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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势力下的特殊宗教空间:明代山西王府香火院中的利益互动
发布时间: 2019/3/7日    【字体:
作者:吕双
关键词:  王府香火院 宗室 宗教 地方社会  
 
 
【摘要】宗室是明代地方社会中的特殊阶层,其对地方宗教的参与呈现独特性,突出表现在大量王府香火院的存在。王府的香火院不但有王府的资金支持,还可享有王府庇护,免受地方军民骚扰,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排外性。除王府势力介入带给寺庙的改变,王府对香火院的选择亦有着利益考量,这一点在其与远距离香火院的维系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地方文献透露出这些香火院同王府间应有利益互动,寺产、寺庙网络、参与人群都是王府考虑的因素。这些香火院的存在是王府势力超越朝廷藩禁限制的有力证明,亦是王府在地方社会扩展势力范围的表现。
 
明初分封制度的施行为明代地方社会增加了一个具有特殊身份的阶层——宗室。虽然永乐后朝廷对地方宗室的政策发生了巨大转变,使宗室的诸多权力受到限制,但宗室仍是地方社会中不容忽视的权力群体,享有诸多特权。尤其由于朝廷对宗室在宗教方面的活动限制较少,使得宗教空间成为其展现权力的场所。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对明代宗室研究成果日丰,但主要集中于制度与文化,疏于关注其在地方社会的表现。这与学界对地方社会的研究多集中在江南和东南沿海地区,而这些地区恰是明代藩王分封的空白地带不无关系。(1)近几年,自王岗对明代宗室的道教参与进行系统梳理后,始有学者对宗室的宗教参与展开讨论。(2)笔者认为,明代地方大量出现的王府香火院,作为王府权力进入地方的直接产物,突出体现了宗室这一特殊群体进入地方社会所引起的利益与权力重新分配的复杂性。王岗等人对此虽有所注意,可惜未给予足够重视。
 
明代在山西分布有三支宗室,分别是封地位于太原府的晋藩、大同府的代藩和潞州的沈藩。这三支宗室均于明初受封,一直持续到明朝终结。(3)长时期的就藩意味着这三支藩府与地方社会有着较深的融合与互动。本文拟以山西为例,借该区域的明代王府香火院呈现宗室参与地方宗教与社会的特色。所谓“香火”应与祭祖相关,宗室的特殊身份使其带有了一定的专属性。因此本文所指香火院的判断依据是,具有一定私人属性的供神或祭祖之所,王府的家佛堂亦在讨论之列。就山西而言,王府香火院或为王府所建,或由地方原有寺庙转变,王府的资金支持是这些寺庙在明代发展的重要依靠,却也令它们具有了一定的排外性。这一现象的出现引出一系列问题:如何理解明代地方王府香火院的大量产生?地方寺庙为何会转变为王府香火院?这些香火院对于地方宗室又有着怎样的意义?
 
一、“专属”祭祀场所:山西王府香火院的扩展与特点
 
根据山西各府、州、县地方志、山志及碑刻资料,山西地区可查王府香火院、家佛堂的情况如下表所列:
 
限于现存资料,上表所列只是王府香火院中很小一部分。可以看到,不仅各藩亲、郡王府,甚至镇国将军府(1)都有香火院存在。显然在地方兴建香火院或直接将地方上的佛寺、庙观转变为王府香火院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对此缺少记录至少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明代对待宗室的态度与政策使得士人甚至历史学家对这一群体往往带有歧视,因而在他们对地方社会的书写中,对于宗室在地方上的活动甚少涉及。(2)二、明末兵燹使许多王府香火院、家佛堂随着王府的摧毁一并被废。三、明代方志对王府活动不便涉及,且对寺庙的记载多只记所处位置。而清代以来方志对寺庙曾归属明代王府的历史亦不着意记录。(1)这都增加了全面统计王府香火院数量的难度。幸而尚有部分寺庙碑刻存留。这些碑刻撰写者不仅是地方精英,且对宗室较为熟悉,他们的记录更能反映宗室在地方的影响力。但不难想象,历经时代变迁,地方碑刻所存有限。纵然上表不能呈现明代王府香火院的完整状况,却仍可透露一些特点,从而体现这一特殊群体参与地方社会宗教活动的独特之处。
 
首先,王府香火院的存在是王府特殊地位的反映,而一些香火院由普通寺庙转变而来更是王府权力的直接表现。为了祈祷方便,大部分香火院应都靠近王府。更有寺庙由于位置临近王府,直接被纳为王府家佛堂,如阳曲县七府营九间桥北的方山府家佛堂,“梵北即方山府,说其近之。住雌僧,亦当为其出入王家便耶”。(2)但也存在一些距离王府较远的寺庙被纳为香火院。忻州宁武县马头山的清居禅寺就于洪武时期成为了晋府香火院。据寺内碑刻载,晋恭王于封国内遣使持符,遍寻名山古刹重兴起建,宁化城南三十五里马头山“东连贺山,西接庐芽,南连汾水,北凭紫塞”,为晋王所看重,于是对禅寺进行扩建,立为香火院。(3)
 
