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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历史的几点断想
发布时间: 2016/2/4日    【字体:
作者:何小原
关键词:  美国历史  
 
 
一、没有哪个民族、社会、国家像美国这样在其开端同时有这么多关于人类社会的形形色色的理想、主义、乌托邦或者改革方案在同一块土地上鼓吹、实行、实验。
 
  一般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起源不是理想,而是最自然、最原始的原因——生存斗争。在严酷的生存斗争中,一个特定地域、特定种族的人们由氏族融合为部落,由部落联盟为国家,在形成文明社会的过程中,这里的人们也才从自己既定的生存状态中逐渐产生一种“理想社会”的方案,这种“理想社会”的方案作为“应然”或者“实然”的东西,成为了大家的共同信仰,把这块土地上的人们联系起来。但于此同时,这块土地就被这种“共同理想”所填满,不再有空间让其他的“理想方案”来存身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的发展在人类的文明史上确处于很独特的位置。
 
  美国的历史由那艘载着一百多名清教徒的“五月花号”被风暴吹到马萨诸塞海湾,这些清教徒登上了不是由他们事先选择的莽莽荒原开始,这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
 
  这些清教徒具有无比坚定和高涨的宗教热忱,他们一登陆,就全都在海滩上跪了下来,感谢上帝将他们带领到这里。他们相信就像当年的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样,他们背井离乡,到这毫无人烟的荒原是为了在全人类面前做榜样,建立体现人类理想社会和上帝荣光的 “山巅之城”。要知道,这些人基本都是中产阶级,提及这一点,是为了要说明清楚,他们在旧大陆的那一边,原都是拥有财产、地位,富于知识和道德修养的人,他们毅然决然抛弃这一切,到这里来,完全就是为了能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受打扰地来建立一个体现了“真理”的理想社会。因此他们和南美洲跟随着哥伦布发现美洲,跟随着科尔特斯、皮萨罗征服阿兹台克帝国、印加帝国的那些西班牙殖民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气质。那些西班牙冒险家几乎全都是些来源于社会底层、两手空空、目不识丁、好斗狠勇、处在犯罪边缘的流浪汉,他们也不打算通过辛辛苦苦的劳动来积累财富,征服印地安人,把他们变成奴隶、农奴,是一条更快捷的道路。而这些清教徒都是一些特别严肃认真对待宗教教义的人。财富是他们先就放弃了的,当然他们相信通过自己诚实的劳动可以重新积蓄起来,但必须是自己“诚实的劳动”,他们没有想到要去奴役印地安人,印地安人在他们的眼中是野蛮的“吃人生番”,能避开他们就很好了。
 
  这些清教徒登陆之后很快就以自愿订立契约的方式建立了法律、章程以建构社会,这些章程、法律全都来自于《圣经》。其中有些法律在我们今天看来是苛严得无法想像的,因为除了偷盗、杀人、不信神、通奸要被严惩之外,怠惰、饮酒、吸烟也在禁戒之列,惩罚之严也出乎我们想像,动用死刑和鞭笞的条款很多,但这一切全都出自清教徒自己的自由意志。
 
  后来,和这些清教徒志同道合的人们还源源不断地从大西洋彼岸渡海而来,共同建设这座上帝的“山巅之城”,后日这个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地区是对建立美国的思想、社会准则起影响作用最大的地区,而中产阶级是构成英格兰清教徒的主要阶级。
 
  新大陆的天地是如此辽阔,并不是只容纳了清教徒的“山城之巅”以后就没有了空间,于是还有很多也相信自己掌握了“真理”的人们也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将自己的理想、主张、宗教加以鼓吹、实行。
 
  宾夕法尼亚州是英国国王为了偿还几万英镑的债务而把它划给教友派(或称贵格派)的一个信徒佩恩产生的。这个教派也是由一些品格很高尚、意志很坚定的人组成的。这个教派极其坚持平等、非暴力的和平主义、信仰自由、简朴等原则,非常崇尚“个人灵魂纯洁”。由于过于拘泥一些细节,他们却在其他人眼里成了异教徒,他们遭到了马萨诸塞州清教徒的仇恨和迫害。(清教徒虽然在英国本身就是被迫害的,但来到新大陆之后,迫害他视为宗教异端的狂热竟不输于旧大陆上的西班牙宗教法庭),教友派有好几个著名的教徒在传教时在马萨诸塞被绞死。宾夕法尼亚州在教友派的领导下欣欣向荣,但后来这个教派为了维持他们对印地安人不切实际的和平主义,不得不放弃在这个州的统治权,退出议会。(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主动的,原因就是他们宁愿放弃统治权也不愿意违背自己的信仰)后来宾夕法尼亚州在美国的独立革命中起很重要的作用。费城是宾州的首府,北美大陆会议就在这里召开,富兰克林是宾州人。
 
  佐治亚州则是英国的贵族、富人救助穷人进行慈善工程的一个实验地。他们特地选择了一个土地肥沃,气候宜人的地区,资助英国的穷人到这里来殖民,他们宣称这是一个无私的计划,(实际上,英国的贵族和富人把踯躅于伦敦街头的穷汉送走,以免有碍观瞻,也以免危害富人的生活,其中也隐藏着私心。)他们也相信,通过大量资助和事先周到细致的安排,那些在英国 本土穷途潦倒的穷人在这里可以建立起乐园。整个计划先后耗费了十三万英镑,这在当时是个惊人的数字,其中有国会拨付的国库的钱,也有来自富人的赞助,甚至托管人自己也垫支了不少钱,但最终整个计划是令人沮丧和失败的,其中的原因据布尔斯廷的分析,一是无私的父爱资助精神使受资助者无主动精神,二是根据种种拟想前提制定出来的“计划经济”缺乏变通性,而主动精神和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变化正是美国文明能在莽莽荒原上茁壮成长的重要原因,直到独立战争爆发之日,佐治亚州仍是美国人口最少,经济最贫困的州之一。
 
