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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寺庙经济与公益慈善
发布时间: 2019/12/26日    【字体:
作者:李继武
关键词:  佛教 寺庙经济 公益慈善  
 
 
唐代,怀海禅师倡导“普请”法,即自长老以下不分长幼普遍参加生产劳动,提出“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口号,并身体力行,“凡作务执劳,必先于众”。
 
1中国佛教寺庙经济现象是佛教组织形式随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
 
原始佛教时期,佛教僧团将得道解脱作为唯一目标,将物质生活要求降到最简最低的状态。据《阿含经》及《僧祇律》等记载,僧人行止依照的“四依法”——粪扫衣、乞食、树下坐、陈弃药,可见当时佛教的理念就是修行者尽可能地远离和不涉及社会经济,甚而通过戒律禁止僧人从事社会生产和参与经济活动。这一方面是古印度社会文化推崇僧侣托钵乞食这种宗教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是因为印度热带地区丰富的物产使僧众能够通过托钵乞食来解决生存问题。
 
佛教传入中国后,由于中印两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传统有很大不同,佛教在很多方面进行了调适。首先,在物质条件有限的农耕社会里,完全依靠托钵和自然物产很难维持生存。其次,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和环境,也让僧人行脚乞食的游走受到诸多限制,乃至常被视为社会治安的隐患。僧人被要求编籍、休止于寺院,以方便管理。这样一来,以耕种土地乃至参与商业经营来保障寺院的生计成为广为接受的寺院经济形式和趋势。寺院接受田土布施,役使寺户,获得维持生计之资,是中国历史环境中一直普遍流行的经济模式。寺田除了皇帝赐田,多是接受信徒布施田土,作为斋田。寺院还被允许从事一些商业经营,尤其是“长生库”的经营,即以信众布施的钱财为基金,而设置的一种信贷业务,也叫寺库、质库、解典库、解库,及无尽藏等,这使得寺院经济的经营程度加深。
 
不过,如果寺院经济过分膨胀,容易被世俗社会所诟病。中国佛教史上的数次“法难”,多与经济问题有关。中唐以后禅宗兴起,中国佛教逐渐发展出了倡导“农禅并举”“坐作并重”的新寺院经济形式。到百丈怀海时,既已形成“普请”制度,即“上下均力”“集众作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理念和制度,此后逐渐演变成为中国佛教寺庙经济的基本模式。但是,在任何时代,佛教寺庙的经济经营活动只能是其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而非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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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宗教组织的佛教寺庙首先是为僧众提供修行办道、弘传佛法,为信众提供宗教服务,寄托宗教感情,承载和传播传统文化的场所;其次,寺庙也是社会慈善事业的主要倡导者和组织者。以慈悲济世度人为目的的佛教寺庙,在经济有所结余之时,用于社会慈善活动也就自然而然。自古以来,大量的佛教寺庙也以自身的行为践行着这一理念。佛教慈善事业也是佛教慈悲理念的具体外化,体现了佛陀重视人间的精神。在古代社会救济机制不完备的条件下,佛教徒积极投身于社会慈善、救济事业,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佛教寺庙的慈善、救济行为,也逐渐成为其通过服务社会来宣扬佛教文化理念、与社会各界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同时成为汇集更多社会资源的主要形式,具有社会资源再分配的具体意义。
 
早在南北朝时期,中国佛教慈善事业就开展得有声有色。史载,梁武帝普通二年(521)设孤独园,收容老人、孤儿;唐代寺院设置了悲田养病坊,即以救济贫穷者和贫病者为目的的疗养所。宋代佛教的慈善事业非常发达,出现了收养贫病老人的居养院和安济坊,收养遗弃婴孩的慈幼局,帮助贫苦人家抚养婴孩的举子仓以及专业殡葬机构漏泽园等多种慈善设施。另外,从桥梁、水利、道路修筑到地方治安巡逻等,佛教团体都不辞辛劳,出钱出力。至于地方救济事业如养老、济贫、饥饿、慈幼和医疗等项目,也多由官方责成寺院僧侣负责行政管理工作,使得宋代官办慈善事业得以顺利进行。明代佛教寺院在社会上承担了大量的慈善、救济工作。除施舍粥饭外,寺院还提供一些医疗和丧葬方面的救济。宋以后,佛教组织的社会公益事业,举凡放生、植树、桥梁、水利、道路等等,几乎无所不包。
 
总之,各种公益慈善活动直接体现了佛教的慈悲精神,既蕴含着佛教摄受众生的重要方法,也是佛教组织发挥自身的影响力,在汇集各种社会资源后所从事的社会救助和服务工作。公益慈善本着大乘菩萨的菩提心为主因,慈悲为根本,实践方便的万行,将菩萨道落实于现实社会中,在佛教与社会相适应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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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在国家宗教政策中,就包含有宗教组织实行自养的政策,即宗教团体可以兴办生产、服务、福利等事业;国家也在具体措施上给予优惠。一般来讲,寺院自养要突出宗教性和文化性,宗教性是指寺院经济自养部门的经营理念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社会上的商业发展理念,要注意保持自己的宗教特色,注重将宗教理念注入到商业行为中,不唯利是图,不损害佛教形象;文化性是指寺院的商业经营要有内涵,要注重宣传宗教深厚的文化底蕴,要不断提高服务项目的档次和品味,突出经营的文化性。如此则既满足了宗教信徒的需要,又促进了寺院本身的经济积累。
 
在考察佛教寺庙经济活动的时候,如果从其所能提供的社会公益慈善功能来考虑,则更能彰显寺庙经济的社会价值。近年来,多方统计数据呈现了佛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强劲势头,这与佛教寺庙经济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
 
佛教经济行为本身是历史发展和现实需求的产物,无可非议,关键是如何完善对佛教经济行为的引导和管理,把握宗教神圣性与经济世俗性之间的平衡点。失去了宗教性、神圣性而过于世俗化的佛教经济,或者打着宗教幌子变质为世俗经营的所谓佛教经济,往往会招致社会的指责乃至打击。但发心纯正、管理完善、运行良好的佛教经济在社会公益慈善方面能够发挥出巨大的积极作用,也是佛教服务社会最有前景的正道。
 
佛教经济行为本身是历史发展和现实需求的产物,关键是如何把握宗教神圣性与经济世俗性之间的平衡点。
 
丛林真百丈,法嗣有横枝。
不怕石头路,来参玉版师。
聊凭柏树子,与问箨龙儿。
瓦砾犹能说,此君那不知。
—宋·苏轼《器之好谈禅戏语器之可同参玉板长老》
 
摘自《中国宗教》2016年03期
禅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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