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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医院与近代中国的慈善救济事业
发布时间: 2020/2/14日    【字体:
作者:李传斌
关键词:  教会医院 近代中国 慈善 救济事业  
 
 
教会医疗事业是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慈善性质。有人因此将之视为慈善事业,这种看法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教会医疗事业有诸多的组成部分,其中的医学研究、翻译出版等均无慈善性质可言;教会医学教育起初多实行免费,或许可视为慈善的表现,但当其发展到正规教育时多实行收费制度,且学费较高。因此,教会医疗事业的慈善性质主要体现在教会医院上,正如教会中人所言:医院“为慈善动机之最明显的表示”。事实上,教会医院在近代中国的慈善医疗、社会救济和红十字救护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目前,学术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尚十分薄弱,本文拟对此作初步的探讨。
 
一、教会医院的慈善性质与慈善医疗
 
(一)教会医院的慈善医疗及其变化
 
近代中国的教会医院起源于伯驾1835年在广州创办的眼科医局。此后,各差会的医学传教士纷纷来华,他们在中国的沿海和内地先后设立了一系列的教会医院,并达到相当的规模。仅就新教所办教会医院而言,其数量最多时有330所,另有诊所223所。
 
教会医院循基督教义而设,具有较浓厚的慈善性质,这在它们的命名上有明显的反映。许多教会医院就是用慈善、仁爱等字样来命名的,如博济、仁济、广济、博爱、普爱、同仁、广仁、益世、保黎等。这种命名很容易使人们将教会医院与慈善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教会医院初设之际一般都实行慈善医疗,即免费施诊送药,有的还给一些贫病者免费提供食住。如伯驾的眼科医院在免费治病的同时,还给贫困无钱的病人“供给饮食,待病痊回家”。有中国人为此赋诗称赞伯驾“且出已资周孤贫,劳心博爱日不懈”。时人称赞上海仁济医院,说它治病“莫不竭尽心力,施医送药不惜工本,具见西医之仁心可嘉”。其医生“艺术之精,存心之厚,不愧仁济之名。”因此,教会医院完全免费治病的制度是早期教会医疗事业的一个显著特色。
 
19世纪60年代起,教会医院完全免费的制度发生变化,个别医学传教士因为经费问题而尝试进行收费。70年代,为了弥补教会医院资金的不足以及适应中国社会,嘉约翰等医学传教士开始主张施行收费制度。80、90年代,虽然有医学传教士对收费问题存在不同意见,但是一些教会医院开始从自养的考虑出发实行收费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差会主张实行收费。有的教会医院为吸引上等社会的中国人来院治病,开办收取较高费用的高级病房(或私人病房)。20世纪,上海等地还建立了高级疗养院。这都是一般病人所不能享受的。教会医院实行收费制度,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教会医院和诊所都同时实行此种制度。因为收费与否取决于教会医院的资金来源,以及主持院务的医学传教士的态度。东北的司督阁就认为医学传教士不应对病人收费,否则“他就不应该接受中国人的慷慨捐赠”。因此,19世纪末20世纪初,仍有教会医院实行免费的施诊送药。
 
进入20世纪后,在病人日益增多、资金来源受时局影响太大的情况下,教会医院实行收费制度势在必然。如加拿大的英美会就说:“我们从不把自己的医院看作是纯粹的慈善机构。病人被鼓动付门诊和药费,我们的政策是尽可能早地实现自养。”就连能得到较多资助的上海仁济医院,从1905年起正式实行收费制度。民国时期,医学传教士在收费问题上达成共识,即对病人多少应该收一些费用。这样,更多的教会医院已不可能保证实行完全免费的慈善医疗,于是教会医院实行收费制度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二)收费制度下的慈善医疗
 
