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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俄罗斯东正教会最高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17/10/19日    【字体:
作者:张百春
内容提示:自从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东正教会迅速恢复了自己的最高管理机构,这是教会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在世俗社会里存在的庞大的宗教组织,俄罗斯东正教会也需要高效的管理机制。目前,俄罗斯东正教会最高管理机构的格局已基本形成,它包括地方宗教大会、全体主教大会、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至圣主教公会、莫斯科牧首区公署和公会机构,以及教会法庭。在很多方面,教会管理机构与世俗管理机构有类似的地方,但也有实质的不同。
关键词:  俄罗斯东正教会 地方宗教大会 全体主教大会 牧首 至圣主教公会 教会法庭  
 
 
根据2000 年颁布的《教会章程》(2 :1)A,在教义、教规建制方面,俄罗斯东正教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地方宗教大会(Поместный Собор)。这里的“地方的”一词与“普世的(Вселенский)”对应,前者针对某个独立的东正教会,后者针对整个东正教世界。这一区分与东正教世界的存在状态有关。与天主教不同,东正教世界没有统一的权力机构。现存的15 个独立的东正教会在教会管理方面都是相互独立的。每个独立的东正教会所召开的最高级宗教会议就叫地方的宗教大会。与之相对的是普世宗教大会(Вселенский Собор),也叫普世大公会议。
 
普世大公会议是天主教与东正教分裂(1054)之前,基督教世界召开的宗教大会。东正教会认为,在基督教历史上总共只有7 次普世大公会议。在1998 年的教会章程里曾经规定,地方宗教大会五年内至少召开一次。但在2000 年颁布的这个章程里,这个规定取消了。地方宗教大会由全体主教大会根据必要召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牧首代理)和至圣公会决定召开。地方宗教大会的参加者是全体主教(包括副主教),他们根据自己的教职而成为大会当然成员,神职界、修道院和平信徒的代表,各界代表的具体名额及其选举程序由全体主教大会确定(2 :2— 4)。
 
地方宗教大会的职责包括:以圣经和圣传为依据解释教会的学说,维护俄罗斯东正教会与其他地方东正教会在教义和教规上的统一;解决教规、礼拜和教牧方面的问题,保障俄罗斯东正教会的统一,维护东正教信仰、基督教道德与虔敬的纯洁;确认全体主教大会有关教义和教规建制方面的决议;封圣;选举莫斯科和全罗斯的牧首并确定牧首选举程序;确定教会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可以表达对当代社会问题的关切(2 :5)。地方宗教大会的主席是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如果牧首不在(比如牧首去世或退休),大会主席由牧首代理担任。大会法定人数是合法选举的大会成员的2/3,同时,作为大会成员的全体主教的人数也要达到2/3(2 :6—7)。地方宗教大会的主席团由主席(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或牧首代理)和12 个具有主教职衔的大会成员组成。主席团主持大会的会议(2 :9)。地方宗教大会决议以简单多数票通过,特殊情况由大会单独规定。公开投票时,如果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大会主席的一票具有决定意义。无记名投票时,如果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需要重新投票(2 :17)。宗教大会所有决议在通过后立即生效。
 
在地方宗教大会上,不但有平信徒代表,而且在开放的会议上,除了大会成员外,还可以邀请神学家、专家、观察员和其他客人参加。他们参加的程度(人数)等,由大会议程来决定,但他们没有投票表决权。牧首选举的会议是不公开的(2 :16)。在地方宗教大会上,主教的作用是特殊的。作为大会成员的全体主教组成主教会议(Архиерейское Совещание)。主教会议由地方宗教大会的主席召集,可以由他提议,也可以根据地方宗教大会的决定,或者根据不少于1/3 的主教提议。会议的任务是讨论地方宗教大会的一些特别重要的决议,从圣经、圣传、教义和教规角度看,从维护教会和平和统一的角度看,这些决议可能会引起异议。如果主教会议的决议或决议中的一部分被大多数成员(主教)否定,那么该决议必须由地方宗教大会重新审查。如果再次被主教会议否决,那么该决议将失去大会决议的效力(2 :13)。
 
