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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家庭教会的定义
发布时间: 2009/2/5日    【字体:
作者:刘同苏
关键词:  宗教 国家  
 
 
                                        刘同苏
 
    定义仅仅是条理思想的工具;由定义而产生的边缘分明的分类,只存在于头脑之中。实际事物或活的生命是复合了多种因素的综合体,远远超越了抽象的定义或概念。定义低于生活,从而,定义不能完全捕获生活。本文对“中国城市家庭教会”的定义仅仅是一种认识的辅助,而不是对活的生命现象作简单化的划界,或者把一个口号式的概念强加给实际生活。
 
 
                               中国家庭教会的定义
 
    中国城市家庭教会仅仅是中国家庭教会的一个分支或类型;由此,在定义中国城市家庭教会之前,必须确定关于中国家庭教会的概念。
    
    首先,“家庭教会”是一种中国现象。笔者在美国不止一次地遇到美国的基督徒(既有白人,也有华人)声称自己的教会是家庭教会,细问下去,如此称谓的原因是其教会在家庭里面聚会。其实,家庭教会的本质并不取决于“家庭聚会”这一外在形式。家庭教会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下产生的灵性生命现象。所谓特定的社会文化条件就是:意识形态化的政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全面控制整个社会的公共生活,更确切地说,就是政府运用国家强制力向整个社会推行自己的意识形态。在此社会条件下,任何信仰都无法公开存身于社会的公共生活之中。教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仰的公共生活;当无法在社会公共生活里面实施信仰公共生活之际,教会退到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私人生活领域——家庭,以相对独立的私人生活形式坚守住了信仰的公共生活。家庭教会是集权控制下的独立教会。家庭聚会只是家庭教会的外在形式,而集权仍然无法压倒的独立信仰公共生活纔是家庭教会的本质内容。由此,(1)集权重压下的独立显示了信仰的纯洁性,从而,集权控制的外在条件反衬出了信仰自我独立的性质。除去了集权控制的外在条件,信仰独立的清晰度就不那么分明。由此,即使在美国的教会采取了家庭聚会的形式,依然不是家庭教会,而在北朝鲜采取家庭聚会形式,就可能是家庭教会。(2)家庭聚会仅仅是保证信仰独立的外在手段;作为外在手段,家庭聚会的形式并不一定意味着信仰独立的内容。据此,尽管有家庭聚会的形式,却接受政府对信仰的控制,则仍然不是家庭教会(例如,官方教会控制的聚会点);反过来,就算在写字楼或公司里面聚会,但坚持信仰不受政府的意识形态控制,仍然是家庭教会。(3)独立不仅是信仰的独立,而且是信仰公共生活的独立。信徒们心里持守信仰却没有聚会生活;这样的信徒再多也不能组成教会。基督信仰的本质是一种公共生活,因为基督信仰是天的生活,而不仅仅是天(个)人的生活。聚会不仅是基督徒生活的外在义务,而且是该生活的内在本质。全都闷在心里偷偷信,就没有家庭教会。家庭聚会必须具有公共生活性质,纔是家庭教会。一个纯粹家庭性质(即私人性质)的聚会,尚不是家庭教会(将家庭聚会的人员限制为家庭直接成员的规定实质上是在取消家庭聚会的教会性质)。
 
    另外,家庭教会是一种具有内在生命性质的教会传统。“执政当权者的意识形态控制”仅仅作为一个外在条件而列入“家庭教会”的定义。这种外在条件的规定仅仅是为了辅助性地显明内在性质;这种外在条件不过是曲折地反映了内在性质,其本身并不构成内在性质的一部分。作为家庭教会的别称,“地下教会”和“非法教会”都更多地带有外在社会条件的印记。今天一些人死死地把住“地下”与“非法”这样的概念,似乎“地下”与“非法”构成了家庭教会的本质属性。这种貌似属灵的说法实质上是非常不属灵的;这种说法把教会生存的外部条件看作教会自身生命性质的本质要素,把教会以外的事物(诸如社会活动形式或法律)作为确定教会本质属性的决定要素。若是不非法就不足以成为家庭教会,非地下纔能成为家庭教会,则这种说法极力企图对抗的世界(例如政府或法律)却恰恰以反向的形式成为了确定家庭教会的标准。“不合法纔是家庭教会”,于是决定家庭教会的不是自身的生命要素,而是外部法律。“地下”与“非法”都反映了家庭教会产生时代的外部社会条件;这种特定社会环境中的特殊形式(“地下”与“非法”)是教会本质属性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的表现。在集权控制的条件下,“地下”与“非法”的状态是教会本质的必然表现;离开了上述的特定社会文化条件,则“地下”与“非法”的状态就不一定出自教会的生命本质,且有可能恰恰反对教会的本质属性;比如,在美国,一个教会非要坚持“地下”与“非法”的状态,那么,就值得怀疑它是否是一个真正的教会。“地下”与“非法”的状态是与特定社会环境相关的偶然形式,这种形式所表现的内在生命内容纔是出自教会本质的必然。家庭教会的存在取决于自身的生命本质,而不非和“地下”与“非法”绑在一块儿。
 
