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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的市场向面与超越向面
发布时间: 2011/8/26日    【字体:
作者:张庆熊
关键词:  宗教 市场环境  
 
 
                                        张庆熊
 
[内容摘要]宗教现象是复杂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宗教有追求终极实在的超越向面,也有像商品买卖一样的市场经济的世俗向面。要对宗教进行有效管理,需考虑这两个向面的互动关系。
  
关键词:宗教;市场环境;宗教现象
 


  现代社会是世俗化的社会。现代世俗化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机制渗透到包括宗教在内的社会各个领域中去,宗教即处在这种市场机制中。离开这种市场机制,宗教不能生存;但被市场机制牵着鼻子走,宗教不免腐败堕落。如何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另一方面保持自己追求终极实在的超越旨趣,这是关系到宗教本身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重大任务。

  宗教存在供求关系。由于各种社会、心理和其他方面的原因造成对宗教的强劲需求,而有需求就有供应。生老病死都是苦,就产生摆脱苦难获得拯救的需求;人生的短暂和尘世的不完善就产生对来世的挂虑和对天国的向往。社会动荡不定,人生漂泊流离,仕途跌宕起伏,商界残酷竞争,股市凶险多变。所有这一切就促使人们希望预知自己的命运和寻求神的保佑。

  由于商业利益的存在,宗教并非都是追求精神层面上的事情。从死了人或生了病请和尚、道士做法事或道场,到请神甫或牧师在教堂主持婚礼,从游客买门票观名胜古刹,到达官贵人争烧头香,从孔庙的小商品市场到佛门的索斋馆,不都是在进行金钱交易吗?宗教的市场经济是整个社会的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同样,宗教腐败是整个社会腐败的一部分。有的地方一再违章建筑庙宇,甚至地方政府也参与其中,往往背后有经济利益的驱动。有的地方一再出现冒牌牧师、散居道士和假和尚,他们自称能消灾除病,把道场法事或礼拜活动当成一项赚钱行当。

  宗教是一种文化产品。正如艺术有高雅和低俗之分一样,宗教也有高雅和低俗之分。高雅的宗教形态能净化人的心灵,提升人的道德情操,发扬爱心,使人从个体的自我中心转向把整个人类和宇宙视为一体的超越中心。低俗的宗教形态停留在对个体命运关心的层次上,把个人的身体健康、婚姻、仕途和发财致富与神灵的保佑直接挂钩,把求神拜佛当作一种商品交易的方式,俗称“花钱消灾”。

  目前,中国宗教的问题是高雅宗教得不到发扬,低俗宗教到处泛滥。低俗宗教就像小生产的自发势力一样,单用行政手段加以扼杀无济于事。因为,社会有对宗教的需求,有需求就会有供应,就会有人出来生产和营销这样的产品。用行政手段所能管到的主要还是明的、公开的宗教,而明的、公开的宗教的高雅程度相对来说要高一些。一旦明的、公开的宗教向社会提供的产品得不到满足,就会有暗的、“散乱型的”宗教来提供产品,伪劣产品很可能掺杂进来,江湖骗子容易混入低俗宗教传道人的队伍。低俗的宗教产品不需要多少文化知识就能够生产,满足疾病乱投医的人。限制明的、公开的宗教还会导致“走私的宗教”的流行,即所谓“宗教渗透”。这正如用行政手段禁止国内某一种有需求的产品的生产,必然导致地下工厂生产它们,或走私货成为抢手货一样。试想一下,十几年前,走私彩色电视机的猖獗程度,而现在国内生产的彩电不但能满足国内市场,而且大量出口外销,走私彩电的现象就不存在。
 

