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宗教信仰上升为一种人权而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宗教自由权是我国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国际人权公约所认定的基本人权之一。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意识形态的矛盾,加之公民的权利意识不强,学界对于宗教信仰自由的研究不够深入以及在我国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经常被“冷落”的原因,宗教自由权的宪法性保障并没有得到有效地实践。
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四个章节:
第一章节,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概说。在本章节,通过研究国内、国际学术界对于宗教信仰自由的学术研究成果,并且结合相关立法实践,提炼出宗教信仰自由实质上包含两个方面的的内容,即信仰的自由和活动的自由,并据此提出了宗教自由权的概念。结合宗教学领域当今流行的宗教市场理论,揭示出宗教自由权背后隐藏的“秘密”—宗教平等权。进一步指出,平等权的主体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个人,平等权除了其自身独立的作为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之外,还内在的包含在宗教自由权之中。
第二章节,违宪审查制度概说。在本章节,首先对违宪审查的制度含义与制度模式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与宪法监督进行明确的区分,肯定了违宪审查制度对于宪法实施的积极意义,并且着重分析了违宪审查制度对于保障宪法上的宗教自由权两者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节,国外违宪审查制度下的宗教自由权保护。在本章节,全面考察了两大法系涉及宗教自由权的著名的宪法诉讼案件。通过还原美、德两国相关案件原委,剖析了法院在审理宗教自由权案件时的相关因素考量,并且列明了对于宗教自由权与一般法律义务产生冲突时他国所做的积极地司法探索,以期探明宗教自由权保护与违宪审查制度的关系脉络。
第四章节,对宗教自由权保障之实施违宪审查的基本原则。在本章节,着重分析了在审理宗教自由权案件时的两大基本原则:比例原则和政教分离原则。对两大原则的起源、内容和审查标准进行了探讨。特别是在审查标准方面,通过分析西方司法实践,总结了比较有操作性和代表性的具体方案。
违宪审查视角下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研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