其次,在王府的权势下,这些香火院多少具有了一定的专属性或排外性。王府常通过颁发敕令的方式彰显对寺庙的所有权,以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在晋府的宝林寺、代藩隰川府的万寿宫和沈藩宿迁府的崇岩寺均有相似禁令存留,立碑时间分别为嘉靖三十九年(1560)、正德元年(1506)和正德八年(1513),内容如下:
 
晋府承奉司为禁约事,奉令谕。据东关宝林寺住持法海、智泽等启称,殿阁原系本府官地,古刹禅林,今重修完日,出给晓谕:若有不务生理、游手奸顽之徒,不许在此混乱。如违,许令主持并地方人役即便赴司呈禀,以凭具启拿,送该衙门枷号重治,决不轻贷。须至告示者。(4)
代府隰川王令旨,遣内使赍去禁约一应军民人等:照得高平县董峰乡仙姑万寿宫,系本府香火院。命住持杨得真,在内焚修香火,祝延圣寿,以图补报。访得居民有等无籍之徒,不遵法礼,亦不知是府中香火院,诚恐在内游荡,打搅亵渎神祇。除本府密差人役,时常访察外,令旨到日,敢有似前凶徒军民入宫搅扰者,许守宫住持止实赴府启闻,轻则量情究治,重则送问不恕。故谕。(5)
 
(沈府)宿迁王□□,有潞城县葭芦村崇岩寺僧人续真来启,寺内恐有无知小人打搅,乞旨禁治寺,因准。此您教授即出告示,在于崇岩禅院门守长川张挂,晓谕军民人等:倘有似前作残搅扰的,有本僧指名,拿来依律惩治,决不虚示。敬此敬遵外,今给示,仰本村军民人等及各处游僧,在此似前搅扰者,轻则自行处治,重则具启施行,须至告示者。(6)
 
上述三则禁令主要申明了王府对香火院的所有权;警告和禁止顽劣、无籍之徒入内生事;并赋予寺庙处治生事之徒的权力。就这些令旨而言,虽然其存在正意味着寺庙遭受到地方军民侵扰的问题,但毫无疑问在王府势力的介入下,寺庙在面对这种问题时有了更大的主动权,甚至可直接惩治滋扰者。尽管从令旨并不能看出效果,可透过这样的举动,至少说明在一定时期内,借助王府权威,这些令旨应起到了威慑作用,将一些人排除在了香火院的服务之外,这是明代地方普遍存在的社庙所不具有的。(1)
 
再次,这些香火院也凭借王府得到了经济上的支持,甚至是政治上的保护。五台山的普济禅寺就是靠代王成炼资助才得以修建。“成化初,僧录相与迎(孤月禅师)致五台法席,师之者日益众多,几无所容……弟(武普山李妙能)惟力寡,虽堂莫构,因疏于代王,深允若挈之赢羡。俾即山取材,而僦工焉。”(2)该禅寺建成后,便成为了代府的香火院。(3)另有沈藩沁源府的家佛堂慈惠寺则是在地方官员毁淫祠行动的压力下归入王府。《潞安府志》中有载:
 
明弘治六年知州马暾将毁寺,寺僧为去计,有懒僧笑曰:“勿去,此荣靖家佛堂,与国同休。”众莫知所谓。未几,沁源王奏留为家佛堂,敕赐额普惠,及王薨,谥荣靖,但不悟与国同休之义。至闯将刘芳亮折坏四关,寺亦毁,其言悉验。(4)
 
施珊珊(Sarah Schneewind)指出,明代大多数摧毁淫祠事件发生在中晚期,因为地方官员开始逐渐将这一行为作为提高地方政绩的手段,并在全国范围内兴起,且毁淫祠的运动没有普遍标准,以攻击佛教机构最常见。(5)从慈惠寺的故事来看,官方的压力恰好成为地方“淫祠”转变为王府香火院的推动力。但这牵扯出另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地方禁毁淫祠的运动中,王府又是如何选择为哪些寺庙提供保护呢?
 
笔者认为,就山西而言有三个因素影响着王府的择选:一是宗室本身宗教信仰的需求,包括寺庙的灵验度、僧道的修为都是他们考量的依据。不过同僧道的密切互动却并不意味着寺庙一定会成为王府香火院。如五台山众多受王府资助的寺庙中仅有个别(如普济寺)被纳入王府,其他如般若寺在成化间有立禅和尚因其道行为晋王所闻得以重建;(6)另一座尊胜禅寺由淳峰和尚募化晋府捐资修建,但均未成为王府香火院。(7)二是朝廷对一些宗教场所的关注也会引起王府的兴趣。成化年间朝廷派遣钦差太监修藏山祠,并题刻“万岁朝廷香火院”。这一举动引起了晋王的重视,专门下谕旨维护该祠秩序。(8)而对五台山、武当山等备受朝廷重视的全国性宗教圣地,不仅临近的王府表现出兴趣,各地的王府事实上都是如此。(9)三则是实际利益的获取,这应是影响王府择选的关键因素。明代中叶以后朝廷的限制政策及地方毁淫祠的行为为王府势力进入甚至控制寺庙推波助澜。在这一过程中,寺产、寺院网络、寺庙中的利益群体都会是王府的考量,其中尤以寺产最有吸引力。任建敏在对广东毁淫祠风潮的研究中指出,毁淫祠运动事实上牵连着对寺产处理的重要问题,广东佛寺的田产即是当时地方官与世家争夺的焦点。(10)同样的竞争在山西毁淫祠的过程中也应是存在的,不过王府和卫所在其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从而使竞争变得更为复杂。
 
