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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职、仪式与表演——教务会议视域下法兰克王国的日常统治
发布时间: 2024/4/12日    【字体:
作者:刘虹男
关键词:  圣职 仪式 表演 教务会议 法兰克王国  
 


摘要:在中古早期法兰克王国统治问题上,学术界以往的研究或专注于重要人物与重大事件,或致力于继承原则与统治结构,很少重视王国统治的日常状态。通过对墨洛温高卢教务会议法令及其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由于法兰克王国政府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的缺陷,教会主动承担起照管一方百姓的重任,教务会议一方面把神职人员的行为规范视为民众教化的先决条件,同时又将本派的节庆仪制作为统一民众生活步调的重要工具。在此过程中,基于高卢主教团与法兰克君王的关联与媾和,这种管理模式夹杂着各式各样的王权表演,体现了法兰克早期国家政教二元共治的日常基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法兰克人民对墨洛温王室的感知与认同。

 

在中古早期法兰克王国统治问题上,学术界以往的研究或专注于克洛维改宗、丕平称王、查理加冕等重要人物与重大事件,或致力于“诸子均分”“父子共治”等继承原则与统治结构,很少重视法兰克王国统治的日常状态。实际上,与古代中国类似,法兰克境内反复出现的各类日常管理措施才是王国统治政策的根基所在,包括国王巡游、敕令颁行、职官任命、文书授予、敬拜仪式(liturgie)以及定期举办的民众大会和教务会议(concile)等。因此,只有对关乎高卢各阶层的日常活动加以研究,才能在准确把握法兰克高卢统治机制的基础上,更为全面地认识后罗马时代法兰克政治体的具体形态。

 

本文主要选取神职人员主持的敬拜仪式作为考察法兰克王国日常统治的突破口,这一选择主要基于三个层面的考量。一是历史现象。墨洛温王朝时期,由于法兰克王国政府在地方行政管理方面的缺陷,教会主动承担起照管地方民众的重任,而敬拜仪式无疑是神职人员干预民众日常生活的主要手段之一。二是史料基础。近世以降,欧洲学者收集、整理和翻译的墨洛温高卢教务会议文献包含大量法律条文可资利用,这些内容往往能够与法兰克时代核心历史文献反映的相关信息相互佐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古史研究领域比较突出的单文孤证问题。三是研究理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马比荣研究范式”(Modèle de Mabillon)所获学术成就的基础上,西方学者更为重视敬拜仪式对法兰克民众生活的显性影响。而本文则希望在汲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同时,结合中国学术界有关中华帝国日常统治的研究理路,论证神职人员与敬拜仪式在法兰克王国日常统治中的支撑作用,展示社会治理活动中尚未获得充分关注的若干现象,进而揭示中古早期法兰克政教二元之间惯性化的“合作机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文章首先说明教务会议对神职人员的具体要求;然后从神职人员主持的教会节庆与敬拜仪式入手,分析教区教会以重塑民众内在秩序为核心的“驭民之术”;最后阐明墨洛温王室对教会治世模式的吸纳与运用。

 

01、教务会议所见神职人员的行为规范

 

当发源于近东的基督教伴随着使徒的足迹向外传播之际,其有关教会领袖训教民众的理论传统便在“圣灵恩赐论”的护持下日趋成形。不过,为了避免妄称得圣灵指引者对其民众教导工作造成损害,教会亟需一些方法以便识别恩赐的真伪。在这方面,使徒保罗对教职人选的要求显然具有开创性意义。《提多书》有言,“监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贪污无义之财”。《提摩太前书》还提到:作监督的人不仅要“乐意接待远人”,还应“善于教导”;执事也应如此,“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此后,随着教会组织的不断发展,使徒保罗的后继者们逐渐将《新约》中的这类指示发展成以人的品格与才能为试金石的教会律法。《十二使徒遗训》(Didachè)有言:监督和执事为人民行使先知和教师的职责,他们应当是不辜负主、性格温顺、不贪财又真实可靠的人。《使徒律令》(Constitutions Apostoliques)则规定,一个拥有布道经验且年龄适当的人,即使在不懂拉丁文的情况下也可胜任监督(主教)之职。罗马的希波律陀(Hippolyte de Rome, 170235)在《使徒传统》(Tradition Apostolique)中还要求神职人员以纯洁之心照管人民。

 