  弗吉尼亚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它是将英国的大庄园主经济移植到北美的一个样板,如果说新英格兰的理想是努力避免沾染旧日英国的恶习,弗吉尼亚则力图体现出英国传统生活的美德。这里社会生活有着强烈的贵族气息,乡绅们不容置疑地统治和管理着他们的庄园,普通的劳动者和上层的乡绅们有着巨大的差别,乡绅们相信自己是以家世、教养和美德统治着乡村。他们由于知识和美德能比普通劳动者最好地做出决定,也比他们自己更好地代表他们的利益,而普通劳动者也普遍深深地服膺这一点。而弗吉尼亚对美国的革命也是做出巨大贡献的一个州。华盛顿、亚当斯、麦迪逊、杰文逊、汉密尔顿这些光辉灿烂的革命巨人全都是弗吉尼亚人,而且由于美国开国初期的那几位总统全都来自于弗吉尼亚而产生了一个“弗吉尼亚王朝”的称号。这里是贵族气质、精英主义的精神对民主自由事业做出贡献的一个例子。
 
  马里兰州是罗马天主教徒们的领地。
 
  犹他州是摩门教徒的天堂,摩门教以严格的团体生活著称。
 
  北卡罗来纳是世界上一切逃亡者的避难所。
 
  南卡罗来纳是海盗的乐园。
 
  欧文、圣西门的共产主义信徒们也在北美大地上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共产主义的公社进行实验。
 
  除了这些整体的、系统的社会理想,还有不少具体在某方面改革、改良社会的方案在美国无时不刻地涌现,得到鼓吹、试行。例如禁酒、禁烟、监狱的改良、聋哑人教育、人道的对待精神病人等等。由于美国高度的乡镇自治造成的社会独立性,美国人组织社团政党的高度自由,社会上大量资助各种社会活动的基金的广泛存在这些原因,这些形形色色的社会改革、改良方案得以试行、实行、实验的机会和程度在人类文明史上可以说是无以伦比。
 
  美国殖民地的建立在17世纪初,这时欧洲大地上已历时了几百年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正开始结出累累硕果,正是欧洲文化思想史上一个更重要的阶段——思想启蒙运动正在到来的时刻。应该说,旧大陆上产生的种种关于理想社会的主义、思想,改革、改造社会的方案都在这块幅员无比辽阔,充满无限生机却又一片空白、一片模糊的新大陆上得到了试行的机会。
 
  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主义、理想、思想在这里互相激荡、冲突、斗争、排斥,却也互相借鉴、影响、学习、渗透,产生了丰富、复杂和奇异的后果:
 
  1.美国的开端启始于一个教条、一个理想,但那么多教条、主义、理想大量涌入和互相冲突的结果是它们都模糊了,渗透了、转化了,相互容忍了,美国民族反而变成了一个最不具备教条主义精神的民族,不信任一个先验的教条,接受事物的常理常识,勇于探索新事物是美国民族精神的突出特征。
 
  2.美国文明体具有很丰富的思想资源,具有很丰富的基因库,这种效果似乎类似于生物界里的生物体,使得这个生物体在面临生存挑战时具有更多的可变性。
 
  3.美国的公众对各种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抱有警惕,具有足够的免疫力,因为他们自己早已经历过多次失败,深知人性的不可靠。
 
  4.一些强大的、方向相反的、各具合理性的思潮、主张、主义相互制约平衡,相辅相成,使美国文明不至于走极端而遭到毁坏,例如在建国早期的弗吉尼亚的联邦党人对杰文逊一派的民主派制衡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5.这些基因的某些方面则相互激荡而放大,其中最奇异的一个放大效果就是:美国人始终没有放弃建立一个人类最“好”的社会的热情和信念,他们始终相信,他们是为全人类做出榜样。
 
  二、美国的社会权力自然而然地、普遍地、大量地是自下而上产生的。
 
  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一大批欧洲的启蒙哲学家提出他们的“社会契约论”时,先假定每一个人一开始时都是充分自由的,都有最完全的权力去实现自己的意志,由于每个人都自行其是,这个社会就成了野蛮的“丛林”,每个人都必须随时与他人战争。这样,人们为了更好地生存,实现自己的利益,不得不一起订立契约,订出共同的行为准则,并让渡出一部分权力来交给一个公共管理机构——政府,以监管每个人的行为符合准则。政府的权力来源既然是人民的授权,并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如果这个政府违背了这个宗旨,违背了人民的授权,变成了人民的压迫者,人民就有权推翻这个政府,改变这个政府(我们在这里只注意他们学说中共同的部分,不去注意不同的部分)。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从中导出了民主、自由、平等等重要的作为构成人类现代文明社会基础的人权观念。如果说 这个“社会契约论”是从一个复杂的思辩逻辑过程中艰难推导出来的,而这一切对美国立国的历史发展来说,却都不过是简单的、自然而然的实情。
 
