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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对话中的三个重要问题
发布时间: 2017/8/18日    【字体:
作者:高颖
关键词:  宗教 对话  
 
 
     目前,宗教对话蔚为显学,但宗教对话中有三个重要问题值得深入探讨,这三个问题是:宗教对话何以可能、宗教对话是否必须、宗教对话走向何处? 

宗教对话何以可能 

  1984年,托马斯•齐亭神父邀请全世界主要传统宗教的精神导师齐聚一堂,包括基督教、佛教、印度教、伊斯兰教等。当时,他们没有做记录,没有发传单,没有录像。实际上这个聚会几乎完全是秘密的。后来纳特奈尔•迈耶裴编写了一本题为《共同的心:内部宗教对话的体验》,才将此事昭示于人,并对齐亭神父的举动给予了肯定,他说:激进的后现代主义者或者说后结构主义者,对这种对话的可行性是深表怀疑的。他们认为跨文化的深度对话是不可能的,宗教对话尤其不可能。但肯•威尔伯说“齐亭神父的这次伟大之举不是拿一些经典来对话,而是邀请了一些活生生的人。结果那次对话在很多方面达成共识,比如关于什么是终极实在等问题。各位大师分别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操着不同的语言,个人经历也有天壤之别,但是他们还是就宗教的内部体验进行了深刻的对话,在一些核心问题上达到了共识,既有对共性的认可,也有对差异的肯定——这说明有意义的宗教对话是可能的。” 

  这是否意味着在文本的层面进行对话是不成的,但在人的层面,如果面对生命本身,就有可能?如果是这样的话,学界大量的跨文本的阐释岂不是成了无源之水?或者说这件事并非意味着对话在文本层面没有可能,只不过在人的层面更为深刻?笔者倾向于后者,理由有三: 

  第一,如果在文本的层面宗教对话没有可能,那么“翻译”这个生活事件便不可能存在。宗教无论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统统不离当下。离开当下的宗教,只能是逃避,不可能得解脱。当下是人的直接经验,换句话说,人只能生活在直接经验中。间接经验必须转化为直接经验才能进入人的现象场。正因为如此,宗教经验和最普通的经验在本质上没有不同。其差异在于内容,不在于性质。既然操不同语言的人可以就日常经验进行转译—— 一个说英语的人能够让一个母语不是英语的人听懂他的话,那么就没有理由说宗教经验是不能交流的。在文本的层面,宗教经验的确差别很大,因为它是用完全不同的文字记录的。但是,这并非意味着翻译是不可能的。既然翻译是可能的,跨文本的宗教对话便是可能的。 

  第二,文本层面的对话是不够的,甚至容易走偏。文字与经验本身的丰富性是无法比拟的。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经验,可能表现为差别很大的文字记述。对于在文本上过于丰富的学者,尤其是自身没有相应的宗教体验的学者而言,文字的差异就代表了经验差异本身。这样非常容易导致不必要的争执。所以深层次的宗教对话,需要宗教家的参与,需要具有实证的人参与。而不能仅仅由依赖理性和文字学的学者独立进行。齐亭神父的试验就是例证。在很多学者认为不可能的情况下,他们的成功对话展示了这种可能性。这种更深层次的宗教对话,要求宗教对话的研究者对自己的研究方法进行反思,要在借助自己的“理性”还是借助自己“整个的人”之间进行选择。 

  第三,宗教对话需要打破对自己信仰体系的偏执。宗教修行存在层次性,在达到一定成就之前很难放下对自己信仰系统的偏执。这同样会成为宗教对话的障碍。要保证宗教对话的有效性,首先要对他者开放,其次要面对直接经验本身。如果对其他宗教的成见不能打破,以对他者注视的眼光来看其他宗教,也就容易被迷惑,不能真正面对自己的直接经验,从而无法以开放的心态聆听别人的声音。聆听是言说的前提,两者共存是对话的真谛。这其中包含了对别人的尊重、包容、欣赏和学习以及对自己的反思、改变、提高和圆融。这不是那种井水不犯河水的对话心态所能达到的高度。 

  概括而言,宗教对话的可能建立在三个前提之上:第一,宗教面对经验本身;第二,经验不是文字,但不离文字;第三,经验在开放自我的情况下可以互益。 

宗教对话是否必须 

  宗教对话是否是必须的呢?对这个问题现在普遍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如下: 