不难看出,王府势力进入到地方宗教事务是有着一定诉求的,或是精神,或是实际利益。王岗的研究已充分讨论了宗室出于精神诉求对地方宗教的参与,(11)然而实际利益的面向对了解地方王府甚至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亦尤为重要。这在王府香火院下表现显著,特别是在与王府封地相距较远的香火院。永乐后,朝廷出于对地方王府的防范制定了“藩禁政策”。藩禁政策涉及范围甚广,限制着宗室生活、婚姻、行动范围等方方面面,其中就有规定,“亲、郡王以及将军、中尉俱不许擅出城郭”。(1)这意味着,行动不便使得王府与这些远距离寺院间关系的维系充满挑战,二者间的时近时远透露着利益互动的讯息。因此下文将深入分析两个远在王府封地外且资料较丰富的王府香火院,试图揭示王府与香火院关系维系下的利益交换。
 
二、远距离的博弈与维系:晋藩与清居禅寺
 
清居禅寺早在明初第一代晋恭王时就已成为晋府香火院。晋恭王朱㭎为明太祖的第三子,洪武三年(1370)受封,十一年(1378)之国山西太原。(2)到达山西后,朱㭎深得太祖器重,曾多次率兵抗击北元残部,不仅分封于北京的燕王和大同的代王均受其节制,待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山西属卫将校悉听晋王节制。(3)随着晋王军事权力的上升,他在山西的影响力扩至政治、军事、经济、宗教、文化等各领域,而他对清居禅寺的兴趣也反映出其目的的复杂性。
 
根据嘉靖二十三年(1544)清居禅寺所立《奉令谕马头山清居禅寺送幡输经记》碑刻记载,该寺位于宁化城南三十五里的马头山上,由朱㭎遣使寻名山古刹重兴起建。(4)而比照另一块《重修清居禅寺碑记》,前碑所谓的古刹为梵僧自万所建,元至治年间得保宁王重建,立为香火院。(5)笔者在2016年6月实地走访了马头山,在山顶空地看到几座古时存留的舍利塔,塔上文字已漫漶不清,但此处却并非清居禅寺的位置。到达禅寺则要再过一个山坳,距舍利塔至少三里路程,而根据方志马头山并无其他寺院。(6)也就是说很可能晋王所建香火院并未筑于原本古刹旧址上,是另外辟地所建。那么碑刻中所谓晋王为复兴祀典重修该寺应只是附会之辞,(7)或许持符使者所强调的该寺位置的重要性才能显现出晋王的真正意图。
 
碑刻有载马头山“东连贺山,西接芦芽,南连汾水,北凭紫塞”。(8)对比明清县志对于该寺位置的记录,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显露无遗。万历《太原府志》载马头山属太原府静乐县,位于其北五十里。(9)静乐县本就“重山四拱,汾水中流,芦芽、荷叶镇其北,龙和、周洪揖其南,左环两岭,右拱鹿径,《通志》谓‘全晋咽喉,偏、老襟袂’”。(10)但在清乾隆版方志中,马头山则被纳入到了偏关县的行政区划下,更饶有意味的是该方志对马头山上清居禅寺的记述却归入到了宁武县境内的寺观里。(11)“自古边郡皆宿重兵,明既以偏关、宁武为巨镇,镇之以总兵专握兵事,其属有参将、游击、守备、协守、都指挥,随地量设,以司战守。”(12)事实上,偏关县和宁武县均属从卫所发展起来的城市,其辖内偏头关、宁武关都为山西的重要关隘,是明代太原府的屏障。(13)不难看出,马头山正是处于这三个重要行政区域的界限上,其军事战略意义不言而喻。由此,手握军事重权的晋王对该寺的兴趣就易于理解了。
 
不仅如此,将清居禅寺纳入王府也有着实际的经济利益。在嘉靖二十三年的石碑上明确标注了禅寺建立后的寺产范围,“盖正殿三间,伽蓝二祠,僧斋厨库,引水为垣,凿石为池,广征地□。其山四至,俱以山崖为界,一麦平顶。庄子一所,陆地一处,东至□道,南至东西沟,西至圪圆塔、青杨树为界,北至本寺。”(1)随着禅寺变为王府的香火院,寺产应也被归入到王府管理下,成为官地,从而在赋税上享有优免权。乾隆六年(1741)年所立《清居禅寺除害重修碑记》中就写明,王府势力的进入使明代的清居禅寺所属土地的赋税得到减免,“周围树株,俱属常往之用”,只是到了清代没有王府庇护,这种秩序也就破坏了。(2)
 
