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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城市政治体制与权力空间的演变(1000—1600)
发布时间: 2019/11/14日    【字体:
作者:刘耀春
关键词:  意大利城市 政治体制 权力空间  
 
 
内容提要:城市公社是意大利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中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时期(1000—1600),意大利北部和中部的大部分城市公社逐渐从共和制演变为由领主及其家族统治的领主制。城市的权力空间也随之历经数次转变,从主教宫转向市政厅,再从市政厅转向领主的城堡—宫殿复合体。意大利城市政治体制与权力空间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不同政权对权力空间进行了各自的营造,以特有的方式表达了其政治文化。
 
      城市的勃兴与发展是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重要现象,城市不仅在规模和数量上超过以往,而且经历了剧烈的政治制度实验。起初,许多城市成为自治的城市共和国,但从13世纪中后期到15世纪中期,这些城市共和国大都演变为政治强人(signore)控制的世袭统治,史学家称之为“领主制”(signoria)。城市共和国向城市领主制的过渡是两个世纪以来欧美史学家研究的重点领域,本文试从权力空间的建构及转变,剖析城市政治体制演变的轨迹及其复杂面相。
 
一、城市政治体制的演变:从共和制到领主制
 
      (一)从主教城市到城市公社
 
      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罗马的城市文明迅速衰落。在中世纪早期的意大利,许多城市沦为废墟,延续下来的城市也出现“城市乡村化”,人口急剧萎缩,城区出现花园、耕地或牧场。①教会几乎成为稳定社会秩序的唯一力量。地方的高级教士,如主教不但拥有精神权力,而且拥有世俗权力,城市成为行政和教区中心。②城市的统治权往往由神圣罗马皇帝授予当地主教,由主教代表皇帝行使领主权,③因此历史学家将中世纪早期的意大利城市称为“主教城市”。④
 
      从11世纪起,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商业活动的扩张,在意大利海滨地区及中北部兴起了许多繁荣的工商业城市,如阿马尔菲、比萨、热那亚、威尼斯、米兰、帕维亚、帕多瓦、佛罗伦萨、锡耶纳等。许多城市变成了自治的政治共同体,时人称其为comune。Comune一词源于拉丁语civitas,英文一般译为“城市共和国”(city-republic)、“城邦”(city-state)或“自治城市”(autonomous municipality)。城市公社是自由公民而非臣民的联合体,城市公社的最高统治者由“公民”(有选举权的男子)推选,公民生活在自己制订的法律和章程之下。城市公社的起源非常复杂,并非突然产生,而是经历了缓慢成长的过程。⑤英国史学家沃利(D.Waley)认为,大多数意大利城市公社是在1050—1150年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形成有三个重要标志:(1)出现代表市民的稳定的执行机构。市民选择“贤人”(boni homines)即“贵族”担任执政官。(2)城市权威取代了主教或其他权威的司法裁判权。(3)获得城市以外的权力和发展与其他城市自治体的关系。⑥
 
      在城市公社成长的过程中,为了争取和捍卫自治权利,城市居民与最高封建领主展开了斗争。意大利半岛北部和中部通常被称为“意大利王国”,自962年奥托一世加冕以来,一直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到12世纪中期,意大利城市的富庶引起神圣罗马皇帝弗雷德里克一世的觊觎。1154—1183年,他六次率军入侵意大利,企图迫使这些城市承认“帝国权力”,即任命官员和征税的权力。⑦不愿俯首称臣的伦巴底城市结成“伦巴底同盟”奋起反抗,最终迫使弗雷德里克一世签署《康斯坦茨和约》。根据和约,皇帝正式承认伦巴底城市的自治权,允许他们自由选举执政官,管辖其辖地和制定自己的法律。⑧在争取自治的过程中,城市常常标举“自由”的口号,该口号起初强调的是城市不受外来势力主宰的独立和自主,⑨后来逐渐具有了坚持共和制度,反对内部独裁之意。到13、14世纪,罗马教皇与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角逐也使许多城市借机扩大了自治权。⑩
 
      弗莱幸的奥托曾经随同弗雷德里克一世远征意大利,他在《弗雷德里克皇帝传》中这样描绘伦巴底城市:
 
      在管理城市和维护他们的共和国的过程中,他们效仿了古罗马人的智慧。最后他们热爱自由,因此,为避免滥用权力,他们是由执政官而非指挥官的意志统治的。他们中有三个等级:骑士、小贵族和平民百姓。(11)为了抑制傲慢,执政官不是从某一个而是从上述三个等级中挑选出来。为了防止他们觊觎权力,他们每年被轮换一次。因此,整个地区被城市分割,每个城市都要求其主教生活在城市中,城市周围地区的贵族和强人也无不承认城市的权威。(12)
 
      奥托的描述有些夸大其词,但他敏锐地观察到城市公社早期的执政官制度(consolato)。执政官由公民选举产生,其人数在各个城市不尽相同,通常是在4—12人之间。(13)城市公社早期,土地贵族在城市中势力很大,执政官往往从他们中产生。由于贵族中派系林立,冲突频繁,多头的执政官制度往往不能应对复杂动荡的政治局势,有一些城市从临近城市引入一位最高行政官员,即“督政官”(podestà),希望他能在各派冲突中保持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场。1190年,一位热那亚编年史家描述了该城从执政官制度向督政官制度的过渡:“由于希望担任城市公社(comune)的执政官的许多人相互嫉妒,在城里产生了内讧、仇恨的阴谋和分裂。因此,本城的智者(sapientes)和委员们召开会议,决定从下一年开始结束本城的执政官任期,并几乎一致同意:他们需要一个督政官。”(14)
 
      到13世纪早期,督政官制度已非常普遍。(15)在督政官制时期,土地贵族的势力依旧强大。这些当时人所说的“豪门”(grandi)或“豪强”(magnati)结成“族亲联盟”(consorteria)或“宗族”(alberghi),(16)他们还豢养家丁,甚至拥有私人武装和监狱。“豪门”之间血亲复仇之风盛行,致使城市生活暴力频仍,加剧了社会动荡。城市中林立的碉楼就是这些“豪门”势力及其斗争的生动体现。碉楼是大家族自卫和打击对手的据点,碉楼多用砖石修建,有时高达几十米,堪称中世纪的摩天大楼,佛罗伦萨最高的碉楼为75米,而波洛尼亚的阿西内拉碉楼高达97米。1180年,佛罗伦萨有100多座碉楼,(17)13世纪锡耶纳的碉楼多达56座。(18)高耸林立的碉楼构成了这一时期意大利城市最显著的景观特征。
 
      在督政官制时期,城市贵族和平民阶层的对抗也很尖锐。从12世纪到14世纪中期,随着城市经济的繁荣,大量新移民涌入城市。他们主要从事各种工商业活动,其中一些人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些人不甘心被排除在政治权力之外,他们按照行业组成“行会”并以此为单位凝聚政治力量。为了与贵族的“族亲联盟”进行斗争,行会组织起自己的武装团体。他们征募城市近郊的平民组成民兵,当时文献称之为“步兵”(pedites)。平民武装团体的首领通常被称为“平民队长”,但是,事实上,“平民队长”并非来自平民阶层,而常常是本城或附近的乡村贵族。行会及其控制的民兵一起捍卫他们的共同利益,构成了城市公社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19)
 