  那些在马萨诸塞海湾登陆的英国清教徒,一开始就以自由自愿联合订立“契约”的方式构建了他们的社会,他们选举自己的领导人,规定他们的权限、任期、薪酬,议定纳税的额度,社区管理的规章,武装自卫抵御印地安人的方式等等。一句话,一切涉及到公众重大利益的事项都必须由全体成员大会来讨论,以多数的意见来决定。这种体制的创建,一方面是来源于英国本土古老的乡村自治制度(这种古老的乡村自治制度是野蛮时代的部落民主习风的遗存和古希腊、古罗马公民民主制度影响的混合物),一方面也来源于这些清教徒登陆之前就有的强烈而朴素的共和民主自由的思想倾向,他们抛弃了世人们视为珍贵的财产漂洋过海,本来就是为了逃避暴政的压迫。同时,他们离开英国本土前,就得到了英王的自治特许状,这也给他们的自治提供了合法的保障。英国国王乐见这些异教徒离去,对他们在遥远大洋彼岸能否生存并不关心。其实后日新英格兰地区的不少殖民地并未得到英王的自治特许状,就开始了自治管理,但后来英王也一一加以追认。
 
  这个在马萨诸塞海湾边产生的第一个美国文明的胚胎细胞样式对美国历史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当后日的殖民者源源不断地到来,他们向北美大陆内地垦殖,向无比辽阔的西部进发时,那些新设立的殖民社区都是这胚胎细胞的克隆体。(实际上当然有其他式样,南部美国,例如弗吉尼亚就是以另外的方式发展起来的,但由于美国的东海岸,新英格兰地区的文明对美国文明的发展作用是最大的,因此在做宏观的历史叙述时,适当简化是可以原谅的。)
 
  这个由美国东海岸向西海岸不断移民,建立新社区的浪潮是伴随着美国整个建国历程、美国文明整个孕育过程的持续了几百年的伟大运动。
 
  由于建立殖民点不可能孤身前往,必须结伴同行,(往往以一个家庭的大篷车为单位)因此当时有大量的广告招募同人,建立的团体往往也就叫做“去××地方的同人公司”。订立“同人公司”章程、契约的都是一些识字不多的大老粗,但这些章程、契约的口气,据布尔斯廷的评论,就“仿佛后日的美国联邦宪法”。这些移民的“同人公司”如此之多,对订立章程契约的要求如此普遍,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小册子,提供给移民使用,宛如现今的标准购房合同提供给购房者使用。这些小册子指导移民如何组织大小适当的团体,如何选举领导人,如何集资、监督资金使用等等,也提供很多必要的旅行知识。
 
  由此也可以看出,过去历史上欧亚大陆上也不断发生的移民浪潮和这个在几百年时间里发生在北美大陆上的移民浪潮有很大区别,过去在旧大陆上的移民浪潮往往都是以部落、宗族为单位的,它们本来就是以人们血缘的亲疏,卑尊关系为组织,社会在迁徙之前就存在了,在迁徙之中之后也不会改变。而孕育了美国文明的殖民社会都是由陌生人组成的,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甚至连信仰都不相同,他们走到一起来,并不是由于相互喜欢,而是由于共同的利益需要,他们必须清清楚楚地认识到并维护好自己的利益,但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理利益,他们自由地组织起来,也自由地解散,显而易见,这种殖民团体迁徙的过程,殖民社区建立的过程,是培养美国人养成平等、民主、自由、共和和法制观念最自然、最快捷、最有效的学校。
 
  因此,美国文明发展中的一个最普遍、最平凡(相对于美国本土来说)、最奇特的现象(相对于旧大陆、旧世界来说),就是社会先于政府产生,基层的政府部门先于上一层的政府部门产生。例如乡镇政府是最先产生的,然后才产生县政府,然后才产生州政府,联邦政府是最晚才产生的。而且基层政府决不是上一层政府授权产生的,恰恰相反,上一层的政府是由于下一层的政府授权才产生的。因此,在美国,说县政府比乡镇政府大,州政府比县政府大,联邦政府比州政府大,那仅仅是就这些政府管辖的地域范围说的,每一级政府都仅拥有宪法所赋予他们的特定权力,对于地方政府的自治权,例如选举自己的领导人,是否需要创办一所学校等等,那是绝对不允许上级的政府侵犯的,上级的政府也不会有这样的念头。譬如现今布什总统对某一个镇长可能很不满意,但他也绝对不会想去撤换他,因为他根本就没这个权力。因此,在美国,每一种权力的界线都界定得很清楚。在美国根本不存在行政集权。
 
  当年,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时,美国公民参加乡镇自治活动的自觉的热情给托克维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美国公民普遍对他们自己的社区充满了热爱和自豪感,托克维尔断言美国人民的爱国主义首先就是由这种对自己亲自参加治理的乡镇社区的热爱组成的。美国人民就是通过这种自己参加的乡镇自治政治,也通过每一个层次的政府的政治活动,才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并且承认自己确实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确实是由于自己的意愿才设立的,并且只要自己通过适当的参与就能保证这个政府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所以,当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中庄严地说出:“美国的理想在于建立一个人民所拥有的,人民所治理的、人民所享用的国家(For people, by people ,to people)”时,他说的并不是一种飘渺的理想,而是说的是在美国土地上实实在在发生、发展的一种实情。
 
  这种乡镇自治的精神至今一直在美国完好地保留着,可以说,这种社会权力自然而然地、普遍地、大量地自下而上地产生是决定美国国情、民情与他国不同最重大的一个因素。
 
  与此相较,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和美国的重大差异。
 
  如果如马克思所说,希腊是一个发育健康的儿童,中国就有点像是一个早熟的少年。很多欧洲民族在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交替时期才发生的发展变化,中华民族在农业文明的早期就发展变化过了。
 
