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慈善
 
浅析当前我国宗教团体慈善公益事业的新亮点
发布时间: 2014/1/24日    【字体:
作者:曾友和
内容提示:我国宗教界历来具有开展社会慈善事业的优良传统。这种优良传统在当代社会的继承和发扬,不仅提高了宗教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近三十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我国各宗教团体的经济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各大宗教回报社会,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所作的贡献,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所涉及的领域方面,都相应地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国宗教界已经逐渐成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成为实现社会价值的实际手段,成为与政府、企业一样重要的社会支柱之一。
关键词:  宗教团体 慈善公益  
 
 
  
  一、前言

  我国宗教界历来具有开展社会慈善事业的优良传统。这种优良传统在当代社会的继承和发扬,不仅改善了宗教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近三十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我国各宗教团体的经济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各大宗教回报社会,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所作的贡献,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所涉及的领域方面,都相应地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国宗教界已经逐渐成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成为实现社会价值的实际手段,成为与政府、企业一样重要的社会支柱之一。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在1998年洪水、2003年非典、2005年印度洋海啸、2008年初的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尤其是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里氏8.0级特大地震中,中华民族众志成城,在华夏大地上一次次吹响了嘹亮的爱心集结号:上至国家最高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3亿中国人迅速行动起来,一点一滴的爱心,汇聚成规模空前的爱心热流,温暖着灾区,感动着中国,震惊着世界。然而在一场场空前的爱心大接力中,还有一支特殊的队伍,这就是海内外宗教界人士,他们发扬“慈悲济世、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心系灾区,急人所急,并以他们特有的方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向灾区群众奉献了一份份特殊的爱心与温暖。以四川省汶川5.'2大地震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6月,来自海内外宗教界的捐款就近10亿元。此外,还有大量救灾物资源源不断地送往灾区。可以说,我国宗教界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当前我国宗教团体慈善公益事业的新亮点

  慈善是慈悲之善,是给人快乐和将人从苦难中拔救出来。自古以来,人类就有仁爱思想和慈悲观,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慈善在社会进程中,让人们不断更新观念,规范行为,端正道德规范,对社会公德的提升,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人群,具有现实意义。而宗教团体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自然也不例外,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宗教团体的慈善思想较社会其他团体更为丰富,其慈善公益事业更为繁荣,尤其是在国外和我国的港澳台地区。从我国的五大宗教慈善思想来看,佛教主张无缘大慈、同体大悲;道教主张大慈大爱,无量度人;伊斯兰教主张扶危济困,爱心无垠;天主教主张爱主爱人,风行一时,重在笃行;基督教主张爱人如已,见证基督。从近年来我国宗教界在各重大灾害中的慈善实践来看,其作用不仅仅是为政府分忧解难、拾遗补缺,更重要的是,宗教团体已逐渐与其他类似团体一样,成为实现社会价值的实际手段,成为与政府、企业一样重要的社会支柱之一。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宗教团体在我国遭受各重大灾害中的慈善实践活动,特别是在5.12汶川大地震的灾害中,简述我国宗教团体慈善公益事业呈现出的一些新亮点。

  (一)超越性。即宗教团体的慈善活动已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范围。在5.12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我们从媒体上经常能看到代表了全体中国人心声的标语:“我们都是汶川人!”深切地表达了愿意与汶川人分担苦难的感情。但在缅甸遇到台风的时候,在美国发生卡特里娜飓风的时候,在印度洋发生海啸的时候,在世贸大厦遭到恐怖袭击的时候……我们当中许多人并没有超越民族和国界的类似情感。而表达这种情感的,更多的却是宗教团体。正当世界其他国家人民遭受灾害时,我国宗教界就是本着这种情感发去了慰问电,而且纷纷捐钱捐物,帮助当地灾民度过难关。同样,当我国遭受灾害时,世界其他国家的一些宗教团体也本着这种超越性的情感发来了慰问电,送来了大量的钱物,救济灾民。在5.12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海内外宗教团体纷纷发来慰问电,并捐款捐物。如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正在中国访问的美国葛培里布道会会长葛福临一行,立即通过国家宗教局向灾区捐款200万元,支持灾区人民;5月13日,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秘书长帕洛普代表世佛联发来慰问电,对汶川强烈地震灾害深感震惊和难过,希望与中国佛教协会紧密合作,尽力帮助灾区人民。同一天,日本立正佼成会会长庭野日鑛向中国佛教协会一诚会长发来慰问电。该会还通过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向我国灾区捐赠300万日元。5月29日,韩国佛教放送理事长、韩中佛教文化交流协会会长林影潭法师来到国家宗教局,向汶川大地震灾区捐赠60吨大米,表示希望能分担灾民的痛苦,将爱心化作希望。可以说,国外宗教团体对我国人民的慈善之举不仅得益于宗教本身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核心价值理念,而且更得益于近年来我国宗教界对世界慈善公益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

