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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交往”的社会实践中推动公共秩序的良性发展
发布时间: 2021/4/9日    【字体:
作者:吴华
关键词:  宗教交往 社会实践 公共秩序  
 
 
——李向平《宗教交往与公共秩序:中国当代耶佛关系的社会学研究》述评
 
 
     宗教对话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无论是在宗教信仰之间,还是在宗教学者的研究之中,宗教对话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领域。尤其是当下政治、经济、技术均实现全球关联的时代,不同种族、不同国家、不同信仰同在一个地球村之中,不同文明应该如何相处,到底是任由文明互相冲突,还是在宗教对话之中寻找共生的路径?这一命题考验着宗教领袖们的智慧,也考验着政治精英们的抉择。因此,宗教对话不仅在学术上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对于宗教史的发展有着历史性的启发,而且更重要的是,复杂而变动的现实环境要求对宗教对话进行更深层次的发掘与应用。
 
一、研究缘由与内容架构
 
      基于当代中国社会的宗教信仰及其社会影响而言,佛教与基督宗教,这两大宗教的社会影响无疑是其中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因此,对于基督宗教与佛教的比较,自基督宗教传入中国以来,就一直处于进行时。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已有两千多年,并在唐宋时期完成中国化的进程,产生了具有本土特色的禅宗、净土宗、华严宗、天台宗等中国佛教宗派,地方上与民俗合流,汇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了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督宗教也是历经唐朝“景教”,元朝“也里可温”,明末清初天主教,以及鸦片战争前后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的“曲折四传”而进入中华文化的土壤【1,成为了真正的中国基督宗教,而不是教会在中国。在这两大宗教的传教过程中,基督宗教的传播者们既有对佛教的模仿,也有对佛教的排斥;而佛教界既有学习借鉴基督宗教的倡议,也有种种反对的声音。不管如何,佛耶、耶佛之间的对话与冲突构成了中国宗教史上的重要篇章,也成为了今天反思宗教关系的经验教训。
 
       由于佛教与基督宗教的交融在历史与社会中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华东师范大学李向平教授将之纳入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宗教文化与社会和谐秩序安排”的研究视野。其近三十万字的研究成果《宗教交往与公共秩序:中国当代耶佛关系的社会学研究》【2(以下简称《宗教交往与公共秩序》)收于由何光沪、高师宁主编的“基督教文化研究丛书”之中,于20163月由台湾花木兰出版社出版发行。
 
      书分10章,首章为导论,作者充分解析了之所以把佛教和基督教及其信仰认同的方式与过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缘由,并解读了宗教交往、宗教交往社会化、信仰认同与认同方式的社会化、宗教交往的社会化技巧等概念工具,进而提出不同类型的宗教交往关系,如①宗教交往导致/阻碍/强化信仰认同;②信仰认同、宗教交往与社会建设之交往关系:社会协调引导信仰认同,宗教交往构成社会协调;③信仰认同与宗教交往在社会协调之中的双向建构,呈现社会化的中国宗教形态的交往结构。在缜密的逻辑推演之中,作者构筑了一个关于宗教交往的理论框架,以此展开对于宗教交往的研究。
 
      在第2章之中,作者回顾了宗教对话的基本模式,提出由信仰认同到宗教交往的必要性,并分别建构了佛教与基督教的认同模式与认同机制。随后,在第34章中,以历史社会学的角度深度剖析了佛耶两教在交往中的权力架构与“不打不成交”的交往模式。自第5章到第7章,作者分别结合了历史经验与田野调查、定量分析、案例讨论等方法对耶佛两教的交往方式进行了细致的比较,进而讨论了耶佛在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冲突与合作的社会经验,生动地展现了运作于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佛耶交往结构。随后的第89章及余论,作者具体探讨了佛耶交往格局的关系建构、宗教交往的社会性与公共性,最后对于宗教交往促进公共理性进行了憧憬式的总结。
 
 
二、从宗教对话到宗教交往
 
      宗教对话多产生于精英的思想交锋之中,而与信众的日常生活未必能够有效衔接。学者之间的对话再融洽,也未必能够获得信众的认可。因此,所谓文化佛教、文化基督教现象对于宗教文化的讨论认识,固然有助于增长学习者的理论水平,但在社会常识层面讨论交往之中发生的实际问题与所面临的真切困境,以及在某一场域进行交往的技巧,或许更有助于营造信众之间交往的和谐局面。
 
