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法律
 
你们当中谁没有罪?
发布时间: 2020/7/24日    【字体:
作者:冯象
关键词:  罪 原罪论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冯象老师以《圣经》的文本为基础,对圣经中出现过的“罪”概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冯象老师指出,在圣经之中,“罪”这一概念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
 
与广泛流传的“原罪论”相反,《创世记》在描写伊甸园生活的相关段落,并未明确提及“罪”这一概念。冯象老师认为,根据《圣经》文本,虽然能够认为上帝对偷食禁果的人类始祖施加了惩罚,但人类所犯下错误却并未被定义为“罪”。
 
“罪”概念在《圣经》中的首次出现,是在人类走出伊甸园之后。在该隐杀其兄弟的故事中,上帝对怏怏不乐的该隐说:“……你做的不对,罪就蜷伏在你的门口,垂涎窥伺,就看你能不能将他制服”。冯象老师指出,这是《圣经》对“罪”概念的第一次提及。在这里,罪体现为一种野兽般无法控制的“欲望”。此后,该隐杀死了兄弟亚伯,上帝诅咒该隐,在该隐的抗议中“复仇”或“报应”的概念被提出。
 
在希伯来《圣经》之后,《新约》借耶稣之口对“罪”之观念做出了更进一步的阐释。这种新的阐释在《摩西五经》的基础上有所推进。在《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七节中,耶稣对“罪”这一概念进行了如下表述。
 
在第二部分,冯象老师就当今世界刑事法治面临的挑战进行了重点分析。
 
在现代国家中,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则深入人心。冯象老师指出,这种对于罪的描述与圣经中的“罪”观念截然不同。因为既然罪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每个人都深陷其中,又怎么可能会有“无罪推定”呢?
 
冯象老师指出,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这种刑事法治模式并未受到严重挑战,世俗化进程稳步推进。冯象老师认为,这一现象与早期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展密不可分。然而,在当今世界,西方法治话语在伊斯兰世界完全失效。拉美天主教派崛起,伊斯兰教在亚欧扩张,导致刑事法治受到的挑战日益严峻。
 
随着宗教复兴,罪刑法定、无罪推定背后的世俗化政治想象,已经无法适应这些多元文化的需要。许多文化群体开始实行宗教法,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对立与冲突不断升级。在这一大的背景之下,我国对于法治的信仰与遵从程度逐渐下降。除了世界宗教复兴的整体趋势外,香港、台湾地区法治化的腐败,也加深了大陆民众对于法治的怀疑。因此,冯象老师认为,面对这种趋势,“新法治”的日益式微,已成定局。
 
冯象老师认为,除了宗教复兴外,科技进步,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也会对法治产生巨大挑战。根据相关研究,人工智能已经能够解决复杂法律工作,并开始取代人力。而这种发展趋势,无疑会导致法律职业人口和技能的萎缩,相应地,罪与刑事法治的传统观念受到挑战。
 
综上,冯象老师得出结论认为,面对多种文化价值观严峻冲突,以至于丧失共同讨论话语的情形下,传统的“罪”概念将难以维持。对于这种“罪”的危机,应当如何应对,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在冯象老师的精彩演讲之后,在座听众踊跃提问。
 
有听众就《圣经》文本的解释方法提出了不同意见。冯象老师认为,由于历史原因,传教士翻译的《圣经》错漏百出,无法用来讨论学术。而学术问题是不能强求定于一尊的,不如以开放的心态包容不同的理解进路。还有听众对《圣经》故事的具体理解向冯老师提问,冯象老师认为,《圣经》复杂的文本来源、古人编辑和解经的传统,为不同解释方向的展开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有同学就马克斯·韦伯笔下的“新教伦理”和当代道的重建提问。冯象老师表示,韦伯“新教伦理”的学说,从历史看,是一种大胆的、颠倒了的臆想,把宗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兴起的关系说反了。但资本主义不可能给当代中国社会重建道德提供任何有效的方案,毋宁说,它是反伦理的。
 
还有听众就应对恐怖主义犯罪问题发表看法,冯象老师指出,处理民族问题,防治恐怖主义,西方国家并没有成功经验,只有失败的记录。而在五六十年代,我国已经探索出一条民族团结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道路。这些年来之所以陷入困境,是跟官僚主义教条主义猖獗,干部脱离群众,资本主义的深度腐败分不开的。这方面,坦率地说,我们现在还看不到出路。
 
随后,车浩老师对冯象老师的演讲内容,从刑法理论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车浩老师认为,如果说宗教上的罪处理的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而在刑法之中的“罪”则是在解决人与人的之间的问题。而在这一背景下,存在着一种对“罪”概念进行定义的话语权争夺。
 
在这一过程中,宗教之罪退回到人的内心,法律仅仅处理人的外部行为。但是,在刑法发展史的早期阶段,却不一定总是如此。因为思想邪恶而入罪的例子并不罕见,与耶稣所说的“只要内心起邪念便是有罪,就等同于犯奸”颇有类似,强调的是一种思想无价值。
 
随着法律的修改,这些关涉人心的罪名逐渐消失。罪名虽然成为历史,但世俗与宗教关于罪概念的定义权争夺,却在在刑法理论的一些基本概念和范畴中得到延续。
 
一般认为,报应是刑罚的目的之一。车浩老师认为,对于“报应”理论的支持,存在着宗教与世俗的两套话语。一方面,报应理论从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代表,将人视作一个与神相对的独立个体;而另一方面,报应理论在二战以前一直得到基督教的支持,正义被视作上帝命令的实现,刑罚被视作人间法庭代理上帝执法。这种不同的话语争夺,体现了宗教与世俗在罪概念上的张力和妥协。
 
今天,预防理论得到广泛认同,与报应理论分庭抗礼。车浩老师指出,在预防理论之下,惩罚是为了实现法益保护的功能,对于预防没有效果、仅仅具有报应意义的惩罚不应被施加。报应理论的边缘化和预防话语的主流化,意味着作为人设机构的国家所发动的刑罚权,不应再承担上帝的任务,而是要致力于保护人群共同体的利益关系。这样一来,在法律领域中,罪的概念就从宗教话语愈发深刻地转化为世俗话语,“去神化”的色彩愈发浓重。
 
最后,车浩老师表示,冯象老师对于宗教中“罪”概念的梳理和分析,为刑法理论带来了诸多思考,希望听众们也能收获启发。在听众的热烈掌声中,北大刑法跨学科沙龙第三次活动圆满结束。
 
转自北京大学法学院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19世纪移民前后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关系研究 \李晓鸣
摘要:19世纪对于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时期。在爱尔兰本土,新教统治…
 
李光耀如何促进新加坡宗教和谐 \圣凯
摘要:李光耀深刻地理解宗教安顿人心的社会功能,试图让国民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去接受和…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从《唐律疏议》看唐代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下一篇文章:丹麦宗教改革与新教国家联盟的形成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