3 世纪开始,在基督徒的实际生活中,神职人员与平信徒已有显著区别,他们逐渐成为一个独立且紧密联系的灵性阶层。不论在宗教心理需求方面,还是在日常宗教活动中,抑或是在思想文化领域,神职人员都是平信徒最为可靠的依赖对象。及至中古早期,在法兰克高卢境内,由于罗马式古典公共教育的衰落和大量目不识丁的慕教者的涌入,这种多层次的依赖程度更是有增无减。面对普通民众,神职人员既需要深入浅出地阐述基督教颇为复杂的教义教理,也需要不厌其烦地宣讲基督徒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更需要在与犹太教和其他异教的竞争过程中展现自身的“优越性”,这就要求他们率先具备能够满足前者信仰需求的文化素养与人格魅力。因此,在秉承基督教经典和古代教父规章(les canons/statuts des anciens pères)原有精神的基础上,一向懂得审时度势的高卢主教团在教务会议上对圣职人选的标准与职责做出了因地制宜的调整,以期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从而保障教会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其一,识文断字,通晓仪制。高卢的教会领袖们早在6 世纪上半叶就已注意到神职人员文化素养问题的严峻性,并制定出了较为明确的应对方案。529 年,阿尔勒主教凯撒里乌斯(Césaire dArles, 502543年在任)在韦松(Vaison)召开教务会议。与会的主教们一致认为,按照教会传统,所有神父都应在自己的居所向前来学习的青少年教士传授《诗篇》和上帝的律法,以便为教会培养高阶神职人员的继承者。533 年,奉提乌德里克一世(Thierry I511534年在位)、希尔德贝尔特一世(Childebert I511558 年在位)和克洛塔尔一世(Clotaire I511561年在位)三位法兰克国王之命,包括5名都主教(métropolitain)、21 名主教和5 名主教代表在内的31 位高阶神职人员在奥尔良召开教务会议,该会议颁布的第16 条教规明确表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任何不识拉丁文(illitteratus)或不晓洗礼的人都不能担任神父或执事。另外,对于想要步入教士阶层的俗人而言,教会还要对其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与考察。例如,524 年阿尔勒教务会议规定,世俗人士在受任神父或执事职位之前,必须在一整年的考察期中改变其生活方式,其言下之意就是要求他们放弃其原本的世俗生活,严格遵守教会内部的规章制度。又如,549 年奥尔良教会法第9 条有言,俗人在被任命为主教之前,需要在一年的时间里在教会纪律与精神法则方面接受博学且可靠之人的更为彻底的指导。

 

其二,忠贞不渝,戒除色欲。对于中世纪早期的基督教神职人员而言,“独身”并非强制性要求,但这种理想的人身状态却是其获得普通信众尊敬的重要标志之一。412 世纪时,在正统基督教会的倡导下,有关教士独身的具体细则慢慢纳入教会法范畴,并逐渐成为高阶神职人员理应遵守的信条。然而,在墨洛温时代,由于这类纪律与高卢教士阶层的现实生活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法兰克高卢主教团只得退而求其次,要求已婚的高阶神职人员在对其婚姻保持忠贞的同时,在性生活方面实现自我禁欲,而这种戒除肉体关系的行为在宗教生活中同样被人们视为一种荣誉。例如,538 年奥尔良教会法第2 条规定,在擢升副助祭(sous-diaconat)及以上的圣职后,任何教士都不能结婚,倘若在此之前他已经处于已婚状态,那么必须与其妻子终止婚姻关系。又如,541 年奥尔良教会法第17 条规定,为了防止潜在的肉体关系玷污宗教的荣耀,已婚的执事和神父既不能与其妻子同床共枕,也不能与她同居一室,否则将被罢黜教职。为了更好地贯彻此类教规,上述教务会议还确立了“主教负责制”,即在了解对方婚姻状况的情况下,如果主教让已婚的高阶教士继续担任圣职,那么他将遭受停职三个月的处罚;倘若主教将有过两次婚史或迎娶寡妇的人提升到神父和执事的高阶教职,那么他将被停职一年;而那些得到非法擢升的人当然也要落得一个被罢黜教职的下场。

 

其三,不行贿赂,不受贿赂。基督教诞生后的最初三个世纪里,由于罗马当局对其采取排斥和打压的宗教政策,信仰坚定且担任教会领袖之人在大多数情况都会走上“殉道者”之路。在这种较为恶劣的传教环境下,尚处于地下状态且为数不多的高卢主教区几乎不太可能出现买卖圣职的丑闻。自君士坦丁承认基督教在帝国境内的合法地位后,基督教在高卢地区的传播逐渐步入正轨。到了墨洛温王朝时期,高卢教会早已拥有一套较为完备的行政建制,其负责管理和协调地方教务的主教区逐渐成为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枢纽。然而,教区繁荣的背后却隐藏着圣职买卖的腐败勾当,这显然有损神职人员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的纯洁形象。因此,高卢主教团在教务会议上反复谴责并禁止这种用金钱玷污“神恩”的罪恶行径。例如,533 年奥尔良教会法第 4 条明确规定,如果一个人用金钱交易的方式获取圣职,那么他将如同主的弃儿一样被罢黜,因为圣徒的律法规定,上帝的恩赐绝不能用钱财获取。再如,535 年克莱蒙教务会议决议第 2 条有言,一个人不应依靠愿望和金钱获取主教职位,而是应当凭借其功德与才能赢得上帝的恩赐。又如,549年奥尔良教务会议禁止任何人用礼物或金钱换取主教职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腐败现象始终没有禁绝。

