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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莫误解中国宗教(二)
发布时间: 2018/1/18日    【字体:
作者:徐玉成
关键词:  宗教 马克思主义  
 
 
三、我国第二次因宗教价值观总体错位判断,导致对中国宗教产生的重大偏见和误解,发生在1950年至1979年三十期间。
 
全国解放后,我国全盘照搬苏联的政治、经济、文化模式,受马克思“宗教鸦片论”、列宁“鸦片基石论”和“对宗教斗争论的”影响,在推行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同时,开始了苏联式的反宗教无神论宣传工作。从当时中央发布的对宗教工作文件中可以得到印证。
 
1、1950年6月10日文件:“宗教对少数民族束缚毒害很大,相当的阻碍其政冶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发展”。【11】
 
2、1950年7月23日文件:“马克思主义者是彻底的无神论者,认为宗教有害于人民的觉悟。”【12】
 
3、1953年12月文件:“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必须限制其发展,着重在限制其向青年群众中发展”。【13】
 
4、1955年5月文件:“党从来认为宗教是损害群众觉悟的毒物,并积极促进群众逐步摆脱宗教的羁绊。”【14】
 
5、1958年5月12日文件:“在历史上总的来说,宗教主要是为剥削阶级服务,作为反动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一种工具。”“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我们要积极而坚定地同宗教作斗争。”【15】
 
6、1958年5月12日文件:“在阶级社会,只要这个宗教能在人民群众中发生作用,反动统治阶级就会拿它来作为欺骗麻醉人民的工具,经过反动统治阶级的加工以后,方才成为系统的宗教。这是宗教的本质问题。因此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是普遍的真理,不容怀疑,否则就会犯修正主义的错误。”【16】
 
7、1958年12月7日文件:“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不断胜利,宗教同社会主义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了。宗教的束缚特别是宗教的特权压迫和经济剥削,对于民族的发展成为严重的障碍。”【17】
 
8、1975年1月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28条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18】
 
9、1978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19】
 
1978年10月9日文件:“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我们要积极而坚定地同宗教作斗争。【20】
 
10、1978年10月21日文件:“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我们要积极而坚定地同宗教作斗争,使群众从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促进宗教逐步削弱直到消亡。”【21】
 
11、1980年12月8日文件:“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这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全部世界观的基石。我们同宗教作斗争,帮助人民群众从宗教迷雾中解放出来,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起码原则。”【22】
 
在“宗教鸦片论”的主导下,除了通过宗教主管部门不断关闭、合并寺观教堂,动员转业宗教教职人员还俗等外,在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全面反宗教无神论行动,当时出版的许多报刊书籍都打上批判宗教反对宗教和污名化宗教的印记。
 
例如,“文革”前和“文革”中出版的对中国青少年影响很大的《中国通史》(范文澜主编),本来属于知识性和学术性历史资料,具有中立性和史实性特点,但是其中许多内容,完全超出了中国传统史学对中国儒家和佛教、道教的评价,就是受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主流意识形态影响,把反宗教意识形态贯穿全书终始作为撰写者的政治任务,从而改变了传统撰写中国历史知识的一个突出的例子,最具有代表性:
 

1、“抵抗宗教毒的力量,主要来自儒家学说,固然它本身也含有封建礼教的毒汁,两毒比较,宗教毒当然更重。”【23】

 

2、“宗教是剥削阶级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现存的或已毁的一切庄严精美的宗教物品,里面都装满着当时劳动人民的血和汗。”“宗教成为社会进化的巨大障碍,主要责任是在利用它宣扬它的统治阶级方面。”“佛教可以欺骗广大劳苦民众,少数统治者自然乐于利”。“佛教能麻痹劳苦群众的斗争性,因之从石勒石虎开始,统治者利用儒学以外,更着重地利用佛教。”【24】

 
3、“剔除它们的宗教毒素,采取它们在艺术上的成就,无疑是古代文化的一种珍贵遗产,有助于今天人民艺术的发展。”“佛教和其他宗教一样,为要取信于愚昧的人,总少不了使用各式各样的欺骗手段。”【25】
 
