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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告弟兄姊妹书”中的“合一”?
发布时间: 2014/3/7日    【字体:
作者:杨凯乐
关键词:  基督教 家庭教会 政治  
 
 
 
    2013年9月10日,三自系统的“中国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告全国主内弟兄姊妹书”,在结束部分提到:“由于种种原因,至今还有一些主内弟兄姊妹与我们来往较少,交通不多,相互了解不够”,由此指出要遵守圣经教导,即在“一主、一信、一洗、一上帝”的共同信仰基础上实现基督里的合一(弗4:2-5)。所以全体会议代表认为:“只要是信仰纯正、遵纪守法的基督徒都是主内弟兄姊妹,应该建立肢体间的联系,彼此相交、互相勉励,在基督里一同成长。”
 
    上述内容,被部分家庭教会系统信徒乐观地理解为是三自系统代表向家庭教会释放出的善意信号。然而,旋即不久,同年10月22日,在日内瓦举行的针对中国人权状况的第二轮审议中,中国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代表团,就多国关于家庭教会问题进行书面质询的回答是:“中国天主教和基督教都各自只有一个教会。没有家庭教会。一些信徒及其亲戚朋友平常在家里进行一些读经祷告这样的活动,政府并不干预。但如果打着宗教旗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未经同意,私自占地搞宗教聚会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就家庭教会问题,三自与外交部似乎不同的表态,给家庭教会信教群众带来了一个困惑:即前述“告主内弟兄姊妹书”的“合一”表白,究竟是什么含义?
 
    无独有偶,1980年10月13日,在南京召开的《中国基督教第三届全国会议决议》宣称:“目前我国信主的弟兄姊妹比过去多了。不论在教堂里或是在家庭里,凡是按照基督的教导,以心灵和诚实事奉主的,就都要同具一个心愿,热切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用爱心互相宽容,用和平彼此联络,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共同走爱国爱教的道路。”这种声明,也被有些人士以为是三自认同家庭教会的合法地位。
 
    不过,当时的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都出席了南京会议。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该会在当年3月上海“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的基础上召开。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孰一,出席了上海会议。他在会上表明共产党是无神论者并相信宗教会消灭,但不妨碍共产党与基督教间的团结;正是这次会议,决定重印《圣经》、《天风》复刊、教牧平反、神学院复校,标志着全国三自系统开始恢复活动。文革结束、改革开放,加强国内各阶层各群体的团结,恢复三自系统是政改之一部分。可以看出,不管是上海会议还是南京会议,都显示出三自是在执政党及政府的领导下恢复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执行宗教政策。
 
    曹圣洁于基督教第三届全国会议即前述南京会议上的发言——“争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与三自爱国运动”,更清晰地表露出三自对家庭教会的意图:
 
    “对我们来说,为了争取落实宗教政策,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三自工作。我们的基督教是爱国的、正当的、守法的宗教,决不能让有些人利用它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现在教会里新信主的弟兄姊妹很多,其中还包括不少青年,他们从各种不同的途径信了主,信仰上比较虔诚,但对三自爱国的道理毫无所知,我们必须带领所有的信徒,不论是在教堂里还是在家庭聚会中的信徒都一起走爱国爱教的道路。国家领导人在最近的全国人大会议讲话中肯定了宗教界在爱国主义立场上为维护宗教信仰自由所作的‘宝贵的努力’,对我们是莫大的鼓舞。我们一定要在要求党和政府大力落实宗教政策的同时,尽一切可能做好三自工作,这也就是有力地配合了宗教政策的贯彻。”
 
    曹圣洁的上述发言,表明三自要带领“在家庭聚会中的信徒都一起走爱国爱教的道路”,并申明这属于三自工作范围即配合宗教政策的贯彻。然而,如果“在家庭聚会中的信徒”强烈要求不在三自带领下而由自己独自走爱教爱国的道路,三自会,又会如何面对自己的弟兄姊妹?不管怎样,我们已经揭示出南京会议决议关于家庭教会部分,与其说是承认家庭教会合法地位,还不如说表示出期待或要求家庭教会信教群众被三自系统领导的意图,同样明显的是,我们看出这份所谓的“合一”宣言,是在政府指导下完成。
 
    综上所述,1980年决议上述内容,与2013年“告主内弟兄姊妹书”前述内容相当类似:针对对象都是家庭教会,圣经依据是合一,目的是“一同成长”或“共同走爱国爱教的道路”即联合。同理可证,后者这份“告主内弟兄姊妹书”,不是三自羞答答地对家庭教会的默认,而是对自身执行宗教政策的老调重弹。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中国人权的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中,中国代表认为中国基督教只有一个教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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