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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的上海宗教
发布时间: 2019/7/18日    【字体:
作者:张化
关键词:  改革开放 上海宗教  
 
 
  1979年1月9日,上海市委统战部召开有800名宗教界人士参加的大会,揭批林彪、“四人帮”践踏社会主义法制,破坏宗教政策,迫害宗教界人士的反革命罪行。副部长叶尚志宣布,对张家树等宗教界人士进行平反、恢复名誉;恢复政府的宗教事务部门,领导和帮助各宗教团体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1]这标志着上海宗教领域开始拨乱反正,组织系统恢复活动。同年5月3日(农历四月初八),玉佛寺举行浴佛仪式。这标志着上海恢复了公开的群众性宗教活动。在此后的40年中,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巨变,宗教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值得回顾、总结、展望和思考,以进一步促进宗教与社会关系的和谐,让宗教成为推动上海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助力。
 
一、宗教生存环境和自身的变化
 
  宗教生存在社会中,社会的政治、经济、人口、科技、文化的变化,特别是宗教政策的变化,必然影响宗教的生存状态。
 
(一)改革开放的进程对宗教的影响
 
  改革使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及后面那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一些人归于冥冥之中似乎存在的支配自己命运的超自然力量,接受宗教信仰;一些人为了缓解竞争压力,到宗教中求找身心解脱;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加大,使一些心理失衡者到宗教中寻求平等;一些“社会人”和新上海人到教会里寻找归属感。社会各界,特别是商界和青年,渐视宗教为文化;在圣诞节、春节、迎财神等宗教节日,商家乘势或造势营销,越来越多的非信徒或准信徒涌入宗教活动场所。在一些总裁培训班、卓越经理人高级研修班中,听禅悟道、研究周易和风水、参访宗教圣地成为学员获得灵感、实现自我超越的重要手段。改革促进了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上海的常住人口从1979年的1098.28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2418.33万,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中,户籍人口从1982年的3万增加到2017年的8.55万,常住流动人口从几乎为0增至4.52万;信徒也相应增加。另外,1979年,上海比全国早了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2]老人往往更容易接受宗教。上海人均受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7.19年,[3]增加到2010年的10.55年,[4]信徒文化水平相应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560元,[5]增长到2017年的5.9万元;[6]民营企业从0发展到2017年的216.88万户;信徒捐献能力增强。城区面积持续扩大,10个县均改为区,教会房地产持续升值。
 
  开放打开了国门。宗教界海内外交流增多,国际宗教思潮对上海的影响直接而快捷。社会主义国家联盟分解后,俄罗斯、古巴、越南等国调整政教关系,宗教学术界引以为例,宗教界也密切关注。在沪外国人持续增加,1980年,常住上海的外国人只有624人,[7]2017年,在沪就业、创业者达21.5万人。[8]外国人绝大多数信仰宗教,除了传统宗教,摩门教、巴哈伊教等新兴宗教也带入上海。安排他们的集体宗教生活成为上海教会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对国际传教组织而言,是一个极好的“拓荒”机会。基督教热情最高,掀起新一轮海外传教运动,目标是中国福音化、中国教会国度化、中国文化基督化。美国从104届国会(1995-1996)起,调整国家机构和职位设置,增订相关法律,将借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之名干涉别国内政列入政府职能。国会每年2次听取各国宗教状况报告,几乎每年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提交反华提案,对中国说三道四。宗教似乎成了中国的软肋和负资产。中国宗教,特别是上海宗教的风吹草动都被高度关注,容易被视为试点或导向,甚至包装、制造成新闻,作为施压口实。
 
(二)宗教政策持续微调及对宗教的影响
 
  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稳定和连续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不断有发展和创新,呈持续微调的状态。微调的趋势是:观察宗教问题的着眼点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侧重点逐渐从意识形态转向社会功能,淡化意识形态的分歧和争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使宗教在国家总体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民众因信教而承担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逐步减少,可以自由、坦然地选择信仰。
 
