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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慈善那些事——漫谈《中国古代慈善简史》
发布时间: 2019/12/19日    【字体:
作者:遇安
关键词:  中国古代 慈善 《中国古代慈善简史》  
 
 
关于此书
 
本书介绍了自先秦到明清各朝代的慈善发展脉络,内容包括中国古代慈善思想滥觞、发展过程及各朝代不同社会背景下,慈善形式及特点。丛书编委会在序中提及成书缘由:为了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本书旨在于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理念,推动慈善组织建设,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刚看序言时,笔者眉头一皱,以为会是一本晦涩难懂的“专业书”,但往后翻,自觉可当做一本消遣的历史小书来品,味道似乎更佳。
 
中国古代慈善的思想渊源
 
“我国慈善历史久远,慈善思想源远流长。不但先秦诸子百家对慈善有过精辟阐述,而且随后的佛教、道教等经典典籍当中亦有关于慈善的论述。例如,儒家之“仁爱”、墨家之“兼爱”、佛教之“慈悲”等, 虽表述不尽相同,但其义理相近,无不包含了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道 德准则和慈善理念。综观我国传统文化,仁爱思想、民本思想、善恶报 应观和慈悲观是古代慈善理念的主要来源,它们共同构筑了中华慈善的思想渊源。”
 
由此可见,中华慈善思想发展脉络与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发展脉络是一致的,先秦滥觞-百家争鸣,诸子百家对慈善看法不一,体现在仁爱和民本思想上。汉朝独尊儒术,儒家仁爱思想成为主流,对中国古代慈善发展影响深远,魏晋南北朝佛道兴盛、三教融合,佛家慈悲观、道家善恶报应论、宋明理学慈善理念的传承发展,在这些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仁爱思想、民本思想、善恶报应观和慈悲观成为了我国古代慈善思想的重要渊源。它们不仅促成了博爱关怀、扶弱济贫、去恶从善的优良风气,而且也影响了古代慈善的发展形式与发展脉络。
 
中国古代慈善的形式渊源
 
在传统社会中,慈善的发展受到了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诸多限制,人们之间的交往程度要低得多,因而地缘、血缘和教缘关系是促成慈善分配的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故此,古代慈善也多以血缘、地域或教缘关系为纽带,呈现出个体化和互惠性的特点。
 
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运作机制、制度规范、组织载体,慈善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民间救助的效果难以保证,慈善发展的持续性亦难以得到保证。近代以来,慈善经历了由古代向现代的转型过程。在企业运作获得成功的影响下,慈善的运作模式也一改传统的个体化、松散化的发展方式,呈现出组织化和机构化运作的趋势.......根据施助者与受助者之间关系的不同,我国古代慈善在沿着由“个体化与互惠性”向“组织化与公益性”不断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五种主要的形式渊源:个体慈善、宗族慈善、会社慈善、宗教慈善和机构慈善。
 
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形成了我国古代慈善的五种主要形式,其中会社慈善是指:“社会成员之间依据一定的契约关系或规则约束而相互进行的捐施或救助行为。中国传统乡间社会存在的“社”中有些带有慈善性质,它们是会社慈善的典型形式。“社”又称“社邑”、“义邑”等,是一种由社会成员自发形成的互助性民间组织。社邑多以地缘为基础结成,是乡里互助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民间救灾、婚丧互助、生活救 助等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里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会社慈善是一种互惠性程度较高而公益性程度较低的慈善形式。而机构慈善是指:“依托专门的慈善机构而开展的慈善行为。机构慈善带有组织属性,机构运转的持续性不会因个人的退出而终结。”与机构慈善相比,会社中的救助主要表现为社员之间的互助,救助对象的外延还没有延伸到社员之外的其他人,但它已经具备了简单的组织形态,采取简单的组织化运转方式,它是会社慈善向机构慈善发展的过渡形式。虽然宗教慈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伴随佛教的扩展而壮大、机构慈善在明清时期才初步完善,但上述五种慈善形式并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中断甚至消失,都按照自身的发展脉络不断演进,传承发展。
 
我国各朝代慈善的特点
 
纵观全书,作者将中国古代慈善特点归纳三点特性:传承性、包容性和内敛性。
 
一.古代慈善的传承性
 
我国古代慈善历经了上千年、数十代的王朝更迭,其中从未因战争灾害、政权更迭、政策变化而发生改变或中断,显示出了极大的稳定性和传承性。我国古代慈善的传承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慈善思想、形式、内容的传承性。
 
