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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神庙中的法律与宗教
发布时间: 2016/8/25日    【字体:
作者:明日
关键词:  狱神庙 法律 宗教 道德  
 
 
     “狱神庙”是封建时代设在监狱里的一种庙堂或神案,它供奉的是“狱神”。罪犯刚押入狱中时,或判刑后起解赴刑前,都要祭一下狱神。一般明代以前“狱神”为皋陶,至清初则换了萧何。
 
       统治阶级希望囚犯通过对狱神的祭祀和祈祷,实现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达到认罪服法。更重要的是,狱神还是封建统治者为囚犯设置的一种重要诉求表达渠道和化解矛盾对抗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未决羁押囚犯而言
 
     黑牢中的心灵寄托
 
       古代监狱的格局,往往以狱神庙为中心,内外还分开层次。光绪年间赵舒翘所著的《提牢备考》里面记载道:“第一层,近狱神祠者,为软监,一切重案内从轻问拟者,应追赃未完及拟徒候遣者居之;第二层,稍进者,为外监,流罪及人命窝逃正犯、偷窃未结者居之。其两层专令狱卒掌管;第三层,又进者,为里监,所谓重监是也,人命重犯已结拟辟及强盗审明情可矜疑者居之;第四层,最深邃者,为暗监,所谓黑狱是也,强盗历年缓决及新盗拟辟者居之。”层层深牢,暗无天日,莫过于此。
 
       有关狱神庙的最早记载,出现在《后汉书•范滂传》里。汉代名臣范滂被捕入狱后,狱吏下令说:“凡坐系皆祭皋陶。”范滂回答说:“皋陶贤者,古之直臣,知滂无罪,将理之于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狱吏只好作罢。
 
       狱吏原本想行“教化之责”,拿狱神皋陶来震慑范滂,让范滂认罪服软,哪知这位范滂根本不承认有罪,并不想求狱神保佑;他甚至说,假如真有罪,祭神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狱吏想要范滂做的,并不是简单地对狱神进行叩拜,而是进贡些“祭皋陶”的“供品”。这些进贡,自然不会献祭给狱神,而会顺理成章地进入狱吏们的腰包。
 
       如范滂所说:“皋陶贤者,古之直臣。”作为舜时代的法官,据说皋陶善辨是非,赏罚分明。史籍载:“皋陶造狱,法律存也……决狱明白,察于人情。”
 
       皋陶任大法官时,“天下无虐刑”,实属难得。一方面,他长得并不慈眉善目,甚至有青面凶刹之相。因而他还被称为“青面圣者”;另一方面,在他那个时代,民风还算淳朴,皋陶对于罪犯往往只需要“画地为牢”:在地上用树枝画一个圆圈,把罪人画入其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许其越出圆圈。皋陶在旁边一坐,对罪犯进行说教。而囚犯也往往真的遵照规定,不敢越雷池半步。
 
       只是随着文明与人心日渐复杂,监狱也变得越来越需要高的围墙和铁网。教化之责反而变得不是那么重要,只剩下一座泥塑的狱神和一副楹联:“尔违条犯律罪有应得,吾发奸擿伏歧途指返。”意思是说:你违反了法律,囚禁你罪有应得。我揭露邪恶,使其无处躲藏,正是给你歧途指路,让你重新做人。
 
       在监狱中,人随时处于生死病痛的折磨之下。因此当时的狱制,也允许囚犯——无论是初入狱的还是待判决、已判决乃至即将被转移和处决的犯人——到这个小小的空间里(一般是在朔日和望日,也就是阴历初一和十五),暂时超越人间的司法权力,去向一位真正公正无私的狱神进行心灵交流。
 
       比如《水浒传》中,宋江浔阳江头题反诗,后来戴宗搭救未果,二人被判斩首。在行刑前,宋江和戴宗就被“驱至青面圣者神案前,各与了一碗长休饭、永别酒,吃罢,辞了神案,漏转身来,搭上利子,六七十个狱卒早把宋江在前,戴宗在后,推拥出牢门前来”。
 
       这青面圣者即是狱神皋陶。好汉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普通的囚犯。他们自然是无不祈求狱神能保佑自己逢凶化吉,或者能沉冤昭雪、无罪开释;或者虽然罪有应得,祈盼能够少受酷刑折磨,得到宽恕轻判;纵使被判死刑,也还总能在狱神前求个来生的保障。
 
       有趣的是,在侠义小说《小五义》中,甚至有一些越狱劫牢者,也过来拜狱神的“码头”。《小五义》的第70回,有一段艾虎打马来到狱神庙,双膝点地求狱神保佑的文字:“狱神爷在上,弟子艾虎在下。如今我有两个哥哥,一个叫马龙,一个叫张豹。两个人因给本地除害,结果了恶霸的性命,问成死罪。弟子前来要把他们救将出去,不想栅子门甚紧,不能搭救两个人出监。弟子叩求狱神爷有灵有圣,暗助弟子一臂之力,将他们救将去,重修狱神庙,另塑金身。”
 
