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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中俄哈萨克族宗教发展的特点
发布时间: 2012/12/7日    【字体:
作者:何荣
关键词:  中国 俄罗斯 哈萨克 宗教  
 
                                         何荣

  18 世纪, 沙俄加快了吞并哈萨克草原的步伐。一方面出动大批军队镇压哈萨克各部的反抗, 另一方面则委派官吏, 积极推行殖民政策, 加强殖民统治。而此时的清政府则积贫积弱, 成为列强们瓜分殖民地的对象。作为跨境民族的哈萨克, 由于所处地域环境的不同, 其宗教也形成了各自的发展特点。本文试就哈萨克跨境民族宗教的发展做一探讨, 不足之处, 敬请斧正。

                         哈萨克内附及跨境民族的形成

  1759 年清统一西域后, 多次公开宣布“当知准噶尔全部悉我疆域, “凡( 准噶尔) 旧有游牧, 皆我版图,不许归附的哈萨克、布鲁特、浩罕等进入。乾隆 二十五年( 1760) , 针对哈萨克私自游牧于塔尔巴哈台等处一事, 乾隆皇帝对哈萨克首领说: “塔尔巴哈台等处, 向属准噶尔游牧, 朕以大兵平定....尔哈萨克游牧颇属宽广, 理宜守其旧界, 不可妄思逾越。尔等若谓为朕臣仆, 各以游牧为请, 岂有大兵平定之地而分给众人之理。” 并下令伊犁将军沿边巡查, “若哈萨克、布鲁特等仍有越境游牧者, 即晓示该头目, 速行驱逐,不可令伊等闯入内地。”

  但是, 清政府的上述立场和对哈萨克各部落的管理措施, 并没能完全阻止众多哈萨克牧民越境游牧活动。这主要是清政府对阿睦尔撒纳叛乱平定过程中,居住于此地的各部落人口大量流散死亡, 广阔优良的牧场无人居住, 吸引了众多哈萨克牧民来此放牧。加上哈萨克民族游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 致使与哈萨克接壤的许多地区“常有哈萨克乘间游牧, 来去无定。” 乾隆二十一年( 1766) 伊犁将军阿桂奏报: 哈萨克塔塔拜等十一人“恳请内附”,在雅尔( 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之乌尔扎尔) 地方长住游牧。清政府改变管理措施, 对此事说: “伊犁等处上地辽阔, 人烟愈多愈善, 哈萨克如不得游牧地方, 或畏惧劫掠, 情愿内附者, 即行收留, 派员弹压, 日久人众, 即可编设佐领昂吉。”

  1776 年清政府再次颁谕接纳和安插内附哈萨克人的政策。1794 年, 又颁谕允许哈萨克缴租入境借牧的政策。这是清朝政府对哈萨克政策上的一个重大 变化, 同意迁徙入境的哈萨克人的请求, 开始接收哈萨克人入籍, 致使众多的哈萨克人纷纷内迁。他们中的一些人说: “我们世居边外, 太平度日, 今俄人说我们游牧地方是他们的, 被他勒索, 因此进卡留下发辫,情愿给大皇帝出力当差”;“因俄人逼迫甚紧, 出于无法, 挪居于此, 不愿投顺俄国, 情愿归顺大清皇帝”。同治十年( 1871 年) , 哈萨克阿勒班部落中的首领塔扎别克, 率领一千多户哈萨克牧民突破俄军的围攻堵截, 迁徙到中国伊犁地区的托古斯塔柳( 今巩留县) 游牧, 沙俄遂以此为借口( 索要逃犯未获) 发动侵略伊犁的大规模战争。

  同治三年( 1864) 新疆政局发生动荡, 清朝政府对中国西北边疆地区的治理也有很大放松, 再加上数年之久的战乱, 使天山以北地区的人口急剧减少和土地大片荒芜, 为更多的哈萨克牧民向中国新疆内地的进一步迁徙提供了可能。同治六年( 1867) 伊犁将军荣全在奏报中称: “塔尔巴哈台,“今被哈萨克占据”,可见这一地区哈萨克数量之多。天山以北的伊犁、阿勒泰等地区的哈萨克数量在这一时期也有很大增加。

