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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民族国家:困境与路径
发布时间: 2022/5/20日    【字体:
作者:孙砚菲
关键词:  民族国家/ 超越民族国家/ 超国家共同体/ 非正式帝国  
 
 
内容提要:二战后,民族国家这一源自欧洲的国家形态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以及超国家组织的突破性发展和扩张,许多学者断言民族国家已开始走下坡路,并提出各种关于超越民族国家的理论和设想。本文在二战后发生的脱离或冲击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政治秩序的实践中选取了三个有代表性的案例——欧盟、苏东集团、美国式帝国进行考察,试图探讨如下问题:这些实践中,哪些对民族国家的超越实践更具广度,哪些更能向纵深发展,哪些更能持久,为什么?在当今保守民族主义、保护主义当道,国际关系尤其大国关系极有可能从合作共赢走向对抗冲突的危险时刻,建立“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人类社会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刻不容缓。希望本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能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一些经验层面的借鉴。
 
20世纪以来,特别是在二战后,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一源自欧洲的国家形态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占据了主导地位。然而,许多问题和灾难也与之伴生。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和跨国政治实体都在向纵深发展。因此,学界关于民族国家是否已经衰落以及是否还有未来的讨论经久不衰。以“民族国家的终结”(the end of the nation-state)为专题的著述层出不穷;讨论者中既有像哈贝马斯(Habermas)、吉登斯(Giddens)、曼(Mann)、哈维(Harvey)以及卡斯特尔(Castell)这一级别的西方学者,也有许多非西方国家的思想家;各种关于超越民族国家的理论探讨和乌托邦式想象屡见不鲜。本文将对比二战后出现的试图超越民族国家的实际案例,从现实政治的角度出发,考察它们的性质、采取的路径、不同的路径导向的结局及其所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在展开讨论之前需要指出,绝大多数的学者在讨论超越民族国家时,都没有区别内部超越与外部超越。理想型的民族国家包含内外两个层面:对内,民族国家的理想模式是一族一国(one nation,one state),即在一个由共同的语言、文化、民族或政治认同联结在一起的民族的基础上建立的国家①,此国家在其疆域内拥有处理政治事务的最高权力,其权力凌驾于其他任何组织之上;对外,民族国家体制意味着如下的国际关系模式:各国之间领土边界明晰,各国的主权神圣不可侵犯(Anderson,2006;Breuilly,2013)。据此,检视对民族国家的超越也需要从两个层面来看,即对国家内部组织形式的超越(即内部超越)和对以主权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的国际关系和秩序的超越(即外部超越)。现代国家是在各种国家传统以及各式各样的类国家政治组织的历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现代国家虽以民族国家为理想型,但许多国家并没有发展成一族一国的状态。笔者将这种对一族一国的国家形式的超越称为内部超越。当前学界对内部超越问题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笔者将另有专文来探讨此问题。本文聚焦外部超越,选取二战后的几个最具代表性的实践案例进行深入考察。
 
二战之后,传统殖民帝国纷纷解体,去殖民化运动如火如荼,民族国家跃升为世界政治舞台的主体行动者。不过,我们需要看到,二战后的这一历史阶段,一面是民族国家获得并持续占据国际体系主导地位,另一面其实也涌现出不少试图超越民族国家的行为。以往文献往往强调前者,而忽视了后者。此外,虽然直至今日民族国家依然牢牢占据国际体系的主体地位,但在历史的长河中,与帝国等其他国家形式相比,它存在的时间不可不谓短暂。总之,我们不能因为自身生活在民族国家体系当中,就视之为必然和因然,视之为“历史的终结”。我们应该对此保持更为开放的心态。
 
二战以来出现的外部超越实践,其各自的发展路径和结局并不相同。本文选取了欧盟、苏东集团和美国式帝国(尤其在“9·11”事件之后)这三个案例进行分析。选取这些案例主要有三个考虑:一是它们都对世界历史有重大影响;二是它们结局相异,适合进行比较;三是它们代表着不同的外部超越路径:欧盟是从经济整合入手逐渐扩展到其他领域,苏东集团一开始就试图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全面整合,“9·11”事件之后的美国在干涉他国主权方面大大加强了力度,一度从一个非正式帝国发展成了正式帝国。②对这些案例的探讨将聚焦于以下问题:这些外部超越的实践中,哪些更具广度,哪些更能向纵深发展,哪些更能持久,为什么?
 