    对于家庭教会,由于严峻的社会文化条件而凸现出来的教会本质特征有两个侧重不同却相互关联的方面:敬虔主义和牺牲精神。这两个本质特征构成了家庭教会传统的主要内容。其实,教会的本质只能是基督的生命;上述两个特征只是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基督生命的十字架性质。由于整个社会都处在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意识形态控制之下,所以,为了保守自己的信仰而抵制意识形态化的控制,就必须付出自我牺牲的代价。基督之十字架的背景就是与罪之世界的对立和冲突;其内容就是自我的舍弃与牺牲。因为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意识形态化控制,信仰与世界的对立不得不以外在直接冲突的激烈形式表现出来。家庭教会对政府意识形态化控制的抵制,从本质上仅仅是基督十字架的再现。这种特性不过是教会的普遍本质,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家庭教会传统在当今普世教会中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与世界的直接外部对抗以及为这种对抗而付出的全然牺牲。敬虔主义就是以外在绝对分明的形式全然爱主。牺牲精神侧重十字架的否定方面,而敬虔主义则更强调十字架的肯定方面。与世界的对立不是自身的目的,即不是为了对立而对立;与世界的对立是为了坚守信仰。与世界鲜明的直接对立必须以全然爱主为目的;否则,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对抗就无法区别于犯罪和暴乱。由于政府的意识形态化控制,对信仰的取舍不得不采取外在极度分明的激烈形式。全然爱主是教会永远的生命要求,因为那本是与天父完全同一的基督生命的表现。在外部生活里面鲜明地划界,以外部绝然分离的形式投入信仰生活,却是特定社会条件下的特殊表现形式。作为十字架的表现,敬虔与牺牲构成了教会生命的必然组成部分,永远不会过时;但是,与“主义”相关的激烈形式却不是永恒的或绝对的。比如,在意识形态化控制的时期,为信仰的牺牲是付出离职离家离婚的代价,而今天信仰要求的牺牲可能恰恰是不离职不离家不离婚。十字架永远是教会生命的本质,而在特定时期的生命表现形式却不是永远不变的。
 
    概括地讲,家庭教会就是意识形态化的极权控制下以鲜明的敬虔与牺牲来坚守信仰的独立教会。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三自会”所属的官方教会;由于不具有鲜明的敬虔与牺牲,后一类教会在意识形态化控制的压力下便失去了信仰的独立。
 
 
                               城市家庭教会的内涵
 
   “城市家庭教会就是在城市里面的家庭教会”,这显然是一个过于表面化的定义。城市家庭教会不仅仅是一种地理意义的转换,更是新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新的灵性生命现象。
   
   “城市”标志着主流社会。目前中国的社会依然是一个城市主导的文化。一种流行的服装样式或时髦发型不会发源于某个村子,通常是从上海兴起。一种前卫的思潮或先锋的艺术流派也不会形成于某个县城,一定来自北京。这两个中国最大城市的文化中心地位,正反映了城市对整个文化潮流的主导作用。特别是中国目前正处在工商业化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与工商业不可分割的都市生活方式不仅侵袭与改变着农村社会,而且正在主宰后者的文化形态。中国的社会文化潮流,基本上是从最大城市(北京和上海),大城市(省会和直辖市),中小城市(包括镇),农村而由上向下传导的。从而,家庭教会进入城市,实际上是进入了主导整个社会的文化主流。文化是由人来承载的,城市对文化走向的决定表现为城市人群对文化的主导地位。北京与温州是目前城市家庭教会的两个中心;这两个城市的家庭教会具有明显与当地社会文化特征有关的类型;前者是私人企业家类型,而后者是知识分子(广义)类型。这两种教会类型相关联的社会文化阶层恰恰是中国主流社会的核心人群。自改革开放以来,造就中国之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的主导社会要素有两个:私人经济的崛起和现代科技的引进。除去了这两个社会文化要素,今天中国的强盛根本无法想象;从而,它们构成了当今中国社会文化的主导要素。现代科技的主体表现就是广义的知识分子(从事研究教学,现代管理以及其它技术专业活动的人员,加上以上人员的预备——接受高等教育或技术专业培训的学生)。私人经济最初的携带者是自主(包产到户)的农民和小商贩(早期个体户),目前的首要代表则是工商业的私营企业家。家庭教会的中心恰好是文化发展的中心。这清楚地表明了家庭教会已经身处主流社会的状况。城市家庭教会是家庭教会进入主流社会的先导,标志着中国教会主流时代的开始。
 
