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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体系”与“天朝体系”之争
发布时间: 2023/8/10日    【字体:
作者:雷 颐
关键词:  “条约体系” “天朝体系”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1648年,欧洲主要国家签署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形成了“条约体系”,距今整整370周年了。“条约体系”对世界历史影响至深且远,当然也深刻地影响了近代中国的历史。

 

从康熙年间“条约体系”与中国传统的“天朝体系”开始接触到鸦片战争后列强以暴力使中国一步又一步放弃“天朝体系”而屈从于“条约体系”的历史过程,引人深思。

 

一,两种体系

 

欧洲在中世纪后期,神圣罗马帝国日趋没落,内部诸侯林立纷争不断,宗教改革运动之后,天主教和新教的尖锐对立越来越尖锐,加之周边国家纷纷崛起,彼此争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先或后、或浅或深卷入其中,从1618年起,原本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内战,演变成一次大规模的欧洲国家间的混战。

 

这一打,就是三十年,德意志新教诸侯、德意志天主教诸侯、西班牙、波兰、丹麦、瑞典、法国、荷兰、英国、俄国都直接、间接介入。

 

战争长达三十年,非常残酷,后果惨重,交战各方渐有息战之意,从1643年起开始进行和谈,举行了一系列会议。但谈判进展非常缓慢,直到164810月才达成协议,缔结了两个和约。

 

由于两个谈判会议地点都在威斯特伐利亚省,于是这些条约遂被称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划定了欧洲大陆各国国界,开创了由国际会议解决国际问题的先例。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形成了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关系体系。根据这一条约,独立的诸侯邦国对内享有至高无上的国内统治权,对外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这是世界上第一次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了维护领土完整、国家独立和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

 

根据这一条约,在欧洲开始确立常驻外交代表机构的制度,各国普遍建立了外交使节,进行外事活动。该条约第一次提出了主权国家概念,确定了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

 

在尊重民族国家主权的框架下,基于国家主权的世界秩序开始形成,首先是在欧洲确立了国与国之间的新秩序,此后随着欧洲在全球性扩张的同时也把主权国家的概念带到全世界,逐步形成了以后几百年的国际基本秩序。

 

在长达几百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解决各国间矛盾、冲突的基本方法,因此它的诞生标志着现代国际关系体系正式形成。

 

王铁崖先生在《国际法引论》中认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意义在于它结束了中世纪而使近代历史开始了,“它不仅在欧洲建立新的局面(包括了中近东),而且牵涉到美洲和亚洲等其他地区,从而使国际法从欧洲中心的国际法逐步发展成为几乎全世界包括在内的国际法”。

 

中国传统“天下”观的核心是“华夏中心论”,即天下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其他都是边缘,而且由“边缘”渐成“野蛮”。夷夏对举始于西周,有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说,严夷夏之辨却是春秋时期。

 

约至春秋时期,“夏”和与其相对的“狄”、“夷”、“蛮”、“戎”、“胡”等(后简称“狄夷”或“夷”)概念的使用开始突破地域范围,被赋予文化、身份意义,主要用于区别于尊卑上下、文明野蛮、道德与非道德。

 

“华夏”代表正宗、中心、高贵、文明、伦理道德;“夷”则代表偏庶、边缘、卑下、野蛮、没有伦理道德,尚未脱离兽性。

 

先秦到两汉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奠基时代,也正是在与其他国家交往中,对华夏以外的世界或者作了“妖魔化”处理,或认为是“禽兽”、“人面兽心”,种族低劣;或认为其文明、文化上的低劣,以此妖魔化的“他者”为镜像,塑造、形成了自己的种族或文化优越、优秀、高尚、高等的形象。以此为基础建构的华夷二元对立世界观,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这种居高临下、俯视其他文明、文化的华夏中心论在处理、对待与它国的关系中,制度化为以中国为宗主、它国为藩属的“宗藩体制”,或曰“朝贡体制”,以此规范“华夷秩序”。

 

这种“华夷秩序”中,中国的“皇帝”是承受天命的“天子”,“天子”是最高的道德“天道”在人间的化身、代表,代“天”来执政“天下”。所以,“天下”其他国家只能是中国的“藩邦”、“藩属”、“属国”。

 

从文献记载来看,较为确实的朝贡体制从周代的五服制发展而来。汉唐时期,朝贡体制已得到确立并进一步发展,自汉武帝起,能否“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成为统治者是否英明、王朝是否盛世的重要标志,甚至是其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之一。

 

所以,新王朝建立通常都要“诏谕”属国向新王朝称臣纳贡。到明清时,有关各种规制已相当精密,其主要内容是“藩属国”要按时、携带特定贡物、按照指定线路(贡道)到中国京城、住在指定馆邸、按照指定礼仪,将贡品向中国皇帝呈送。作为宗主国,中国皇帝要对朝贡国“还赐”;如果这些属国有新统治者即位要由中国皇帝册封,即颁发敕文(诏敕)承认其地位。

 