不过,尽管既有军事战略的考量,又有实际利益的获取,清居禅寺距离晋府封地太原府城甚远亦是事实。尤其随着晋恭王薨逝及朝廷对地方宗室政策的改变,宗室活动受到了朝廷严格监视。在这种背景下,洪武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清居禅寺同王府间事实上并无什么往来:
至成化中,寺僧昶公者行洁珪璋,志义出群,肇为住持,支持寺事,辅弼业林。塞上经者,莫不景慕其风,门徒繁衍,信善归投。逮于正德年间,罹灾焚燹,殿宇、廊厅、僧室悉为灰烬,敎云劫火。洞然大千俱坏,须弥巨海,咸成土壤,有情器界,尚可更移,岂寺鸠不废弛?凡有墨士骚人游履,不堪其忧。至嘉靖三年,寺僧德遇、常月议同住持常杲、圆礼、德福、圆吉等先人:“焚刹讵可姑息?”于是同心相应,同气相求,募资修葺。一方之人,仰企其德,不鸠而皆聚,不□至成,以德感德,以心感心。(3)
 
由上,成化时禅寺的生计实际非常独立。在寺中住持昶公的努力下,该寺一时之间甚至颇为兴盛,而这显然与王府没有太大关系。也就是说该寺曾一度脱离了王府的干涉与控制。直到正德年间的火灾,才使得清居禅寺又不得不重新依托王府。根据碑文,这场火灾对禅寺可谓灭顶,直到嘉靖时都未能恢复。
 
事实上,自洪武时期,地方私建庙宇便为法律所禁止,“大明律”中明确将未有朝廷名额的寺观庵院统归为淫祠。(4)成化三年(1467),宪宗命礼部禁约内外官员增修寺观庙宇。(5)正德十六年(1521)朝廷再次下令禁止地方私建。(6)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地方寺庙都需要借助王府敕谕才能重修,如东关善安寺成化年间得获晋府敕赐重修;太原县天龙寿圣寺成化时倾毁,待向晋王乞赐令谕,才有西街王守连等募十方重修。(7)如此看来,清居禅寺到嘉靖时都没有修复应与其长期与王府脱离有关。为了恢复庙宇,时任住持的常杲与寺僧共同商议重建事宜,决定再向王府求助。正是这次的重建行动,将王府势力重新拉回到寺院中,而王府进入的过程也更进一步证明了二者之前的疏离。
 
嘉靖三年(1524),寺僧德遇与住持常杲、常月、圆礼、德福、圆吉等人商议禅寺的修葺工作,于是各处募资。(1)其中一个重要的成果就是在嘉靖二十二年(1543)得以募化晋藩庆成府辅国将军表筑、夫人陈氏,奉国将军知鸩、知□,及善士孔梅等为禅寺博输己资。募资者是寺僧圆知,他不仅绣制大绥幡,印梵经,更是“奉赍庆成裔旨,令门徒明讲,同众善送归清居禅寺以为堂位,永永之记”。(2)但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所得化的庆成府宗室,虽属晋藩,可同明初于此建寺的晋府还是有所区别的。第一代庆成王乃晋恭王第四子,永乐年间便被封于别城汾州。(3)也就是说庆成府自分封初便同晋府另城而居。可见,该寺重建资金的募集,并非直接向晋府乞要,而是各处募集,甚至包括其他郡王府。这不仅印证了寺庙之前与王府的疏离,更反映出这种远距离香火院与王府关系的不稳定。
 
更值得注意的是嘉靖三十五年(1556)清居禅寺重修碑记撰碑者及共同立碑者的身份。撰碑者为河南左布政文谷山人孔天胤,其父是庆成王府仪宾,祖父是晋府仪宾。(4)孔天胤为汾州人,于嘉靖十一年(1532)考中壬辰科榜眼,(5)之后他不仅为不少庆成府宗室撰写过墓志铭,(6)在晋府的诸项活动中,也常常有他的参与。如嘉靖三十九年晋府香火院崇善寺重修,就由孔天胤出面题记。(7)可以说他与晋府和庆成府都保持着密切联系,可同时代表二府。共同立碑者还有晋府承奉。(8)承奉是负责管理王府事务的内官,他的参与表明在寺庙重建的过程中,晋府的势力仍在其中。可惜没有更多信息可以看出作为新的势力,庆成府与晋府在该寺的利益上是否有发生冲突,但就庆成府宗室下旨于清居禅寺立堂位之举,足以证明庆成府也将此处作为香火院,并应得到了晋府的默许。
 
另外,该碑文是由观沟寺兴登所书,而观沟寺隶属于“宁化守御千户所陈百户所榆桧屯”,并且碑阴记录的功德主也有不少来自周围军屯。(9)这都说明宁化卫也对该寺有着浓厚的兴趣。卫所与王府在宗教场所角力的情况并非偶然,韩朝建在对明代五台山寺庙的研究中就着重剖析了这两方势力对五台山田产问题的影响。五台山作为国家大力支持的佛教圣地,寺院本身力量极为突出,以致嘉靖、万历年间州县系统试图通过土地清丈方式进入这一区域的尝试以失败告终。而在这一过程中王府与卫所也是州县系统努力进入这一区域的重要竞争力。(10)虽然五台山情况较特殊,可在山西其他宗教空间中我们也看到了王府与卫所的身影。只是就清居禅寺而言,没有更多证据表明二者关系。尽管朝廷明令禁止武官与宗室往来,并在各个方面加以限制,可在山西的宗教场所中,仍经常同时看到二者出现。下以泽州高平的万寿宫对二者关系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三、同其他群体的交流平台:万寿宫空间下的卫所与王府
 
