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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自选主教与去政治化
发布时间: 2011/7/18日    【字体:
作者:刘幼民
关键词:  天主教 政治  
 

 

                                         刘幼民
 
    有了人类就有了社会,人是社会性动物,却非国家性动物。社会无疑先于国家存在,也会后于国家消亡。只要地球上还有人类存在,社会就是人类存在的重要标志,就会拥有着人类全部的历史及未来。社会的根本属性是公益性,国家的根本属性则是阶级性;社会是整合群体力量的善意自觉,国家是维持阶级统治的暴力强制。梁启超先生曾经悲叹,中国人几千年来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辛亥革命之后,中国人有了进步,知道有了国家却不知还有社会。民国如此,共和国建立至今还是如此。
 
  于是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中国文化中最有生命力的部分,甚至可以说,它才是真正的中国特色。今天的中国只是换了一个比较现代的说法那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与被党领导之间没有契约关系,只有身份差异。上下五千年一路走过,中国一直是身份性社会,很多人物与事情的善恶成败要由领导者说了算。于是中国的“公民社会”,无非是被领导者有计划地编织成筐,再把领导者认可的东西分门别类装入筐中即可。这样的“公民社会”用老百姓的说法就属于糊弄外国人的玩意儿,而在实际上国家的权势无所不管、无处不在。
 
  于是乎,中国的社会组织,大多只是国家权力的分享者,否则就很难合法存在。说它们是“公民社会系统”,不如说它们是大大小小的官办组织,它们的政治功能显然要优先它们的社会功能。它们是爱国组织,却不是真正的社会组织,没有执政党的扶持这一类组织也就失去了它们存在的依据和靠山。它们也不忘随时提醒执政党要“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设计的所谓‘公民社会’的陷阱”。其实被它们形容为“陷阱”的东西,不过是一个独立、自主、负责、担当,与相对变小的政府可以同舟共济的相对变大的社会。
 
  独立、自主、负责、担当才就是公民社会组织的真正门牌脸面。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无疑是最具影响力的一个独立、自主、负责、担当的社会组织。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是中国基督教最普遍的存在形式,它反对教会政治化,认为灵魂的管辖权只属于上帝,所以它坚决拒绝加入官办的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仅要求以独立的宗教组织身份获得法律赋予的正常地位。中国的家庭教会在中国基督徒中的影响力无疑是巨大的,它起码影响了四分之三左右的基督徒。可是政府却在坚持,你若不参加官办的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你就不是合法的宗教组织;但是政府又不能把它归入违法组织。它合乎情理地存在着,没有政府认可的合法身份,却有着六千万基督徒的支持。
 
  在中国具有独立、自主、负责、担当的社会组织还有一个就是中国天主教地下教会。“百度知道”的名词解释是:“天主教地下教会就是脱离政府干涉,与梵蒂冈有联系的教会。”依照天主教的传统,一个天主教会如果不能效忠罗马教宗,就不是真正的天主教。可是按照中国的传统,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于是乎天主教的主教任免权,就成为了国家主权的象征,而非单纯的天主教传统。地下教会杯葛官办教会的真正原因就在于他们坚决反对主教任免权由国家掌控。教宗本笃十六世为此指责中国政府“限制宗教自由”,教宗所指的不一定就是梵蒂冈在中国能不能自由任免主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接受中国政府管理中国教会的模式问题。当然,绝大多数天主教徒只会选择服从教宗,被孤立的则是官办的中国天主教一会一团。中梵矛盾说穿了不是国家间的问题,而是中国文化中的问题。现代国家都在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这个原则的真正意思是:要求国家与宗教之间保持各自的准则与领域,禁止“宗教的政治化”与“政治的宗教化”。可是在中国,社会组织被视为异己的力量,宗教组织被政治化属于常态,如“宗教问题无小事”的提法就是对这种常态的最好说明。既然“宗教问题无小事”,它也就成为了政府的行政管理内容,于是主教任免权就只能是主权,而非教权问题了。
 
  天主教地下教会其实早就公开化了,可是原本只属于宗教问题的教会权柄的归属,如今却越来越政治化了,甚至造成了一部分信教公民与政府离心离德,快要变成名符其实的反对派了。
 
  在中国战国时期的法家人物商鞅所写的《商君书》里,商鞅主张:“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至于怎么弱民,商鞅则说:“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商鞅的办法非常的损,可是联系到现实,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在组织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或是组织天主教爱国会的时候,就很喜欢用一些品德低下但是听话的弱民去管理品德高尚却不听话的强民。结果这些地方的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天主教爱国会越闹越平庸,越来越容易治理;政府权威越来越大了,公民权益则越来越小,社会矛盾则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尖锐。
 
  不过有趣的是,今年5月18日,陕西省凤翔教区召开扩大会议,举行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自由”的候任主教选举,由地下教会主教李镜锋提名的候选人李会元神父全票当选。在这次选举中,李镜锋特别邀请了宝鸡市宗教局领导莅临大会现场,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确认这次选举符合国家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选举结果合法有效。而后,将“选举结果上报政府批准备案,按教规行事”。这则报道仅见于天亚社的报端,配有新闻图片,真实性不容置疑。在陕西省凤翔地下教区的这次自选主教的活动中,透出了以下几点新颖的动向:
 
  一、地下教会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生互动,共同举行了这次地下教会主教选举,似乎预示着政府对没有取得合法化身份的宗教团体在政策方面有了松动,官方对社会组织从管制为主转向培育鼓励为主的方针开始付与行动。
 
  二、凤翔教区的主教选举提供了一种模式--即不通过爱国会,主教选举直接与政府部门发生联系,从而弱化主教选举中政治效忠的含义,使主教选举向教会传统回归,与信仰发生更密切的联系。教会神职人员的任免原本就属于教会自己的事情。
 
  三、重要的不是结果,不是这次选举是否就可以获得政府的认可,而是过程,是教会方面与政府方面共同策划了凤翔教区没有爱国会参与的主教选举,它的产生过程是主教提名---政府监督----信徒投票----上报政府批准备案。
 
  陕西省凤翔教区的这次主教选举,结果还在各方的期待之中,不同的议论就已经铺天盖地而来,但是无论如何它都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实现政教和谐的行政模式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牵动着政治习惯、执政理念的改变,也依赖于相应法律的发展及司法机构的充分独立和受尊重的程度。当然,中国天主教和其他宗教还有一个回归宗教去政治化的过程,除非政教分离,除非信仰自由成为实际,宗教问题就会成为永无小事的一端。而其实际不过是在解决公民社会与国家政权相互依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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