4、宗教是剥削阶级的骗术,麻痹人民的毒品,严格说来,它本身并不能算作文化,而只能算作愚想妄说。但是宗教要起到害人的作用,就必须同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社会条件相结合,构成传教的工具。因此,宗教的传播又往往同时伴随着文化的流通。”“所有宗教包括佛教在内,全是卖空买空的投机商,从投机商求大利,只能得到受骗的后果。”【26】
 
这些内容显然不是中国历史上思想界和历史学界对待中国宗教的传统观点,都是泊来的苏联反宗教无神论意识形态,是作者在撰写《中国通史》过程中根据中央文件和当时反宗教宣传的主流意识形态强行加进去的,从内容的联关性来看,都有强行生硬粘贴的痕迹。
 
另外,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有关宗教研究文章中,也可以看到反宗教宣传的热度、深度和广度:
 
1、《新建设》1963年第7期《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的几个问题》文章,对宗教有下面描述
 
(1)“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极其通俗、生动而又深刻地一语道破了宗教的反动本质。列宁曾把这句话提到这样的原则高度,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27】。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的核心”。
 
(2)“宗教的本质是反动的,这是指宗教这一意识形态对人们具有欺骗、麻醉的作用,它妨碍人们正确地认识自然和社会,妨碍人们正确地进行改造自然的改造社会的斗争,从而阻碍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我们认为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深含义”。
 
(3)“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宗教具有‘鸦片烟’的本质的这个基本原理,是普遍适用于各个时期各种宗教的”。
 
(4)“在人们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宗教就根本不能像科学那样以关于客观世界的真实知识武装人们,而是欺骗、麻醉人们,使人们沉溺于宗教的幻想之中,把一切寄托于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从而把人们引入歧途”。
 
(5)“古今中外所有的宗教,如果它们真是宗教的话,无不具有这种欺骗、麻醉的性质”。“宗教在其最初产生的时候(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一定阶级段),便具有欺骗、麻醉的性质,对人们认识自然和从事改造自然的斗争发生了有害影响”。
 
(6)“宗教在原始社会里同样具有‘鸦片烟’的作用”。“在阶级社会里,宗教被赋予了阶级的内容。它本来具有的欺骗、麻醉的性质”。
 
(7)“在阶级社会里,宗教以上帝或神的各义为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统治作辩护,它把剥削阶级的专横统治和劳动人民受压迫、受剥削的境遇说成上帝或神的意志、个人命运的安排、或者因果报应,它以神的惩罚、‘阴间’、‘地狱’的苦刑从精神上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以虚幻的‘天堂’的幸福把劳动人民从现实斗争中吸引开来”。
 
(8)“这正如列宁所说:‘所有一切压迫阶级,为了维持自已的统治,都需要有两种社会职能:一种是刽子手的职能,另一种是牧师的职能。刽子手镇压被压迫者的反抗和暴动。牧师安慰被压迫者,给他们描绘一幅在保存阶级统治的条件下减少痛苦和牺牲的远景(这些话说起来就特别容易,因为不用担保实现这种远景……),从而使他们忍受这种统治,使他们放弃革命行动,冲淡他们的革命热情,破坏他们的革命决心。’”【28】
 
(9)“宗教得到剥削阶级的大力扶植,成为剥削阶级用来麻醉劳动人民、巩固剥削阶级的统治和维护剥削制度的重要的精神武器”。
 
(10)“宗教无论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或是在阶级社会,都具有‘鸦片烟’的性质”。
 
(11)“任何时期的任何宗教都具有‘鸦片烟’的本质,对人们起欺骗、麻醉的作用。”
 
(12) “几乎在每一宗教的教义中,人们都不难找到许多诸如平等、博爱、自由、幸福、光明等等之类的诱人的词句。然而,这些词句决不能改变宗教的‘鸦片烟’的本质,并不能证明宗教具有什么积极因素。恰恰相反,这些诱人的词句好比是裹在毒药外面的糖衣一样,使宗教具有更大的麻醉性和欺骗性,从而更便于剥削阶级利用它来毒害人民群众。”
 