万寿宫是位于山西东南部高平市上董峰村的一个乡村庙宇,但这所庙宇的发展历史却并不简单。赵世瑜曾对万寿宫在金元明的历史变化进行深入分析,他认为就该庙的演变历史而言,它在明代的发展同金、元更为统一,是以回应“宋元明变迁”的大议题。但他对明代同前朝统一性的讨论只谈到万寿宫试图借助王府、卫所势力维持庙宇原状,并未进一步讨论二者在庙中的角色。(1)而这所万寿宫在明代的转变实际正体现了明代王府和卫所为何会进入这个宗教场所的原因。
 
万寿宫原名仙姑庙,又名圣姑庙,位于泽州府高平县西四十里的董峰山,乾隆《高平县志》载:
 
元马仙姑,永平人,幼慕栖真,结屋县西,通义里,日以炼形为事。室旁产香草,飞鸟不期而集。一日正襟逝,后人每见其星冠霞帔,步虚往来,立祠祀焉。今董峰庵有石椁即委蜕处。(2)
 
从这段记述,万寿宫乃是马仙姑的修行场所,在她仙逝后,后人为祭祀她所修建。根据赵世瑜的研究,该庙应建于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一年(1284),在金元民间宗教的复杂变迁后,这个民间教门(赵世瑜认为或为摩尼教或明教)于元代逐渐被纳入真大道,并更名为“万寿宫”,而由于真大道得到蒙古统治者的支持,这一民间教门也受到地方望族的支持并得以保持独立性。(3)但到了明代,新的政治形势使其失去了真大道的保护伞?
 
弘治十一年(1498),万寿宫内建成石台一座,从庙中所存石台记来看,石台的修建始于成化四年(1468),落成于弘治十一年(1498),整整历经三十年。(4)碑记并未提到石台修建耗时如此久的原因,不过其修建的功德主却值得留意。这些人并非是周边村社的信众,而是宁山卫指挥杨昭及室人李氏、杨三官、杨六官、杨八官及室人李氏、杨十官、宁山卫旗□李佐及室人邓氏,以及南康府通判陵川王昺及夫人安氏。(5)虽然不知道万寿宫如何度过明初的时期,但明显在新的政治形势下,卫所成为了它新的保护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为它提供庇护的宁山卫,其治所位于泽州府府城内,屯田多位于今河南省境内,(6)该卫所的指挥使又为何会对这个远在泽州北部董峰山上的小庙特别关注呢?
 
明正德年间,万寿宫门口重新立起了一块元代所颁的圣旨碑——《大元皇帝敕谕碑》。通过该碑可以一窥万寿宫在元代的兴盛情况:
 
……韩志诚(万寿宫庙祝——笔者注)执把行的令旨再与去也,属平阳路潞州壶关县沙窟村灵应观,怀孟路武陟县府城村修真观,并随处但有旧属马仙姑的徒门祠庙,照依在先体例里,韩志诚为头儿管着。行者更依着圣旨体例里,这韩志诚管着的马仙姑随处行门观庙里,不什么差发休著者,田产水土不□甚物业,或是置买来的,诸人施恩与来的,开耕占到的,不甚人休倚气力争占,休骚扰,休欺负。(7)
 
根据碑文,在元代统治者的支持下,形成了一个以万寿宫为核心的祠庙网络,在潞泽地区颇有影响,加之万寿宫在当时有不少门徒在其他村落设置下庙,这些庙宇依靠施恩、开耕的方式占有着不少田产充当寺产。元朝的统治者给予僧道前所未有的优惠政策,免除其赋税徭役。可到了明初,虽然也有寺院获得国家免税特许土地,但颇为有限。正统五年(1440),监察御史丘濬建议,“令有司取勘寺观田地,无僧道管业者,发与佃人耕种,计亩征粮”。(8)这一建议不仅得到英宗允准,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实施,之后至少到万历年间朝廷一直对寺院土地采取着严厉限制的政策。(9)也因此,不少寺庙为了躲避赋税将田产投献王府,而依靠卫所亦可达到同样的目的。(1)万寿宫在这一时期很可能就是在这样的压力下将卫所势力引入。明代为增强朝廷控制力,把军事与行政边界变得犬牙相交,以使二者相互渗透牵制。治所位于泽州,屯田却多在河南的宁山卫正是此类的典型。(2)但对于生活在泽州的大量宁山卫军户而言,(3)泽州的田产自然是其竞争的重要资源。
 