 

其四,恪尽职守,勤于正务。法兰克教会认为,主教是使徒的继承人。为了完成传播上帝福音的使命,他们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为其治下的羊群提供精神食粮。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随着乡村教堂建设的兴盛和高卢礼拜仪式的发展,各教区的主教很难独立完成“牧灵职责”。在这种情况下,教务会议要求其他神职人员必须履行协助主教组织宗教活动的义务。例如,535年克莱蒙教会法第15条规定,在基督教的重要节庆期间,神父和执事如果没有特殊的使命,就必须协助主教完成礼拜仪式。又如,581583年马孔(Mâcon)教会法第10条规定,基督教节日期间,神父、执事以及其他神职人员必须留在主教身边协助其组织庆祝活动。再如,673675年圣让—德洛讷(Saint-Jean-de-Losne)教会法第 8 条规定,除了国王的调动命令之外,所有主教必须在复活节、圣诞节和圣灵降临期间出席其所在城市的庆典活动。对于那些不肯履职的教士,主教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克洛维诸子统治时期,在秉承“教会传统”的基础上,高卢主教团对圣职人选的素质与职责都有过较为深入的独立思考,并制定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认定标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让教士们更好地承担起施教于民的使命。在他们看来,高卢各地方教会绝不是那种与世隔绝的隐修会,而是与法兰克世俗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与普通民众的生活更是密不可分,而且其社会影响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派信众对它的认可度。因此,“身上闪耀圣洁光辉”的主教、神父和执事需要“为实现上帝的嘱托全力以赴”;倘若他们物欲熏心,其榜样作用就会变为无稽之谈。正如662675 年波尔多教务会议所言,“作为教会的头,主教们有责任像圣徒那样成为教会的榜样,他们的言行举止和顺服精神均是信徒的典范,而正是在这些榜样的作用下,人民的救赎事业与王国的长治久安才会得到上帝的佑护”。

 

02、教务会议所见教会节期与公共崇拜的制度安排

 

如果说神职人员从个人品质层面向民众展示了“上帝子民”的范例,由其制定与操作的教会节期与公共崇拜则从文化传输层面重塑了民众的内在秩序,统一了民众的生活步调。早期基督教在与其他宗教的长期斗争中,常常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对各地区和各民族的宗教文化进行巧妙的加工和改造,并最终形成一套为己所用的信仰体系。然而,不论是基督在世为人的平生奇迹,还是以道成肉身为中心的恩救福音,抑或是凝聚顺服精神的上帝律法,其微妙玄通的神学理论与纷繁复杂的文法结构显然难以让法兰克普通大众产生共鸣。因此,为了提高两者之间的相容性,高卢主教团试图在官方信仰与民间信仰尚未融洽的社会格局中,通过与之相关的教务会议确立法令,把法兰克民众带入高卢教会年历(Année/Calendrier liturgique)设定的生活节奏,并以高卢敬拜仪式引导后者信基督教真理、过基督教生活、守基督教律法。诚如罗马教宗格雷戈里(Grégoire le Grand590604 年在位)所言,牧者向羊群传播福音时,既不能损害信仰的统一,也不能让听众背负太多的教义,而是要根据信徒的不同类型“对症下药”,继而让他们明晓上帝的要求。关于法令的具体内容及其用意,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其一,按时组织基督教节日庆典,让民众了解耶稣的人性与神性。就基督教而言,如何看历史人物耶稣和信仰对象基督之间的关系是每一个时代都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对此,高卢教会向来是“二性一位”论的坚定拥护者。为了强调耶稣的人性与人类的拯救休戚相关,教务会议非常重视节日的教化功能,其法令涉及的绝大多数节日都是为了纪念基督作为世人生活时的重大事件,亦即将临期(11 11 日—12 24 日)、圣诞节(12 25 日)、复活节(3 18日—4 15 日)、耶稣升天节(从复活节算起的第40 天)、圣灵降临节(复活节后第50 天)。这些节日不仅间隔较短,而且规模较大。更为重要的是,主教团还在教务会议上一再强调,不论是神职人员,还是世俗权贵,抑或是普通的自由人或奴隶,都要在上述“盛大节日”期间前往教堂参加歌颂基督的庆祝活动。除此之外,各教区还会在教务会议规定的全国性节日中间穿插诸多地方性的圣徒纪念日,比如图尔教区的辛福里安节(8 22 日)、利托里乌斯节(9 13 日)、希拉里节(1 13 日)等, 旨在利用与上帝及其代理人相关的时间概念,反复激发人民的宗教情感,弘扬各种美德,加强道德风尚的教化。

