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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的概念及其在组织研究上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21/11/19日    【字体:
作者:刘兆明
关键词:  “报” 组织  
 
 
专题导言
 
“报”这一概念在中国社会由来已久,对中国人的生活而言,“报恩”“报仇”“报应”等说法一直较为常见和重要。但是,当这一日常概念上升到学术、尤其是社会学的研究层面时,究竟应该作何处理呢?互惠原则、社会交换理论、感戴研究等西方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概念和理论,对此具有何种程度的解释力?它们和生长于中国社会的“报”是一回事吗?本专题即介绍有关“报”概念的本土探索。首先,本专题将推送杨联陞于1957年发表的论文,此文最早出现在费正清主编的《中国的思想和制度》一书中,揭开了此后有关“报”概念研究的序幕,其后杨联陞还在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做过一次同题演讲。如果说杨联陞对“报”的探索侧重“报恩”,那么第二篇来自文崇一的论文则更多从“报仇”出发,关注到了“报”的另一面。尽管分析中涉及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但杨、文二人的研究还是偏向思想史或文化研究领域。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本土化热潮下,台湾学界涌现了一批有关“报”的研究,这些成果集中诞生在“中国人的心理”系列讲座中。专题选取了讲座中黄光国和杨国枢二人的发言稿,这两篇更多是从“报”的实际运作出发,与上述文化理念的研究有所不同。其中,黄光国的《报的个体与群体》一文,从西方心理学对报恩心理的研究回看中国的“报”概念,以此辨析后者的特殊内涵;杨国枢的《报的功能与变迁》一文,则是从个人和社会维度出发,分析了“报”在中国社会文化下的功能,并对其历史和未来变迁做了回顾和展望。在两篇发言之后,专题还摘录了与会人士的座谈稿,希望读者能对当时台湾学者在进行本土概念探索时的困惑和思考有所了解。接着,专题选取了刘兆明从组织社会学角度出发对“报”所作的研究。最后,专题以翟学伟2007年发表在《社会学研究》上的一篇论文作结。这些学者们的研究表明,社会交换理论等经典理论对“报”的运作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报”的概念意涵又并不仅限于此,而有其独特之处。囿于专题篇幅和策划者学力,本专题只希望这个小专题能为读者们呈现台湾和大陆学者在探索“报”这一本土概念时的已有成果,使读者朋友们感受到日常概念上升为学术研究时的趣味和不易,同时也能对社会学研究在挖掘本土概念及其用法上的重要性有所感触。
 
“报”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也是中国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础(Yang,1957;杨联陞,1987),但有关“报”的研究或讨论,至今仍甚为缺乏。学者曾经指出,在对报的概念未弄清楚以前,是很难进入研究范畴的(黄光国,1990a)。事实上,在西方也有类似报的概念(如reciprocity),而且被视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行为准则(Gouldner,1960)。对西方社会科学影响深远的社会交换论(social exchange theory),基本上与中国人“报”的观念是相通的(Yang,1957;文崇一,1982)。因此,在我们有意对“报”的概念进一步研究之前,便有必要先澄清“报”的内涵意义。本文乃先就有限的文献资料,整理中国传统“报”的概念,继而概述西方与“报”有关的概念。在对东西方概念进行比较之后,笔者将进一步探讨在国内对“报”的概念进行本土化研究的可能取向。由于个人学识及兴趣所限,研究方向的探讨仅以与组织研究有关者为限。
 
一、中国传统报的概念
 
(一)报的意义
 
“报”在中文里的意义相当广泛。就一般用语而言,至少有酬答(如报答、报酬、报恩、报仇等)、因果(如报应)、及告知(如报告)等意义。在社会及行为科学的有关文献中,杨联陞(Yang,1957)将“报”视为中国社会关系的基础。他认为“报”的中心意义是反应或还报,也是人与人之间,以至人与超自然之间的一种确定因果关系。文崇一(1982)将报恩与报仇视为一种交换行为。韦政通(1987)则提出报有五种概念,分别是报恩、报仇、还报、果报、及业报。
 