       多功能的狱政设施
 
       山西洪洞县衙监狱位于山西洪洞县城旧县衙西南隅,是国内保存最完整的一座明代监狱,这里的狱神庙还有着另外的功能。
 
       狱内有12间低矮的监牢东西相峙,中间仅有一条宽不足2米的通道。牢房檐口外用铁丝织成天网,且悬挂有许多响铃。越狱者势必撞网触铃。
 
       西侧随墙镶有石刻狱神庙,狱神庙下有砖卷门洞,高不过40厘米,传为“死囚洞”。这个洞俗称老虎屁股口。它直通大街,平时用砖砌着,需要用时才打开。因为犯人一旦死在监狱中,绝不允许从监狱的门抬出去——既是不祥之兆,又容易成为攻击“暗无天日”的口实——只能通过这个洞拖出去,因此被称作死囚洞。
 
       而狱神,有如给予狱卒的一点心理安慰:“您老人家见证了,这犯人是自己受不得苦死去,与我们这些小当差的无关。”同时,也警示那些不幸瘐毙的犯人,狱神在此,不要想着“回来”寻仇。
 
       到了清代,庙内供奉的狱神变成了萧何
 
       最初,比较完整的监狱除了狱神庙外,还有“衙神庙”。“衙神庙”供奉的即是汉代名相萧何。因为萧何曾经在江苏省沛县担任过衙门胥吏,后因功绩卓著被刘邦封为宰相而闻名。
 
       衙门内的办事人员,希望自己能像萧何一样飞黄腾达。衙神庙有楹联道:“不求当官称能吏;愿共斯民做好人。”然而,由于衙神庙的功能有限,其空间渐渐被狱神庙所挤占。
 
       有趣的是,萧何丢了庙,却升任了新的狱神。萧何升任狱神的另一个原因是,他辅佐刘邦建立了汉初法制,制定了汉朝最早、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典《九章律》,被称为“定律之祖”。他素有“定律令,平刑狱”之名,成为了囚犯们申冤诉苦的对象。因而成为狱神也算实至名归。
 
       在戏曲《苏三起解》中,解差崇公道要押送苏三去复审,苏三离开监狱之前,要到“萧王堂”去辞别狱神。她向崇公道请求:“请老的稍等,待我参拜了狱神再走……低头出了虎头牢,狱神庙前忙跪倒。望求爷爷多保佑,我三郎早日得荣耀……我这里,跪庙前,重把礼见;尊一声,狱神爷,细听奴言;保佑奴,与三郎,重见一面;得生时,修庙宇,再塑金颜!”这里拜的萧王便是狱神萧何。
 
       在平遥县衙,狱神庙还有着亲属探监室的功用。狱中格局,是一面高墙,中有过道,另一边是纵向排列的许多大小房间。进门第一间供奉着神像,挨次过去是几个单间,也就是“优等犯人”的住处。再往后才是通炕大房,群犯集聚之地。单间供着的神是狱神,而家属探监时,也不会走过长长的过道去监房见面,而是将犯人带到进门处供奉狱神的单间会谈。
       狱神庙就相当于今天监狱的接待室。《红楼梦》后80回里也提到过狱神庙。贾府因事败被抄没以后,包括宝玉和凤姐等人都曾一度被捕下狱。是宝玉和凤姐当年的婢女茜雪和红玉等人,设法打通关节,贿赂狱吏和公差,借共同祭奉狱神的机会,得以和宝玉、凤姐等在狱神庙中见面,并最终设法把他俩搭救出来。这一节就被称为“狱神庙慰宝玉”。
 
       在广东一些地方,有一位民间狱神,叫作“亚乃”。他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狱卒,甚至连他真正的名字都没有留下来。亚,通“阿”,广东人称呼他人名字之前常以“阿”代替姓氏。乃(广东方言,指最小的儿子或女儿)只是这位狱卒的乳名或小名。然而,这位地位低下的小卒,却有着极大的慈悲心和魄力,作出了惊人之举。
 
       根据史籍记载:明万历戊午岁(1618年),增城县狱卒名亚乃者,素称朴健。是年十二月逼除,狱有重囚五十余人,号哭不止,声闻于外,亚乃亟止之,兼问其故。众曰:“岁朝降临,合邑之人无不完聚。我等各有父母妻子,不能相见,且系重犯,势不可出,是以悲耳。”亚乃俯首良久,忽曰:“无难也。我与尔等约,今夕各还尔家,俟正月二日齐来赴狱。我释尔罪应死;尔俱不来,我亦死;尔来而或失一人,我亦死;尔人人来,我至寿尽亦死。等死耳,何如行此善事而死也!”是时法网少疏,且值改岁,不甚严稽,悉放回家。明年初二日,前囚陆续至,而按名呼入,不少一人。亚乃鼓掌大笑曰:“善哉!”遂趺坐而逝。狱众感德,浣濯其体而加漆焉。以其事言于县,县上巡按御史,请为县狱之神。今肉身尚在狱中,凡有疾病瘟疫,祷无不应。尊之曰“亚爷”。
 
