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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诚的佛教徒不可能是犯罪分子
发布时间: 2017/5/5日    【字体:
作者:徐玉成
关键词:  佛教徒 犯罪分子  
 
 
近日,看了“新浪综合”转发《新京报》2017年04月19日发表的《起底郭文贵:从农民到资本大鳄 为多名高官设局》的文章,有些内容不妥,现提出意见如下:
 
文章中说:作者“从权威渠道获悉,目前,郭文贵及其相关人员涉嫌多宗犯罪,包括挪用资金、骗取贷款、骗购外汇、非法拘禁、销毁账目和会计凭证、侵犯隐私等,其中所攫取的巨额资金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往境外。”
 
文章在后面详细谈到这个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追捕金融大鳄时,有这么一段话:“在盘古公司多位前任高管眼里”,认为郭文贵是个自相矛盾的人物:他是一个“‘人情味很浓’,又会随时翻脸的‘独裁者’;既是虔诚的佛教徒,又曾性侵女员工;‘恩人’马建则如此评价他:没有道德底线,对有帮助的人员挥金如土,讲义气;曾经的合作伙伴认为郭文贵巧取豪夺,‘心狠手辣,谎话连篇’,‘只有新朋友,没有老朋友”。等等。
 
我们认为,上述引用盘古高管的话来评价郭文贵所谓“人情味很浓”、“是虔诚的佛教徒”,对于郭文贵来说,仅仅是一种假象,是他的自我包装。目的是为了迷惑别人掘取自己的最大利益以和满足自己更大的贪欲之心,而不是为了真正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而为之。“随时翻脸的‘独裁者’”;“性侵女员工”;“没有道德底线”;对“曾经的合作伙伴”“巧取豪夺”、“心狠手辣,谎话连篇”;“只有新朋友,没有老朋友”等等的表现,才是他真实的本质的人格写照。所以,文章中用肯定的语气说他是个“虔诚的佛教徒”,这是不符符合事实的,这样的写法有可能误导读者朋友,认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可以与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相提并论,让千千万万的无辜的佛教徒背上黑锅。所以,对所谓“虔诚的佛教徒”的概念与犯罪分子之间的联系,有必要进行彻底澄清。
 
虔诚的佛教徒与犯罪分子,两者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甚至是绝然相反的概念,二者不能混淆。
 
我们可以负责地说,“虔诚的佛教徒”不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凡是犯罪分子也绝对不可能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就不可能成为犯罪分子,如果这个人是一个犯了罪的人,如果他原来信佛的话,那么他已经背叛了佛教的根本教义,已经不是一个佛教徒了,当然更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了。这正如一个共产党员犯了贪污受贿罪后,他已经蜕化变质为犯罪分子,虽然有中国共产党外表,从本质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了,是同一个道理。
 
如果说郭文贵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就不可能“没有道德底线”。佛教的道德底线,就是佛教的根本教义,包括有“三学”(熄灭贪、嗔、痴,勤修戒、定、慧);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六和”(见和同解、戒和同修、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利和同均);“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和“十善”(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淫,4、不恶口,5、不两舌,6、不妄语,7、不绮语,8、不贪,9、不嗔,10、不痴)等等。这是佛教的道德底线。一位号称虔诚的佛教徒,必然是严格遵守上述佛教基本教义的人,否则他根本就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现仅以佛教徒遵守佛教的“六度”为例来说明:
 
六度第一是“布施”(Dqna)。布施有三种:一是以物质利益布施给予大众的叫做“财施”,包括身外的财物和自身的头目手足甚至生命;二是以保护大众的安全远离怖畏的叫做“无畏施”;三是以智慧真理告知大众的叫做“法施”。虔诚的佛教徒怀有布施之心,自家的财物、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可以布施给大众,他怎么可能会去做对朋友“巧取豪夺”的坏事呢?
 
六度第二是“持戒”(Sila),戒也有三种,即防止一切恶行,修集一切善行和饶益有情。最重要的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虔诚的佛教徒必然严格“防止一切恶行,修集一切善行和饶益有情”,他就不可能犯“性侵女员工”的重戒,也不可能以“心狠手辣,谎话连篇”的手段来坑害别人、坑害朋友和坑害国家。
 
 六度第三是“忍辱”(Khanti),即为利益有情众生,可以忍受毁骂诬谄打击,以及饥寒交迫等痛苦,所谓‘难行能行、难忍能忍’,终不放弃救度众生的志愿。虔诚的佛教徒能够忍受一切打击和侮辱,他不可能做一个“随时翻脸的‘独裁者’”。
六度第四是“精进”(Viriya),即对自己的道德修养不懈怠地努力。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对自己的道德精进不懈,具有自度度他、自利利他,自觉觉他的崇高境界,他怎么可能“只有新朋友,没有老朋友”,过河拆桥,坑害别从面自己发大财呢?
 
六度第五是“禅定”(Samqdhi),第六是“智慧”(Pa``q即智慧),虔诚的佛教徒,通过自觉觉他而修禅定和智慧,能够获得觉悟,奉献人生的智慧,觉悟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无上智慧,他就不可能从事“挪用资金、骗取贷款、骗购外汇、非法拘禁、销毁账目和会计凭证、侵犯隐私等,其中所攫取的巨额资金部分通过地下钱庄转往境外”的一系列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必然是一个彻底、严格、全面遵守佛教“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的教义的人,必然是一个对于佛教的根本教义不准有一丝一毫的懈怠的人,必然是一个无我无畏无住无念无贪无垢清净的人。像郭文贵这样的人,绝对不可能既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又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两者不可兼得。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他一定是一位道德无比高尚的人,不会做任何坏事,不会有任何犯罪活动;如果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那他肯定不是一个佛教徒,当然更不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因此,建议大众媒体在报道宣传党和政府反对贪污腐败运动时,对于贪污腐败犯罪分子所谓信仰佛教的假象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不能以他们所谓信佛的假象,就认定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把犯罪分子与一个虔诚的佛教徒 相提并论,就会伤害真正虔诚佛教徒的神圣形象,从而损害广大佛教信仰者高尚与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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