“华夏中心”的“天下”观必然要在国家体制中得到反映、体现。其他国家都是中国的“藩属”,所以中国对外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管理、接待藩属朝贡的机构由“理藩院”和“礼部”分掌。

 

二,开始接触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缔结的1648年,清王朝定鼎中原刚刚四年,“条约体系”不久就开始了与中国传统“天朝体系”的接触、碰撞和征服。

 

1644年满清入主中原,开始进入“华夏”、成为“天朝”的继承人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华夷秩序”世界中的“天下共主”、“天朝上国”。在乾隆、嘉庆两朝《会典》,包括葡萄牙、意大利等在内的“西洋”,也被列入朝贡国家。虽然这些“西洋”国家并未向中国进贡,但反映了当时的中国对世界的看法。

 

随着条约体系的东渐,两种体系开始相遇。

 

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和1727年(雍正五年),中俄两国签订了划分中俄东段、中段边界的“尼布楚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可说是条约体系东进的先声。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英国经过工业革命,极欲扩大商品市场,派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为特使,率领有七百余人的庞大船队从英国来到中国,企图打开中国市场。这位大英帝国的特使以为大清乾隆皇帝祝寿为名,实想为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的英国开辟一个巨大的商品市场。

 

他有两个具体目标,一是希望清政府开放市场,扩大与英国的贸易,对中国并无领土野心;二是按条约体系在中国首都设立常驻外交机构,建立经常性的外交关系。

 

大清王朝此进上上下下没有、也不可能有一个人认识到这件事情的重要与意义,反而满心欢喜地以为这是“吾皇”天威远被,使远在天边的英国与其他藩属一样,因仰慕中华文明、诚乞教化而远涉重洋来为大清皇帝纳贡祝寿,主动成为中国属国。

 

中国地方官在翻译英方有关信函时,理所当然地以自己的话语系统将其格式、用词译成下对上的禀贴,来华经商的英国商人被译成“素沐皇仁,今闻天朝大皇帝八旬万寿,未能遗使进京叩祝,我国王心中惶恐不安。今我国王公选妥干贡使马戛尔尼前来,带有贵重贡物,进呈天朝大皇帝,以表其慕顺之心。”

 

“十全老人”乾隆皇帝阅后大喜,批示:“其情词极为恭顺恳挚,自应准其所请,以遂其航海向化之诚。”马氏一路受到中方热情款待,但其船队却被插上“英吉利贡使”的长幡,在他们的礼品清单上“礼物”被改为“贡物”,马氏“贡单”上原来的官称“钦差”被清朝官员认为有违天朝体制改为“敬差”或“贡差”,负责接待他们的大臣在给皇帝的奏折中都是从他们远在重洋,经数万里之程,历十一月之久,来向天朝输诚纳贡……

 

与其说是官员们要迎合皇上,不如说这是其“认知系统”决定了“天朝”从皇上到臣民只能从狄夷“向化”、主动要成为中国“藩属”的角度理解此事。

 

然而,双方最后却终因晋见皇上的礼节而发生的激烈的“礼仪之争”。中国认为,既然是“贡使”来“进贡”,晋见皇帝时当然要象其他属国的贡使一样,按“天朝”体制、代表本国君主向“万国之主”的中国皇帝双膝下跪,行“三跪九叩”之礼。

 

对此,马氏坚不同意。从7月下旬到9月中旬这近两个月的时间中,双方一直为是否“下跪”争论不休,互不相让,甚至权倾一时的和珅也专门为此会见马氏,亦无结果。

 

最终,乾隆皇帝知道此“夷”并非要来成为“属国”,至为不快,命其离开中国。同时,乾隆帝仍以“上”对“下”颁发“敕谕”,对英方派驻使节的要求,乾隆断然拒绝:“至尔国王表内恳请派一尔国之人,住居天朝,照管尔国买卖一节,此则与天朝体制不合,断不可行!向来西洋各国,有愿来天朝当差之人,原准其来京,但既来之后,即尊用天朝服色,安置堂内,永远不准复回本国。此系天朝定制,想尔国王亦所知悉。”“天朝所管地方,至为广远,凡外藩使臣到京,译馆供给,行至出入,俱有一定体制,从无听其自便之例。”

 

对英国提出的通商要求,他也断然拒绝:“天朝抚有四海,惟励精图治,办理政务;奇珍异宝,并不贵重。”“其实天朝德威远被,万国来王,种种贵重之物,梯航毕集,无所不有,尔之正使等所亲见。然从不贵奇巧,并无更需尔国制办物件。”马氏一行最终一无所获,于10月初被迫离京返国。

 

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时隔23年后,英国又派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Amherst)为特使来华,根本目的仍是想打开中国市场,建立外交关系。但中方仍认为这是英国“迭修职贡”,诚心向化。然而双方又因是否跪拜而争论不休。

 