在整个20 世纪,俄罗斯东正教会共召开五次地方宗教大会。1917—1918 年的地方宗教大会恢复了俄罗斯东正教会被中断了两个世纪的牧首制,并选举吉洪(Тихон Белавин)为牧首,1945 年的地方宗教大会选出牧首阿列克西一世(Алексий Симанский),1971 年的地方宗教大会选出牧首皮缅(ПименИзвеков)。1988 年召开的地方宗教大会与牧首选举无关,这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庆祝罗斯受洗1000 年,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俄罗斯东正教会新章程。1990 年的地方宗教大会选出阿列克西二世牧首(АлексийРидигер)。最近一次俄罗斯东正教会的地方宗教大会于2009 年1 月27—28 日召开,选出现任牧首基里尔(Кирилл Гундяев)。全体主教大会(Архиерейский собор)是俄罗斯东正教会最高的教会管理机关。全体主教大会由教区执行主教和领导公会各分支机构及神学院的副主教构成,由牧首(或牧首代理)和至圣主教公会倡议召开,每4 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地方宗教大会召开前夕也要召开全体主教大会。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或者1/3 作为全体主教大会成员的教区执行主教的提议,可以召开非常的全体主教大会(3 :1—3)。作为全体主教大会成员的主教,不能拒绝参加大会的会议,因病以及大会认为可以理解的原因除外(3 :13)。
 
全体主教大会的职责包括:保卫东正教教义和基督教道德规范的纯洁性和不受损害;通过俄罗斯东正教会章程,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维护俄罗斯东正教会教义和教规的统一;决定涉及到教会内部和外部活动的具有原则意义的神学、教规、礼仪和教牧问题;封圣和确定礼拜仪式的程序;对神圣教规和其他教会法规提供权威解释;表达对现代问题的教牧关注;确定与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维持与其他地方东正教会的关系;成立、重建和取缔自我管理教会、督主教区和主教区,确定它们的界限和名称;成立、重建和取缔公会机构;监督俄罗斯东正教会财产使用;在地方宗教大会召开前夕提交关于会议议程、程序、日程和参会代表构成的建议,如果地方宗教大会选举牧首,那么全体主教大会应该确定牧首选举程序;监督地方宗教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至圣主教公会和公会各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价;为所有级别的教会法庭定确定审判的程序;对至圣主教公会提交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等(3 :4)。
 
全体主教大会是最高级别的教会法庭。A作为终审机构,它有如下权限:作为地方宗教大会的组成部分,针对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的活动中,在教义和教规方面违法之处,在这个问题上,全体主教大会是初级法庭,也是终极法庭;就下面三方面问题,全体主教大会是终极法庭:两位或多位主教之间的分歧;主教们在教义和教规方面的违法案件;对全教会法庭移交的所有案件作出终极裁决(3 :5)。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或牧首代理是全体主教大会的主席,主席团由至圣主教公会成员组成。主席团负责大会的举行,并主持大会。主席团确定会议议程、程序和日程,就大会所研究问题的顺序提出建议,审查大会程序和会议纪要。全体主教大会秘书从至圣主教公会成员中选出。秘书负责大会保障,包括必要的工作材料、记录。会议纪要由秘书签署,由大会主席确认(3 :7— 9)。
 
全体主教大会的会议由主席主持,或者根据他的建议,由主席团成员之一来主持。大会的个别会议可以邀请神学家、专家、观察员和其他客人,他们没有投票表决权。大会的决议以简单多数票的方式通过。公开投票出现等票时,主席的票有决定意义。不记名投票出现等票时,需重新投票(3 :11—12)。根据1988 年的教会章程,全体主教大会召开的频率是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2000 年的教会章程将这个期限改为每4 年至少召开一次。在苏联时期,在1925 年、1943 年、1944 年、1961 年、1971 年,召开过全体主教大会。在苏联末期,全体主教大会召开的频率明显增加,比如在1988 年、1989 年和1990 年每年都召开全体主教大会,其中,1990 年召开三次,1992 年召开两次,1997 年、2000 年、2004 年、2008 年、2009 年、2011 年、2013 年和2016 年分别召开一次全体主教大会。
 
