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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与现代
发布时间: 2020/12/18日    【字体:
作者:丛日云
关键词:  西方政治 传统 现代  
 
 
一、回到现代的起源处
 
我之所以将自己安排在研讨班的最后发言,是因为我要讲一个较为综合性的题目。各位学者的专题讲座,对一些专门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现在我就来破题,回应这次研讨班的主题。
 
现代政治思想的起源是个很大的课题。我在开幕式里谈到了对这次研讨班主题的理解:政治思想现代性的内涵是什么?现代早期的政治思想是什么样的?它是怎样形成的?它的形成过程、思想来源,古典的和中世纪的不同思想要素是怎样融合、演进的?然后,在现代的条件下它们如何经过蜕变和新生演化出了现代思想?它涉及从西方文明以至人类历史的大背景下如何理解政治思想的现代性问题,涉及政治思想的历史,政治思想史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在西方传统与现代关系的语境中所说的传统,包括古典的传统、中世纪的传统,还要考虑西方多元的传统。西方的传统不是一个传统,它有多元的要素——个人主义有其传统,整体主义也有其传统。它们分别与现代是怎样的关系?
 
思考这个主题就是要启发我们对当下的中国问题进行思考。我们需要思考:政治思想的现代性意味着什么?现代政治观念是如何产生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经过哪些历史的和逻辑的环节?比如,从中世纪到现代的转变,是近些年我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在20世纪90年代出版的《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中,已经带着这种问题意识。一直以来,中国学界都在谈中国的传统以及中国传统和现代文明的关系,但是很少有人谈西方的传统和现代文明的关系,对西方政治文化传统的认识也比较简单。因此,我们谈中西文明对比的时候,经常拿中国的传统和现代的西方进行比较,说中国是什么样的,指的是中国传统社会;说西方文明是什么样的,指的是西方现代社会。中国的传统文化遇到的是现代西方文明的冲击和挑战。那么,西方的传统是什么这个问题,往往在人们的视野之外。
 
针对这种情况,我对西方政治文化传统做了粗略的整理。我的博士论文分析的是基督教传统和现代自由主义的关系,是这一大课题在某一点上的深化。在西方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里,这应该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应该说现代西方文明的关键特征是由基督教塑造的,现代文明的精神基础来源于基督教。古典希腊的传统、罗马的传统和日耳曼的传统,都对西方现代文明做出了贡献,但它们都处于从属地位,并且,往往要经过基督教的吸纳、融合与重新塑造后,才能成为现代文明的要素。现代西方政治文明的核心是自由主义,它主要是基督教的遗产。所以,它和基督教的关系对于理解西方的传统与现代很有意义,是我们理解西方的传统与现代的入手处。
 
我指导过的几位博士生也关注这一话题,即现代西方政治思想是如何从中世纪的传统中产生的。一方面,从理论上分析它们的逻辑关系,比如罗马法中的权利、中世纪的权利和自由与现代人权观念是怎样的关系;另一方面,从历史角度分析它们具体的转变方式——把转变的每一个环节都描述出来,这样才能有力地证明西方现代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怎么来的,和哪些思想融合,经过怎样的筛选、过滤和蜕变,然后产生了现代的新思想。以达尔文进化论为例,你要证明人是由猴子变来的,那么,考古发掘就必须把从猴子到人的每一个环节都连接起来,才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明。现在批评进化论的学者有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就是从猴子到人演进的链条仍有断裂,只要有一环是断裂的,就无法完成证明。所以,我们要从历史的角度将中世纪如何转变为现代的每一步都说清楚。
 
本次研讨会,大家带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专题,我现在要讲的是一般性和综合性的分析。有些是我依据已有的知识做出的推断,有些可能只是猜想,要证实其中的每一个想法,需要扎实的学术研究。在讨论具体问题之后,需要有一个宏观的、整体的认识。这一宏观和整体的认识需要一个个专题研究来支撑,没有人能够对这些专题都做出深入研究——这是谈宏观问题的学者经常被人诟病的地方。但是,如果仅限于单个的专题研究,不上升到一个整体的认识,也往往是狭隘的、见木不见林的。专题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要最终形成一个整体的宏观认识,所以哪怕宏观和综合的看法还不成熟,有些地方还经不起推敲,但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从宏观角度来考虑问题,形成对西方政治思想的一般性认识。然后,再根据专题研究的成果对宏观认识进行验证、补充和修正。专题研究和综合研究、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应该互相推动,不应该互相否定或看不起。
 
二、政治现代化之路
 
我们今天谈西方现代文明问题有一个很现实的需要,就是我们国家正处于现代化的进程中,而且在某些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甚至比较成熟了。在非西方世界中,我们在许多领域可以说已经走在前头了。但是,在政治发展这个领域,我们的任务并不轻松。这就出现了艾森斯塔特所说的“分裂的现代化”(split-up modernization)或亨廷顿所说的“错层式的现代化”(split-level modernization)的问题。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特殊现象,我们不能以为某些领域领先一步,其他领域就自然可以跟上,以为这只是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在发展中自然能够解决。这种认识忽略了“分裂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某种歧途,潜伏着巨大的危险。
 
我们在政治领域的现代化实际上还在起步阶段,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我们遇到了来自多方面的对现代性和现代化的猛烈攻击。有的是前现代的反现代,有的是后现代的反现代,有的是在现代内部的反现代。有的反现代倾向本身也是现代性的一部分,但属于现代化潮流里的一个支流或者不健康力量,它反对现代化的主流,将现代化引向歧途。这些都属于伪现代。
 
我以前谈到过我们现代化的时机不利问题:当我们追随西方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时候,我们的老师开始反思和超越现代。这种不利被一些人充分利用,结果是,我们还没有充分汲取现代化的资源,却已熟悉各种反现代化的学说。
 
我们在学习西方的过程中一再强调不能跟西方走。我们虽然要搞现代化,但我们要走自己的路,要千方百计地找个岔道绕过去。跟着走不对,也太没面子。百年来,国人在这一点上是非常执拗的。一次次碰壁,但还是不懈地寻找岔道。常有人表示,我们泱泱大国,有着辉煌的文明、聪明的人民,为什么要跟着西方走?我们就是要另辟蹊径,要“迎头赶上”。
 
现代文明肇始于西方,几百年来,西方一直是人类文明的火车头。它们走在前头,迫使其他文明追赶它们,与其竞争。但其他文明学习西方,都是选择性地学习:一边学习,一边拒斥。几乎所有的非西方国家都曾想绕过去,但都“翻车”了。所以,现实是,想绕过去的,无论中外,没有一个成功的。
 
为什么绕不过去呢?因为政治现代化有其特定的内涵,也有其特定的内在逻辑程序。非西方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在一定程度上是重演原生型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之路。当然不是严格拷贝,更不是机械重复。“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现代化之路”,这虽然已经成了磨出耳茧的老生常谈,但也是一句正确的废话。没有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道路与别国的完全相同,就如同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我们得承认,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程序,是难以超越的。所以,西方原生型的现代化之路就是我们重要的参照系。在这里,我们关心的,就是西方政治思想或政治观念的现代化。
 
我们很多人在现代化过程中容易迷失方向,忘记目标。哈耶克曾说过,西方很多知识分子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自由的信念,这里说的是他那个时代。哈耶克去世后,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了。哈耶克认为,在西方历史上,恰恰是这种对自由的信奉使西方世界完全利用了那些能够使文明发展的力量,并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发展。但是,那些向西方学习的较不发达国家的人士,他们在西方受到的那种训练所习得的并不是西方早期建构文明的方式,而主要是由西方的成功所引发的各种替代性方案的梦想。也就是说,西方当年按照那样一种原则、一种构想获得了成功,成功之后,他们仍然对现状不满,继续批判现实,力图超越现实,然而非西方国家学到的不是西方当初成功的路径,而是今天西方对自己现实的否定和各种替代方案。如哈耶克所说,此一发展趋向“甚为不幸”。
 
三、超越传统的现代与现代对传统的消毒处理
 
我们都熟悉,非西方国家普遍存在文化保守主义势力,试图以本土的传统取代或超越源于西方的现代性;我们也熟悉,在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出现过诉诸传统以抵制现代化进程或扭转现代化轨道的尝试,如卢梭、迈斯特。当然,更宽泛地说,整个空想社会主义传统都有着对古典时代的怀旧心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现代集体主义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吸纳了传统的因素,而现代社会中代表传统的正统基督教,更是常常留恋中世纪的“神圣秩序”时代。但在当代中国学界,还出现了另一种“超越”现代的企图,即在设计中国现代化之路时,追随施特劳斯,借助于西方的传统“超越”西方的现代,或者用西方的传统作为拒绝西方的现代的挡箭牌。
 
施特劳斯关注的主题是所谓“古今之争”,也就是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但他的价值取向是回归古希腊思想传统,以应对所谓“现代性的危机”。在他看来,现代取代传统是一场“青年造反运动”,是理性、青春、现代性起而挑战权威、老年和古代。具体来说,现代政治思想以“权利优先于善”的方式将真正的价值问题归于私人领域。于是,现代人不再相信他知道什么是好坏,什么是对错,什么符合正义,什么是最好的政治秩序。现代思想以自然权利观念取代了古典时代的“自然正当/正确”,并从中发挥出普遍和抽象的人权观念,作为现代政治的价值基础。在施特劳斯那里,这就是现代性危机的根源。我们知道,人权观念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石,如果否定了它,就否定了整个现代政治文明。这样一来,问题成为:一个追随施特劳斯的学者,是不是要拒绝现代政治文明?
 