由于阿美士德仍拒不跪拜,嘉庆皇帝大怒,颁谕称:“中国为天下共主,岂有如此侮慢倨傲甘心忍受之理?”当日又下旨要求英使离京回国。也乾隆皇帝一样,嘉庆皇帝也给英国国王颁发“敕谕”一封:“尔国远在重洋,输诚慕化”,“特命大臣於尔使臣将次抵京之时,告以乾隆五十八年尔使臣行礼悉跪叩如仪,此次岂容改异?” “天朝不宝远物,凡尔国奇巧之器,亦不视为珍异。”“嗣后毋庸遣使远来,徒烦跋涉。但能倾心效顺,不必岁时来朝,始称向化也。俾尔永遵,故兹敕谕。”

 

此时距英国发动打开中国大门的鸦片战争只有二十余年,嘉庆皇帝给英国国王的敕谕中仍满是“天朝”、“万国共主”、“输诚慕化”、“恭顺之心”、“倾心效顺”、“来朝”、“向化”等华夏中心论观念,对一个“新世界”的来临一无所知、毫无感受。

 

三,外交权下放地方

 

鸦片战争开始后,清政府不得不与英、法等国打交道,虽然中国打了败仗,但清政府自己是“天朝上国”的观念和面子还很强,仍视此时的西方列强为传统“狄夷”,不屑与根本不想与之“外交”,所以每当有中外交涉事件,由于没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朝廷总是因事随时择人办理。

 

但由于中英签订了不平等《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了五口通商,中外交涉遽增。“五口”成为外国人从事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外交涉的法定地点。

 

列强当然不会同意与“理藩院”或“礼部”打交道,于是清政府于1844年设置了五口通商大臣处理这些地方的中外交涉事宜。传统的对外体制,开始打开一个小小的缝隙。由于这“五口”都在南方,广州历来是对外交往较多的地方,所以五口通商大臣开始由两广总督兼任。

 

但随着上海的开埠,外国人的活动重心向此移动,因此从1859年起改为由江苏巡抚或两江总督兼任。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其目的是将对外交涉局限在“地方”,不让外国人进京,以符中国传统体制,而且从观念上说这样清政府仍有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即中国仍是“天朝上国”,那些“蛮夷之邦”只能与中国的地方政府打交道,而不能(因根本无资格)与中国的中央政府打交道;同时,还表明清政府认为与西方列强的交涉只是临时性的,拒不建立统一的常设外交机构。但这毕竟又表明清政府被迫承认同西方列强间已不是传统“宗藩”关系。

 

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大门,英、法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这次战争又以中国惨败告终。中国在18586月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了不平等的《天津条约》。列强取得了公使驻京的权利,清政府又不得不增加了许多沿海沿江开放口岸,长江以南由原来的五口增设为13口,长江以北新开牛庄、天津、登州三口。

 

清政府于是将原来的五口通商大臣改为“办理江浙闽粤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设在上海,后来演变称为南洋通商大臣或南洋大臣;在天津新设“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后来由直隶总督兼任,称为北洋通商大臣或北洋大臣。南北洋大臣都是为“通商”而设,仍反映清政府不愿承认与狄夷有政治关系。

 

由于与北京近在咫尺,再加清廷仍是尽可能将对外交涉活动局限于地方,所以北洋通商大臣在天津设立之初实际就参与了国家外交活动。一些外交谈判的签约地都是天津而不是中国的首都北京,有些国家原代表到了北京,清政府仍坚持要他们到天津。

 

各国外交人员只能在中国的“地方”、并主要是与“地方官”打交道明显不合国际惯例,引起各国强烈不满,一再要求进京。但清政府为传统观念所囿,一直坚持与各国的交涉只能在国门天津而不能在国都北京进行。

 

若想进京交涉,必须先在天津等候,由北洋大臣先向总理衙门呈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京,如果不经北洋大臣同意而直接进京投谒总理衙门大臣则肯定被拒。这些规定或曰惯例,使北洋大臣实际深深参与国家外交。

 

负责对外交涉的南北洋大臣本无兵权,但由于是督抚兼领,既有兵权又有地方行政权,自然成为国防、外交上的重镇。而就南北洋“份量”而言,由于南洋大臣早设约二十年,再加早期南方对外交涉事件远多于北方,所以早期是“南重于北”;后来由于外交重心北移,北洋大臣更多地参与全国外交,渐渐地“北重于南”。

 

附提一句,“北洋系”终成清中央政府难以驾控的巨大政治力量,对清末、乃至民国政治都影响殊深。晚清政治格局的一大特点是地方势力慢慢崛起,中央政府渐渐大权旁落,此乃清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多多,其中不容忽视的一点即清政府在“欧风美雨”的侵袭中已经风雨飘摇,却仍固守于自己是“天朝上国”虚幻观念,竟然把相当一部分“外交权”,现代国家最重要的国家政治交与“地方”处理,地方自然要崛起、“坐大”。

 

许多年后,正是任北洋大臣的袁世凯成为满清王朝的重要掘墓人!如此结局,是当初为维护传统“礼制”和“面子”、想把外交局仍限于“地方”而设南北洋大臣的清廷万万没有想到的,历史,确实吊诡。面对已经深刻变化了的世界,满清统治者仍然如此愚蠢僵化地固守传统观念、传统意识形态,其最终命运,不亡也难。