      在许多城市,平民成功地推翻了土地贵族的督政官制度,建立了由工商业精英主宰的政权,史学家将这种政治体制称为“平民制”(popolo)或“平民公社”。1200—1260年,意大利大多数城市都确立了“平民制”,据美国史学家马丁内斯统计,在此期间约有12个城市建立了平民政权,依照时间顺序,分别是:卢卡(1197—1203)、皮亚琴察(1222)、罗迪(1224)、维罗纳(1227)、波洛尼亚(1228—1231)、贝尔加莫(1230)、锡耶纳(1233)、皮斯托亚(1237)、帕尔马(1244)、佛罗伦萨(1244)、热那亚(1257)。(20)
 
      平民政权在三个方面突破了旧体制:(1)打破了土地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平民获得了参政权。“平民制”时期,城市的权力分配出现重大变化,在城市共和国早期,掌握权力者有200—300人,在平民制时期则增至数千人。比如在1270年的克雷莫纳,有资格参与政府的人有7000—8000人,而当时城市的居民一般不超过5万人,因而参政人数的比例是相当高的。(21)从这个方面说,“平民制”时期是城市共和国最“民主化”的时期。平民通常以行会为单位参与政治生活,政府的权力掌握在各个行会推举的“首领”(priore)或“元老”(anziani)手里,他们构成了城市的政治精英。(2)推行更平等的税收制度。贵族和教会享有的免税特权被废除,新税收制度是征收以财产为基础的直接税而非过去以货物为基础的间接税。(3)打击土地贵族的势力,重建法律和秩序。平民政权努力遏制贵族团体制造的混乱和冲突,比如限制血亲复仇、携带武器以及建碉楼等。(22)平民政府还通过反贵族法令打击贵族势力,其中尤以佛罗伦萨最为彻底。1293年,佛罗伦萨平民政权制订《正义法规》,严格限制豪强的势力,这通常被视为佛罗伦萨平民反抗“豪强”的胜利。一些史学家将此种现象描绘为“资产阶级对封建土地贵族的胜利”。这种说法过于简单化。事实上,土地贵族虽然遭受挫折和限制,但他们在城市里的势力从未被根除,(23)平民的胜利充其量只是分享了政治权力。
 
      当时也有文献将“平民制”称为“民主制”,但与基于普选权的现代民主制有本质差异。当时所谓的“民主”自始至终只是少数有产者的民主。拥有公民权和能够参与政府的人仅限于拥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人,特别是具有行会成员资格的市民,即当时文献中所说的“富豪”(popolani grassi)。(24)平民的下层,即当时人所说的“小民”(popolo minuto)和从乡村移入城市的普通劳工则完全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许多城市名义上是“民主共和制”,实质上是工商业巨头操控下的寡头制,锡耶纳的“九人政权”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文艺复兴时期的热那亚也一直掌握在大家族手中。平民上层(“富豪”)获得政治权力后,往往深受旧贵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影响,并逐渐与旧贵族融合,形成新的城市显贵阶层。(25)因此,我们必须批判地看待19世纪自由派史学家对这一时期“城市自由”或“民主”的溢美之词,也要避免将中世纪的城市共和制与近代议会民主制混为一谈。
 
      (二)城市共和制的危机与领主制的兴起
 
      大多数城市平民政权都不稳定,维持的时间也不长。约从13世纪中后期开始,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纷纷演变为某个家族的世袭统治,史学家把这一过程描绘为“从城市公社到君主国或领主国”。这些城市的统治者在当时被称为“领主”(signore),其统治被称为“领主制”(a signoria)、“暴君制”(a tiranno)或“君主制”(principato)。(26)自19世纪晚期以来,英语学界的学者习惯上把signore译为“暴君”(tyrants/despots),并把“领主制”(signoria)译为“暴君制”或“君主制”。但近年来,这一译法遭到史学家的质疑,认为其感情色彩太浓。(27)笔者采用较为中性的译法,将signore和signoria分别译为“领主”和“领主制”。不管如何称谓这种政权,其实质是一个政治强人控制城市政权并行使权力的家族世袭制。
 
      领主兴起的原因很复杂,不过大多数史学家都同意,领主的兴起首先是封建势力及封建价值延续的结果。在城市共和国时期,土地贵族的势力一直很大。虽然平民政权通过《正义法规》之类的“阶级立法”暂时约束和压制了旧贵族的势力,但并未将其根除。(28)在工商业不发达的城市,平民政权尤其脆弱,如费拉拉、维罗纳、曼托瓦、特雷维索、科莫、罗迪和罗马涅地区的城镇。这些城市的工商业远不及周围乡村地区的农业经济重要,因而城市也受制于周围的土地贵族。(29)比如,费拉拉附近的土地贵族埃斯特家族就在当地贵族的支持下夺取费拉拉的统治权,率先建立了领主制。(30)其次,领主的兴起也与城市内部的派系斗争密切相关。在整个城市共和国时期,派系冲突绵延不绝,宗族冲突、阶级冲突和党派冲突使城市政治生活极为动荡。由于城市政治生活缺乏足够的政治共识,城市内部的凝聚力和整合度很低,(31)这就为政治强人的崛起提供了有利条件。政治强人最初通常都是作为某个党派或派系的首领在政府机构中担任职位,如督政官、平民队长、卫队长、行会首领等,(32)在发生经济困难、内部冲突以及战争威胁等情况下,城市往往会授予他们特殊权力以应对危机,(33)而他们则努力因势利导,将权力私有化和世袭化。
 
      自13世纪中后期开始,意大利北部地区的城市陆续被政治强人控制。埃斯特家族控制了费拉拉(1264),波纳科尔西家族(1273—1328)和贡扎加家族(1328)先后控制了曼托瓦,德拉·斯卡拉家族(或斯卡利吉埃里家族,1277—1387)控制了维罗纳,德拉·托雷家族(1259—1277)和维斯孔蒂家族(1277—1447)先后控制了米兰,卡米内西家族控制了特雷维索(1283)。到14世纪,已有超过半数的城市公社处于领主的统治之下,(34)无怪乎这一时期的杰出诗人和政治家但丁哀叹“意大利的城市里充满了暴君”。(35)
 
      领主取得城市政权后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使其统治合法化。他们通常的做法是一方面操纵城市公社代表大会通过法案,使他们成为“终身领主”、“终身队长”或“终身督政官”等,并授予其包括权力世袭在内的一系列特权;另一方面设法从原来的最高封建领主,即神圣罗马皇帝或教皇那里取得代理人(vicar)头衔,进而争取更正式的授职,如公爵或侯爵等,将代理人制转变成具有合法性的世袭领主制。(36)随着时间的推移,领主统治无论名义上或事实上都逐渐“王朝化”,演变为名副其实的“君主制”。
 