在中国学界,追随施特劳斯的代表人物之一是刘小枫教授,但他否定的,不光是现代人权观念,还有现代民主。他说:当代西方学界面临这样一种尴尬,即作为民主政治的拥护者,当代西方的自由民主派学人成了自己的古典希腊先贤所痛斥的“智术师”。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他们只有一种选择,为雅典的智术师派翻案或为其修辞学正名。这样一来,他们就处于与阿里斯托芬和柏拉图为敌的位置,而他们的智慧又不足以反驳阿里斯托芬和柏拉图。他认为,围绕古典隐微论的争议,实际上涉及的是如何理解民主政治正当性的问题。古典隐微论的要害在于,自由民主政治并非最不坏的政治。在苏格拉底眼中,它是次坏的政治。
 
利用古希腊哲人否定现代西方的民主,这是刘小枫教授的独到之处。为了否定现代、民主和启蒙,他求诸古希腊的某些哲人。他以为,现代的西方人——更遑论当代的中国人,还没有足够的智慧去反驳阿里斯托芬、苏格拉底或者柏拉图。但是,现实是这样吗?诸位都学过西方政治思想史,都从古希腊学起。我们很钦佩古人的智慧,但是现代人的智慧远远高于古人。古典时代是人类智力的发蒙时期,今天的人类在知识积累和视野上,在思想方法和研究手段上,在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复杂程度上,甚至在大脑发育水平和思维能力上,都超越了古人。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知识水平,整体上不超过今天的中学生。孔子在今天,文科是半文盲,理工科是全科盲。我承认,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提出的一些问题具有永恒性,人类至今还在他们开创的某些问题域中思考,但今人的思考深度已经超越了前人,并且随着时代的变化,这些问题的具体形式也在变。三岁孩子提出的一些问题,我们成年人解答不了,但这并不能说明那个孩子比我们更有智慧。我们没有能力反驳阿里斯多芬和柏拉图吗?你可以说,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人类至今也没有解决,仍在困惑和争论之中,但我们的困惑和争论已经超越了他们,今人的争论是在更高层面上的争论。且不说阿里斯多芬没有政治学理论,自柏拉图的思想问世后,就一直有人反驳,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就反驳了他,且有些反驳非常有力。从政治思想和政治文化角度上看,亚里士多德才是城邦主流传统的代表,柏拉图只是面对城邦危机与衰落做出了一种过激反应。我们学思想史的,在汲取思想家智慧的同时,要对所有的思想家持批判态度,从未有过不会被后人超越的思想家。
 
此外,还有王绍光教授的民主理论。他整个否定了现代西方主流的民主理论,认为所有带有修饰词的民主都是假的。什么自由民主、多元民主、代议民主,都是伪民主,都是对民主的歪曲和阉割。那什么是真民主呢?就是古雅典的抽签民主。所以,他让我们回到雅典式的抽签民主。他在把现代的“选主”妖魔化之后,向我们推荐的是“抽主”。
 
王绍光教授不止在一个场合说,自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后,两千多年来,民主在西方是声名狼藉的,直到19世纪后,民主才获得正面价值。他的意思是,人们推崇西方民主,但其实民主在西方历史的大多数时间里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在综述两千多年西方关于民主的理论时,有许多片面的叙述和曲解,这里暂且不展开。我要问的是,人们在两千多年中批评的民主是当代西方的民主吗?是我们今天所要争取的民主吗?
 
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波利比阿那里,都区分了两种民主。一种是正常的、健康的,一种是变态的、堕落的。两千多年中,人们所批评的“平民政治”(常译为“民主”)指的就是雅典伯里克利时代搞的极端的民主,也就是王绍光教授主张的“抽主”——用抽签来选拔国家公职人员。那只是古希腊一些城邦在特定时期所实行的民主形式,并不是希腊民主的全部。王绍光教授偷换概念,不但用这种抽签民主取代希腊民主,还将其与现代民主相混淆,以此来讥讽现代民主,说那不过是两千多年中人们都鄙视的东西。奇怪的是,他又要人们回到那种民主。我们应该问,这两千年中西方人对那种民主的否定态度对不对?如果不对,为何要用它作为否定民主的依据?如果对,为何还要推荐这种民主?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西方古典传统和现代的关系呢?我以为,西方原生型的现代化是从它的传统中自然成长出来的,因此,它的古典传统中包含着现代性的要素——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这种古典传统必须经过后来的改造,并被其他思想要素中和之后,才会成为现代性的构成要素,它本身不能直接成为现代性的要素。所以,在现代环境下,古典思想是一种带毒的营养品,它经过了一个与自由主义的融合以及自由主义对它的解毒过程。只有经过解毒,它才能成为现代文明的一个结构性要素。而刘小枫教授和王绍光教授给人们推荐的正是这样一种有毒的东西,因为他们要清除现代民主中的自由主义要素,要人们接受没有经过解毒的古典式民主。
 
当代中国也是一样,古代思想只有经过现代自由主义的消毒处理,才是无害的,或有益的。如果把它和自由主义相剥离甚至作为攻击自由主义的武器,肯定是有害的东西。任剑涛教授谈到,共和主义是经过了自由主义的“规训”,然后才作为现代国家建构的思想资源。按我的理解,这还不是“规训”的问题,而是彻底改造(或重新塑造)和消毒。所以古典共和主义必须经过自由主义的改造,才可能成为现代国家建构的一种有益的思想材料。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回到现代早期的一种考虑,因为现代早期是传统向现代转变的时期,传统正经历着走向现代文明的蜕变过程,也就是自由主义对其进行消毒的过程。
 
四、什么是政治的现代性?
 
政治的现代性是什么?回答这个问题,就是在回答古典中世纪与现代的真正区别在哪里,是哪些要素使现代成为现代,其中核心的要素是什么。
 
如果把学者们对政治现代性的解释列一个清单,那么清单几乎会无限长。我认为政治现代化的基础是个人的成长与成熟,就是独立、自由、平等而有尊严的个人的成长与成熟,这也是政治现代化的基本标志。而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就是个人主义(或个体主义),现代政治思想的核心特征也是个人主义精神。所以,个人主义精神集中体现了政治的现代性。
 
大多数中国学者讨论现代性问题时都追随西方学者,其立场往往是反现代的,是对现代性的批判和否定,大讲现代性造成了什么危害,带来了什么危机,陷入了什么困境,都是把西方对现代性的批判盲目地引到国内。西方社会已经完成了现代化,正在向后现代发展,所以他们要批判现代性,中国的情况不同,不能亦步亦趋,把批判现代性作为时髦。历史上,英美思想传统对现代性的关注要少一些,关注现代性话题比较多的主要是德国思想传统。不光是德国人,还包括德国这个思想传统脉络上的人。有些德国人在德国成了异己分子被放逐到英美,但他们的头脑还是德国的,哪怕他们表面是自由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可灵魂深处还是德国人。
 
德国人对现代性问题比较关注,主要是因为19世纪法国大革命后德国面临特殊境遇,由此产生了一个特殊诉求:维护德国传统和民族特性,反对“西化”。这里的“西化”是指源于莱茵河以西的文化影响,对他们来说,英法代表的就是西方。19世纪德国思想界要抵制西方的影响,英国的自由、法国的平等,都是他们攻击的对象。德国也要搞现代化,但不能跟着英法走,现代化在他们那里只具有工具性的意义。他们拒绝人的思想与社会结构的现代化,只想将现代化工具拿来为我所用,也就是前面说的要绕过去,走捷径,迎头赶上。德国就是在这种心态的支配下,崛起为畸形的强国并走上纳粹主义绝路的。
 
在中国学界,对现代性问题的关注和后现代思想的引进,主要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当时,改革开放后第一批留学生开始归国,他们将西方学界对现代性的批判引介到国内。80年代,中国人是一心一意要搞现代化的,但关于现代性的讨论兴起后,中国的思想场域发生了一些变化。对现代性的怀疑、批判、否定成为一种风气,似乎搞现代化已经过时,反现代性成为时髦。启蒙传统、古典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辉格派的进步主义观念都遭到嘲弄和否定。借助西方后现代资源否定现代性,甚至借助于西方古典资源否定现代性,会妨碍中国建设现代文明的努力,或将其引入歧途。
 
五、从个人主义精神理解政治思想的“古今之变”
 
接着谈西方政治思想的古今之变。西方政治思想中传统和现代是怎样的关系?什么才是现代的政治思想?是什么因素使传统变成了现代?对此,有没有简单的解释,能不能找到一个最关键的要素,可以系统地解释诸多重要的现代政治思想问题?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基本上都有着古代中世纪的起源,但现代思想具有迥然不同的气质,是什么塑造了政治思想的现代气质?我认为,关键要素就是前面提到的个人主义精神。在思想理论上,对独立、自由、平等和有尊严的个人的承认与肯定,由此形成一套价值体系,并以个人为基点理解政治以及对政治结构进行设计,这就是现代政治思想的本质特征。
 