过去的文献在探讨“报”的概念时,大多将“报”视为一个单一的概念,或仅作单向度的分类,很容易造成概念的混淆。笔者在此拟先综合中国历代典籍、民间俗谚及学者的讨论分析,尝试由两个向度来界定报的意义,其中一个向度是报的性质,可分为工具性、情感性、及因果性。另一向度则是报的方向,可分为正向及负向。这两个向度形成六种不同的概念。相对应于报答、报复、报恩、报仇、善报、恶报等六个日常语汇(如表一)。
 
在工具性方面,报是人与人之间维持均衡关系或达成某些目的的“工具”。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受人好处,固然应该报答,若是被欺侮,也要予以报复。“礼尚往来”是中国人自古就有的报答观念。这句话语出儒家经典(《礼记》),也早已成为民间俗谚。所谓“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种彼此来往的关系,就是一种交互报偿。人和人之间,必须以这种善意的回报为工具,才能维持彼此间良好的关系。
 
人和人之间的往来,并不全然是善意的“礼”,也有被欺侮、被亏待的时候,这就产生了“怨”应该如何回报的问题。孔子主张“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依照朱熹的解释,“直”就是儒家强调的“恕”道,也就是以宽恕来回应恶意地对待。这种恕道精神,一直是儒家提倡的为人典范,但是“恕”也有一个限度,这个限度通常是指个人的修养。超过个人所能容忍的限度时,报复行为就随之出现。孟子主张的“恶声至,必反之”,就很生动地描述了报复的意涵。
 
以上所说的“报答”或“报复”,基本上都是“有来有往”,报的方式与数量也大多有明确的社会规范(如:公平)可循,报可作为达成某些目的(如问心无愧、人际和谐、社会安定等)的工具。但中国人的报,也有相当大的情感成分,是不能完全以工具性来解释的。例如“感恩图报”就是一种很重要的情感性回报。中国人常说“恩重如山”,“恩大如海”,就是说“恩”是无法以物质轻易回报的。《诗经》中“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的诗句,正说明了报在情感层面是感受无极,回报亦无穷。对于报恩的人来说,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而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如“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也往往超越了“一来一往”的工具性层次。唐君毅(1980)更进一步指出中国人文中之报恩,在于报先前的人对现在的“我”一切生活上的事之恩德。而此报恩之道,并不限于还报于施恩的人,而可以转施恩德于此外此后之人。例如以教养子女报父母之恩,以教学生报师恩等等。
 
与“恩”相对的便是“仇”,与前述的“报复”相比,“仇”虽然也是被人恶意对待,但其严重性远超过报复层次的“怨”。所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有仇不报非君子”,乃至于“深仇大恨”等俗谚,都说明了“仇”是一种影响个人极大的负面情感。报仇在本质上是这种负面情感的宣泄,而不是用来作为达成某种目的(如制止对方不友善的行为)的工具。
 
在报的概念中,除了工具性及情感性的因素外,“因果性”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面。中国人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此很早便有“果报”的观念。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乃至“积阴德”等民间信念,都说明了“报应”的观念。而报应又随着行为的善恶,有“善报”及“恶报”。此种报应的观念再融合宗教轮回的说法,便形成“业报”,意指此生做了坏事,不仅这辈子要偿债,严重时甚至会几世不得超生。这种因果报应的观念,对中国人的行为处世也有很大的影响作用(韦政通,1987;杨联陞,1987)。
 
由以上的讨论,可知“报”具有多重的意义。为了讨论方便以及易于了解,笔者以六种日常语汇来说明对应的六种观念。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对应关系可能和日常语言的习惯用法并不完全相同(如日常语言并未清楚界定“报答”或“报恩”之间的差异),也和其他文献使用相同名词时的内涵意义稍有出入(如文崇一先生所谓的“报恩”泛指恩惠、赠与、招待等等),本文以下的讨论,将以这六个重新界定的概念为基础,以避免概念上的混淆。
 