    城市家庭教会依然是家庭教会。家庭教会之作为家庭教会,从生命本质上并不取决于身处社会文化的边缘或者主流,而在于是否坚持以敬虔与牺牲为特征的十字架道路。家庭教会的传统不是靠脱离主流社会的外在形式维系的,而是由十字架印记的内在生命承袭的。社会的主流人群就不能背十字架吗?如果以为十字架只能矗立在社会文化的边缘地带,十字架的普遍大能是否已经被人为地缩减了呢?十字架在社会边缘彰显自己的大能,在社会主流同样具有自己的能力。十字架真正的能力在于超越,而不在于隔绝。凡事与世人相同,却没有犯罪,这是耶稣十字架的超越本质;凡事与世人不同,从而没有犯罪,那只是律法的强制隔绝。基督徒对世界的超越,不在于身处边缘还是主流,而取决于是否依靠基督的十字架。其实,社会文化的边缘依然是世界的一部分,从而,边缘本身并不能保证对世界的超越。土匪也身处社会的边缘人群,却仍然深陷在世界的罪中。城市家庭教会是在主流社会文化中仍然坚守敬虔与牺牲的十字架生命传统的教会。社会文化的外在形式改变了,内在生命传统却没有改变;这就是为什么城市家庭教会仍然是家庭教会,而不是别人硬冠上其它名字的什么东西。
 
    十字架的生命本质永远不会改变,但针对不同的灵命挑战,十字架的具体表现形式却会有所不同。在传统家庭教会时期,面对世界的直接外在逼迫,十字架的生命表现形式是红色殉道。监禁,流放,批斗,打骂,失去工作,拆散家庭,家庭教会的成员为了坚守信仰而付出了血的代价。在城市家庭教会面对的时代,十字架的生命表现形式主要是白色殉道。在现今的时代,外在的逼迫仍然存在,却已经不再是世界逼迫教会的首要形式。在几千万家庭教会的成员里面,现在每年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被监禁,流放,批斗,打骂,失去工作,拆散家庭的会有多少呢?只要观察一下教会的日常生活,看一看目前对基督徒生命的挑战在什么领域,不难发现撒旦攻击的方向改变了。现在世界是用金钱“打骂”我们,用物质诱惑“批斗”我们,用感官享受来“监禁”我们。在主流社会里面为主做见证的方式主要不是流血(红色殉道),而是圣洁(白色殉道)。这也许是比流血更困难的坚守。在过去十几年里面,有多少基督徒在生命历程上跌倒是因为害怕外在的有形逼迫呢?几乎绝大多数是倒在金钱,享受,名声,女色面前了。撒旦发现我们已经进入了主流社会,它还会把主要火力投向外围吗?我们既然在里面了,撒旦就会使用对付里面的攻击策略。家庭教会自身无法抵挡这种攻击,我们所能够依靠的只是基督的十字架。白色殉道不是道德修炼或纪律约束,而是十字架的生命操练。十字架的舍己本质永远不会改变,只是以前钉死的是老我的恐惧,而今天钉死的是老我的贪欲,虚荣,情欲。以白色殉道的形式坚持走十字架的道路,这就是城市家庭教会对中国家庭教会生命传统的继承与光大。
 