1.从整体主义到个人主义
 
我们知道个人与整体的关系是政治哲学本体论的一条主线,两千多年来,西方政治哲学在本体论领域就是围绕着这个主轴展开的。从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走向个人主义,是古今之变的一个核心,一个关键。
 
在古代,人们没有自觉地反思个人与整体的关系问题,个人与整体处于一种天然的统一当中。整体是第一位的,是本原,是目的;而个人是派生的,是工具,属于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用黑格尔的语言说,古典时代就是那种未分化的整体性的统一,城邦是与家庭或部落相似的共同体。这时的个人还没有从整体中独立出来,没有形成自我意识,他和整体是完全融为一体的,没有个人与整体的二元性疏离或对立的感觉,所以思想上也没有对个人与整体关系的反思。个人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前提,是天然合理的秩序。
 
到了现代,这个问题才发生变化,被彻底颠覆。个人与整体的关系颠倒过来了。此后,个人才是本原,是第一性的,是目的。他本身就是自足圆满的整体,无论是社会、国家还是其他共同体,都是派生的,第二性的,工具性的。这就是现代西方政治哲学对传统的一个颠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对个人与整体关系的重新调整。从思想理论到制度,都经历了这样的颠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古代中世纪政治思想遗产都经历了重新塑造。
 
但是,人们对这个颠覆并非没有争议。我们知道,自由主义代表着现代主流的发展趋向,也主导着现代化的进程。但还有其他思想流派不甘心自由主义对传统的颠覆,他们或者直接反对,要回到古典时代;或者进行修正,部分接受,部分拒绝。于是形成了各种思想流派。一般说来,现代思想家都对现代个人主义潮流做出程度不同的让步,并不像柏拉图那样完全地否定个人。
 
在柏拉图那里完全没有个人,整体彻底否定、吞没和融解了个体。在他那个时代,城邦共同体的内部关系有所松懈,个人与城邦有所疏离,这当然不是现代个人的出现,但他感到这是对城邦基础的威胁,于是求助于城邦的传统甚至部落的传统来拯救城邦,重建城邦的内在统一与和谐。他所设想的理想的城邦秩序,要像家庭或部落一样,你的我的不分,大家休戚与共、痛痒相关。这样才是一个完美的城邦,一个完全没有个人的独立性,个人完全融于整体,浑然不觉自己之存在的社会。
 
现代个人主义产生之后,没有一种整体主义思想还能够重新恢复柏拉图的那种理想图式,它们总是采用一种巧妙的方法,表面上把个人接纳进来,一定程度上承认个人,甚至不惜用华丽的阿谀之词谄媚个人,然后再把个人消化、处理掉。看起来,他也承认个人、尊重个人了,这很容易迷惑一些现代个人主义精神不彻底或辨析能力不强的人,但这种思想其实比柏拉图还极端,对个人的蔑视和摧残甚至超过柏拉图。这是人类思想的遗传返祖现象。
 
尽管有这样的分化,但现代与传统的根本分野还是清楚的,那就是传统社会的整体主义和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传统思想流传到现代,都经过了个人主义精神的重新塑造,正是个人主义精神,区分了政治思想的传统与现代。我们把握住这一点,政治思想史上的许多重大问题就豁然开朗了。
 
2.民主思想的传统与现代
 
我们先来看大家都熟知的民主思想。
 
现代民主和古代民主的区别在哪里?我们可以列出一个清单,比如现代民主思想以民族国家为背景;以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为基础,政治参与权具有普遍性,即民主权利的个体化,由个体化带来的普遍化;以代议制民主或间接民主为形式,即以自由竞争的方式选举国家的最高决策者;划分群己权界,公权力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受法律的约束;还有社会多元、新闻自由,等等。
 
在这么多的区别里,哪个是本质性的区别呢?我以为,本质性的区别,就是现代民主以个体为基础,古代中世纪民主以特定的整体为基础。我们知道,古代的民主权利或政治参与资格是按照身份来分配的,有些身份有民主参与权,有些身份没有。即使有民主权利的等级,其权利的分配也是不平等的。城邦共和国在扩大民主的时候,就是把某种身份的人扩大进来或把某个等级的参与权予以扩大。总之,人们是以团体成员的身份享有民主权利的。而现代民主的主体是个人,政治共同体是由一个个独立自由的个体组成的,每个成员对共同体的公共事务具有平等的参与权。古代民主是为了协调公民共同体的内部关系,保护共同体的利益,也就是享有特权的某个或若干个等级的利益。现代民主的目的是保护个体,即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而个人的权利也构成了民主权利的边界。
 
代表制民主和直接民主是不是古与今的主要区别?我觉得不是,这只是一个形式。现代的某些国家常搞直接民主,比如瑞士,经常全民公决,我认为它不是典型的代表制民主。在当代西方国家,存在许多直接民主或半直接民主的形式,如全民公决、罢免投票、协商民主、参与式民主、电子民主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直接民主有日益扩大的趋势,不断挤压着代表制民主的领地。不过,即使有一天,西方民主演变为以直接民主为主要形式,它依然是现代民主。所以,是否是间接民主或代表制民主,不是现代民主和古代民主本质的区别。古代没有代表制只是技术问题,不是实质问题。更何况,代表制民主本身是中世纪的发明,不是现代的创造。
 
中世纪和现代的代表制的区别是什么呢?中世纪的代表,代表的是一个整体,代表一个等级、一个城市、一个机构、一个组织。所谓等级议会,代表着教会(教士)、贵族和城市(市民)。在城市里,议会代表由各等级和各行会选出。在现代代表制下,代表们所代表的是一群个体,代表由特定数量的个体组合而成的一个人为的集合体。比如你是某选区50万选民的代表,选区的基本单元是个人。这50万选民划分为一个选区,只是因为他们居住在一起,选举操作起来方便,他们内部没有天然的联系。在美国,哪个党控制了州议会和州务卿(负责选举)这个职位,就按自己党的需要划分选区。如果这个选区支持该党的达到80%,就有点儿浪费,而那个选区才40%,于是,就把这个选区的一部分人划过去,那个选区的一部分划过来,让两个选区支持该党的选民都达到60%,这样该党就能赢得两个选区。下一届如果另一党上台,他们会重新划分。选民们可以这样任意被划来划去,因为选区只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现代民主以个体为基础,还体现在每人一票、票力平等的原则上。这个原则最初出现在中世纪教会选举教皇的时候,每个红衣主教都计算为平等的一票,由三分之二多数票做出决定,后来由此扩展到世俗国家权力机构的选举上。一人一票,票力平等,多数决定,这是民主基础的个体化的一个侧面。当然,在中世纪,这种以个人为基础的投票原则还不占主导地位,占主导地位的是共同体中地位和身份最重要的那部分,也就是被视为最有德行也最明智的那部分,由他们代表共同体的意愿。我们知道,罗马共和时代,人民大会是以库里亚、百人队或部落为单位进行投票的,一个单位计一票。有人可能以为,每个百人队就是一百人,其实不是,穷人的百人队比富人的百人队人数要多得多,但每个百人队只计一票。并且贵族和富人的百人队先投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投完票结果就出来了,穷人的百人队就不用投票了。到中世纪,等级议会是按等级投票,即一个等级一票。现代人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计票,因为那个时候的社会不是以个体,而是以某种团体为基本单元的。当中世纪的人说“共同体的同意”的时候,意思不是共同体中大多数人的同意,而是共同体中最有分量的那些人的同意。
 
在早期城邦和中世纪前期,只有贵族才有政治参与权,后来只有成年男性公民具有政治参与权。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当时贵族代表的是整个大家族或部族,他参与国家事务,不是以他个人的身份,而是以家族或部落代表或领袖的身份。一个贵族会议就是部落酋长会议或各家族大家长的会议。后来,部落或大家族弱化或解体了,成年男子代表一个家庭,作为家长参与公共事务。那个时代,国家或城邦的基本单元不是个人,而是家族和家庭。
 
这样我们就理解了一个现象——西方搞了两千多年民主,为什么直到19世纪,妇女都还没有参与权,为什么在参与权的问题上争来斗去,却没有人在女性的参与权上提出挑战?因为妇女在民事领域里依附于男人,政治参与和公共事务就是男人的事。妇女是家庭动物,男人才是政治动物。大家之所以没有疑问,是因为国家的基本单元是家庭,妇女在家庭里处于依附于男人的地位。如果那时给妇女平等的选举权,就等于给部分男人两倍以上的选举权,妇女一定是按照她的丈夫和父亲的意志去投票。她还没有独立的人格,不能做出独立的判断,更不会有独立的政治行为。那时候没有人想到让妇女参政,就像现在没有人会让未成年人参政一样,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同样,美国建国时期为什么不给奴隶同等的选举权?因为奴隶制还没有解决,给奴隶平等的选举权,奴隶主最高兴。他有一百个奴隶,相当于给他增加一百张选票。他去投票时,所有奴隶都跟着他投票。可以看到,后来许多亚非拉国家搞多党制民主都是家族投票、宗族投票、部族投票、教派投票,部族首领投谁,大家就跟着投谁。政党按部族组织,投票就是一次部族的人口统计,这都是社会个体化水平太低的结果。
 