地方宗教大会与全体主教大会的权限有所不同。实际上,地方宗教大会目前的权限主要局限在“教义和教规建制领域”,其召开的目的仅仅局限于牧首选举,它以前曾经拥有的“立法权、执法权和审判权”(至少在1988 年的章程里)现在不再提及。关于这一点,当代俄罗斯最著名的教会法专家齐平(Цыпин)评论道:“针对地方宗教大会和全体主教大会,2000 年章程条款的主要变更是对它们权力的重新配置,这时,全体主教大会相对于地方宗教大会而言低一个级别,但它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个在一切方面都服从地方宗教大会的机构。它(全体主教大会)成为俄罗斯东正教会最高审判机构,只有它能够最终通过教会章程,并对其作出修订,只有它有权在教会管理事务上作出终极决定,牧首选举除外。最后,只有全体主教大会的带有教义或教规特征的那些决定才需要地方宗教大会确认。这样,在新章程(2000 年的章程——译者注)里解决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这就是必须在教规上合法地使得全体主教大会和地方宗教大会的权力更加明确”。
 
俄罗斯东正教会首脑的名称是“莫斯科和全罗斯至圣牧首(Святейший Патриарх Московский ивсея Руси)”(4 :1),以下简称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或牧首。牧首的职位是终身的(4 :11)。在俄罗斯教会的历史上总共有15 位牧首,依次是:约夫(Иов,1589— 1605),格尔莫根(Гермоген,1606-1612),费拉烈特(Филарет,1619— 1633), 约阿萨夫一世(Иоасаф Ⅰ,1634— 1640),约瑟夫(Иосиф,1642— 1652), 尼康(Никон,1652— 1666),约阿萨夫二世(Иоасаф Ⅱ,1667—1672),彼基里姆(Питирим,1672— 1673),约阿基姆(Иоаким,1674— 1690),阿得里安(Адриан,1690— 1700),吉洪(Пихон,1917— 1925), 谢尔基(Сергий,1943— 1944),阿列克西一世(Алексий Ⅰ,1945— 1970), 皮缅(Пимен,1971— 1990),阿列克西二世(Алексий Ⅱ,1990—2008)。B现任牧首基里尔(Кирилл,2009—至今)为俄罗斯东正教会历史上第16 任牧首。
 
目前,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在地方东正教会的名录里占第5 位,在他前面的是君士坦丁堡牧首,亚里山大里亚牧首、安提阿牧首和耶路撒冷牧首。在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之后的地方东正教会首脑依次是:格鲁吉亚牧首,塞尔维亚牧首,保加利亚牧首,罗马尼亚牧首,塞浦路斯大主教,阿尔巴尼亚大主教,雅典和全希腊大主教,华沙和全波兰都主教,捷克和斯洛伐克都主教,美国和加拿大都主教。这是俄罗斯东正教会认可的地方东正教会首脑名录,它有别于君士坦丁堡牧首区认可的名录。
 
在俄罗斯东正教会的所有主教中间,牧首享有首要地位,并对地方宗教大会和全体主教大会负责。在俄罗斯东正教会的所有教堂的礼拜仪式上,都要念诵牧首的名字(4 :2—3)。牧首有权代表俄罗斯东正教会与国家权力机关联系,与基督教其他派别和其他宗教组织联系。他有权任命教区主教、教会各分支机构的领导人、助理教务主教(副主教)、以及宗教院校校长等重要岗位的负责人。
 
莫斯科和全罗斯牧首是莫斯科主教区的执行主教,莫斯科主教区由莫斯科市和莫斯科州构成。实际上,他对莫斯科主教区的管理主要通过自己的助理主教来实现。此外,他还是著名的圣三一谢尔基大修道院的院长,以及一系列有历史意义的修道院院长,管理所有的教会直属修道院。
 
如果由于牧首死亡,或者他自己选择退休,或者是遭到教会法庭审判等原因导致牧首职位空缺,至圣主教公会应该组织选举新牧首。牧首的候选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受过高等教育,有良好的声誉,在主教、神职人员和教民中间享有很高的威信和信任,在“在教外有好名声”,D且年龄不低于40 岁(4 :17)。牧首是至圣主教公会的主席。
 
