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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族多元宗教信仰及其渊源——以互助县东沟乡念先村宗教信仰为例
发布时间: 2012/4/14日    【字体:
作者:徐长菊
关键词:  土族 宗教 调查  
 

                                        徐长菊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互助东沟乡念先村的田野调查,将着眼点放在社会最基层的组织——“村落”上,在搜集、比较、参考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土族宗教信仰的现状、特征及其咸因作了介绍和论述。作者认为土族宗教信仰是一种以藏传佛教为主体的佛、道以及萨满教等并行的多元体系。

关键词:土族地区;民间信仰;多元宗教
 
  
     一、信仰的神灵体系
 
     念先村信仰对象有两大类,一是“佛”,一是自然物崇拜。

    1. “佛”。实际上这些佛并不是佛教意义上可以作为信仰者皈依对象的佛,而是指神灵。主要有:

    (1)“尼当”。即山神和当地土地神。传说成吉思汗的部将格日利特带兵到互助县一带,因故在索卜滩(今丹麻乡境内,意为蒙古滩)停留,不久格日利特病故,他死后化为大力精灵,居住在郭隆寺(今佑宁寺)之山岩上,曾对加色活佛(佑宁寺之创建者)显示了身着蒙古服之装束法相,加色便指命格日利特为那里的土神。郭隆寺落成后,格日利特被迫封为“尼当”(即地方保护神),其铜像被供奉在寺中,但人们也可以通过喇嘛念经,以及信仰者所求而以临摹的唐卡或塑像的形式为各地迎请供奉。人们认为,如果家人去世后能取悦“尼当”,则死者的灵魂可以不往阴间而直接投胎,但取悦“尼当”很难。

  (2)“丹姆尖”。却藏寺主神,也叫“羊头红花”,“红花”是护法的讹音。土族认为他是文殊的化身,并且有大小两身,大身管阎罗殿,小身主管人间的平安和收成等。信仰者家中通常供奉小身“丹姆尖”。

  (3)“拉姆”。是吉祥天母,也叫骡子天王。据说其性情十分暴烈,只有活佛能动其唐卡。

  在佑宁寺的下属地区,一般主要供奉上述三位神,它们可以分为很多身而被信仰者迎请到家中在专门的佛堂中供奉,在家中供奉的神的具体形状如箭,用木材或铁制成,是神法力凝聚的象征,迎请时要由喇嘛“念经”请送,供奉神的房屋严禁妇女进入。这些神的职责很广泛,可保佑风调雨顺,人畜平安,家业兴旺,以及为人治病消灾。例如当有人得急病时,其家人便会在神的面前请法拉跳神以指点迷津;家人煨桑、点灯、磕头,法拉(即巫师)用柏香烟熏身,柏香水漱口,发神时,手握象征法力的神箭,由一位专门的“歇勒斤”(xie le jin)负责从法拉跳神的动作表达中观察和传达神的指示,法拉手中的神箭在歇勒斤的表述过程中运动,若上下动则表示歇勒斤的表述符合神意,若左右摇摆则表示所说不正确。治病方法一般是“下阵”,即把一些指定的物品埋人指定的地下1蝉3米不等,或在指定的地面上扣黑碗、打木桩。下阵物品有很多,如黑碗及铧尖,木制车轮,马、鹰等动物的头,打死过人的石头,吊死女人的头发等,每一件东西都可以阻挡特定的邪魔鬼怪,人们认为生病是由鬼怪作祟引起的,请神治病将鬼怪驱走即可,并不强调将鬼怪抓住消灭。人们相信鬼是无意中使人致病的,请法拉跳神是为了告知鬼怪它的行为已经伤害了人,用下阵的物品警告、恐吓让鬼怪离开。法拉也进行“翁却斯兹”(即把水烧开)往水中撒青稞,将沸腾的水用手捞出洒向病人,为病人清洗。有时也将拴狗的铁绳烧红缠到脖子上,将酒精喷入油锅使之燃烧,用焰火熏烤病人等方式。法拉下阵也可以用于诅咒,即用白狗的头、血,狼头等布阵,与一个写有被诅咒之人的生辰八字的小炒面人一起埋人地下,认为这样可以使被诅咒者致病甚至死亡。
 
