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各国宪法中有关宗教的条款
 
古巴
发布时间: 2004/10/26日    【字体:
作者:佚名
关键词:  1  
 

 


  第五十四条 以科学的唯物世界观为指导行动的基础并以此教育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承认和保护信仰自由。公民有权信仰任何宗教,有权在尊重法律的情况下开展宗教信仰活动。
  
  宗教团体的活动由法律规定。
  
  以信仰或宗教信仰反对革命,反对教育、反对履行劳动、反对武力保卫国家、反对尊重国家标志和宪法规定的其他义务是非法的,应受惩罚。

     选自《国外宗教法规汇编》(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编)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智利天主教国教地位的立废 ——1833年宪法第五条演变研究(1831-1925) \罗铮
摘要:从智利颁布第一部宪法开始,罗马天主教就是国家宗教,这一法律地位具有稳定性。…
 
康有为的宗教观——以神道为中心的考察 \党蓓蓓
摘要:明治维新不仅仅是一场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还在意识形态领域围绕神道进行了一…
 
美国的多元宗教概述及成因分析 \贺相铸
摘要:美国是个多元宗教并存发展的社会,整个宗教种类繁多、宗派林立。但就其源流,多…
 
“完全的天主教”在拉美社会中的影响 ——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智利为中心 \张琨
摘要:自欧洲殖民者进入拉丁美洲以来,天主教就持续影响着拉美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
 
民法典背景下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研究 \蒋子翘
摘要:<正>《民法典》第92条第2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申…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巴西
       下一篇文章:加拿大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