所以,妇女参政以及女权主义的出现,是社会个体化渗入家庭的结果,只有女性获得独立的地位,形成独立的人格,从家庭这种共同体中独立出来,她才有条件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去参与公共领域,她才想到要求在公共领域里也要承认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要求政治参与的权利。其实,在古罗马晚期,罗马法已经开始穿透家庭屏障,国家的公共权力开始接触到个体了,但是这个进程被打断了,没有完成。
 
现代民主制度下,人民的权力、民主政府的权力也是有限的,要受法律的约束,不能侵犯基本人权,这样一种观念显然是随着个体的成熟才会出现的。个体成熟到什么程度呢?成熟到他获得了完全的独立,他与共同体之间形成了清晰的界限,他珍惜并顽强守护着自己的自由和尊严,不能因为必需的公共生活而牺牲。在他心目中,全体人类对他的压迫,比一个人对他的压迫更加需要提防。这样,就产生了自由民主制度,这才是现代特有的民主。古代雅典的民主制度会处死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在公民共同体的权威面前没有任何权利,即没有合法权利抵制公民共同体对他个人权利的侵犯,但在现代民主制度下绝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所以,由古典民主制、共和制以及中世纪代表制民主向现代民主的过渡,不完全是制度问题,也不是纯粹的政治问题。其基本动力,是中世纪晚期开始的社会个体化进程,是个体从传统的共同体中独立出来,获得了自由平等的地位。在思想理论上,就是将政治共同体设想为由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体经契约的纽带联结而成的共同体(即不再是某种天然的共同体或由某种自然的纽带联结而成的共同体),就是普遍而抽象的人权观念的形成。将中世纪代表制民主赋予个人主义精神,就成了现代的民主。正因为现代的个人是平等的,所以他要求参与权的普遍化;也因为现代的个人是独立和自由的,所以他又要提防公权力(包括人民的权力、民主的权力)对他的侵犯。
 
可见,正是加上了“自由”等若干修饰词的民主,才是现代的民主,才属于现代政治文明。现代民主超越了传统社会的民主,是符合现代人需要的、比传统社会的民主更高级的民主。将古典时代否定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的民主搬到现代社会,会被现代人视为无法容忍的压迫。
 
3.古典共和主义与现代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形成于古典时代,在现代被自由主义改造和重新塑造后获得了新的形态。
 
现代政治建构的基本动力是个人的成长,其基点也是个人。按照保护个人权利的需要重组权力结构,才是现代化的进程。共和主义只是提供了一些制度的形式和外壳,它是古典共和主义的残余物,它的内在精神已经被彻底置换为自由主义了。任剑涛教授对共和主义有深入的思考,他在这个班上对现代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区别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但他只是把个人主义作为一个附带的因素列举出来,我以为,他所论证的两者的区别,其主要内容,都可归纳为个人主义精神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另一方面,我所理解的现代国家的建构与共和主义的关系,与任剑涛教授有一点不同。他认为现代早期是共和主义起了主要作用;我认为,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独立的、纯粹的共和主义了,共和主义在现代思想中的再现都是部分的,没有进入主流,并且,它经过了自由主义的重新塑造。正是自由主义主导了现代国家建构的进程,只有自由主义才是现代的,只是自由主义有一个成熟的过程。在成熟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出现之前,已经萌生了自由主义精神,也就是说,有了个人的独立成长,由此产生的以个人为中心的各种要求,才是推动现代国家建构的主导力量。
 
人们普遍将马基雅维利作为现代共和主义或共和主义在现代复现的第一个代表,但在马基雅维利那里,共和主义并非其现实选择的建国方案,他的建国方案是君主主义,他羡慕的是绝对君权的法国。此后三百年,共和主义不兴,而意大利直到二战后才建立起现代共和国。在这三百年中,格劳秀斯、布丹、普芬道夫、霍布斯,都不是共和主义者,连洛克也是以君主主义为政体形式的。这个时期国家建构的主题,是以王权为中心、以集权为特征的民族国家,这必然与共和主义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
 
在英国革命的激流中,克伦威尔在英国搞过一个共和国。可是它只有共和国之名,没有共和国之实,它偏离了现代国家建构的主流,所以后来又摆回到君主制的轨道上。英国革命时期像哈林顿、弥尔顿、西德尼、利尔本、温斯坦莱等人都提出了差异甚大的共和主义主张,但他们的共和主义大多有复古色彩,都没有成为国家建构的主导力量。这个主导力量还是自由主义。
 
在现代早期结束的时代,也就是由集权式的民族国家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变的时候,用以反抗绝对王权的主要思想资源来自三个方向:一是封建的和基督教的历史传统,援引“历史的权利”;二是新教的个人主义精神,诉诸个人权利;三是古典时代的共和主义观念,也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读了古典作家的书,受到他们的蛊惑,要求平等、分权,反对独裁和腐败,呼吁共同体精神和美德。此外,还有因个人的初步解放、市场经济的初步形成而产生的个人欲求的表达。由此可见,传统共和主义只是反抗绝对王权的思想资源之一。古典共和主义只谈权力的横向制约,没有权力的纵向限制,即个人权利对政府权力扩张的抵制,而后者才是现代思想的精髓。
 
所以,我以为,即使在现代早期,共和主义也没有主导现代国家的建构。
 
的确,美国在革命和建国时期,共和主义理论非常盛行。美国历史学家伯纳德·贝林和戈登·伍德由思想观念和政治文化的演变来解释美国革命和建国,又以共和主义作为革命和建国时期美国社会思想和政治信念变革的主流价值。援引的材料可谓洋洋大观,但我仍然认为,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才是美利坚革命和建国的主导思想。仅就共和主义的影响而言,美利坚社会也有由古典共和思想转向现代共和思想的过程。而这个转变过程,正是自由主义对古典共和主义进行重新塑造的过程。
 
当然,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也有交叉的地方,共和主义者往往把交叉的领地都解释为共和主义,这其实是两者共享的内容。在制度建构上,我们最容易发现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交叉的领域:一些共和主义者接受了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一些自由主义者在论证制度架构时,汲取了共和主义的思想资源。但是,现代制度的设计,像现代英国和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基本不是从共和主义出发,而是从自由主义出发的。这即使不是全部情况,也是总的趋势。无论英国革命还是美国革命,其目标并不是共和,也不是民主,而是自由和人权。在洛克的理论体系中,一整套的制度架构都是围绕保障个人权利来论证的,基于自由主义价值观,就产生了现代的制度设计,包括有限政府、分权制衡、法治、代表制民主、联邦制等。在现代制度设计上,借助于传统共和主义的资源并不是必要条件。美国那些国父,当他们讨论国家的权力结构时,看起来都是共和主义者,他们也的确借鉴了传统共和主义的思想,但实际上是因为自由主义话题在他们那里已经达成了共识,已经不需要讨论了。到底要不要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分权制衡、联邦制这套设计的目的是什么?这是不需要讨论的。在联邦宪法之前,各州的宪法中一般都含有一个人权法案或宣言,列出一个权利清单。这些清单越过制宪会议的争论,作为修正案,直接进入了美国宪法。制宪会议上,需要讨论的是制度设计的具体方案,所以宪法之父们看起来好像都是共和主义者。他们也的确是共和主义者,但首先还是自由主义者。他们的共和主义已经是自由主义的共和主义。
 
4.其他政治思想举要
 
政治思想其他一些要素的古今之变,都可以用个人主义和个人的成长来解释,这些要素都经过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发展过程。这些思想,古代中世纪就有了,现代还在继续发展。它为什么是现代的?就是因为它已经被个人主义精神所重新塑造。
 
(1)混合政体
 
我们熟悉的传统混合政体思想怎样变成了现代的分权制衡思想?两者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制度形式和权力结构,不在于分权的方式,这些都是技术问题,并非实质性差别。两者的根本差别是出发点不同。古代混合政体调整的是统治者内部不同等级身份团体间的关系,是分配权力的一种方式。搞混合政体和分权制衡都是为了共同体的利益,使共同体内部关系得到调整,使公权力不至于损害共同体。孟德斯鸠说政治的目的是自由,他所说的自由,是个人自由,是消极自由。在他看来,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来自掌权者滥用权力,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可见,他所推崇的分权制衡的政治结构,其出发点是保护个人自由。这是亚里士多德、波利比阿、西塞罗们想都不会想的。所以,孟德斯鸠的这种分权制衡不是共和主义,而是自由主义。如果说他是共和主义,那也是现代共和主义。在他之前洛克阐述的分权学说,其目的是保障人权。现代分权制衡的权力结构,都是以个人权利为基石建构起来的。
 
看起来,孟德斯鸠继承了古典混合政体思想,但是,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波利比阿、西塞罗的思想都失传了,而洛克和孟德斯鸠根本不知道先人的这些思想,那么,他们会不会发明出分权制衡思想?我想会的,他们从维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需要出发,就会想到对权力的分割与制衡。这种权力结构是在个人权利基点上的自然引申。
 