至圣主教公会(Священный синод)是俄罗斯东正教会在全体主教大会之间的教会管理机构。至圣主教公会的主席是牧首(牧首代理),七个(根据2013 年的章程是九个)常任成员和五个临时成员(教区主教)。最重要的几个都教区(比如基辅和全乌克兰都主教区,圣彼得堡和拉多加都主教区等)的主教(通常都是都主教)以及俄罗斯教会外事局局长、莫斯科牧首区公署办公厅主任等,根据职位而成为至圣主教公会的常任成员(5 :3—4)。至圣主教公会的会期分为两个:夏季(三至八月)和冬季(九至次年二月)。临时成员是为了出席一个会期(即半年)的会议临时召来的。所有主教区分为五组,每组召一个,按照祝圣主教的时间早晚顺序轮换(其程序比较复杂)。但是,主教任职剩余期限不足2 年者不能成为临时成员(5 :5—6)。通常情况下,至圣主教公会的会议都是不公开的,会务秘书是莫斯科牧首区公署办公厅主任,负责准备会议所需要的材料,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的各项议程和问题由参会者一致同意或多数票表决来解决。等票的情况下,主席的票有决定意义(5 :16—17),参会者不能不投票或投弃权票。至圣主教公会所有会议纪要和决定以,首先由主席签字,然后所有出席会议的成员都要签字,即使不同意所通过的决议,也要签字。决议在签字后生效,此后不得重新审查,除非有新的材料足以改变问题的实质(5 :22— 23)。
 
如果牧首认为至圣主教公会通过的决定不能给教会带来好处,那么他可以提出异议,但应该在当次会议上提出,并在7 日内以书面形式表述出来,然后提交给至圣主教公会重新审查。如果牧首对审查结果依然不能认同,那么,这个决定将不再讨论,而是要提交给全体主教大会审查。如果这个决议所涉及的问题是非常迫切的,不能耽搁的,那么牧首有权自己酌情处理(5 :20)。这一条表明了牧首在至圣主教公会里的特殊地位。主教区的主教的选举、任命由至圣主教公会来决定。在特殊情况下,至圣主教公会可以更换主教。至圣主教公会对所有主教及其管理的主教区有监督的责任。此外,至圣主教公会对公会下属各类机构实行监督管理,任命各分支机构的领导及其副手,任命神学院和神品学校的校长,修道院院长和副院长(5 :26— 27)。
 
至圣主教公会的主要职责还包括:解释东正教的信仰,监督和维护基督教道德和虔敬的规范不受损害;维护俄罗斯东正教会内部的统一;维持与其他独立东正教会之间的统一;组织教会内部和外部的活动,解决具有全教会意义的问题;协调礼拜仪式问题;颁布涉及到神职人员、修道人员和教会职员的各类规范性的决议;对教会之间、基督教各教派之间和各类宗教之间的关系中重大事件作出评价;表达对社会问题的教牧关切;以教会名义向俄罗斯东正教会全体教民发布信函;处理教会与国家的关系;审查全家会法庭的决定,等等(5 :25)。作为教会的执行机关,至圣主教公会通过自己下设的各类委员会和工作小组来实现自己的工作。这些分支机构涉及到的问题包括:讨论和解决重要的神学问题;圣经翻译和出版;礼拜用书及其修改、编辑和出版;封圣;审定和出版神学院使用的教科书、参考书、神学文献、期刊等;提供神职人员神学、灵性和道德方面的水平;协调宗教院校的各类活动;教义的宣传与推广;宗教教育和启蒙;修道院方面的事务;慈善事业;教会建筑、圣像绘画、圣歌以及各类艺术品的保护问题;保护俄罗斯东正教会的各类重要物品和古代遗物;制造教堂器具、蜡烛、服饰,以及教堂里的其他必须品的维护和生产;教会经济问题,等等(5 :28)。
 
这里有必要指出,在十月革命前,自彼得大帝时代起,俄罗斯东正教会管理机构中有个类似于至圣主教公会的机构,名称也差不多,俄文是Святейший Синод,也可以翻译为至圣公会。但是,十月革命前的至圣公会成员不但有主教,而且还有神父(司祭),甚至平信徒,比如至圣公会的总监就是位没有神职的平信徒,实际上是沙皇的代理人。至圣公会的决议最终要由沙皇认可。但是,现代至圣主教公会的成员都是主教,没有神父(司祭),更没有平信徒。所以,我们在翻译这个机构时,增加里字面上没有的“主教”二字,以区别于十月革命前的至圣公会。
 
俄罗斯东正教会的另外一个名称是莫斯科牧首区(Московский Патриархат,1.2)。莫斯科牧首区公署(Московская патриархия)是俄罗斯东正教会管理体制中的重要机关,它联合至圣主教公会下属的、直接由牧首领导的各类机构,它自身也由牧首领导。至圣主教公会下属的机构,简称公会机构(Синодальное учреждение)是俄罗斯东正教会的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管理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全教会事务。莫斯科牧首区公署和公会机构均为俄罗斯东正教会的执行权力机关,在自己活动领域和权限范围内,它们有权代表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公会机构的建立或取缔由全体主教大会或至圣主教公会来决定。各公会机构的领导人均由至圣主教公会任命。莫斯科牧首区公署有自己的办公厅,该办公厅的地位相当于一个公会机构。办公厅主任是至圣主教公会常任成员。俄罗斯东正教会有如下机构:教会对外联络部、出版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义推广和宗教教育部、慈善事业和社会服务部、传教部、与军事力量和护法机构协调部、青年事务部(6 :7)。还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新的公会机构。
 