  有人认为,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宗教是“鸦片”,应像禁止毒品那样禁止。马克思确实说过:“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我们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即用辩证的、历史的观点来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我觉得这段话与我以上所说的宗教的市场需求理论并不矛盾。只要现实世界中存在苦难,就会有在宗教里寻求解脱苦难的需求。反过来说,依然有人在宗教里寻求解脱苦难的事实表明现实中的苦难依然存在。我们实际的社会调查也表明这一点。拿上海这个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来说,基督教信众的大部分不是富人,而是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最初是因为生病、失业、贫困、孤独等原因而信教,而且信徒中老人和妇女占多数,外来民工占不小比例。尽管在基督徒中有因追求终极关怀而入教的高级知识分子和富裕的商人,但他们属于少数。拿中国全国的情况来讲,在农村、贫困地区信教的人数相对来讲要多于城市和富裕地区。拿全世界的情况来讲,欧洲是基督教传统文化的国家,在那里由于经济发展和实行福利国家的社会制度等原因,信教的人数在递减;那里教堂很多,但大多数教堂空荡荡,因为经常去教堂做礼拜的人不多。而在生活贫困、社会福利体制不健全的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信教的人数在递增,成为基督教新的重镇。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的断言迄今依然有效。

  对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说法要做分析。马克思谈到压迫阶级利用宗教麻痹被压迫阶级的反抗意识。在这个意义上宗教被压迫阶级利用为麻醉人民的“鸦片”。但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谈到,被压迫阶级打着宗教的旗帜发动反抗统治阶级的人民起义;“对于完全受宗教影响的群众来说,要掀起巨大风暴,就必须让群众的切身利益披上宗教的外衣出现”。在这个意义上宗教又成了被压迫阶级用来进行革命的一种形式。德国16世纪闵采尔领导农民起义就以圣经“启示录”中有关“千年王国”的说法为依据,鼓动建立“义人统治世界一千年”的人人平等的社会。由此可见,不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说法还是宗教是人民起义的“外衣”的说法,都是就宗教被政治利用而言的。

  很难为宗教下一个明确的定义。这是因为宗教涉及超越和世俗两个层面,而且这两个层面互相联系。对于基督徒来讲,这个超越的实在是上帝;对于佛教徒来讲是佛;对于道教徒来讲是道;对于儒教的信徒来讲是“天命”或“天理”。宗教涉及人的世俗生活。宗教寻求解除苦难,获得幸运,慰藉心灵,发扬爱心,维护正义。一方面,这些苦难、幸运、心灵的创伤和不安、友谊、同情、关爱和正义,都是发生在人间现实生活中的;另一方面,宗教又要依靠超越实在(上帝、佛、道、天等)来解决这些尘世中的问题。 社会学家说,宗教具有社会整合功能、社会批判功能、道德教化功能和心理慰藉功能。需要注意的是,宗教的这些功能是建立在对超越实在信仰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教徒失去了对超越实在的信仰,那么这些功能就不会在他们那里发生作用。换一种方式表达,解构了宗教的信仰对象,也就解构了宗教的各种功能。据说,有一个启蒙主义的社会学家来到某个原始部落,他看到那里的图腾崇拜现象,并看到那里社会秩序很好,人们团结友善。他就启蒙该部落的人:你们崇拜图腾很幼稚,因为哪些图腾根本没有灵性,不过是普通的动物而已。但是,你们团结友善的精神值得保留。你们应该用道德和法律取代图腾崇拜。其结果是,法律和道德进入该部落,但得不到原住民的信服和遵从;他们不崇拜图腾了,他们团结友善的风气也随之消失了。

  现代启蒙主义企图用理性取代宗教,通过用理性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医疗等制度来取代原先宗教所起的社会功能,其结果往往像那位启蒙主义的社会学家在某个原始部落所做的事情一样。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人们真心实意地遵从法律和按照道德原则行事,要靠精神的支撑。这种精神是超越工具理性的精神。当图腾崇拜被抛弃后,伴随与图腾崇拜的超越精神也被抛弃了。世俗的道德和法律没有能够为这个部落找到一种新的超越精神。在一个共同体中培育一种超越精神是不容易的,它是千百年来在人们的心理和生活习惯中积淀的结果。这就是传统文化的价值所在。
 