一、民族国家的发展及其弊端
 
自有“国家”这一政治形态以来,人类历史上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国家形式,诸如城邦国家、城市联盟、封建王国、神权国家、帝国,等等。民族国家是诞生于欧洲的一种特殊国家形态。学界往往认为其可以溯源至1648年订立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③和约所包含的主权概念,各国领土不受侵犯、内政不受干涉等原则在19世纪后发展成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同时,和约重申了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中的“教随国立”原则,即由君主来决定臣民的宗教信仰。这一规定推动了一国疆域内的民众在信仰上的统一化,大大促进了一国之内民众的同质化进程。不过彼时欧洲民众并未建立起对国家的认同感,也就是说,一个个对应于地域的“民族”尚未诞生。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帝国扩张对民族国家在欧洲的兴起起到了关键作用。自由、平等、博爱等政治理念在法国大革命后逐渐深入法国普通民众之心,赋予了他们对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的身份认同,激发了他们对这一共同体效忠的情感。随着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民族国家这一形式扩散到欧洲各国。一方面,新获得的身份认同唤起了法兰西民族前所未有的激情,为法国带来了军事上的节节胜利,从而刺激了各国模仿这种崭新国家形式的欲望;另一方面,法国的入侵又激发了德国、西班牙、俄罗斯等国的民族主义思潮(Breuilly,2013;Rowe,2013)。与此过程相似的是西方殖民扩张所引发的全球范围的民族国家建构。面对西方的扩张,各国的精英试图将自己的国家纳入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以西方发明的主权国家原则来维护自己国家的独立和领土完整;西方的扩张与殖民亦刺激了各国精英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下进行民族建构与国家建构。民族主义同时也是帝国主义的工具——帝国经常出于各种地缘政治的原因在他国的非统治族群中培养和煽动民族情绪,鼓动这些族群的独立建国运动,以给对手国家制造麻烦。同时,大国势力在相互争夺过程中的力量起落造就了各式政治机会,这些机会也会给所涉地区的少数族群精英以追求独立建国的希望。两次世界大战是民族国家跃升为全球范围内主导国家形式的关键事件。一战导致奥斯曼、奥匈等帝国解体;二战使德、日、意大利等多个帝国垮台,英、法、葡萄牙、西班牙、比利时等帝国随后亦从殖民地抽身而退,去殖民化浪潮风起云涌。在传统帝国的灰烬中,民族国家纷纷涌现,终于成为国际政治中最为重要的行动者(Burbank & Cooper,2010;Wimmer & Feinstein,2010)。
 
然而民族国家自登上世界舞台后,就暴露出诸多问题。例如,在许多民族国家追求单一民族族性的过程中,原地区的多元文化大规模凋落,与传统帝国治下的多族群、多文化间的共存与交汇形成鲜明对比(Barkey,2008;Kumar,2017)。另外,民族国家受自身利益和能力所限,对解决各种跨境的社会问题常常应对乏力甚至束手无策。更为严峻的是,民族国家建构往往会引发持续的族群冲突、仇杀、清洗,内战和国家间的战争(Giddens,1985;Mann,2005b;Snyder,2000;Wimmer,Cederman & Min 2009)。民族国家的理想型是在单一民族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国家,然而多族群交错居住的局面却是前现代帝国征服、近代殖民等各种原因造成的既有现实,这就为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诸多的暴力冲突埋下了伏笔。民族国家建国时,往往会以暴力驱逐异族人口,从而引爆族群混居地带的剧烈冲突。例如,当希腊、塞尔维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从奥斯曼帝国分离出来独立建国后,它们和奥斯曼帝国互相驱逐人口,数百万人因此流离失所。1947年印巴分治引发的印度教教徒、穆斯林、锡克教教徒三方之间的大仇杀导致100万余人死亡(Gildea,2019:71)。冲突也会因为一国对国境之外的本族裔人居住的地区提出主权要求而被引发。例如,二战前夕,德国对捷克斯洛伐克境内德裔人居住的苏台德地区提出主权要求,引发了其与捷克斯洛伐克的剧烈冲突。此外,民族国家对非主体族群进行制度性歧视,或纵容主体族群对非主体族群的不平等对待,可能导致族群之间关系恶化乃至暴力相向。而在民族国家理念的驱动下,非主体族群亦可能发起分离主义运动乃至试图独立建国,从而引发武装冲突、恐怖主义行动及战争。南亚、东南亚、中东、非洲国家时不时爆发的族群冲突事件、北爱尔兰的流血冲突、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主义运动、库尔德武装力量与土耳其政府军之间的常年冲突、印度锡克教教徒分离运动引起的冲突和动乱、克什米尔战争、斯里兰卡内战、南斯拉夫内战、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屠杀、尼日利亚的比拉夫内战都属此类。
 
对民族国家弊端和危害的认识促使一些思想家、政治家提出对国家形式或国际秩序的新设想。事实上,在二战后民族国家跃升为国际体系行为主体之后,出现了一定程度上偏离或者有潜力冲击民族国家框架的实体。比如,二战后出现了欧盟这样的超国家共同体(supranational organization);出现了主导成员国对其他成员国的内政有着深度支配的苏东集团。此外,冷战后的跨境社会运动如火如荼(Keck & Sikkink,1998;Porta et al.,2005;Smith,1998;Tarrow,2005),而非政府组织之间广泛的跨国性合作与联盟已经被学者们视为“全球公民社会”(global civil society)的重要组成部分(Kaldor,2013;Keane,2003;Willetts,2010)。冷战后跨国公司势力向全球扩张,跨国公司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全球逐利而非对母国忠诚,同时它们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影响着母国和东道国的经济和其他政策,从而侵蚀了国家主权(舒绍福,2002)。也是在同一时期,世界级大城市、经济区等次国家行为体参与全球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地提升,以至于全球城市(global cities)这样的概念高度流行(Curtis,2016;Sassen,2005)。
 