可王府又是怎么进入的呢?就在元代圣旨碑立碑同年,万寿宫还立了另一块令旨碑彰显此处已经成为王府香火院。碑文已如上述,是为了阻止无籍之徒进入庙内,碑中称“敢有似前凶徒军民入宫搅扰者,许守宫住持止实赴府启闻,轻则量情究治,重则送问不恕”。(4)这里所说的之前的“凶徒军民入宫搅扰者”是否有所指代,又是什么样的扰乱使卫所都难以保护寺庙非要王府的进入?上文已提到,明代中叶开始,地方官员逐渐以毁“淫祠”做为政绩的一部分,甚至形成一股潮流,而这种毁坏的行动并不仅限于地方官,更有乡民参与其中。山西盂县藏山祠在弘治时就受到了这样的压力,于是由晋王下谕旨对祠祀进行保护,并特别晓明“兹有藏山大王神庙,缘系古创,不系淫祠。……今者庙须重修,神灵显异,诚恐城市乡村往来人等毁几昼阳,渎侮慢深为不变,特兹晓谕”。(5)如此看来,毁淫祠的行动在山西各地都普遍存在,尤其万寿宫这种民间教门更易遭到威胁。而王府作为皇权在地方的象征,无疑成为地方寺庙的倚赖。这应是王府令旨碑于此时立于庙口,还重新誊抄了元代令旨碑的原因,如此的做法正是要为该庙“正统性”正名。
 
不过王府的进入却不一定如赵世瑜所推测是因村中士绅的努力,更像是与卫所有着密切联系。在隰川王府令旨碑的碑阴,功德主除了宗室成员外,宁山卫的参与者又增加了几位。除之前弘治年间捐建石台的杨昭等人,还有指挥使周龙、胡涌、陈模、熊伟等。(6)新加入的这几人颇值得注意。早在弘治三年(1490),封地位于泽州的代藩隰川王和宣宁王及二府内其他宗室,偕同宁山卫的几个指挥使共同捐资修葺了泽州城东十五里金村的显庆寺。在这几个指挥使中正有万寿宫中新加入的周龙、胡涌。(7)而该寺另一块立于弘治十二年(1499)的重修石碑中参与名单里又出现了胡涌、周龙及陈模。(8)通过显庆寺这两块碑来看,周龙、胡涌、陈模等人与隰川府早有往来。很可能在万寿宫受到周边毁庙的压力时,原本的保护者杨昭等人难以招架,于是求助了同为宁山卫指挥并与王府有联系的周龙、胡涌、陈模等,在这几个人联络下隰川王府也进入到万寿宫中。虽没有更多证据可进一步分析这几方势力如何在万寿宫进行利益分配,但在具有一定专属性质的王府香火院中,卫所与王府联名出现在寺中碑刻上,为维持寺庙内秩序提供威慑与支持,明显暗示着双方在这样的宗教空间下找到了合作平台,甚至形成了某种联合或利益共享。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正德年间所立元代圣旨碑的碑阴,出现了以村为单位的施主名单,涉及的村落除万寿宫所在的上董峰村,还有下董峰村、梁户村、张庄、马村、交河、西平上、尹家沟、唐庄、沟头、苗家庄、川低、勾要吴村、毫曲北、都家山。由图2可见这些村落分布在泽州(今晋城市)的北部和东部,并不局限于上董峰村周边。该碑所述内容虽为元代,但碑阴所录施主名单为明代。尚不确定在这些村落中是否都有万寿宫的下庙,可这至少说明其影响范围在明代仍然很大。(1)不过到万历后期,随着朝廷宗教政策放宽,且对寺庙田产监管日益宽松,无论是卫所还是王府,对寺庙的影响似乎都在减退。万历四十五年(1617)万寿宫再次重修之时,修缮事务由院主普化得来,再看不到王府或卫所的痕迹。(2)这也进一步印证了王府、卫所的势力参与到地方宗教场所同朝廷的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尤其当这些寺庙由于距离远,王府难以直接管理时,这种与利益挂钩的疏离关系则体现得颇为明显。
 
小结
 
明代宗室进入到地方社会,使得地方产生大量王府香火院,并牵涉着王府在地方社会的实际利益。在王府香火院这一特殊空间下,王府与地方社会发生着生动、复杂的关系互动。这些互动反映出宗室对地方宗教活动的参与并不仅是在藩禁政策限制下为乏味生活寻求精神寄托,或借此消除朝廷的戒心。(3)地方宗室之所以对一些宗教场所或活动有兴趣,亦与其在地方的实际利益挂钩。上文虽只聚焦两个距离王府较远的香火院,但无论是对田产的觊觎还是王府同卫所的互动,这两所香火院所反映的状况都非特例,而是在山西地区普遍存在的。近的香火院由于易于控制、同王府往来频繁,其所表达的诉求交杂着精神寄托与利益获取;而距离远的香火院碍于联系困难,更能突出王府谋取利益的意图。
 
透过王府香火院,宗室在地方社会身份的双重性与特殊性也尽显无遗。一方面他们是皇权在地方的代表,不仅有着纳寺庙为香火院的权力,更能以皇家之名为寺庙提供保护,但另一方面王府行使这种特权的目的,其实是为了他们自身在地方的利益。而朝廷推行的毁淫祠及向地方寺产征税的行为,则成为王府扩大地方势力的助力。通过在这些宗教空间的活动,王府得以扩展田产、同武官形成利益互动,甚至与地方家族增强联络。这些香火院的出现与发展,既是王府深入地方社会的有力证明,亦是其在地方社会扩展势力范围的重要途径。
 