(13)“在阶级社会里,宗教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29】
 
2、《文汇报》1964年4月21日《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文章,对宗教有下列描述
 
(1)“宗教早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便已产生。从那时起,它一直在精神上毒害着千百万劳动人民。在阶级社会里,它一直是剥削阶级麻醉、欺骗被剥削阶级的工具。”
 
(2)“一切反动阶级,当他们居于统治地位的时候,总是要竭力扶植和发展宗教,利用宗教麻痹劳动人民的斗志,从精神上解除劳动人民的武装,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在我国的几个主要宗教中,特别是在伊斯兰教和喇嘛教中,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极其野蛮、极其残酷的封建压迫和封建剥削制度。”
 
(3)“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宗教妨碍人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妨碍人们进行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从而阻碍社会的发展。”【30】
以上这两篇文章中,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对宗教的负面和贬低用语如此之多、之繁,是中国五十年代以前的文章中和民主革命时期共产党的文献中绝无仅有的。 
当时,这些文章对国人的影响是十分深广的。一是这些反宗教理论思想和观点的文章,通过全国其他报刊相继转载,在全国各报纸刊物上连篇累牍地出现,形成舆论轰炸之势,影响可谓广矣;二是政府模仿苏联编印出版的众多反宗教的小册子,数量众多,发行面更加广泛;三是随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在广大群众中的宣传和普及,这种反宗教思想经过马列主义理论包装,乘坐马列主义宣传的便车,随之也广泛传播开来,影响可谓深矣;四是中国人对1940年发生的鸦片战争不但记忆犹新,而且刻骨铭心,对鸦片更有一番丧权辱国的仇恨心理,而恰恰把马克思说的“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论断广为宣传,有的文章直接写成“宗教是毒害人民的鸦片烟”,更增加了人们在政治上对宗教的毒品性质的恶感,所以,当时一提到宗教,人们思想上自然而然的出现毒品、麻醉、侵略、欺骗等等丑陋的概念。
 
因此,有了这个理论主导,有了这一舆论基础和意识形态氛围,那么,在“文革”前或者“文革”中,政府和人民群众无论对宗教采取任何批判、打压、驱赶、消灭手段,都是不足为奇了。所以,从1966年到1978年,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宗教活动长达十二年之久,除宗教界人士外,多数人没有感到不妥。直到现在,许多人仍然没有认识到那十二年停止宗教活动是严重的政策失误或者严重错误。
 
这种对中国宗教整体价值观的错位判断,以及对宗教社会作用的恶性认识,不是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也不是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的斗争传统,而是全国解放后全盘照抄照搬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之后的结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中发【1982】19号文件,对这段不寻常的历史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深刻总结,文件指出:“建国以来,我们党对宗教工作经历了一段曲折的道路”。“自一九五七年以后,我们在对宗教的工作中的“左”的错误逐渐滋长,六十年代中期更进一步地发展起来。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别有用心地利用这种‘左’的错误,肆意践踏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宗教问题的科学理论,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党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根本取消了党对宗教的工作。他们强行禁止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生活,把宗教界爱国人士及一般信教群众当作‘专政对象’,在宗教界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他们还把某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也视为宗教迷信,强行禁止,个别地方甚至镇压信教群众,破坏民族团结,他们在宗教问题上使用暴力,结果却使宗教活动在秘密和分散的状态下得到某些发展,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则利用这种条件,在宗教活动掩盖下大搞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破坏活动。”【31】
 
正如上述文件总结的那样,这次声势浩大,时间持久的反宗教无神论宣传,对中国宗教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这次对宗教采取的重大错误政策,原因仍然是对中国宗教的重大偏见和误解。其根源是教条主义照搬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模式的结果,是严重脱离中国宗教实际的,由于这次的偏见和误解是在执政党内产生的,经过多次政治运动,特别经过58年“大跃进”和1966年开始至1976年结束的“文革”运动的长期摧残,使中国宗教经受了严峻考验。
 
为什么说这也是一次对中国宗教整体价值观错误判断而造成对中国宗教的重大偏见和误解呢?
 