正是基于上述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以及超国家共同体的突破性发展和扩张,多位学者断言主权与疆界越来越不具有实质意义。他们认定民族国家已开始走下坡路,甚至宣告民族国家的末日即将到来(Creveld,1999;Held,1996;Ohmae,1995)。不过,在民族主义浪潮汹涌,民族国家依然是国际体系中最基本、掌握资源最多的行为主体这些现实面前,诸如此类的断言或预言无异于一厢情愿的幻想。本文把注意力放在考察二战之后偏离或超越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政治秩序的几个主要实践案例之上,比较它们超越实践的路径和结局的差异性,并探讨其背后的机制和原因。
 
二、分析框架
 
如前所述,二战后多种形式的实践都有冲击或动摇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关系体系的倾向。为分析各种外部超越实践的广度、深度、前景和弱点,我们首先需要清楚谁是这些实践的推动者。确定外部超越实践的具体推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不同的推动者掌握着不同的权力和资源,而这些权力和资源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关的结构性力量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某一外部超越实践以什么形式呈现以及它到底能走多远。
 
外部超越的推手可分两类,即国家行动者和非国家行动者。④本文重点关注的是由国家行动者所推动的外部超越性的实践,而不讨论跨国公司、跨境社会运动、各类非政府国际组织以及各类跨国犯罪集团的各种超越民族国家主权的行动。原因如下:二战后虽然有非国家行动者的行为严重削弱民族国家主权的例子,但是这些非国家行动者所面对的往往都是弱小国家,或者它们的背后有大国的支持甚至操纵。不掌握法律、军队、警察等强制性力量的非国家行动者不但最终无法与国家行动者抗衡,其自身也很难摆脱民族国家强制性力量对它们的制约。譬如,虽然跨国公司、跨境社会运动与非政府国际组织的行动范围跨越了国家边界,并能够影响甚至左右主权国家的某些决策,然而,当一些较为强大的国家采取行动强迫它们站队或限制它们的跨境行动时,它们基本都得顺从。⑤
 
本文将依次讨论欧盟、苏东集团、美国式帝国这三个外部超越的案例。本文从深度、广度和稳定性三个方面来分析它们各自的超越性。深度考察的是这一实践在多大程度上超越了相关各国的主权;广度是看超越是仅仅发生在经济、军事、政治和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某一个,还是扩展到了更多的领域;稳定性则是看某超越实践的持续性。表1是对几个案例的粗略总结,后文将进行深入讨论。可以看到,欧盟无论是在超越的广度和深度还是稳定性上都要明显强于其他几个案例。依据“9·11”事件前后的变化,本文将美国式帝国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二战后美国主导的主要依靠自由贸易体系、安全同盟、国际组织而建立起来的“自由主义霸权体系”,二是“9·11”事件之后加强了军事占领的美利坚帝国。后文将进一步揭示它们之间的区别。
  
在展开分析这些案例在外部超越的广度、深度和稳定性方面差异背后的原因之前,笔者需要点明本文分析的基本出发点:外部超越意味着参与国在某种程度上要弱化部分主权,将之让渡给某一超国家的行为体,而这需要克服来自参与国内部的阻力以及超国家行为体外部的阻力。内部的阻力主要包括参与国的民族主义以及这一超国家行为体中的弱国对强国的疑虑和惧怕;外部的阻力则主要来自地缘政治,即是否有强大的外部力量阻挠超国家行为体的建立。
 
欧盟可以溯源至以时任法国外交部部长的罗贝尔·舒曼命名的舒曼计划。舒曼建议将法德两国的煤钢生产置于一个超国家机构的管理之下,通过共同控制这两种最为重要的战争物资来消除法德这两个宿敌间未来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从而保障欧洲内部的和平(Glencross,2014:14)。舒曼计划促生了1951年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及卢森堡六国缔约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这一共同体掌管成员国的煤钢工业,成员国相互免除相关关税。此后《罗马条约》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条约的签订,大大促进了欧洲一体化的进程。⑥至2019年,欧盟成员国发展至27个。⑦欧盟建立了共同市场,取消了会员国间的关税,促进了会员国之间劳力、商品、资金、服务的自由流通。欧盟使用统一货币,加入欧元区的19个成员国用欧元替代了自己国家的货币。加入《申根协议》的成员国之间消除了过境关卡限制,意味着人员可以自由流动。欧盟成员国采取相同的渔业和农业政策,在环保、人权等方面有统一的标准和策略,在司法、外交、防务上也有深度合作。这意味着欧盟已经从一个经济共同体发展成一个经济和政治的综合共同体。此外,欧盟其实也具有一个意识形态共同体的某些特征。这一点从土耳其申请加入欧盟被拒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土耳其早在1987年就申请加入欧盟,但至今仍未获批准,根本原因就是土耳其在政治制度、宗教和文化方面与欧盟其他成员国有很大不同。
 
正因为成员国让渡了部分国家主权,欧盟才成为一个高度一体化的超国家组织(supranational organization)。这一点上,欧盟这个超国家组织与联合国、世贸组织等依然在民族国家框架下活动的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欧盟超国家治理模式主要体现在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洲法院这三大超国家机构的设置上。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常设执行机构,拥有立法动议权,监督欧盟各成员国对欧盟法律的履行,以及预算和项目的执行,并代表欧盟进行商贸和合作方面的谈判。其职能和拥有的权力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秘书处难以相比的。欧盟法律(含共同体条约)在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系统中具有直接效力,无论原告方是控告一个国家还是私人团体,都可以在国内诉讼过程中援引欧盟法律。欧洲法院的裁决在欧盟成员国内部也具有法律效力,欧洲法院对不执行法院裁决及判决的当事国政府及个人有处罚的权力。欧盟法律甚至具有至高效力,即当它与成员国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具有优先适用权(陆伟明、李蕊佚,2008)。欧洲议会议员自1979年起由欧盟成员国的公民直选产生。欧洲议会与(由各成员国的部长所组成的)欧洲理事会一起,共同行使立法权,制定有关欧盟安全、司法、外贸、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的法规(赵晨,2017;Glencross,2014)。
 