       亚乃冒着生命危险,以善德感化重罪囚犯,这在狱卒中是罕见的。死后被奉为狱神也当之无愧。故事传开,两广许多监狱都在狱神庙中供奉亚乃。后来,甚至连清代刑部大狱中也有了“亚公祠”,可见其影响之深远。
 
       狱神信仰的背后
 
       狱神成为一种信仰,是建立在权力的基础之上。信仰狱神的,不会是寻常百姓。通常而言,只有常理监狱的官吏、在狱中服刑的囚犯和他们的家属,才分外信仰狱神。
 
       对于掌理监狱的官吏来说,狱神是一种行业神,也是一种生活保护神。前面说过,狱卒也是一份高危职业。随时提防着囚犯越狱(往往也会顺便取狱卒们的首级)的职业风险,也要小心被狱中常见的恶疾所传染,丢了性命。一切都处在不确定与恐慌之间。因此,狱卒与囚犯一样,都需要某种精神依托。狱神在此便扮演着这样的角色。
 
       因此,过去狱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参拜狱神。对于狱吏祭祀狱神的具体活动情况,清代濮文暹所著的《提牢琐记》有一段简明的记述:“诸神朔望则祀,履任则祀,报赛日则祀,勾决日则祀,必躬亲,香帛问洁,宜专厥司,庶几履盆之中,亦有临质。神道设教,用佐官箴。”
       祭祀狱神的规矩是三拜,上任了拜,离任了拜,年节时令也要拜。后来,在明清司法管理部门的推动下,狱神逐步演变成了对司法狱政官吏具有一定威慑作用的神灵。官吏上任之时,必须要到狱神面前致祭,并立下为官清正的誓言。
 
       另一种说法则是,古代的从业者多有这样的心理:祖师爷的身份和地位是行业地位的重要标志。从业者要提高本行业的地位,先要从力图通过抬高祖师爷身份这件事做起。越是地位较低的行业,这种“借神自重”的心理也就越重。
 
       由于古时的狱吏普遍官阶很低,如明代刑部司狱司中的司狱一职只是从九品小官,而狱卒则是连正式身份都没有的私聘人员,所以他们就要把有身份地位的皋陶、萧何等人请出来作为狱神,并在信仰过程中不断抬高和夸耀所奉狱神的身份、地位、功德。
 
       对于囚犯而言,狱神还是一种公正的象征。特别是对于未决羁押囚犯而言,还未升堂受审,先见狱神,自然会将其视为冤情表达的渠道。小说《果报录》第67回有唱词道:“行来已到萧王殿,炉内香烟淡淡飘。让我许个(这)个愿心介(吧)……让神保佑小姐平安离狱底,愿得香烛殿前烧。”
 
       狱神出现于司法判决之前,让法律与公正得以具体化,成为了可见的神像。在此后进行的审判中,司法官员顺理成章地继受了狱神的权威。随后的公堂之上,司法官员成为了皋陶和萧何的化身,似乎同时也具备了他们精湛的专业素养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从而实现了暂时的权威。
 
       值得一提的是献祭给狱神的庙戏。明清时期是狱神崇拜的繁盛时期。纪勤先生在《为囚犯演戏的风俗》一文中提到,在浙江省遂昌县有一戏,谓《春福戏》,专辟有为囚犯演戏的专场。每年春分时节,在县衙内监狱旁的狱神庙处,为在押犯人演出日场。对狱神庙戏的内容有严格要求,多为劝善惩恶、教化之类的戏种。观戏的人员除囚犯外,还有狱吏、狱卒,也许还有少数被特许进内的囚犯亲属。为了监狱安全,普通百姓是禁止入内的。演出剧目须有涉及狱神的内容,如《玉堂春》等。
 
       此时的庙戏既带着祭祀狱神的性质,演戏敬神来祈求和酬谢神佑。与此同时,又由于内容多是劝善惩恶类的戏目,所以也起着对囚犯的教化作用。
 
       狱神信仰不同于一般的民间信仰。它立足于“监狱”,时常成为教化和控制囚犯精神的工具。然而与此同时,它又具有某些积极的功能。狱神作为监狱的守护神,也负有维护监狱管理秩序与监管安全的重要职责,于是就有了每月朔望之日,狱吏和囚犯共同祭祀狱神的奇特现象。不知在那一刻,假如狱神真的在天有灵,会更多地庇佑谁,听取谁的申诉与哀求呢?
 
转自法治周末
原标题狱神庙里故事多
http://www.legalweekly.cn/index.php/Index/article/id/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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