1.慈善理念的传承性
 
仁爱思想、民本思想、善恶报应观和慈观是我国古代慈善思想的重要渊源。它们不仅促成了博爱关怀、扶弱济贫、去恶从善的优良风气,而且也影响了古代慈善的发展形式与发展脉络。虽然各种思想流派对慈善的具体理念和逻辑脉络存在差别,但它们所内含的博爱、劝善等慈善思想却是相通的,这构成了中华慈善的主线。在这条主线的贯穿下,我国古代慈善思想又表现出了相当的稳定性。这也是中华慈善延续上千年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原因所在。
 
2.慈善形式的传承性
 
我国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形成了古代慈善的五种主要形式一个体慈善、会社慈善、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和机构慈善。虽然宗教慈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伴随佛教的扩展而壮大、机构慈善在明清时期才初步完善,但上述五种慈善形式并未从根本上发生改变。
 
3.慈善内容的传承性
 
济贫与救灾一直是我国古代慈善的两大基本范畴,其中主要包括了养老、慈幼、施医和助葬等方面内容。回顾上千年的慈善发展历史,自先秦时期开始,上述几个方面始终是民间慈善的主要内容,未曾发生大的变化。直至晚清,受西学东渐的影响,慈善内容才开始呈现出多样化和专业化的趋势。虽然此后慈善内容有了更为广泛的扩展,但古代慈善的主要内容仍然延续至今,而且基本上没有脱离济贫与救灾这两大范畴。
 
二.古代慈善的包容性
 
古代慈善在发展过程中兼收并蓄,表现出巨大的包容性。我国古代慈善在发展过程中不仅沿着自身脉络持续稳定发展,而且也以包容的姿态对待外来的慈善文化、慈善理念和慈善方式,兼收并蓄,融合发展。我国古代慈善思想是多种思想流派的融合,慈善思想的形成不仅受到了儒家、法家、墨家、道家等多个思想流派的影响,而且还融合了外来宗教的慈善理念。儒家的“仁爱”思想、“民本”思想,墨家的“兼爱”思想,法家的“善恶报应观”,道教的“承负说”和佛教的“果报论”、“慈悲观”等,无不被古代慈善所融会贯通,从而形成了博大精深的古代慈善文化。
 
慈善发展历史中出现的安济坊、漏泽园、举子仓、福田院等慈善形式都是基于不同慈善思想而形成的。在众多外来文化中,佛教对慈善的影响最为直接和重要。佛教自魏晋南北朝时期传入我国以来就持续地推动民间慈善的发展,并在唐朝时期达到了发展的顶峰。对于传统而言,佛教慈善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打破了古代慈善的血缘性和地域性束缚,使慈善向着更为广阔的方向发展,推动了慈善的公众参与。明清以来,随着对外交流的加深,基督教、天主教对慈善发展的推动作用日渐显现,而且晚清时期西方慈善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组织化的运营模式开始传入国内,为古代慈善的发展了新的活力。
 
三.古代慈善的内敛性
 
古代慈善根植于伦理道德之中,带有一定的内敛性古代慈善思想与伦理道德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孔子与孟子的 “仁爱”思想都是以伦理道德为逻辑基础而展开的,他们将亲情伦理置 于“仁爱”的核心位置,并经由对亲人的爱而延伸至对他人的爱。在 儒家的“仁爱”思想当中,一个人爱他人的顺序是以“我”为中心, 按照亲疏关系远近而不断推进。在这个推进过程中,慈善的内敛性也就逐浙显现出来。“先亲后熟、推己及人”的关爱观形成了古代慈善思想中的“差序格局”,即爱的差序性。既然爱是差序的,那么离“我”越远的人,得到“我”的爱的人也就越少,从 而形成了古代慈善的内敛属性。
 
此外,作者也在书中提及在封建专制社会,慈善的拓展空间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国家力量让渡,慈善发展的民间属性较弱,慈善是民间的救助行为,民间力量的增长是慈善发展的基础。在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当中,国家权力占据了广泛的社会活动空间,民间力量往往被国家权力所挤压。对于统治者而言,民间慈善是一把双刃剑。它济贫救困,可以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但慈善的发展也意味着民间力量的增长,对政权的稳定不能不说是一种威胁。况且历史中许多农民起义都标榜扶危济困的慈善旗号,这必然会引起统治者对民间慈善的猜忌。在统治者看来,虽然慈善与社会保障存在功能上的一致性,但慈善在整个国家的社会救济当中也仅处于辅助地位,是对政府保障的补充而非替代。
 