如前文所述,因为苏联的这些反宗教的无神论宣传理论政策,是苏联对待本国宗教的。而中国的宗教与苏联的宗教存在重大差别。特别是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宗教界没有像苏联宗教那样成为中国革命的阻力和障碍,更不是中国革命的反对力量,不但其消极因素非常非常有限,而且许多宗教和教派都对中国革命作出了许多贡献。许多宗教人士积极参加了抗日救亡、反蒋反独裁统治的斗争。
 
有中央主要领导论述为证:
 
1、周恩来在1950年5月对基督教四次谈话中说:“应该指出,自五四运动以来,基督教里面有进步分子,在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他们是同情中国革命的。比如大革命时期,基督教青年会以及其他宗教团体中的进步民主人士,曾掩护过一些从事职工运动的革命分子和共产党员。在抗日战争时期,基督教青年会等宗教团体也起了很好的作用。在解放战争时期,也有很多基督教进步人士同情并参加了反蒋、反美斗争,反对独裁,反对内战,因而受到国民党反动政权的迫害。解放战争获得基本胜利以后,在北京召开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宗教界的进步民主人士也有代表出席。”【32】
 
同时,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也都参加了抗日和反蒋的革命斗争。例如上海佛教界在松沪抗战中组成战地救护队救治伤员,以赵朴初为首的佛教人士收容了50万难民和儿童。许多年轻难民经过文化技术培养,被送到新四军成为对敌斗争的新生力量。伊斯兰教组成的回民支队等抗日武装,打击日本侵略者,立下了许多功勋。所以,1949年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有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代表人士出席 ,宗教界也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盛大活动。
 
2、关于对宗教界被帝国主义利用的估计方面,周恩来说:“我再重复一次,帝国主义利用宗教团体的问题,我们要做这样的解释:分清主观与客观,客观上是存在了的;分清少数与多数,事实上反动分子是极少数。”【33】
 
3、《毛泽东选集》四卷中有91万字,都是反映民主革命时期对敌斗争的历史文献,在所有的文献中没有提出对宗教的批评和宗教危害革命的文字,文献中凡有出现宗教的内容,都是从保障人民宗教自由的角度来论述的。例如:
 
(1)“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了一定时期农民会用他们自己的双手丢开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丢菩萨。共产党对于这些东西的宣传政策应当是:‘引而不发,跃如也’。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烈女祠、节孝碑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34】
 
(2)“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35】
 
(3)“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36】
 
(4)“知识分子、工商业家、宗教家、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必须在反帝反封建的基础上将他们团结起来,并加以教育。”【37】
 
(5)“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和歧视。”【38】
 
3、全国解放以后,毛泽东对宗教的言论仍然是十分宽容的,例如:
 
(1)“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和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39】
 
(2)“宗教信仰也全照老样子,以前信什么,照样信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以是先信后不信,也可以是先不信后信。”“人们的宗教感情是不能伤害的,稍微伤害一点也不好。除非他自己不信教,别人强迫他不信教是很危险的。这件事不可随便对待。就是到了共产主义也还会有信仰宗教的。”【40】
 
(3)“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是代表印度受压迫的人讲话的。他主张普度众生,为了免除众生的痛苦,他不当王子,创立了佛教。因此,你们信佛教的人和我们共产党人合作,在为众生(即人民群众)解除受压迫的痛苦这一点上是有共同之处的。当然有许多不同之点。”【41】
 
(4)“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而且非常有害的。”【42】
 
(5)“我们在人民内部,是允许舆论不一律的,这就是批评的自由,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的自由,宣传有神论和宣传无神论(即唯物论)的自由。”【43】
 
(6)“群众觉悟是逐渐提高的,要群众丢掉宗教需要很长过程,信教不等于不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44】
 
因此,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宗教界是中国共产党的得力助手和同盟军,不是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异己力量,更不是反对派。这是不争的事实。从五十年代初期刚刚执政就开始采取打击宗教的作法,是师出无名,于理不通,是违背政治逻辑的作法,不但脱离了中国宗教的实际,而且直接背离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对宗教宽松宽容的宗教政策,在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模式影响下,犯了教条主义错误而铸成的大错。
 