   (4)“老爷”(即龙王)和“娘娘”。是两尊“品位”(即级别)较低的神,其外观形象是装在一顶小轿中用木头雕成的像,轿中装有经文,“老爷”的轿中还装有罗盘,此外还有哈达、绸缎之类的物品。念先村土族认为这二位神的地位虽然比较低,但架子比较大,请这两位神办事,一般由四人抬轿,一位总管,一位类似“歇勒斤”的问事人员组成,而且需要一定的供品,如家禽、生羊、生猪等,这些供品最后作为参加活动人员的酬劳。“老爷”和“娘娘”也可以为人看病或解答疑难问题,由四人所抬小轿的前后进退表示问事人的表述是否符合神意。

  (5)“猫鬼神”。只在人们的口头流传,没有具体的塑像和画像,也很少有文字记载。“猫鬼神”据说是猫修炼成的精怪,关于他的传说很多。一般居住在人的家中,受人供养,喜怒无常,因此在供养猫鬼神的人家中说话十分注意,且家中的东西一般不能外借。据说猫鬼神十分护家,借了这家的东西,这家的猫鬼神会跟着东西一起走,并会作怪,使借者生病或家中出事等,一直到将所借之物归还为止。猫鬼神还能给主人家从他处拿来东西,若主人说家里缺某某东西,猫鬼神会从别处偷来,猫鬼神看似神通十分广大,但人们在谈及它时大多带有嘲讽戏谑的口气。

  猫鬼神的具体形象一般人无法看到,他到底是不是猫,也众说不一,但据说有些时运较好的人或者屠户等能看到,并能将它捉住或杀死。平时,人们不能谈论猫鬼神,怕被它听到后作祟。人们若不堪忍受猫鬼神的骚扰时可以请“苯布子”来念经做法,进行禳解。

  (6)“丧门神”。是根据民间流传的传说创造出来的半神半鬼的形象。据说,是一位骑马赶路的藏传佛教僧人,马后面跟着一只狗,在路过某一地方时,头顶有一只乌鸦(也有说是喜鹊)飞过,这位僧人立即倒地气绝身亡,这一幕景象被过路的人看到后立即画了下来,以后被人们大量印发成画在市场上出售,因为使僧人送命的一幕是不吉利的,便称之为丧门神,很多人从市场上买回这种图画后,将其供奉起来,作为家中的保护神。

  2. 自然物崇拜。通常以神话传说和民俗的形式流传,主要有“那拉(太阳)”神话,火神话、巴蛙(青蛙)神话等。拙文《话说土族的太阳崇拜》中对土族的太阳神话以及对太阳、火的崇拜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此处不赘。巴蛙(青蛙)在土族人心目中是智慧、勇敢的象征,传说一只天神化身的青蛙投胎到一个穷苦人家,凭着它的法力(它的哭、笑、跳都可以使得天上乌云满布,雷电交加,平地上腾起火焰,使大地震动房舍倒塌等等)和聪明才智娶到了当地头人的三女儿为妻子(在甘青一些藏区也有类似的传说,土族地区的青蛙神话可能是受了藏族文化的影响)。另外还有传说《阳世的形成》,讲一位天神用金箭射中了金蛤蟆,在蛤蟆的肚皮上放了一把土而形成了阳世(世界),由此,有些学者将之作为图腾崇拜。民间认为,青蛙是不能伤害的,被杀死的青蛙会在繁星满天的夜晚复活,而伤害它的人则会受到惩罚,这显然是由青蛙崇拜而演变来的一种禁忌。另外,该地区还流传着一些说法,比如月亮是不能用手指的,否则手指会流脓;不能在高山顶上、泉眼旁大小便,不能在灶台上乱画,不能往灶火里扔赃物等,这些是对月亮、山川等自然物以及灶神的崇拜和禁忌习俗。