目前,在军事领域,因为北约的存在,欧盟尚无法在共同防务方面跨出实质性的一步。但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领域,欧盟对成员国的事务都涉足至深至广。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欧盟都是二战后超越民族国家的最为成功的案例。欧盟的成功并不能归于某种理念的先进。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欧盟的成功得益于以下原因。(1)两次世界大战的缘起都与民族主义有着莫大关系,而一战、二战中都发生了大规模的族群清洗与屠杀。这让欧洲的精英与民众痛切地认识到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阴暗面的可怕以及欧洲和平的重要性。(2)二战后,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霸,而欧洲老牌帝国解体,其殖民地获得独立,欧洲不再是世界中心。面对共同的强大敌人——苏东集团,这一地区的国家不得不团结在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之下。美国在欧洲的存在减轻了欧盟国家的国防开支,低国防开支又加强了欧盟国家之间的互信。总而言之,欧洲国家之间原来的恩恩怨怨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失去了意义。前面的这两点都大大削弱了欧盟初期成员国的民族主义力量,使得超国家共同体的建立少了许多阻力。(3)欧盟最核心成员国中的法国和德国实力相差不大,可以互相制衡,其中德国经济实力虽然最强,但去军事化之后军事力量很弱。这使得欧盟的重要参与国能够让渡部分主权而不必担心被一国所宰制。(4)欧盟这一超国家共同体首先从比较容易建立合作和互信的经济领域开启。这类合作因为没有涉及各国主权的内核,所以不太容易遭遇国家内部势力的反对。而且,经济领域的合作使各国的利益交错在一起,从而逐渐发展出对民族国家的深度超越。(5)二战所造成的大规模破坏为欧洲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二战期间年轻男性人口的大规模死亡使得欧洲失去了极端政治的人口基础,马歇尔计划刺激了欧洲经济的迅速恢复,所有这些都使得左右两端的极端思想在欧洲失去了土壤(赵鼎新,2017)。同时,多党民主制度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得以稳固。欧洲各国政治制度和价值观的接近也为欧盟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赵晨,2017)。换言之,欧盟初期参与国的高度同质性是欧盟各国的外部超越能达到相当广度和深度的重要条件。(6)冷战时期,美国要借助一个更统一更强大的欧洲来对抗苏联。尤其在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的军事重心不得不转移至亚太地区。因此,美国希望欧洲能变强变大,故对欧洲一体化持支持态度(Glencross,2014)。没有外部力量阻挠也是欧盟得以顺利建立和壮大的重要原因。
 
欧盟可以说是二战后超越民族国家最成功的案例。不过,欧盟一路走来也历经考验。其中,希腊债务危机和叙利亚难民危机极难化解。分析这两个危机的由来能帮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欧盟当初成功的原因。2009年12月希腊政府公布了大大超过欧盟规定上限的财政赤字,此后全球三大信用评级机构相继调低希腊主权信用评级,从而引发了希腊债务危机。在救助希腊的方案和力度上,欧盟成员国有着非常大的分歧。德国等富国一方面对希腊不负责任的经济行为非常恼火,另一方面却不得不援助希腊让其继续留在欧元区以稳定欧元,但这些措施却遭到东欧欧盟成员国的反对,欧盟成员之间的嫌隙加深。此外,欧盟的援助改变不了希腊政府的无能,希腊债务危机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而希腊民众在面对欧盟压力时所表现的强烈民族主义情绪又使欧盟生出更多的裂缝。2015—2016年,百万叙利亚难民涌入欧洲,欧盟要求各成员国接纳难民,并在各国间分配难民名额。一些欧盟成员国——主要是原东欧阵营的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等国——拒绝接受摊派,另一些成员国则指责这些东欧国家只知享受欧盟好处却不尽义务。一些欧盟国家重新对边境进行管制。叙利亚难民危机促发了各国右派民粹势力和国家利己主义势力的抬头,使得各国政客不得不在各种国内政治的压力下拒绝接受欧盟决议的约束,并试图重新收回让渡给欧盟这一超国家共同体的某些国家主权,如对边境和移民的控制权。这也是英国脱欧的动机之一。如果有更多的成员国步英国后尘退出欧盟,欧盟将面临着解体的危险。
 