各个朝代的“特色慈善套餐”
 
一.先秦-中国古代慈善之滥觞
 
先秦时期是中国进入阶级社会最初期,主要是至夏、商、西周、东周直至秦统一以前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早期的国家机构,政府职能配置亦逐步完善,国家与社会的分野逐渐明晰。百家争鸣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仁爱”、“民本”等治国思想逐渐为统治者所认可,成为当时的主流政治理念,同时也成为后世多数统治者遵循的治国要务,推动着政府社会保障职能的扩张,而且也孕育了传统的慈善理念,影响着中国社会民间慈善的发展。可以说,先秦时期是我国古代慈善的萌芽时期,它不但开创了社会保障和民间慈善的先河,而且为两者融合发展、互为促进提供了统一的理念支持,从而形成了政府与民间共同推动、互为影响的独特的社会慈善发展模式,为以后历代慈善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这个时期,国家救助职能已初步形成,据史书记载,在尧、舜、禹时期,我国就已有了以社会救助事务为主的公共职能。《尚书·尧典》记载:尧 曾以“司徒”之职试之以舜,“慎徽五典,五典克从”。郑玄注:“五 典,五教也。盖试以司徒之职。”西周之后,政府的社会救助职能趋于制度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已初露端倪,虽然自西周时期我国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已初露端倪,但在自然灾害频繁、内外兼并、战争不断、国家能力孱弱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政府能力根 本无法满足社会救助需求。一方面,社会自发地形成诸多形式的民间救助行为,个体慈善和宗族慈善得以发展。
 
二.秦汉-个体慈善出现多元化
 
秦皇统一六国后,我国首次进入了“大一统”的历史时期, 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开始形成并得以初步巩固。在社会治理方面, 秦朝尚法家,强调以人为的“闾里什伍”来取代自然的血缘族群,甚用强制分异、不许“族居”和鼓励“告亲”来瓦解小共同体,以建立专制皇权对臣民个人的人身控制。秦朝灭亡后,汉承秦制,形成在社会管理中依靠法、术、势治国的“儒表法里”传统。
 
虽然国家加强了对社会基层的控制,但是先秦时期所形成的“聚落共同体”的自治功能并未发生太大变化,作为一种聚落形态,秦汉的乡里并非单纯是封建国家的基层行政组织,它实际上扮演了封建国家基层行政组织和民间社区的双重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对社会的治理仍然需要传统基层组织单元的支持,尤其是在灾害、疫病年间,社会成员间的救助和帮扶则更显重要。另一方面,虽然秦末战争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社会经济凋敝,但自西汉“文景之治”后,农业、手工业、商业都有了较大发展,经济的发展造就了社会富裕阶层,在慈善理念的感召和国家政策鼓励下,许多人积极投身到慈善当中,为社会慈善的发展注人了活力。
 
在该时期,慈善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个体慈善的参与个体出现多元化,官吏、富民、游侠都参与了进来。战国以来游侠之风盛行,秦汉时期游侠仍多,他们多行侠义之事,乐于原施贫穷之人。《史记·游侠列传》中对此多有记载。例如,豪侠剧孟,“行大类朱家”,“振人不赡”,散财济贫,及剧孟死,“家无余十金之财。文景时期的郭解“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武帝时,侠客原涉“专以振施贫穷赴 人之急为务”。正如司马迁言:“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
 
由此可见,汉代侠客赈施贫穷之侠义行为,深受世人所称颂。政府为了鼓励个人慈善行为,还会择机表彰乐善好施之人。
 
与此同时,秦汉时期也出现了早期会社慈善--在农业社会里,底层贫苦大众占到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当中能够得到皇恩滋润和宗族赈济的往往只是少数。普通民众为了生存和发展, 便自发地组织起来,集合众人之力抵御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克服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这样,具有互助、自我保障性质的民间团体便出现 了,而秦汉时期出现的“单”便是这种民间自助组织的雏形。“单”内组织成员来自下层民众,他们共同筹集资金, 共同维持这个组织的运转,在特定情况下对组织成员施以必要的救助措施,组织运作中体现了团结、协助、互助的原则,具有完全的自愿性和民间性特征。
 