 

墨洛温高卢教务会议对上述盛大节日的种种规定往往是同斋戒和祈祷等仪式一起给出说明的。“复活节之前要进行为期40 天的四旬斋”;耶稣升天节之前,所有教会都要举行为期三天的连祷活动;圣马丁节(11 11 日)到圣诞节期间的周一、周三和周五进行斋戒;所有人在主日均不得从事劳碌的工作(travail servile),等等。事实上,这些法规与教会对耶稣神性的宣传相辅相成。至少在5 世纪时,高卢各大主教区就已开始运用某些带有“基督教奇迹”色彩的故事,向民众宣传遵守节日仪式方得上帝护佑的恩救思想。例如,据《法兰克人史》记载,在470 年复活节的守夜时分,维埃纳的皇宫突然被一把大火点燃。当全体会众都冲出教堂时,该城主教马梅尔图斯(Mamert de Vienne,约452475年在任)俯伏在圣坛前面祈求上帝垂怜,其流成了河的泪水扑灭了皇宫的火焰。事情过去以后,当基督升天节临近的时候,他严令居民斋戒,并且规定了祈祷的方式,进餐的程序和赈济穷人的办法,于是所有这些可怖的事情中止了。再如,图尔主教格雷戈里(Grégoire de Tours573594年在任)曾说,在利摩日城里,许多人由于不尊奉主日,在这天经营业务,因而毁于天火;他的好友福尔图纳图斯(Fortunatus530609年)在撰写巴黎主教日尔曼努斯(Germain de Paris555576年在任)的传记时也提到,一男一女因在主日工作而双手瘫痪,幸得日尔曼努斯的仁慈才让他们恢复健康。可见,在高卢主教团看来,“社会舆论”与教会律法的相互配合可以让广大信众在日常敬拜与节日仪式中更容易接受耶稣的神性。

 

其二,正确贯彻高卢弥撒规范,带领民众与耶稣基督合二为一。按照凯撒里乌斯的《布道集》、格雷戈里的《法兰克人史》以及《古代高卢圣餐礼仪阐述》(Expositio antiquae liturgiae gallicanae)的记载,作为高卢各类节庆活动的核心内容,高卢弥撒礼仪已经拥有进堂式、进台式、肃静、祝福、唱诗、布道、祈祷、圣餐、平安吻等20 多个执行步骤。但是,教务会议在处理这些步骤时显然是有所取舍的,其主要规范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吟唱“垂怜经”。529 年韦松教务会议决定,“由于使徒宗座、东部和意大利的行省在举行弥撒仪式时均吟唱垂怜经”,在上帝的襄助下,所有教会都应在晨祷、弥撒和晚祷时吟唱垂怜经。二是圣体的材料及布置。541 年奥尔良教会法第4 条有言,只有葡萄酒和水混合后才能放入圣餐杯作为祭品,否则便是亵渎神明;561605 年奥克塞尔(Auxerre)教务会议也规定,除了葡萄酒和水混合后的饮品,不论是称为葡萄汁的蜜酒,还是其他类型饮品,皆不允许放在圣坛上,因为就基督之血的奉献来说,神父提供除混合酒之外的其他饮品,乃是一项重大错误和罪孽。567 年图尔教会法第3 条规定:“主的身体(弥撒使用的面包)应按照十字架的图案摆放在圣坛之上。”三是礼成式。511 年奥尔良教规第26 条有言,“当我们以上帝之名聚集在一起举行弥撒仪式时,民众不能在弥撒仪式结束前离开(教堂),如果有主教在场,那么民众在离开教堂之前需要获得他的祝福”。这类严格的语句虽然数量不多,但其定位十分明确,意在向民众表达耶稣基督为拯救世人而经历的种种痛苦与牺牲,并告诫他们,只有领取基督的血肉才能与基督合二为一,从而获得快乐的永生,否则人们就没有真正的生命。

 