其实,危机的种子早已在欧盟过度扩张的过程中种下。早期欧盟的成员国都是西欧和北欧国家,这些国家都经历过宗教改革、宗教战争和启蒙运动,有着相似的世俗化和理性化的进程,这些国家也都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核心地区,并且其民众在二战后有着相似的生活水平,它们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也非常相近,故而容易达成一致并执行超国家共同体的法律、协议和决定。然而,早期的成功以及1970年后苏东集团实力的衰退使欧盟过度自信。1980年后,特别是在苏东集团解体后,欧盟开始向南欧和东欧这些在历史、宗教、政治文化、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众观念上与西北欧地区有着重大差异的地区挺进。最近几年,中东欧国家民粹主义势力和右翼势力崛起(周超,2019)。在匈牙利,极右翼党派胜选执政,并公开主张“不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欧盟内部在政治价值观念、政治体制上的分歧加剧。可以想见,欧盟要达成统一决策将会变得更加困难。不仅如此,欧盟目前的决策过程依然被原来的核心国家尤其法德所主导,因而深受自由民主价值观的影响,然而这些决策在中东欧国家往往会激化民粹主义,最终导致欧盟的决议不被遵循。
 
尽管今天的欧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却不能过早地预言欧盟这一超越民族国家的模式很快将走向解体。毕竟,欧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赋予了民众在欧盟各国迁移、工作、定居的自由,也给了欧洲政治家们更大的舞台,这些对精英和多数民众来说仍然具有吸引力。但另一方面,欧盟今天所面临的困境也启示我们: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共同体走向广泛的、深度的交融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成员国在意识形态、政治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差距不大,且核心成员国在国家实力方面的差距也不大;同样重要的是,这样一个深度超越民族国家的共同体若想持续稳定地发展,需要避免过快过多地将异质性太大的国家纳为成员国,从而与当初成功的原因走向悖反。对于已经扩张过速的欧盟来说,如果想让这一条件得天独厚的超国家共同体持续下去,就必须下决心加强它的同质性。
 
四、苏东集团
 
苏联的对外关系一开始就显示出其不受民族国家边界束缚的强烈倾向。共产主义的国际主义性质形塑着苏联的对外关系。“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以及“工人阶级没有祖国”一直是早期苏共领导人秉持的信条。列宁相信,只有多个“先进”国家的工人共同努力,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因此,苏联从一开始就致力于支持世界革命,并成了世界革命的大本营。共产国际派遣人员帮助其他国家成立共产党,直接指导其工作。它为各国共产党提供资金支持,并对它们施加多种形式的影响和控制(杨云若、杨奎松,1988)。斯大林时期,尤其在二战期间,苏联的国际主义有所降温。斯大林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建成,苏联的重心遂转移到国内建设上来。共产国际仍在继续运作,不过,保卫苏联这一无产阶级的祖国就成了共产国际下达给各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任务。二战时期,苏联与英美结成反法西斯联盟。为赢得盟友信任,斯大林于1943年解散了共产国际,尽管苏联与各国共产党之间仍然保持着密切联系。无论如何,苏联在这一阶段的战略可被视为对以民族国家为基石的国际关系格局的超越,这一超越是通过支持和控制各国共产党及亲苏左派组织或者政党达成的。不过,与苏联在二战后的行为相比,这一时期苏联的各种超越行为都尚属浅层超越。
 
二战后,以苏联为首的十几个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社会主义阵营。同时,第三世界的革命运动和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而且绝大多数的革命和独立运动都有共产党的背景或至少有亲苏的左派倾向。苏联的威望达到了空前的高度。面对此形势,英国首相丘吉尔于1946年3月发表了铁幕演说;1947年,美国总统杜鲁门公开宣布苏联是美国的敌人,并申明美国将积极帮助各国抵御共产主义的“威胁”,这一思想和相关政策后来被称为杜鲁门主义。在杜鲁门主义的指导下,美国进一步出台了马歇尔计划,对深受战争创伤的欧洲进行经济援助。马歇尔计划对东欧的一些国家也很有吸引力。为对抗西方阵营,苏联于1947年7月到8月与东欧多国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9月成立了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1949年1月,苏联及五个东欧共产党国家成立了经济互助委员会(经互会)。从二战结束直至苏联解体,除了南斯拉夫和后来的阿尔巴尼亚,其余的欧洲社会主义国家、蒙古以及1978—1989年间的阿富汗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都受到苏联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支配,并在意识形态上与苏联保持高度一致。如果说苏联在二战前的各种“超越”行为都是浅层的、局部性的,那么二战后苏东集团的超越努力则可以全面和深刻来形容。以经济为例,苏联通过各种方式使这些国家的领导人在发展模式上全盘照搬苏联。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时期,苏联推动社会主义阵营的各国在产业上进行分工合作,比如罗马尼亚专门生产石油、天然气,阿尔巴尼亚侧重农业、矿业,蒙古发展畜牧,试图把各国变成苏联的原料供应国和商品销售市场(Smith,2014)。
 
虽然苏联对其“卫星国”的控制持续了40多年,但是其间各国民众对苏联的不满及反抗接连不断,其中最为著名的事件有1953年民主德国的“6·17”大规模游行示威、1956年匈牙利的“十月事件”,以及1968年捷克的“布拉格之春”。这些事件因苏联军事镇压才得以平息。虽然波兰没有发生导致苏联出兵镇压的反抗事件,但为了摆脱苏联的控制,波兰与苏联的矛盾和冲突层出不穷。苏联的直接干涉和各种有形无形的间接干涉引起了被控制国家民众的强烈反感。再加上随着时间的推移,经互会国家在经济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等方面与西方世界的差距越来越大,各种不满情绪在各卫星国有增无减。不难想象,当苏联对卫星国的控制力大大减弱或不再进行武力干预时,这些卫星国必会弃联盟而去。这样的事情最终发生:1988年,苏共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宣布苏联将停止对东欧国家内政的武力干预,1989年苏联宣称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道路。此后不久,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政体纷纷发生转变,1991年,苏联解体。
 
