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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圣而公之教会
发布时间: 2020/1/3日    【字体:
作者:成静
关键词:  教会 基督教  
 
 
使徒信经说:“我信圣而公之教会”,然而面对教会在历史上犯下的种种“错误”,教会如何能够称之为“圣”的,我们又如何能够信教会呢?在下文中成静老师通过探讨巴特的教会论来反思这些问题。在成老师看来,首先,耶稣基督存在的地上的历史的形式就是基督徒的团体,就是教会;但由于神使成圣的行为教会才成为圣,因此只有当我们相信圣父、圣子、圣灵的时候,我们才能信教会。所以一方面,教会应当承认自己的世俗性;另一方面,教会要相信神的恩典,相信神是自由的但不是任性的,相信神不受我们的差使但却是我们可依靠的,那么教会就不应当因为自己的欠缺而裹足不前。
 
使徒信经说:“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们可以信圣父、圣子、圣灵,但是我们如何能信教会呢?如果我们不想回避教会在历史上犯下的种种错误,我们如何还能称教会是“圣”的?当我还是耶鲁神学院的学生时,曾经在学校的布告栏看见一则海报,说我们何时何地一起来讨论“教会如何拯救世界”。过了几天,这个海报被人涂改,变成了“教会如何拯救自己”。教会既然有那么多缺点,我们如何还能相信在她里面所传讲的是真理,是从神来的道?我们一定要参加教会才能得救吗?下面我们将通过学习巴特的教会论来思考这些问题。
 
在思考那些问题时,我们首先要回答什么是教会的问题。教会不是一个外在的建筑,而是一群宣称相信耶稣基督的人的聚集;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但是这个初级的对教会的理解并不能帮助我们把教会和其他的人为了进行宗教活动而组成的团体——例如,禅修中心、查经班——区别开来。它也不能告诉我们教会有什么神圣性。当然圣经会告诉我们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圣灵的殿,但是我们有信心这样宣称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来看看教会是如何形成的。
 
神在永恒当中享受着祂之为圣父、圣子、圣灵的团契。但神不满足于祂自己,于是创造了人,为的是要和祂自身以外的存有来分享祂的团契的生命。祂要成为他们的神,而作为他们的神和创造者,祂要做他们的主。但是由于人违背神的命令,人与神的生命隔离。在耶稣基督里,子神进入人的领域并且呼召人进入神的国度——神的国是神完全掌权的地方,在其中人将要享受与神同在的团契。事实上,在耶稣基督里神的国已经降临了,因为在他里面神的儿子作为一个被造的人完全顺服创造他的父神。不幸的是,在堕落的人的存在的领域,神的国——对神的主权的坚持——再一次遭到抵挡。这唯一的一个完全顺服神的人被神的选民杀害。而当父神将他从死里复活,祂也重新确立了自己的权柄,让它再不能被否认,从而也成功地在天地之间建立了祂的国。而在父神再次确立自己的权柄时,祂也赐予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同等的权柄,从而现在他与父神一同做人的主。由于耶稣在地上不受人欢迎,所以复活后的耶稣在完成了他在地上的使命后升到天上与父神同在;只有当有足够的人欢迎他时,他才会再来。
 
当耶稣在地上的时候,他已经呼召了一群人跟随他为的是服侍神,他教给他们关于神国的事,但是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他们四散奔逃了。复活的耶稣向他们显现,从而把他们重新召聚在一起,并且再次赋予他们使命。由于耶稣不能再通过有形的身体和他们同在,于是他赐给他们圣灵,并且叫他们带领更多人的来跟随他服侍神,并且告诉更多的人关于神国的事。这一召聚人的过程是对耶稣基督的再来的预备,是对神的国的全面的彰显的预备,到时神的国将要在地如同在天。而耶稣基督应许,在这个预备的过程中,他要与被召聚来的人同在。于是基督现在不只是在天上父神的旁边,也以一种地上的历史的形式与那些被召来跟随他服侍神的人同在。
 