  在中华文明的政治发展史上,大约也应有一个原始的部落民主政治时期存在过,但那实在太早了,早得在中国文明的记忆中早已把它丢失得干干净净。在中国历史开端的传说的三皇五帝时期,就已经没有部落民主政治的影子。尧将帝位让给舜,舜将帝位让给禹,都不是由部落民选举决定的,尧和舜虽然在观念上没有把帝位看成是自己家族的私产,但也肯定把它看成是自己个人拥有的一个东西,所以才自己完全有权转交(禅让)给自己认为是贤明的某个人。到了秦汉时代,就已经产生了大一统的高度中央集权的帝国。它集权程度之高,统治地域之广,持续时间之长,在世界人类文明史上难有匹敌(也许沙俄帝国的残暴性,印加帝国的集权性可以超得过中华帝国)。
 
  中国的国家组织其实是由家庭、家族组织自然放大而来,就像父亲是家族的拥有者,对家族的一切都具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一样,皇帝就是整个国家的拥有者,对整个国家的一切具有至高无上的决定权,这种观念在西周时代就清清楚楚地表达出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钱穆先生说,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是不重主权,而重责任的,他称之为“信托文化”(见钱穆《国史新论》三联书店出版),这是不对的。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中的法理上的主权观念并非是模糊的,而是非常清楚的,皇权是天下一切东西,一切财产,包括人民的所有者,一切权力都来源于皇权,“人主”这个在古代典籍上频频出现的词汇就很清楚地表达出了人们观念中的法权理念。我觉得钱穆这位渊博的中国史学大师是由于强烈的、急于要为本民族争光的民族主义感情,情不能已,才使得他竟看不清如此简单的事实。
 
  因此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治文化与美国是完全两样,一切权力都是自上而下地传递产生出来的,一切权力都来源皇权,一切权力都来自于中央,正如一切光芒都来自于太阳。这种观念不仅为统治者长期鼓吹,罩上一件又一件神圣的外衣,实际上也长期为人民所认可,所服从,所默许,形成了一种笼罩一切强烈的集体无意识,明白这一点,才能明白为什么中国走向现代文明,走向民主、自由、共和、法制的道路如此漫长,如此曲折和艰难。
 
  霍布斯、洛克、卢梭等欧洲启蒙主义哲学家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假说是支撑工业文明所创造的现代社会的一块重要基石,平等、自由、民主、共和、法制等现代观念都从这里推导出来,从这里也才得出了现代社会政治文明最基本的规则之一——人民自由原则和有限政府原则,意即,如果没有法律限制,那么公民就被认为是自由的,意味着公民可以去做;而对政府则相反,得到法律授权政府才有权去做,没有法律授权则政府无权作为。因为成立政府的目的本来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和保障公民的自由。
 
  而中国传统政治中的法理逻辑是以父权——皇权观念为基石的。父权是家族的所有者,皇帝是国家的所有者,父亲认为他代表了家庭的最高利益,皇帝自然也认为他代表了被统治的人民的最高利益,既然如此,他当然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去做任何他认为是代表了国家(或者人民)利益的事,而人民,作为所属者,则被认为,得到皇帝(或者政府)的许可才能去做某事,否则就不能去做某事。因此,政府的权力首先就被预设是无限的,公民的地位首先就被预设是不自由的 (除非是得到政府允许),因为他首先已被认为是某种权力(父权 ——皇权)的所属物,包括他的身体。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这种与现代政治文明完全相反的法理意识仍在我们现今的生活中处处表现出来,成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障碍。
 
  至于皇帝应该很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像慈父般地关心人民,这正是儒家热切的理想,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至于能不能实现这个理想,则取决于皇帝本人具有的道德热诚的程度,具有英明才能的程度,和整个官僚机构运转的有效程度,及能不能有效地控制这个官僚机构的腐败的程度等等。
 
  从这几个尺度来看,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的皇帝都是愿意服膺儒家理想的,道德热诚的程度当然不一,但预先就有恶意的很少,就是像隋炀帝杨广先生我们也很难指控他有预设的恶意,故意与人民作对。而兼有英明治国才能的则很少,而整个官僚机构则具有一种难以控制的不断朝腐败方向发展的本能。因此中国的历史只能在较和谐温暖的开明专制与可怕黑暗的暴虐专制之间摇摆,而且在前者的时间较少,而偏向于后者的时间较多。
 
  但由一个皇帝,或者一个集团来宣称他努力“代表人民”进行治理与人民自己亲自动手治理是有着天渊之别的。在前者的情况下,无论这个皇帝或者集团主观上具备多么真诚的愿望,在实践过程中,都很容易因为权力的链条过长或者治理的时间过长而发生变异,且不论这个皇帝或者集团实际上首先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要满足,这个特殊利益的存在首先就很容易使得治理变异。就是在最好的情况下,在人民得到最好的护理的情况下,就像羊群得到了最好的牧人的放牧,人民的地位仍然是卑下的,从属的,人民仍然处于被人指定被代表的地位,是那个话语体系的客体,而不是主体,处在等待在上者让你做什么的被动状态,处于一种麻木的没有自主创造性的奴性状态。而人民自己动手治理自己,就像托克维尔分析的,无论民主制度有多少缺点,但由于人民在治理的过程中不会产生和自己敌对的利益追求,这个制度的优越性仍然将胜过君主制和贵族制。人民能否有效地亲自治理自己,只取决于人民自己的热情、理念、智慧和创造力。美国的历史,业已证明,早在几百年前,在幅员广大的地域范围内,抱有某种信念而又不断奋斗的人民,是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而历史发展到今天,更是工业文明把人类带进的那个现代社会所提出的基本条件之一。
 
  三、在人类的文明史中,民主共和制首先在美国成功地发展和建立起来,如果说是民情起了最重要的作用,那么这种的力量为何?
 
