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宗教与国家
 
藏传佛教僧官制度--岷州
发布时间: 2016/12/8日    【字体:
作者:杨健
关键词:  藏传佛教 僧官制度 岷州  
 
    藏传佛教僧官制度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学术问题。五朝《清会典》及相应的《清会典则(事)例》都涉及它,地方志也有记载,而各朝《清会典》对个别相同内容的记载还略有差异。

  随着明王朝退出历史舞台,满族贵族定鼎北京,岷州、洮州、河州等地的藏传佛教僧人纷纷归顺清王朝。他们向新的统治者进贡,带上前明的敕书、印章等,恳求换给,希望能得到新王朝的认定,对此,清政府绝大多数予以应允。康熙朝《大清会典》将这些前来朝贡的寺院统称为“西番各寺”,按照地区又分成几类: “乌思藏”、“洮岷番寺”、“河州番寺”、“西宁番寺”、“西纳番寺”和“金川寺”。“洮岷番寺”和“河州番寺”均是一组寺院,在康熙朝《大清会典》中,只有这两类藏传佛教寺院涉及僧官制度。雍正朝《大清会典》将“西番各寺”分成了“乌思藏”、“四川省边地番寺”和“陕西边地番寺,,三类,后者就包括了康熙朝《大清会典》中除“乌思藏”;和“金川寺”外所有岷州、洮州等地的藏传佛教寺院。此外,雍正朝《大清会典》依据康熙朝《大清会典》续修而成,在照录原有资料的基础上,也增加了一些内容,主要是喇嘛承袭僧官职衔的情况。到乾隆初年,乾隆帝大大增加了实行僧官制度的藏传佛教寺院。这在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及相应的《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中有详细记载。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及相应的《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主要照录了前朝《清会典》的相关资料,并没有增加新内容,不过,在某些细节(如僧职名、人名等)方面有所区别,所以仍需参考。藏传佛教僧官制度涉及四处地方:岷州、洮州、河州和西宁。

  一 岷州

  康熙朝《大清会典》记载,岷州的藏传佛教寺院有二十六座:圆觉寺、大崇教寺、讲堂寺、刹藏寺、弘教寺、洪福寺、法藏寺、朝定寺、石崖寺、鲁班寺、羊圈寺、永安寺、广善寺、昭慈寺、洪济寺、崇隆寺、宝净寺、写儿朵寺、赞林寺、永宁寺、广德寺、三竹寺、裕奄寺、藏经寺、荔川寺和工布寺。①

  在康熙二十六年(1687)版《岷州卫志》中,岷州有二十七座寺院。②《岷州卫志》记载:“番僧纲司:在城东北四十里大崇教寺,今移都纲寺,在城东一十五里。”③值得注意的是,都纲寺并没有出现在该志列举的二十七座寺院中。康熙四十一年(1702)版《岷州志》中,岷州藏传佛教僧官后丹子达节管辖的招中三十五座寺院中同样没有都纲寺,山而该《岷州志》记载番僧纲司的内容与《岷州卫志》完全相同。② 《岷州志校注》考证出了三十五座寺院中二十七座的大致情况,但指出:“以上各寺,遗址漫灭,考证难免有误。其余如讲经寺……众说不一,待考。”③都纲寺也待考。

  上述二十六座寺院中,有义务朝贡的只有二十四座,不包括荔川寺和工布寺。 “洮、岷番人三百八十余族,今皆不与朝贡之列,惟番僧袭封国师后丹子达节所管招中寺院三十五处,内有二十四处系康熙元年题准,分力四起轮贡……每三年贡一次,十二年一周,周而复始……”④圆觉寺等二十四座寺院被分成了四起,每起六座寺院。每三年有一起共六座寺院朝贡。四起寺院轮流朝贡,如此往复。

  岷州等处喇嘛按期进贡对清王朝及这些寺院、喇嘛都很重要。对清朝统治者而言,它体现了清政府对上述地区的有效统治;而对这些寺院、喇嘛来说,定期向清朝皇帝进贡,表明其身份和地位得到了清王朝的承认,合法有效。清王朝对喇嘛在进贡期间享受的待遇有明确规定,它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这里仅以康熙初年的规定为例。康熙二年(1663)议准:

  番僧进贡,每日共给羊一只。僧官,每日给茶一包,牛乳一镟,酥油二两。其余僧人,每日肉二斤,每二日肉一盘,茶一包,面一斤,酥油二两,俱各给灯油一钟,盐一两。番僧僧官、僧人,俱给米,移咨户部支发。①喇嘛在进贡期间会得到清王朝赐给的各种食物、用品。当然,僧官和普通喇嘛享受的待遇有别。喇嘛进贡时会携带贡品给清朝皇帝,这些物品本身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它蕴涵的政治意义,正如康熙帝对前来朝贡的蒙古贵族所说的:“……夫贡物何足珍贵,正鉴其诚敬之心耳……。”②清王朝在喇嘛返回时也会予以赏赐。

  岷州藏传佛教僧宫中最重要的是后只即丹子一系,其祖辈“后缘竹尖挫系大智法王班丹割释之后。明成化间用征番有功,封弘济光教大国师”。③顺治十七年(1660),陕西巡抚奏称:

  圆觉寺番僧后只即丹予,缴明所给诰命一道、敕书二十一道、肃谨戒行图书一方,恳请换给,并请进贡承袭。礼部题准:应授后只即丹予为护印番僧纲司僧官,给与敕书一道、铜印一颗,令钤束各寺番僧。其缴送敕书二十一道,俱应换给。至成化间所封弘济光教大国师,不便换给。④

  圆觉寺是后只即丹子管辖的诸多寺院之一,说他来自于圆觉寺也没有错,因为《岷州志》记载: “圆觉寺[在茶埠峪,国师居此。]①陕西巡抚称,圆觉寺喇嘛后只即丹子将明朝所给的诰命等上缴请求换给,并请求进贡承袭。礼部题请后,顺治帝授予后只即丹子为“护印番僧纲司僧官”,给予他敕书一道、铜印一颗,并换给了二十一道敕书,但没有承认他“弘济光教大国师”的封号。有观点认为:“满清定鼎中原,改卫为厅,时有岷州厅大崇教寺喇嘛后只即丹子于顺治十七年(1660)缴出明朝旧领的诰命敕书……”②“岷州厅”的说法有误。雍正朝《大清会典》载:雍正四年(1726),“岷州卫圆觉寺护印番僧纲司后尖菜宁卜所属二十六寺……”③这说明到雍正四年(1726)时岷州的行政区划仍是卫而不是厅,更不必说顺治朝了。

  “护印”一词突显了藏传佛教僧司印信的重要性。乾隆十四年(1749)四月十二日,乾隆帝指出,元信、超盛等汉传佛教僧人的银印“不过图章之类,非外藩喇嘛传授承用印信可比”④,这反过来说明了藏传佛教僧司印信的重要作用。清代汉传佛教僧官制度只突出僧录司印信的重要性,如北京僧录司有“正印”、“副印”的僧职。

  康熙二年(1663), “圆觉寺僧纲司后只即丹子并五寺喇嘛进贡来京……”⑤十二年后,该僧官的身份有了变化。康熙十四年(1675),甘肃提督奏称:“后只即丹子恪守敕印,纠兵攻贼。礼部题准,承袭弘济光教大国师,赐以镀金银印,仍给诰命。其所颁护印番僧纲司敕印,掣缴送部。”①顺治年间,清政府没有承认后只即丹子“弘济光教大国师”的封号。“康熙十四年吴逆变乱,丹子纠土兵恢复洮、岷有功,经靖逆侯张勇题叙”②,康熙帝允许他承袭“弘济光教大国师”封号,赐给他相应的镀金银印,同时收回了他的“护印番僧纲司敕印”。《中国僧官制度史》指出:“迨至康熙十四年(1675),因为后只即丹子能‘恪守护印’,并勒兵靖边有功,经理藩院奏准,收回僧纲司印,换给大国师金印封册……”③这里有三处需要更正:第一,负责该事务的是礼部而不是理藩院。理藩院主管藏传佛教僧官等事务始于乾隆八年(1743)。下文引用了该资料。第二,用的是题本,而不是奏折。第三,授予后只即丹子的不是金印,而是镀金银印。清王朝有严格的印信管理制度。康熙朝《大清会典》记载,只有朝鲜国王使用的是金印,而多罗郡王和外国王有权使用镀金银印。④康熙帝册封后只即丹子为·“弘济光教大国师”,并赐给了诰制:

