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其中提到:“中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亿,宗教教职人员38万余人。佛教和道教信徒众多,但普通信徒没有严格的入教程序,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佛教教职人员约22.2万人。道教教职人员4万余人。10个多数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总人口2000多万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5.7万余人。天主教信徒约600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0.8万人。基督教信徒3800多万人,宗教教职人员约5.7万人。中国还存在多种民间信仰,与当地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结合在一起,参与民间信仰活动的群众较多。”应该说这是目前为止,对我国宗教信徒人数最权威的数据,也是十分实事求是、客观中立的表述;不过这些数据在网络上却引起不少议论,比如像“烧伤超人阿宝”等网络大V都表达了“异议”,甚至认为这说明我国宗教信徒人数的大发展,是无神论、唯物主义的“惨败”和“投降”。应该说这些议论是十分片面的,笔者就此想谈三点看法:
第一,我国信教群众人数不存在短期内较大幅度增长的问题。以往我们说中国信教群众1亿人,采用的数据来自1956年5月30日,周恩来总理接见巴基斯坦宗教代表团、印尼伊斯兰教代表团时提到:中国差不多有1亿人口信教。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国务院新闻办白皮书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当时中国的总人口是6亿多人,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现在中国的总人口已经增长了一倍还多,到13亿多人,所以人口有大量的增长。由于各种原因,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再加上人口的增长,信教人数增长是很自然的事。”所以说目前我国信教群众达到2亿,也绝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
第二,决不能将信教群众视为“阶级异己力量”,看作“反动”“落后”的代名词。在“极左”年代,片面、僵化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宗教丰富的阐述,极端化为“鸦片论”和“消亡论”两点,即认为宗教是“坏东西”、宗教迟早要被彻底消灭。甚至由此“引申”出应该人为加速宗教的消亡,降低一个地区的信教群众人数、乃至于将一个地区的信教人数降低至零,就是一个地区工作做得好的表现。在“大跃进”疯狂的年代,到处刮“共产风”,一些地区搞“无宗教县运动”,推行“三献一退”(献经书、献法器、献教堂,退出宗教团体),极大地伤害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感情,严重破坏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时至今日,某些符合政策、应该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开放,部分原因也是个别领导干部仍然报有对宗教的传统偏见,认为以往没有这个宗教活动场所,从“我”任内开始有了,就是“我”的工作没有做好。这些想法,都是对党的宗教政策没有“全面”认识,对于宗教极端狂热应该加以制止,对于合理合法的宗教活动应该予以保护。
马克思本人早就指出,取消“国教”,在国家层面上不支持任何一种宗教或教派,即实现了国家层面上的无神论,即便这个国家内的大多数公民还信仰这样或那样的某种宗教或教派,并不影响国家层面的无神论,这个国家仍然是自由的国家,因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时明确指出:“由此可见,甚至在绝大多数人还信奉宗教的情况下,国家是可以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无神论”深刻而丰富的论述,同样也是我们需要认真学习领会,不能简单片面化理解的。
第三,如何理解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广大信教群众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者,改革开放以来,扭转了以往对宗教社会功能纯粹负面的看法,开始认识到宗教具有双重作用。既然宗教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双重作用,那么我们就应该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正面作用,而引导的目标就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该说,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我国各种宗教现象、遇到的各种问题,已经能够发挥较好地解释乃至预见作用;但是由于以往传统观念的束缚,对于宗教问题总是感觉“敏感”,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宣传力度还有所不足,以致于以往对宗教僵化片面的理解仍然影响着不少人的头脑。这次白皮书的发布,恰逢其时,既是一个很好地对外宣传,也十分有利于国内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对我国的宗教情况和宗教政策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指尖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