  现代启蒙理性早就宣布宗教要被理性取代,宗教要消亡。但事实上,自欧洲17世纪兴起启蒙运动至今,宗教依然存在。宗教为什么还会存在呢?这是因为现代启蒙理性并没有解决人类存在的各种问题,特别是道德教化的问题、人生苦难的问题。人生苦难问题并不限于物质生活需求满足的问题,道德教化问题并不等同于法律和文化知识的教化。这里都涉及一个超越的向面。

  现代启蒙理性试图用科学和民主取代具有超越向面的传统文化。在今天,科学和民主确实相当发达。但是当科学只关心事实性的真理,民主只关心如何分配利益的时候,有关人生的意义问题就成了现代启蒙理性毫不关心的真空。而事实正是如此:科学成了实证主义的科学,民主成了纯粹的程序民主。在今天,科学和民主都没有超越的向面,所以它们是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文化的全部功能的。

  我们总是认为科学是先进的,宗教是落后的,宗教总要被科学所取代。如上所说,由于科学的功能与宗教的功能不同,科学与宗教并没有先进和落后可比。殊不知科学有一个发展过程,宗教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从石器时代的原始的科学技术到现代的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在与时俱进;从石器时代的图腾崇拜的宗教到现代社会的现代形态的宗教,宗教也在与时俱进。宗教能通过它们的形态改变与原始部落的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也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宗教具有的追求超越向面的性质而论,我们应该考虑的不是如何促使它们消亡的问题,而是如何促使它们与时俱进的问题。

  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其《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中,通过比较人类原始时代起到现代的各种宗教形态后得出这样的结论:高级宗教的特征有伦理的内涵。高级宗教是从人的自我中心走向超越中心的不同的道路。人类作为一个生物体有利用周围的生物为自己的生存服务的本能,因而自我中心被认为是维持其生存的必要条件。然而自我中心在知识的意义上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一种生物能够是宇宙的中心;自我中心在道德的意义上也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一种生物有权认为自己是宇宙的中心。在基督教中,耶稣把全部律法的总纲概括为全心全意地信上帝和像上帝爱人那样爱自己的邻人(或爱人如己),并认为后者是以前者为前提的。儒家提倡以天地之心为心。佛教提倡把怜悯普及到宇宙万物和众生。这些都是从自我中心转向超越中心的表现,并以对超越实在的信仰为伦理奠定基础。

  这里,汤因比提出了一个高级宗教的概念。他把高级宗教与伦理挂钩,并认为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都属于高级宗教。高级宗教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高级宗教相信超越实在(上帝、道、佛、天等)本身具有伦理的特征。上帝是善的,主持公义,善神(上帝)必然战胜恶神(魔鬼)。道是无,德是道的彰显;道与德联在一起就是道德。无形无名的道化生万物,主宰一切,把至善和大德无声无息地贯穿在天地万物的发展之中。佛慈悲怜悯,佛法威力无穷。天佑万民,圣人知天命,为万世开太平。宗教的拯救功能在于把这个善的超越实在与一种解放的力量联系在一起。凡是相信这个善的超越实在的,最终将解脱痛苦,获得幸福。

  我认为在这些高级宗教中,仍然要区分高雅的形态和低俗的形态。在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等宗教中,都可能发展出高雅的支派和低俗的支派。有关这一点,我们做一番社会学的调查就不难发现。宗教的不同形态迎合不同人群的需求。文化层次的差异、思想境界的差异、信教目的性的差异,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的差异等因素是导致宗教形态差异的原因。宗教形态或支派的多样性本身并不是坏事,它们增加的宗教的包容性和丰富性,使得宗教具有一种海纳百川的能力。问题是要倡导高雅的宗教形态,让它引导低俗的宗教形态。