(二)与报有关的其他传统概念
 
报既然是中国社会关系的基础,自然也和许多描述社会关系的传统概念有关。杨联陞(Yang,1957)曾提出“报”与“义”的不同,在于后者是“施恩拒报”的道德行为。他也认为“孝道”是在家族中,交互报偿原则的最佳说明。近年来推动本土化研究的学者在探讨社会关系的传统概念时,也经常提到与报有关的概念。其中关系最密切的两个概念是“人情”与“面子”,值得进一步讨论与澄清。
 
金耀基(1981)在讨论中国人的“人情”观念时,曾引用Max Weber的观点,指出“恕”是中国的社会伦理基础。他认为“报”的观念已含在“恕”的观念中,亦可说已含在“人情”的观念之中了。“恕”是一个层次很高的道德意念,各家注释不同。本文不拟讨论报与恕的关系,但笔者相当同意“报”包含于“人情”之中的看法。
 
黄光国(1985)在讨论人情时,提到人情法则中“报的规范”。他认为人情法则是建立在报的规范之上的,“受者接受了施者的人情,一有机会便应该设法回报,施者在给予受者人情时,也能预期对方终将回报”。此段对“报的规范”的叙述,正是本文所界定的工具性层面的“报答”概念。
 
在同一篇讨论中,黄光国提出了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他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分为工具性关系、情感性关系以及混合性关系。“人情”与“面子”属于混合性关系。根据黄氏的说法,这种关系的交往双方彼此认识,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情感联系,但其情感联系又未深厚到可以随意表现出真诚行为,因此容易造成人情困境,而必须靠“作面子”来加强彼此之间的关系。
 
综合金、黄二氏及本文先前的讨论,笔者认为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亦即去除人与超自然之间的“业报”关系),“报”是属于“人情”的范畴。“人情”可说是情感性关系与工具性关系交织而成的一种混合性关系。“面子”是这种混合性关系的一种概念,它与“报”有某种程度的交际关系。依本文先前的讨论,报与面子关系较为密切的部分,应是工具性层面的“报答”或“报复”的概念。从图一可以看出笔者在此所描述的人情、面子、及报三者的关系。
 
二、西方与“报”有关的概念
 
在西方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者的观念里,人与人之间的交互报偿,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行为的基础及共同的行为准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念便是社会交换论、互惠(reciprocity)及负债感(indebtedness)等概念。这些概念虽然与中国“报”的概念有部分相通,但并不完全相同。本文将先讨论这些西方有关的概念,再与先前讨论的“报”的概念相互比较。
 
(一)社会交换论
 
社会交换论受十九世纪西方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强调人在个人利益上的理性选择,认为人与人的互动就是在维持给予与回收之间(亦即交换)的平衡。Homans(1958)曾提出交换论的六个主要命题(proposition),主张人会重复被酬赏的行为(the success proposition),对曾带来酬赏的类似刺激会重复其反应(the stimulus proposition),以行为所得结果的价值决定是否继续行动(the value proposition),酬赏重复时其价值将递减(the deprivation-satiation proposition),酬赏与预期是否相等,将引发个人的攻击或赞同行为(the aggression-approval proposition),而当个人作选择时,也会选择从事能获得较高价值结果的行为(the rationality proposition)。
 
Homans的六大命题,基本上是以酬赏(reward)为核心,与行为主义的观点相当接近。从交换论的观点来看,“报”是一种交换的工具(正如同以金钱做商业交易的工具)。在交换过程中,人们因获得有价值的事物而彼此强化其交换行为。而此种互相回报的交换行为是否能持续下去,则可经由对成本(cost)及利益(benefit)或成果(outcome)的精确计算而决定。
 
(二)互惠
 
互惠的概念来自于人类学的研究。著名的人类学家Mauss(1925)在其所著的《礼物》(The gifts)一书中强调互惠是一种社会规范,与维持社会稳定有密切的关系。原始社会借着彼此交换礼物,不仅维系了内部的凝聚力量,甚至替代了战争。Gouldner(1960)更认为互惠规范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a universal norm of reciprocity)。如果没有此种规范,将造成社会分裂。
 