       李向平从事先秦史研究,对古代王权、神权等关于信仰与权力的关系如数家珍。由史学进入社会学,在不同宗教的历史文献与田野考察之中游刃有余的多重经验,使其在研究之中具备普通学者难以企及的历史穿透力与社会洞察力。据此,他的视野不再停留于宗教对话的理论层面,而是试图将宗教对话转换为实践层面的信仰认同与宗教交往,把宗教交往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过程来加以研究。
 
     《宗教交往与公共秩序》以当代中国社会中的佛教与基督教之间的交往及其交往规范为研究对象,将宗教交往的资源,参与现代社会交往秩序纳入了中国宗教社会学的论域。在讨论当代中国社会中佛耶两大宗教的交往关系时,李向平借助于宗教信仰之“交往结构”这一概念,试图把佛教、基督教视为当代中国人之中的一种信仰认同及其社会交往结构(2)。当然,他的目的不在于信仰本身或信仰者之间,而在于社会之中的信仰认同,以及由信仰认同而形成的宗教群体之间的社会交往与宗教群体在社会建设、社会协调中的形式和功能。
 
      这一立论,把当下对于宗教信仰的研究拉回了传统社会学家的认知范畴之中,摆脱了附着于宗教之上的所谓政治因素、经济因素,而令宗教问题回归社会本质,契合了早期社会学家涂尔干所提出的“宗教明显是社会性的”【3】论述。由于李向平对于宗教交往公共性的重视,因此他能超越宗教对话的理论视域而进入一个从对话理论到宗教交往的社会实践过程。他说:“与其说宗教对话很重要,不如把此对话过程所包含的内容予以展开,把它们分别置于一个公共的社会领域,总结其交往与认同的经验教训。此为当代中国宗教信仰交往、社会认同过程中的不可忽略的重要问题。”(2)宗教信仰并非只是形而上的哲学问题,在社会大系统之中,宗教既是社会文明的渊源,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底线伦理,更是民众日用而不知的生活方式。借助于对宗教交往社会实践的历史梳理与田野考察,李向平展示了其探索中国本土宗教社会学的话语建构旅程。
 
三、佛耶建构信仰认同的不同路径
 
      基于佛教与基督教的不同背景与传播模式,对中国人的影响差别很大。李向平不以某种宗教为立场,而代之以社会学的整合方式对此进行了概念化总结,提炼出不同种类的认同模式与认同机制。他依据佛教信仰的功德分类形式,梳理出佛教三大信仰认同方式:整体型的认同方式、社会层面的伦理认同观、互惠型的功德认同观。
 
      由于基督教与生俱来的西方背景,其强社会性以团契的方式促进传播过程之中人际交往的频繁发生,基督教义的传播伴随着日常生活的整体改变,深刻影响了基督信仰社群的信仰认同方式,即强化了基督教徒个人的信仰,又塑造了他们的社会认同方式。经典的记载、信仰的传播、生活的改变,决定了基督教的交往结构与社会交往形式。因此,李向平从组织、伦理与身份三个层面建构了基督教的认同模式与认同机制。
 
      由于佛教的弱社会性与基督教的强社会性,导致两者对于社会具有不同的认知,并因此在两者的中国化进程中产生了不一样的影响。佛教较早适应了中国社会,成为了制度空间型塑信仰方式的典型。“不依国主,法事难立”的思想深深影响佛教信仰社群的弱社会性,导致其必须依附于本土的社会交往结构。法脉的传承往往掺杂着人情、利益、关系。所谓的功德-供养系统既容易导致个人崇拜,也容易误导民众产生非理性信仰,最后还不可避免地被地方政商利益集团把持名山道场,进行商业化运作。如四大名山的风景管理委员会、旅游公司就是利用了佛教的功德-供养系统进行商业化上市运作,从而开启其掘金之旅。当代内地佛教之所以出现污名化现象的根源也正在于此。
 
       一方面,我们需要从宗教与国家的关系考察宗教中国化的顶层设计;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宗教与社会的交往来考察宗教中国化的实际效果。不可否认,深耕于中华大地的本土基督宗教对于社会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并与佛教产生了友好的互动关系。
 