  高雅宗教形态继承人类文明数千年传统,总结宗教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时俱进,不断吸收人类优秀文化成果;既追求终极关怀,又正视社会现实问题;提倡宽容、和平、博爱的精神,态度不极端、不褊狭;怜悯苦难大众,提高广大信徒的道德素质。高雅的宗教形态是促进社会稳定和保持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而低俗宗教形态放弃宗教的道德教化功能,仅仅把解脱苦难与偶像崇拜和法术联系在一起,低俗宗教形态容易沦为江湖骗子的把戏。当然在此,高雅和低俗是在相对意义上而言的。

  人生的苦难仍是宗教滋生的外在因素。有些苦难过去有,现在消失或缓解了;有些苦难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仍然会有。宗教所处置的苦难,在其核心深处是人类永恒的苦难。这包括有限、脆弱的人生;自我中心的人性;人时而贪得无厌,骄傲自大,时而自暴自弃,绝望颓然。怎样使有限人生与无限大全整合(天人合一),怎样使人从自我中心转向以超越实在为中心,怎样使人克服骄傲,摆脱绝望和孤独,是宗教的永恒话题。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劳动人民的生活处境。但应该看到我们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市场经济的体制既带来经济活力又带来经济风险。失业人口、流动人口、贫困人口、无钱治病的人口,还占不可忽视的比例。再说,有些苦难的问题并非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解决,如孤独、离婚、亲人夭折、残缺、身患绝症等。对于那些人类精神上的苦难,即使科技、经济和社会保证体系再发达,也没有办法根除。对于那些因为苦难而信教的人们,我们的宗教干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不应歧视他们,而应为他们排忧解难,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如何才能发展高雅的宗教形态,引导低俗的宗教形态呢?我觉得我们需要培养人才和引入竞争机制。
  高雅宗教形态的宗教领袖应该是德高望重的文化精英。宗教的神职人员、牧师、方丈等也应该是具 有社会公信度和受过良好文化教育的人才。可是目前我们宗教界的不少高层人士只有小学、初中的文化程度。他们尽管可以通过师傅传授的宗教知识在某一方面获得较高的领悟,但从整体上讲其知识结构有重大缺陷。甚至还有这样的情况:有人读书不好,开后门进神学院;有人没有其他“谋生之道”,开后门当和尚、做尼姑。他们中有的不求进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不懂宗教的教义教理,却学会歪门邪道,把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带进宗教的神圣场所。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呢?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的宗教管理与文化教育管理的分隔制度。宗教院校(神学院、佛学院等)归宗教局管理,公办和民办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归教育部管理。教育部不承认宗教院校的学历。其理由无非是执行政教分离的原则:文化教育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宗教教育不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

  有关政教分离原则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区分的问题,我觉得应该这样来理解。我们不应简单地把宗教都归入私人领域。个人信什么教是私人领域的问题。但宗教涉及超越的向面,而这超越的向面至少对很多人来说是他们的道德意识的支柱。既然德育是一个公共领域的问题,那么宗教所包含的这一超越向面应纳入公共领域的议题。宣教、传教、个人选择宗教信仰的问题属于私人领域的问题;对宗教的超越向面进行探讨,培育人们的终极关怀和道德意识,属于公共领域的议题。

  中国现在已有多所重点大学设立宗教学系。宗教学系被定位为对宗教进行研究,而不是进行宣教。这样的定位符合公立大学政教分离的办学方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一种纯粹的学术研究,其中还包含如何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问题。公立大学的宗教学科应该承担研究如何抵制宗教中的低俗的东西和培育宗教中的高尚的精神的任务。学术界与宗教界之间应该存在一种互动的关系。大学需要组织学生到庙宇、道观和教堂去参观和实习,以便了解我国宗教的实际情况;宗教界的人士也应提高文化知识的水准。后者在大学中不但可以了解宗教学术知识的发展情况,还可以了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情况。如果宗教界的上层人士毕业于国内的重点大学,在那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十分有助于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社会公信度。