      在托斯卡纳,许多城市虽然维持了共和体制,但也经历了短暂的领主统治,例如雅典公爵沃尔特在佛罗伦萨(1342—1343),乌古乔内·德拉·法焦拉在比萨(1314—1316),卡斯特鲁乔在卢卡(1315—1328),塔尔拉蒂主教在阿雷佐的短暂领主统治。(37)在这些城市,虽然共和体制得以延续,但民主共和色彩日趋微弱,寡头制倾向日益明显,(38)“九人政权”时期(1287—1355)的锡耶纳、1378—1434年的佛罗伦萨以及16世纪的热那亚共和国,莫不如此。1378年佛罗伦萨梳毛工人反叛之后,佛罗伦萨演变为封闭和保守的“寡头制”,由少数大家族控制。(39)1434年以后,虽然佛罗伦萨仍保留了共和制的外衣,但实质上已经成为美第奇家族统治的隐蔽领主制。在威尼斯,1297年颁布的“封闭令”标志着威尼斯贵族政体的正式确立,贵族阶层仅限于约200个家族,只有这一阶层的成年男子才有参政资格,威尼斯由此变成一个封闭的工商业贵族阶层统治的寡头制共和国。从中世纪晚期到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政治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城市共和国衰落和领主制兴起,政治史家通常称之为“领主或君主的时代”。(40)
 
二、权力空间的转变:从主教宫、市政厅到城堡
 
      不同的政权往往致力于营造属于自己的权力空间。权力空间,即政权拥有者实施统治的据点和处理政务的场所,是以建筑形式呈现的一种政治文化,权力空间的营造既有助于政治权力的确立和巩固,也是展示权力的舞台和证明其合法性的手段。从中世纪晚期到文艺复兴时期,随着意大利城市的政权更替和体制演变,权力空间也相应地不断发生转变,其过程可简单概括为从主教宫转变为城市共和国的市政厅,再从市政厅转变为领主的城堡—宫殿综合体。
 
      (一)从主教宫到市政厅
 
      如前所述,中世纪早期,意大利城市的统治权掌握在主教手中,这一政治现实在城市空间里的反映就是主教宫。主教宫邸是城市中规模最大的建筑,体现着主教对城市至高无上的权威。主教的寓所最初被称为“房子”(domus)或“主教宅”(episcopium),(41)从11世纪中期开始,主教开始称其寓所为“宫邸”(palatium)。称谓的变化与当时的政治现实有密切关系,特别是主教与正在形成的城市公社对城市统治权的争夺。“宫邸”一词源自罗马的帕拉丁山(Palatine),帕拉丁山是罗马帝国的心脏和政治权力所在地,因此在拉丁语里“宫邸”具有政治权力所在地的含义。中世纪早期,主教名义上代替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行使着管理城市的权力,但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世俗精英开始挑战主教的权威,争夺城市的统治权。在这种情形下,主教开始刻意将其寓所称为“宫邸”,有些主教甚至把他们的寓所称为“城市的宫殿”,以此宣示他们对城市的权威。
 
      11世纪中期以后,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挑战主教的权威,《康斯坦茨和约》签订后,主教的统治权进一步被削弱。随着世俗精英权力的增长,在主教宫邸之外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世俗公共建筑,即“公社宫”。在城市公社早期,城市政府并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政府委员会通常租借议事和办公场所,如主教堂、教堂或修道院、主教宫或是某个私人宅第。随着城市的发展,公共事务日趋繁杂,城市政府开始建造专门的议事和办公场所。早期的政府建筑小而简陋,在当时的文献中被称为“房子”,后来建筑规模日益扩大,名称也逐渐改为“宫”,(42)即“公社宫”。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公社宫”大都是在城市统治权从主教转向城市公社时出现的。因此,“公社宫”体现了城市公社的日益发展和巩固。最早的“公社宫”在形制上与主教宫颇为相似,新兴的世俗统治阶层刻意以此挑战主教的权威并企图取而代之。(43)
 
      从时间上说,市政厅最早于12世纪末13世纪初出现在意大利北部的伦巴底地区,布雷西亚(1187)、维罗纳(1193)、贝尔加莫(约1200)的市政厅是最早的政府建筑。随后,克雷莫纳(1206)、科莫(1215)、米兰(1228—1233)、皮亚琴察(1280)也先后建立了市政厅,(44)其中,米兰的“正义宫”和皮亚琴察的“公社宫”可说是伦巴底地区早期市政厅的典范。
 
      从城市空间布局上看,伦巴底地区的早期市政厅往往毗邻宗教中心而建。虽然市政厅试图从宗教空间中分离出来,但分离并不彻底,政治中心与宗教中心往往融为一个建筑整体。伦巴底地区的早期市政厅通常集立法、行政与司法功能于一身,是城市名副其实的权力中心。这些市政厅在建筑形制上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底层有一个用于公共聚会的长廊或门廊;第二层有一个政府委员会开会的大厅以及一个供督政官或其他市民领袖发表演说的阳台;一个钟楼;市政厅前面有一个广场。(45)
 
      托斯卡纳地区的市政厅出现稍晚。这里最早的市政厅可能是沃尔泰拉的“行政官员宫”,该市政厅1208年动工,1250年竣工。这座政府建筑具有军事要塞式的森严外观,底层是封闭的,没有开放式拱廊,顶层有垛口。沃尔泰拉的市政厅对后来佛罗伦萨的“督政官宫”和“长老会议宫”都有深刻影响。(46)托斯卡纳地区最宏伟的市政厅出现在锡耶纳和佛罗伦萨,这是托斯卡纳地区最强大和繁荣的两个城市。锡耶纳市政厅建成于“九人政府”(I Signori Nove)时期。那时,锡耶纳经济空前繁荣,工商业巨头组成的“九人政府”决定建造一座宏大的市政府大楼以显示其权力和锡耶纳的富庶与强大。(47)市政厅主体修建于1297—1314年,1344年钟塔的完工标志着市政厅的最后落成。锡耶纳人称这座政府大楼为“公共宫”(Palazzo Pubblico)。“公共宫”底部用石头建造,其余部分则使用红砖。为与佛罗伦萨城竞争,锡耶纳人刻意使钟塔的高度超过佛罗伦萨市政府大楼的钟塔。“公共宫”的巍峨、美丽及高耸的钟塔使许多城市的市政厅黯然失色。市政厅前面有一个扇形广场(Campo),九条线从市政厅辐射而出,象征“九人政府”。“九人政府”还规定广场周围的房屋都必须朝向市政厅广场,外立面和窗户的风格也必须与市政厅的风格保持一致。(48)空间规划上的整齐划一显示了对集中统一的政治权力的野心,以市政厅为核心的锡耶纳政府建筑明确宣示了“九人政府”的权威。
 
      佛罗伦萨市政厅始建于“第一平民政权”时期,时人称为“平民队长宫”。佛罗伦萨编年史家维拉尼指出,建造这座政府大楼是“为了显示平民的力量”。(49)1260年,佛罗伦萨在与锡耶纳的蒙塔佩尔蒂战役失败后回归保守的督政官制,“平民队长宫”遂改称“督政官宫”。(50)1282年,佛罗伦萨进入“第二平民政权”时期,经济繁荣和人口增长皆达到顶峰。佛罗伦萨人的自豪感也与日俱增,1300年,维拉尼自豪地宣称欣欣向荣的佛罗伦萨成了一个“新罗马”。锡耶纳兴建新市政厅的举动极大地刺激了佛罗伦萨人,于是佛罗伦萨政府决定修建一座新市政厅与锡耶纳竞争。除了市民自豪感以及与锡耶纳的竞争外,佛罗伦萨新市政厅的规划和建设还具有深刻的政治意图。当时执掌佛罗伦萨政权的是归尔夫派(教皇党),他们决定拆除吉伯林派(皇帝党)的乌贝尔蒂家族府邸并在此处修建新的市政府大楼,此举既能彻底铲除政敌的根基,又炫耀了归尔夫派的胜利。1299年,新市政厅动工,由建筑师阿诺尔佛·迪·康比奥设计和建造。1314年,新市政厅基本建成,时人称为“公共宫”或“平民宫”。1378年“梳毛工人”骚乱之后,该市政厅更名为“长老会议宫”。
 