  当年托克维尔考察美国时,曾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他断言,美国的民主共和制的成功建立和发展,民情起了最重大的作用。在三大原因中,自然环境作用不如法律制度,法律制度不如民情。
 
  他所说的自然环境因素,是指美国没有强大的邻国,不必保持强大的常备军,人民也不像欧洲的人民那样地去崇拜能打胜仗的军事领袖,没有一个支配了一切权力的强大的首都,充裕的土地造成了人民普遍的富裕这些原因。
 
  他所说的法律制度因素,一是指采取的联邦制,能使一个大国的强大性、安全性和小国的自主性、灵活性、多样性结合起来。二是指公民的乡镇自治制度使人民养成了自己治理自己的政治艺术和爱好自由的习惯。三是指司法制度的设置使统治权的很大一部分直接在人民手中。人民通过陪审团自己掌握司法的判决权,广泛有效的法律设施使人民普遍拥有法律观念,能有效地制止、平衡多数的暴政,将民主政治的弊害减到最少等等。
 
  那他说的民情是指什么?他说,民情是指人民“心理习惯方面的东西,包括人们拥有的各种见解和社会上流行的不同观点,以及人们的生活习惯所遵循的全部思想。”(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出版)看来,他相信,当年建立了新英格兰的那些英国清教徒他们所拥有的信念、信仰、思想、生活习惯和态度,才是决定了美国历史发展道路最重要的原因,就像即使是一片深厚的沃土,只有落下的是红杉的种子,才能长出一片高耸入云的巨林,如果落下的是灌木的种子,也只能长出一片低矮的随风摇摆的灌木丛而已。
 
  看来,当年在北美大陆上登陆建立殖民地的是英裔清教徒,而不是什么其他的人,确实是一个对历史影响深远的起点。
 
  英国民族在十七世纪之前一直是一个野蛮落后的民族,但是到了开拓北美殖民地的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英国已经强大起来了,而且显露出了在工业文明时代将要在舞台上担当主角的那些潜质。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出现了培根和莎士比亚这两位思想文化巨人,还有一大批对人类影响深远的思想文化巨人即将由这个民族提供出来,也在这个时代,由前海盗德雷克(女王是他非法生意的合伙人)指挥的英荷联合舰队一举击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夺得了海洋上的霸权。
 
  因此,那些去北美大陆建立殖民地的英国清教徒带去的可以说是当时人类最文明进步的种子。这些清教徒具有追求人类理想社会的严肃气质和远大抱负,有着天然的民主、平等、共和这些构建社会的信念和追求思想自由的倾向,有着勤劳、节俭、追求世俗幸福的态度,来源于母国的那些风俗习惯和制度传统,无论其来源好坏,也都在帮助他们,例如乡村自治和陪审团裁决的传统,实质上只是原始村社生活的遗风。十三世纪时,英国出现了一位很不得人心的国王“无地王约翰”。这个偶然事件促成了贵族革命,随着大宪章的订立,使英国成为第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王权大受限制,议会成为制约王权的强大力量,这些传统都带了北美,而且这些清教徒将贵族自由普及成了平民自由。
 
  后来,当英国成为工业革命的主角时,作为英裔美国人自然也 容易从英国那里输入工业文明的知识、技能、方式和方法。为他们后日接过英国人手中的接力棒,成为二十世纪工业文明的主角奠定了基础。
 
  如果我们再对比一下南美大陆的情景,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些事实的意义。
 
  如果说,北美大陆当时就像一只巨大的空摇篮,必然要孕育一个伟大民族的成长,那么,当时世界上的空摇篮并不止一个,南美大陆也是一个巨大的空摇篮,南美大陆就像北美大陆一样地辽阔无垠,而且就它的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来说,它还要远远超过北美大陆。
 
  其实,当年的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就是因为南美远比北美富饶,才把北美留给英国人的,在他们的眼中,北美大陆是一块没有利用价值的大地。
 
  但是,这里的人类很快地就步入歧途。
 
  首先,西班牙人误以为金银是最宝贵的财富,这是人类最古老的迷信之一。人类是出于贪婪和懒惰,才没看出这显而易见的真理 ——劳动才是最宝贵、最可靠、最持久的财富的源泉。寻找金银是驱使西班牙人去冒险去发现最重要的动机之一,他们在南美确实发现和获得了大量的金银。阿兹台克帝国的金银,印加帝国的金银,还有后来在秘鲁发现的大银矿,使得在几个世纪之内,把金币、银币从南美洲运回西班牙,成了西班牙船队的头号任务。但是这种掠夺来的金银,只是使得西班牙王室更加虚荣、更加浪费、更热衷于在欧洲大陆上毫无结果地争夺霸权,最终落得两手空空。
 
  西班牙人在南美大陆上很快就复制了一种封建领主制度,那些跟随哥伦布、科尔特斯、皮萨罗探险、征服的西班牙人把自己变成庇护主,实际上是把土著印地安人变成农奴,靠掠夺和压迫致富,到南美去的西班牙人主要是些行政官吏、士兵、军官和教士,不是劳动者,他们在南美发展出了一种和种族制结合在一起的封建等层级。而与种族制结合在一起的等级制也许是人类社会中最难消除妒忌、仇恨、猜疑、隔阂的等级制。
 