另一方面,中国本土宗教--道教在东汉时期逐渐形成,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等道教力量的出现,也催生了中国古代宗教慈善的萌芽。从此以后,宗教力量开始介入到古代慈善当中,宗教理念与慈善行 为之间互为契合、互为发展,使社会慈善取得了较大进展。无论是宗族慈善还是个体慈善,都受到了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制约,其影响范围毕竟有限。但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的出现,打破了这种限制,使民间慈善在范围和广度上有了巨大突破,“陌生人”之间的慈善理念也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大众所认可。从纯粹的民间救助角度来说,两汉末期,中国古代慈善开始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故此,若想深入了解中国古代慈善历史,不得不先了解中国古代宗教发展史。你会发现,在中国大地上,庙宇鼎盛的香火中,是中国人对善的追求和践行。
 
三.魏晋南北朝-佛教兴盛,宗教慈善长足发展
 
翻开魏晋南北朝的史卷,相信很多人都对“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印象深刻。从印度传入中国的佛教,这个发生1033次战争,平均每年2.6次的中国古代最动荡的时代成了佛教在华发展史中画上浓墨重彩一笔的重要时期。
 
东汉后,九州大陆战争频繁,天灾人祸不断,百姓流离失所。战争与灾荒导致社会秩序难以长期稳定,社会结构面临新的整合。在民间社会,以小族小姓面貌出现的一般平民宗族逐渐减少,而皇族、特权士族、庶族官僚宗族和强宗豪右宗族开始发展壮大,成为当时民间社会主要的宗族组织。在这种情况下,先秦以来形成的注重血缘关系的小范围宗族慈善,或是由于经济能力不足,或是由于宗族成员依附于豪门士族,在民间救助中的重要性开始下降。
 
与此同时,两汉时期进入中国的佛教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兴盛起来。该时期多自然灾害,以及长期的割据战争和民族征服战争,给佛教的传播提供了社会条件。灾害和战乱年间,百姓生活凋零,社会的困乏使得老百姓不但在物质生活上需要更多的社会救济,而且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较多,此时佛教进入中国,满足了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多种需要这为佛教的扩张奠定了社会基础。
 
佛教主张慈悲为怀、轮回报应,这种思想广为社会所接受,不仅使寺院成为当时主要的社会救助场历,而且推动了平民百姓尤其是上层权贵的慈善参与。随着统治阶级对佛教的认可和对佛教慈善的重视,宗教慈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益于统治阶级的扶持,在魏晋南北朝的多数时期内,寺院僧尼有免除对国家役调的特权,不少人口为逃避国家役调及租课投寺为僧尼。 《魏书·李孝伯传附子场传》载,北魏灵太后时役调繁重,“民多绝户 而为沙门”。李玚于时上书也说:“今南土未静,众役仍烦,百姓之情, 方多避役。若复听之,恐捐弃慈孝,比屋而是沙“
 
佛教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改变了原有的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民间慈善的发展。从慈善发展的角度看,由于佛教教义注重慈悲为怀、扶贫救弱,所以佛教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国古代慈善的发展。随着佛教寺院的扩张,以此为载体,社会慈善摆脱了早先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限制,上自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都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民间慈善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得到了质的飞跃。
 
由于佛教提倡引人向善,该时期的个体慈善非常活跃,王公贵族参与慈善事迹也多见于史,同时催生了机构慈善。随着个人慈善的迅猛发展,一些致力于慈善的达官显贵并不满足于临时性的施舍,开始尝试一些固定的慈善方式,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由南齐文惠太子萧长懋和竟陵王萧子良创设六疾馆。
 
《南齐书》中言:“太子与竟陵王子良俱好释氏,立六疾馆以养穷民。”六疾馆的主要功能是免费救助患病的贫民,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六疾馆可以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私人慈善机构,相对于个人施助行为而言,它们具有组织化、制度化和持续性优点。由于拥有固定的施助场所和专门的人员配置,所以民众能够从中获得经常性和专业化的慈善救助。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民间慈善的救助效率和影响力,增强了慈善活动的社会功能。六疾馆是出现是中国慈善史上的重大事件,表明该时期的慈善比之前有了重大发展,中国古代慈善由以个人救 助为主开始向个人和慈善机构共同发展的方向迈进。
 