 

四,准外交部与外交使节

 

由于奕䜣负责与列强谈判,因此对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格局有较深了解。他考虑到各国公使要常驻北京,再加列强要求中国成立一个中央级对外交涉机构,于是在18611月上奏,提出在北京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负责对外交涉事宜。

 

咸丰皇帝批准了奕䜣的建议,但咸丰皇帝有意加上“通商”二字,想坚持“天朝”与“外夷”间只能是洋人来华的通商关系,而不可能有政治关系。奕䜣知道中外已不可能只是通商关系,于是坚请去掉“通商”二字。

 

在奕䜣坚持下,咸丰皇帝最终同意去掉“通商”二字。这样,清政府总算有了一个类似于外交部的机构,天朝体系又退一步,向条约体系又跨近一步。

 

总理衙门的成立改变了中国从来只有“理藩”而无“外交”的传统,是中国与现代国际体系接轨的重要一步,是中国外交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一步,为后来正式成立外务部打下基础。

 

但清廷最怕、最不愿意的还是“天朝体制”从来没有过的外国公使进京,为避免外国公使到北京换约,清政府提出在上海换约。但是,西方列强坚持公使在北京换约,因此,双方冲突不断,列强最终决定用武力达到目的。

 

18609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咸丰皇帝逃到热河,指定恭亲王奕䜣留京与英法联军谈判。10月下旬,奕䜣代表清政府分别与英、俄交换《天津条约》并订立《北京条约》。英、法两国公使终于在武力护送下,来到北京,随后,各国外交使节也常驻北京。天朝惯例,又被打开一个缺口。

 

有外交有关系的国家互派外交使节是由条约体系确立的现代国际关系惯例,然而当第二次鸦片战争清政府不得不同意外国使节常驻北京后,却迟迟不愿派中国使节驻外。对外国提出的中国派遣驻外使节的要求、建议,总理衙门的回答总是:“各国至中华,通商传教,有事可办,故当遣使。我中国并无赴外国应办之事,无需遣使。”

 

千百年来,“中华”一直是“万方来朝”,只有其他蛮夷之邦派“贡使”来中国朝拜之理,决无中国派使“驻外”之说。但此时环境大变,最终清政府也不得不非常被动地派驻驻外使节。

 

1875年初,云南中缅边境突然发生英国人马嘉理(A.R.Margary)到中缅边境探路,与当地居民冲突中被杀的“马嘉理案”。18769月中旬,清政府与英国在烟台签订了不平等的“烟台条约”,答应英国种种要求,结束此案。其中一条是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选来选去,清廷决定派郭嵩焘担此重任,因为他向以懂洋务著称。

 

中国派驻出使大臣的消息传开,引起轩然大波。虽然中国此时早屡遭列强侵略,但仍认为外国使节驻华和中国派驻对外使节都是大伤国体的奇耻大辱。所以,郭嵩焘的亲朋好友都认为此行凶多吉少,为他担忧,更为他出洋“有辱名节”深感惋惜。

 

更多的人甚至认为出洋即是“事鬼”,与汉奸一般,满城风雨,沸沸扬扬,有人编出一幅对联骂道:“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

 

当时守旧氛围极浓的湖南士绅更是群情激愤,认为此行大丢湖南人的脸面,要开除他的省籍,甚至扬言要砸郭宅。可见“华夏中心论”是有深厚民众――至少是士绅――基础的,亦说明观念改变之艰难,在强大压力下,郭嵩焘几次以告病推脱,但都未获准,终在187612月从上海前往英伦,一方面“谢罪”,一方面出任驻英公使。

 

中国对外派驻常驻使节,以此开端。天朝体系又退一步,距条约体系,又进一步。

 

五,礼仪冲突背后的体系之争

 

乾隆、嘉庆年间英国两次遣使来华,引发了觐见皇帝“礼仪”问题的激烈冲突。外国使节见中国皇帝是跪拜还是作揖,背后是天朝体系与条约体系的冲突。这种冲突,在鸦片战争之后终于无法回避。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缔约谈判中,清廷对英、法侵略者开放口岸、赔款诸条,照单全收,但对英法代表提出的向皇帝亲递国书的要求却严加拒绝,激烈抗议道:此事关系国体,万难允许,表现出少有的坚决。

 

但经英、法威胁之后,清廷还是不得不同意外国公使驻京,并且中英《天津条约》专有一款对“礼仪”作了承诺,承认英国是自主之邦,与中国平等,英国钦差大臣作为代国秉权大员觐见大清皇上时,可不行有碍于国体之礼,而行与英国派到西方各国使臣拜见该国国主时同样之礼。强迫中国实行条约体系之礼仪规范。

 

虽然签订条约,但清政府并不准备履约,曾经不许外国公使驻京。英法联军侵华后,不得不允许外国公使驻京,但仍不准备履行有关礼仪的条款。咸丰帝以逃避热可严拒接见西方使节后,不久就病故,由其年仅五岁的儿子载淳(同治帝)即位,两宫太后垂帘听政,西方使节觐见皇帝递交国书之事便暂时搁置下来。

