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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宗教适应社会,欧美诸国是怎么做的
发布时间: 2016/7/14日    【字体:
作者:钟智锋
关键词:  宗教 欧州 美国 社会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一工作方针。在新华社通电全国的新闻稿里,有8处提到了“引导”二字。由此可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成为我国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如何才能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笔者认为,这既需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也需要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笔者主要介绍欧美国家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历史与现实,分析政府应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事实上,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也是大多数欧美国家的治国方略。因为宗教与社会的张力以及由此引发的“宗教问题”,并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有难题,而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普遍问题。宗教的核心教义与礼仪绵延千年不变,而社会则不断进步,这导致了传统与现代的张力。现代化带来宗教的分化、人员的流动与宗教市场的多样化,这些都会挑战原有的宗教管理体系。昔日,很多社会都由单一宗教的信众所构成。但是,外来宗教的到来、新兴宗教的出现、宗教多样化,这些都会带来统合与分离、本来与外来、少数与多数、信与不信的张力。世界范围内,最近几十年,宗教的公共化以及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兴起,加大了宗教与国家的张力,许多国家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确保国家的统一与社会的和谐,一些国家都把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作为重要的治国方略。  
 
  伊斯兰问题的凸显与欧美国家的应对
 
  在众多宗教问题里,伊斯兰问题是困扰欧美国家的突出问题。大量穆斯林移民的到来,差异较大的宗教观念与礼仪,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兴起,都使得伊斯兰问题凸显。这些移民大多数处于社会底层,难以通过教育和就业融入当地社会。这使得大量疏离的穆斯林聚居区的出现。此外,差异较大的价值观念与宗教礼仪,也使穆斯林移民与欧洲社会的张力较大。欧美主要国家历史上都是基督教国家,文化和价值观念均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并受到过人文主义和民主观念的洗礼。清真寺用高音喇叭号召穆斯林做礼拜,穆斯林在欧洲市区建造尖塔,穆斯林妇女蒙头进入公立学校和政府机构,这在欧洲引起了许多争议。在欧洲走向世俗化和少子化的时候,大量具有较强宗教性和更高生育率的穆斯林移民的到来,使很多民众担心欧洲会由基督教的大陆变成穆斯林的世界。最后,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兴起,也使伊斯兰成为困扰公共秩序的重要因素。
 
  当伊斯兰成为公共政策的重要议题时,欧美国家纷纷采取应对措施。在拒绝与纳入这个公共政策的十字路口,大多数国家选择了纳入。事实上,纳入伊斯兰,对国家的移民政策、社会政策、文化政策、教育政策都是新课题,对政教关系与文化传统都是新挑战。是否开放原来的体系,在多大程度上开放这个体系,这是公共辩论的重要议题。此外,国家支持在公立学校内开设伊斯兰教课程或者国家支持伊斯兰学校,是否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纳入伊斯兰是否会冲击本土文化,危害国家的文化安全?这些都是讨论的焦点。可以说,大多数欧美国家在纳入伊斯兰这个议题上存在大量争论,也做了不少探索。尽管各国制度、历史和宗教现实存在巨大差异,但最后,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了纳入性政策,使得穆斯林移民能跟社会相适应。这种纳入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开放已有体系,纳入宗教。欧洲大多数国家都有确立宗教的传统,宗教也承担了部分公共功能。伊斯兰问题对欧洲的挑战不在于国家是否应该纳入宗教,而是国家多大程度上开放原有的体系,以便把新移民的宗教纳入进来。英国开放了国教体系,圣公会作为中间人也帮助穆斯林融入现有体系。英国政府不仅支持在公立学校开设伊斯兰课程,允许穆斯林女性在公立学校佩戴头巾(只要颜色跟校服一致),还资助伊斯兰学校。德国虽然没有把伊斯兰教当成公共法人纳入进来,也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纳入政策,但一些州政府开始资助伊斯兰学校,并在公立学校里开设伊斯兰课程。在美国,原有的国家支持体系主要面向世俗组织与公立学校。随着宗教右翼的政治动员和争取平等对待的努力,这个体系也开始向宗教开放。教育券的发明和基于信仰的动议推动了体系的开放,使得宗教慈善组织和宗教院校也有可能得到国家的财政支持。为了确保政教分离这个宪法原则,美国在开放体系的时候作出了限定——不得教派化。当一项宗教组织开展的公共服务满足以下条件时,该组织才能得到国家财政的支持:有一个明确的世俗目的,不得推动或限制宗教,不得导致国家与宗教组织的过度缠绕。
 
  国家提供支持,帮助宗教健康发展。鉴于大量穆斯林移民的涌入,以及因缺乏宗教引导而走向疏离化、极端化的潜在危险,一些国家开始采取措施,帮助穆斯林群体培养本地阿訇,以确保本地伊斯兰教的良性发展。例如,国家出资培养阿訇,在公立学校里开设伊斯兰教课程,资助伊斯兰学校的运转,出资推动伊斯兰的社会慈善服务。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方面,欧美之间存在着制度性的差异。欧洲或多或少都有确立宗教的制度安排。例如,英国把圣公会确立为国教,在议会中给予特殊地位;德国把新教、天主教和犹太教确立为公共法人,国家帮它们征收教会税。这些均使得欧洲国家可以直接给宗教以财政支持。美国则实行严格的政教分离制度,国家既不能确立宗教,也不能限制宗教的自由表达。美国对宗教的引导主要通过免税地位、免税的政府债券与公共服务项目来实现。一般来说,宗教组织作为非盈利组织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宗教组织也可以跟其他世俗组织一道竞争国家外包的公共服务项目。但是,如果宗教组织公开支持或反对某一候选人,违背法律推行教派立场,以教义为由开展排他性的社会服务,那么,它就可能丧失免税地位和政府的财政支持。
 