四.隋唐-中国古代慈善稳步发展
 
隋唐时期开始,我国古代社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社会、 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得到了长足发展,人口数量、社会结构、经济水平 和国家财力等较之以前朝代都有了较大不同。经济方面,隋唐时期商品经济和商业发展较快、富裕的商人逐渐增多,城镇发展和人口流动加快,社会结构的多层次化逐渐明显,人们之间的交往行为顺繁起来。在社会方面,门阀世族制度衰落和土地买卖及租钮签约关系盛行,农民对地主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削弱,社会成员的个体化属性更为明晰,民间结社行为显著增多。这为隋唐时期慈善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我国古代慈善思想产生得较早,但将这些做法以律令形式明确加以规定,有不少则是在唐代才完成的。隋唐政府在慈善中的作用、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律令来得以实施,而且还对社会救助事宜于以规定和指导。唐朝时期,明确将弱势人群优先依养于近亲邻里的救恤程序,颁之令文。在赋税制度方面,唐代的赋役令对老人、蝶赛孤独、残疾、妇女等均有明确的减免规定,从法律上保护了这些人减免赋役的权利。还制定了“三疾令,分“残疾、废疾、笃疾”三等,合为“三疾”,按等级不同,减免赋税和宽免刑罚的程度也不同。
 
最早出现在秦汉时期的民间结社行为,在隋唐时期有了长足发展,这是由于该时期一家一户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开始占据乡村生活的主导地位。为抗拒种种天灾人祸,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互助 为一种现实有效的生产、生活方式。这样,隋唐时期民间结社的范围又有了进一步扩大,不仅包含了传统的祭祀性质、宗教性质的民间结社 而且经济和生活互助性质的民间结社也开始发展壮大。民间结社中的经济和生活互助组织在慈善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人们在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方面都能够得到社员的帮助,这便推动了会社慈善的发展。
 
由于隋唐开设科举取士,魏晋盛行的九品中正制得以废除,许多阀门士族也因此衰败。在士族衰亡的过程中,宗族继续发挥着重要的民间救助作用,如在唐代便开始出现助学行为。除之前宗族救助的自觉性和道德约束外,一些宗族在内部上开始形成相应的强制性要求,这为宋及以后义田、义庄等救助组织出现开启了先河。
 
与此同时,隋唐时期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逐步扩大和细化,国家不仅要加强对民间结社和佛教寺院的管理,而且还完善了对灾民、老幼鳏寡孤独、残疾人和军人的社会救助及保障。隋唐时期,组织化、经常性的机构慈善也在政府的扶持下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养病坊在全国范围内的设置。隋朝时期寺院建有疠人坊、安乐坊、养病坊、安济坊等,用以收治贫困的患病群众。有些病坊不具有成熟的组织形式,运作方式较为简单,仅为看病施药的场所。面唐朝时期的悲田养病坊则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和制度规范,而且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持续性,是当时著名的慈善机构。
 
根据《旧唐书》及《唐会要》记载,唐初很多寺院就设有悲田养病坊,或称悲田院,主要是为救济贫困患者的场所。不仅为无力求医的贫困患者治病施药,而且也收容老无所依,幼而无亲,流落街头的穷苦人,实际上是一个收容鳏寡孤独的综合性慈善机构。唐代时期,病坊在中央和州县有较广泛设置,且长期存在,在救助的持续性、广泛性方面远超六朝时期的六疾馆。虽然初期的悲田养病坊属于宗教设施,但唐朝政府借助这一宗教平台,将社会救助的范围扩展到全国。既提升了慈善机构的功能和影响力,也与政府保障功能相匹配,二者相得益彰,互为发展。
 
悲田养病坊的出现及持续发展对宋以后类似社会救助机构的设置和普及有着积极的示范作用。北宋建立 后,在开封设置的东西两福田院,就是直接仿照唐代的病坊而建立的。 宋代出现的其他救贫恤穷养病组织,也无不从唐代病坊受到启发,并使其在功能和作用上更加细化、明确。整体来看,唐代的官方救济仍然是以济贫救灾为主,只能解决部分贫民和灾民的生存和生活困难,统治者希望于在有助于社会管理的前提下利用好民间力量来实现政府的社会救助职能。这些都推动着隋唐时期慈善的发展。
 