其三,积极开展布道活动,教导民众遵守教规。基督教认为,布道既是主教的一项重要使命,也是其教导民众走向救赎之路的主要方式之一。不论是主日弥撒,还是节日庆典,抑或四旬斋最后阶段的圣周,布道都是其中的关键环节。随着传教活动的持续延展,高卢乡村教区的数量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主教已然无法独立承担高密度的布道工作。于是,高卢主教团决定将此项权力下放给其属下神父甚至是执事。529 年韦松教务会议所颁教规第2 条有言:“为了所有教会的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利益,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乡村教区,神父都可以进行布道。如果神父因身体不适而无法亲自布道,那么执事可以代替他宣读教父的说教。”

 

更为重要的是,在布道的过程中,高阶神职人员不只是为听众讲解《圣经》篇章,教务会议颁布的教规同样是其反复宣读的重要内容。例如,541年奥尔良教会法第6 条规定,乡村教区的教士需要从其主教那里获取他们有必要宣读的教会规条,以便他们自己及其牧下百姓不会忽视那些为拯救他们而颁布的教会法令。又如,581583 年马孔教务会议第9 条有言:从圣马丁节(11 11 日)到圣诞节的这段时间,人们要在周一、周三和周五斋戒,并以四旬斋弥撒来庆祝节日。本次教务会议决定,这些日子要宣读教规,以免有些人假装无知而犯错。再如,585 年马孔教务会议实录有言:“在上帝襄助下,我们将在合议中共同决定每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为了让每一个人毫无借口地明悉他们应当遵守的规定,我们叮嘱所有兄弟把圣灵通过我们下达的将要被确定的律法传达给所有的教会和信众。”此外,为了有效扩大教会公共教育的受众面,主教们还对布道所用的语言做出相应的调整。阿尔勒主教凯撒里乌斯在其《布道集》中写道:“如果我们按照神圣教父的方式宣讲《圣经》,有文化的人确实可以获取这份精神食粮,但广大民众则会处于饥饿状态。因此,我谦卑地恳请懂得拉丁文的人能够容忍质朴的语言表达,而不是去抱怨它,这样上帝的整个羊群就能在朴实无华的语言中接受天赐的养料。”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为了培育听从教会号令的“上帝子民”并铲除残余的异端思想,墨洛温高卢教务会议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节庆仪制对人民的管理作用。不过,与基督教父层面的口诛笔伐不同,他们在处理法兰克人民信仰问题时,其工作重点并不在于神学色彩浓厚的教义解析,而在于贴近社会现实的仪式表达,从而通过以简御繁的方法把教化民众的努力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让基督教思想文化占据公共和私人的一切领域。在法兰克教会创造的“社会大学校”中,有关信徒宗教生活的内容不仅具备较为完善的规格和形式,而且可以灵活地根据不同的时间和环境做出适当的调整,倘若不按正确的规章从事,就会遭受教会的惩罚。在此过程中,伴随着教会精英与普通大众持续不断且渐趋深入的交流与互动,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早已跨出宗教层面的监管范围。组织生产、御敌护民、社会救济和司法援助等已经成为各教区主教的“分内之事”。在墨洛温高卢这样一个离乱之世,教会自成一体,分布广泛,管理民众生活,代表民众意志。可以说,法兰克王国政府在地方日常管理方面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会弥补的。

 

03、墨洛温王室在宗教仪式中的权力表演

 

在法兰克王国境内,就国王、主教、民众三者的关系而言,民众忠诚于管理其所属教区的主教,主教忠诚于有权干涉圣职选任的国王,由此在理论上看似会形成一个民众忠诚于国王的“代换链条”,但实际上这层关系并不一定存在。法兰克王国的最高统治者的确是墨洛温君王,但其获得的爱戴和忠诚似乎远不及能够切身关照百姓日常生活的地方主教。对于法兰克民众,国王是一个遥远的存在,王权又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因而他们对主教权威的迎合未必等同于对国王统治权力的认同。因此,为了实现统治逻辑中的“代换链条”,墨洛温王室毫不犹豫地把主教视为忠诚传导的主要媒介,并在其主持的公共崇拜中彰显自身的统治力量,特别是当王室面临内部斗争与外部竞争时,这种权力表演表现得尤为明显。

 