      新市政厅继承了老市政厅的一些特点,比如都有粗石立面和城堡式的军事防御色彩。但新市政厅的宏伟壮观远远超过了老市政厅,使所有私人宫邸相形见绌,以此宣示了新政权的公共权威。15世纪早期,人文学者布鲁尼指出:“这座精美建筑的外观宣示了其建造意图。正如在一支庞大舰队中你很容易辨认出统领其他舰长和舰船的舰队司令的旗舰,在佛罗伦萨,每个人都能立即意识到,这座宫殿如此庞大,必能容纳管理国家的所有官员。事实上,它被设计得如此壮观,看起来是这样巍峨,使周围的建筑皆臣服于它,其高度也远远超过了私人宅第。”(51)政府还下令拆除“长老会议宫”周围的一些建筑,建成一处开阔的市政厅广场。(52)该广场既是佛罗伦萨公共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发生骚乱时军队迅速集结之地。
 
      总的来说,托斯卡纳地区的市政厅具有以下显著特征:堡垒式外观,窗户较少且小,顶层有垛口及高耸的钟塔。(53)在平民政权时期,市政厅的建设致力于规模的宏大,务求在规模上压倒所有显贵府邸,市政厅钟楼的高度也刻意超过豪门显贵的碉楼,以此确保并展示平民政府对城市显贵的权威。
 
      在意大利中部的翁布里亚地区,最重要的市政厅出现在佩鲁加,该城是这一地区唯一的工商业城市。13世纪,佩鲁加的工商业繁荣发展,行会力量不断增强,该城遂逐渐演变为行会精英把持的共和国。1260—1303年为其“平民政府”的鼎盛时期,(54)“行政官员宫”正是这一时期建成的(1293—1297)。(55)佩鲁加市政厅整体呈矩形,共三层,顶层有垛口。其外立面有哥特风格的窗户,底层有一个罗曼式拱廊。市政厅朝向“大喷泉”的一侧建有一个外部台阶,公民们可由此方便地进入市政厅内的大议事厅;市政厅的中央还有一座低矮的钟楼。
 
      翁布里亚地区的市政厅多混合了罗曼式和哥特式风格,除佩鲁加“行政官员宫”外,古比奥的“执政官宫”以及奥尔维耶托和托迪的“平民队长宫”都是如此。(56)与托斯卡纳地区外观森严,具有强烈军事防御色彩的市政厅相比,翁布里亚地区的市政厅较为开放,除防御性考虑,也注重建筑外观的优雅与空间使用的便利。
 
      1172—1219年,帕多瓦市修建了“正义宫”,是威内托地区最早的市政厅。“正义宫”最初的平面设计是不规则的四边形,共两层,每层正面各有一个拱廊,正面左右两端分别有一个露天台阶直通中央大厅。“正义宫”既是帕多瓦的行政和司法中心,也是经济中心,其南北两侧分别有一个“水果广场”和一个“蔬菜广场”。此后,在经过短暂的领主统治后,到14世纪,帕多瓦不仅经济繁荣,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也不断提高。(57)相应的,“正义宫”也被大规模改建和扩建,不仅其外墙拓展,屋顶高度也被提升。1318年,领主统治被推翻后,“正义宫”南北两端又分别增建了一个双层敞廊,使市政厅的开放性进一步增强。(58)
 
      威内托地区最宏伟的市政厅是威尼斯的“总督宫”。总督宫的建设最早可追溯至9世纪,但大规模发展则是从12世纪晚期,即随着威尼斯经济的繁荣和共和国的发展开始的。从13世纪晚期开始,随着威尼斯贵族人数的增长,能参与大议会的贵族也不断增加,因此,在14世纪中后期,总督宫的“大议会厅”经历了大幅度改建。总督宫的立面结构也相应地发生巨大变化,基本形成了今天所见的样貌。
 
      与其他地区的市政厅相比,威尼斯总督宫具有鲜明特征:首先是其无与伦比的开放性。与托斯卡纳地区粗犷、具有强烈防御功能的市政厅相比,威尼斯总督宫丝毫没有防御色彩。总督宫的底部由两层开敞式柱廊构成,市民可以在这里穿行,遮阳避雨。这种建筑构造体现着威尼斯共和国的自信与开放。其次是建筑风格的多元性。总督宫融合了哥特式风格、伊斯兰风格和古典式风格。(59)总督宫主体为哥特式风格,两个最重要的立面都采用了“华丽哥特式”(gotico fiorito)风格。(60)总督宫注重装饰与美感的华丽哥特式立面与托斯卡纳地区市政厅的粗石立面形成了鲜明对照。古典风格的总督宫内庭稍后建成于文艺复兴早期,显示了当时的好古之风及其对建筑艺术的影响。此外,威尼斯总督宫还吸收了许多东方艺术因素。总督宫的花饰窗格很像摩尔人的屏墙;顶层的垛口则源自伊斯兰清真寺;高层墙面的镶嵌瓷砖则体现了波斯的装饰传统。(61)多种建筑风格的融合体现了威尼斯这座世界性城市的开放性和文化多元性。总督宫是威尼斯人的骄傲,威尼斯人把它想象为古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元老院。总督宫内庭的“巨人台阶”上镌刻了“元老院与威尼斯人民”。(61)绘制于1500年的“威尼斯MD地图”把总督宫称为“公民宫”。所有这些文字符号都表明,这座公共建筑代表的是威尼斯的共和价值。
 
      综观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意大利的市政厅,我们发现,虽然不同地区市政厅的建设和发展因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差异而各异,但仍表现出以下共性:
 
      首先,市政厅的出现和发展显示了城市世俗力量的崛起。市政厅的出现改变了宗教权力主宰城市空间的局面。在市政厅出现之前,主教堂、钟楼和洗礼堂构成了城市的心脏,这里不仅是举行宗教仪式和表达宗教情感的场所,也是城市最重要的公共权力空间。随着世俗力量的崛起和城市公社的发展,在一些城市,市政厅与作为宗教权力之象征的主教堂(Duomo)并列,形成世俗—宗教的二元权力中心,比如佛罗伦萨和锡耶纳;而在另外一些城市,主教堂与市政厅则聚合为一个城市中心空间,如威尼斯、波洛尼亚和费拉拉。无论二元权力的分离式布局还是聚合式布局,城市的中心空间不再被宗教权力独占,而是由宗教和世俗因素分享并确定。
 