    就外在形式而言,传统家庭教会往往采取内向的经验性的放养式。所谓“经验性”是指教导或喂养主要基于个人的灵性生命经验;所谓“内向”指的是教会完全保持在与世界截然划开的外在界限之内;所谓“放养式”是说教会生活的重点是纯粹的属灵生活(即仅仅是外在分别为圣的那一部分),个人的全面生命并不是教会的主要关注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放任自流”了)。城市家庭教会则具有较为清晰的信条与教义,较为严密的教会治理结构,较为外向的社会参与,牧养成为了其生命造就的主要方式。城市家庭教会在外在形式上的变化与进入主流社会的新形势有关。教会处在社会文化边缘的时候,单纯的经验已经足以分别信仰与世界;那时教会与社会在外在形体上呈示黑白分明的对垒,所以,存在本身就已经是区别了。在主流文化里面坚守信仰,就不能单单依靠经验,也需要超验的东西;信条和教义,教会结构,都基于个人的灵性生命经验又超越后者而具有更明晰更稳定更划一的形式,从而,教会即使外在地交织于主流社会之中,却能以统一持续清晰的形式保持信仰的独立。若完全处在主流文化之外的时候,教会就没有必要关心一般的社会生活;就信徒个人而言,守住了分别为圣的那一块儿,就保全了作为基督徒的全部生命。进入主流文化之后,基督徒要以主流社会的生活方式来彰显基督徒的生命本质,更确切地说,基督徒的生命要在与他人相同的日常生活里面表现出来。于是,牧养的重要地位便显露出来。牧养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生命同行,就是造就在社会日常生活里面活出来的基督生命。另外,既然是在社会日常生活里面活出基督的生命,社会参与已经不可避免。若要在与他人相同的社会日常生活里面彰显基督的生命,“参与社会日常生活”已经是一个必不可缺的前提。就生命本质而言,社会参与不是“慈善”或“参政”等等的具体事工,而是于主流社会里面为主作见证的必要形式。
 
 
                           城市家庭教会的定位与源流
 
    一些人认为城市家庭教会的出现完全是外来因素造就的,似乎城市家庭教会的崛起是中国教会发展的一次断裂。从表面上看,这种看法也有一定的依据。若就直接途径而言,外国宣教士(无论全职与否)的工作,海外华人知识分子基督徒(无论归来与否)的生命见证,西方文化与神学的影响(对教会以及文化基督徒),在城市家庭教会的形成过程中确实发挥了主体的作用。城市家庭教会从外在形式上也更接近海外的主流福音派教会。然而,如果对生命本质做深入考察,就不难发现半个世纪家庭教会的十字架道路,作为基础和背景而规定了城市家庭教会的根本生命走向。尽管城市家庭教会在外形上有着外来者的身影,生命的本质却完全继承了家庭教会的基本传统。
 
    城市家庭教会是两大教会传统的汇聚点。传统家庭教会的敬虔主义与牺牲精神塑造了城市家庭教会的生命本质,而普世主流福音派教会则赋予城市家庭教会以新型的神学思维与治理架构。前一个渊源保证了家庭教会面临新时代的挑战却不会改变自己的生命本质,后一个渊源使得家庭教会在坚守生命本质的前提下能够回应新时代的挑战。由于严峻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往的传统家庭教会基本被隔绝于普世教会的传统之外。神使用这种完全隔绝的方式,造就了完全本土化的中国教会。今天,当家庭教会需要从普世教会传统汲取继续发展的要素时,城市家庭教会就被拣选成为对接两大传统的管道(即成为实验两大传统溶合的平台)。
 
    使用“第三教会”、“第三工场”、“第三势力”、“第三道路”、“新兴教会”等等术语作为城市家庭教会的名称或定义,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表述。对该提法的使用与赞同,似乎出自非常复杂的动机。就海外教会而言,热衷于此提法的人或是不真正了解中国教会的实际状况,或是有意无意地夸大了海外教会对城市家庭教会的决定作用。传统家庭教会中对该提法的赞同,主要因为与城市家庭教会接触得不够深入而使得观察流于表面的差异,甚至是由于恐惧主导地位的转移(即自身主导地位的丧失)。城市家庭教会中也有极为少数的人自诩为全新的传统,那不过是因为生命幼稚而造成的骄傲。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官方的职能部门与“三自会”也在夸大城市家庭教会与传统家庭教会的区别,其目的显然是企图将城市家庭教会从家庭教会的大传统中分化出来。“第三”就是既不属于“三自会”,也不归在家庭教会的名下。“第三”的提法企图使
城市家庭教会游离于家庭教会的生命传统之外,最终造成家庭教会内部的分裂。
 
    最后,回到定义。中国城市家庭教会可以说是,在中国教会进入主流社会的新形势下,以更为清晰的信条与教义,更为严谨的治理结构,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旨在全人基督化的牧养方式,坚守以敬虔与牺牲为表现形式的十字架生命传统的新型家庭教会。      
 
 
          (感谢作者授权本文电子版由本网首发,该文将刊登于《活水》杂志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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