  教宗清净,严法律以持躬学本,浮屠怀丹诚而报国。惟恭忠之克励,斯宠命之宜新。尔护印番僧纲司后只即丹子夙通释典,化衍遐方。当逆贼煽乱之时矢心守正,纠边徼土兵之众为国宣劳。克著功勋,洵可嘉尚。兹特封尔为“弘济光教大国师”,锡之诰命。尔其永怀忠盖,益勉修持。膺兹纶绰之荣,用翊清净之化。钦哉!①

  康熙帝称赞了后只即丹子召集土兵参与平定吴逆的战斗,对他的功劳深为嘉许,封他为“弘济光教大国师”,并进行了勉励。几年后,清政府赏赐后只即丹子五顷官地并免于纳粮。康熙二十一年(1682)三月己酉,礼部议: “陕西岷州卫圆觉寺番僧厚只即丹子当逆贼变乱之时,纠合土兵,攻取城池,已封‘弘济光教大国师’。再拨给陕西岷州卫属官地五顷,免其纳粮。从之。”②康熙三十年(1691),后只即丹子的亲侄子承袭了他的国师号。康熙三十年(1691)覆准: “岷州卫国师后只即丹子亲侄首徒后丹子达节,袭封岷州卫弘济光教大国师。”③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和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均将该资料中的“弘”写作“宏”,应该是避讳的缘故(乾隆帝名“弘历”)。十九年后,该国师封号的承袭情况有了变化。康熙四十九年(1710)覆准:

  国师名爵甚大,非有功绩不准升授。岷州国师后丹子达节,伊师后只即丹子,初柢授为护印番僧纲司,后囚攻贼有功,升封国师,给与镀金银印,业已承袭一代。今后丹子达节年老辞职,其徒后尖菜宁卜,并无功绩,不得仍袭国师,照伊祖初封例授为 ‘护印番僧纲司’,给与铜印、敕书。其前国师印信、诰命,着缴送内阁销毁。①

  康熙帝指出,国师是相当大的封号,僧人没有功绩不能封为国师。后只即丹子最初只是“护印番僧纲司”,后来因为攻贼有功升为国师,该国师封号已经承袭了一代。康熙帝取消了该国师封号,授予后尖菜宁卜“护印番僧纲司”的封号。有观点认为:“清政府遂以后尖菜宁布无功为辞,收回国师金印,改授护印僧纲司都纲之职。自是至清末,袭职者悉以都纲相称。”②“都纲”一词不够严谨。遍查清政府对后只即丹子一系的称谓,有“护印番僧纲司僧官”、“僧纲司”和“护印番僧纲司”,唯独没有“都纲”。

  康熙朝,清政府已经开始严格管理甚至采取措施逐渐降低前明授予僧人的国师等封号。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和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也收录了该资料,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将“后尖菜宁卜”异译为“后尖采宁布”。③

  康熙、雍正年间,后尖菜宁卜多次向清政府进贡。康熙五十三年(1714),“岷州卫崇教寺番僧登住藏卜年迈失明。僧纲司僧官后尖菜宁卜率同宝净等四寺,代进三年一次贡典。”山后尖菜宁卜在进贡时也替年老失明的崇教寺喇嘛朝贡。雍正朝,后尖菜宁卜仍旧朝贡。雍正四年(1726), “岷州卫圆觉寺护印番僧纲司后尖菜宁卜所属二十六寺,因鲁班等七寺进贡,自备马驼行装,同进贡物,恭请圣安。俱照例赏给。”②该系藏传佛教僧官对清王朝的朝贡延续到了同治时期。光绪三十三年(1907)版《岷州续志采访录》记载:“本朝番族皆不与朝贡之列,惟后番僧纲司所管招中寺院二十四处,康熙元年题准分四起轮贡……承平时依例朝贡,自同治兵燹后,此职久不修矣。”③ 

  康熙王朝在岷州法藏寺中也设立过藏传佛教僧官。康熙十五年(1676),礼部议准: “法藏寺僧丁桑节落旦,应为法藏寺番僧纲司,给与敕书……”④康熙帝授予丁桑节落旦“番僧纲司”职衔。康熙三十八年(1699),“法藏寺番僧丁桑节落旦病故。前十五年,以军功议叙给与僧纲司。敕书原无承袭字样,今着缴送内阁,换给护敕,仍照例进贡”。⑤康熙帝给法藏寺僧人换给了护敕,并令他们照旧进贡,但可能停止了该寺僧官的承袭,因为从乾隆朝起的《钦定大清会典》及《钦定大清会典则(事)例》都不再有法藏寺“番僧纲司”的记载。