      其次,市政厅是城市居民自豪感和公共精神的一种表达形式。随着城市世俗力量的壮大和市民生活的发展,市民精神也逐渐成长,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本城文化的认同。在发展过程中,意大利城市在各方面展开激烈竞争,修建市政厅的竞赛就是其中之一。市政厅是最重要的世俗公共建筑,修建市政厅是提升城市荣耀、美化城市形象、增强市民自豪感的重要手段。(63)锡耶纳政府委员们在讨论修建市政府大楼时指出:“对每一个城市来说,一个光荣的事情是:它的统治者和官员应当拥有美丽和荣耀的建筑,既是为了全体市民,也是因为外乡人经常来这里做生意,这对城市的名望是至关重要的。”(64)市政厅是这一时期“城市颂”礼赞的主要对象。(65)表现城市图景的图像也将市政厅作为最重要的公共建筑和文化象征加以呈现。
 
      市政厅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公共空间,内部构造体现了其公共性。市政厅通常都有专门用于召开“大政务会”的厅堂,如锡耶纳的“寰宇图厅”、威尼斯总督宫的“大议会厅”和佛罗伦萨“长老会议宫”的“五百人大厅”等。市政厅的内外装饰,包括绘画和雕塑,也颂扬和表达共和国的历史或光辉成就。(66)公共性还体现在市政厅广场。最初市政厅并没有专用广场。比如,1197年皮亚琴察市民集会时,不得不借用主教堂的广场,该城的主教堂、市政厅和市场共用一个广场。(67)随着城市宗教、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分离,开始出现“专门化”广场。市政厅广场通常是城市中最大的广场,其功能主要是政治性的,在这里举行各种盛大的公共仪式活动,如集会、节日庆典、盛大游行以及处决要犯等。市政厅及其广场构成了城市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反映了城市共和国政治生活的开放性和公共参与性。
 
      最后,从建筑美学的角度看,意大利中北部地区的市政厅大都是国际哥特式风格“本土化”的产物。它们既共有哥特式风格一些重要因素,又表现出鲜明的地方色彩。市政厅建筑风格的多样性和浓郁的地方色彩与中世纪意大利根深蒂固的自治传统相关。自罗马帝国衰亡以来,意大利一直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各个地区逐渐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地方文化传统和习俗。在城市公社时期,各城居民皆以其城市为荣,并非常注重当地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在规划建设作为本城重要象征的市政厅时也力求独树一帜。因此,在意大利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城市的市政厅都各有特色。市政厅的建筑风格往往引领一个城市的建筑时尚,比如锡耶纳的许多私人宫邸就借鉴或模仿了该城市政厅的风格;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宫和斯特罗奇宫也都采纳了该城市政厅的粗石立面。在文艺复兴建筑风格兴起之前,威尼斯显贵的家族宫室也都不同程度地借鉴了威尼斯总督宫的哥特式风格,比如大水道边的“黄金宫”和“佛斯卡里宫”就明显受到了总督宫的影响。
 
      (二)城堡——领主权力的象征
 
      从13世纪晚期到15世纪中期,随着共和制瓦解和世袭“领主制”的兴起,城市的权力空间也发生了转变。领主夺取城市统治权后,原有的市政厅或成为他们的私宅,或转变为单纯的办公场所,有的市政厅钟楼甚至变成了监狱。(68)另一方面,领主们开始在城里修建城堡和宫殿,新修的城堡和宫殿往往连成一体,是保卫领主家族安全和威慑城市居民和潜在反抗者的堡垒。15世纪建筑理论家阿尔贝蒂建议将城堡修在城市边缘地带,以便抵御外部侵犯和防范内部骚乱。(69)另一位建筑理论家弗朗切斯科·迪·乔尔乔指出:“城堡是城市身体的首要部分,恰如头是人体首要器官。如同人若失去头颅就意味着失去了身体,谁若失去了城堡就意味着失去了他统治的城市。”(70)16世纪佛罗伦萨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里更精辟地指出:“为了更稳固地保有国家,君主们建筑堡垒,作为对付那些企图反对自己的人们的缰绳和马勒,并且作为对付突然失宠的安全避难所,这已经成为习惯了。”(71)
 
      13世纪中期至14世纪是领主制发展的早期阶段,这一时期领主的权力尚不稳固,巩固统治是其首要考虑,这构成了城堡兴起的背景。维罗纳的早期领主埃泽利诺·达·罗马诺竭力在征服的城市修建城堡,但其短命的统治致使其计划未能实现。有些领主将城市中心区域封闭,形成“城中城”,作为统治的据点。1322年,卢卡领主卡斯特拉卡尼遭到乌尔比诺和比萨民众起义的冲击后,将卢卡城中心地带用高墙封闭,形成一个“城中城”,卢卡居民称之为“奥古斯塔”,佛罗伦萨编年史家维拉尼描绘它是“一座壮观的城堡”。(72)1342年,雅典公爵布里纳的沃尔特成为佛罗伦萨最高统治者后,曾企图将“长老会议宫”变成其私宅并将其改造成一座城堡。(73)但沃尔特最终被佛罗伦萨人赶走,他的计划也化为泡影。
 
      从14世纪中期到16世纪,意大利多数城市都确立了稳固的世袭领主制,与此同时,城堡也遍及各地城市。1354年,维罗纳领主康格朗德二世平定一场叛乱后在维罗纳城人口稠密的中心区修建了一座城堡,时人称为“旧城堡”。修建这座城堡主要是为了保卫领主政权,威慑其属民。(74)
 
      米兰的维斯孔蒂家族也不遗余力地在其统治的城市修建城堡。鲁凯诺·维斯孔蒂一边征战,一边修建城堡。(75)1346年,他征服帕尔马之后,把该城的中心广场封闭,变成一个城堡。后来,维斯孔蒂家族在布雷西亚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这样做的用意显而易见,就是要把城堡作为捍卫领主政权的据点。(76)当然,维斯孔蒂家族最恢宏、最重要的城堡是在米兰和帕维亚,这两座城市分别是米兰公国的首都和陪都。1360—1365年,维斯孔蒂家族在帕维亚修建了“维斯孔蒂城堡”,城堡周长142米,其规模在当时首屈一指。该城堡有护城壕沟环绕,城堡人口处有一个要塞化的桥梁和吊桥,四角有方柱形塔楼。城堡内设施齐全,有图书馆、地窖、马厩、储藏室和监狱;宽阔的庭院可用来举行马上比武、竞技、宴会等,以展示宫廷的辉煌。(77)
 
      在米兰,维斯孔蒂家族修建了罗马门城堡和焦维亚门城堡。1447年,米兰民众推翻了维斯孔蒂家族的统治,建立了安布罗斯共和国(1447—1450),这两座城堡遂被拆除,古老的市政厅及其广场再度成为共和国的权力空间和公共空间。(78)1450年,雇佣兵队长弗朗切斯科·斯佛尔扎推翻安布罗斯共和国,成为米兰的新领主。他聘请佛罗伦萨建筑师费拉雷特重建了焦维亚门城堡,即今天的“斯佛尔扎城堡”。该城堡位于米兰城西北,周围有护城壕沟环绕,并有62座吊桥,是斯佛尔扎家族控制米兰的战略据点。(79)米兰人把这座城堡看作“对我们米兰人的最终压迫”,其建筑师费拉雷特也承认“由于这座城堡,人们变得顺从和畏惧”。(80)米兰领主鲁多维克·斯佛尔扎告诉他的官员:“焦维亚门城堡非常重要,它捍卫我们国家的存亡。”(81)在其遗嘱中,鲁多维克也明确指出了城堡对于统治者的意义:“我格外尊敬的是城堡和士兵,国家的稳定和维持靠的就是这两样东西。”(82)
 
