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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研究者们关于李一事件的一些评论
发布时间: 2014/8/11日    【字体:
作者:李灵、李向平、孙尚扬、杨凤岗
内容提示:“宗教不昌,巫术盛行”,这可以说是对于中国信仰领域现状的一个准确概括。
关键词:  宗教实践 宗教体制  
 

      一、李灵:谈“李一”的“真”和“假”
 
      连日来,网上特别热门的话题是有关一个叫“李一”的道长。之所以都在谈论他就是因为突然发现这位蜚声神州的“道长”之“道术”是假的。于是乎,关于他的出身、他的经历、他入道的缘由等资料便铺天盖地出现在网上。就是一个目的,要弄清楚“李一”身上的一切真真假假。一番疏理,撇开其入道前的经历不谈,发现“李一”正式“成道”的经历未必全真,当然也未必全假。至少以下所述还是有根有据的:

      “李一”于1997年12月在北碚区民政局注册成立了社会团体法人——北碚区保护道教文化促进会。2001年9月,李一拜师于上海城隍庙住持、正一派道长陈莲笙。2007年11月24日,李一在江西龙虎山受箓,自此正式进入宗教界。当年12月8日,李一当选为重庆道教协会副会长。2010年6月又当上了全国道教协会付会长。

      “李一”要不是真有两下子,这么会在道教界混的这么顺,被拔擢的这么快?至少目前还只是对其“道术”质疑,还没有否认他在道教界“头衔”的真实性吧?即便有人觉得他被拔擢、他走红是因为有“贵人”相助,这也很难说有什么“不法”、或“不义”的结果吧!又有那一位“成功者”没有“外力”推动呢?再说,道教内的头衔一定与其“道术”对等一致吗?

      至于李一能否让220伏电流通过其身?他能否在水中憋气两小时?等等,如此违反科学常理的现象为什么已开始并没有受到质疑呢?反而还有任专门出书《世上有没有神仙》来为他宣传推广?至于他有没有利用宗教敛财、是否强奸了女弟子,当有原告来陈述案情可以进入法律程序。象“与多名女弟子有染”、“涉嫌强奸”等语言出现在报刊上(8月15日《时代周报》)还是不太负责,尤其在现代法制社会,指控“违法”需要提供证据的。当然,网上的言论谁也控制不了,但是报纸上随意转载就有欠妥当了。

      我这样说,绝对没有要为“李一”辩护,既然我们已经将他看作是哥“社会现象”,那就不应该再停留在“个人”的评价上。所以,他的出生、他曾经的失败、等等也都不在我的视野中。我感兴趣的是“李一”身上的“真”与“假”---其“道长”是真,其“道术”有假。也就是说,“李一”的身份是“真的”,问题是他的“道术”与他的身份不符,所以人们说他是骗子。名不符实的现象在今天中国已经是个非常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了。它不只是出现在商业界、政界,更有甚者已经蔓延到了学术界。我们说假冒伪劣的商品能够盛行在市场上,因为有贪图便宜的顾客;伪造经历加上窃据他人之功为己有的政客还能步步高升,那是因为权力是有“团伙性”的;而博士学位的授予、教授职称资格的审议聘任也是因为学术的师承和同行的制约。但是,很少听说他们中间那些“名不符实”者会成为社会大众追杀的“骗子”,原因在于这些“名不符实者”所窃取的“名利”还没有超出同行所能忍受的地步,所以也就不会将个别案例“社会化”。我们国家的政界还没有能够容忍政治“丑闻”社会化的程度,所以几乎不存在“政治骗子”;而学术界能够将“真名”给与那些“不实者”只要内部摆平了,外人是很难搞的清楚其间的是非曲直的。所以学术骗子也是学术界内部相互攻击时的词汇,不太会在社会流行。

       宗教界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宗教直接为社会大众所消费,人们在宗教消费中所期望的是“神迹”,若得到“神迹”,那是很难用价值来衡量,甚至就是无价的;但是若得不到“神迹”,那也一钱不值。所以,任何人只要带着追求“超自然”得目的去寻求宗教帮助,他/她受骗的概率是相当高的;反之,任何向“顾客”兜售“神迹”的宗教人士基本上就是在行骗,所以被人骂“骗子”那是迟早的事情。也正是由于“神迹”无价,所以敢于冒险以此谋取暴利的“人士”永远不会绝迹于世。“李一”作为这样一个“骗子”其实在社会历史上实在是件很平常的,但是若把目光关注在“李一”身上同时具有的“真”和“假”的双重因素,就可以洞见出现“李一”这样骗子的特殊社会环境。

      “李一”身上的“真”就是他绍龙观道长、重庆市道教协会副会长和全国道教协会副会长。据说, 这一切都源于“李一”1990年参加「太阳神杯」巴蜀绝技大赛以「人体导电」一举成名有关,这让他有机会结识当时的重庆市副市长,并利用这层关系,让李一取得绍龙寺和白云寺的拥有权。随后经人介绍,李一于2000年拜师时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上海城隍庙住持陈莲笙,被陈莲笙送到江西龙虎山受菉后,正式获得道籍。这一切应该不会有“假”, 近日,重庆北碚区民族宗教局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曾专门向上海市道教协会核实过李一道士身份。 上海市道教协会昨日表示,“李一”确于2000年9月拜时任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陈莲笙道长为师,在上海城隍庙举行了拜师仪式,上海城隍庙向李一颁发了“万法宗坛”的职帖,具备正一派道士资格。 也正是这样的“真实”成为他此后飞黄腾达的十年的资格或资本。而这一切都是一个宗教人士在社会上合法活动前根据宗教局有关规定公开、合法获得加冕。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李一”可完全不是“家庭教会”牧师那样的“非法”阿!