进入20世纪,几乎没有教会医院能够实行完全免费的制度。虽然有的教会医院仍然对教徒实行免费治疗,但是许多教会医院“待遇基督教徒与非基督教徒一律平等”。然而,实行收费并不意味着教会医院的免费治疗和慈善性质的完全丧失,教会医院仍然实行有限的慈善医疗,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对一般病人收费较少,向高级病房收取较高的费用。如上海西门妇孺医院就称它的设立“完全为慈善性质”,“故多数病人,每日仅纳洋五角,而该院所费,每多至二元五角”。医院的花费从一二等病房、差会补助以及社会捐款来弥补。在齐鲁大学医院,病人住院“除特别室外,所收之费,不足病人消费者三分之一”,故齐鲁大学医学院每年要补助医院。
 
二是对贫困病人实行免费。这是许多教会医院收费后所采取的一种慈善医疗的形式。如齐鲁大学医院所收治的病人中“贫病人分文不收者,约在全数病人十分之二三”。至于如何弥补慈善医疗的开支,各医院的做法不同。盛京施医院是向富人收费,以此弥补在贫穷病人身上的花费。更多的教会医院则是在社会捐赠的基础上设立救济基金。汉口普爱医院很早就感觉到了这一点,1890年该院设立了救济基金,除用作免费收治病人外,还为他们买旧衣服、买船票,为死去的病人买棺材安葬。苏州博习医院专门设立救济贫病基金以作为补助贫病者治病之用,该院仅在1929年就为1296位贫病者免费给药。齐鲁大学医院则靠该校医学院的补助。
 
三是实行定期的免费施诊活动。如苏州博习医院为纪念院长柏乐文,“专门在宫巷乐群社设立一送诊处,每逢星期一、三、五下午二至三点时有专科主任医生前往应诊,完全免费。”
 
四是合办社会服务机构。这以南京鼓楼医院为代表。1927年,该院鉴于一般贫民患病就医困难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南京国际妇女会合办成立了社会服务部,“其主旨为来院求诊之贫病患者,得免费治疗,同时亦可使其与社会协调减少除疾病以外之社会问题发生。”
 
众所周知,教会医院实行慈善医疗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高级病房的收费往往不能完全弥补用于慈善医疗的花费,所以中西社会的捐助(特别是西方社会)对于慈善医疗的进行至关重要。但捐助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1929年以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来自西方的捐助有所减少,许多医院的运转更加依赖于病人支付的医药费用。它们不得不提高医药费用,结果对一般病人的收费必然增加,免费治疗的人数自然会下降。1934年,有传教士不无担心地说:“现在有一个危险,即教会医院被迫增加收费,结果它们只能为贫病者提供很少的慈善服务。”这种情况正是教会医院慈善医疗的无奈和困窘。
 
此外,教会医院的慈善医疗对近代中国人的慈善公益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19世纪40年代,雒魏林在上海创办仁济医院,由于实行免费的施诊送药,在当地华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些热心公益慈善的中国人受其影响集资创办了施医会馆。在教会医疗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其慈善公益性质更加得到表露,因此许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中国人对教会医疗事业的捐款也日渐踊跃,有的中国人还创办与之类似的西医院以为慈善公益之用。这是教会医疗事业对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另一种影响。
 
二、教会医疗事业与近代中国慈善救济事业
 
近代中国天灾人祸交相纷呈,疫病、战乱纷至沓来,这为慈善救济的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当疫病流行时,教会医疗机构往往是一支不可缺少的防治力量;当战争发生时,教会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战时的红十字救济。因此,教会医疗事业在近代中国慈善救济事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教会医疗事业与近代中国的疫病救济
 
中国传统社会在对待疫病流行上有相应的防治措施。但与近代西医相比,中医在防治某些传染性的疫病上要逊色许多。教会医疗事业在近代中国的疫病救济中起了重要作用。
 
医学传教士来华以后,每当中国疫病流行时,他们都积极参与救济。起初,他们并没有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同。例如,1872年天津发生霍乱,地方当局束手无策,有传教士“修合药料,施济活人,其方殊验,来乞药者日众”。由于缺乏资金,于是上书李鸿章,请拨银两以助善举。李鸿章却说:“教中人有心有力欲救济我民,则自为之耳,我复何能相助为理哉”。
 