  到光绪十年( 1884) 清朝政府重新稳定了新疆政局并在新疆建省时, 哈萨克已成为中国西北边疆地区的主要民族之一了。这时, 在新疆伊犁地区游牧的主要是哈萨克的克宰、阿勒班两部落牧民; 在新疆塔城地区游牧的主要是克烈、曼毕特、赛布拉特、吐尔图吾力四部落的牧民; 在阿勒泰地区( 当时属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 游牧的主要是克烈、乃蛮两部落的牧民; 另外在迪化、奇台、巴里坤、木垒等地也有少数哈萨克牧民。

  这些部落的首领被清朝政府授以各种爵位官职, 受各地清朝官员的管辖。

  从此, 一部分越境游牧的哈萨克不但在中国境内长住游牧合法化, 而且在哈萨克中也出现了一部分直接由清朝政府派官员进行管辖的哈萨克部众。以后,越境内附的哈萨克人越来越多, 清政府在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处册封哈萨克上层进行管理。到1911 年辛亥革命爆发时, 中国境内哈萨克族总人口已接近20万。

  这时的哈萨克不仅已是近代地跨中俄两国边境地区的重要民族, 而且也是中国尤其是新疆的重要民族之一了。

               清政府管理下哈萨克跨境民族宗教的演化

  清政府对于内附的哈萨克各部, 在宗教、教育、民俗、文化等方面, 实行了许多因地制宜的尊重与保护政策。如不在哈萨克游牧地驻军设官, 既不改变他们原有的政治统治制度, 尊重旧有的生活、宗教、风俗习惯, 也不干涉他们内部的各种事务。

  正如前面所说, 对归附的哈萨克, 清朝政府“并非欲郡县其地, 张官置吏, 亦非如喀尔喀之分旗编设佐领”。尊重他们的信教自由, 允许他们原有的服饰, 保护清真寺和麻札( 坟墓) , 并拨发经费予以修缮。同时清政府非常重视哈萨克宗教上层人士和民族首领来京觐见活动, 对哈萨克各部进贡朝觐的使臣或者首领, 乾隆皇帝一再说“朕不靳恩赏”, 大加赏赐。并于每年盛暑都要在热河行宫( 今承德市避暑山庄) 接见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首领, 新疆地区的维吾尔、哈萨克、布鲁特蒙古等民族的首领都频频受到召见。

  每次接见时, 都要举行盛大的庆典活动, 有赛马、射箭、围猎等项目, 热闹非凡, 最后, 还要对各民族首领加封并赏赐。通过进贡朝觐, 加强了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 增进了各民族间的联系和友谊, 客观上促进了各少数民族首领与清政府的友善关系, 缓和了清政府与各少数民族首领间的矛盾, 这大大地有助于新疆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从而, 各民族人民也得以安居乐业。

  正是由于清政府对内附哈萨克各部的“因俗而治”多元统治制度, 其宗教信仰得以延续, 并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哈萨克族信仰伊斯兰教, 在饮食、丧葬等生活方面都遵守伊斯兰教所规定的礼仪和禁忌。但由于各民族的历史传统对其宗教信仰的影响, 新疆诸多的民族所信奉的伊斯兰教都各有其特点, 哈萨克民族也不例外。

  伊斯兰教认为万物归主, 唯有真主, 强调“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哈萨克民族由于长期受萨满教等自然宗教的影响, 崇尚“万物有灵”的自然观念。因此虽信仰伊斯兰教, 但其教义却深受萨满教的影响。哈萨克人崇拜日月, 敬仰水火, 坚持“万物有灵”,崇拜各种自然神, 认为世界上“万物皆有生命”,马、牛、羊、骆驼、鸡、狗等每种牲畜都有一个专门的保护神, 受神支配, 融合了很多自然崇拜和古代宗教的习俗。因此可以说“哈萨克民族接受伊斯兰教的过程是复杂的。主要从事游牧畜牧业的哈萨克民族, 与其说按照伊斯兰教教规生活, 不如说用在长期的过程中形成的风俗习惯来代替伊斯兰教教规”。