      1385年,在镇压了一场民众叛乱后,费拉拉的埃斯特家族聘请军事工程师巴托利诺·达·诺瓦拉在费拉拉城北修建圣·米凯莱城堡,即今天的“埃斯特城堡”,它毫不含糊地展示了埃斯特家族意欲主宰费拉拉城的决心。(83)1472年,领主埃尔科莱一世委派建筑师比亚焦(Biagio)建造了一座连接“旧宫”(即费拉拉的市政厅)和埃斯特城堡的高架“封闭走廊”,在紧急情况下,埃斯特家族的成员可以迅速从“旧宫”由此转移至戒备森严的城堡。(84)埃斯特城堡内设有阴森的地牢,地牢墙壁上随处可见当年囚徒留下的文字。与埃斯特城堡类似,曼图亚的贡扎加家族修建的圣·乔尔乔城堡也是一座带有“封闭走廊”的城堡—宫殿综合体。
 
      16世纪的佛罗伦萨也提供了有关政权更迭与权力空间转变的绝佳例子。1530年,最后一个短命的佛罗伦萨共和国覆灭,阿莱桑德罗·德·美第奇成为佛罗伦萨的新主人。为了巩固其统治,1534年,他任命建筑师小安托尼奥·达·桑·加罗在佛罗伦萨西面法恩扎门附近,即地势较低的城防薄弱地带修筑了一个巨大的要塞,当时称为“施洗者圣约翰要塞”,又名“低堡”,这是相对于16世纪末在佛罗伦萨南山上修建的“瞭望台要塞”(又名“高堡”)而言的。“低堡”既有力地防御着外部来犯之敌,同时面向城区的中间位置又建有一个瞭望台和炮塔,严密监视佛罗伦萨城中的一举一动,威慑着城市居民。(85)
 
      阿莱桑德罗的继任者科西莫·德·美第奇公爵在佛罗伦萨确立了绝对主义体制。从1538年起,他委托画家和建筑师瓦萨里负责改造共和国时期的市政厅,即“长老会议宫”。次年科西莫便从美第奇宫迁至“长老会议宫”,美第奇家族的宫廷史家阿德里亚尼认为,科西莫的这一举动意在“表明他是一个绝对的君主和政府的裁决者……使他能更尊严地统治他的公民和臣属”。(86)从此,共和国时期的市政府大楼变成了科西莫公爵的私宅,即美第奇家族的“旧宫”。1560年,科西莫公爵委派瓦萨里设计并建造了新的办公场所,即乌菲齐宫(Uffizi),他把政府机构全部集中在这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效能。倒U字形的乌菲齐宫紧挨“旧宫”,一个高架走廊将两者连成一个整体,它们共同构成了美第奇家族的权力空间。(87)1565年,瓦萨里遵照科西莫公爵的指示,设计并建造了一条连通乌菲齐宫和皮蒂宫的走廊,后世称为“瓦萨里走廊”。(88)乌菲齐宫与“瓦萨里走廊”的底层是开敞式拱廊,但上层是封闭的,科西莫公爵及其家人可经由上层的封闭走廊安全、便捷地往来于“旧宫”与“新宫”之间,外人根本无从窥视其行踪。从功能和性质上说,美第奇家族的“瓦萨里走廊”与15世纪费拉拉埃斯特家族的“封闭走廊”如出一辙,都体现了领主偏好封闭和隐秘的行事风格。
 
      综上所述,城堡是领主意识形态及政治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领主制政权最生动和直接的表达。这一时期,对领主制的本质和内涵最形象的阐述出自一位建筑师。费拉雷特在其《论建筑》中用蜜蜂世界的秩序表达了他对领主制的理解:“出产这种液体(即蜂蜜)的动物具有勤劳、朴素和公正的品质,它们希望它们中能产生并拥有一个首领,它们遵从这个首领的所有命令,它们都努力各司其职,皆表示服从;当它们的首领老到不能再飞翔,出于公正和宽宏大度,它们都呵护它们的首领。城市里的居民亦理应如此,他们同样应该勤劳,应该恪尽本分,完成上面指派的任务,热爱并服从他们的领主。必要时,出于战争或其他需要,他们要将领主当作父亲一样帮助他。”(89)这段话清楚地表明,领主制政权强调的不是公民的参与,而是政治权力的独占和世袭,不是公民的平等协商,而是垂直式的臣民顺从。与这种政权相对应的领主的权力空间,即城堡或城堡——宫殿复合体不是对公众开放的公共空间,而是领主专享的私人空间。正如我们前面论述的,与共和国时期的市政厅及广场不同,领主的城堡是一个极为封闭的构造,而且往往也是一个军事要塞,其高耸的角楼或瞭望塔、环形护城河或壕沟以及军队、围墙或角楼上部署的大炮,这一切都体现着对城市居民的暴力威慑。
 
      当时的城市民众敌视和痛恨城堡,把它们视为对共和传统的挑战和对他们自由的威胁。布克哈特指出:“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领主的城堡是一座高耸和孤零零的建筑物,里面充满了地牢和窃听管,是一切残暴和悲惨痛苦的根源。”(90)1370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恢复卢卡城的自由,卢卡市民拆除了“奥古斯塔城堡”。编年史家记载了卢卡人的心声:“由于这座城堡,卢卡和卢卡人屈辱地生活了四十八年。”(91)拆除城堡的行动变成了所有卢卡人的一次集体狂欢。在16世纪佛罗伦萨人的心目中,阿莱桑德罗公爵修建的“低堡”也恰如18世纪巴黎人眼中的巴士底监狱一样是专制主义的象征。一些佛罗伦萨流亡者控诉“(他)用苦难人民的鲜血建造一座城堡,作为受压迫人民的监狱和屠宰场”,(92)认为“这与任何自由城市格格不入”。(93)佛罗伦萨历史学家贝纳尔多·塞尼认为“低堡”的建造表明美第奇家族决心“在佛罗伦萨人的脖子上套上一个前所未有的枷锁:军事城堡,由于它的存在,公民们丧失了再次生活在自由中的一切希望。”(94)
 
      总之,城堡是意大利城市领主的“禁城”(città proibita),是他们统治权的象征。城堡显示了统治者与民众在空间以及心理上的隔离,城堡以建筑的语言表达了领主专制主义的特性:封闭、神秘和暴力威慑。
 