      一件商品能够在市场上流通,那是因为顾客接受它;一个博士能够获得学位是因为他/她已经满足了本专业的相关学术标准;一个神职人员当然也是为同道和信徒的认同和接纳,才能履行她/他的神圣职责。他/她对自己职责的操行受制于她/他的信仰。现在的问题是,“宗教局”并非是个宗教团体,而是国家管理宗教事物的权利机构。如果一个宗教人士从事宗教活动的合法性需要国家权力机构核准还说得过去,但是他/她的宗教活动的资格和层级也需要国家权力机构来核准那就很可笑了,如是“李一”头上顶着的几个“衔”其实是个“官衔”,并非就是他“道术”的职称。他“行道”不称职应该追究他上级的责任,无论是“李一”的“道术”,还是他的“道德”都应该由他的上级领导负责。 

      网上在传“ 开始对李一展开调查的中国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也表示,非常关注媒体有关李一的报导,他甚至暗示说,有个别的宗教教职人员道德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路。”“王作安表示,尽管这几十年宗教界培养了一大批教职人员,但大多数地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还跟不上。一些人在没有经过严格学习、修行和训练的情况下,进入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对整体素质提高带来不小的挑战。”请问宗教局由凭什么来衡量一个宗教人士的“学习、修行和训练”情况?如果宗教确实有这么一套审核标准,那就等于说“宗教局”等于是“教主局”,它是各类宗教最高教主团体,规定者所有宗教人士的资格、信仰的真伪、道行的深浅,甚至还包括教义教规的制定,等等。以下的话还真说明宗教局局长实际上是在履行这个最高“主教团”团主的职责。

      “王作安说,现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借教敛财、争名逐利、自我吹嘘、弄虚作假等现象,在各个宗教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个别的宗教教职人员甚至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王作安希望年轻宗教教职人员,不要受追名逐利之风影响,切忌浮躁飘忽,防止急功近利。宗教领袖不是靠媒体吹出来的,不是靠名人捧出来的,不是靠大款供出来的,不要相信一夜成名、一炮走红的神话。王作安说,作为宗教教职人员,要有超越的境界和清净的心态,正确对待荣誉和地位,淡泊名利。”要不,世界上还有那个国家政府现在还在管理宗教人士的道行、道德和信仰,而不是守法与否呢?

      “李一”身上所具有的真真假假实际上是我们国家政府部门在宗教事物管理上还“真假”不分的反应。学者教授们应该多帮助政府下定决心将宗教归还社会本身,因为宗教是个 “社会自然现象”,任何国家权力的横加干预都事实上都是对这个“自然生态”的破坏。这不是一个小问题,所以也难以统一孙尚杨教授的以下说法:“2 当今中国有很多更为严重的问题,比如腐败、社会不公正、突发性的群体事件,等等,这些问题才是危害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媒体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更多地关注这些问题。比起这些问题来,所谓李一、王一、张一问题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宗教问题在中国的重要性不宜被无限夸大。”尽管我非常理解孙教授“息事宁人”的善良心愿,其实我也是出于这样的心愿才呼吁国家理顺对宗教的管理。
 
      二、李向平
 
      1、李一的道德,不是他的领导能够负责的;领导还能够负责道德问题?领导就是道德的标准?
      2、李一的道籍也是“非法”的。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属地化管理原则,李一不能到重庆之外的上海来获得道籍。所以,他的道籍也是非法的。关键是,他的非法道籍,还能够使他成为中国道教协会的副会长。家庭教会的牧师则是不可能的。
      3、“宗教”及宗教事务,不是宗教局管理的。宗教局只是管理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公共事务。
      4、附带说说,李一现象不是新兴宗教现象,而是体制性宗教信仰在社会中的实践问题。同时也是体制宗教的巫术化、私人化现象。不是市场经营现象,而有其他更加复杂的社会、权力因素。这就是中国信仰的依附性实践关系所导致的最大问题。
      5、李一能够“成仙”,既是宗教体制问题,也是信仰关系问题。宗教领袖不从信仰者群体之中产出,而是媒体与权贵炒作而成。这就是问题的根本。