  改革开放40年中,比较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和领导讲话有: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19号文件)、1991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6号文件)、2001年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等。最重要的法规是2005年施行、2018年修订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这些文件、讲话和法规典型地反映了微调的趋势。19号文件的重要意义是拨乱反正。不再用阶级斗争观点看待宗教,不再使用“鸦片”概念。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一种客观、普遍的社会现象。用“长期性”来解释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宽容其存在。用“群众性”来强调宗教问题的普遍性和重要性,确定处理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团结信教群众,“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9]6号文件的重要意义是提出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问题,同时提出了“使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命题。江泽民同志讲话的重要意义是辩证地分析宗教问题。指出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10]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不再简单地视宗教为消极力量,宗教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础,可以通过引导,激活其积极因素,抑制其消极因素,促进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习近平同志讲话的重要意义是“保护”和“制止”的双重强化。对合法宗教保护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对非法活动的制止更有针对性,举措更有效。他特别强调了3点:要坚持“导”的态度;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随后修订的2018年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体现了习近平同志讲话的精神。
 
(三)互联网对宗教的影响
 
       40年中,互联网从无到有,飞速发展,不仅对宗教传播的渠道、速度、广度和力度产生很大影响,还改变了宗教的形态。网络宗教无场地要求、无空间区隔、无时间限制、无需熟人关系,可无限发展横向联系,并可互动。在不同阶段,网络宗教的形式有网页、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等。1999年起,上海设立了6家网站;目前,不少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开设了微信公众号。网络宗教涉及教义、经典、人物、历史、仪式、活动、习俗等内容,教会的活动时间、招生、招聘、筹款等信息也上网传播;有的一度有网上烧香、祭拜等虚拟宗教活动。网络宗教不仅打破了属地管理的原则,1950-1980年使用的“割断关系”、海关查封等手段也失效;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更便捷,国家安全面临新形势。如果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也会形象而快捷;事后追责虽能惩诫当事人,却不能即时阻止事态的发酵和放大。
 
(四)宗教的变化
 
1.信教人数持续增加
 
  “文革”前不统计佛、道教信徒人数;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统计标准不一;但仍能从下表大致看出总体上持续增加的态势。
 
2.信徒结构明显变化
 
  原来信众特点是文化程度低,老人、妇女、病人多。现在,知识分子、高收入者、城镇居民和中青年比例不断提高;白领明显增长。天主教渔民信徒骤减。原来主要在郊区基层民众中传播的道教,通过传播道教文化理念、传授三皈依、举办皈依居士课程班[12]等方式,也吸引和培育了大批中高层信徒。皈依者中,50%以上是大学毕业生,有博士、甚至教授;3/4是中青年;来自十多个省市。[13]参加各教宗教活动的流动人口持续增加,连天主教和基督教亦如此,伊斯兰教最明显。2005年,参加7坊清真寺主麻日礼拜的穆斯林,2/3是流动人口;[14]2018年,参加浦东清真寺古尔邦节会礼的穆斯林,95%是流动人口。
 
3.信徒的地理分布变化,城郊同步增长
 
       40年前,天主教、佛教、道教信徒大多分布在郊县,基督徒和穆斯林主要在市区。现在,基督教169个宗教活动场所中,中心城区只有27个,浦东新区40个,远郊有102个。[15]原来,穆斯林为了便于一天5次到寺礼拜,大多围寺而居,主要集中在老城厢、普陀、杨浦,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随着城区改造和新上海人选择居所条件的改变,已散居全市。因此,不少人只参加周五聚礼,甚至节日会礼。常住流动人口中的穆斯林,83%在郊区;金山、宝山、嘉定、松江成为新的集居区。
 