五.宋元-中国古代慈善发展高峰
 
宋代慈善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平,所谓“宋之为治,一本仁厚,赈贫恤患之意,视前代为切至”。宋代慈善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
 
一是理学思想影响。宋朝理学以“仁”为中心,再次阐释了仁政的重要性,国家行仁政的首要大事之一,是对天下鳏寡孤独和贫穷之人给予救济和收养。两宋思想家进一步丰富了儒家社会慈善思想,提出“以爱己之心爱人,视人犹己,视人父母兄弟犹己父母兄弟,以博施济众为己任”的泛爱思想。在仁爱思想的影响下,上自整个官僚系统,下至平民百姓都积极投身到慈善当中,直接促成了两宋时期养老、慈幼、济贫、施药等慈善的发展。
 
二是城镇化发展和社会内部结构的变化。从8世纪中期到12世纪初,中国居住10多万户人家的大城市由26个增加到52个,中小城镇数目也超过前代。城市的迅速发展,既带来了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也导致社会无业、失业人口的增加,社会阶层分化趋于明早。与前代相比,宋朝在土地制度方面采取了“不立田亩”、“不抑兼并”的政策,使得宋朝的土地兼并现象格外严重。在长期的土地兼并中,上地人量 少数人手中集中,造成中下人户大批失去土地,沦为贫困人口。每灾荒来临,大量底层群众因无法抵御风险,或流转各地,或转死沟壑,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小农阶层的分化和都市市民构成的变化以及人口流动现象的增加产生了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要求,社会形成新的慈善供给和需求,慈善因此而蓬勃发展。
 
宋元时期慈善发展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政府在推动慈善发展方面的作用凸显。两宋政府都非常重视慈善的发展,不但建立起完备的政府救助体系,而且还积极调动社会氧资源参与慈善,从而建立起一个自上而下的社会救助网络。
 
与前代相比两宋政府在慈善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四点:一是在政府当中设置专门的救助机构,将慈善发展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如宋代的户部右职掌中有“以义仓赈济之法救饥馑、恤艰难”,设立专门的机构和责来推动社会救济事业,这在中国传统社会的政府体系当中较为少见。
 
二是制定各种鼓励或处罚措施,广泛调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参与到慈善当中。两宋政府倡导官员劝民出粟,并将救助实施的成果作为官员升贬的标准之一,极大地调动了体制内外资源。两宋和元朝政府还对为富不仁、救济不力的个人和官员处以刑罚,对慈善机构严加监管,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慈善的发展。
 
三是政府财政的扶持有力地保障了 慈善机构的良性运转,为集合民间力量参与慈善搭建了稳定的平台。
 
四是地方政府的慈善积极性被广泛调动起来。宋之前,官方救助多以中央政府为主,往往会出现救助不及时和救助力度不够等问题,而宋朝将实施救助的权力下放地方,从而弥补了这一缺陷。两宋地方政府在慈善中的作用逐渐增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立慈善机构,经费也开始以地方自筹为主。这些创举都有力推动中国传统慈善的发展。
 
第二,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全社会协作的社会救助体系。两宋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强化了社会整体慈善救济状况,社会慈善向广泛化和深入化方向发展。宋朝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远超前代的,故而能够支撑起一个发达的社会救济体系。两宋政府将社会救助制度进步完善,兴建了各种救助机构,功能和作用上更加细化,并明确救济对象从老人到儿童,从弱势群体到特殊人群,从生老病死到婚丧嫁娶,基本覆盖了社会各个阶层中需要救助的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救助设施逐渐增多,两宋出现居养院、慈幼局、安济坊、漏泽园等10余种救助机构,多以政府和民间合作为主,无论是机构创办、资金募集,还是日常管理、实施救助等,都能看到政府和民间的广泛合作。而且,两宋时期的慈善涉及乡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直以来“赈济本为贫民,近世止及城郭,而乡村之民,未尝及之”的状况。特别是南宋中后期,盛极一时的官办慈善随着国力的衰微而逐步萎缩,而民间慈善救济却在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推动下蓬勃发展。
 