在公会下属的各机构中间,最重要的是教会对外联络部。它不但全权负责教会与国外的各种联系,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内教会事务的进程。因此,该部部长是个非常重要的职位。现任教会对外联络部部长是伊拉里昂都主教(Алфеев),他是个著名学者和音乐家。他的前任是现任牧首基里尔(任对外联络部部长近20 年)。在俄罗斯东正教会下属的自我管理的教会、督主教区和主教区都建立了与公会机构相应的部门。各个公会机构负责协调与下级相应机构的关系。此外,公会机构有权直接与执行主教联系,向他们发布规范性文件,征求必要的信息。
 
教会法庭(Церковный суд)根据教会诉讼程序实现自己的审判权。任何其他教会机构和个人都不具有教会法庭的功能。俄罗斯教会审判体制的基础是教会的教规、教会章程和关于教会法庭的章程。执行主教、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有权对信徒和神职人员进行合乎教规的惩罚措施,比如终生禁止神职服务、取消神职、革除教籍等,但是,前提是必须经过教会法庭的裁决。教会法庭的裁决对教会所有信徒都是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无论是平信徒,还是神职人员。
 
俄罗斯东正教会的法庭分三个级别:主教区法庭,其权限局限于自己的主教区;全教会法庭,其权限在整个俄罗斯东正教会范围内;最高法庭是全体主教大会的法庭,其权限也是整个东正教会(7 :4)。所有层次法庭的案件审理都是不公开的。主教区法庭是初级法庭,法官是由执行主教任命并授权实行审判,而且法官必须是司祭。主教区会议根据执行主教的提议,选出不少于两位法官。主教区法庭庭长可以由助理主教担任(如果执行主教有自己的助理主教的话),或者由司祭担任,任期为3 年。所有法官必须是司祭。A庭长必须出席法庭会议,此外至少还要有两位法官出席(7 :14)。法庭的裁决经执行主教认可后生效。如果执行主教不认可法庭对案件的裁决,那么他有权自行其是。但是,该案件需提交给全教会法庭审理。全教会法庭将作出终审判决。
 
全教会法庭是第二级法庭,由1 名庭长和不少于4 名法官组成。所有法庭成员必须有主教头衔,都由全体主教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4 年。全教会法庭的裁决经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确认后生效。如果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不认可全教会法庭的裁决,那么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的决定生效,同时,案件需移交给全体主教大会法庭审理。全教会法庭对主教区法庭的案件审理有监督权。主教区法庭的费用来自主教区的财政预算,全教会法庭的费用来自全教会的财政预算。
 
全体主教大会法庭是最高级别的教会法庭,诉讼程序由全体主教大会根据教会法庭条例来实施。因此,每位主教都是当然的法官。在整个俄罗斯教会管理体制中,教会权力大致也分为三个部分:立法机构、执法机构和审判机构。地方宗教大会是立法机构,莫斯科牧首区公署及其下属的各分支机构为执行机构,教会法庭为审判机构。不过,不能完全按照世俗政权管理体制来理解教会管理体制。比如,全体主教大会的地位就比较特殊,其成员都是主教,在很多方面,其权威不亚于地方宗教大会,而且地方宗教大会的很多权力转移到全体主教大会,如最高审判权。此外,牧首和至圣主教公会在教会管理、决策方面的权力是非常大的。无论如何,当代俄罗斯东正教会最高管理机构依然处在形成的过程中。教会在世俗社会里存在,世俗社会管理体制也在影响着这个过程。这一点从不断修改的教会章程里可以看到。比如,在教会管理体制方面,2013 年的教会章程就增加了最高教会委员会和宗教大会之间(这里的宗教大会包括地方宗教大会和全体主教大会)的议事厅。前者的主要任务是为宗教大会做准备,后者主要任务是加强教会最高管理机构的执行能力。
 
转自知网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RELI201702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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