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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占据几千座佛道教寺观是中央财政的沉重负担
发布时间: 2014/7/8日    【字体:
作者:徐玉成
内容提示:从政策上讲,文革期间被其他部门占用的寺观教堂,它的基本属性、职能仍然是宗教活动场所,其归属仍然属于宗教界。这项工作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藏传佛教、南传佛教等落实的好些,而在汉族地区,政府的文物部门认为,寺观一旦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就自然成了文物部门的下属组织,就改变了寺观宗教活动场所的传统属性职能和归属。
关键词:  宗教政策 宗教活动场所  
 
    国务院【1983】60号文件指出:“汉族地区佛道教寺观,解放初有僧道和宗教活动的大约有六万多座,到‘文化大革命’前尚有八千座。经过十年动乱,遭受很大破坏。”十年动乱中,当时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陷于瘫痪,佛道教人士被驱逐出寺观,许多佛道教的寺观由文物、园林等部门接管下来,对此宗教界一直是感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拨乱反正、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过程中,把被其他单位占用的寺观教堂归还宗教界管理使用,恢复它固有的属性和职能,这本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1980年7月16日,国务院批转宗教事务局、国家建委等单位《关于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等问题的报告》,即国发〔1980〕188号文件规定: 
 
    “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无法退的应折价付款”。“文化大革命以来停付的包(经)租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结算,所收房租,除去维修费、房产税和管理费外,多退少不补”。“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占用的教堂、寺庙、道观及其附属房屋,属于对内对外工作需要继续开放者,应退还各 教使用,如宗教团体不需收回自用者,由占用单位或个人自占用之日起付给租金,房屋被改建或拆建者,应折价付款。”并且明确指出:“落实宗教团体的房产政策,有利于我国天主教、基督教独立自主方针的贯彻,有利于同国外宗教势力的渗透作斗争。也是解决宗教团体自养和宗教职业者经济生活问题的妥善办法。因此,对这项工作,要从政治上着眼,作为特殊问题来处理。”(《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25—26页)  

    从政策上讲,文革期间被其他部门占用的寺观教堂,它的基本属性、职能仍然是宗教活动场所,其归属仍然属于宗教界。这项工作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藏传佛教、南传佛教等落实的好些,而在汉族地区,政府的文物部门认为,寺观一旦被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就自然成了文物部门的下属组织,就改变了寺观宗教活动场所的传统属性职能和归属。以此为由,拒不执行中央、国务院““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无法退的应折价付款”的政策规定。不少地方很多现存完好的寺观的属性、职能、归属都被人为地搞乱了,出现了一大批所谓“文物寺观”、“旅游寺观”、“园林寺观”。1983年,国务院发出60号文件, 公布了163座佛道教寺观为全国重点寺观(其中佛教142座。道教21座),只占全国寺观的百分之三,另有大批佛道寺观仍然掌握在各级文物、园林、旅游部门手里。这种状况妨碍了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损害了我们国家宗教信仰自由乃至民主与法制的形象,在国际上和信教群众中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从1980年至1995年的十五年,经过赵朴初居士和中国佛教协会以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文物部门和其他部门被迫交还了一些寺观给宗教界管理使用,但是由于文物、园林、旅游部门的极力抵制。据估计,目前全国尚有六千座佛道教寺观还没有归还给佛道教界管理使用,给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和佛道教的健康发展事业设置了重重障碍,制造了种种困难。 

    全世界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以文物保护为名,长期占据着宗教界几千座寺观不归还宗教界呢?可能只有中国了。中国国家文物局、园林局在这个问题上可以是任何国家都是无以伦比的。 
 
    政府占了佛道教界几千座寺观,在“文革”期间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是“文革”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还要继续占领不还,显然是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的。可能他们打算长期占据,如此做法有什么好处呢?可以说什么好处都没有,有百害而无一利。不信听我细细道来:  

    一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于法无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政府可以长期理据佛道教寺观不还。中央文件多次重申,“大跃进”和“文革”被献出和占据的寺观,不能作为为权转移的依据。所以虽然这么多寺观由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但是他们并没有取得产权,而是以文物保护单位为由强行据有。这叫政府强占。  

    二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于理不通。寺观的职能和属性是宗教活动场所其归属是佛道教界管理使用,现在宗教政策落实,宗教活动恢复,你们占据不还,并且改变了寺观的本来的职能属性和用途,根本违背常理的行为,应当受到道德良心的审判和谴责。 
 
    三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抗拒执行国发【1980】188号文件中规定的:“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无法退的应折价付款”的政策规定,下级政府挑战了中央政府国务院的权威,使政令不出中南海最早由国家文物部门开始的。而国家文物局作为一个下级部门,抗拒中央政府的政策,背了一个与中央不保持一致,违抗上级政策,是违法违纪的行为。是国家政令不能畅通的最大障碍,树立了一个与中央不保持一致的坏典型。  

    四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需要一大批管理维护人员,以每一寺观50人计,几千座寺观大约需要上百万人,这么多人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由中央和各级财政供养,这些人需要工资、住房、医疗、车辆、福利、养老等等开支,假设每人每年4万元,全年需要4百亿元人同币的开支,是国家财政的一大负担。  

    五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每年需要大批经费对寺观进行维修。古建筑工程维修经费格外费钱。以每座寺观每年维修经费500百万元计算,几千座寺观每年需要几百亿乃上千亿元人民币,是中央财政和各在财政的一大负担。  