错误的根源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一是国情错位。中国国情与苏联国情不同,中国革命道路与苏联革命道路不同,中国革命胜利条件的基础与苏联革命胜利条件与基础不同。在对待宗教问题上把中国国情与苏联国情完全等同起来,是严重的国情错位。
 
二是教情错位。中国的宗教与苏联宗教不同:1.信教人数不同,苏联初期信教人数占总人口的90%以上,中国信教人员不到总人口的20%;2.宗教的社会地位不同,苏联革命前东正是国教,中国历史上各种宗教都是从属于世俗政权的;3.宗教与革命政党的关系不同,苏联宗教曾经与苏联共产党对立为敌,中国宗教长期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的同盟军和助手。
 
三是理论错位。苏联的反宗教无神论宣传理论是针对它本国宗教实际的,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况且苏联的反宗教理论,即使针对本国宗教,也是失当的,至少企图消灭宗教的理论和实践是超越苏联历史阶段的;用苏联超越历史阶段的反宗教的错误理论,完全套用在中国宗教身上付诸实践,岂不是床上加床,错上加错,是张冠李戴再加张冠李戴式的理论错位,必然会酿成大错。
 
四是判断错位。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理论中说,马克思主义的宗教“鸦片论”、宗教“欺骗论”、宗教“麻醉论”是一切宗教的本质特征,对任何国家、任何地区、任何历史阶段的宗教都是适用的。这完全是静止的形而上学的唯心史观。世界上的宗教因为国家、民族、地理环境、文化传统、法律制度、历史习惯不同而存在千差万别,存在着政教合一、政教分离、政教对立、政教合作等各种形式,各国、各地区、各教派的宗教,存在千姿百态的重大不同。所以,不加分析地把中国宗教等同于欧洲宗教和俄罗斯、苏联宗教,是彻底教条主义的判断错位和判断失误。
 
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开了中国宗教的实际,照抄照搬苏联反宗教模式,必然会犯严重的教条主义错误。因此,在当前形势下,针对中国宗教的具体实际,制定一套完全符合中国宗教实际的宗教政策,彻底摒弃苏联反宗教无神论宣传对中国宗教政策的影响,创立适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完全中国化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并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符合中国国情和教情的切实可行的宗教法律,是中国宗教工作领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
 
注释:
【11】《转发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乌兰夫刘格平对新疆分局关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意见》。(1950年6月10日)。
【12】1950年7月23日,《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
【13】1953年12月:《陆定一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总结》。
【14】《汪锋同志关于汉民族地区佛教工作的报告》,(1955年5月)。
【15】【16】《中央统战部张执一副部长在宗教工作专业会议上的讲话(根据记录整理)》(1958年5月12日)。
【17】《中央批转民委党组关于当前伊斯兰教喇嘛教工作问题的报告》,1958年12月7日
【18】【19】百度百科(搜索日期2018-01-14)
【20】中央统战部《关于当前宗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两个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1978年10月9日。
【21】中共中央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当前宗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两个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978年10月21日。
【22】《关于当前宗教工作向中央书记处的汇报提纲》1980年12月8日。
【23】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第一编第九节:孔子及其所创儒家学说。
【24】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 第二编 第十节 经学、哲学、科学、宗教。
【25】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第二编第十一节《史学、文学、艺术》。
【26】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第四编 第八节:唐代长安——各国文化交流的中。
【27】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421页。
【28】《列宁全集》第21卷,第208页。
【29】游骧刘俊望:《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的几个问题》,载《新建设》1963年第7期。
【30】游骧刘俊望:《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文汇报》1964年4月21日。
【31】《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第一版,第57—58页。
【32】《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卷,第220—227页。
【33】《宗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10月第一版,第467页。
【34】(《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6页。
【35】【36】【37】《《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00页。
【38】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93页。
【39】《人民日报》1952年11月22日。
【40】《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第1092页。
【41】《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第1094页。
【42】《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8页。
【43】《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57页。
【44】毛泽东:1964年5月25日接见外宾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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