4.不同教别的宗教活动场所在不同时段有不同程度、不同模式的发展
 
       1980年起,天主教场所持续稳步修复,至2008年绝大多数已修复;新建场所较少;大多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基督教随着信徒的持续增加,1982年起,场所持续、较快地增加。很多场所因陋就简,“两证”不全;在动拆迁过程中,部分场所获得“两证”。在1995-2009年间,佛、道教场所增加最多。佛教从47所增到96所,道教从10所增加到26所,[16]其中,一些寺观的占地面积和规模超过著名历史寺观。天主教、基督教均有开发商将教堂作为配套设施,主动与教会联系建造的情况;佛、道教在改、扩、重建过程中往往更容易得到地方政府和商界的帮助。
 
二、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宗教界局面趋好
 
  上海政府本着与宗教界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引导有方,宗教界局面趋好。
 
(一)宗教政策落实得比较好
 
  在全国范围内,上海的宗教政策落实得比较好。
 
1.恢复、健全组织
 
       1979年2月起,上海原有的4个爱国宗教团体恢复工作。20世纪80年代初,成立了2个教务组织;1985年,成立了上海市道教协会。325人“文革”中的冤假错案得到复查改正,451户被查抄者得退赔,473人“文革”前的历史老案得到平反纠正,53人的“右派”问题得到改正,另有44人由所在单位予以改正;390人补发了工资、生活费83.4万元。[17]恢复了宗教界参政议政的体制和机制。历年均有数十名宗教界代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宗教界诉求,参加国家管理。200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40年中,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代表人士手中。初由老一代代表人士担任主要领导;1995年,年轻一代进入领导层,开始以老带新,新老交替。2009年,天主教2个团体换届后,各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全部由年轻一代担任,基本完成换代。年轻一代代表人士视野更开阔、社交更广泛、态度更宽容。他们大多来自外省市或基层社会,身段比较柔软,较快融入了上海社会,与政、商、学等社会各界的交往达到空前的程度。各宗教院校部分宗教专业课由学者讲授,年轻一代走上领导岗位后,大多礼聘学者做助手或智囊。他们能娴熟运用网络工具,获得和传播信息的渠道和数量是空前的,关心、参与社会生活的程度也是空前的。即使是走灵修路线、塑造属灵形象者,也不再是只求灵魂得救,不问世事之辈。宗教的特性之一是排它性。但在上海,40年中极少发生宗教间争执、诋毁的情况。相反,上海市基督教两会与伊斯兰教协会于2006年、2013年,两次举行了命名为“和合共生”、“和合共兴”的对话交流研讨会,在中国宗教界首创教间对话。2007年,五大教联合倡议,设立了上海宗教团体联席会议,以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取长补短、和睦共处,协商办理共性事务。在世界民族宗教冲突不断之时,可谓风景这边独好。
 
2.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
 
各教会逐年收回、修复被占用的宗教活动场所,新建、重建或扩建了一批场所。目前,大部分教会的场所布局比较合理,有的教比较宽裕。
 
  从质量看,1949年前,甚至直到1966年前,场所数量虽多,但大多规模较小、因陋就简,甚至有一条弄堂里有几个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40年来,通过改、扩建,大多数场所具有一定规模,建筑和内部设施逐步改善,中心城区有的场所已是金碧辉煌。
 
3.制定和落实保证教会自养的政策
 
  政府归还了各教“文革”中的存款和上交款100余万元;补付“文革”期间房产租金683万元;[19]至1998年,市区归还各教房产130万平方米。[20]目前,98%的房产已归还教会。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宗教房产政策,包括保证宗教团体拥有所有权、免征房产税、原拆原建或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教会房地产动迁给予合理从优补偿,等等。2006年这一年,各教即获得补偿款8000万元。[21]教会房地产随着上海城区的扩展不断升值,各教均有程度不同获益。大多数教会的经济来源从以房管部门经租房产为主,改为以房产开发和出租、经营性活动、信徒捐献为主。随着信徒捐献能力的增强,特别是企业家信徒的增加,所收捐款持续增长。经常有信徒一次捐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情况。改革开放之初,盼望海外捐助的状况已成历史。教会活力增强,除了改、扩建场所和设施,还高薪吸纳高层次人才,增强传教能力和影响力。
 