  西班牙人在政治上理所当然地实行了中央集权制,由君主任命总督,集权治理殖民地,根本不存在在北美大地上广泛看见的自治的景象。
 
  西班牙人是天主教徒,是反宗教改革者,是教皇最心爱全力庇护的国家,在欧洲掀起的蓬蓬勃勃的思想解放运动中,通常持落后的保守态度,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法庭在西班牙横行一时。
 
  很可能就是这些种种因素的结合,使得南美洲这块得天独厚极其富饶的大陆不仅没有像北美大地那样步入繁荣昌盛的通畅大道,反而长期陷入贫穷、纷争、动乱的泥淖不能自拔,不仅不能像美国那样成为人类文明光辉的前驱,而且现在连奋起直追的东亚各国都比不上,只是在历史上悬下了一个巨大的“拉美陷阱”之谜,成为长期让社会学家、经济学家、思想家研究、探索、思考的一个题目。
 
  让我们再把目光移回美国。
 
  我们阅读美国的历史,总感觉冥冥之中有一股巨大的力量,使得美国人民在他们拓殖的生活中,自然而然地将平等、民主、自由、共和、法制等诸种精神和社会制度发育成熟,并且日臻完善。这些精神和社会体制正是人类在进入工业文明时代时最迫切需要的。这种自然而然和潜移默化的程度,正如北美大地上的那些高耸入云的红杉和草原上的那些无边无垠的青草的自然生长。平等、民主、自由、共和、法制这些思想原则都是那些伟大的欧洲思想家通过艰深的哲学思辩,打破了旧传统根深蒂固的桎梏才提出来的,而在美国人看来,这却是些最自然简单不过的现实,所以杰斐逊在写《独立宣言》时,才简简单单地写下:“在我们看来,以下的真理都是不言而喻的……”这样的句子。在欧洲,以及后来的整个亚洲,为了实现这些思想原则,进行了艰难的以至酷烈的社会革命,其酷烈的程度,往往本身就会扭曲妨碍这些思想原则的实现。所以托克维尔目睹了法国人民在法国大革命中的暴烈与盲动,不禁悲叹说法国人民既未享受到新社会的福祉,又丧失掉了传统社会的德行与荣耀,而一场前所未有的人类大革命却在美国土地上自然而然不被注意悄无声息地完成了。
 
美国文明能如此发展,在我看来,是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千载难逢的历史条件,再加上北美殖民独特民情发展的综合结果。正是在这种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北美的民情才有了那种自然如此,必然如此的力量。
 
  当年那些英格兰新教徒所到达的是一片无比辽阔,几乎空无人烟,似乎是没有边界的新大陆(北美印第安人数量很少,估计只有二三百万人,而且文明发展程度远逊于南美印第安人),他们所面对的空荡荡一无所有的蛮荒大陆,是试验他们清教徒新社会的最好的场所,很难想像,他们的平等、自由的民主的自治社会能在一个人满为患的、充满了旧习俗、旧思想规则的地方建立起来、推广开来。
 
  美国移民拓殖北美的几百年间,正是欧洲大陆上发生人类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一场人类文明变革——工业文明的时间,大西洋就像条脐带,源源不断地把产生在旧世界的新技术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这些营养传输到正在蛮荒土地上发育的新世界来,但大西洋的辽阔所带来的时空差异,似乎又像一个天然的过滤器,使得这个新世界在吸收这些营养的时候,能够做出一些选择,避免旧世界的一些有害的毒素的影响,或者我们甚至可以说,北美独特的自然环境、历史条件,使得一些本来是缺点的东西在这里也发挥出了惊人的正面效果。
 
  例如长时间地缺乏思想精英,反而使美国人避免了教条主义,注重常识常理,将目光集中在大自然和社会现实本身。
 
  缺乏高水准的能工巧匠,反而使美国人发展出了通用标准的大生产制,泰罗制,这是现代化大工业的基础。
 
  在旧世界倍受谴责的人性中的贪婪,在新世界转化成了奋勇争先的开拓开创精神。
 
  但在诸多情况中,最值得注视的是美国人民对人类自由精神的发展和拥有。
 
  在没有深思熟虑的人们看来,平等、民主、自由、共和、法制等等概念是相互联系以至同值的。实际上,这些精神概念虽然相互有联系但却不是同质的,在有些时候甚至相互冲突的。
 
  托克维尔就认为平等的好处最容易被人们看见,而它的害处最难被人们发现,而且它的害处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才显现出来;而自由的害处最容易被人们看见,而它的好处最难被人们发现,而且它的好处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
 
  而在独特的环境中,美国人拥有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最大的人的自由,美国人把人类所能拥有的自由发挥到最大限度,无论在冲破社会传统制度的约束和解除精神领域探索的禁忌方面都是如此。
 
  正因为如此,美国人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始终使整个社会洋溢着持久的积极性,具备充沛的活力和创造奇迹的精力。美国社会始终就像一个沸腾的繁忙的大蜂巢。托克维尔当年访问美国时,就对“自由的国度与不自由的国度人民精神面貌差别之大”大吃一惊。布尔斯廷认为,美国文明的成功 “不在于一开始就拥有一个完美的计划,而在于人们有勇于不断探索新事物的精神。”而这也必须是以拥有自由为前提的。在不自由的国度,人民的面貌必然是畏畏缩缩的,安于现状的,甚至是死气沉沉的。
 