苏东集团作为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联盟存在了40多年,并不能说是很短。不过,它在超越的深度和持续性方面都逊于欧盟。苏东集团最终的失败首先应该归因于苏联内部问题,不过苏东集团超越民族国家的尝试不如欧盟至少还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欧盟超越民族国家的尝试先从更容易找到利益妥协点的经济入手,然后扩展至政治和文化/意识形态领域。这一先易后难的做法容易建立初始信任,有助于共识面的逐渐扩大,使得超越能一步一步走向深入。但是苏东集团超越民族国家的尝试却是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意识形态各个领域全面开花,整合的难度超乎想象。
 
第二,在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占据主流、民族主义极易与政治动员结合的时代,要达成如此全面的超越,各国间平等和信任是关键。欧盟的六个创始国中并没有一个国家在各方面的实力都能独占优势,这种相对平等的关系有助于欧盟内部信任的建立和持续的发展。但苏东集团成员间却很难发展出一种平等的关系。这首先是因为苏联是拥有辽阔领土的超级大国,其军事力量在二战后达到了空前的强盛,众多卫星国绑在一起也无法与之相比;而且,二战中苏联红军将东欧各国从纳粹德国手中解放出来,并做出了重大的牺牲,因此苏联对这些国家实行控制不但没有侵略者的原罪,还有很强的初始合法性;当时苏联占领的不少国家原来共产党势力并不强,这些国家的领导人都是由苏联扶持起来的。所有这些都使得苏联在苏东集团中占据绝对优势,而这些优势导致苏联在处理与卫星国的关系时常常表现出“大国沙文主义”(比如在勃列日涅夫的眼里,东欧卫星国只有“有限主权”)。这自然会激起各卫星国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并损伤由苏联扶持起来的各卫星国政府的合法性,为苏东集团的解体埋下了种子。
 
第三,上文指出,欧盟早期的成功得益于各国间较小的文化/意识形态差异,而苏东集团内部在这方面的差异却很大。19世纪前的东欧地区属于几大帝国的缓冲地带,分别由普鲁士、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和俄国所控制。该地区不但存在大量有着强烈族群认同感的人群,这些人群又信仰着东正教、天主教、基督新教、伊斯兰教、犹太教等不同宗教。这些地区的政治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也有很大的差异。内部巨大的异质性无疑给苏东集团的整合带来很大的困难。
 
五、美国式帝国
 
美国的外交政策深受独立战争反殖民传统和门罗主义的影响。美国几次著名的领土扩张是通过金钱交易来完成的⑧,它较少直接入侵他国并进行长期占领。即使在二战后美国权力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时,它依然不轻易诉诸武力,而保持着使用间接手段来达到控制其他国家目的的倾向。比如,美国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中的军事实力绝对是一国独大,但是,北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外长和国防部长组成的理事会,而且美国对北约各国的内政并不进行直接控制。按伊肯伯里(Ikenberry,2001,2011)的说法,美国在二战后通过维护开放而互惠的世界自由贸易体系、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建立安全同盟、创建多边国际组织,使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领导地位,加入其主导的国际秩序当中,从而在西方世界构筑起战后美国领导的“自由主义霸权秩序”(liberal hegemonic order)。
 
冷战期间,美国在干涉别国内政时一般也会采取比较间接的策略,比如给予当政者或反对势力不同程度的经济和军事援助以及各种“道义”和法律支持,其余则看这些势力在本土是否有生命力。这种类型的霸权主义至少有两个益处:(1)对被干涉地的投入较小,但挖掘和培养各种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和势力的能力较强;(2)干涉不易引起被干涉地民众和精英的普遍反感,从而大大有助于当地非傀儡式的亲美势力的培养和发展。在这些意义上,美国可被视为一个非正式帝国。
 
美国有着非正式帝国的强大历史传统,但也并非总是一以贯之。比如,在冷战时期,由于过分迷信自己军事力量的优势,低估了中苏两国当时对越共的支持力度、越南及周边国家地形的复杂性,以及越共的抵抗决心,美国卷入了越南战争并越陷越深,严重偏离了它的间接控制传统,最终付出了高昂代价。
 
越战失利让美国清醒,然而这并不持久。苏联的解体使美国成了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1991年海湾战争的轻易取胜又为美国抹去了越战失利的阴影。同时,“第三次民主浪潮”在美国的支持下在世界范围蔓延,扩展到大量的没有自由主义传统、没有强大国家传统、经济发展落后,以及宗教、部族等传统势力极其强大的国家和地区,从而引发了国家崩溃、战争、族群清洗、难民潮、恐怖主义、原教旨主义宗教的复兴和逐步高涨的反美情绪。然而,美国的主流精英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这些发展视而不见,福山(Fukuyama,1989,1992)“历史终结在自由民主主义”这一胜利主义者的断言赢得了很大的共鸣。而对美国外交政策有着巨大影响的新保守主义者则试图修改国际关系中的主权国家准则,主张美国用武力去改变“专制国家”的政治制度,推进自由民主在全球的传播。正因有这一思潮铺路,在2001年9月11日美国本土遭受恐怖袭击后,美国先入侵阿富汗,而后又以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不经联合国的授权,于2003年3月20日单方面对伊拉克发起大规模军事打击(Schmidt & Williams,2008)。⑨
 