4.开办宗教院校,培养教职人员
 
       20世纪80-90年代,场所多、教职人员奇缺,呈供不应求的状况。80年代初,各教先后开办宗教院校。至21世纪初,教职人员已基本满足宗教活动的需要,且绝大多数由上海的宗教院校培养。目前,上海登记的教职人员有1434人,其中天主教143人、基督教173人、佛教959人、道教145人、伊斯兰教14人。[22]
 
(二)宗教事务管理比较有效
 
  上海的宗教事务管理依托有序的城市管理,健全的基层组织,比较规范、合理、稳妥、有效。40年中,宗教管理渐趋法制化、社会化,特别注重疏堵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
 
1.依法管理
 
  总结上海政府依法管理的实践,笔者发现遵循着这样的理念:依法管理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共同目的而对团体或个人的行为划定界线。设置界线是规范,不是禁止;是引导,不是杜绝。
 
  第一,率先立法。20世纪下半叶,国家层面只在1994年出台了2个单项法规,主要靠政策管理。1995年,《上海宗教事务条例》开始施行。这是全国省市层面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综合性宗教事务法规,开启了上海乃至中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纪元。该条例首次明确“宗教事务”是“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23]政府只管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界线,保护与规范并重的立法原则、整体框架和一些概念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延用。2004年,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并于2018年修订。2005年,上海修订“条例”,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比如:宗教事务的内涵不限于五大宗教,规范涉外宗教事务;规定动拆迁宗教房地产时应当给予合理从优补偿,教职人员可以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委托基层政府管理宗教事务,将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纳入监管,等等。早在1998年,上海就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代表制度,全市产生了180名法人代表。[24]这些内容,不少被2018年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采纳。这标志着上海的创新管理,被总结提升,推广到全国。
 
  第二,持续普法。1995年起,每年3月的第一周,定为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2012年起,改6月为上海市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向干部、宗教界和社会集中普法,提升认知度,营造执法环境。对宗教界的普法更是形式多样、细致而深入。对市、区(县)执法人员培训后,发给执法证。实行委托管理后,对街道(乡、镇)的相关人员也进行了培训。
 
  第三,大力执法。宗教界在市政动迁、房地产开发、新闻报道等方面的利益受到侵害,宗教感情受到伤害,依法维权都能得到法律支持。在保护合法的同时,政府也整治乱建寺庙、假冒的教职人员,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天主教地下聚会、非法组织、私自翻印非法出版物,打击邪教和渗透活动。上海也受到“被立王”、“灵灵教”、“观音法门”等异端邪教的影响,但政府能依法、及时处置,教会的抵御能力也比较强,没有发生过严重扰乱社会的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邪教法轮功在上海被发现得早,研究得透,防范有力,对社会的伤害也比较小。
 
2.社会化管理
 
       40年中,上海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格局。
 
  第一,建立社会化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落实宗教政策、照顾宗教界利益等事务,由宗教部门出面协调即可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宗教事务作为社会事务的一部分,实际参与管理的部门有:公安、卫生、防疫、新闻出版、审计、房地、规划、城建、海关、教育、工商、税务、质检、通信,等等。2001年,市委、市政府组建了上海市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分工负责,综合运用社会公共资源和法律、法规,推进社会协同管理。之后,各级政府都建立了相应的体制和机制。
 
  第二,管理重心下移。随着上海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社区管理网格化的推进,宗教事务也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2007年,原市管的天主教徐汇大堂、佛教玉佛寺、道教上海城隍庙等3所宗教活动场所划归所在区宗教事务部门属地化管理,标志着上海所有场所实行了属地化管理。按照《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从2007年起由区县宗教部门委托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管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配合。上海政府还认为,宗教活动场所也是一种公共场所,应该纳入公共场所管理的文明创建活动。因此,2005版《上海市文明社区、小区、村、镇考评标准》,在全国率先将基层宗教管理职能纳入考评内容。2006年起,开展文明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当年授予达标的52个场所“上海市文明宗教场所”称号;2010-2012年度达176个。[25]
 