 

但这一条款使“天朝体制”被打开一个不小的缺口,觐见皇帝之礼迟早会提出来。对此,朝廷自然一直担心不已。

 

1860年以后,西方列强便纷纷派遣公使常驻北京,而中国却一直未曾遣使出洋。因为清政府一直认为,外国使节驻京本就是对几千年“天朝”体制的破坏;而且,本来是“万邦来朝”,不需“天朝”对外遣使,如果“天朝”再派使臣出驻外,更是承认了“条约体系”,自取其辱。

 

然而,这几年中外交涉越来越多,负责处理涉外事务的总理衙门的大臣真切地感到,在与外国交涉、谈判中,外国对中国情况非常熟悉,而中国对外国的情况几乎毫无所知,根本原因就在外国在中国驻有使节,而中国没有驻外使节。

 

承认近来中国之虚实,外国无不洞悉,外国之情伪,中国一概茫然,其中隔阂之由,总因彼有使来,我无使往。而且,随着《天津条约》规定的十年修约之期将至,清政府对列强是否会趁机“索要多端”担心不已。修约关系到“礼仪”,各路大臣纷纷发表意见,虽然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洋务派持开明态度,但反对意见更加强烈、更有力量。

 

此时朝廷急欲事先遣使各国了解对“修约”的态度,但又根本没有具有基本外交常识和国际礼仪官员,找不到能担此任者。而更重要的是,清政府一直坚持外国驻华使晋见中国皇帝时必须下跪行礼,而中国是“天朝上国”,中国使节觐见外国元首、皇帝绝不能行下跪礼,况且外国也不要求中国使节行下跪礼;不过,问题接着就来了,本就不愿对中国皇帝行跪礼的“化外之邦”就会更加理直气壮,因为中国使节不对外国元首行跪礼,外国使节同样也不必对中国皇帝行跪礼。

 

形势要求中国必须对外派使了解情况,但具有最高权威性的“礼”又使中国不能对外派使。正在这不派不行派也不行的两难之际,186711月,美国首任驻华公使蒲安臣(Burlingame,Anson)五年任期届满卸任,来到总理衙门向恭亲王奕訢辞行。本来一桩例行公事的外交应酬,却非常意外地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蒲安臣于18627月作为清政府接纳的首批外国公使之一入驻北京。他驻华期间,美国的对华政策主要还是追随英、法等国从中渔利,与中国未有严重冲突,使清政府更有好感。在欢送蒲安臣卸任的宴会上,听到他表示今后中国如与各国有“不平之事”自己愿为中国出力、如同中国所派使节这番客套话时,奕䜣等人却灵机一动,认为如真能请他为中国外交使臣,既可达到遣使出洋的实效,又能避免“天朝”往外遣使的体制问题和中外礼仪的纠葛。因为他毕竟是“洋人”不是“天朝”的臣民,所以他不向外国国家元首行跪礼,不能成为外国驻华使节见中国皇帝时不行跪礼的理由。

 

在取得蒲安臣的同意和赫德等人的支持之后,奕䜣正式向朝廷上奏“请派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奏折首先阐明了中国派使的重要性,然后大大赞扬蒲安臣一番。并且说明,由于中外礼仪不同,“用中国人为使臣,诚不免为难,用外国人为使臣,则概不为难”。朝廷也认为这是一个既不失中国体统,又解决实际问题的两全其美的办法,所以立即批复同意。使团随行人员有有30多人,其中有一些是同文馆的学习外语的学生,充任翻译。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外交使团就这样组成。

 

由于薄安臣毕竟是外国人,又是中国首次派使到外国访问,清政府对其权限、注意事项都作了一系列规定,但清政府最担心的仍是“礼仪”问题,所以对“礼仪”问题的指示最为详细。要求中国使团不必见外国元首,“或偶而相遇,亦望贵大臣转达,彼此概免行礼。候将来彼此议定,再行照办”。

 

每到一国,国书并不直接交给该国元首,而是“由该处执政大员代递”,并且要说明将来有约之国给中国皇帝的国书“亦照此而行,庶乎礼节不致参差”。“如有欲照泰西礼优待者,贵大臣不能固却”但必须“向各国预为言明,此系泰西之礼,与中国体制不同,因中国无论何时,国体总不应改,不必援照办理,不得不预为声明”。

 

“贵大臣既经奉命为中国使臣,将来到各国时,凡有如中国禁地,及一切妨碍国体之事,仍望贵大臣亦照中国体制,不必举行。以昭肃敬各国之意。其或各国因贵大臣系泰西之人,照泰西例优待,亦希望贵大臣将中国体制,先为声明,庶将来各国不致疑中国无报施之礼也。”

 