  二、主要宗教活动

  1. 正月初二的“发神”活动。届时,本村全部人员都到村庙参加活动,并给“青苗头”(即村落中主持农业生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集体宗教活动的总管,其由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一年或三年不等,在总管之下各社设青苗头,青苗头一般由近几年“时运”较好的人担任)献哈达,而青苗头要设宴招待村民。正月初八时进行“跳神”活动,以预卜当年人、牲、庄稼的运势。

  2. 正月十五的祭鄂博活动(也做俄堡,土语称加布来)。鄂博设在村落周围的高山顶或路边,土族地区常见的鄂博一般由地下和地上两部分构成,地下要埋一根刻有六字真言的“命柱”和一些其它珍宝。地上的部分是用木桩立四个脚柱,再用柳条或其他灌木树枝编成围栏,栏内放置石块,上面插树枝和印有经文及马牛羊图像的旗,树枝上挂有红黄蓝等颜色的布条,分别象征祭火、地和天。鄂博被看做是山神或土地神的住所。祭鄂博时要由喇嘛念经,煨桑、往火中洒牛奶、酒,还要放“禄马”,举行“插箭”、“放生”等活动。同时也有“活祭”形式(即用于诅咒发誓的“血祭”,煨桑后将活山羊等推入火中烧死)。

  3. 四月到五月庄稼出苗时的“插牌”活动。插牌时,将画有道教符文的新旗插在村落东西南北的山头,据说,此旗有阻挡暴风、冰雹和佑护禾苗成长的作用。插牌以后,各家的牲畜必须圈养起来,违反者要受到“青苗组织”的处罚。在这一活动中,必须从佑宁寺请喇嘛来念经,主要是念“雷部经”以祈求“雷部家”(即雷公)不要降冰雹,还设有专门用于挡雹的“崩康”(是一种方形无门无窗的土亭子,内装用红胶泥捏成的十万佛像“擦擦”,亭子中心竖一根红布包裹的白木桩,木桩上刻有六字真言)。每月初八和十五日,喇嘛、苯布子(即藏传佛教宁玛派的在家修行人员)、法拉、青苗头、老人们都要参加煨桑、磕头、祈祷等活动。念经活动在“插牌”结束后继续进行,直至九月九“谢将”(感谢神灵)期间还要举行3-5次“献羯羊”(也作净羊,即用羊作为祭祀的放生物)活动,具体月份不定,通常在初八、十五这两个吉祥日。

  4. 六月的背经转山活动,即“转经”。六月份举行两次转经活动,即月初进行“小转经”,一般绕本村地界内的高山转一圈,每户按占耕地亩数出人,通常是每二十亩地出一人,规模较小。在转经的过程中,一路要不断“发神”、“布阵”、“念经”,旨在堵住凶神恶煞势力进人本村。中旬进行大转经,每十亩地出一人,规模较大。路线和小转经相同,一般由男性身背经文,抬着神像(本村村庙中供奉的神像),18岁以上的女人严禁参加,转经的目的、意义与小转经相同,实际上是对小转经的继续。背经转山这一宗教活动与甘青藏区的“旺果节”十分类似。背诵经文而绕地头转圈,其目的是求佛保佑风调雨顺,消除风、雹、霜等自然灾害。由此可见,“插牌”、“转山”、“谢将”等一系列宗教活动与农业生产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是一种在农业经济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与农业生产的季节周期相适应的宗教活动和文化现象。

  5. 九月九的“谢将”活动,请喇嘛念经,并由法师请神,用食物作供品以答谢神灵的庇佑,这一天同时又是前任青苗头的离任和新任青苗头上任的日子。

  6. 腊月的“列秉(liebing)”活动,即由“苯布子”念经并吹响用18岁少女的腿骨做成的号角,将凶猛的神煞请来用食物招待他们,然后再送走,希望他们不要伤害本地的生灵。据说,如招待不周,就会伤害念经的“苯布子”。此类“苯布子”称“钢水苯布子”,要求在108眼泉边和108个山口坐修,否则,不能念放“列秉”。