  第三,宗教界自我管理。宗教团体也是一种社会自治组织。40年中,宗教团体越来越多地依法、依章程,规范和引导信教群众。随着场所数增加、体量增大,宗教界结合传统,吸纳企业管理的理论和经验,主动探索大都市宗教场所的现代管理模式,明晰组织结构、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吸纳专业管理人才。玉佛寺引进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引进5名中高级技术人才进行信息管理,寺内80%的人接受了信息化培训;引进3名博士、6名硕士全职参与管理;6名高层管理人员获得交通大学的EMBA学位,2人曾被派送美国学习。[26]
 
(三)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比较积极健康
 
1.宗教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上海宗教界努力带领信众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之路,各教带领形式多样:帮助教职人员提高讲经布道水平;办研究出版机构、图书馆、乐团,举办研讨会、文化周。目前,发行内部连续性刊物6种;出版了大量书籍、音像等出版物,仅2010年度,各教共有此类出版物144种。[27] 1987年,上海市道教协会成立文化研究室,延续至今;2018年,浦东新区道教协会也成立了道教文化研究所。1998年起,玉佛寺开办星期佛学讲座,至今已办近千期;2000年9月,开办青年居士学佛班,至今已办18届。在基本信仰不变的前提下,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1999年起,上海基督教两会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的决议。1986年,上海天主教会举办中国天主教神学研讨会,在大陆率先介绍和研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结合国情介绍该会与时俱进的神学思想,包括不再强调“教皇永无谬误”,强调教友在教会中的角色和作用,分享教会管理权,等等。目前,基督教全国两会和天主教一会一团均提出了推进中国化的五年工作规划,上海正在推进中。
 
2.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渐提高,能与社会和谐相处
 
  第一,能爱国、守法。他们普遍接受过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培训。年轻一代从小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与社会其他成员一样接受社会主导意识形态的教育成长,与社会有着与生俱来的融洽,爱国、守法成为毫无争议的共识。上海宗教界的政治局面一直比较稳定。
 
  第二,年轻一代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老一代。老一代教职人员中,天主教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基督教参差不齐,佛、道教普遍不高,伊斯兰教汉文化水平较低。新一代基本上毕业于宗教院校,有基本的文化和宗教水准。少部分人由教会派往海外留学,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更多的人接受过海外短期培训。20世纪末起,有人自发在海内外进修或攻读研究生课程。少数人通过考试入学,获得或将获得博士学位。2004年起,宗教界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办了15个宗教文化大专班,4个本科班,843名教职人员通过成人高考渠道入学,接受了大专以上的学历教育,占全市教职人员总数的48%,[28]主要集中在佛道教。另有1400多人得到文化培训和非学历教育,占总数的90%以上。[29]新一代阿訇从小与其他公民一样接受汉语教育,汉语水平有了基本保证。
 
3.宗教界在重大事件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从以下案例可见一斑。
 
  第一,服务于祖国统一大业。1979年,大陆提出结束两岸军事对峙,实现三通。台湾以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应对,规定大陆人员和物品一律不准上岛。当时,每年都有不少在东海作业的台湾渔船因避风、船难等特殊情况来沪。渔民大多虔信佛教。1980年5月11日后,玉佛寺迎来多批台湾渔民。渔民们请了玉佛寺的观音菩萨像,放着鞭炮迎入家中供养。台湾港警当局觉得不便阻拦,菩萨首先上了岛。此后,上海、台湾佛教界友好往来,佛心相依、人心相连,促进身心思归。
 
  第二,服务世博会。2008年,宗教界就提出“服务社会迎世博”的倡议,主动投入世博会服务。他们培训教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园区和重要交通枢纽新设14个清真饮食网点;确定了44个重点涉外宗教活动场所,改造场所和周边环境。向外省市借调了15名阿訇,世博期间常驻上海,参与服务,被称为世博阿訇。2010年世博会期间,共举行宗教活动5582场,参加活动194万人次,[30]高质量地满足了来沪者的宗教需求。
 