(2)宪制
 
宪制这种权力结构的基石就是人权。为了保护人权,就必然是这样一个权力建构。但宪制思想也有一个从中世纪到现代的发展过程。
 
我们知道,限权思想在中世纪就出现了,但是,中世纪限制权力的目的是保护教会、特定的等级、城市、行会等的特权,而现代限制权力是为了保护普遍的个人权利和自由。现代宪制的一个基本预设是个人和国家权力的冲突,以前压根儿就没有个人和国家权力的直接相遇,国家权力只是与各种各样的共同体和等级身份的特权相遇。中世纪人们吁求的自由,是教会自由、贵族自由、城市自由,其实是等级特权,只有到现代才有个人和国家权力的直接相遇,才有在个人和国家权力之间划出一道界限的问题。现代宪制的基本预设,是个人与国家权力间的对立和冲突,没有个人的觉醒和成长,就不会有现代的宪制。现代宪制继承了中世纪宪制的某些形式,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3)人权
 
权利和人权的关系也是一样。古罗马已经有了权利的初步概念,但那个时候主要是集体的权利,是等级、阶级、团体、机构的特权,是一种由身份而来的资格和权益。虽然在罗马帝国时代,等级的权利逐渐向个人权利转化,但这种转化没有完成。到了现代,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权利——普遍的、平等的、抽象的个人权利。所以,由权利和义务的合体到纯粹权利的演变,由自然法到自然权利的演变,由历史权利和等级特权到普遍抽象权利的演变,就是权利的个体化进程。完成了权利个体化的进程,才有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权利。
 
(4)自由
 
我们都熟悉贡斯当的两种自由理论:古代是政治自由,现代才会有个人自由。政治自由是一种集体自由,是以等级为基础的,是某个等级享受或不享受自由,而不是某个人享受或不享受自由。每个个体的自由依其身份而定,是他作为等级成员的政治参与资格。个人自由,是以独立的个人为主体。至于消极自由,本身就是非常个人的事情。
 
(5)平等
 
平等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概念,其内涵经历了多种形态的演变。
 
古典时代的平等是等级身份的平等,同样等级身份的人内部之间相互平等。贵族相互是平等的,自由民内部是平等的,但不同等级之间是不平等的。不论平等或不平等,都是以某种身份为基本单位,不是以个体为基本单位。基督教信仰确认所有人在上帝面前的平等,这个“所有人”仍是个模糊的整体概念,上帝“选民”的概念也是个模糊的整体概念。它需要基督教信仰和宗教生活的长期滋养,才逐渐走向个体化。而文艺复兴之后出现的人格平等、个人权利的平等,才是现代观念。它是以个体为基本单位的,平等的主体是个人。
 
(6)政治参与
 
古代民主共和制度下就有政治参与,而且曾经非常发达,像雅典民主鼎盛时期,其公民参与的深度和广度,都是现代发达民主国家所不及的。亚里士多德讲过,因为大家都享有自由平等的公民身份,所以不论参政是好是坏,总得让大家参与。你不让他参与就否定了他自由公民的身份。所以,参与是由身份而来的一种资格。而现代民主理论认为,参与的主体是个人,参与是个人权利的一部分,其参与公共事务的主要动力也是维护个人权利。人们出于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参与公共事务,民主本身则成为保障人权的一种制度形式。英国现代民主诞生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不是争民主而得到民主,而是争自由而得到了民主。为了保障自由,他们要控制权力,要参与公共事务。他们的本意是要自由,在争自由的过程中得到了民主。当然,参与使他们获得作为国家成员的尊严,使他们能够追求公共利益;参与也是他们的美德之一,让他们实现了在公共领域的价值,这些是古今政治理论都一致认可的,但只有将参与作为保障个人权利的手段,才是现代思想所独有的。
 
(7)政教分离
 
古典时代没有政教分离,严格说来,中世纪只有政教分化,或可称为政教分立。中世纪的政教分化或分立是现代政教分离的前身。中世纪关于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之间分立的观念,为的是维护教会的自由。教权派高举教会自由的旗帜,抵制王权的侵犯,所维护的不是信徒的个人自由,而是教会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教权与王权的真正分离。教会与国家,教权与王权,有一种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关系。只有到了现代,才从保护个人自由的角度出发产生了国家权力不得干预个人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的要求。
 
在现代,宪法规定政教分离,为的是每个人的宗教生活不受国家权力的干预。宗教生活被设定为个人的私域,国家权力不得进入。中世纪王权和教权的连体与对立,转换为个人和国家权力的分离与对立;国家权力扩张的边界不再是教会,而是信徒个人;作为一个整体的教会与国家权力的对立,转变为个人与国家的对立以及个人宗教生活领域与国家权力范围的划分。国家退出宗教领域后,留下的是自主的个人。只有这样,才会产生现代的宗教宽容和政教分离。
 
5.早期现代政治思想的诸种理论基础
 
现代政治思想的诸种理论基础都充溢着个人主义精神。
 
人文主义代表了个体的初步萌发,个人刚刚开始从整体中解放出来,有了初步的自我意识。虽然人文主义主要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但也渗透到那个时期的政治思想之中。
 
我们知道,新教神学与天主教神学相比,更具有个人主义精神,让信徒抛开教会等中间环节,直接面向上帝。它把教会坚硬的外壳打破,将其还原为一个个独立的信徒。现代个人观念萌生时,主要面对两个束缚:一个是教会,一个是世俗社会结构。新教思想冲破了第一个,霍布斯解决了第二个。在政治哲学上,霍布斯是第一个彻底的个人主义者。他的个人主义是没有上帝的新教,也就是新教思想的世俗化。
 
为什么这个时期大家讨论的问题都要回溯到自然状态,都要从自然状态出发做出论证?因为正是这样一种理论抽象,把现存的社会关系,把束缚人的各种因素都给抽象了,从而将社会还原为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人。自然状态的逻辑推论过程,就是回溯到原始自然状态的个人的过程,几乎与个人从共同体中获得解放的过程是一致的。
 
与自然状态和自然法理论相联系的社会契约论,本质上也是个人主义理论。古代的契约并没有凸显个人主体,个人被笼罩于等级和团体之中。现代契约产生于原子化的自然状态,同时,也将这种原子化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预设。根据契约论,人们联结为一个社会整体,不再是任何有机的、天然的纽带,而是人为的、外在的契约。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都蕴含着对个人的解放,也解放了个人的世界观。
 
理性主义也是个人的解放。古代的理性是人类的理性、宇宙的理性、上帝的理性,现代理性讲的是个人的理性。理性是形式,其内容则是人性。什么是符合理性的?符合人性的就是符合理性的。到黑格尔那里,启蒙运动中个人的主观理性被改造为客观理性、绝对精神、世界精神,这是压制个人和否定个人的反现代的思想。
 
经济学上的理性经济人理论,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这种个体,即理性经济人,在政治领域获得解放之前,首先在经济领域获得了解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人,实际上就是在市场经济这个场域下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人,这种个人,先是要求国家权力后退,给个人留下自由的发展空间;要求国家权力的抽象化(而非私人化);遵守可预期的规则(而非任性而为)。后来,这种个人又对政治权利提出要求,经济人转变为政治人,即公民。
 
6.以个人主义解释现代诸种集体主义思想
 
西方的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一条主线就是整体主义向个体主义的转变。但进入现代以后,还有一种集体主义的思想传统。作为集体主义的现代思想,这似乎不好解释。我们试着解释一下。
 
(1)如何解释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
 
民族主义(或民族国家)和爱国主义都被认为是现代现象。看起来,这和我刚才所说的个人独立是一种对立现象——它不是个人的解放,而是个人对民族国家的依附。
 
我们知道,从时间上看,民族国家的兴起和民族主义浪潮都是现代现象。从15世纪起,民族感情、民族认同开始出现,接着出现了民族国家和民族主义思潮。它形成了非常强劲的潮流,几百年间毫无阻挡,神圣罗马帝国、拿破仑帝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俄罗斯帝国都在这一进程中先后崩溃。
 
民族主义无疑是一种集体主义,它和个人主义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在个人成长过程中,相伴而生的却是集体主义的一个形态——民族主义?
 
与新兴民族国家相伴随的,是现代早期的绝对主义时代。那不正是中世纪封建的身份等级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解体,个人开始解放的时代吗?无论文艺复兴还是新教改革,都是个人的解放,更不要说早期资本主义或早期市场经济了。但是,如托克维尔所说,在路易十四时代,法国人根本不会思考专制王权是否合法的问题,因为,在他们心中,这是十分天然合理的制度。侯建新教授说,他不同意绝对主义概念。我们过去笼统地叫专制主义,后来随着西方人都叫绝对主义。如果有人仍然用专制概念来描述中世纪末的欧洲政治,人们会刻意纠正说,那不是专制主义,而是绝对主义,似乎这样说才内行。其实“绝对主义”这个词,至少在中文语境中,可能比专制主义更离谱,更远离历史现实。侯建新教授建议叫“新君主制”,可这个词没有表示出是什么样的君主制,没有把它的特征提炼出来。
 
话说回来,在个人萌发和成长的最初时代,相对应的却是民族国家和绝对王权,我们应该怎么解释?
 