  此外,还有不定期举行的求雨、挡雨活动。依情况不同可由“青苗头”组织村中人员到青海湖边或龙王山上祈祷。

  三、土族多元宗教信仰形成的历史渊源

  从上述土族信仰的神灵与宗教活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念先村土族宗教信仰是一个多种宗教并行的庞杂体系,藏传佛教、道教以及民间宗教信仰即萨满教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信仰。可以说土族的历史过程与族源的多样性是多元宗教信仰形成的主要原因。

  从历史上看,念先村所在的互助县地处河湟地区,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生息繁衍之地。汉、羌、匈奴、吐谷浑、吐蕃、金以及以后的蒙古等民族都在不同的时期先后在此生活或者控制过该地区。河湟地区这种长期的多民族相互冲突、融合的历史奠定了土族在族源上的多民族背景,再加上土族本身没有文字,使得本民族的文化在传播或传承的过程中就会由于缺乏文字这种载体而显得单薄。当遇到其它强势文化的冲击时,往往比较容易吸收外来文化。因此在土族的宗教信仰中有多元宗教便是极易理解的。这些多民族在不断的争战和融合中,他们的文化、宗教信仰以及习俗等也不断地冲突交流、相互吸收,进而融合成一种新的文化体系。就宗教信仰而言,很多崇拜的对象,祭祀的仪式以及神话传说等都流传下来,到了今天变成了一种习惯或者是约定俗成的东西而为土族人共同信仰、崇拜或遵从。

  藏传佛教格鲁派通常被认为是土族的主要信仰,以往关于土族藏传佛教信仰的研究表明,土族人信仰佛教是自公元6-7世纪吐蕃势力强盛,东扩至吐谷浑时,佛教也同时流传至吐谷浑地区,到公元8世纪时的吐蕃赞普达玛灭佛,许多藏传佛教僧人纷纷避居青海,佛教在青海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发展。元代时,元朝的统治者推崇萨迦派,土族地区修建了一座萨迦派小寺院。到明清时期,随着中央王朝宗教政策以及扶持对象的改变,土族地区也逐步走向对格鲁派的信仰,并迅速地发展起来,史书中有记载“现今霍尔地区,寺宇林立,僧团遍地”;“昔日传播的萨迦、迦玛等派,现今亦没有信奉之人,唯黄帽一派,遍播于该地区。”在过去也和藏族人一样存在“家有二子,必命一子为僧”的现象,不少土族男子到佑宁寺、塔尔寺等寺院出家。佑宁寺是互助土族自治县最著名的藏传佛教寺院,去寺院烧香,磕头、许愿以及供布施是比较常见的宗教活动。而格鲁派僧人,尤其是上层的喇嘛在土族地区享有很高的威望,在当地的婚丧嫁娶活动中要请喇嘛念经,在各类宗教活动中喇嘛也往往是首席主持者,他们通过念颂各类经文,支配各类神(如山神、龙王等)的活动。同时,在很多祭祀仪式中也增加了佛教的理念,比如祭祀中使用的供品较少使用家畜等活物、对于骚扰人们安宁的神怪只以恐吓的方式使之离开而不取其性命等,都是与佛教不杀生的理念相一致。在日常生活中,藏传佛教的印记也随处可见。在念先村,大部分人家门前都有“经旗杆”(也叫玛尼旗杆)和煨藏炉,老人们进行点灯、烧香、诵经、供佛活动,老人和妇女在闲暇时手执经桶并念诵六字真言。“苯布子”即宁玛派僧人是土族地区常见的神职人员,他们有家室,自己从事农牧业生产,在土族民间以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徒弟很少,他们的宗教活动主要是为人们“禳灾祈福”、“驱役鬼神”,一般在夜间去泉边或认为是鬼怪出没的不洁之地去静坐修炼,增强自己的“钢水”以镇邪驱魔。在很多活动中,与喇嘛合作举行法事,例如在青苗会时,苯布子携带法器(有手鼓、大鼓、镲、腿骨号等)进行禳解活动。苯布子的文化水平不高,有些甚至根本不识字,他们念的经基本上是按照师傅的口音死记硬背的,只知道在哪种情况下念哪部经,但不知具体经文的含义,他们认为经是念给鬼魔以及凶神恶煞们听的,是对他们的说服、恐吓以及号令言辞。而化解灾祸、驱逐鬼怪,才是他们念经的最终目的,至于其他人或者自己是否懂经文的含义并不重要。

