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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
发布时间: 2009/9/21日    【字体:
作者:李林  李纪增
关键词:  宗教 政治 权力  
 

                                         李林  李纪增
 
 
[内容摘要] 当今世界政治文化正在由神圣化走向世俗化,与其相关联的权力的合法性的基础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权力的合法性越来越依靠政府的有效治理,即政治运作的有效性问题。然而,政治的有效性是否成为合法性的唯一基础,传统社会的合法性来源在当代社会中是否依然有重要的作用,在世俗化的过程中出现的反世俗化现象又应当去怎样理解,本文将给与简要的讨论。
 
关键词:世俗化  反世俗化  合法性
 
 
    随着国家与社会的逐步分化,特别是日常生活的政治化状态的终结,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一种明显的世俗化的趋势,反映在政治上,则是政治权威的世俗化。具体表现在对政治权威的看法实现了从“神”向人的转化。

    人们认识到,政治权威是人,不是“神”,政治权威不仅要过世俗生活,而且也会犯错误。既然权威不是神而是人,其言行就不是绝对的、完美的,对其行为进行评价和监督就成为制度安排时的一种必然选择。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威的看法上的这种转变的意义是深远的,对这种意义的理解不应仅局限于如何看待政治权威及制度如何安排上,更深层的意义在于它唤醒了民众长期被压抑的独立意识和自主意识,加深了人们对自己的判断力和能力的确信。当民众突然意识到领袖失去了神圣的意义,发现了领袖的世俗性,政治以及决策过程也自然失去了神秘性,人们在解嘲过去的幼稚的同时,最渴望的是实现自身的价值。抛开其它方面不谈,民主观念与封建观念的最大区别恰恰在于,民主政治被看作是普通人的政治而不是“圣贤”政治。在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在观念上对政治权威由神向人的转变为民主政治的建设提供了认识论根据。

    笔者认为,宗教神学在政治的运作层面的作用是不断削弱的,在当代社会,我们很难再看到某国的元首“率民以事神”,或者是教权与政权两强相争,虽然在一些伊斯兰教的国家,宗教的整合力和支配力依然很强,而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这一作用也在不断地下降。但是在更深的层面里,宗教神学对政治合法性的论证作用似乎没有多大的变化,甚至是有可能出现回归的现象,要清楚地分析这一现象,我们应该从传统社会的情况谈起。
 
    一、传统社会的权力合法性结构

    从权力的来源来分析,其核心问题就是合法性问题。合法性又称正当性,是合法占有权力的基础。权力拥有了合法性的支持便成了权威。法国的思想家卢梭最早从理论上提出合法性的概念,并从公意的角度来论证合法性的基础问题。马克思·韦伯从社会学的角度即从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政治统治秩序事实出发系统地论述了合法性的问题将权威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永恒的昨日”的权威,也就是权威归因于“古以如此”的威信和去遵袭的习惯,而变成神圣的习惯。其次,权威可以来自各人身上超凡的恩典之赐——即所谓的卡利斯马(Charisma)。最后,还有一型支配,靠的是对人为法规成文条款之托当性的信任,对于按照合理性方式制定的规则所界定的事务性“职权”的妥当性尤其信任①。

    传统政治权力意味着政治权力主要掌握在政治领袖个人手中,是一种没有规则约束的政治权力国家历史上的独裁主义时期和权威主义时期。传统政治权力政治合法性主要依赖于意识形态的灌输或者是宗教的作用。
传统社会,尤其是欧洲的中世纪一个典型的神权时期。从西方文化的诞生地来看,有两个城市在这里起着重要的作用——雅典和耶路撒冷。在雅典文化的早期,宗教神话起着重要的作用,宙斯有两个女儿,一个代表正义,另一个代表着良好的法制。“正义”和“法制”是社会所追求的准则,而通过宗教神话的形式使其绝对化,让人们有了去遵守的必要。从自然哲学家开始,理性逐渐占据了上风,哲学家们通过理性的推理去达到世界的本原。然后以它作为逻辑的起点,演绎出人类社会的基本准则,使人们去遵守。其实比较它们的观点,颇有殊途同归的之意,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论证社会准则的合理性,于是在理性的世界设定了一个终极的原因,所不同的是神学家放弃了自己的理性,用神性去达到,然后用宗教的形式使其绝对化,让美德和信仰相结合;而哲学家利用理性去达到世界的本原,然后通过哲学的方式使其合理化,让美德和知识相统一,他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寻找一套人人能够从心理上接受并且乐于遵守的准则。