6世纪初,在克洛维(Clovis481511年在位)改宗之际,其洗礼仪式就已带有某种权力表演的迹象。维埃纳主教阿维图斯(Avit de Vienne,约490518 年在任)在致克洛维王函中写道:“在基督出生的日子(道成肉身),您将灵魂献给基督,把生命赋予今人,让名声荫蔽后代;圣诞节前夕的到来最终让我确信您会接受基督教的洗礼,我已想象到众主教共同参与洗礼仪式的盛大场景……或者,我也许应该宣扬您的怜悯之情,一个最近还处于囚禁状态的民族,一旦被您解放,其喜悦会传遍四海,其泪水会上达天听。”从信件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克洛维一方面遵循高卢教会的传统,把洗礼仪式安排在圣诞节,同时又在受洗之前致信高卢的主教们,希望后者能够见证法兰克国王皈依上帝的虔诚行为。而在勃艮第王国享有盛誉的阿维图斯似乎也受到了国王的邀请,只是由于他对克洛维的宗教政策尚存戒心而没有亲自前往参加。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高卢主教参加了这位“谦卑”的法兰克国王的洗礼仪式。按照格雷戈里的说法,在克洛维受洗之后,已有许多生活在高卢的人热诚地盼望法兰克人的统治,其中就包括当时尚处于西哥特王国管控的罗德兹主教昆提亚努斯(Quintien de Rodez)。也许正因如此,克洛维才有了攻打西哥特人的“正当理由”,即夺取阿里乌派占据的高卢土地,解放在那里身陷囹圄的天主教徒。由此来看,克洛维率领法兰克人集体皈依正统基督教的政治影响可见一斑。及至克洛维诸子诸孙统治时期,随着教务会议设定的敬拜仪式渐渐成为法兰克人民日常生活的核心要素,墨洛温王室在其中的权力表演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其一,国王对教会年历的司法干预。前文有言,除非有特殊情况,法兰克高卢境内的神职人员、世俗贵族、普通大众都要在基督教的“盛大节日”以及主日来到教堂参加相应的公共崇拜活动,其监管权属于各大教区的主教。533 年奥尔良教务会议结束后不久,希尔德贝尔特一世在《训令》中规定:“不论是在守夜之时,还是在复活节、圣诞节和其他节日期间,抑或是在主日,朕绝对不允许酗酒、歌舞(异教)等亵渎上帝的行为发生。任何胆敢在神职人员警告和该训令公布后犯下渎圣罪的人,是奴隶的要受100 鞭刑,是自由的或出身高贵的则……(可能遭受经济处罚)。”在538 年奥尔良教务会议上,参会的高卢主教曾对希尔德贝尔特一世的意志加以反抗,在他们看来,监督人民参加主日活动的职责只属于主教,与世俗人士无关。直到半个世纪之后的第二次马孔教务会议(585 年),围绕监管权的争端才以“职权划分”的合作方式告一段落。参与此次会议的主教们一致认为,任何一个在主日提起诉讼的人都会输掉官司;如果自由农或奴隶在主日从事劳碌工作,那么他们将会受到鞭刑。“诉讼失败”和“肉体刑罚”的惩处措施显然是基于王权的世俗力量。国王贡特拉姆在会后颁布的敕令中有言:“根据(马孔教务会议的)这条法令和集体决断,每一个主日,也就是我们庆祝神圣的复活神迹的日子,或所有其他节日,按照仪式,全体人民都要以虔诚的热情聚集在一起崇敬教会传达的神谕,除了准备饭食之外,任何人都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特别是当发生争执的时候,尤其不准进行审判活动。”595596 年,希尔德贝尔特二世(Childebert II575596 年在位)也发布了类似的敕令:“关于主日,我们决定,除了烹饪和饮食外,如果一个自由人试图从事劳碌的工作,撒利安法兰克人支付15 索尔第的罚金,罗马人支付7.5 索尔第的罚金;奴隶支付3 索尔第或接受鞭刑。”

 

从有关教会节日的国王敕令中,我们不难看出,经过长期反复斗争与磋商,国王与主教团最终在该问题上明确了各自的职分:各教区主教负责通过敬拜仪式与自身言行匡正民众德行;君主则利用世俗权力惩办违逆教规的亵渎者。如此一来,墨洛温诸王便能在主日、复活节、圣诞节以及其他基督教节日中彰显君王的惩治权力,并在地方管理中以执法者的身份,让主教与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感知王权的存在。

 

