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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的真精神-伊斯兰教“清真”饮食漫谈
发布时间: 2021/5/14日    【字体:
作者:从恩霖
关键词:  伊斯兰教“清真”饮食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类生存的头等大事,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重要课题。伊斯兰教关于饮食的规定都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依据而形成和发展的。通过研究伊斯兰教关于饮食的教法规定,可以对清真饮食有更深层次的理解。
 
总体上看,关于食物,以清洁卫生、防病保健为原则,提倡食用合法、佳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动物、植物、矿物等食品。从原则上讲,伊斯兰教对饮食少有限制,尤其强调在大自然中,更为广阔地寻求合法而佳美的食品,绝不主张自我束缚。在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饮食被称为“清真饮食”。“清真饮食”指的就是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的饮食。但是,“清真”却是中国伊斯兰教中的专有称谓。
 
其实,中文“清真”一词与阿拉伯语“哈俩里”(阿拉伯语“合法”音译)词义的范围有所不同。宋代之前,“清真”与伊斯兰教无关。元明时期开始,“清真”被专用于伊斯兰教,用于描述清真寺和清真饮食。清代以来,这一用法和概念已经得到系统阐述和普遍接受。不过作为一个中文词汇,“清真”仅针对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饮食而言,与其他如衣、住、行、思想无关。
 
明清时期,中国伊斯兰教学者都用“清真”一词来称谓伊斯兰教,表示“清高真切”,所以又将伊斯兰教称为“清真教”,将穆斯林表白信仰为念“清真言”,将穆斯林履行宗教功课的场所称为“清真寺”。
 
“清真”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当时有“清净无染,至清至真,纯净洁朴”的表述。中国传统使用的“清真”一词,一直是表示文人墨客清廉高洁和清净幽雅的生活环境。“清真”后来为中国伊斯兰教学者所沿用,大概就是借用该词所蕴含的这一意义。正如我国明清时期著名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马注等译伊斯兰教义时所注解的“盖教本清则净,本真则正,清净则无垢无污,真正则不偏不倚,以无垢不倚之正通行于国中,若菽粟之于水中……”“真主唯有独尊,谓之清真” ,说明了伊斯兰教的本色。“清真”的称呼也完全是中国人对伊斯兰教的理解。所以说,将内地伊斯兰教称为“清真教”、把中国内地穆斯林俗称为“回回”也是伊斯兰教开始中国化的特征。
 
之所以借“清真”代指伊斯兰教,概与伊斯兰教的基本要求与特点有关。清净无染是伊斯兰教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伊斯兰教非常注重洁净。比如,礼拜之前必须要求所洗涤用水干净、礼拜之处洁净。作为穆斯林分有“经常之净”和“权宜之净”,经常之净用水,权宜之净用土。
 
《古兰经》云:“真主不欲使你们烦难,但他欲使你们清洁,并完成他所赐你们的恩典,以便你们感谢。”(5:6)真主为了成全信仰者的礼拜,规定各种条例,这些并非伤害人们、麻烦人们,而是为了清洁,使人清洁才能与真主接近;所以又云:“真主是喜爱清洁者的。”(9:108)只有清洁才能获得主喜,这是伊斯兰教法中最高的目的。穆圣也说:“礼拜的钥匙是洁净”,清洁为礼拜之钥,无此则无以开启道德之门,没有这道德之门也无法辟邪远恶。“宗教的基础建立在清洁上”、“清洁是信仰的一半”等等,可见清洁在伊斯兰教中是何等重要,穆斯林应当重视。
 
纵观伊斯兰教的全部思想,“真”应该是其中的最崇尚之理,也是中国伊斯兰教学者极力注解的对象。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古兰经》中有关“真”、“真理”、“真实”等义的词汇出现频率极高,达281次之多。如“我确已使你本真理而报喜者和警告者”(2:119);“我降示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故你当依真主所降示的经典而为他们判决,你不要舍弃降临你的真理而顺从他们的私欲。”(5:48)。明代回族学者马注的《清真指南》、清代金天柱的《清真释义》,以及后来的王静斋大阿訇、马坚教授等著名伊斯兰教经学研究者,都用大量的“清洁真实”、“真乃独一”、“真主独尊”来解释“清真”的深刻道理。可见,“清真”一词概括了伊斯兰教的思想哲理。
 
伊斯兰教要求“两世兼顾”,追求“两世吉庆”的思想,注定了穆斯林在生活中要真实地生活,做到人生之真、为人之真。在信仰基础上,穆斯林所追求的应该是活生生的“真”。一种宗教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真”精神,才能称其为“清真教”。
 
“清”与“真”是穆斯林的共同追求。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去伪求“真”,主张以虔诚的心善待一切,今世的生活和后世的归宿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这就是“真”。显然,求“真”是穆斯林思想历程的主旋律,伊斯兰教的教义思想也是以“真”为线索而展开的。
 
哪些属于伊斯兰教的“真”呢?讲求两世兼顾是伊斯兰教的基本要求和突出特征。穆圣曾说:“你当为今世而奋斗,犹如你将长生不死;你当为后世而行善,犹如你明日即将谢世。”这段圣训非常形象地概括了两世的关系,只有今世和后世双修,才符合伊斯兰教的精神。因此,求现世生活之“真”,是穆斯林生活不可或缺的方面。
 
穆斯林在现世生活中不断提念真主,具有时时处处记念真主、信托真主的生活理念,是求“真”的重要内容。伊斯兰教要求人生的方方面面必须以信仰真主为前提,在做任何事情之时,应该有信仰意识和信托真主的理念。
 
在饮食方面,伊斯兰教屠宰法规定,穆斯林屠宰中必须提念真主之名,或者是为了真主而屠宰,这样做是“主命”,否则,所宰之物不能吃。《古兰经》云:“如果你们确信真主的迹象,那么,你们应当吃诵真主之名而宰的。”(6:118)又云:“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6:121)由此可知,在饮食方面,如果不是伊斯兰教允许吃的动物,不是“清真”的食物;即使是属于伊斯兰教允许范围内的动物,但在屠宰时没有提念真主之名,也不属于清真食品。此外,未按照伊斯兰教法规定放血的死物,也不属于“清真”。
 
吃饭时必须奉真主之名。先知穆罕默德说:“要想在吃饭、小憩、过夜时不受魔鬼的干扰,就让他进屋时奉真主之名,吃饭时奉真主之名。”还说:“一个人当开始迈步子进屋时,要念真主之名,当吃饭时念真主尊名。这时魔鬼就会说:这下没有了安身之地,也没有晚餐可用了。如果他进入时没有念及真主之名,魔鬼就说了:我们可找到了安身之地了。当吃饭时,如果他没有奉真主之名,魔鬼就说了:我们找到了栖身之所并有饭用了。”当时穆圣每当即将用食时,就说:“真主啊!在你所赐予我们的食禄中,对我们好吉庆啊!保护我们免于火狱之刑吧!奉真主之名。”
 
伊斯兰教将合法的饮食称为“清真”饮食。与“哈拉里”(“合法”阿拉伯语音译)相对的称为“哈拉目”(“不洁的”、“不合法的”阿拉伯语音译)。伊斯兰教的清真饮食教规规定,不仅猪肉、血、未经合法屠宰的牲畜、腐尸、食肉鸟兽外,酒以及一切毒品都属禁止之列。伊斯兰教各教法派别在界定某些物种是否为合法食物时存有争议,例如虾、蟹及贝类海产,但多数视之为“清真”。所有肉类都必须是由穆斯林以真主之名屠宰的草食性动物,即可称为“清真”,穆斯林可以食用。
 
(原载《中国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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