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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治藏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金奔巴瓶管见
发布时间: 2023/12/1日    【字体:
作者:张中亚
关键词:  清代 治藏政策 金奔巴瓶管见  
 


藏于西藏拉萨大昭寺的清代金奔巴瓶为纯金质地,重约80两(约合3千克),底座直径14.4厘米,瓶身最大直径21厘米,高34厘米。其形制仿藏式奔巴瓶,由盖、身及签筒构成。签筒内配5支云头纹象牙签,签长5.8厘米、宽2厘米、厚0.6厘米,用于书写候选灵童名字及出生地。瓶面有阳刻如意云、梵文“十相自在”,盖顶嵌有白玉、蜜蜡、珊瑚、青金石。瓶口装饰如意云纹与藏式三宝珠,体现了汉藏文化的完美融合。北京雍和宫收藏的金奔巴瓶和象牙签,形制也与大昭寺所藏相同。

 

“奔巴”为藏语“瓶”的音译。据史料记载,上述两只金奔巴瓶是17927月至10月由乾隆帝亲自设计、清宫造办处工匠精心制作而成的。其间,前后经历数次御览、修改,从样式、花纹、装饰、选材,乾隆帝均给予详细指示,充分体现了清朝廷对其的重视程度。金瓶和象牙签最初供于大昭寺释迦牟尼佛像前,1798年由八世达赖喇嘛迎请至布达拉宫殊胜三界殿供奉,主要用于西藏各大活佛转世灵童的掣签。供奉于法轮殿的金瓶和象牙签,主要用于西藏地区以外包括蒙古各部和驻京各大呼图克图转世灵童的掣签。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独有的一种传承方式,前世活佛圆寂后,通过寻找转世灵童来继承前世法统,有别于师徒传承和家族传承。公元13世纪末,活佛转世在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内部产生,迄今已有700余年的历史。自活佛转世制度产生以来,藏传佛教各教派为了各自利益,建立了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活佛转世系统。其中,把活佛转世制度发展得最为完备、使活佛转世成为最重要传承方式的是格鲁派。但到了公元18世纪末,活佛转世暴露出不少问题,有些还影响到了西藏社会的稳定。

 

为整顿活佛转世制度中出现的各种乱象。“去转生一族之私,合内外蒙古之愿”“安藏辑藩,定国家清平之基于永久”,1793年,清朝廷在平定廓尔喀入侵后,制定井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其中第一条规定:建立金瓶掣签制度,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的转世灵童须由金瓶掣签认定。

 

金瓶掣签制度吸收和借鉴了“食团问卜”传统认定灵童的方式,一经颁布就得到西藏政教首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各呼图克图和广大僧众的衷心拥护。八世达赖喇嘛向全藏颁发《水牛年文告》,认为这是皇帝“施无上恩惠,且弘扬黄教,慈爱西藏人民,恩德无边”,”从现在起仍然依旧例选定(转世灵童)的,如果出现,必将严惩”。

 

遵照《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西藏地方政府陆续完成《西藏活佛名册》,将藏传佛教活佛划分为两种等级:大活佛和其他活佛。大活佛须在理藩院建档,向中央政府奏报,其转世采用金瓶掣签制度;其他活佛由地方政府管理。根据理藩院资料,蒙藏地区在该院注册的大活佛,含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内,约160位。

 

那么,如何寻找转世灵童呢?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有一套固定的流程。一般包括寻访、认定和坐床。

 

寻访灵童需经过4个主要步骤,遵循藏传佛教传统的宗教仪轨进行。以达赖喇嘛为例,首先,要查验前世达赖喇嘛生前的言谈举止,预兆及圆寂时的遗嘱,圆寂后的征兆,组织寻访人员。其次,根据征兆请大活佛占卜打卦,请护法神降神,观看圣湖显影等。这些步骤可不分先后交叉进行,亦可同时进行,再将这些结果与前面的种种征兆结合,确定灵童出生的方向和地点特征。第三,确定方位后,派出寻访小组分头寻找灵异幼童。当然这些幼童都是在前世达赖喇嘛圆寂后才出生的。其间,要对候选的幼童进行查验,一般是观察幼童的言谈举止、体形、五官及出生地所显示的征兆,还要注意了解、分析幼童投胎时的奇特异事。第四,寻访小组出示若干前世达赖喇嘛的遗物混以其他杂物,让幼童辨认真伪,以此断定幼童是否为转世之身。待寻访结束后,将寻访到的35位候选幼童统一带至拉萨,进入认定阶段。


认定灵童即政治批准。金瓶掣签制度产生之前,传统认定转世灵童的方式是在佛祖或菩萨像前采取“食团问卜”的神断方式,即摇糌粑丸确定一名转世灵童。通过把候选灵童的名号写在纸条上并以糌粑成团,放在碗中摇晃后抽取。这种方式与金瓶掣签原理相同,被抽中的概率是一样的,只不过乾隆帝借鉴了传统方式并加以改造,使其法律化、固定化。金瓶掣签制度最初只寻找一位候选灵童,把一支有字签和一支无字签同时放入瓶内来抽取,抽到无字的则需要重新寻找,最终掣定后上报中央政府批准或册封,并举行坐床典礼。从五世达赖喇嘛之后,历任达赖喇嘛的认定均经中央政府批准。

 

坐床典礼一般有三个程序,即向灵童宣布皇帝批复;请高僧大德给转世灵童剃度,起法号;举行坐床仪式。举办坐床典礼,皇帝一般会派钦差大臣入藏或命驻藏大臣主持,宣读批复诏书,看视达赖喇嘛坐床,并颁发金册金印及其他礼物。如此一来,灵童便正式继承前世法统。坐床之后,达赖喇嘛要感恩皇帝册封。

 

1793年以后,蒙藏地区凡是理藩院在册的大活佛都陆续按清朝廷之规定,通过金瓶掣签确定各自的转世灵童。免予金瓶掣签的前提是必须经中央政府特许批准,其他任何人均无权决定。

 

实际上,金瓶掣签是清朝治藏方略的一项根本制度,它符合西藏的宗教传统和人民意愿,体现了中央政府的关心与重视,亦赋予了活佛转世制度的合法性,得到了西藏僧俗百姓一致拥护,并延用至今。

 

《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4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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