随着传教士世俗慈善活动的日益显露,中国社会改变了对待教会医疗事业态度。当医学传教士参与疫病救济时,官方和民间往往予以支持。有时,中国政府还主动邀请医学传教士参加。例如,1911年,东北发生大规模的鼠疫,鼠疫迅速蔓延。为控制疫情,外务部邀请全国的中外西医参加防治。“华北的医学传教士凡是能抽出时间的,大多数都自愿参加”防疫。一些身在南方的广州、宁波等地的医学传教士也加入防疫队伍。北京协和医学堂则派出师生参加防疫。当时东北的教会医院积极参与,盛京施医院的司督阁被任命为政府医学顾问。这些医学传教士及其中国学生、助手,同伍连德等中国医生以及俄、日、德等国医护人员为扑灭东北鼠疫做出了重要贡献。一些医护人员为防疫而染疾殒命。司督阁的助手亚瑟·杰克逊(Arthur Frame Jackson)即是其中之一,他来华后不久就参加防疫,不幸因感染疫病而死;北京协和医学堂学生陈成章、裴义珍也在防疫中丧生。除在东北进行救疫外,一些医学传教士在华中水灾后,进行防疫工作,医学传教士嘉克森(S. Cochrane)在重灾区进行救护时就感染上疫病。
 
民国时期,中国政府对防疫日益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防疫机构。在各地发生霍乱等疫情或水灾时,医学传教士都能挺身而出参加防疫。各级政府还聘医学传教士为医学顾问,以教会医院为时疫医院进行疫病防治工作。
 
(二)教会医疗事业与近代中国的红十字救济
 
近代中国战乱往往导致伤兵在无助中死去、或遭无情的杀戮,平民则遭受无辜的伤亡。在这种背景下,近代中国红十字会应运而生。作为一种重要的、具有慈善性质的医疗事业,教会医疗事业与近代中国红十字会的创立、发展以及红十字救济有着密切的关系。
 
1、教会医疗事业与晚清时期的红十字救济
 
晚清时期,医学传教士在战争期间从事救护活动可追溯到19世纪50年代。1851年,广州发生红兵起义时,当地的医学传教士就曾参与救护工作。上海小刀会起义时,雒魏林不仅对救治清兵和起义者,而且对受伤百姓也给予治疗。不过,这些活动仅是一般的战时慈善服务,并未在红十会名义下进行。
 
医学传教士真正以红十会的名义进行战时救护始于中日甲午战争。1894年,中日正式宣战后不久,烟台守将邀请医学传教士达斯维特(A. W. Douthwaite)准备为其疗治伤兵。达斯维特乘机向该将军解释“红十字会”的一些原则,并提出:若这位将军愿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他愿意为此做一切工作。烟台守将对此非常感兴趣,经与道台商量后,由官方出资在烟台建立起一座医院。 “不几天红十字旗飘扬在该建筑的上空”。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所红十会性质的医院。它建立后,上海西门妇孺医院等教会医院均给它以支持,并为之提供了绷带等必需的医疗用品。
 
1895年,当中日双方在东北激战之际,一些教会为避免损失而撤离战区。司督阁带领盛京施医院的医务人员来到牛庄,很快建立起一座红十字医院。这所医院成了救护清兵的一个重要机构。“开办医院的消息在士兵中很快流传,早期住院者伤愈出院,为在士兵中建立起对西医的信任起了很大的作用。”红十字医院的作用对清政府的官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公开承认这些服务的价值,并在各个方面寻求它的帮助。”他们常把伤兵送往该院治疗,仅1895年2月就送入600名伤兵。在天津,伦敦会医院等几所教会医院也加入了红十字救济活动。
 