在人类学的文献中,互惠有三种基本类型(Sahlins,1965)。其一是均衡互惠(balanced reciprocity),意指当个人接受了他人的物品或服务后,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予等值的回报,这是最典型的互惠形式。但在人类社会中,互惠并不完全是均衡的。例如在近亲之间虽有给予(to give)的义务,但有时还报(to return)的义务则不见得十分清楚,也不见得需要及时还报,称为概化互惠(generalized reciprocity)。另外一种经常发生在陌生人或敌人之间的交换形式,则与互惠本意相反,称作反互惠(negative reciprocity)。指个体在获得物品或服务后,以讨价还价、狡辩或其他方式而付出较所得价值为低的回报,造成不均衡的交易(unbalanced transaction)。
 
互惠的概念原是社会交换论的基础(Gergen,Morse,& Gergen,1979),但Homans的交换论受行为主义心理学影响太深,以致在概念及其研究方法上都遭遇被心理学窄化(psychological reductionism)的讥评(Gergen,Greenberg,& Wills,1980)。人类学者近年来的研究(如Pryor & Graburn,1980)也指出某些社会能发展出不同的社会机制(society mechanism)来处理不均衡的互惠关系,此种观点说明了“报”或“互惠”在不同文化下可能有不同的内涵,是不能完全以工具性的交换行为来解释的。
 
(三)负债感
 
负债感是心理学家Greenberg(1980)在社会交换论的架构下发展出来的一个小型交换理论。“负债感”在此被定义为“一种回报他人的义务”,也就是接受他人好处后尚未回报的一种心理不适状态。受者(the recipient)必须在回报施者(the donor)之后,才能减轻这种心理上的不适。
 
根据Greenberg提出的假设,负债感的强度因施者动机、受者利得与施者成本、施者行为归因、以及社会比较等四项因素而不同。当施者的动机出自关心受者的利益,或受者利得与施者成本之和愈高,或施者行为出自本身意愿(而非运气或角色义务等外在因素),或社会期待较高时,受者的负债感都会比较高,而产生较强的回报动机。此一理论的基本内涵,在于利得及成本的计算。借“偿债”而恢复心理的平衡。本质上仍是具有相当工具性色彩的交换观点。
 
三、东西方概念的比较
 
根据本文以上的讨论以及相关文献作者的意见,西方社会交换与东方报的概念,至少可从性质、方向、社会性、回报时间、回报的量、及动机来源等六方面予以比较(如表二)。
 
首先,在概念的性质方面,社会交换论(含互惠及负债感等次级概念)是一种工具性的概念。“交换”的目的,在维持彼此利益的均衡,或借以达到人际和谐或个人心理上的平衡。交换论绝少提及“恩”或“情”等情感性层面,而中国“报”的概念,如本文前述,除了这种工具性的交换之外,还有相当大的情感成分,甚至包含了超自然的因果报应等观念。
 
在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西方人并非没有情感性关系。只是西方个人主义社会并不常将个人的情感的满足作为社会交换的工具,因此情感性关系很少在社会交换论中出现。许烺光(Hsu,1971)曾比较西方的情爱与东方的报。他认为西方在个人化的社会中,个人可自由地决定自己要做的事情,产生在情感层面的惯用语是“I love to……”,而东方在集体文化下,个人被束缚(tied down)在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之中,在情感层面总觉得亏欠(“I owe to……”),因此西方人有爱神(Eros)的浪漫神话,而东方则以报规范了人的情感。唐君毅(1980)也曾以中国夫妇之间的“恩爱”与西方“爱情”相对比,他认为西方人与夫妇之间只言爱情,中国人则兼言恩爱、恩义与恩情。中国人文中的报恩精神,亦表现于夫妇之间一切彼此互助体恤之事,而化情欲为恩爱。
 
其次,就概念的方向而言,社会交换论基本上是正向的概念,主要在讨论正面利益的获得与交换,而中国报的概念则是正反两面并陈,“报恩”与“报仇”相对,报应也有“善报”与“恶报”之别。黄光国(1990a)曾指出西方在迈入法治社会后,受害者私寻报仇的现象就逐渐减少。而传统中国社会缺乏公正的司法体系,可能导致受害者自己动手报仇,甚至将对恶人的制裁诉诸天意,形成因果报应(尤其是“恶有恶报”)的观念。
 
