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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修订关于公共合同及圣座部会特别费用的规则
发布时间: 2024/1/19日    【字体:
作者:梵蒂冈新闻网
关键词:  公共合同 圣座部会 特别费用  
 


教宗的决策经由圣座新闻室元月16日公布的两道手谕公诸于世。手谕规定了梵蒂冈机构的支出上限;若是超出,就必须向圣座经济秘书处提出申请。

 

为增进梵蒂冈部会的支出管理和公共合同的透明度,教宗方济各借由两道手谕加以规范。文件已于元月16日公布。

 

第一份文件是手谕形式的宗座牧函,教宗借以阐明圣座部会日常行政管理的「限制和模式」。在与《你们去宣讲福音》宗座宪章的圣座部会改革相一致的三条内文中,教宗规定,梵蒂冈机构若要进行一项经费超过该机构总开支2%的活动,则需要向圣座经济秘书处处长提出申请。各部门的总开支是以过去三年的最终财务报表取平均值推算出来的。

 

文件指出,「无论如何,费用不到15万欧元的活动不需要报批」。再者,文件也表示,收到申请书的30天内如果没有批覆,则视同批准。总之,此程序「必须在40天内完成」。

 

另一份文件也是手谕形式的宗座牧函。教宗借以进一步厘清2020年颁布的、关于梵蒂冈招标规则的管理办法。在这道手谕中,教宗也本著《你们去宣讲福音》宗座宪章的精神,强调愿意继续「已走的进程,好能增进公共合同招标程序中的透明、监管与投标」,促使规则「更加有效落实」。最新的修订也考虑到了「对圣座部会、其相关机构和梵蒂冈城国政府的监督,以及这些年积累的经验」。

 

本文件的第一条第二段尤其提供了解释,以四个新的要点来重新定义这些管理办法的宗旨,阐明它「与教会社会训导、圣座的教会法规、梵蒂冈城国政府法规和《愿祢受赞颂》通谕」相符合。这四个要点涉及「内部经费的可持续运用」、「招标程序的透明度」、「对投标者的平等对待和不带歧视」,以及提高投标者之间的良性竞争,特别是要通过手段来「打击竞标方面的非法约定和腐败现象」。

 

链接网址: www.vatican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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