其二,王室在礼拜仪式中获取政治声望。公共崇拜中的司法参与只是为王室的政治教化奠立了一个根基,若要使王权获得更深层次的认同,还必须增加王室的亲和力,还必须从王室成员的行为方式中发掘吸引民众的个人魅力。正是在这一思想的驱动下,6 世纪中后期,墨洛温王室开始效仿主教,通过对教会纪律的揣摩与遵循,把敬拜仪式作为获取声望、收拾民心、稳固统治的重要手段之一。例如,墨洛温王后拉德贡德(Radegonde de Poitiers520587年)在改宗上帝后,更换服装,在普瓦捷给自己造了一所修院,并以祈祷、斋戒、行善、守夜等美德,赢得了光辉的声望,以致各族人民均将其视为一个伟大的人物。又如,在神圣的复活节那天,当国王西吉贝尔特站在教堂里面,教堂的副主祭捧着《福音书》向前行走的时候,一个信使来到国王面前,两者就像如出一口似的说道,“为你生下了一个儿子”。于是全体人民对这个由两方面传来的好消息呼应道,“光荣归于全能的上帝”。这个孩子,即希尔德贝尔特二世,在圣灵降临节那天领了洗,并且在圣诞节那天登上王位。再如,为了获取巴黎民众的支持,希尔佩里克一世(Chilpéric I561584 年在位)在复活节期间命人捧着好几位圣徒的遗物与其一同进入该城,然后兴高采烈地举行复活节的庆祝活动。另外,在法兰克时代,诸如地震、火灾、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往往意味着上帝对所有人的惩罚,特别是对亵渎者与暴君的惩罚,这对墨洛温王室来讲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灾难来临之时,国王会扮演主教的角色祈求上帝垂怜,证明自身统治能力以及行为的无咎,其中比较典型的例证当数国王贡特拉姆在防控瘟疫时的表现。据《法兰克人史》记载,贡特拉姆(Gontran561592 年在位)非常仁慈,喜好斋戒和守夜。当他得知蹂躏马赛的疫病已经传播到里昂附近时,“他命令人人都集合在大教堂里,以最大的虔诚举行连祷,除了大麦做的面包和纯净的水以外,不能吃其他的东西作为营养,大家必须守夜,持之以恒”,一连三天他施舍的财物大大超过往常的数量。“他对全体人民是如此地关切,以致他可以被看作不仅是他们的国王,而且是上帝的一名主教。”尽管王室成员在礼拜仪式中展现的虔诚行为带有明显的作秀成分,但是这些活动在当时产生的政治效果却是值得肯定的。

 

其三,法兰克臣民应为国王与王国祈福。监管节日庆典与组织礼拜仪式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了墨洛温王室笼络地方民心的需求,要想使王权真正成为一种人心所向的神圣力量,还必须进一步促成民众意识的重建,从而使国王的生命、王国的安危和民众的命运捆绑在一起。正因如此,高卢礼拜仪式中开始出现为国王祈福的环节。约584 年,为调和奥斯特拉希亚王国和纽斯特里亚王国之间的矛盾,国王贡特拉姆率军进驻巴黎,“但是由于他不相信那些业已来到他们中间的人民,他身边布满了武装卫士”。于是,在一次主日弥撒上,当副主祭要求众人保持肃静后,国王转身向会众发表演说:“在场的男男女女,我请求你们对我保持始终不渝的忠诚,不要像最近杀死我的两个弟弟那样地杀害我。愿能至少容我三年时间,好让我把已收为继子的侄子们抚养成人,以免万一—愿永生的上帝禁止这种事情—我死之后,你们由于我们王朝没有剩下强有力的人来保护你们而与这些孩子同归于尽。他说过这些话,所有的人一齐向上帝祷告,为国王祈福。”颇为巧合的是,最早可能出现于67 世纪的包含巴黎在内的塞纳河谷地区的《法兰克祈祷书》(Missale Francorum),收录了一份与上述演说相近的祈祷文,其内容大致是说,人们祈求上帝赐予国王胜利,让他有能力粉碎敌人,保护自己,捍卫王国,以便让法兰克人过上和平的生活。

 

进入7 世纪后,在墨洛温王室不遗余力的努力下,“为国王和王国祈福”的仪式已在法兰克境内广泛流传,它不仅与王室对教会的捐赠相连,同时也成为主教应当履行的新增义务。国王达戈贝尔一(Dagobert I623639 年在位)任命卡奥尔的德西德里乌斯(Didier de Cahors,约630655 年在任)为该地主教后,要求他为自己和所有教会成员祈福;由于对王国的和平与福祉殚精竭虑,努瓦永主教埃里吉乌斯(Egilius de Noyon,约641660 年在任)日日夜夜地为教堂的安宁和君王们之间的和睦祈祷;《马库尔夫范本文书集》(Formulae Marculfi)收录的有关主教任命的国王信函中也提到,愿参加祝圣仪式的主教毫无迟疑地执行国王的决定,以便他们能够与新任主教一同为王国的稳定祈福。

 