  第三,抚慰人心,协助稳定局面。2010年,静安区发生“11.15”大火。家属将58个遇难者的照片放在路边祭奠,聚集了十多万人观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静安寺将其中40位信仰佛教或接受佛教奠仪者的照片和家属迎进寺庙,举办七七超度法会,并捐款100余万元用于善后。起到了协助安抚人心、化解矛盾的作用。
 
4.安排外国人过集体宗教生活,展示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
 
  外国人90%信仰宗教。对虔诚信徒而言,过宗教生活是其个人生活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1993年4月起,天主教在君王堂开设英语弥撒。1996年9月起,基督教在国际礼拜堂设立英语专场礼拜。目前,基督教有9个英语、韩语、德语、西班牙语和开放给香港同胞的粤语专场礼拜;还有丹麦语、瑞典语的不定期礼拜;天主教有6个英语、法语等专场弥撒。基本满足了在沪境外人士的宗教需求,也成为展示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的窗口。
 
5.慈善乐助、造福社会
 
       40年来,宗教界逐步加大公益慈善事业的力度。他们向信众宣传公益慈善理念,使之成为生活习惯。各教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有特色的活动。设立“光启社会服务中心”、“明旸法师基金”、“观性慈善功德会”等专项基金或慈善机构,在救灾扶贫、对口帮扶、助学助残、援建希望学校、举办具有慈善性质的养老机构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仅2008-2012年,上海五大教就捐赠了约2.1亿元。近年来,成立了6个基金会,注册资本过亿,专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市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作为民间社团,以基督教服务社会的精神,积极参与社区管理。
 
6.开展民间外交,用事实宣传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
 
       1979年8月29日,上海宗教界李寿葆、明旸等参加中国宗教代表团赴美国参加第三届世界宗教徒和平会议。这是“文革”后中国宗教界第一次亮相国际舞台。此后,各教对外交往逐渐增多,把中国教会的发展状况和宗教信仰自由状况展示给世界。比较重要的有:1987年,以明旸法师为团长的中国广济寺、龙华寺僧伽法务团70人赴美国万佛城举行水陆空大法会,形成轰动效应。1995年,在金鲁贤主教晋牧十周年之际,耶稣会总会长高文伯发来贺电,多名美国、港台神父到上海教区与金主教共同举行感恩祭。标志着上海天主教与天主教国际社会的相融。2015年,基督教两会拍摄的《海外基督徒在上海》宣传片,获得上海市第十三届“银鸽奖”广播影视类二等奖。
 
  宗教界人士反映,这40年是心情最愉快的时期。这40年也是上海宗教界局面最好的历史时期。
 
注释:
 
1《上海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宗教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395页。
 
2 上海统计局:《上海常住人口性别年龄结构变化特征分析》,2011年12月14日。据《上海统计》网站,2018.8.26查阅,
 
www.stats-sh.gov.cn/html/fxbg/201112/236881.html。
 
3 据全国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转引自路遇主编:《新中国人口二十年·上》,中国人口出版社,2004年版,第351页。
 
4 高书国、杨晓明主编:《中国人口文化素质报告 从战略追赶到局部跨越》,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0页。
 
5 郑长德:《中国转型时期的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28页。
 
6 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9.20查阅,
 
www.tjcn.org/tjgb/09sh/35333_5.html。
 
7 张化:《世界宗教发展趋势对上海的影响及对策思考》,《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第22页。
 
8 应勇:《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上海》网,2018.9.21查阅,
 
www.shanghai.gov.cn/nw2/nw2314/nw2319/nw12330/u21aw1286704.html。
 
9《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司编:《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10 江泽民:《论宗教问题》,载《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79页。
 
11(1)1965年数据中,佛、道教无统计,天、基、伊根据上海通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通志·第1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依次是第1517、1558、1504页。
 