1904年,日俄战争的爆发对近代中国红十字会的产生起了巨大的催生作用。战争爆发后,各中立国纷纷撤离侨民。当直隶总督和山东巡抚派船接战区中国难民时,却遭到俄国的拒绝。于是,上海华人决定成立红十字会北往救助。鉴于中国尚未加入日内瓦条约,他们“特商准英美德法总领事定名为上海万国红十会支会”。红十字会成立后即准备从事救济。受战争的影响,华人难以前往,救济在很大程度依靠在东北的传教士。当时施子英就说“目前东三省办理此举,自须仰仗西国教士偏劳”;关于救治伤病,沈敦和说“目前教士知医者须在医院治病,不知医者救人”。基于如上考虑,上海红十字会决定在牛庄设立分会,借爱尔兰教会医院为该会的总医院,由院长白兰德“主其事”。可见,教会医疗事业在中国红十字会的创立及初期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
 
日俄战争期间,东北的医学传教士积极进行红十字救济活动。战争爆发后,司督阁即在盛京施医院里收容难民。1904年12月,他致信高似兰说:他的医院所进行的救济活动得到万国红十字会的支持,那时他的医院设有17个避难所,有7200难民得到庇护,这些人以妇人和小孩为主。战争期间,司督阁和他的助手在医院工作之外,实际收容和救治了约10000难民。
 
日俄战争结束后,上海红十字会继续发展。1908年,大清红十字会成立,1911年,又改称中国红十字会。1911年,辛亥革命在全国范围内的爆发对中国红十字会不仅是一个考验,而且是对其发展的一大促进。武昌首义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医学传教士积极组织和参与了所在地的红十字救济活动。如长沙光复后,挪威信义会的倪尔生、雅礼会的胡美等参与组织了长沙的红十字会。许多医学传教士奔赴战地参加红十字救济,如在武昌的红十字医院里就有许多外地的医学传教士参与救护。北京协和医学堂组织四个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医疗队,以吉义布为总队长,分赴各地从事救护工作。重庆的医学传教士在起义爆发后,曾提出以成都、嘉定、荣县为中心去救助受伤士兵,并同端方作过商议,然而并未得到他的支持。虽然如此,有些医学传教士还是到了叙府利用浸礼会医院救助受伤士兵。
 
由于中国红十字会此时的力量比较薄弱,对于大规模的战争救济一时还无能为力,因此只好“借重各国教会西医及该处原有之教会医院”。武昌首义后,中国红十字会电告通商口岸的教会医院改设红十字会医院。各地的教会医疗机构积极配合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许多教会医院都被列为当地的红十字医院。在首义之地的武汉,仁济、同仁、普爱等教会医院均是红十字会临时医院;长沙以雅礼医院为红十字会医院;南京的红十字分会医院是金陵医院、贵格医院、基督医院等教会医院;滁州红十字分会的医院就是当地的基督医院,苏州红十字分会以博习医院、妇孺医院、福音医院三所教会医院为红十字会医院。此外,怀远、六合、江阴、无锡、安庆、庐州、芜湖、宜昌、重庆、杭州、福州、梧州等地的红十字会医院无不是以教会医院充当。因此,教会医院占当时所有红十字会医院的大多数。
 
由于许多地方的红十字会医院都由医学传教士经理,医学传教士在红十字医院的医生中占有较大比例。如“自皖北以迄津浦路线,遍设临时医院,医生半属教士”,不过,上述教会医院在当地的救济活动各不相同。在战事激烈的地方,医学传教士忙碌异常,教会医院人满为患。在武汉,“据估计,汉口及其附近地区在一个时期里有超过1000人的受伤士兵在教会医院接受治疗”。在战事不激烈或和平光复的地方,教会医院的任务则要轻松许多。如在苏州,革命爆发后,沪军都督陈其美派人到苏州组织红十字苏州分会,当时博习医院的柏乐文、福音医院的惠更生等都参加分会,“因苏州已和平光复,无战事,苏州分会亦未开展活动。”尽管如此,博习医院在革命期间也进行了一些红十字医疗救护工作。该院共收治病人686人,其中平民20人,他们都是在发生抢劫时受伤的;士兵666人,他们当中住院外科治疗的有25人、医药治疗的有28人,门诊外科治疗的有460、医药治疗的有153人。
 