  (二)广泛性。即宗教团体救助对象的广泛性。从目前我国宗教界救助的对象情况来看,它不仅包括遭受自然灾害的群众,还扩展到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包括残疾人、艾滋病人、孤寡老人、孤儿、失学儿童、罹患疾病者、特困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进城打工人员,以及高校的贫困大学生。近年来,一些宗教团体进入高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如,重庆华岩寺文教基金分别在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6所高校设立了华岩奖学金,帮助贫困大学顺利地完成学业。近年来,该基金会本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弘扬中国佛教文化教育,发掘、整理佛教经典,弘扬中国佛教优秀文化,积极参与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扶贫,济困,悯孤,养老,心理咨询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三)多样性。即宗教团体救助方式的多样性。从当前我国宗教团体慈善实践情况来看,主要是通过助学、帮困、慈善义演、慈善义拍、认养和送温暖等方式。如,在5.12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嵩山少林寺派出了一支特殊救护队少林药僧,赴四川灾区施医赠药。上海佛教界为救助灾区学生举行“用爱托起明天的希望”的大型赈灾义演。广东佛教界在捐款2591.53万元(截止2008年5月28日)的基础上,还在6月21日举办大型赈灾慈善募捐晚会。佛教名山九华山隆重举行祈福大法会,现场收到捐款150多万元。厦门南普陀寺举行“六一”祈愿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上海龙华古寺、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什邡罗汉寺、广州光孝寺、成都石经寺援建的重建家园试点村,在什邡市湔氏镇龙居寺村新址正式动工。6月10日,60套主体工程完工。新村将建立配套的厕所、浴室、公共娱乐室和土特产集市,为灾民今后较长时间的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此外,一些宗教团体还通过开办慈善超市、参与社区共建等方式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如2004年4月苏州寒山寺成立了全国宗教界首家社区慈善超市,该超市面积300平方米,货架上堆放了日用品和生活用药200多个品种。捐助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大病困难家庭、困难残疾人、下岗职工的困难人员、遇突发事件的困难人员,这些困难人员凭“物资申购券”每人每月可在寒山慈善超市领取60元的物资。对行动不便的困难人员,慈善超市还将上门服务。近几年又建立了苏州金阊、沧浪分部,苏北泰州分部,计划在苏北一些市再建立分部。又如,上海不少佛教寺院与所在社区开展了共建和谐社区活动,资助社区困难家庭与贫困学生,助老帮困,赢得社区居民的好评。NJ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从源头上着手,逐步改善以前那种“救急不救贫”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实际问题。

  (四)科学性。即宗教团体慈善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近年来,一些宗教团体尝试自己成立“慈善基金”,每年有计划地为贫困家庭、残疾人、希望工程等捐款捐物。

  以佛教界为例,一些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宗教团体。相继建立了自己的慈善基金。如1994年成立的厦门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该基金会是中国第一家政府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佛教慈善机构。自成立以来,南普陀寺慈善事业基金会秉承“勿忘世上苦人多”,“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慈悲济世,造福人群”的理念,面向全国开展慈善活动,进行布施救助。它在我国大陆佛教慈善组织中起步较早,并且发展相对成熟,救济行动较有成效。在此次5.12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该基金会充分发挥了慈善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优势,筹集了大量的善款和救灾物资。类似的佛教团体慈善组织还有重庆华岩寺文教基金会、庐山东林慈善功德会、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上海玉佛寺觉群慈爱功德会、普寿寺菩提爱心协会、河北佛教慈善功德会及弘德家园等等。它们都是本着“同体大悲,闻声救苦”的大爱精神,积极开展扶贫、赈灾、济困、助学、助残、养老、悯孤、佛教文化传播等活动,促进了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宗教团体在整体与时俱进的同时,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方式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呈现出更为人性、更为科学、更为和谐的新亮点,它更加切近弱势群体的需求,更加深入民众的日常生活,更加注重实效、长效。事实上,我国宗教团体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空间还很大,需要改进的地方还很多,尤其是与我国信教者庞大的数字相比,各宗教团体发挥的作用仍然十分微小,而且范围也十分有限。同时,又由于宗教团体具有很强的感召力,其慈善之举往往可以带动和影响信教群众和周围的社会人群,起到模范推动作用。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其社会性的“教化作用”、“感召作用”以及“安抚作用”,带动信教群众和周围的社会人群投身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不仅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进步的标志。在建设社会主义四个文明的今天,宗教团体应积极发扬“慈悲济世”的优良传统,厉行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对提升社会文明素质,对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转载自:寒山寺网站。
         http://www.hanshansi.org/download/zx/200903/200903f021.htm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19世纪移民前后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关系研究 \李晓鸣
摘要:19世纪对于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时期。在爱尔兰本土,新教统治…
 
李光耀如何促进新加坡宗教和谐 \圣凯
摘要:李光耀深刻地理解宗教安顿人心的社会功能,试图让国民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去接受和…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问题研究
       下一篇文章:爱德基金会:宗教公益的先行者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