(2)1982年数据中,天主教是1981年圣诞节进堂人数,基督教是市区经常参加宗教活动人数,佛教是农历正月初一进玉佛寺人数,根据肖志恬:《对当前宗教现象的几点看法》,上海市宗教学会编:《宗教研究文集》1982年9月,第118~119页。道教场所未开放,信徒数无统计。伊斯兰教根据1982年口普查在沪5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
 
(3)1998年数据根据《上海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宗教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622页。
 
(4)2010年数据中,天主教、基督教是2011年的数据;因佛、道教信众难以精确统计,这是经常进庙烧香拜佛人数;伊斯兰教是在沪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户籍人口数;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办:《上海民族和宗教网》,2013.11.8查阅,依次是: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zjyx/userobject1ai516.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jdj/index.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fj/index.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dj/index.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yslj/index.html。
 
(5)2018年数据由各教会提供,佛、道教是春节期间进庙人数,伊斯兰教是在沪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口,包括户籍8.54万、流动人口4.51万。
 
12《上海道教首期皈依居士课程班招生简章》,2018.3.25查阅,
 
http://mp.weixin.qq.com/s/h3163jEAHK-jlLWU6J1rFg。
 
13 丁常云:《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前行的上海道教》,《上海道教》2018年第3期。
 
14 张化:《社会转型与宗教管理模式的转变》,《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第41页。
 
15 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网》“宗教活动场所查询”网页,2018.8.7查阅。
 
16 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网》“宗教活动场所查询”网页,2018.8.7查阅。
 
17 上海通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通志·第1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0页。
 
18 (1)1965年根据上海通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通志?第1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依次为第1517、1558、1466、1495、1504页。
 
(2)1979年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网》“宗教活动场所查询”网页筛选,2018.8.7查阅,
 
http://www.shmzw.gov.cn/mzw-app-front/f/index/religonAddressList。
 
(3)1995年数据根据上海通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通志·第1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1页。
 
(4)1998年数据中,包括临时登记、暂缓登记场所和以堂、庙带点的活动点;根据《上海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宗教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
 
(5)2010年数据中,天主教、基督教是2011年的数据;基督教包括堂和点,伊斯兰教包括固定处所;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网》,2013.11.8查阅,依次是: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zjyx/userobject1ai516.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jdj/index.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fj/index.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dj/index.html、
 
http://www.shmzw.gov.cn/gb/mzw/shzj/yslj/index.html。
 
(6)2018年数据中,包括固定处所;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网》,2018.8.7查阅。
 
19 上海通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通志·第14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50页。
 
20《上海宗教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宗教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619页。
 
21《上海年鉴·2007》,宗教概况。
 
22《上海民族和宗教网》,2018.8.7查阅,
 
http://www.shmzw.gov.cn/mzw-app-front/f/index/religionperonlisr。
 
23《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宗教事务局编,1995年版,第2页。
 
24《上海年鉴·1999》,宗教。
 
25《上海民族和宗教网》,2018.8.30查阅,
 
http://www.shmzw.gov.cn/mzw/gk-zuixin/20121115/1041.html。
 
26 上海市玉佛禅寺:《都市寺院的现代管理模式探索》,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文集》,宗教文化出版社,2012年版,第3-7页。
 
27 根据《上海民族和宗教网》,2013.11.8查阅,
 
http://www.shmzw.gov.cn/gb/mzw/xxgk/bsgc/userobject1ai6753.html。
 
28 周富长口述,邓小娟、张化整理《〈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修改和贯彻执行》,上海市现代上海研究中心编:《一寸丹心图报国》,上海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466页。
 
29 徐力主编:《新情况新问题新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48页。
 
30 殷一璀主编:《上海年鉴·2011》,上海年鉴社,2011年版,第449页。
 
 
此文2018年10月13日讲于“上海统一战线与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研讨会,发表于《上海文化》2019年六月号。受刊物篇幅所限,裁去“展望和思考”部分约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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