三、结语:权力空间的象征语言
 
      权力空间的转变是政府体制演变的一面镜子,政治权力与权力空间有着密切的互动关系。对于这一点,当时的人亦有深刻认识,15世纪建筑理论家阿尔贝蒂在其《建筑十论》中就对政治权力与权力空间的关系作了分析和阐述。他依据政权性质将城市区分为共和国的城市、君主的城市和暴君的城市,不同类型的城市拥有不同的权力空间。阿尔贝蒂以罗马共和国时期的城市为切入点,阐述了共和国权力空间的特点。(95)元老院是罗马共和国的灵魂,因此元老院所在地即为共和国最重要的权力空间,“他们(罗马人)把元老院宫安置在城市中心……在这类公共厅堂内,每项设施都务必确保公民群体能够心情舒畅地被迎接,在场时获得体面地对待,并能方便地遣散。尤其要确保不能缺少过道、光线、公共空间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设施。”(96)阿尔贝蒂还认为,应在城中心建立一个用于学习和自由交流的公共空间并对所有人开放,“应当修建公共厅堂和学校、睿智和饱学之士的聚会之地,并将这些场所安置一个所有人都能平等接近的地方”。(97)总之,在阿尔贝蒂看来,共和国权力空间的最大特色是其开放性和公共性,营造权力空间首先考虑的是公民的需要和利益。
 
      阿尔贝蒂对罗马共和国权力空间的分析,浸透着自城市公社时期以来流行的共和政治价值观。共和思想家强调,城市共和国应将公共利益奉为至高无上的原则。依照这种共和政治理念,共和政权是开放的,不应被独占世袭而应由城市公民通过自下而上的选举产生。公民有权参与政治,这是他们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可取的生活方式。正如阿尔贝蒂所说:“荣耀不应该在私人的享乐中,而应该在一个城市的公共空间中找寻。”(98)相对应的权力空间也应是一个开放的、“人人能够平等接近”的公共空间。“公社宫”、“公共宫”以及“正义宫”等诸多称谓都显示了城市共和国的市政厅所代表的共和政治文化的开放性、公共性和可接近性。
 
      阿尔贝蒂认为,君主或国王依靠正义和法律行使统治是合法的,他们不惧怕民众,因此他们的首要权力空间是位于城市中心的王宫,其次是作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城堡。暴君则不同,他们通过暴力夺权并凭借暴力统治,他们时刻忧虑人民的敌意和反叛,故而他们的权力空间首先是位于城市边缘的城堡,其次是用于娱乐的宫殿。王宫体现君主的贤明和美德,城堡则体现暴君统治的本质:“王宫应位于城市中心,应易于接近,应被优雅地装饰,看起来精致而非浮夸。但暴君的住所是一座城堡而非一座宫殿,它既不应在城里也不应在城外。一座王宫应毗邻一个展览场、一座神庙或贵族的府邸,而一个暴君的住所应在各个方向都与任何建筑隔绝。”(99)暴君的城堡应是“威慑性的、崎岖的和坚不可摧的”,(100)它的里面还配有各种暴力和专制工具:军队、监狱以及秘密铺设在墙壁里用来窃听臣民谈话的窃听管等。封闭性和难以接近是领主权力空间的最大特色,也是领主政治文化的本质特征。
 
      当今,人们把艺术主要视为纯粹审美的事物。但历史地来看,艺术从来都是多功能的,被用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求和目的,政治表达便是其中之一。在研究这一时期意大利城市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时,应该注意的是,无论世俗的还是宗教性的公共建筑都并非单纯的房屋,城市的各类统治者用它们建构权力,在这里行使权力,也通过它们表达和宣示权力,这些建筑的命运总与权力的兴衰更迭息息相关。
 
注释:
 
      ①Sauro Gelichi,“The Cities,” in Cristina La Rocca,ed.,Italy in the Early Middle Ages:476-10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pp.181-182.
 
      ②Giovanni Tabacco,“La Città Vescovile nell' Alto Medioevo,” Modelli di Città,a cura di Pietro Rossi,Torino:Einaudi,1987,pp.327-345.
 
      ③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8,p.13.
 
      ④E.Occhipinti,L' Italia dei comuni,secoli Ⅺ-ⅩⅢ,Roma:Carocci,2000,pp.13-14,17-19.
 
      ⑤E.Coleman,“Cities and Communes,” in D.Abulafia,ed.,Italy in the Central Middle Ages:1000-1300,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33.
 
      ⑥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London:Longman,2010,pp.31-34.
 
      ⑦E.Occhipinti,L' Italia dei comuni,secoli Ⅺ-ⅩⅢ,pp.38-41.
 
      ⑧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26.
 
      ⑨斯金纳:《近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上卷,奚瑞森、亚方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6页。
 
      ⑩J.K.Hyd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Medieval Italy,London:Macmillan,1973,pp.124-141.
 
      (11)Giovanni Tabacco,The Struggle for Power in Medieval Italy,trans.R.Jensen,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p.184.
 
      (12)Otto of Freising,The Deeds of Frederick Barbarossa,trans.Charles Mierow,Toronto: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1994,p.127.
 
      (13)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27-28.
 
      (14)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40.
 
      (15)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43.
 
      (16)P.J.Jones,The Italian City-State:From Commune to Signoria,Oxford:Clarendon Press,1997,pp.305-306.
 
      (17)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33,35-36.
 
      (18)Daniel Waley,Siena and the Sienese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6.
 
      (19)E.Coleman,“Cities and Communes,” pp.52-53.
 
      (20)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45-49.
 
      (21)J.K.Hyde,Society and Politics in Medieval Italy,p.115.
 
      (22)E.Coleman,“Cities and Communes,” pp.53-54.
 
      (23)P.J.Jones,“Communes and Despots:The City State in Late-Medieval Italy,”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Historical Society,5[th] ser.,vol.15,1965,p.77.
 
      (24)P.J.Jones,“Communes and Despots:The City State in Late-Medieval Italy,” p.76.
 
      (25)Renato Bordone,Guido Castelnuovo and Gian Maria Varanini,Le aristocrazie dai signori rurali al patriziato,a cura di R.Bordone,Roma:Laterza,2004,pp.39-120.
 
      (26)P.J.Jones,“Communes and Despots:The City State in Late-Medieval Italy,” p.71.
 
      (27)英国史学家哈兰(Hallam)最先指出很难用习惯的术语概括这一时期的“领主”,后来,瑞士史学家布克哈特和英国史学家西门兹(John Symonds)等人把他们称为“暴君”。19世纪史学家对城市领主的这种画像影响极为深远。最近有史学家对这种刻画提出异议,认为所谓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暴君”不过是一个“神话”。(Benjamin Kohl,“The Myth of the Renaissance Despot,” in John Law et al.,eds.,Communes and Despots in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taly,Farnham:Ashgate,2010,pp.61-73)
 
      (28)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70-183.
 
      (29)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101-102.
 
      (30)Trevor Dean,Land and Power in Late Medieval Ferrar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8,p.15.
 
      (31)Trevor Dean,“The Rise of Signori,” in David Abulafia,ed.,The New Cambridge Medieval History,vol.5,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9,p.459.
 
      (32)John Larner,Italy in the Age of Dante and Petrarch,1216-1380,London:Longman,1983,pp.128-140.
 
      (33)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98.
 
      (34)P.J.Jones,The Italian City-State:From Commune to Signoria,p.636.
 
      (35)但丁:《神曲·炼狱篇》,田德望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58页。
 
      (36)L.Simeoni,Storia politica d' Italia:Le signorie,vol.1,Milano:Vallardi,1950,pp.51-56; John Law,The Lords of Renaissance Italy:The Signori,1250-1500,London:The Historical Association,1981,pp.16-18.
 
      (37)L.Simeoni,Storia politica d' Italia:Le signorie,vol.1,p.57.
 