再次,就社会性而言,西方的交换论基本上在讨论个体与个体间利益的交换,大多以个体为研究对象。中国报的概念则不限于个体间的交换行为。在有关“报”的文献(如Yang,1957;文崇一,1982;黄光国,1990b,等等)中,几乎所有作者都指出中国人“报”的概念与“家”有密切关系。杨联陞更以Weber提出的道德普遍主义与分殊主义来讨论“报”的概念特性。他认为报在性质上可被认作是普遍主义的(亦即中国人普遍认同交互报偿的原则),但这个原则的行使却是倾向于分殊主义。因为在中国任何社会还报均视个人或家族之间已建立的关系而异(也就是费孝通所谓的“差序格局”),绝少只是个人之间的单纯交换行为。因此许多在西方观念中认为是“徇私”的行为,在中国社会却被视为一种正常的怀报。
 
在时间向度方面,东西方的概念也不相同。西方社会交换论的“还报”大多是即时的、或是在短期或一定期限内“清偿债务”。中国人的“报”则不一定是及时的。杨联陞(Yang,1957)指出,中国人逢年过节往来送礼几乎是即时的,但其他场合,如生日或婚丧喜庆的送礼,则只有在对方也有同样事情发生的时候才能回报。他认为这是因为中国人的社会关系以家庭为基础,家族关系可以维持很长的一段时间,不必急于结清。中国人甚至将报的时间延长至终身(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当恩大至终身仍无以回报时,还有“来世再报”的观念。
 
在回报的“量”方面,西方交换论的核心要点就在于“均衡”(balance),所有的交换都在追求成本与利益的均衡,而成本与利益是可以计算得相当清楚的。中国人的报则在量上不一定对等,往往报比受的要多。文崇一(1987)就曾指出中国人的报在加入人情、关系等因素后,使原本单纯的交换行为发生微妙变化。礼愈送愈重,愈加愈多。在对中国历史上报恩报仇行为的分析中,文崇一(1982)也指出报的主要观念在于性质上的一致性,而非量的相同。因此中国人在回报时,未必会去计算确实的成本与利益,而更重视报的实质意义。
 
最后,在报的动机来源方面,交换论是以“酬赏”来解释持续性的交换行为。在交换过程中,无论是物质或精神上的满足,或社会的赞扬,都会对走访交换的双方形成一种增强作用,而使其在日后给予时,会预期对方回报;接受的一方,也会力图回报,使交换行为得以延续。文崇一(1982)则指出中国人的“报”有相当的伦理观念指引,如子女为父母报仇,被视为一种孝行,而报恩则在强调“礼”。这种交换行为实际上是基于道德价值的运作,与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及道德规范有密切关系。
 
综合上述,可以发现中国“报”的概念比西方社会交换论具有更广范的内涵意义。社会交换论可说是包含于报的概念之中。因此,若只是由西方社会交换论的观点来研究“报”的观念及行为,就很可能造成以偏概全的错误结论。
 
四、报在组织研究上的意义
 
社会交换论反映了西方工业革命后形成的价值体系,因此在社会科学各学科探讨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都免不了受到社会交换论的影响,组织研究自不例外。本节将简述社会交换论在西方组织研究上的成果,再探讨“报”在组织研究上可供研究的主题与方向。
 