教会医疗事业在辛亥革命时期红十字救济中所起的作用,得到中国社会的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此表示感谢。中国政府亦然。1913年,袁世凯在接见参加中华博医会大会的代表时致以谢意,他说:“此次敝国成立,当南北战事杀伤甚多,贵会不避艰险救护甚众。本大总统常怀感激而无机会致谢,今日得此机以谢诸君。”
 
2、教会医疗事业与民国时期的红十字救济
 
民国建立后,由于战争、灾害不断,教会医疗事业与红十字救济依然有密切的关系。鉴于医学传教士在红十字救济中的作用和贡献,中国红十字会先后吸纳柏乐文、苏迈尔等医学传教士为终身会员,以便于中西合作进行红十字救济。
 
民国时期,医学传教士积极参与组建了各种红十字会组织。在华美国护士为红十字救护的方便起见成立了相应的组织。1921年,美国红十字会主张在华美国护士组织一团体,“以便受该会委托,就近从事救护”。在华的美国护士积极响应。她们首先组织成立了美国护士干事会,以湘雅医院的蓝女士(Miss Niaa D. Gage,即盖葆贞)为会长,登记自愿加入美国红十字会的在华护士。在华美国护士大多在教会医院里工作,她们加入美国红十字会有利于联络中外力量从事红十字救济。
 
同时,中国各地充分注意到红十字会的作用。教会医疗事业在中国各地红十字会的组建及其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当战争发生时,一些医学传教士积极联络当地社会发起组织红十字会。1916年4月27日,衡阳的内地会、长老会、圣公会联络该地绅商,组成衡阳红十字会分会,以长老会的仁济医院为临时红十字会医院。同年5月3日,江阴福音医院院长王完白因江阴发生战事,乃与当地绅商组织红十字会,将江阴、常州、苏州三地的福音医院、苏州的博习医院作为分会,“收养各军队伤兵”。另一方面,一些医学传教士在当地绅商的邀请下积极参与当地红十字会建立和红十字救济活动。1920年,苏州绅士蒋季和等人倡议组织万国红十字会分会,推定由江苏省立医院蔡禹门、博习医院的柏乐文和苏迈尔“负责办理向万国红十字总会备案手续,开展会务”。负责办理备案手续的后两者均是医学传教士,可见医学传教士在苏州万国红十字分会的成立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而且,教会医院在红十字救济中依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博医会和后来的中华医学会教会医事委员会积极组织红十字救济活动,并主张教会医院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1936年12月,教会医事委员会召开会议,“议决与中国红十字会合作,向所有教会医院发出征询书,征询各该医院所能供给中国红十字会之合作与便利”。
 
当中国发生内战时,教会医院不仅救治伤病,而且在战争时收容难民,以红十字为他们提供保护。如北伐战争时期,普爱女医院在武昌被围时就收容了不少难民,使他们得到了一定的保护;江西南昌的教会医院不仅为北伐军将士治疗,还收容一些无家可归者。在中国发生反抗外来侵略的局部战争时,教会医院也积极参与救护中国受伤军民。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后,苏州博习医院等教会医院组织红十字医院为受伤官兵进行救护。中华博医会以及中华医学会教会医事委会在组织红十字救护上起到了重要作用。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教会医院在战时救护、收容难民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除在中国从事红十字救济外,教会医疗事业还参与国际红十字救济。1918年,在美国红十字会的呼吁下,许多教会医院派出了医护人员前往西柏利亚从事救护工作。受其影响,苏州天赐庄妇孺医院在海参崴需要医护人员时,于1918年9月派遣医护人员前往海参崴从事红十字救护工作。当时,一同前往的有两名美籍女医生、两名美籍护士以及两名中国女医生、一名中国药剂师,另有学医的学生和护士生各五名。她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于1919年4月回到中国。
 
作为传教事业的组成部分,教会医院的目的之一就是传播基督教。但是,作为医疗事业,它又具有浓厚的世俗性和慈善性。因此,它在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在近代中国的慈善医疗和红十字救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中国近代慈善救济事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不仅是基督教注重社会救助的产物,而且是基督教适应中国社会的产物。
 
 
按:本文选自李传斌的论文《教会医院与近代中国的慈善救济事业》,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6年1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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