我以为,那是个人成长的一个阶段。在中世纪末期和现代初期,个人从小的天然共同体中挣脱出来,还很软弱,还需要依附于一个更大的共同体,一种更遥远和更抽象的权力,也就是民族国家和王权。他要找到一个新的忠诚对象,新的情感聚焦点,皈依或融入新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里,初步解放出来的个体还感受不到压制和束缚,那是他新的精神归宿。
 
多民族帝国的建立和维持,主要靠主体民族或统治民族的强权,也靠帝国内各个部分对利害关系的权衡。国民对帝国的认同往往是很弱的,甚至根本没有。民族国家之所以形成,是在个人有所觉醒的时代,一个缺少国民认同的帝国已经很难维持,必须分解为更小规模的共同体。在这个历史时期,个人的认同只能指向规模较小、内部具有某种同质性的共同体,即由有着共同地域、历史、语言、宗教、文化、习俗的人组成的共同体,这就是民族国家。在个人开始觉醒的时代——这种觉醒是非常强大的难以抗拒的力量——缺乏国民认同的帝国难以维持,而民族国家恰能获得国民的认同。所以,把民族国家理解为仅仅是“想象的共同体”容易被误导,民族国家有其实在的基础。
 
也就是说,个人的解放是一个过程。一个坚强的、独立的、现代的个体人格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民族主义是这个过程中的一种伴生现象,是个人从小规模的、天然的共同体中挣脱出来,但又不能在大规模的帝国中找到归宿时期才有的现象。它只是个人解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伴生现象,不是标志着现代性本质的现象。
 
我们中国人也经历了类似的个体成长过程。在新文化运动前后,可以说个体开始从秦晖教授所说的“小共同体”中挣脱出来,得到初步的解放。那时针对的是族权、父权、夫权、教权、儒家伦理、传统习惯等。当然,这个解放的成果后来又部分地丧失了。冲破小共同体束缚后,在新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和整体主义社会秩序下,个性并没真正解放。改革开放以后,开始了第二波更强劲的个体解放。到现在,中国人从小共同体中的解放已经比较充分,传统的四代同堂的大家庭早就垮掉了,乡规民约也被废弃了,现在要是兄弟几个、妯娌几个在一起生活,一定“打”得不可开交。我小时候见证了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也见证了这种大家庭的解体,那简直是“全面内战”,很少有兄弟分家不是打出来的。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束缚他的共同体必然解体,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中国人已经从这种天然的小共同体中基本解放出来了,但我们的人格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呢?你到十八岁时敢跟父母说“不”了,你的婚姻大事不再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但你的人格还没有强大到能对国家权力保持某种独立性。这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在公共领域里形成成熟的政治人格,即公民人格。
 
现代的专制主义或绝对主义,也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我们知道霍布斯的专制主义和传统专制主义的根本区别,就是将专制主义的基础置换为个人主义。从文学艺术表现上说,有人认为彼特拉克是第一个现代人,但从政治哲学角度上说,霍布斯是第一个现代人。第一个系统的、彻底的个人主义政治哲学在他那里形成了。所以,霍布斯受到王党痛恨的道理就在这里(当然还有他的无神论、反教会立场)。在霍布斯那里,专制是个人的需要。独立自由平等的个人被置换为专制权力的基础,个体是感觉、情感、欲望的主体,而强大的利维坦也只是个人源于自己的需要而出现的一个选项。霍布斯的利维坦把传统社会的各种团体都碾碎了,各种传统的纽带都拆解了,社会被还原为完全独立平等自由的个人。这就是现代人。
 
霍布斯的理论反映了从中世纪末到现代初期个人的成长。一方面,王权向下,穿透各种小共同体的屏障,直接触及个人;另一方面,个人向上,突破各种小共同体的压制性外壳,投向民族国家。在这个过程中,市民阶级走在了前头。王权与初步觉醒的个人(平民)联手,摧毁了封建主义,建立了专制王权;而个人也投入到王权的怀抱。下一步,冲破了小共同体的个人开始与专制王权直接相对,于是发生冲突,在冲突过程中,个人谋求筑起抵御权力威胁的屏障,即人权,个人意识进一步深化并向成熟的政治人格转变。成熟独立的政治人格形成后,他们就不再容忍专断任性的王权,就要通过制度建构,将其关在笼子里,这就是宪制的要求。
 
为什么帝国会垮台?就是个人从小共同体中解放出来后,只能把个人情感寄托于民族国家这个共同体。天然的小共同体太近太具体,是束缚个体的直接桎梏,但帝国对他来说太遥远、太抽象,所以他的情感就只能放到民族国家这里。因此,在低于帝国的层级上,新的认同和情感的焦点形成了,帝国必然解体。面对民族国家的挑战,帝国完全没有还手之力。这一历史变化的根源仍然是个人的成长。
 
(2)如何解释社会主义?
 
如何解释社会主义思潮的兴起呢?社会主义也是一种现代现象。我们不把柏拉图的理想国、斯巴达的“平等者公社”、中世纪的马尔克村社或修会模式称为社会主义,我们讲社会主义主要从莫尔的乌托邦开始。从那时开始,西方有一个悠久而强劲的社会主义传统。
 
社会主义虽然是现代现象,但早期社会主义本身是反现代的。反现代的怎么还说是现代现象?不光因为它出现的时代属于现代,还因为它以现代文明为主要敌人,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支流。按我的理解,从莫尔、康德内拉、闵采尔和温斯坦莱,直到梅叶、摩莱里和马布利,早期社会主义基本上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对现代化过程中逝去的古典生活的一种怀念。就像波普说柏拉图,他的理想是对过去部族时代的留恋。公有制、计划经济、按需分配,这样一个图景是农业和手工业时代那种非常简单的经济生活条件下才能够设想的。社会主义自法国大革命之后发生了变化,因为这时资本主义带来的一些变化已经不可逆转,社会离中世纪越来越远。所以,19世纪的社会主义虽然批判现代文明,但不再从整体上否定现代文明,而是力图超越现代文明,比如马克思主义和后来的社会民主主义,不再是向后看,而是向前看了。19世纪中期以后,以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为代表的社会主义主流传统也被自由主义重新塑造了。它已经不是原本的社会主义,因为它吸纳了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社会主义是集体主义,而自由主义是个体主义,这看似对立的两极,越来越近了。这主要是集体主义被个体主义渗透的结果。
 
(3)吸纳并消融了个人的集体主义
 
在社会主义之外,现代其他各种集体主义也不再是柏拉图式的集体主义,至少面对现代个人主义的潮流时,也需要将个人主义整合到集体主义体系之中,使其有一席之地。
 
这方面的典型有两个。一个是卢梭。他的自然状态是最彻底的,不仅把政治和法律抽象掉了,还把整个社会关系、社会组织也抽象掉了,只剩下孤立的个人,最彻底的个人。但他的体系又合乎逻辑地走向了反面,通过公意概念,他的个人都给消融掉了,最终走向了集体主义。
 
第二个是黑格尔。很多人都推崇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思想,仿佛和十七八世纪的自由主义没有区别。问题是,黑格尔只把市民社会作为他“三段论”中的第二个阶段。这意味着市民社会虽是一个进步,需要予以承认,但同时它也是一种异化,需要把它整合消化,走向第三个阶段,即国家。在第三个阶段,黑格尔把个人的主观特殊性都吸纳进来了,国家的整体性统一克服了市民社会的分裂,但并没有将个人排除,而是进行了整合。所以,国家和伦理的第一阶段(家庭)那种未分化的整体是不一样的,国家是更高级的整体,因为它容纳了个人,承认个人的权利和主观性。这种说法很容易把人绕进去,什么叫实现了个人与整体的更高级的统一?其实他这是在现代社会不得不对个人权利所做的一个表面的让步,但最终仍然是把个人给消化掉了,消融于整体之中。所以,在他的法哲学里,作为“私利的战场”的市民社会和个人主观道德都只是一个环节,最终要整合进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和作为“神在地上的行进”的国家里。而国家的最高阶段,则是个人连同国家本身都被工具化了的世界历史进程。在“历史的狡计”面前,个人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玩跷跷板的游戏”罢了。
 
这种消化了个体的整体主义,也是现代的思想传统,是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种畸变。它的起点可能是个体,它的体系可能部分地容纳了个体,但其内在趋向最终一定是走向整体主义。哈耶克曾经说,国家社会主义,也就是纳粹主义,是德国思想传统长期演变的顶点。其实,在德国几百年的思想传统中,就包含国家主义的基因,只是到纳粹这里,由于特殊的境况,万流归宗,各种思想中国家主义的要素汇合起来,各种思想体系中潜在的纳粹主义含义得到显化,并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
 