  第一,时代要求。现在是信息社会,交流成了一种必然,所以宗教对话是必须的。 
  第二,全球文化和谐的要求。建立全球文化和谐,在核心上就是建立宗教间的和谐,宗教对话是主要的途径。 
  第三,人心所向。现代社会人的跨文化合作频繁,难免要与来自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交流,宗教对话是个敏感但不可避免的话题。 
  这三条理由是最常见的论据,但都需要做进一步、深层次的推敲。 

  首先,宗教不是个时代问题。前文所述,从各大宗教诞生开始,宗教对话就已经历史地存在了。尽管,现代科技提高了交流的速度,但是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别,不能成为是否“必须”的依据。 

  其次,宗教对话是否必须,不应受文化和谐的目的的限定。历史证明,在维持宗教独立性的前提下,文化间的和谐是可能的,触及宗教对话并非所有宗教都提倡。宗教对话的观念是由基督教学者提出的,其他宗教是继之而发。而且,从目前看来,宗教对话的研究重点仍在基督教研究领域。这和基督教本身人神二分的他者意识应该不无关系。东方宗教如佛教、道教等多以终极实在为大我,不认为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在对待宗教对话的问题上显得不那么急切。 

  既然如此,那么是否可以说宗教对话可以取消呢?答案是否定的。前面提供的几条理由是普遍的说法,严格地讲它们不能成立,但这并不代表宗教对话就不必存在。它们的不能成立,只能说明这些理由没有触及宗教对话的深层。 

  宗教对话是否必须要从两个角度来看:第一,安排世俗生活的角度;第二,处理终极意义的角度。从安排世俗生活的角度来看,宗教对话是必须的。学界对这一点已经讨论得很多。首先,宗教对话是人类和谐及人与环境和谐的要求。无论从宗教冲突、恐怖主义、生态危机等诸多方面来看,宗教间的对话都是必须的。美国的9•11事件早就提醒人们注意此事。这是否与前面所驳斥的理由矛盾呢?这要看两者之间的目的。前者是功利性的,从世俗生活出发又归于世俗生活的,这和宗教的超越精神是无关的,所以不能据此就说宗教对话是必须的;后者是对救赎的天然追求,对解脱的积极探讨,从世俗生活出发,走向大同解脱的彼岸,这符合宗教的超越精神,在这个意义上说是必须的。其次,深度的宗教对话是信仰社会学化的需要。从二战以后宗教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对信仰的研究已经不可能限于某一种宗教,比如基督教。信仰从神学领域走进了社会学领域。宗教对话成了公共管理的要求。第三,深度的宗教对话是解决信仰危机的要求。表层的宗教多元容易导致信仰的虚无。这是因为其多元性是以肤浅的“尊重”为前提的,即为加深对话。深度的宗教对话要在宗教间深入探究具体人生问题,真正澄清各自信仰间的异同,有利于加深对自己宗教的信仰,增加对生活的信心,进一步面对终极意义。 

宗教对话走向何处 

  目前看来,宗教对话的出路并不明显。从保罗•尼特的观点看来,基督教与其他宗教的对话结果有四种情况:所有的宗教最后都变成基督教;所有的宗教保持不动,但基督教认为它们都归于主;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做好邻居,互不干涉;基督教和其他宗教各自反思,共同提高。这四种情况恐怕都是一厢情愿。前三种毋须赘言,最后一种——也就是互益模式——的结局同样是值得推敲的。这种模式认为宗教对话通过理性的反思进行,最终达到共同改进的目的。这很可能是一种理想,它假设了一个前提:宗教对话是平等对话。经典的比喻就是大家都“摸到了象”。 

  宗教之间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是否有高下之别呢?这是宗教对话的软肋。但宗教家不会承认自己的宗教比其他的宗教低,即便宗教学者也不会承认自己研究的宗教不如其他的宗教。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对话出路何在? 

  宗教对话并不是要找个共同的大象,也不是强调某家找的大象更真实,而是在彼此尊重中共存。这是宗教对话的前提。“在这前提下,宗教对话便建立起另一种世界宗教群体。这群体是由众多不同的故事及‘叙事式’的对话联系着。这群体的特征是提供一份空间,让所有的对话者有一种完全的自由,将自己真实的故事倾心吐意地描述出来。这自由的空间使‘我’能够保存自己高度的本真性,无需为了讨好对方或害怕对方而放弃或掩饰自己所坚持的信念,而是把自己当作真理的体会向‘他者’剖白;这自由更包括一种完全的谦虚,好去聆听‘他者’的故事。”
 
转自豆瓣小组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6295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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