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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改革与明清之际基督教在中国
发布时间: 2017/12/29日    【字体:
作者:韩思艺
关键词:  宗教改革 明清之际 基督教  
 
 
谈及“宗教改革”,人们一般认为是马丁·路德为反对罗马教廷兜售“赎罪券”而引发的一场围绕欧洲教会的道德、神学和体制展开的宗教改革运动。事实上,宗教改革不仅包括德国宗教改革、瑞士宗教改革、英国宗教改革、再洗礼派的宗教改革,还包括天主教改革。其中,“天主教改革”是天主教为了回应新教改革所进行的一场革新运动,它推动了天主教向海外的宣教。明末清初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就是这场天主教宗教改革的一个结果。
 
自1583年利玛窦入华传教开始,基督教在中国200多年的传播,引发了中西宗教文化深层次的交流、融合与创新。以往的一些学者在谈论这段历史时,往往把利玛窦等传教士的传教活动,理解为一种“适应”的活动。事实上,利氏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技巧、神奇的记法、交友等手段,无不受其推动中国福音化事业之主体思想的支配,一切都是推行和维护其宗教信仰的“借口”。利氏从未真心实意地落实过真正的“适应”政策,而仅仅是一种“创始”。利玛窦在其《天主实义》中引用儒家经典来说明天主教所信仰的天主就是儒家所敬奉的上帝;根据儒家的理论,推论出上帝赏善罚恶的结果就是天主教信仰中的天堂地狱;并且用天主创造人类,赋予始祖“原善”的教义来会通(理解)儒家的性善论;最后,将天主教的信仰实践和改恶迁善的神修(灵修)实践,与儒家的事天畏天的圣学和修养工夫结合起来。此外,利玛窦还将“敬孔”和“祭祖”解释为非宗教的礼仪而加以接纳,使得当时的儒家天主教徒没有因为信仰天主教而背弃儒家传统信仰和伦理道德的顾虑。利玛窦的这些传教政策得到了大多数耶稣会传教士的支持,在传教中也获得成功,甚至得到了中国官方的认可,被康熙称为“利玛窦规矩”。在利玛窦等传教士的努力下,许多儒家学者对天主教产生了兴趣,也有不少儒家学者皈依了天主教,比较著名的有徐光启、李之藻、杨廷筠等。笔者认为,明清之际的所谓“儒家天主教徒”的特征有三:其一,认信耶稣基督,并受洗加入天主教;其二,仍然以儒家学者的身份参加社会生活,没有背离儒家传统;其三,相信儒家的上帝与天主教的天主在信仰上一致,从各自的领域吸收传教士带来的天主教信仰、神哲学思想、伦理学、灵修学、科学技术文化,丰富和发展中国的本土文化。实际上,明末清初基督教中国化的核心是基督教信仰,其方式是基督教信仰寻求中国文化的理解,并透过基督教文化传统来理解中国文化。
 
在这一过程中,也引发了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冲突。发生于1630年代到1740年代的礼仪之争,其核心内容包括:是否允许中国天主教徒参加敬孔祭祖仪式;是否可以用中国典籍中的“天”、“上帝”称呼天主教的天主。礼仪之争的全称应是“中国礼仪与译名之争”。利玛窦去世后,耶稣会内部曾就“中国礼仪与译名”问题进行过辩论。方济各会和多明我会等修会到达中国之后,礼仪之争由耶稣会内部扩展到了修会之间。1681年,巴黎外方传教会的传教士阎当来华后,在其教区内颁布以下禁令:只能以“天主”称唯一的神,中文里的“天”和“上帝”一律不得使用;一律取消“敬天”匾额;传教士不得允许中国基督教徒参加敬孔祭祖仪式。1704年11月20日,教宗克莱孟十一世签署了一项支持阎当谴责中国礼仪的谕令,并派遣铎罗、嘉乐主教为特使赴中国颁布此项谕令。针对教宗的谕令,康熙下旨:“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之后,雍正、乾隆时期,严行禁教,传教士虽在宫中受到很高礼遇,但仍不能在华传教。嘉庆、道光两朝继续执行禁教政策,天主教在中国只能采取地下发展的形式。直到200多年以后,这场礼仪之争才得到最终的解决。1932年,日本耶稣会所办的上智大学部分师生拒绝参拜靖国神社,引起了当时日本军部的强烈反弹,导致教会与政府之间的紧张。当时的广岛主教为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寻找到1258年教廷曾颁发一件通谕,允许教徒参加非基督教的仪式。依据此权威性通谕,在几经讨论之后,罗马教廷发布通告,允许日本教徒在神社中低头行礼。这一事件触类旁通地影响到了中国礼仪之争的解决。九一八事变后,伪满州国推行尊孔的文化政策,当地的天主教徒被要求在孔庙中行敬孔礼仪。吉林主教高德惠致书伪满州国政府,询问敬孔礼仪有无宗教意义。政府的回答是,敬孔礼仪只是把对孔子的尊敬外显于形,并无任何宗教性质。高德惠因此召集主教会议,将讨论后的统一意见致书罗马传信部,建议容忍中国礼仪。1939年12月8日传信部公布了由教宗庇护十二世签署的通谕,撤消了对中国教徒祭祖祭孔习俗的禁令,结束了长达300年的中国礼仪之争。
 
回顾明末清初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及与之相伴的礼仪之争,其基本精神和所存在问题与欧洲的宗教改革一脉相承。明末清初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不仅是天主教宗教改革的一个副产品,也是整个宗教改革运动的延续。利玛窦用“上帝”翻译基督教的神名,与早期教父游斯丁用罗马人的至高神“陡斯”(Deus)翻译基督教的神名并无二致。《天主实义》中说“吾国天主,即华言上帝”,与保罗在雅典面对哲学家们的演讲,以及早期教父克莱门特的《劝勉希腊人》的内在精神也是相同的。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与宗教改革后许多宗派兴起一样,都是基督教本土化发展的结果。儒家天主教徒对传教士们所撰写的灵修作品的钟爱,不仅源于儒家深厚的伦理道德传统,也是其虔诚信仰追求。礼仪之争的发生和最终解决,既是欧洲宗教改革时期礼仪改革的延续,也与其时欧洲政教关系的博弈颇为相似。因此,明末清初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是中国教会史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整个宗教改革历史中不可或缺的中国部分。500年后的今天,我们不仅应看到宗教改革给这个世界带来的变化,也应总结明末清初的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
 
转自中国文物网
http://www.wenwuchina.com/article/201733/293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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