7.现代的起点和早期现代的终点
 
现代的起点按内涵说,是渗透个人主义精神的人文主义和新教思想。所以,我一直不认为马基雅维利在现代思想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早期现代的终点就是个人权利的成熟以及相应的一套政治制度的建立,也就是18世纪。我们知道17世纪洛克的学说在理论上已经比较完善了,也有制度上的设计,英国光荣革命后形成的立宪君主制是其落实。到18世纪,有法国和苏格兰启蒙运动、有英国内阁制的形成和美国宪法的诞生,应该说早期现代政治上成熟的个人已经出现了。
 
8.现代西方文明扩张的个人主义根源
 
那么,现代西方文明扩张的根源是什么呢?我想也可以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做出解释。西方文明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以及中世纪,都曾经向外扩张,那时的扩张主要借助军事力量,文化的影响有限。在希腊化时期,西方文化有一定的扩张,但后来都被湮没了,没能重新塑造被希腊人征服的那些民族的文化。后来罗马的扩张,虽然通过长期的政治统治,传播了罗马文化,但只要罗马军团一撤走,文化的影响就随之消退了。中世纪的十字军东征也类似,一旦十字军被赶走,那个地方就又恢复了伊斯兰教文明,很少有西方文明的痕迹留下来。那么,为什么现代西方文明具有那么强的扩张性?为什么它能重新塑造人类的所有其他文明?即使在西方军事扩张和政治统治之外的地区或政治统治结束之后,仍然受到它的全面渗透或被它重新塑造?为什么自从西方文明向外扩张,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们都不可能再过原来的生活,其文明走向也会发生根本性转向?这个根源就在于西方文明所蕴含的个人主义精神。
 
西方文明意味着一种新人的出现,一种现代人的出现,这种现代人注定征服古代人。往远了说,在六七万年前,从非洲走出的智人——有人说他们只有数百人,从红海的某个地方走出非洲——注定征服全世界,因为他们是一种新的人类,注定淘汰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其他人类,如欧洲的尼安德特人、中国的北京人等。现代西方文明的扩张并没有把其他地区的人从肉体上淘汰——这无关乎人种问题,是他们携带着新的文化——但在精神和文明内涵上,对各文明进行了彻底的改造。西方文明征服世界,虽然也借助过军事征服,但它真正的奥秘是承认个人、尊重个人、解放个人、发展个人。只有发展得很好的个人,才有健全的现代社会,才有竞争力。个人主义精神源泉越充沛,国家治理就越好。西方文明由此获得了对其他文明的不可抗拒的影响力。
 
六、现代性为什么会在西方出现?
 
这个问题涉及对现代性本身的认识,更涉及比较文明的领域,需要在比较文明的视域内进行考察,这已经超出了纯粹的西方政治思想史的范围。但没有这个视角,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与现代问题是说不清楚的。
 
1.西方传统政治文化是准现代或前现代的
 
我有一个基本观点,就是西方政治文化传统是准现代或前现代的,其传统中内含着现代化的基因,在传统的演变中孕育了现代性的胚胎,具备朝向现代文明发展的趋向。其中一个证据便是,在我们看来是现代的一些内容,在西方,都是传统社会即现代之前的社会就具有的。当然,光这一点是不够的,具体到我们的专业,重要的是,能够从政治思想史上揭示出传统的要素具备成长为现代政治文明要素的可能与趋向,并描述出从前者向后者自然演变的轨迹。其他文明的传统都是非现代的或者反现代的,即使像中国,在传统中已经包含部分或表面的现代特征,但不具备使现代文明成型的基础性因素,所以,其自身不具备成长为现代文明或孕育出现代性的可能。艾森斯塔特所说的“多元现代性”,是西方文明向全世界传播过程中才出现的现象,而不是在起源上就具有多元性。
 
这样说来,西方文明才是特殊的。如今人们说当代的普遍价值来源于西方,这是指现代文明的情况。其实在古代,西方才是特殊的。东方的古代包括中国的古代文明反倒具有普遍性、共同性。
 
我们可以把古代人类分为三种类型:西方文明、其他农业文明和原始人类(基本上处于新石器时代)。当我们说中国的前现代社会的时候,它只在时间的意义上是对的。中国在鸦片战争前是前现代社会,这在时间意义上是对的,但就传统社会的性质和类型来说,我们的传统社会不是前现代的,而是非现代的。它自身没有成长为现代文明的可能性,它不具备这样的基因,也没有这种指向性。
 
福山的一个说法近来被广泛引用,即中国传统社会已经具备了现代文明的一些特征,其实这并非福山的创新,其他学者也有相关说法,我以前也一再谈过这个问题。不过,那些所谓现代性的特征,都不是现代性的核心内容,这些因素并不能使中国走向现代,不能以这些因素为基点发育出现代文明。
 
传统社会能否进入现代社会,关键在于传统社会中的个人是否在成长。在西方传统中,我们能够发现个人成长的轨迹,从斯多葛派、罗马法到基督教,从基督教到人文主义,从中世纪基督教到新教,这个轨迹是非常明显的。而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我们看到,从先秦到明清,没有个人的成长,甚至个人一直在萎缩,这与走向现代的方向是南辕北辙的。
 
2.西方文明演化为现代文明是“长期注定”还是“短期偶然”?
 
人类历史的演化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一个偶然的出现,规定了下一步的方向,形成了路径依赖,在一个时期里就只能朝这个特定的方向走下去,这是必然。但在重要的关节点上,历史会发生一种突变,好比物种的基因突变。人类在宇宙中的出现和发展本来就是一系列偶然事件的结果,太阳系产生生命现象也是一种偶然,从生命中进化出灵长类,又演化成人类,这绝对是概率极小的事件。由猿进化为人,是一个树状的路线,进化过程中不断分化,只有一支进化为人。我们从常识出发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其他猴子几百万年还是猴子,只有这种猴子变成了人?这就是偶然,是偶然因素带来的一种基因突变。这种偶然主要源于环境,在有的环境下,猴子为了适应,就需要向人的方向进化。原始人类中演化出智人,智人走出非洲统治全球,这也是一种偶然。从此之后在大的走向上就没有偶然了,直到创造新石器文化,创造古代文明,这些非洲智人的进步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这样说的重要证据,一个是新石器文明的大爆发,也就是新石器文明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广泛出现的现象;另一个就是地球上多个地区独立地进入了农业文明时代。我们一般说有六个初始文明,都是独立地进入文明时代的,不是文化传播的结果。但是,从古代文明中演化出一种气质完全不同的西方文明,由这个西方文明创造出现代文明,这是智人走出非洲后最重大的事件,后来改变了整个人类,我们今天的生活都是这一事件影响的结果。
 
在西方也有相关的争论。西方文明走在世界的前头,其达到的文明高度是其他文明无法企及的。为什么?一种理论是“长期注定”说,意思是非洲智人走出来的时候,往欧洲去的那拨从造石器(新石器时代)开始就和别人不一样。这是“长期注定”理论最极端的说法。“长期注定”观点较温和的说法是,在2500年前,古希腊文明出现的时候,注定了西方文明走向另一个方向。另一种理论是“短期偶然”说,持这种观点的人比较多。人们能够找出最近二三百年的各种因素,来解释西方文明在现代走到前列的现象。战后的西方,多元文化主义盛行,许多学者刻意贬低西方文明的成就,抬高其他文明。他们认为,西方和别的民族没什么不同,甚至以前还落后于别的民族,仅仅是某一个偶然事件或因素,使它暂时超越了别的民族。
 
我个人更倾向于“长期注定”说,但不一定是从非洲智人走出来就发生了分化。当然,也说不定随着基因研究的进展,发现最开始去北高加索、后来到欧洲的那批人,的确身体结构或大脑结构有所不同。这只是一种猜测,现在还不能作为立论的根据。历史文献告诉我们的是,西方人从原始时代一走出来,一出现在人类文明的舞台上,就与其他民族明显不同。这个差异源于更遥远更朦胧的原始时代。西方进入文明时代的历史有四千多年,特别是其中自古典时代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传统,清楚地告诉我们现代性的胚胎是如何在传统时代孕育而成的。我前面所说的,都涉及现代性的政治思想要素在古代中世纪的根源。
 
比如,在西方,有一个强劲的民主传统。民主是自然的、常规的,而专制则是各种特殊情势和需要的产物。希腊罗马城邦早期是民主,日耳曼人入主西欧最初也是民主,基督教会的早期,中世纪城市出现的时候,北美殖民地初建的时候,都是民主。在没有其他因素干扰及特殊环境压力的情况下,西方人会自然地采用民主制度。我们讲西方民主,得从2500多年前的梭伦改革说起。有一些学者认为,公元前507年克里斯提尼改革时,真正创立了民主制度,此后西方民主传统绵延不绝。1993年,人们还举行活动,纪念“民主诞生2500周年”。
 
最重要的是,西方民主并非一个源头。从不同的源头,西方人都走向了民主,不同的源头都汇聚为现代民主。这个现象很有意义。
 
在这方面,冰岛民主的产生很有说服力。冰岛是个远离欧陆是非之地、孤悬海外的移民国家,移民到后不久,为了处理岛民的共同事务,就在辛格维利尔(Thingvellir)召开了由各居民点推举的首领(代表)参加的议会(Althingi),制定法律,审判案件。每年夏天开会二周。那是一千多年前的公元930年,议会在露天会场召开,议员坐在山丘上,议长就坐在高处的石头上,会场背后是高耸的山岩,前面是开阔的草原。旁听的民众聚集在山丘下方,人们把牛羊就放养在草地上。这一切都非常自然。岛上聚集的人多了,相互交往,就产生了共同事务。怎样处理公共事务?如何解决纠纷?他们自然想到了民主方式,没有高深玄妙的理论,没有政治正确的约束,也没有外在的影响和压力。共同事务需要大家凑到一起共同做出决定,大家都要参与,这是很朴素的民主观念。
 