  岷州藏传佛教僧官制度中还存在第三个僧官系统。 《岷州志》载: “番僧纲司黄登烛坚错系西固口外生番,于康熙二十七年投诚,奉委前职,居黑峪寺。番地在城南三百一十里,管中马番人二十四族……”①“奉委前职”清楚表明,康熙二十七年(1688)黄登烛坚错投诚后被授予了“番僧纲司”的官职,负责管理中马番人二十四族。《岷州乡土志》记载:“羌水……又东流径黑峪寺南。此盖唐之庄严寺,今为黄番僧纲司居也。”②《岷州续志采访录》描述羌水时有如下说法:“(羌水)……又东流经黑峪寺南,此盖唐之庄严寺。[旧志有此寺,云无考。]旧为黄番僧纲司居也。[雍正时废。]……”③“雍正时废”指的是黑峪寺,而不是黄僧纲司这名僧官。可见,黄登烛坚错的藏传佛教僧官职衔的确存在,但该系僧官以后的承袭情况待考。

  岷州等地藏传佛教僧官方面的事务在康熙、雍正两朝《大清会典》中均记载在礼部条下,属于礼部的职权范围,而从乾隆朝起,相关内容在《清会典》中都置于理藩院条下,说明该事务的主管部门变成了理藩院。乾隆八年(1743)奏准:
  ……其蒙古王公、台吉, 内外番夷、喇嘛等封恤事宜,均由理藩院承办。惟《会典》内载有陕西、甘肃洮、岷喇嘛承袭国师、禅师、都纲并给与敕印等事,由礼部具题。累年有礼部专办者,有理藩院会同办理者。伏思蒙古内、外番僧既属理藩院所辖,则陕西、洮、岷三处番僧,嗣后承袭国师、禅师、都纲等事,均应归并理藩院承办。至请给敕印之事,仍今理藩院会同礼部办理。①乾隆帝指出,喇嘛等的封恤事宜都由理藩院承办。陕西、岷州、洮州地区喇嘛的承袭封号、僧职及颁发敕印等事务由礼部负责,其中有礼部单独办理的,也有礼部与理藩院会同办理的。乾隆帝认为,内外蒙古喇嘛由理藩院管辖,岷州等三处喇嘛的承袭封号、僧职事务也应该由理藩院主办,颁发敕印由理藩院与礼部会同办理。这种变更有合理性,因为岷州、洮州和河州三处的事务涉及藏传佛教,而礼部主要负责的是汉传佛教事务。

  乾隆十二年(1747),乾隆帝重新设置了甘青地区的藏传佛教僧官。关于岷州的僧官,他说: “……岷州圆觉寺僧纲候章杨恩柱……有……僧纲印信,毋庸再给……其从前所给岷州圆觉寺僧纲候章杨恩柱之敕书,着撤回,换给札付……”②岷州僧官候章杨恩柱已经有了僧纲印信,无需再给。这里将该僧官原有的敕书收回,换给了札付。
 
摘自清王朝佛教事务管理第六章第二节
 
转自佛教导航
http://www.fjdh.cn/wumin/2010/11/123446132850.html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李光耀如何促进新加坡宗教和谐 \圣凯
摘要:李光耀深刻地理解宗教安顿人心的社会功能,试图让国民用自己的宗教信仰去接受和…
 
欧洲“永久和平计划”研究(14世纪-18世纪初) \米科霖
摘要:和平是人类共同关注的话题。对于欧洲人而言,和平意味着在一定的边界之内消灭战…
 
僧侣遗产继承问题研究 \黄琦
摘要:僧侣作为一类特殊群体,其身份具有双重属性。从宗教的角度讲,由于僧侣脱离世俗…
 
新教对美国政治文化的影响 \汪健
摘要:美国政治是在自身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形成和发展的,其中宗教,特别是基督新教从美…
 
从习惯法价值谈法律信仰 \于红
摘要:伯尔曼曾经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但是这一观点近年来遭遇了…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卡斯特罗的宗教观点
       下一篇文章:文明冲突的地方也是文明对话最可能展开的地方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