转自中国农村网
 
注释:
(1)Craig Clunas,Screen of Kings:Royal Art and Power in Ming China,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2013,p.10.
(2)明代宗室研究成果,详见David M.Robinson,“Princely Courts of the Ming Dynasty,”Ming Studies,Vol.65,(May 2012),pp.1-12。宗教方面可见仅有Wang Richard G,The Ming Prince and Daoism:Institutional Patronage of an Elit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罗莹:《明代秦藩的佛道信仰探析》,《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13年第12期;《明代宗藩的宗教信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大学历史系,2014年。
(3)明代亲王共62人受封,建藩就国者50人,其间不乏获罪或因无子除封,仅28个王府与明朝同时终结。河南7王、湖广7王、陕西5王、山西3王、山东3王、江西2王、四川1王。在这些王府分布地区中仅山西和四川两地均是太祖之子。见王毓铨:《明代的王府庄田》,《莱芜集》,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11页。
(4)洪圣寺所属宁化北老三府指封地位于太原府城的晋藩宁化府下分出的镇国将军府。
(5)Wang Richard G,The Ming Prince and Daoism,p.xxv;Craig Clunas,Screen of Kings,p.10.
(6)笔者遍查清以来山西方志,仅3部明确记录王府香火院信息,分别为方山府家佛堂、西平府白衣庵,见道光《阳曲县志》卷1《舆地图上》,《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凤凰出版社2005年影印本,第2册,第154页;沈藩香火庵、慈惠寺,见乾隆《潞安府志》卷10《古迹·寺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30册,第107、119页;佛耳山沈府香火院,见道光《壶关县志》卷10《艺文下》,《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35册,第208页。
(7)道光《阳曲县志》卷1《舆地图上》,《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2册,第154页。
(8)《奉令谕马头山清居禅寺送幡输经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三晋出版社2010年版,第25页。
(9)《晋府承奉司为禁约事奉令谕》,魏民编《三晋石刻大全·太原市杏花岭区卷》,三晋出版社2011年版,第6页。
(10)《大明宗室隰川王令旨》,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市卷》,三晋出版社2011年版,第101-102页。
(11)《沈府宿迁王教授为禁约事碑》,申树森编《三晋石刻大全·长治市平顺县卷》,三晋出版社2013年版,第69页。
(12)关于明代社庙的特点,详见杜正贞:《村社传统与明清士绅:山西泽州乡土社会的制度变迁》,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15、57-58、64页。
(13)《敕赐普济禅寺匾记》,张正明、科大卫主编《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84页。
(14)《清凉山志》卷3《诸寺名迹》,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3页。
(15)乾隆《潞安府志》卷10《古迹·寺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30册,第119页。
(16)Sarah Schneewind,Community Schools and the State in Ming China,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p.77,85.
(17)《清凉山志》卷3《诸寺名迹》,第53-54页。
(18)《尊胜寺碑》,张正明、科大卫主编《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第361页。
(19)《钦奉皇王之命重修藏山摩崖题刻》,李晶明编《三晋石刻大全·阳泉市盂县卷》,三晋出版社2010年版,第68、85页。
(20)上已述及其他王府对五台山寺庙的兴趣,各地王府也纷纷在武当山修庙建庵供奉玄帝,著名的有秦府庵、晋府庵、周府庵、楚府庵、潞府庵、瑞府庵、福府庵等,详见梅莉:《明清时期的真武信仰与武当山朝山进香》,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
(21)任建敏:《明中叶广东禁毁淫祠寺观与寺田处理》,《新史学》2015年第4期。
(22)详见Wang Richard G,The Ming Prince and Daoism.
(23)朱勤渼:《王国典礼》卷7《惩戒》,《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6年影印本,史部第270册,第274页。
(24)《明太祖实录》卷51,洪武三年四月乙丑条:“册封诸皇子为王。”“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6年影印本,第1000页;《明太祖实录》卷117,洪武十一年三月壬午条:“诏秦王樉、晋王㭎之国。”第1918页。
(25)《明太祖实录》卷199,洪武二十三年正月丁卯条,第2982页;癸未条,第2985页。《明太祖实录》卷226,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丁丑条,第3295页;辛亥条,第3304页。
(26)《奉令谕马头山清居禅寺送幡输经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5页。
(27)《重修清居禅寺碑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6页。
(28)乾隆《宁武府志》卷9《祠庙·寺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11册,第130-132页。
(29)《重修清居禅寺碑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6页。
(30)《奉令谕马头山清居禅寺送幡输经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5页。
(31)万历《太原府志》卷8《山川》,国会图书馆摄制北平图书馆善本,第364卷第716号,第9页。
(32)万历《太原府志》卷8《山川》,第9页。
(33)乾隆《宁武府志》卷2《山川》,《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11册,第47页;卷9《祠庙·寺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11册,第130页。
(34)乾隆《宁武府志》卷5《武备》,《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11册,第76页。
(35)山西最为著名的三关为宁武关、偏头关、雁门关。张友庭认为,明清边疆卫所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城市形态,偏关、宁武、宁化均属其列,详见张友庭:《晋藩屏翰——山西宁武关城的历史人类学考察》,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17-19、63-79页。