    信仰和理性的合流最终在中世纪的宗教哲学家“天使牌的博士”托马斯·阿奎那那里完成,他把法分为绝对法、神圣法、自然法和人法。其中,自然法是上帝的理性在人的理性当中体现。这样,他改变了自然法在理性世界里的终极地位,使其由先设的变为派生的,成为上帝理性的从属,这样在理性世界的边缘有了一个绝对的世界——神的世界,宗教与哲学、信仰与理性构成了一个统一的体系,宗教的信条是信徒们的价值尺度,而自然法是上帝理性的体现,具有了法理性。这样,天主教版本的哲学遵守严格甚至是有点死板的演绎体系,一切都是由上帝推演出来,政治生活的最终和最后的合法性来源也在于上帝,教权是超国家、超民族的普世性的权力,而王权则是世俗的权力,被限定在一定的民族、国家之内,其合理性相对来说要弱。所以,权力的派生形式是“君权神授”,由代表上帝的普世性的教权去赋予王权以合法性,上帝的存在规范着整个社会的秩序。

    中国的情况与此不同。中国古代的宗教神学是不发达的,当并不是说这种不发达的宗教神学在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活中是不起作用的。商代讲究上帝崇拜和祖先崇拜,殷王通过对上帝的崇拜确立其统治的合法性,但是这种王与上帝之间的联系在总体上来说用的是升学的方法。到了西周,“敬天”的政治哲学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缺少宗教的气息。而中国进入国家的时候,虽然有着原始信仰,但中国的宗教却是一种功利化的信仰,特别是“天人合一”思想确立以后,君主更是绝对化和神圣化,是社会结构金字塔的塔尖,也是权力体系的制高点,最终绝对的真理落在了君主的身上,成了对君主专制思想的最大支撑。《诗经·大雅·板》里“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这种对天的信仰对宗教的信仰有维护王权专制,刘泽华先生言:“这种宗教不像有组织的群体,而是充塞于整个社会,是一种弥散性的宗教。它的无形胜有形,无声胜有声。几乎每个人都是天然的教徒,君主便是这个弥散性宗教的教主”②。
 
    由中西传统社会的情况可以看出,宗教神学在政治上曾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并不是仅仅因为传统社会的人们缺乏一定的科学精神,愚昧无知,而是因为人是一种追求必然性的理性的存在物。他们一直在为自己所在的社会生活找到某种原因去解释,为自己去遵守一定的社会准则去寻找一种心理上的平衡,然而这种原因不能从政治过程本身去寻找,因为这种循环的论证时不合逻辑和人们的情感的。因此,这种原因来源于人类社会以外,理性或者绝对的世界里寻找原因。这时候,形而上学的作用就是设定这一原因,使其哲理化,而宗教似乎走的更远,他用非理性的东西将这一原因绝对化。哲学是高深晦涩的,而宗教却是通俗易懂的,而传统社会中掌握知识的人是少数的。所以,宗教对他的论证力度是最强的,对于那些虔诚的信徒来说,宗教的信条是最容易执行的。因此,几千年来,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宗教的信仰中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政治合理性和合法性的强大支撑。
 
    二、世俗化下的合法性危机和宗教的作用

    政治文化的世俗化亦应持基本肯定的态度。但是由于政治文化世俗化本身的缺陷性,政治文化世俗化削弱了对政府权威和国家整体利益的认同,对政治现代化产生负面冲击,对政治发展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震荡,以中国为例,政治文化的世俗化会带来以下危机。