这一耶稣基督存在的地上的历史的形式就是基督徒的团体,就是教会——她是基督的身体,而基督是她的头。通过他的这个在地上的历史的形式,耶稣被见证给整个世界,而整个世界也被召来跟随他。所以,基督教,作为神人交契在地上的发生,本质上就是教会。无论在哪里,只要基督的话被宣讲又被回应,只要有人受洗归入基督的名,只要他的死和复活在跟随他的人群中被记念,那里就有教会发生。而宣讲基督的话,认信被钉十字架的耶稣为复活的主,这都超出堕落的人的能力之上,尤其超出耶稣最初的门徒自身的能力之上——因为他们本已四散在人群中。是复活的基督将他们召回,也只有借着圣灵他们和跟随他们的人才能执行他们的主托付给他们的使命。由于圣灵的催促和圣言的感动,这样的认信者将出去向更多的人传扬神的道。教会是圣灵的工作。如果我们相信圣父、圣子、圣灵,如果我们相信神的爱,相信神愿意照我们的本相接纳我们,如果我们相信神的信实,相信祂的应许必不落空,如果我们相信祂的大能,相信纵然我们软弱祂能完成祂自己开始的工作,那么我们就要信教会。我们是通过基督的身体而领受基督的道,我们也只有在基督的身体里才能认识基督的道;如果有人在领受了圣言之后就离开教会,我们大概只能说他把神的道和教会一起丢掉了。
 
然而圣灵的工作总是发生在人的身上,也不可避免采取人的活动的形式。而作为人的活动,教会不可避免带有任何人的活动的特征。如果这样,我们还要相信教会吗?我们如何能够相信她的神圣性?在此,巴特指出“credo sanctam ecclesiam”不等于“credo inecclesiam”,尽管在英语里我们通篇信经都是说“believe in”,在汉语里都是说“信”。巴特要指出的是:“我们无法像相信父、子、圣灵那样相信教会——神圣的教会”。(CD, IV/1, p.686)与父、子、圣灵不同,教会并不具备什么属于她自己的美德来让我们相信。
 
但是我们还是被教导要认信教会为“圣”。在此,英语单词“holy(神圣的)”可能会误导人,因为它来自于单词“whole(完全的)”,它指称被修饰词的某种属性,但是拉丁语的“sanctam”来自于动词“sancio”,意思是“祝圣”,“sanctm”是从“sancio”的被动形式变过来的。所以巴特把教会之圣解释为“作为一个有自己的起源、性质、意义和方向的存在,被分别,被标记,从而被区别于[其他]——而这一切都决定性地、不可违抗地、不可改变地有一个最终的确定性,因为是神做的。”(CD, IV/1, p.685)教会的神圣性是“对耶稣基督——她天上的头——的神圣性的反映,当耶稣基督借着他的圣灵进入与她的团契中,并且停留于其中的时候,基督的神圣性就降临在她身上”。(CD, IV/1, p.686)总而言之,是由于神使成圣的行为教会才成为圣;教会没有能力给自己封圣。作为一个人的集合教会和任何其他人的组织或活动一样世俗,教会自身没有能力标榜自己与外面的世界有什么不同。当她那样自我标榜时,她只能暴露她和世界的一致;当她坚持自身的优越性时,她只是堕入最深的深渊。她只能借着祷告来寻求她的主的“神圣性”,得由她的主来决定是否又在多大的程度上回应她的祷告并赐福予她。教会无法逃避她的主的审判;然而在祂的审判中,也正是由于祂的审判,主没有也不会遗弃她。只有当我们相信圣父、圣子、圣灵的时候,我们才能信教会。
 
的确,教会也不应该企图逃避她的主;事实上,她应该不住地“敞着脸”仰望她的主,这样好“反映主的荣耀并且被改变成祂的样子,有不断增长的从主来的荣耀。”(林后3:18)教会要和她自己的身份相称,就要不断地在祷告中寻求主的“圣洁”。
 
在某种意义上,教会若真的相信父、子、圣灵,她就要对自己有信心,尽管她同时要对自己没有信心。她应当承认自己的世俗性;然而她若相信神的恩典,相信神是自由的但不是任性的,相信神不受我们的差使但却是我们可依靠的,她就不应当因为自己的欠缺而裹足不前。教会应当被释放去开展为神的国召聚人的工作,因为人加入教会不是由于教会而是由于神的话,而神的话仍然要由认信祂的人来宣讲。
 
巴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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