  有一度,美国人也把自由滥用到了这样的程度:西部变成了殖民者们“野蛮的丛林世界”。在那里活跃在舞台上的是“违法的执法官员和诚实的亡命徒”(布尔斯廷语)。在那里,拔枪速度的快慢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很长时间,西部的美国人才逐渐从“野蛮的丛林”中凝结起一个有序的追求公众良心的法制社会。
 
  有个社会学家提出了一条社会学定律:人类享有的自由度与人口密度成反比。
 
  但我认为这一条定律只有片面的道理。广阔的空间和富饶的资源虽然有助于人类自由,但人类自由必定也与人们自己具有的信念和哲学思想和社会制度密切相关。
 
  美国清教徒移民对自由一开始就具有先验的信念,在历史的成长中还没有哪个民族、社会、国家像这里一样,有如此数量众多的人民能在如此广泛的社会生活各领域达到了对自由理念健全的体认,即自由并非是为所欲为,如同自由哲学家密尔所说:“自己自由结束的边界就是他人自由开始的地方。”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讨论美国富强的原因就说:“新大陆各殖民地之所以能繁荣昌盛,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拥有大量的优良土地。二是拥有以自己的方式处理自己事务的自由。”
 
  四、关于中国应否能否向美国学习和关于一种历史哲学观的简述。
 
  讨论至此,谁都可以看出中国民情与美国民情相比差别之大,几乎各在南极北极一个顶端。例如很少有哪个民族比美国更富于自由气息,而中国则属最缺少自由气质的那些民族之列。时至今日,“自由”仍是很少被中国人提及的一个字眼。连“平等、民主、共和”等口号在争取中国进步的斗争中被群情激荡地喊出来时,“自由”都很少被群众喊出口,在中国群众的心目中,它差不多是一个负面的词汇,它等同于无组织无纪律、犯上作乱等等。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来源于宗法农业文明的那些传统文化背景的厚重。但是,在我看来,中国民情的特点只说明了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由农业宗法文明迈向工业现代文明的道路何以如此艰难,如此曲折、如此漫长,何以屡次走上歧途,却仍不是我们不应该,不能够向美国学习的理由。
 
  如果抛开细节,仅从宏观上考察来下结论,说英美文明是人类工业文明中最成功的典范,应该不致于有太大的争论。它比法国文明、德国文明、日本文明都优良,(美国文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可看成是英国文明在北美大陆上的克隆体)。
 
  而中国在1840年开始被迫向外国学习后,一直都有选择何国为模范来学习的问题。以法为师?以德为师?以日为师?以美为师或以苏俄为师?
 
  胡适是主张向美国学习的,可是他这一派知识分子的意见始终很微弱。反对他的意见主要的理由就是国情差距大(还有意识形态的理由)。
 
  主张师法其他国家的人的主要理由就是国情民情较接近,(当然还有意识形态的理由),现在我们已经看出来了,选择那些国情民情与我们相近来学习的,反而加强加固了我们传统文化中那些落后因素的存在,阻碍了现代化的进程,开始看上去是近路的路已经证明是一条更远的路。
 
  因此,在我们这个民族、社会、国家在重新走上现代化大转型道路的关键时刻,回答应否能否向美国学习这样的方向性、指标性大问题时,答案就不应该再是怀疑的: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我们能够向美国学习,我们必须向美国学习。
 
  如果我们不愿意固守自己宗法农业文明的境界不前进,如果我们不愿意永远做一个落后的民族,我们就不应该拒绝向美国学习,就应该考虑如何向美国学习,因为美国在先进的外国文明中,是最值得中国学习的一个。
 
  我们说要向美国学习,当然不是说要全盘机械地原封不动地照抄美国法律和制度的一切细节,事实上也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如此愚蠢的口号。但在中国,凡是提倡向外国学习的人,很容易被描画涂黑成这种蠢人,以便供知识不多、思想不深的群众攻击、践踏。我们说要向美国学习,是指要理性的认识到美国文明在人类文明史中的位置,是指不要拒绝学习那些对人类社会进步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观和思想原则及社会制度。我们要抱这种态度:我们要研究、认识我们中国的国情和民情,但我们研究和认识中国的国情民情不是要由于它来源于我们的祖宗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努力保持住它,而是要便于从中找出一条走向工业现代文明的阻力更小、更短、更便捷的道路,只要它有助于人民的福祉,有助于民族的进步,利于民族的强大,有利于民族的繁荣,就义无返顾地坚决走上它。
 
  民情虽然是决定一个民族、国家、社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因素,但在教育发达、科学昌明、信息通畅的今天,民情的力量其实已经不像在几百年前人类尚处于农业宗法文明之时那样盲目、那样愚昧、那样难以变更了。现在一个社会、国家、民族的改革在政治学家、经济学家、法律学家们的共同努力之下,可以变成一个有条不紊的、次序分明、目标明确、社会成本尽可能低的系统工程,在这种情况下,掌握了公共权力的政府,决定社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具有更重大的意义。
 
  试问,在二战结束之际,当那个坐在一架运输机上的美军上校匆匆忙忙在朝鲜中部随手划出一条三八线之前,南韩北韩的国情民情有何重大区别?而时至今日,南韩北韩在现代化方面的差距已是隔如霄壤。
 