伊拉克之前在海湾战争中已遭重创,又缺乏大国支援,军队装备与美军相比十分落后。这些使美军得以长驱直入。但是,伊拉克国内部落势力强大,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矛盾也很深,故而美国虽然轻而易举地推翻了萨达姆政权,但不但未能在伊拉克扶植起一个有能力控制局面的政权,反而陷入了旷日持久的、直接军费消耗高达7630亿美元的战争,而2011年美军撤出后所留下的权力真空则导致了“伊斯兰国”的壮大。“9·11”事件发生之后的十几年中,中国、印度等国家经济高速增长,而美国则因为无暇专注国内发展且背负着巨额军费开支,在世界上的相对经济实力大大下降。
 
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分析伊拉克战争,但从本文的视角出发,这是美国继越战后再一次试图直接以军事占领的方式改变一个国家的性质。多位学者认为,伊拉克战争使美国大大偏离了其以间接控制为基础的非正式帝国传统(Barber,2003;Mann,2005a)。
 
美国在军事上强大到绝无对手,以致它在入侵伊拉克的军事作战中几乎没有遇到什么阻碍。然而,困难的是在如何在征服之后进行秩序重建。占领伊拉克之后美军陷入了炸弹袭击和游击战的泥潭——据美国媒体报道,至2010年9月底,美军士兵死亡人数已高达4424人。美国民意对美军士兵伤亡的承受力很低,国内反战情绪高涨。另外,如何对异域进行治理,美国并无太多经验。除了对菲律宾有过短暂的殖民史,美国没有任何历史经验可以汲取。同时,美国的民主制度导致它的政策缺乏连贯性,新总统上台就有可能撤军,全盘推翻前任的计划。更为重要的是,在民族主义仍为世界主导意识形态的情形下,正式帝国缺乏合法性。这使得美国在占领地很难找到忠实的附庸,而反对力量则非常容易集结在民族主义的旗帜之下。帝国主义的行径不但在国际社会上饱受批评⑩,在国内也得不到广泛的精英支持——在大英帝国的时代,英国的有志青年参加帝国的文官选拔考试,怀抱理想,远渡重洋,在印度等地长期担任殖民政府官员,这在今天的美国是绝不可能出现的(Mann,2005a)。正是出于这些原因,美国并不打算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实行长久的军事占领。2011年,美国从伊拉克撤军,仅留少量驻军。2019年,美国与塔利班达成了从阿富汗撤军的协议。
 
对于美国的案例,本文有以下几点观察。第一,二战后美国在西方世界建立起来的“自由主义霸权体系”,相较于苏东集团,如从本文超越民族国家的角度来说,其超越的广度和深度都要弱得多,但是,这一体系更稳定持久,也没有引起体系内部的激烈反抗,其中的关键在于,与苏联相比,美国更多依靠的是利益的绑定和互惠、规则和国际组织的建立等间接手段,而非直接干涉和强制力,这样不容易引起各国民族主义的反弹。第二,苏联解体后,美国自信心膨胀,主张以武力干涉推进全球民主化的新保守主义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这一思想指引下的入侵伊拉克的行动是美国对其非正式帝国传统的重大偏离。第三,即使强大如美国,一旦迈向了正式帝国的道路,也面临着无数的艰难险阻,且得不偿失。第四,美国在伊拉克和阿富汗饱尝了军事占领的苦果后,新保守主义失势,又回到了以间接控制手段为主的路子上来。不过,特朗普总统任内,美国退出了各类国际组织,对他国不加掩饰地以强凌弱,甚至对盟友也如此。美国主导的“自由主义霸权体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Ikenberry,2018)。
 
通过考察二战之后出现的这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外部超越的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六点认识。
 
第一,对民族国家进行外部超越的尝试若不与国家行动者结合,根本无法撼动民族国家的框架和格局。
 
第二,在当今世界民族主义依然强大,极易成为民众运动的动员话语的情形下,如果超越民族国家的共同体不存在一国独大形成霸权的情况,将有助于成员国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从而有利于这个超国家共同体向纵深发展。当然,建立超越民族国家体系的企图在一国独大的情况下也并非不可能。但主导国的软、硬实力必须极其强大,而且它需要通过建立互惠的贸易体系、成立各种国际组织、制定规则、进行文化传播等手段,来达成参与国自愿加入和维持超越体系的目的。如果主导国采用直接干预内政的手段,甚至采用军事干涉和直接统治等政策,必然会导致他国民族主义的强烈反弹,这一超越体系必不会稳定持久。
 
第三,总的来说,超越的企图越大、越全面,它与现有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张力也会越大,这一超越体系所面临的阻力也越大,也越不容易持久。
 
第四,从经济领域入手的、基于互惠互利的超越实践,较易开展且易持续。
 
第五,超越共同体的成员国之间在价值观、政治制度等方面同质性越高,经济发展水平越接近,超越共同体的建设就会越顺利。缺乏一个绝对中心的超越共同体的可持续性发展更有赖于此。
 