      (38)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p.130-161.
 
      (39)布鲁克尔:《文艺复兴时期的佛罗伦萨》,朱龙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第182—183页。
 
      (40)19世纪英国史学家西门兹(John Symonds)将其7卷本《意大利文艺复兴》(The Renaissance in Italy)的首卷取名为“暴君的时代”。20世纪中期出版的《意大利政治史》(Storia politica d' Italia)第7卷(Luigi Simeoni,Le signorie,Milano:Vallardi,1950)把这一时期称为“领主的时代”。《意大利史》(Storia d' Italia)第4卷(Nino Valeri,L' Italia nell' età dei principati dal 1343 al 1516,Verona:A.Mondadori,1949)则称之为“君主的时代”。
 
      (41)M.Miller,“From Episcopal to Communal Palaces,” Journal of the Society of Architectural Historians,vol.54,no.2,1995,pp.175-176.
 
      (42)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07-109.
      (43)M.Miller,“From Episcopal to Communal Palaces,” pp.179-181.
 
      (44)Pierre Racine,“Les palais publics dans les communes italiennes (Ⅻe-ⅩⅢe siècles),” Actes des congrès de la Société des historiens médiévistes de l' enseignement supérieur public,11e congrès,Lyon,1980,p.134.
 
      (45)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07-109.
 
      (46)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109.
 
      (47)关于锡耶纳市政厅的修建背景和过程,参见朱明:《从大教堂到市政厅:中世纪晚期锡耶纳的城市空间转型》,《历史研究》2011年第5期,第113—125页。
 
      (48)Diana 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5,p.41.
 
      (49)John Najemy,“Florentine Politics and Urban Spaces,” in R.Crum and J.Paoletti,eds.,Renaissance Florence:A Social Histo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p.24.
 
      (50)J.White,Art and Architecture in Italy,1250-1400,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3,p.65.
 
      (51)Benjamin Kohl et al.,eds.,The Earthly Republic:Italian Humanists on Government and Society,Pennsylvan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78,p.141.
 
      (52)Stephen Milner,“The Florentine Piazza della Signoria as Practiced Place,” in R.Crum and J.Paoletti,eds.,Renaissance Florence:A Social History,p.89.
 
      (53)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107.
 
      (54)Sara Blanshei,Perugia,1260-1340,Philadelphia: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976,pp.7,53-59.
 
      (55)J.White,Art and Architecture in Italy,1250-1400,pp.69-71.
 
      (56)F.M.Godfrey,Italian Architecture Up to 1750,London:Alec Tiranti,1971,pp.141-145.
 
      (57)J.K.Hyde,Padua in the Age of Dante,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66,pp.4,220.
 
      (58)D.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pp.49-53.
 
      (59)D.Howard,The Architectural History of Venic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2,pp.90-91.
 
      (60)Richard Goy,Building Renaissance Venice,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6,pp.18-19.
 
      (61)D.Howard,The Architectural History of Venice,p.94.
 
      (62)SPQV是拉丁文Senatus Populusque Venetus 的缩写。
 
      (63)D.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pp.29-53.
 
      (64)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109.
 
      (65)E.Occhipinti,L' Italia dei comuni,secoli Ⅺ-ⅩⅢ,pp.134-137,141.
 
      (66)D.Norman,ed.,Siena,Florence and Padua:Art,Society and Religion 1280-1400,vol.2,p.53.
 
      (67)D.Waley and T.Dean,The Italian City-Republics,pp.108-109.
 
      (68)G.Andenna,“La simbologia del potere nelle città comunali lombarde,” in Le forme della propaganda politica nel Due e nel Trecento,Rome: de Rome,1994,p.393.
 
      (69)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Cambridge,Mass.:The MIT Press,1988,pp.121-122.
 
      (70)转引自J.Woods-Marsden,“Image of Castle in the Renaissance,” Art Journal,vol.48,no.2,1989,p.130.
 
      (71)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02页。
 
      (72)Louis Green,Castruccio Castracani,Oxford:Clarendon Press,1986,pp.105-111.
 
      (73)John Najemy,“Florentine Politics and Urban Spaces,” p.35.
 
      (74)John Law,“The Cittadella of Verona,” in D.S.Chambers et al.,eds.,War,Culture and Society in Renaissance Venice,London:Hambledon Continuum,1993,pp.10-11.
 
      (75)D.Abulafia,ed.,Italy in the Central Middle Ages:1000-1300,pp.123-124.
 
      (76)N.Rubinstein,“Fortified Enclosures in Italian Cities under Signori,” in D.S.Chambers et al.,eds.,War,Culture and Society in Renaissance Venice,p.5.
 
      (77)John Paoletti and Gary Radke,Art in Renaissance Italy,New Jersey:Prentice Hall,2002,pp.163-164.
 
      (78)Patrick Boucheron,Le Pouvoir de Btir:Urbanisme et Politique édilitaire à Milan(ⅪⅤ[e]-ⅩⅤ[e] siècles),Rome: de Rome,1998,p.547.
 
      (79)L.Martines,Power and Imagination:City-States in Renaissance Italy,p.222.
 
 
 
 
      (80)J.Woods-Marsden,“Image of Castle in the Renaissance,” pp.133-134.
 
      (81)Evelyn Welch,Art and Authority in Renaissance Milan,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5,pp.177,308.
 
      (82)J.Woods-Marsden,“Image of Castle in the Renaissance,” p.130.
 
      (83)Charles Rosenberg,The Este Monuments and Urban Development in Renaissance Ferrar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p.3-4.
 
      (84)Charles Rosenberg,ed.,The Court Cities of Northern Ital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pp.208-210.
 
      (85)Wolfgang Braunfels,Urban Design in Western Europe,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8,pp.67-68.
 
      (86)R.Starn and L.Partridge,Arts of Power:Three Halls of State in Italy,1300-1600,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2,p.186.
 
      (87)Leon Satkowski,Giorgio Vasari:Architect and Courti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pp.28-44:.
 
      (88)Leon Satkowski,Giorgio Vasari:Architect and Courtier,pp.56-59.
 
      (89)Filarete,Filarete's Treatise on Architecture,vol.1,trans.J.Spencer,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5,pp.45-46.
 
      (90)Jacob Burckhardt,The 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London:Penguin,1990,p.25.
 
      (91)N.Rubinstein,“Fortified Enclosures in Italian Cities under Signori,” p.6.
 
      (92)John Hale,“The End of Florentine Liberty:The Fortezza da Basso,” in N.Rubinstein,ed.,Florentine Studies,London:Faber & Faber,1968,pp.501-532.
 
      (93)N.Rubinstein,ed.,Florentine Studies,p.503.
 
      (94)N.Rubinstein,ed.,Florentine Studies,p.504.
 
      (95)关于阿尔贝蒂的共和主义情怀,参见Gaspar Pearson,Humanism and the Urban World,University Park: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2011,pp.93-98.
 
      (96)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p.130-131.
 
      (97)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129.
 
      (98)Robin Kirkpatrick,The European Renaissance,1400-1600,London:Longman,2002,p.32.
 
      (99)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p.121-122.
 
      (100)L.B.Alberti,On the Art of Building in Ten Books,p.123.
 
原文出处: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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