所以,民主是自然的,不民主是人为的;民主是正常的发展,专制则是特殊形势带来的;民主是不需要论证的,专制或反民主才需要论证。古希腊的第一个政治哲学体系是在民主出现危机时,论证哲学王专制的需要。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对民主的辩护,也是在民主制已经过去之后,思想家只是对它进行描述和予以肯定,并不是为民主的出现做论证。美国建国时期,需要论证的不是民主,而是如何约束民主,如何防止暴民政治和多数人暴政。这使一些人认定,这些宪法的制定者反感民主,其实,他们没明白,正因为民主是一种强大的自发力量,才不需要人为的努力特意推动和强化它,而是需要制定制度控制和约束它。阿克顿说过,“自由是古老的,专制主义是新事物”,如果不了解西方历史,就不会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如果了解西方的民主传统,就会明白,现代民主在西方产生,绝不是偶然事件,它有深厚的历史根源。
 
回到前面的问题,中国虽然具备现代政治文明的许多特征,但缺乏其关键特征,仅仅是差这一点儿就使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自然成长为现代文明。许多学者,尤其是文化保守主义者,缺乏基本的历史洞察力,看不到这一层。人与黑猩猩的基因序列据说只相差0.75%,但就是这一点儿差异,造成了两者的区分。人类的文明之间也是如此。所以,中国古代虽然有世俗化,有官僚体制,有科举制,有财政税收系统和常备军,有中央集权,特别是经历了身份社会解体和走向大众社会、平民社会的过程,却没有个人的成长,也没有表现出这一趋向。在极端专制的皇权重压之下,大众社会历经两千多年,个人一直在萎缩。只有到了现代,经过西方文化的雨露滋润,个体才开始得以萌生和成长。
 
3.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
 
由于西方传统的特殊性,现代化对西方来说,是由前现代走向现代的过程,而对非西方社会,是非现代转变为现代的过程。由于西方传统中包含现代性的因子或胚胎,所以,现代政治思想的形成是一个内生的过程,也即自然的成长过程。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不同的过程,或者说,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描述这个过程:
 
(1)过滤和选择。在向现代过渡的过程中,根据现代社会的需要,对传统思想进行过滤和选择。这是一个淘汰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符合现代社会要求的要素得以传承下来,成为现代思想的一部分。
 
(2)融合与化合。这种融合与化合发生在传统思想要素之间,也发生在传统思想与现代新生思想之间。思想要素的化合,哪怕是传统思想不同要素的化合,也会产生新的思想。一些现代性的思想创新,就是在这种融合与化合当中发生的。
 
(3)蜕变和再生。传统思想为现代思想提供了某些元素,但这些思想元素本身并非现代的,只是具备成为现代思想的可能性。它们经过与其他要素的融合,经过现代人的过滤和选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创新性阐释,才成为现代的。在这种蜕变与新生中,能够看到西方思想传统的继承与断裂。在继承中创新,在断裂中继承。
 
(4)展开与显化。传统中的某些思想具有潜在的现代性,到了现代社会,遇到适当的条件,其潜在的含义,就会得以展开或显化。
 
(5)嫁接与植入。我们知道,两种物种嫁接后,会产生新的物种。思想也是如此。两种传统的思想或来自两种西方亚文化的思想经过嫁接后,会产生现代性的思想。植入则是指某种传统的思想纳入新的结构。在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变过程中,思想结构与框架发生了变化,传统的思想要素植入新的结构中,获得了新的含义,成为现代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总体结构决定了这些传统成分的功能和意义。
 
总之,传统提供了某些思想要素,但这些要素本身并非现代的,只是具备成为现代思想的可能性。它们要经过与其他要素的融合,经过现代人的过滤和选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创新性阐释,将其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并纳入现代整体的结构中,它们才是现代的。
 
西方现代文明的形成,不只是传统教科书所说,仅是资本主义积累的过程,实际上,它包括了五个积累过程,即思想积累、权利积累、制度积累、技术积累和资本积累。我们所讲的主题,涉及的是思想积累。思想积累并非资本积累那样是简单的量的积累,而是不断的蜕变与新生。通过进步的积累,使传统向现代的突变成为可能。
 
所以,西方传统政治思想具有现代的指向性,现代政治思想正是从传统中生长起来,按自身逻辑和自身固有的内在趋向发展,这证明了传统与现代的方向的一致性。在现代政治文明的诸要素中,多党制、官僚制、市民社会等制度形式,在传统社会中是没有的;而其他要素,在传统社会中都具备了某种前现代的形式。
 
七、走向现代与回归传统
 
1.在回归传统中走向现代
 
西方在走向现代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是从中世纪中期开始,通过不断回归传统而走向现代。
 
有学者曾用3R形容这个过程:Revival指罗马法复兴,Renaissance指文艺复兴,Reformation指宗教改革。当然,西方的复古运动不仅仅这三个R。比如我们搞政治思想史的人比较看重的教皇革命也是复兴基督教的传统,亚里士多德革命是复兴希腊传统。在政治史方面,英国从制定大宪章到17世纪光荣革命,都诉诸普通法传统;18世纪北美殖民地革命时期,人们还在复兴罗马共和传统,也求助于英国普通法传统;法国革命在表现形式上,也是一场复古运动,古典时代是他们的榜样,一些革命者都改成了罗马英雄人物的名字。总之,走向现代似乎是在不断回归传统的过程中前进的,推动现代化进程的人们诉诸传统,从传统中汲取营养和资源。
 
2.现代化过程中的复古
 
这和西方发展道路的特殊性有关。如前所述,西方古代含有现代性的基因,回归传统就可以汲取现代性基因中的有益因素。于是,有些中国人模仿西方,也求助于传统,还有人说要搞中国式的文艺复兴。问题是,你那个传统是什么传统?复兴你的传统,能够为现代化提供什么有益的东西?你有民主共和的传统吗?有人的精神平等的传统吗?有限权的传统吗?有教会独立的传统吗?有优良的民法传统吗?有逻辑推理的传统吗?中国与西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传统,因此传统文化与现代性也有着迥然不同的关系。人家的复古正合中国的一句古诗“退步原来是向前”;我们如果复古,只能干扰和阻碍现代化进程,不可能有向前的意义。
 
西方还存在着非常丰富的多元传统,每种传统都有其特点和优点。在回归传统中,可以利用不同的传统:在这个阶段用这种传统批判现实,下个阶段又用那种传统批判现实,然后用更久远的传统超越最近的传统,比如用希腊罗马传统超越中世纪传统,用亚里士多德改造基督教政治思想,等等。
 
西方文明的发展有着波浪形的趋势,有几次断裂和几次复兴,我把它概括为四起五落的发展过程。古典文明有个衰落的过程,中世纪从一个比古典文明更低的起点出发,所以要复兴古典文化。这个恢复的过程是进步,是走出中世纪。走出中世纪要求助于希腊罗马传统中的文化要素,让希腊罗马人当老师,因为他们有辉煌的古典时代,继之而来的是一个黑暗时代。复兴传统,正是走出黑暗时代的途径。有中国学者想模仿英国人诉诸传统的做法,但英国中世纪有一个契约社会和法治传统,还有部分民主传统。在中世纪末期和现代早期绝对主义王权冲破这个传统而崛起的时代,人们抵制王权扩张的一个手段,就是诉诸传统。这个传统是实在的,也是管用的,它与现代的自由民主是能够接轨的。然而中国不是这样一个发展历程,我们没有这样的传统。所以,中国学者追随人家,也要从传统中汲取资源搞现代化,这是东施效颦,也是缘木求鱼。
 
当然,在西方的现代化过程中,也有反现代的复古。我刚才讲的早期社会主义思潮就是。像卢梭、黑格尔等,都属于反现代的思潮,也可以说他们要的是另类的现代化模式。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人们现代性有弊端,对其发展有一定的制约,但如果超出这个限度,对现代化的过程就是毁灭性和灾难性的,就会把现代化引向歧途。还有一种思潮,它不是完全拒绝现代化(如果完全拒绝,其危害还不会太大),它往往表示认同现代化,要吸取现代化中一些对它有用的东西,但却拒绝现代的主流,即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传统,要走一种自己民族的特殊的现代化道路。它试图以非现代或前现代的价值标准,控制现代化的进程,扭转现代化的方向。它把现代工具性的内容和复古的诉求或民族性的特征结合起来,聚合成一个现代化的怪胎。纳粹主义就是这种怪胎。这种现代化的畸变,这种既向前又向后的现代化追求,被赫弗(Jeffrey Herf)称为“反动的现代主义”(Reactionary modernism)。这是最危险的现代化。
 
 叙拉古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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