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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分离的宗教组织
发布时间: 2009/2/10日    【字体:
作者:王思睿
关键词:  宗教 政治  
 
 
                                        王思睿
 
 
  在西方公民社会的形成中,基督教会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基督教会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成为王权的制衡力量。宗教改革之后的政教分离、信仰自由,培育了多元、妥协的政治文化。马克思和韦伯对于宗教在现代化中的作用有过截然不同的评价,现在看来,是后者的观点占了上风。
 
  中国传统宗教的教义和组织,与西方和穆斯林世界有非常大的不同。但是,宗教情怀和宗教团契,同样是大多数中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有人说,当年中共的吸引力,就来自于它的类宗教(准宗教)特征和功能。当它的这种性质被彻头彻尾的功利主义和机会主义取代后,各式各样的"气功组织"和家庭教会的迅速崛起,也表明了当代人对于宗教生活的渴求。
 
  自古以来,宗教组织就是一种安定社会、净化人心的力量。任何宗教教派都旨在劝人从善,慈悲为怀,并在赈灾、济贫、养老、慈幼、义诊、兴学、扶残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社会功能。当代宗教组织的复兴和繁荣,与现代化的进程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也是并行不悖的。在台湾,自1989年以后,获准登记的宗教团体愈来愈多,除了在1996年和1998年以外,年成长率都在24%至103%之间,2000年的宗教团体数是1989年的13.04倍。至于台湾地区已登记在案的各宗教团体之社会服务发展概况,截至1999年底,则包括:医院29所、诊所19家、大学10所、专科学校6所、职校14所、中学30所、幼儿园、托儿所507所、其他文教机构590个、养老院16家、身心障碍教养院26家、青少年辅导院15家、福利基金会98个、社会服务中心71个、其他公益慈善事业120个。在各类宗教组织中,尤以慈济、法鼓山和佛光山等佛教组织的表现得最为出色。台湾研究人士指出:"由此可知,宗教力量之分布深广,已经嵌入台湾底层社会,其本身所蕴含丰富与多元化的潜在社会福利资源,及社会教化功能,自然应予重视与开发。"
 
  在中国大陆,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只适用于官办宗教组织,当局对于民间的各种宗教组织和准宗教组织,采取了压制和打击的政策。根据李凡《基督教和中国政治发展》一文提供的数据:官方统计称,三自爱国教会人数在2000万左右,家庭教会有2000万。而家庭教会方面的统计称:仅家庭教会,天主教人数有1000万,新教有5000万到7000万。所以,基督教徒总数在8000万到一个亿之间。据说,有的内部统计数字还要高,可以达到1.3亿左右。如果按1.3亿算,则占中国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而按8000万算,也在7%左右(香港占10%,台湾占3%)。30年前,中国基督教徒只有大约200万,30年后翻了40~50倍。据说,目前仍然在以年增长率5%的速度在发展。按照这个速度,到2020年的时候,中国基督教的总人口会达到近两个亿。如何对待家庭教会,已经成为当局极为头痛的问题。如果承认其合法性,就等于承认了教会自治;如果拒不承认其合法性,就是把一亿多中国人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眼下,知识界中有人正在步康有为后尘,推行以儒教为国教的运动,这显然是在与政教分离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从历史上看,中国自汉唐以来,就实行宗教多元化政策。从台湾的经验来看,在蒋介石独裁时期,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外来宗教的人数迅速增加;而在解严以后,本土的佛道两教的发展势头就超过了外来宗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宽松而日益昌盛。政教分离,教会自治,多元竞争,是未来中国宗教发展的三大原则。
 
 
 
           (本文节选自“中国宪政民主的实现途径(上)”,原载领导者2008/12,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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