    第一、认同性的危机,随着政治文化的世俗化和社会结构的多元化,特别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的信息的高速度和多渠道。人们对于政府运作以及政治人物的认识也更加多角度和全面化。对于政府施政的得失也自由的进行评论,久而久之,人们对于政府的那种崇拜或信仰也就不复存在,人们渐渐认识到,政府不是社会生活的全部,社会上还存在着其他的一些团体和组织,特别是与其他的组织相比,与政府发生关系的时候有一种强制性为鲜明特点的不对等性在里面,使人产生厌倦、冷漠甚至畏惧,而人们更愿意和一些与自己关系更加紧密并且能够从中找到乐趣的组织中去活动,以便实现自己的价值。

    对于政治人物,普通民众的领袖情怀也是如此。由于去神圣化和合法性基础的改变,人们认识到自己所崇拜的政治领袖不过是和自己一样有着优点、缺点和各种情感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这样导致人们失去了整个政治生活的重心,而无所适从。于是人们往往寻找那些神圣化的东西,作为其政治哲学的基石,因为没有这块基石,人们的整个观念的体系便会塌陷,所以,宗教的作用又会重新体现出来。
 
    第二、参与性危机,随着西方各国政治体制的日益稳定,政治运作的制度化和程式化,参与政治已经越来越激不起普通民众的兴趣。这是因为,首先为了赢得更多的选民支持,不同的政党的政治的观点也在互相靠拢,人们的选票对于政治的影响已经不大,于是产生除了一种不信任。同时,在政府行政的层面,社会的公益事业已经是政府工作的核心,人们的权利也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因此,人们又体现出了对政府行政的信任,过度的信任和不信任都会导致低参与率。在政治生活已经不是每个人所关注的重心的时候,人们的关注点往往会回归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对纯粹、平静生活的向往成了普通民众的追求,所以宗教在生活中的作用又会凸现出来。

    另外,宗教本身的一些特点对于人们有很大的吸引力。当今生活的高节奏,竞争压力的增大是人们长时间处于焦躁、恐惧和失落的心理状态下。社会分化带来了资源分布的不均,现实的差距,使人们更多的想在物质生活之外寻找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宗教本身为人们设计好了一个理想生活的图景,又告诉人们去达到这一理想图景的路径,并且细化为一些具体的准则、律令让人们去遵守。从人们的本性出发,遵守宗教的律令是可以达到既定的目的,是有报酬的,而社会上的一些规则是要求人们无条件地遵守,权衡之下,宗教的律令更容易深入到人们的心里。例如,佛教宣扬涅磐是最高的境界,超脱轮回、不生不灭、远离痛苦,这是人们所追求的,而修持的戒律当中,不杀生、不奸淫、不偷窃等就不会成了无本之木;而对于末日审判的恐惧和对天堂生活的向往是基督教的规范深入到了西方人们的心中。离开了这一点,在新教伦理精神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西方观念世界也会坍塌,所以宗教伦理的准则是起到重要作用的。
 
    三、结语

    政治文化的世俗化致使合法性失去一大支柱。政治的合法性来源是政治过程以外的,这样就涉及了政治哲学的问题,在人类社会之外存在着不以其他事物的存在为原因的终极原因,而一切事物以它为原因,由此一来宗教、政治哲学依然有其现代的意义。在当今社会中,我们需要做的是让信仰和美的结合,离开了信仰,美德便无所依,离开了美德,信仰无所从。宗教中有理性的成分,我们要冲人利用其理性的价值,在利用其过一种纯粹、有节制的生活的同时,也该发扬其美德,维持社会和政治的秩序。宗教生活应该是神圣的,首先需要的是个人的修持,而任何以宗教作为外衣去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的行为,是对宗教神圣性的最大亵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释:
①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I·学术与政治.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98.
②刘泽华.王权思想论.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6.
 
参考文献:
[1]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2]葛荃.权力宰制理性.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
[3]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北京:商务印书局.2005.
[4]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本文转载自:《法制与社会》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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