    六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虽然不是宗教活动场所,但是许多寺观仍然设有功德箱,允许旅客烧香拜佛,但是没有僧道人员,许多群众误认为政府提倡群众烧香拜佛。给政府又贴上一个新标签。佛道教界认为政府占据寺观借佛敛财,为部门牟利。海外人士认为政府一面控制宗教,一面又允许在非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活动,不理解大陆政府的根本职能是什么。如此以来,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信徒和海外人士中的信誉和威望,这是最大的政治损失。  

    七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只是作为文物标本和旅游场所,长期无人居住,长期灰尘、风雨和虫蛀等,毁坏得快,不利于历史文物的长期保护。  

    八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只为旅客提供参观、烧香、拜佛等服务,并不是宗教活动场所,没有灵魂和灵气,一般人来过一次就不会来第二次,既不能满足信徒群众的宗教需求,也不能更好的发展和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许多寺观内部被改为高级会所、高级会馆,北京白塔寺、嵩祝寺及智珠寺变身高档餐饮会所的消息不绝报端,为贪污腐败挥霍侈奢行为提供了隐没场所,本来清净的寺观在他们手里变成了藏纳垢的去处。令人痛心。  

    在当前国家经济增速放缓,民生工程刚性需求年年增长,中央提出所有政府机关五年不得建楼堂馆所的形式下,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每年用几百亿或者一千亿资金维修本不应该由其管理的几千座佛道教寺观,更显得不合时宜。  

    相反,如果文物、园林部门将其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那将是一种不同寻常的景象。你们也耐心听我细细道来。  

    一是政府文物、园林、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是以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77条规定:“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文物、园林部门将“大跃进”和“文革”期间接管的寺观全部移交给佛道教界管理使用,是物归原主,完璧归赵的壮举,不但理顺了寺观的产权关系,恢复了寺观的根本职能与属性,而且文物、园林部门也摘掉了政府仗势强占、仗势欺人、与民争利的恶名,必然会获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  

     二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天经地仪,顺理成章。寺观佛道教人士千百年来经营和建设的,其职能和属性是宗教活动场所,归属佛道教界管理使用是没有疑义的,“大跃进”和“文革”的历史错误造成寺观根本职能和属性的错位,现在宗教政策落实,宗教活动恢复,寺观也必然要恢复宗教活动场所本来的职能和属性。这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维民权,护民利的仁政善举,这种无形的善政软势力发挥出的巨大正能量是难以估计的。  

    三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成为贯彻执行国发【1980】188号文件中“将宗教团体房屋的产权全部退给宗教团体,无法退的应折价付款”的规定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用实际行动维护了中央政府的权威,使“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无耻滥言在事实面前被击得粉碎。国家文物、园林部门作为落实中央政府的标兵,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群众路线教育中成为遵守群众纪律的先进典型为。使国家政令畅通无阻,将会鼓舞整个中央机关提高效率,为实现中国梦做出伟大的贡献。  

   四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管理人员概由佛道教团体负责,原来需要的上百万管理人员可以减省下来,去从事更加有意义的工件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更重要的是直接减少了中央和各级财政供养人员,节省几百亿政府财政开支,是国家财政的一大利好。  

    五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寺观的维修经费由佛道教团体自筹,原来每年中央财政拨付大批寺观维修经费,除少数仍然需要保留外,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经费完全可以节省下来。几百亿乃上千亿元人民币维修经费,对于国家投资民生事业,是一笔可观的资金,解决了中央财政和各级财政的一大负担。  

    六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占据佛道教几千座寺观,佛道教僧人进行宗教活动场所是光明正大的,消除了过去群众对政府许多误解,也摘掉了政府占据寺观借佛敛财,牟利部门利益的恶心名。更加彰显了我国政教分离的根本原则,提高了政府在海外人士心目中的威信,对于建设晃动制政府、亲民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提高政府在海内外人士和广大群众中的信誉和威望,具有重大的意义。 
 
    七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寺观 由原来只是作为文物标本和旅游场所的寺观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宗教活动场所,不但解决了宗教活动场所奇缺的难题,而且还节省了佛道教化费巨资修建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使佛道教人员有了弘扬祖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平台和场所,可以为祖国传统文化大放异彩。  

    八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在佛道教僧人的管理下,有了灵魂,有了灵性,成为信徒群众的信仰圣地,成为他们满足自己宗教需求的理想场所,仍然可以为一般游客提供参观、烧香、拜佛等服务,许多人因为信仰上的因素,每年定期会来这些寺观参拜,可以更好的促进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是政府文物、园林部门将占据的几千座寺观移交给佛道教管理使用,寺观内部的高级会所、高级会馆“为贪污腐败挥霍侈奢行为提供了隐没场所”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佛道教团体的管理下,会变为宗教活动中心,文化传播中心,宗教教育中心,民族团结中心,清净和谐中心,国际交流中心。为实现中国梦做出佛道教人士的就有贡献。  

    横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长期被扭曲的历史很快即将过去,佛道教一定会实现收回属于自己所创造的几千座寺观。因为历史车轮不会倒转,正以豪迈的步伐滚滚向前。你听:  

    西南云气开衡岳,一夜涛声下洞庭。
 
本文转载自:作者博客2013年7月17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44f8440101bfn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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