(一)社会交换论在组织研究上的回顾
 
组织研究一般可分为个体、团体、及组织等三个层次,社会交换论在这三个层次都有相当重要的影响。
 
在个体层次,社会交换论最直接的影响在工作动机方面的研究。Adams(1965)曾以社会交换论的观点,提出著名的“公平论”(equity theory)。他认为个人在工作时,会随时比较自己及他人在工作上的投入(input)与成果,当个人发现自己所得的成果与投入的比值不等于(大于或小于)他人所得的成果与投入的比值时,就会产生不公平(inequity)的感受,这时个人会采取各种可能的行动来减低这种感受。例如当个人觉得自己被亏待(underpaid)时,便可能减低自己的投入,甚至破坏他人的成果,而个人觉得自己被厚待(overpaid)时,则可能减少自己的成果(如论件计酬时,减少产量而增加产品的品质),或增加自己的投入(如论时计酬时增加工作的时间)。在不公平的状况,而个人又无力改变自己或他人的投入或成果时。个人也可能在认知上扭曲自己的想法或甚而离职。Adams曾以一系列的实验来证明这些假设,都获得相当的支持。
 
公平论完全是由社会交换论的观点出发的。另外一些重要的工作动机理论虽未明言受到社会交换论的影响。但在概念上却显示出其交换中的本质。例如期望论(expectancy theory)(Vroom,1964)中“工具性”(instrumentality)的概念就是将个人在工作上的努力视为一种工具,以换取个人真正想要达到的目的(如晋升,加薪等)。
 
在团体层次,社会交换论被用来解释及预测领导者及其部属之间的互动关系。例如交易论(transactional approach)就认为,领导者的产生是由有意出面领导的人和其他团体成员之间一连串的利益交换过程。想要在团体里当领导者的人,最初会尽量遵守团体规范,以获得其他团员的信任,然后它会对团体做出各种特别的贡献(idiosyncrasy credit)。让团体成员得到一些好处。等到这些贡献累积到相当程度后,团体成员就会开始接受这位潜在领导者的一些创新和改变的建议。由于要领导团体创新或改变,领导者的角色逐渐明朗。若是领导者带来的改变对团体有力,领导的地位会愈加牢固。反之,若领导者带来失败,则它的影响力就会逐渐丧失。交易论者更将领导效能视为一种公平交换,领导者获得权力及影响力,以达到团体或组织的目标,而部署必须要感觉到他们对团体或领导者的付出能得到等值的酬报。领导者若要获得成功,就要小心预防部属产生不值得或不公平的感觉(Hollander,1980)。
 
交易论将领导者与部属之间的关系视为普遍性的交换关系,上下相交论(vertical dyad linkage theory)则认为领导者与不同的部属之间会建立亲疏不同的关系。对于部署中极少数有能力又能信赖的人,领导者会与其形成一个紧密的小圈圈。圈内的人(in-group)彼此交往密切,对圈外的人(out-group)则保持相当距离。此种小圈圈的形成,在于彼此利益的交换。领导者获得一、两位可信任的得力助手,为其分担繁重的工作。圈内的部属则获得较大的影响力、较有兴趣的工作、乃至于较好的晋升机会(Graen & Cashman,1975)。
 
在组织层次,社会交换论被用来显示组织内的集体交换(collectivistic exchange)、权力与依赖(power and dependence)、以及组织与环境及组织与组织间的交换。Ekeh(1974)曾指出社会交换不一定是两人之间的互惠,而可能透过第三者逐渐形成组织内的集体交换。例如某甲将利益交予某乙,某乙再将相似的利益交予某丙,某丙回报某甲。若此种交换循环网络继续扩大,将使组织内的成员由于利益共享,而互与其他成员进行交换。在权力与依赖方面,Emerson(1962)曾指出个人对他人的权力建立于他人是否依赖个人提供对其有价值的事物。Blau(1964)更进一步指出在交换过程中,如何发生权力的失衡(power imbalance)。Walder(1983)曾指出中国大陆员工以谦恭的礼仪与高度的服从企图与上级建立私人关系,以稳固或求得更高的职位,与交换论的观点颇为相似。另外,资源交换(resource exchange)的观点也被用来解释组织握有的资源如何影响个人行为,以及组织由环境或其他组织获得资源的能力如何影响组织的结构与行为(Nord,1980)。
 
综上所述,交换论的观点已普遍运用于组织研究的各个领域。根据本文之前的分析,“报”的概念的内涵比交换论更为广泛。在对本土组织进行研究时,报的观点会有助于更深入了解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以下将分别由工作动机,领导、人情世故、组织形态、及社会变迁等五个主题探讨报在组织研究上的意义。
 