  奥斯曼帝国的土耳其在一战之前是伊斯兰教最强大最顽固的堡垒,但在凯末尔高瞻远嘱的领导和周密的策划改革下,土耳其成为第一个走上现代化之路的伊斯兰国家,它现在正积极要求加入欧盟,而其他的伊斯兰国家至今仍在宗教迷狂的泥淖中挣扎,还有李光耀与新加坡都是政府造就民情的例子。
 
  何况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在中国的民情之中,也有很多可供中国走上工业文明的优良资源可利用,但在这里,不再做深入分析。
 
  我在本文中多次用到工业文明、农业文明这样的概念来讨论问题,这里看来有必要将我著文时秉持的一种历史哲学观做一简述,便于阅读者能更深入更正确地了解本文的含意,同时我也认为这种历史哲学观能够更清楚更便捷地解释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与本质。
 
  我认为,我们可以将有人类以来至今的整个人类文明分成:
 
  采集和狩猎的文明,
 
  农业和牧业的文明,
 
  工业文明,
 
  这样三个阶段。
 
  采集和狩猎的文明 大约550万年前到大约5500年前这个时期为人类的采集和狩猎的文明时期。大约550万年前,人类在东非与黑猩猩分道扬镳,成为一个独特的物种——智人,这个断代分期为几年前完成的一个科学上的基因测序工程所证明,也有一定的古人类化石为证,目前为大多数的人类学者所承认。这个时期包含了人类旧石器时代的全部和新石器时代的大部分。人类从东非向全世界扩展,先扩展到整个欧亚大陆,大约在五万年到三万年之前,人类也从欧亚大陆扩散到了南北美洲、澳大利亚,完成了整个地球的扩散。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把这一阶段的人类文明特点描述为:文明扩散的速度虽然很慢,但新技术发明的速度更慢,因此文明扩散的速度超过文明更新的速度,人类的全球文明状态呈现一种同质化、均质化的状态。意即人类在整个地球各处,各种族、各宗族、各部落的文明生活状态都差不多。
 
  农业和牧业的文明 人类最早的有国家、阶级、城市,文字、科学与艺术的农业文明5500年前出现在中东,在现今伊拉克境内南部地区的苏美尔,被称为苏美尔文明,然后逐次产生了古巴比伦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希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中华文明等等。这里面似乎存在有一个从最早的文明起源地向远处扩散的链条,如果分列各古文明地域发展的时间表,就显现出这链条,但具体的证据至今则仍很不清楚。古中华文明产生于3500年前(殷商王朝时期,如果把至今仍是传说时代的禹夏朝算上,可能可上推到4000多年前),古印度河文明产生的时候,是4500年,恰好处于中东的苏美尔文明与黄河流域文明之间。中国的历史学家一般都强烈地主张中华文明是独立产生的,但这里面显而易见包含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人类在这个阶段的早期各民族的历史记述中都有一个技术大发明的时期,支持这个新文明的出现,例如车轮的发明、弓弩的发明、农作物和驯养禽兽的发明、文字的发明等等,有类于今天的科学技术大爆炸。汤因比把这个时期的文明特色描述为新技术发明的速度超过了传播的速度,因此各大洲上的各民族文明面貌出现了异彩纷呈的现象。但有些民族始终没有进入这个阶段而停留在采集和狩猎的文明里,例如澳大利亚土著、北美印第安人、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的一些土著、太平洋群岛上的一些土著等等。由于这个时期农业文明的重要性高于牧业文明,因此有时也简称为农业文明,虽然在这个时期牧业文明的民族在军事力量上常常强于农业文明民族,野蛮的牧业民族对较高文明的农业民族的入侵、破坏是一个重要的周期性现象。
 
  工业文明 从16世纪到19世纪,主要在西北欧的土地上发生了一系列对人类命运影响深远的重大历史事件,可以把这些历史事件分别概括为科学革命(欧洲人恢复了古希腊科学的传统,出现了一系列重大的科学思想,产生了伽利略、牛顿、达尔文等科学家,改变了人们看待自然界的方式),思想革命(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出现了一系列伟大的思想家,改变了人们看待社会的方式),工业革命(以英国为主角,发明机器,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社会革命(尼德兰革命、英国革命、法国革命等,一个比一个激进,一个比一个在世界上造成更大影响,打破了人们身份固定不变的封建等级制,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至于这些变革为什么在欧洲产生,而不在其他地方产生,我们经过探讨,可以列出一系列原因,但无法在此详说。我们只简单地说,这一系列变革可以用一个概念——工业文明概括起来,它标志着一种新的文明在人类中出现了。它出现的具体时间,严格地说,可以用18世纪中期英国工业革命为起点,宽泛地说,可以用16世纪哥伦布发现美洲为起点,这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它产生只有短短几百年时间,但它却比以往任何历史时代产生过的文明都具有更强大的力量,更快捷的速度来改变人类生活的面貌。这个新文明目前正推动着我们日新月异地前进。汤因比描述这时期文明的特点是新技术新思想传播的速度大大快于新技术新思想产生的速度,因此人类不可避免地再次进入了各地文明同质化、均质化即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中国1840年鸦片战争后发生的社会改变,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被动或者主动由农业文明社会朝工业文明社会转型的过程。
 
  因此,观察1840年以来的中国历史,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便是,我们不能看成是中西民族文化冲突的历史,而是要看成是代表了人类未来的公民的工业新文明与必然要消失的宗法的农业旧文明相冲突的历史,要在这样的视野中,才能看清楚历史的本质。
 
转自共识网,2016-01-29 。
http://www.21ccom.net/html/2016/bjzd_0129/1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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