  目前,中国宗教界的人士有一种被边缘化的感觉。谁一旦信教,好像就成为异类,成为脱离社会主流文化圈的人。这种边缘化的感觉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一旦大部分中国宗教界的上层人士毕业于国内的重点大学,有助于克服这种边缘化趋势。因为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国家的重点大学往往是该国家的文化和政治的中心。美国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德国的海德堡大学、图宾根大学等,都是这些国家的文化和政治中心。在这些大学中不仅出主流的政治领袖,而且出主流的宗教领袖。因而,在这些国家中政治和宗教就容易凝结为同一股主流力量。我相信,一旦中国宗教界的领袖主要毕业于中国的重点大学,他们就会融合于社会主流的文化和政治,成为维持社会安定团结和奋发向上的核心力量。

     现在,某些地区的宗教管理部门为了提高宗教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准,委托某些大学为他们开设大专文化补习班、宗教研究培训班,甚至保送个别宗教界的知名人士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这已经表明我国宗教管理部门重视宗教从业人员文化水准的提高。这种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的方式适合于现在的情况,但从长远来说,这不是根本性的解决办法。根本性的解决办法是从一开始就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
  
  
      现在我们讨论宗教的竞争机制问题。有竞争才会有发展。中国经济在竞争中繁荣起来,中国宗教也只能在竞争中求发展。德高望重的僧人、受人爱戴的牧师或神甫是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为要有公平的竞争,就必须开放市场。当然,市场的开放要循序渐进,要培育成熟的市场机制。相对于经济市场而言,宗教市场的开放更要循序渐进,首先要调查清楚各种各样的宗教市场化的活动方式。
  在一定意义上,宗教组织像财团法人的组织。尽管绝大多数宗教都自称是非盈利性的、慈善性的,但是我们看到宗教活动场所确实存在商业性的行为。这些商业性的行为本无可非议,因为宗教人士也是人,也要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否则,宗教如何能够“自养”?问题是,这些商业性的宗教活动应该由合法的、有资质的“财团法人”来经营。因此,宗教管理部门要与经济管理部门合作,确定哪些宗教机构具有财团法人的地位。正如一个商人提供伪劣商品要受罚一样,一个宗教的“财团法人”进行非法经营,兜售有害人的身心健康乃至危及人的生命的产品,也要受罚,取消其“营业执照”。

  对宗教的市场化管理,不是要削减宗教组织的合法收入,而是要使其收入透明化,有章可依,有账可查。正如艺术作品一样,有时某些低俗的容易赚钱,某些高雅的反而受到冷落,宗教也有这种情况。因此,宗教和经济的管理部门要对高雅的宗教产品给予一定程度的扶植。一个宗教机构收入越多,自养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能力就越强。一个宗教机构善事做得越多,对穷人、灾区、教育事业的捐助越多,那么它的公信度就越高,就有更多的人愿意为它捐钱。

  中国有丰富的宗教文化资源。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新教,已有在中国传布数百乃至数千年的历史,再加上儒家文化的传统,为中国宗教的高雅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只要我们认清宗教的市场向面和超越向面的实质,按照宗教所具有的市场化性质用市场化的方式管理宗教,并引导宗教向高雅的形态发展,促进信徒从自我中心转向超越中心,提升人们的道德情操,中国宗教一定会娃康发展,繁荣昌盛。现在以人权为名批评中国宗教政策的人,不免叶公好龙。当年某些西方人批评中国工农业市场不开放,当中国经过30年经济上改革开放的努力,制造业商品经济非常发达之后,他们就以种种借口限制中国商品进入他们的市场了。我想当中国再经过30年改革开放宗教市场的努力,中国一定能生产出丰盛且高雅的宗教产品,这时西方的某些政治领袖也会以种种借口防止中国的“宗教渗透”。
  
————————————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汤因比,一个历史学家的宗教观[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本文转载自:《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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