中国自命为“天下之中”的“天朝”,从无“国旗”之说。但外交使团出访则不能没有国旗,所以蒲安臣在出使期间设计了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面国旗,即黄地蓝镶边,中绘一龙,长3尺,宽2尺。作为中国象征的黄龙旗飘扬在欧美各国,标志着中国第一次以主权国家面目出现在国际社会之中。在与条约体系规则接轨的方向上,中国又跨近一步。

 

1868225日,浦安臣使团从上海出发,横渡太平洋,先后访问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丹麦、荷兰、俄国、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于187010月回到北京。

 

虽然中国的首位外交使臣是由美国人担任,但蒲安臣使团毕竟是作为中国政府出访欧美的第一个正式外交使团,毕竟蹒跚跨出了晚清官员走向世界、迈向国际社会的第一步,为以后中国近代外交使节制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为中国外交礼仪、机制向条约体系并轨的近代化奠定了一块重要基石。

 

然而,外国使臣谨见中国皇帝不行跪拜之礼,清政府认为有损国体国格,而任命外国人为本国外交使团领导,清政府反不认为有损国体国格。这种愚顽,反映了清廷对“礼”的重视程度,也预示了“礼仪”向条约体系转轨的历程之艰难。

 

18732月,同治帝亲政,西方使节再次提出觐见皇帝递交国书的要求,对中国来说根本性的“礼仪”问题再也无法回避。这一次,各国使节采取公使团联衔照会总理衙门的方法,提出同治皇帝亲政之时,如果他们不代表本国亲见皇帝、递交国书,就是失职。而且,按国际惯例,一国使臣进入某国后,如该国元首不予接见并接受国书,显系不友好的表示。

 

照会威胁与劝告并举:“盖品级崇重使臣赍有国书进入他国,系两邦各睦之证;他国不见,系和睦不极之据。”他们还专门提到《万国公法》:“兹在泰西各国,向为例准,应有优待之处。觐见之礼,最为崇巨,准否施行,有汉译之《万国公法》一书可稽。”

 

《万国公法》是一本翻译著作,由美国在华传教士丁韪良(W.A.P.Martin)译自美国人惠顿(Henry Wheaton)的著作《国际法原理》(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同治三年(1864年)京师同文馆刊行。此书出版,使清政府对当时以条约体系为基础的“国际法”有最基本了解起了重要作用。要求清政府接受“万国公法”,亦即迫使清政府屈从条约体系。

 

对觐见皇帝递交国书的要求,总理衙门表示同意,但提出如要觐见,必行跪拜之礼。此点又为外国驻华使节严拒,于是中外双方开始了为期四个月的有关礼仪的激烈争执。总理衙门大臣奕䜣的奏折中详陈了五国的强硬态度,同时一再说明自己据理力争:“告以惟拜跪之礼最关中国国体,首先议定。此外始可从容拟议。”“反复辩诘,几于舌敝唇焦。”

 

不过,通观他的奏折,他的基本态度其实是知道此事只能按国际惯例办,委婉主张朝廷通融折衷。所以,他对五国照会提出的行鞠躬之礼做出了颇有意思的解释:“所谓鞠躬,即彼国府首立地而叩之礼。”而且,国际惯例是三鞠躬,总理街门要求五鞠躬,以显示对中国皇帝的恭敬和诚意。

 

由于事关重大,在这四个月之中,各路官员也纷纷发表意见,向朝廷、总理衙门提出自己的看法。不少官员坚决表示绝不能允许不行跪拜之礼。

 

对此,洋务重臣李鸿章也奉命发表意见。他十分清楚中国早已失去“天朝上国”的地位,传统的礼节不可能不改。但此事毕竟事关重大,反对改变者将其上到事关国体、“乾纲”的地位。因此,在奏折中他首先不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肯定”自己坚决反对的昧于时势、坚持要洋人行跪拜之礼等人“所陈各节皆系正论。朝廷体制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在廷诸臣,共有此心。”

 

其潜在意思是,无论什么观点,无论朝廷是否接受,都是“正论”,都是耿耿忠心为朝廷考虑。接下来他仍不说明自己的观点,而是肯定从咸丰九年到现在十好几年间,一直具体经办此事的总理衙门“每以中国礼节相绳,几于唇焦舌敝”,已尽了最大努力,不是亲办此事的人,很难体会其中甘苦。

 

然后,他以历史为据,指出嘉庆二十一年时英国使臣来华已不行三跪九叩之礼,“盖其国势渐强,而衅端已伏矣”。在崇拜“祖宗”的中国,指出这一点至为重要。行文至此,李鸿章并未明言自己的观点,但其观点又已明确表达。

 

道光、咸丰年间中国已与侵略中国的一些西方国家订立条约,也表明这些国家与中国“俨然为敌体平行之国。既许为敌国,自未便以属国之礼相待”。明确说出这些国家与中国实际已是“敌体平行”而非中国属国,要朝廷放弃“天朝上国”观念,至为不易。

 

因此,“各使臣拘执该国体例,不愿改从中国礼仪,固人情之常,无足怪者”。他提醒朝廷,这种“礼仪”迟早要改,已是历史的趋势,如果“拒之于目前,仍不能拒之于日后”,历史潮流,确难抗拒。