(二)报的研究主题
 
1. 报与工作动机
 
工作动机最核心的研究问题在于“人为什么努力工作?”(刘兆明,1992)。西方动机理论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不外乎满足个人的需求、价值、及目标(Locke & Henne,1986)。但在研究中国人的工作动机时,“努力”背后蕴含的社会意义则相当值得探讨。中国日常语汇中“辜负”一词,在研究报与工作动机的关系时,可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中小学生的作文里,我们经常可以发现“我一定要努力用功,以不辜负父母对我的期望”等类似文句。笔者目前正在收集的工作动机访谈资料中,一些受访者表示努力工作的原因在于不辜负公司(或上司)的栽培,也有受访者因上司善意的关怀而努力于自己的工作。在中国古籍以至于近代名人传记中,更不乏“士为知己者死”(《司马迁报任安书》)或“报答知遇之恩”等记载。这些事例都说明了中国人努力工作的动机可能不仅在于工作性(满足或交换)的层次,还扩及到情感性的报恩层次。
 
努力的反面是懈怠,西方组织文献中将其称作工作中的退缩行为(withdrawal behavior),包括迟到早退、缺勤、偷窃或破坏公物、乃至于离职。Adams(1965)曾指出“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各种负面行为。而中国人的报复观念(本文定义为工具性的负面报)与这些行为也可能也有密切关系。
 
2. 报与领导
 
领导是一种上与下之间的人际关系,中国人的这种上下关系受报的影响很大。杨联陞(Yang,1957)曾指出中国传统的考官如何借其职务进行社会投资。唐君毅(1980)也曾指出中国人的报恩会表现在相知的师友君臣之间。本文在回顾社会交换论的西方领导理论的影响时,虽曾指出西方领导者也有与部属形成内团体(in-group)的情形。但西方内团体的形成,是以能力及彼此信赖为基础,中国领导者与部属之间内团体的形成,则很可能受到差序格局及报的影响。在以“人治”为基础的家族企业或官场文化中,“提拔”或“栽培”也很可能成为领导者用来建立权力基础的手段。
 
当然,中国人的领导观并非全然建立在狭窄的工具性回报关系之上。中国人真正向往的领导典范,可能仍在于领导者施恩拒报的“恩”与“义”。君臣相知即是恩,报此相知,而后有君臣之“恩义相结”。反之,若君对臣无知遇之恩,则臣亦可背离其君。唐君毅(1980)曾指出《三国演义》就是依照这种恩义观念为中心写成的通俗小说。此种恩与义的观念是否仍影响现代中国人领导的观念与行为,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3. 报与人情世故
 
“人情世故”是中国社会通用的日常语汇。“人情”在于描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根据本文先前的分析,这种关系是指情感性关系与工具性关系交织而成的一种混合性关系。至于“世故”,目前还缺乏确切的定义,笔者在此将其暂时界定为“维持人情关系所采用的方法”。中国社会的人情事故相当复杂,报的概念可能有助于了解这种复杂的人际关系。笔者在此拟先就“面子”及“送礼”两种常见的人情世故分析其与报的关系。
 
本文在探讨与报有关的传统概念时,曾指出“面子”与“报”都是包含于“人情”中的概念,而两者的交集在于工具性的层面。黄光国(1985)提出的人情与面子的理论模式,将被请托者对代价与预期回报之间的比较(大于、小于、或不确定),视为遭遇人情困境时行为选择的基础(相对应的三种行为分别为拒绝请托、接受请托、及拖延不决),相当清楚地描述了一种工具性关系。但此一模式只反映了本文界定的“工具性的正面报”(即“报答”)。若由负面观点来看,当被请托的一方“不给面子”(即拒绝请托)时,请托者“失面子”的反应很可能是伺机报复,而不一定只是“作面子”而已。由此可见,对“报”的深入研究与分析,将有助于充实“面子”研究的理论内涵与思考方向。
 