  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早在元明时期就在土族地区流传了,《西宁府志》中即有关于土族地区道观玉皇阁的记载。道教在土族地区往往以“道中有佛、道佛合壁”的形式存在和传播,念先村进行的“插牌”活动中,其祈求的对象“雷部家”就是一位道教神祗。在九月九的“谢将”活动中,所感谢的同样是雷公,还有“求雨”、“挡雨”活动中所尊崇的神“龙王”和“娘娘”亦是道教的神祗。此外,还信奉灶神(念先村的灶神是在厨房墙上抹一块黄泥,上面用石灰或白土点成圆圈或三角形,祭灶神时,把白点铲掉以示送走灶神,重新点上白点表示迎请灶神,由家中的主妇主持祭仪)、财神(一般在除夕时在家院中煨桑、点灯、磕头以迎请财神)、门神(没有门神的画像,但土族人在农历初一、十五、除夕点灯,在门后面摆上供品,认为门神在门后面)等。在每年春耕前,选择吉日开犁。届时,先将牛赶到地里犁出一个圆圈,再在圆圈中犁一个十字,在圆圈和十字沟中撒种子,然后在十字处煨桑、插香、化表,意在祭祀神农求得丰产。土族民间也有阴阳先生,为人看风水、算卦占卜,也参加其他“转山”、祭“鄂博”等宗教活动。

  萨满教是早期北方草原上最为普遍的信仰,土族在历史上曾以游牧生活为主,后来才逐渐发展为农耕定居,因此萨满教在土族的早期历史中有长期的信仰,并且其很多内容延续至今。土族人认为“腾格热”(天)是至高无上主宰万物的神,将世间一切享用的物品都首先敬献给“腾格热”。祭“鄂博”、“献羯羊”活动也是萨满教的活动内容,其他如猫鬼神、嘟嘟那(类似于“狗头精”),都是原始宗教信仰的遗留。还有对神箭的崇拜,念先村的村庙和家里所供奉的尼当、丹姆尖等神的形状就是木制或铁制的箭,箭杆上缀有很多布条,一般都供在堂屋正中,节庆日祭献,遇疾病时请法拉发神等。由于以“箭”作为护法神法力凝聚的象征,因此也有人认为实际上是土族古老的民族神——神箭崇拜。本文认为这是游牧民族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工具崇拜”,在狩猎过程中弓箭的发明是生产力大大进步的标志。因此,“箭”作为主要的狩猎工具而受到人们的崇拜是很自然的。此外,还有对日月山川自然的崇拜,均属于原始崇拜的范畴,而活跃于这一范畴的教职人员“法拉”则是人神之间的中介,传达着对于人们最普遍的关怀,以跳神的方式为人们禳灾神福、答疑解惑。法拉作为在人们观念中比正常人少一个魂魄的特殊人物,一经认定,便成为神的代言人,在请得神灵附体后,张扬神的法力,回答人们的祈求。这种以法拉为表现中介的多种信仰,在土族民间普遍存在。

  综上所述,原先土族的宗教信仰实际上是以藏传佛教为主体的多种宗教信仰和多神崇拜体系。在这个庞杂的信仰体系中,佛教居于最高的地位,喇嘛享有最高的权威。但是,道教尤其是萨满教在土族民间根深蒂固,对人们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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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土观罗桑曲吉尼玛,著.刘立千,译.土观宗派源流[M].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
[2]土族简史编写组.土族简史[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2.
[3]互助土族自治县志编撰委员会.互助土族自治县志[M].1984年铅印本.
[4]吕建福.土族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5]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6]周伟洲.吐谷浑史入门[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88.
  
(本文原载《青海民族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转自佛教导航网(2009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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