 

当然,为表明自己实在是为皇上着想,并非完全任外国予取予求,他说自己已与有关大臣定好规矩:“各国使臣来京,只准一见,不准再见;只准各使同见一次,不准一国单班求见。”对那种怕外国使臣当面顶撞皇上的担心,李解释说递交国书只是礼节性见面,使臣“善言称颂,君亦善言慰答”,不会发生外国使臣“面质廷争,毫无顾忌”之事。

 

由于事关根本原则,所以李鸿章还必须从中国儒学经典中寻找根据。他以孔子的“嘉善而矝不能,所以柔远人”和孟子的“以大事小者,乐天也”来为自己论点辩护。“嘉善而矝不能”就是说对别人的优点要承认欣赏,对别人的不足要同情宽容,所以在“礼制”上洋人有缺点不足,我们要宽容才能“柔远”。

 

现在中国在这方面迁就洋人,并非丢脸之事,而是孟子所说的“以大事小”的“乐天”表现,也就是朱子所说的“仁人之心”。总之,“礼制”的这一重大变化完全符合圣贤教导。凡事必须符合“本本”,符合圣贤经典,确是中国深厚的传统。

 

他看出朝廷还有一层担心,即废除洋人晋见皇帝跪拜礼节很有可能导致中国臣民对“跪拜”的怀疑,进而导致对皇权的怀疑。所以他在这篇原本是“对外”的奏折中特又指出:“圣贤特论,交邻国与驭臣下,原是截然两义。朝廷礼法严肃,中国臣庶所不容丝毫僭越者,非必概责诸数万里外向未臣服之洋人。”

 

也就是说中国的“礼法”只能用于“内”而不能强行于“外”,但不行于“外”并不会导致不行于“内”。然后他再次说明内外有别,“洋人”并非中国属国。他强调“礼”要随“时”而变,“列祖列宗”和古时“圣贤”都未对现在“大变局”时代的礼仪制度作出规定,所以根据时代变化权宜通变、议定礼法等事应由现在的“天子”决断。

 

可以根据时代变化修改或自定礼法,确是大胆议论。朝廷对此的另一担心是改变体制恐被后世责备,对此他苦口婆心地劝说:“倘蒙皇上俯念各国习俗素殊,宽其小节,示以大度,而朝廷体制自在,天下后世,当亦无敢议其非者。”虽不行跪拜之礼“朝廷体制自在”,“天下后世”也无人敢非议。

 

时任河南道监察御史的吴可读《请勿责诸使跪拜疏》流传甚广,此疏通权达变,不似那些完全不顾现实的腐儒顽固拒变,却又提出一种能获得自我心理满足、自我圆场的好“说法”,其理论反映出的阿Q式心态颇堪玩味。

 

他主张不必强求外国使节跪拜,因为:“孟子曰,君子与禽兽何难”,“彼本不知仁义礼智信为何物;而我必欲其率五常之性。彼本不知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为何事;而我必欲其强行五伦之礼。是犹聚犬马豕羊于一堂,而令其舞蹈扬尘也。然则得其一跪一拜,岂足为朝廷荣;即任其不跪不拜,亦岂足为朝廷辱。”从狄夷“禽兽”论中,他却推导出外国使臣不必跪拜的结论。

 

综合内外各情考虑之后,清政府终于允许外国公使觐见同治帝,并行西洋鞠躬礼。但是,此时中国对日本仍有“天朝上国”心态,实际仍认为日本为藩属国,所以总理衙门大臣恭亲王奕䜣事先会见日本使臣时曾提出中日为同文之国,日本使臣可否行中国之礼,结果被日本使节厉声拒绝。

 

终于,朝廷在1873614日降谕“著准”各国使臣觐见。经过商谈,双方同意各国使节按中国要求行五鞠躬之礼。

 

1873629日,日、俄、美、英、法、荷等国使节在紫光阁顺序觐见清同治皇帝,未行跪礼,总共约半个小时。有必要一提的是,俄、美、英、法、荷等国使节接受总理衙门的劝说、考虑到总理衙门的难处,行了五鞠躬之礼,而日本使臣坚持按国际惯例,只行了三揖之礼,显然是对先前中国仍将其视藩属国的报复。

 

虽只短短半小时,但这见皇上/天子不下跪的半小时却是划时代时刻,是“天朝”崩溃的标志。所以,必然引起强烈震撼。

 

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精神世界受到的最大震撼便是“华夏中心”世界观逐渐崩塌。这种崩塌不仅仅是国家主权、领土等受到侵犯,而且与以往“狄夷”的入侵不同的是中国文化受到了空前的挑战,传统的纲常伦理、礼仪规范等等开始动摇。在“礼仪之邦”、“礼教治国”的“天朝”,最高、最严肃、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礼”是晋见“天子”之礼。此“礼”不得不从“夷”而变,中国终于从“天下共主”成为“万国”中的一国,放弃“天朝规则”即“天下规则”的观念,开始与“国际接轨”而进入“国际社会”,确实是“天朝崩溃”的标志。