第三,民间救助力量蓬勃发展。两宋时期参与到慈善当中的社会力量逐渐强大,在社会救助各个领域开始显现重要作用。不仅民间自发的救助行为和民间兴办的各种救助设施大为增多,而且地方政府也越来越依赖于劝分解决辖区内的救灾济贫事宜。民间救助力量的增大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富裕阶层的形成为民间慈善带来了活力。唐代均田制瓦解后,都市逐渐形成,商品经济开始发展,这导致了小农阶层的分化和人口流动的增加,都市市民构成出现阶层分化的趋势。由社会经济结构变革而形成的新的富裕阶层参与到慈善当中,推动了个体慈善的发展。二是社会精英阶层积极参与到慈善当中。从宋朝民间社会的发育过程看 以乡居士人、退居官员、乡绅等为主体的地方精英分子大量涌现,他们 既占有财富,也具有社会影响力,因而愿意救济贫穷,并希望从民间救助活动中巩固自身的精英身份
 
第四,慈善趋于制度化和规范化。从北宋初年开始,政府就对慈善进行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如收养赤贫者的“居养法”、赈养乞丐的 “惠养乞丐法”、救助流民的“灾伤流移法”等。宋朝在各种社会救济事业中,还重视运用市场化手段。如在赈灾救荒中,多采用招商方式 允许商人以牟利为目的,向灾荒地区赈运粮食,官方不抑价、不限数量,使米价根据市场供需而自求平衡。
 
整体来看,宋元时期,尤其是宋代,中国古代慈善无论从慈善内容、形式、理念上都较之前代得以有较大突破。正如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所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这并非是对宋代的过度美誉,宋代慈善思想和宋人对善的践行,值得我们重新挖掘和传承。
 
六.明清-民间慈善蓬勃发展
 
明清两代政府较宋元时期更加重视民生,经济实力也超过以往,社保障作用日渐提升。但由于战乱不断、灾害频发,底层民众的数量仍然居高不下,政府救济根本无力保障多数贫困人口的民生需求。而且明清时期官赈中存在的日趋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又大大降低了赈济的功效。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然要借助于民间社会力量来完成赈灾救济, 以维持地方社会的安定。因此民间慈善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有增无减,慈善在明清两代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明清有志之士也多借慈善之行实现经世济民的政治抱负。阳明心学创始人,王阳明主张人要有“视人犹己”的良知,倡导救助天下之人为己任的泛爱救助思想。他说:“良心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只有致良知,才会自觉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以天地万物为 一体。“视民之饥溺犹己之饥溺,而一夫不获若己推而纳诸沟中者”,进而“视天下之人,无内外远近,凡有血气,皆其昆弟赤子之亲,莫不欲安全而教养之,以遂其万物一体之念”。在这种思想的熏陶下,有志之士 多有“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他们的行为起到了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和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发展速度也开始加快。城市规模和数量明显增多,城市人口大幅增长,这使财政负担加重,政府不得不在社会救济中引入民间力量,这从一个方面推动了慈善的发展。
 
同时,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高于乡村,较之传统乡村社会,城镇人口流动性增加、社会阶层分化,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地域关系和血缘关系,一些非基于地域关系、血缘关系的感行为、慈善机构开始出现,并随城市发展而逐渐增多。晚清时期各类善会善堂数量的猛增就说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动了民间慈善的发展。慈善在城市中的发展,一方面改变了之前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主要纽带的救助模式,慈善发展由乡村向城市进一步推进;更为重要的是,慈善发展呈现出组织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的趋势,民间慈善机构在城市当中大量出现。
 
民间社会救济和慈善机构所涉及的范围极为广泛,对当时城市社会中处于贫困状态的老人、孩童、妇女、废疾有病者等社会弱势群体,都给予了一定的帮助。慈善内容从过去的捐粟赈灾发展到建桥、筑路、办医学、赈 助贫困节义之人及其他各种公益事业。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大量涌现,将慈善活动带入一个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小评:这是一本薄又重的中国慈善简史,说薄,是因为这本书只有150页,半天功夫,一口气便可读完。说重,是编者用区区150页便将上至先秦下至明清的古代慈善发展脉络梳理出来,呈现在读者面前。对中国历史背景有基本了解的读者,自会找寻到中国古代慈善形成发展的脉络,这本小书说是慈善简史,实际上,读者更多要从一个宏观的历史背景下,置身那个时代去理解那个社会慈善面貌的变化。
 
书籍信息
 
中国古代慈善简史
 
作者:吕洪业
 
中国社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09月
 
拆掉知识的围墙  公益慈善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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