及至王后巴提尔德(Bathilde630680年)辅政时期,这类祝福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她曾让居住在圣彼得教堂、圣马丁教堂和日尔曼努斯教堂等地的修士们按照一种神圣的规则生活。为了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生活,她还下令给予他们优待和豁免权,以便更好地鼓励他们为国王与和平祈求上帝的仁慈。原始内容可能源自与巴提尔德关系密切的谢尔隐修院或茹阿尔隐修院的《格拉休斯圣礼书》(Sacramentarium Gelasianum)也收录了为国王祈福的礼文:“哦,上帝,所有王国和最伟大的罗马帝国的保护者,让您的仆人们—我们的国王们—巧妙地颂扬您的美德的胜利,以便让这些听从您号令的君王在他们的职责中永葆强大。”

 

Gelasian Sacramentary (Latin: Sacramentarium Gelasianum) 《格拉休斯圣礼书》是一本记述基督教礼拜仪式的书;也是保存下来的第二本最古老的西方礼拜仪式之书。第一本则是:Verona Sacramentary

 

墨洛温王室试图通过为国王与王国的祈福仪式传达出这样一个信号,混乱和战争终会过去,墨洛温国王会在人民的祈祷和上帝的护佑下战胜一切敌人,并最终为法兰克王国带来和平。换句话说,这类祈祷仪式反映出墨洛温王室期望在整个法兰克境内建立起一种“君民协力卫和平”的政治共识。

 

从以上三个层面来看,克洛维率领法兰克人集体皈依正统基督教后,正统信仰附带的政治效应开始在法兰克高卢境内蔓延开来。也正是从这个时候起,墨洛温王室开始走上“虔诚”之路。在此过程中,克洛维的后继者似乎已经注意到,战乱频仍和领土易主对于政治秩序的破坏性极强,每次战乱结束或新主上台都要面临秩序重构的问题,而在教务会议决议中上升至法律层面的敬拜仪式恰好可以作为这种重构的起点。事实上,从某种层面上来说,王室参与的公共崇拜乃是一种“外圣内王”的权力表演,它既可以向高卢主教团展现当权者对正统信仰的青睐,又能够在法兰克人民的日常生活与精神世界中植入“君权神佑”的政治意识,从而在四海民众的共同祈福中构建起统一的法兰克文化认同。按照英国学者保罗 · 佛拉克里的说法,这种拥有共同习惯、想法、习俗和信仰的文化现象才是早期中古国家规模的决定因素。

 

04、结语

 

整体而言,墨洛温高卢社会是一个物质极度匮乏、生活条件相对恶劣的社会,战争、掠夺、灾害、疾病、饥荒乃至死亡等群体性创伤总是与法兰克人民形影不离。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敌对与矛盾的环境中,创造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整合濒于瓦解的地方社区,已然成为法兰克王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

 

 

在对墨洛温高卢教务会议法令进行分类梳理后,不难发现,法兰克教俗精英不仅对上述问题有过思考,而且还将“人事”“制度”与“日常生活”整合进一个颇具内在逻辑的行动方案中。在法兰克王国地方行政体系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德才兼备且严于律己的神职人员主动承担起教化一方百姓的重任;制度化的教会节庆可以有效统一信徒的生活步调;包含救济活动的敬拜仪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底层会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当面临由极端环境造成的生存压力时,几乎只能触及宗教教育的普通民众当然不会违抗利用社会公共财富垂顾他们的教会,因为在后者组织的公共活动中,他们可以获取生活所需,感受生命存在。于是,一种以教区主教为运转核心、以教会律法为行为准则、以敬拜仪式为救赎条件的地方日常管理机制应运而生。在此过程中,基于高卢主教团与法兰克君王的关联与媾和,这种机制夹杂着各式各样的王权表演,体现了法兰克早期国家政教二元共治的日常基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法兰克人民对墨洛温王室的感知与认同。

 

虽然说由法兰克教务会议确立的日常管理机制已经大致廓清,但如何看待法兰克王国的社会治理问题似乎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和价值。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教务会议文献反映出来的日常管理机制只是法兰克高卢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无法单独决定法兰克王国的统治形式,也不能独自左右法兰克王国的发展趋向与最终命运。实际上,在多种异质文化并存的社会情境中,为了满足其他社会集团的期望,特别是为了迎合法兰克世俗权贵的要求,除了照管民众的神职人员,法兰克王国还存在宫相、勋贵、公爵以及伯爵等多种世俗职官,他们在军事战争、行政管理、司法审判、税金征收等方面均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无论是在宫廷还是在城市,这些管理者大都能够识文断字。因此,法国学者布鲁诺 · 杜梅兹尔(Bruno Dumézil)等人认为,墨洛温时代的高卢是一个“官僚式社会”。至于这一说法是否符合墨洛温王朝的历史实际,尚有待进一步证明。

 

《世界历史评论》2021年春季号

叙拉古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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