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观察
 
俄罗斯泄漏病历,侵犯耶和华见证人权利
发布时间: 2013/8/1日    【字体:
作者:英格丽·伯克
 


    俄法律与司法通讯社斯特拉斯堡6月6日讯(记者 英格丽·伯克)欧洲人权法院(ECHR)于周四裁定俄罗斯两名耶和华见证人因拒绝输血,病历被泄露给检察机关,其权利遭到侵犯。


    根据国际耶和华见证人宗教组织的网站,信徒并非绝对地拒绝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然而,该组织确实拒绝包括输血在内的某些特定的治疗方式。网站解释说:“某些治疗与圣经的准则相违背……我们拒绝这些。比如,圣经禁止摄入血来维持身体(使徒行传15:20),因此我们不接受输血。圣经同样禁止包含神秘仪式的治疗或程序。(加拉太书5:19-21)”

    据欧洲人权法院判决所言,根据一份未决的针对宗教组织的检察调查,圣彼得堡一位市代理检察官员要求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通知该市所有的医疗机构,报告耶和华见证人拒输全血或成分血的每个实例。2007年6月这位检察官在信中解释道:“市检察院正在调查宗教组织——俄罗斯耶和华见证人行政中心的活动是否具有合法性。上述组织禁止其信徒接受输血或血液成分。有调查表明一系列拒绝输血的事件是对医护管理工作的阻碍并加重了病人的病情。综上所述,我要求你立即通知圣彼得堡的所有医疗机构,将该宗教组织任何成员拒绝输血或血液成分的情况,向检察委员会汇报。”

    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请的包括俄罗斯耶和华见证人行政中心,以及三名俄罗斯公民:阿维蒂娜(2006年生),她在一家公立医院通过“无血管理治疗计划”接受了化疗,医院随后将其情况报告给检察官;杜里尼娜(1959年生),一所公立医院拒绝了她接受无血管理治疗的要求,医院进而没有向检察官报告她的案例;朱科娃(1956年生),在接受了一场未使用外国血源的手术后其病历被透露给检察方。

    法院接受了阿维蒂娜和朱科娃的起诉,但拒绝了杜里尼娜及俄耶和华见证人行政中心递交的申请,因为他们没有直接受此侵权事件影响。在杜里尼娜的案例中,她的医疗记录实际没有遭受泄露。

    为认定阿维蒂娜和朱科娃的权利被侵犯,欧洲人权法院指出他们病历的泄露并不关系到一个紧迫的社会需要,申请人未与任何犯罪调查有任何牵连。进行治疗的医院也未向检察官报告她们有任何犯罪的嫌疑。事实上,如果情况恶化,医生治疗当时两岁大的阿维蒂娜,有资格寻求司法授权进行输血。此外,尚未有证据表明朱科娃拒绝接受输血有任何除其自身意愿之外的原因。

    据此,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在这样的情形下,本法院并未观察到任何迫切的社会需要,需要透露申请人的病历。因此,检察官不应该使用对申请人如此有压制性的调查方式。”

    欧洲人权法院裁定,相关国家法院的判决未充分反映出政府正努力平衡公共卫生中检察官利益及申请人个人利益。此外,欧洲人权法院声称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泄露病历是合理的。”

    因此,法院宣判:“本法院依据以上原因足以作出结论:检察院搜集申请人的机密医疗信息,未给予足够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泄密,此举与人权公约第八条所保障的申请人私人生活受尊重不符。”

    法院判决给阿维蒂娜和朱科娃每人5000欧元的损害赔偿。此外,法院还给予阿维蒂娜和朱科娃分别2522欧元和1880欧元的成本费用补偿。

    (翻译:马冰珂)

    (英文出处:http://rapsinews.com/judicial_news/20130606/267685091.html)

     (本文为普世网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19世纪移民前后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关系研究 \李晓鸣
摘要:19世纪对于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时期。在爱尔兰本土,新教统治…
 
李光耀如何促进新加坡宗教和谐 \圣凯
摘要:李光耀深刻地理解宗教安顿人心的社会功能,试图让国民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去接受和…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奥巴马总统斋月贺词
       下一篇文章:摩门教后期圣徒教会:发布网络新资源,支持宗教自由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