      我的基本观点是“巫术盛行,信仰无用”。不知你以为然乎?具体讨论,今日我有一文写出,与你分享。
 
      三、孙尚扬
 
      1 、百姓热衷于养生学,是对自己身体与健康的自我关照,是想好好过日子,追求幸福,表现的是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此种现象并非中国独有,西方人求助于顺势疗法之类的替代医疗或补充医疗(吉登斯语)就与此有相似性。其原因是复杂的,宜疏不宜堵。老百姓进行自我治理总比上街抗议那些导致自身健康问题的结构性因素要强得多(对政府而言),如果什么都堵,什么都斥之为伪科学,百姓可能会无所措其手足,还有可能出现另一个FLG,也会授关注信仰自由者以口实。
 
      2 、当今中国有很多更为严重的问题,比如腐败、社会不公正、突发性的群体事件,等等,这些问题才是危害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媒体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更多地关注这些问题。比起这些问题来,所谓李一、王一、张一问题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宗教问题在中国的重要性不宜被无限夸大。
 
      3 、由于“健康顾客”(吉登斯语)作为需要求方在中国构成一个庞大的市场,必然会出现提供产品或服务以满足其需求的各色人等或组织。李一就是新兴宗教中以企业家模式经营和管理其宗教公司的典型代表(但他利用的是传统的道教)。对于由此带来的问题,应该更多地诉诸公众(民间组织、传媒和宗教组织自身)反应,政府宜少作为。如果真有深受其害者,可鼓励其以欺诈罪起诉之,不要凸显其中的宗教因素。另外建议各类宗教组织进行财务公开,或对宗教组织进行财务审计,从制度上杜绝借教敛财。
 
      4 、社会上已经形成了浓厚的商业化氛围。我们理想中的宗教信徒尤其是宗教领袖应该是超凡脱俗,淡迫名利的,但没有哪个宗教的信徒或领袖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按照其宗教戒律生活,他们只能将宗教性的意义系统运用于其生活中的某个片段。要求他们与商业化之间形成鸿沟,是不现实的。但宗教领袖们确实应该努力维持其作为道德典范、超凡脱俗的形象。
 
      四、杨凤岗:“道长”是怎样炼成的

      在上个世纪最后20年,各色各样的气功吸引了亿万民众。最近十年各路门派气功被禁,有些原本以气功面目出现的巫术便进入了正统宗教的体制内。假如李一出道早十年,肯定是个“大气功师”。在21世纪,他不得不以道教道长的面目出现。

      “宗教不昌,巫术盛行”,这可以说是对于中国信仰领域现状的一个准确概括。

      从上个世纪90年代直到最近出版发行的《中国宗教报告2010》蓝皮书,有关部门的统一口径一直坚持说中国有大约一亿多宗教信徒。宗教信徒在人口中是个很小的少数,这是个事实。而另外一个事实是,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人对于宗教信仰的需求在迅速增加。根据零点研究咨询公司2007年中国居民精神生活调查,85%的中国人相信神灵或某种超自然力量。

      宗教供给短缺,这是又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官方的《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白皮书说政府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有8万5千多,相对于13亿人口来说,这意味着平均每1万5千人拥有一个宗教活动场所,而台湾平均每1,350人拥有一个正式的宗教活动场所,美国则平均每857人拥有一座教堂。

      正统宗教供给短缺的后果之一,便是巫术的盛行。当人们不能进入合法的宗教场所宣泄其宗教情感和满足其宗教需求的时候,兜售“精神产品”的商贩便会走街串巷,而且会时常引发消费者“蜂拥而至”的现象,结果难免形成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充斥横行。

      而李一现象说明,单纯把走街串巷的商贩驱赶或引入官办官营的商场,并不能就此理顺宗教信仰这个大市场。这样的官方商场不过是给兜售假冒伪劣精神产品的奸商提供了合法性,多了一层保护色而已。更严重的问题是,这样的商贩不仅骗了信众,而且损坏了宗教领袖的整体形象,从而导致宗教更加难以健康发展,形成恶性循环。

      当然,21世纪的事情的确是更加复杂些。这些年有些学者和官员高谈“宗教生态论”,鼓吹由官方扶持传统的佛教道教,借此抵御抑制洋教,他们甚至把民间宗教认定为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惜把巫术打扮成宗教,予以大力扶持推广。这种“指鹿为马”的方式大行其道,结果加剧了佛道教的腐败,搅乱了大众的认知,平添了众多社会乱象。从杂技团长李军蝉变为道教道长李一,并且在短期内蹿红,迅速提升为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幕后操盘手的扶持力度显然不小。面对揭发李一诸多假冒行为的媒体,央视记者樊馨蔓依然坚持说:“他们只看到了李一,而看不到李一背靠的是中国的道文化。李一不能够代表道文化,但是诋毁李一,受损的也是好不容易巍然而显现的中国道家文化。我心疼!我们的家底啊……”不知道究竟有哪些人在把这类东西当作自己的家底,不仅要拿出来晾晒,而且还要全体国民当作国宝精粹来呵护。

      如要宗教健康发展,并且发挥出其积极的伦理道德功能,显然不能再依赖各色幕后操盘手的拔苗助长,扶持或打压,而应该用开放的心态和公平的法制对待各种宗教的自由竞争,从而理顺宗教信仰大市场,优胜劣汰,为人们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产品。

本文转载自:黄海波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f42e510100kvm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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