 

六,失去藩属的天朝被迫成立外务部

 

清政府不得不成立总理衙门、允许外国在中国建立使馆,允许外国使节晋见中国皇帝不行跪拜之礼,派遣对外常驻机构,一步步突破了天朝体制,突破了天朝礼仪。传统宗藩关系,在甲午战争前,也面临顷刻解体的危机。

 

此时除朝鲜外,其于“藩属”都已脱离。因此,天朝的体制、礼仪已经破坏,藩属只剩朝鲜,成为“天朝”唯一的象征和基石。

 

但是,这唯一的一块基石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明治维新后的日本立即出现“征韩论”,1876年逼迫朝鲜签署《江华条约》,朝鲜被迫向日本开放了几个港口通商,日本在汉城设立使馆,日本人在朝鲜享有治外法权,这是近代朝鲜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但是,朝鲜仍奉中国为宗主国,按期遣使向中国朝贡,对带有“皇”、“敕”等字样的日本国书拒不接受。

 

清政府意识到朝鲜的地位已经危险,在“以夷制夷”政策主导下,催促甚至直接参与了朝鲜先后与美、英、德、俄、法签订通商条约。清政府企图在朝鲜与各国签订的条约上写明朝鲜为中国属国,以确保列强承认自身的宗主国地位。但清政府这种努力并未成功,只是由朝鲜政府在签约后单方面发表明确中朝宗藩关系的照会,意义委实有限。

 

18827月,朝鲜发生“壬午兵变”,中国、日本先后积极介入。事后,日本胁迫朝鲜签订了“仁川条约”,日本在朝鲜享有更多特权,重要的一点是允许日本使馆驻兵。

 

“仁川条约”签订后,日本侵朝野心已昭然若揭,朝鲜危机进一步加深。1887年,在列强压力下,朝鲜政府决定向日、美、英、德、俄、意、法派遣驻外使节。清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但又无可奈何,只能迫使朝鲜先向管理藩属的礼部呈递咨文,至少形式上是先经中国批准、同意,说明朝鲜仍是中国藩属。

 

随后,李鸿章亲自拟定了清朝与朝鲜驻外使节体制的《应行三端》,主要内容是:

 

第一,朝鲜使节初至各国,应先赴中国使馆具报,请中国公使协同赴所驻国外交部。

 

第二,遇有外交宴会,应随中国公使之后。

 

第三,交涉大事关系紧要者,应先密商中国公使核示。

 

此皆“属邦”分内应行体制,与各国无关,各国不能过问。不久,清政府迫使朝鲜政府将不遵守《应行三端》的驻美公使召回免职。通过加强对朝鲜驻外公使的控制权,企图迫令各国承认清政府对朝鲜的宗主权。

 

清政府要朝鲜与各国签订通商条约、但又要求朝鲜与各国签订的条约上写明朝鲜为中国属国,清政府为朝鲜制定的《应行三端》,今天看来都是荒谬之举。但历史地看,这种“荒谬”恰是“天朝”体系被动地、不得不向“条约体系”过渡的反映。

 

1894年,日本终于利用朝鲜问题挑起中日甲午战争。战争的结果中国惨败,清政府于1895年签订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其第一款确定:“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天朝体系,最终崩溃。

 

清政府虽然三十年前成立了总理衙门,但外交体制毕竟不能适应局势的发展、变化。总理衙门与“北洋”之间的权责一直不明,外国人办事时常常不知应当找谁,两部门有时互相推诿,有时又决策不一。

 

总理衙门本不是专门外交机构,而是一个类似“内阁”机构,因此办理外交并不“专业”。总理衙门官员至后来仍是多为兼差,办事自然迁延拖沓。事实说明有成立“外务部”的需要,外国人也一再提此要求建议,但清政府并不考虑。

 

虽然总理衙门已存在几十年,权限越来越大,但从建立时就规定其是临时机构,一“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以符旧制”。如果一旦设立外务部,而外务部不可能是临时机构,就意味着再不可能再回到“天朝体制”。因此几十年来,清廷仍无意、也无人敢提议设立“外务部”。

 

直到19017月,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清廷急于向列强求和时,才颁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并班列六部之前,并于97日将其写入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外务部由总理衙门改组而来,但相对于总理衙门,外务部在清中央机构中的地位(至少是名义上)更高、职能也更加专门化,是中国外交现代化历程中的重要一环,是中国从自古以来的“理藩”最终转向“外交”的标志,是中国与条约体系实现接轨的标志。

 

鸦片战争开始后,从设立五口通商大臣开始,一步又一步,允许外国使节驻京,成立总理衙门,派遣外交使团访问欧美各国,同意以外国使节谨见中国皇帝以作揖代表跪拜,派遣驻外使节,同意朝鲜脱离藩属,到1901年最后成立外交部,清王朝从“天朝体系”向“条约体系”的转轨走了整整60年。而且,每一步都非常被动,都付出了巨大代价。

 

雷颐游走古今(IDlyyzgj

社科同文馆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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