在送礼行为方面,杨中芳(1988)曾指出送礼的目的之一,在了却一笔人情债。而另一项对送礼行为的访谈及观察报告(庄慧秋、顾瑜君,1987),则显示中国人送礼及收礼双方的心理历程相当复杂,不能完全由交换的观念解释。例如病患家属送礼,大多在求心安,而事前送或事后送的意义又有不同。尽管送礼是人类社会共有的行为(Mauss,1925),但若比较中国人与西方人送礼的质、量及时机,可能会发现相当有趣的文化差异。“报”的概念将有助于解释中国人送礼行为的文化含义。
 
4. 报与组织形态
 
家族企业是中国传统的企业组织形态。黄光国(1988)曾以Weber提出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比解释家族企业形成的原因。所谓形式理性,指的是方法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实质理性则指不易计算的目标或结果价值。报的概念扩充到情感层面时,比较接近这种不易计算的实质理性。由报的概念出发,可能更容易了解家族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管理方式。尤其是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对“报”的认知差距,可能是家族企业内部冲突的主要原因,也可能是在帮助家族企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突破的关键。
 
5. 报与社会变迁
 
台湾近数十年来,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人们的社会取向渐减,而个人取向渐增(杨国枢,1981),报的概念是否随之而改变,是相当值得探讨的课题。
 
本文在比较西方交换论与东方报的概念时,曾指出交换论是工具性的概念,重视个体与个体间的利益交换。报则除了工具性之外,还具有相当大的情感性成分,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是否会因个人取向渐增,而使中国人“报”的概念在情感层面逐渐消退,而更接近西方的工具性概念?这也是在研究现代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时必须了解的基本问题。
 
以上分别从五个与组织有关的主题探讨了报在组织研究上的意义。由本文先前提出的六种报的观念来看,组织研究似乎只与其中三种概念(报答、报复、报恩)有较密切的关系。笔者相信报仇及报应(善报、恶报)等概念对心理学的其他领域(如犯罪心理学、审判心理学、及民俗心理治疗等)而言,也具有相当大的研究价值,唯其非本文讨论范围,在此不赘。
 
(三)本土化的研究策略
 
综合本文以上的分析,可知报是相当复杂的概念。目前国内与报有关的讨论,大多只是整理中国历代典籍和西方社会科学文献中的观念。这些讨论虽然有助于概念的分析,却不足以了解现在中国人对报的观念与行为。为了避免由经典或文献中发展理论假设可能带来的误导或窄化的危险,笔者认为在开始对报进行实证性研究时,首应以现代中国人(暂指在台湾的中国人)为对象,由田野研究资料建立基础理论(grounded theory;或译为扎根理论)(Glaser & Strauss,1967;徐宗国,1986)。
 
基础理论的建立是一种由下而上(bottom-up),经由田野资料逐步形成假设,利用已发现的资料指引下一步研究方向,并不断地进行逻辑比较,以强化理论统合性的理论发展过程。由于理论假设建立于田野资料的基础之上,可避免研究者过早陷入与本土现象无关的理论检定工作,有助于发展较切合本土现象的本土化理论。
 
与西方心理学的传统研究方法相比,基础理论的研究取向亦有其限制。研究过程旷日废时,人力成本极高,固然令许多研究者却步,而所能形成的理论也大多是类别化的概念或原则,与系统知识尚有一段距离。因此在以基础理论发展假设后,研究者可再根据田野资料编制测量工具,或根据假设设计实验或其他研究程序,以进一步验证假设,建立理论的效度。
 
由于报的概念相当复杂,研究者不必企图以一个大型理论统合所有的概念,而应在各有关研究领域中发展各种小型理论。在验证小型理论的同时,研究者亦可交互验证西方类似的理论和概念,互相补充修正。
 
报是本土化的重要概念。对其进行有系统的研究,应是社会科学本土化研究的重要方向,值得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共同努力,以实证资料建立具有说服力的本土理论,为国内尚在起步阶段的组织研究建立良好的基础。
 
*本文选自杨国枢、余安邦主编《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理念及方法篇》,桂冠图书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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