(36)《奉令谕马头山清居禅寺送幡输经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5页。
(37)《清居禅寺除害重修碑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39页。
(38)《重修清居禅寺碑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6页。
(39)《大明律》卷4《户律》,法律出版社1999年标点本,第46-47页。
(40)徐学聚:《国朝典汇》卷134《礼部三十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6册,第138页。
(41)《明会典》卷104《僧道》,中华书局2007年影印本,第569页。
(42)《天龙寿圣寺碑记》,张正明、科大卫等主编《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续一)》,山西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97页。
(43)《重修清居禅寺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6页。
(44)《奉令谕马头山清居禅寺送幡输经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5页。
(45)《明史》卷100《诸王世表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521页。
(46)张弘道:《皇明三元考》卷10,《明代传记丛刊》,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19册,第438页;《汾阳文史资料·第5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汾阳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92年,第116页。
(47)张弘道:《皇明三元考》卷10,《明代传记丛刊》,第19册,第438页。
(48)如为庆成府奉国将军朱奇涵、庆成王长子朱新堤、庆成王知燫、庆成王府书办周毅菴、晋府右长史李潭水等撰写墓志铭,见孔天胤:《孔文谷集》卷1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95册,第154、163、167、169、156页。但翻阅孔天胤文集,未见有关清居禅寺的任何记载。
(49)乾隆《太原府志》卷48《寺观》,《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1册,第661页;记文见《重修崇善禅寺记》,张正明、科大卫等主编《明清山西碑刻资料选(续一)》,第393-394页。
(50)《重修清居禅寺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6页。
(51)《重修清居禅寺记》,任宁虎等编《三晋石刻大全·忻州市宁武县卷》,第26页;碑阴并未收录,碑在山西省忻州市马头山。
(52)韩朝建:《土地、寺院与官府——明清五台山的行政系统与地方社会》,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2-17页。
(53)赵世瑜:《圣姑庙:金元明变迁中的“异教”命运与晋东南社会的多样性》,《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报)》2009年第4期。
(54)乾隆《高平县志》卷14《仙释》,《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第36册,第169页。
(55)赵世瑜:《圣姑庙:金元明变迁中的“异教”命运与晋东南社会的多样性》,《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报)》2009年第4期。
(56)《创修圣母殿石台记》,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市卷》,第98页。
(57)《创修圣母殿石台记》,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市卷》,第98页,引文根据圣姑庙实际碑文有改动。
(58)《明史》卷90《兵志二》,第2219页;万历《山西通志》卷24《武备》,《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中国书店1992年影印本,第4册,第464页。
(59)《大元皇帝敕谕碑》,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县卷》,第100页;引文根据实际碑文有改动,碑在上董峰村圣姑庙。
(60)《明英宗实录》卷65,正统五年三月乙丑条,第1248页。
(61)关于明代朝廷对于宗教土地政策的变化,见赵轶峰:《明代国家宗教管理制度与政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6-311页。
(62)王毓铨:《莱芜集》,第145页;顾诚:《隐匿的疆土:卫所制度与明帝国》,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3页。
(63)关于该卫所复杂的军民关系,见于志嘉:《从《辞》看明末直豫晋交界地区的卫所军户与军民词讼》,《“中研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75本第4分,2004年12月。
(64)宁山卫军户主要分布于泽州城、高平县、阳城县,军户占总户百分比分别为7.4%、9.7%、7.5%,可见数量众多。见万历《泽州志》卷7《籍赋志·户口》,国会图书馆摄制北平图书馆善本,第377卷716号,第1-2页。
(65)《大明宗室隰川王令旨》,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市卷》,第102页。
(66)《钦奉皇王之命重修藏山摩崖题刻》,李晶明编《三晋石刻大全·阳泉市盂县卷》,第85页。
(67)《圣姑庙大明宗室隰川王令旨碑》,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市卷》,第101页。
(68)《重修显庆寺碑铭记》,王丽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泽州县卷》,三晋出版社2012年版,第129-130页。在该碑文中,指挥使名字写法与泽州万寿宫的略有不同,为周隆、胡永,与万寿宫令旨碑上的名字属于音同字不同,如此的情况在民间的碑刻中经常出现,应是相同的人。
(69)《重修显庆禅寺记》,王丽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泽州县卷》,第132页;碑在显庆寺。该碑中的名字写法亦有差异,为周隆、胡永、陈谟。
(70)田芳的研究认为,万寿宫元代在潞泽地区颇有影响,甚至蔓延到河北、河南地区。详见田芳:《从真身到塑像──金元以来高平圣姑庙的地方化》,《田野与文献》总第78期,2015年。
(71)《重修万寿宫记》,常书铭编:《三晋石刻大全·晋城市高平市卷》,第205页。
(72)Wang Richard G,The Ming Prince and Daoism,p.27;王岗:《明代辽王的荆州崇道活动及其政治命运》,王岗、李天纲编《中国近世地方社会中的宗教与国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版,第208、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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