  国家以宽容与统一应对分裂与极端。针对宗教疏离、极端思想萌生和恐怖主义的兴起等潜在趋向,一些欧美国家没有采取强硬的措施以暴易暴,而是采取了包容性的姿态和融合性的政策。例如,针对《撒旦诗篇》和伦敦地铁爆炸案对社会和谐所带来的冲击,作为统一象征的英女王通过在圣诞节访问锡克教和伊斯兰教的宗教场所,去推动宗教宽容。而在上院拥有席位的圣公会,则在议会中推动纳入伊斯兰教的法案。2005年,荷兰发生了著名导演凡高被杀事件。之后,荷兰政府调整了对穆斯林的政策,对想成为阿訇的当地市民提供补助,在阿姆斯特丹建立了一个与大学合作的伊斯兰研究所,专门培养那些教导伊斯兰教的老师。此外,荷兰政府还资助了37个伊斯兰教小学和1个伊斯兰教中学的运作。
 
  与这些国家不同,在法国,我们看到的是另外一种景象:对伊斯兰的拒绝与日益升级的政教冲突。在政教关系上,法国坚持彻底的世俗主义,既不允许公立学校的老师和学生佩戴头巾,也没有在公立学校里设立专门的伊斯兰课程。在文化政策上,法国坚持法兰西文化至上,拒绝文化多元主义。这些政策导致了穆斯林移民的疏离,也为宗教极端主义的萌生提供了温床。2015年1月,《查理周刊》对先知穆罕默德的嘲讽招来了恐怖主义袭击,导致12人死亡。同年11月,巴黎再次遭遇恐怖主义袭击,造成 130人丧生。这些事件之后,法国只是强化国内的安保措施,加大对“伊斯兰国”的打击,但没有调整对伊斯兰的政策。历史的记忆,现实的限制,会使更多疏离的穆斯林青年被境外恐怖主义组织吸引。可以预见,不融入的穆斯林将继续成为法国的困扰。
 
  欧美经验的借鉴意义
 
  要在“导”上想深、看透、把准,需要我们正确理解宗教与社会的张力。之所以要引导,是因为张力存在。宗教因其超验性、超越性和神圣性,总会带来自然与超验、此岸与彼岸、神圣与世俗的张力,这在教派运动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需要正确看待宗教与社会的张力,既要看到张力的客观性与普遍性,也要辩证看到张力的作用。某种程度上,张力是宗教活力的重要来源,也可能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例如,佛教平等观念对种姓制度的突破,基督教博爱观念对狭隘民族身份的超越。在欧美国家,我们看到压力是体系开放的重要动力,压力型政治也是公共政策得以革新的重要机制。
 
  引导要有方。从欧美国家应对伊斯兰问题的措施来看,纳入式引导是主流,这带来了移民融合和宗教的温和化;拒绝政策是例外,这导致了移民疏离和宗教的极端化。此外,我们还看到教育是纳入政策的重要方面,也是欧美国家应对极端主义的重要手段。为此,很多国家均开放了原有的体系,并给穆斯林群体以适当支持。
 
  引导要有力。重视组织建设和法治建设。很多政治学的研究也发现,强国家需要有强社会来支撑。宗教团体既是信教群众的自治组织,也是国家与信教群众的桥梁。宗教团体建设好,国家才有抓手拧动整个宗教工作。宗教团体易于行政化、官僚化,因此简单扶持不如转到人才培养和教风建设。宗教团体在信众中的形象得以改善,威望也会有相应的提高。当然,组织建设还包括宗教团体群众基础的夯实。有了健康的宗教团体,还需要法律来治理。与行政手段相比,法律不仅有强制力,还有说服力,是一种更强而有力的治理方式。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加强法律的修改与创建,还需要强化法律的执行与宣传。
 
  引导要有效。要注重宗教规律,注意到宗教管理与宗教作用的辩证关系,明确行政手段的限度。政府注重规律,因势利导,政策才会有效。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宗教现象存在以下规律:宗教是一种具有广大群众基础、重要社会功能和较大更新能力的社会组织,它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国家强行确立一种宗教时,只会制造不从国教者与宗教冲突;宗教难以被消灭和替代,但可以被引导和纳入。欧美国家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宗教既可以成为合一的力量,也可能成为分裂的来源;既可以成为和平缔造者,也可能成为暴力的制造者;既可以成为国家的支持者,也可能成为秩序的挑战者。温和还是极端、向心还是离心,都与国家的管理政策密切相关。最后,值得强调的是,引导是引领和导向,政府不能越俎代庖。否则,可能事与愿违。
 
转自社会科学网
http://ex.cssn.cn/zjx/201606/t20160621_30789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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