      李向平在中国礼仪之争的发源地——顶头村的调研发现,神学观念层面的东西,他们没有去计较,注重的是社会生活及其伦理实践的最基本要求。这种宗教交往关系自然就构成了村民宗教生活的界限。该村的公共事务——村干部选举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作者从当地人对于宗教交往的描述出发,来认识现实的宗教关系,不以书斋式的思考先声夺人,而是通过实地考察进行访谈,给予了田野调查对象充分的话语权,让他们表达对于相关问题的认识与思考,将具体的宗教交往语境呈现为社会文本,进行有的放矢的研究。
 
      在书中,作者既展现了两种宗教的信仰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冲突,也呈现了他们之间合作共生的关系;既有两种宗教互相改宗的个案,也有在坚持信仰之中进行友好交往的故事,从而为宗教交往的社会化发展架起了信仰认同—宗教实践之桥。
 
四、在信仰认同的宗教实践中促进公共理性
 
      哈贝马斯曾基于西方基督教为背景的上帝观念提出他的交往理性,他认为:“上帝的观念被转化成为一种逻各斯的观念,这种逻各斯的观念支配着信徒团契以及正在自我解放的社会的实际生活语境。上帝变成了一种交往结构的名称。这种交往结构迫使人们在由于人性的丧失而遭受惩罚时去超越他们偶然的经验本性,为此,它们通过并非他们本人的客观事物而间接相互遭遇,彼此邂逅。”【4】可以说,以上帝作为信仰的对象,实际上就是围绕着上帝形成信仰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以上帝为交往的核心载体构成独特的宗教交往结构。人们在这一信仰共同体或称交往结构之中建构了关于信仰的交往方式。佛教也是如此,围绕着佛陀的经典教化,形成僧团、教团,以至于当今的社团。【5
 
      根据李向平对于佛耶关系的研究,可以清晰地分解出社会治理中的宗教因素,从而疏通宗教问题的社会治理路径。
 
      首先,明确宗教交往与信仰认同的前提,在于建构具有社会性与公共性的信仰认同方式。信仰认同是自我建构与个体化过程中的意义定位问题。其包含了四个层面的内容:(1)试图通过神圣资源的认知与使用;(2)基于信仰者对宗教体系的象征权力的定义而建立的信仰认同方式;(3)对已经存在的个人信仰的发现和再发现;(4)对信仰者社会身份的解构和再建构。(11)
 
     其次,把宗教关系作为独立的社会关系进行处理,“宗教关系从政治领域或经济市场领域脱出,真正实现它的社会化发展路径。”(7)把发生在宗教领域的问题或者说跟信仰有关的问题进行社会化分解,以社会的方式进行治理。
 
       最后,以法治的形式建构宗教交往与信仰认同的公共性,从而促进公共理性的形成。宗教合法性,在于宗教与国家、社会界限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国家政府既要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也要依照法律政策规范宗教团体的“宗教行政事务”,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层面进行制度化管理。(303)在不同宗教的交往之间,公共权力需要通过法律提供处理多宗教交往与互动的公共平台,而不同宗教的交往与互动,也要在此过程之中自觉建构交往之公共理性与公共领域。基于法律的基础解决发生在宗教信仰领域的社会事务,型塑了现代社会中宗教交往的合法性,以此促进公共秩序的健康发展。
 
      回到本文的开头,“不同文明应该如何相处,到底是任由文明互相冲突,还是在宗教对话之中寻找共生的路径”?通过《宗教交往与公共秩序》一书,伴随着作者层层深入的思考,可以发现,宗教交往的现实拒绝冲突,呼吁理性。信徒们的生活智慧与宗教体验,呈现了在现代法律的制度空间之内,彼此尊重、信仰独立、共享公共理性的正常交往。
 
      从研究的理论创新上来看,李向平跨越了宗教研究之中宗教文化论、宗教功能论的认知瓶颈,致力于与国际宗教社会学的理论对话。在其信仰社会学的基础上,就佛耶关系的研究,李向平提出了“宗教交往”这一概念,进而构筑了从信仰认同到宗教交往的理论框架,为建构中国特色的宗教社会学话语体系增添光彩。
 
《宗教学研究》2021年第1期,第269-271
 宗教社会学吧
 
注释
 
1】张志刚著:《“宗教中国化”义理研究》,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17年,第67页。
2】李向平著:《宗教交往与公共秩序:中国当代耶佛关系的社会学研究》,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6年。
3[]爱弥尓·涂尔干著,渠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1页。
4[]尤尔根·哈贝马斯著,刘北成、曹卫东译,《合法性危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60页。
5】赵翠翠:《当代人间佛教实践的“星云模式”》,《宗教学研究》2017年第1期,第174-1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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