第六,一个超越共同体在地缘政治上所受到的外部反对越强,它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小。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将各个国家深深卷入其中,超越民族国家的超级实验——欧盟——随着《申根协定》的签订迈出了一体化过程中历史性的一步,关于民族国家终结的断言与预言不绝于耳。但是,在全球范围内,民族主义不但没有消亡,反而获得了广泛的、强劲的发展。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政治最凸显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以极端民族主义、排外主义、新种族主义和民粹主义为核心内容的右翼民粹主义的崛起(张莉,2015)。强人政客煽动右翼民粹主义情绪,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选举胜利,这不仅发生在印度、土耳其、巴基斯坦、匈牙利、巴西、菲律宾这样的国家,也发生在自由民主主义的大本营——西欧、北欧和美国。这次新冠疫情中,各种右翼势力借机将疫情政治化,他们反全球化的主张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而疫情造成的经济危机和民生萧条又助长了右翼民粹主义的势力。在当今保守民族主义、保护主义当道,国际关系尤其大国关系极有可能从合作共赢走向对抗冲突的危险时刻,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人类社会的利益、命运和责任共同体”刻不容缓。笔者希望,本文对二战以来超越民族国家体系的一些主要实践的分析能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一些经验层面的借鉴。
 
本文未成文前,笔者在中国政治社会学讲习班、浙江大学社会学系群学肄言堂、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建构与边疆论坛、边疆中国论坛上做过相同主题的报告,得到郦菁、马戎、段海燕、魏英杰、黄琪轩、张杨、冯仕政等学者的批评和指正。赵鼎新阅读了本文的初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匿名审稿者的意见也使本文更加洗练。谨此致谢。
 
《社会学评论》2022年01期
 
  ①在国内,nation通常被译为民族,nation-state通常被译为民族国家。然而,在国内的语境中,民族不但指认同主权国家的一个政治共同体,亦指族群(ethnic group),即习俗、语言相同或相近,“主观上相信自己拥有共同祖先的群体”(Weber,1978:389)。故而,nation-state译为民族国家极易引起误解,会使人以为nation-state即建立在单一族群上的国家。事实上,nation是一个“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它“被想象成天生拥有边界和主权”(Anderson,2006),并有欲望建立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的想象基础可以是族群认同,亦可以是共同的政治价值观念、共同的宗教、共同的文化等。为避免使人误认为nation-state只是建立在同一族群(即ethnic nationalism)之上,nation翻译成国族或国民,nation-state翻译成国族国家或国民国家更为恰当。然而,鉴于nation译成民族,nation-state译成民族国家在国内已经约定俗成,本文也只能从众。但在本文中,凡谈到民族,就是指nation,而族群则指的是ethnicity或ethnic group(参看马戎,2000,2001)。
  ②正式帝国指征服并占领别国领土,并对征服之地进行殖民统治而形成的帝国。非正式帝国指的是不通过军事占领、殖民统治的手段,而是通过治外法权、经济贸易、军事威慑、文化霸权等手段对其他国家和地区施加影响和控制的帝国。
  ③有学者质疑1648年的历史分水岭意义,他们或强调主权国家体系的建构早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下简称《合约》)谈判前——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开始,或揭示1648年之后主权国家体系的建立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如特施克在《1648年的神话》(The Myth of 1648)中就争辩说,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直至19世纪英国发展出了资本主义,国家不再是国王的私产,并且英国的国家形式得到欧洲各国效仿之后才建立起来(Teschke,2003)。不过,无可否认的是,自17世纪之后,欧洲各国缔结条约都会援引《和约》以增强缔约的合法性,而在18世纪后,外交界和国际法学者越来越视《和约》为近代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起点。这一看法遂成主流。社会学的一个洞见是:当一个事物被视为是真实的,它产生的后果即是真实的。也许《和约》在其诞生时并没有起到历史分水岭的作用,但在其被塑造成历史丰碑之后,其对后世历史的重大形塑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参见禾木对明石钦司出版于2009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实像与神话》(ウェストワァリア条約——その実像と神話)一书的精辟评价(http://www.csil.cn/Director/Detail.aspx?AId=14)。
  ④当然,这只是理想的划分方式——有些国际性行为往往是国家行动者和非国家行动者共同推动的。
  ⑤比如,当一个大国对他国实施禁运时,该国的跨国公司也不得不遵守禁令。再比如,美国特朗普总统为让美国的跨国公司将部分业务迁回美国,软硬兼施,这些招数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⑥1993年《马斯特里赫条约》生效后欧洲共同体转变成欧盟,所以严格意义上说,欧盟1993年才成立。但为了行文简洁,笔者将1993年前的欧洲共同体也统称为欧盟。
  ⑦英国脱离欧盟后,欧盟的成员国减至27个。
  ⑧例如,美国于1803年与法国达成路易斯安那购地交易,所购土地面积接近今日美国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1819年,美国与西班牙达成协议,取得了对佛罗里达地区的所有权;至1853年,美国从墨西哥那里共购得了约14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1867年从俄国那里购得阿拉斯加地区。
  ⑨入侵伊拉克发生在小布什总统任内。这一以单边主义、先发制人为特征的外交政策又被称为“布什主义”(Bush Doctrine)。
  ⑩即使“9-11”恐怖袭击给予了美国道德制高点,82%的欧盟公民仍然认为美国不经联合国授权对伊拉克采取军事行动是非法的(Mann.200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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