  与传统伊斯兰教教义比较, 具有哈萨克民族特色的伊斯兰教教义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哈萨克族伊斯兰教中, 无门宦制度, 且教派纷争很少。二是在哈萨克族的礼拜寺中很少或没有瓦合甫财产。三是遗产制度与古兰经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伊斯兰教规定, 如果丈夫先死, 妻子可以分得遗产的1/ 8, 其余分给子女。如果无子女, 妻子可分得遗产的1/ 4, 其余的分给丈夫的兄弟和其他亲族。而在哈萨克中, 由于残留宗法氏族的形式, 妇女出嫁就成为氏族部落一个新成员, 因而丈夫死后一般不能带走原夫家的财产。这种遗产制度,是哈萨克族古代社会习俗的体现。四是由于哈萨克人居住不定, 经常搬迁, 经济生活、生产活动流动性很大, 所以固定的礼拜寺很少。由于哈萨克族人内部保留了宗法氏族组织, 所以, 礼拜寺的建立也是以氏族部落为单位。只有在氏族部落人数过少的情况下, 才几个氏族共建一个礼拜寺。

                   沙俄殖民统治下哈萨克跨境民族宗教的变迁

  沙俄通过武力征服哈萨克人地区后, 为了巩固其在哈萨克草原的统治, 削弱哈萨克人的反抗, 积极在哈萨克人中宣传推广伊斯兰教, 以期保证哈萨克草原的社会稳定秩序。1784 年沙俄女皇叶卡特琳娜二世认为“给吉尔吉斯( 哈萨克、吉尔吉斯人的统称, 下文同- 作者注) 各帐提供毛拉, 能够给我们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并安排西伯利亚总督“你们应当在派遣他们时, 给这些毛拉们提供一些少量的经费, 并且要根据他们在完成我们赋予他们的任务的过程中, 是否忠诚及是否尽心的情况, 以巨额奖赏来鼓励他们。”1786 年叶卡特琳娜二世再次要求西伯利亚总督“首先将草原的吉尔吉斯人划分为三部, 并在那些适于最重要的氏族的地方建立城市、清真寺、学校和市场, 这是非常有益和必需的。”..% 在叶卡特琳娜二世的诏令颁布之后, 沙俄的地方官员也多致力于在哈萨克草原修建清真寺, 积极利用鞑靼人在哈萨克人中的影响,通过扮演成为穆罕默德教义的热烈宣传者, 促使哈萨克人效法鞑靼人, 像忠诚穆罕默德一样地忠诚于沙皇, 这就是沙俄政府在哈萨克人中提倡伊斯兰教的政治目的。

  沙俄政府在宣传推广伊斯兰教的同时, 对于哈萨克人先前所信仰的萨满教则采取挤压政策。“对那些还没有完全摆脱自己古老的萨满教的信仰, 还很少体验到穆罕默德教义的吉尔吉斯人, 坚决地、人为地灌输伊斯兰教, 并且把喀山来的鞑靼教士派给他们的苏丹, 派到他们的山村去”。

   因此, “从1822 年开始建立一批州以后, 在很短的时间内, 由于政府的关心, 伊斯兰教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在每一个阿乌勒( 即指村庄—作者注) 都有毛拉和流动的宗教高级学校。如果谁要不坚持三十天的把斋, 并且不一天作五次乃玛孜,他就再也没有发言权, 也不会得到同族人的尊重。”然而, 沙俄政府大力提倡伊伊斯兰教, 积极培养忠诚于政府的毛拉, 出资修建清真寺等一系列草原边区俄罗斯化“接近”政策, 由于哈萨克人与俄罗斯人的宗教信仰、生活风俗等巨大的差异性导致“都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迫使沙俄政府改变统治策略, 开始在哈萨克人中宣传基督教教义, 以促使更多的哈萨克人皈依东正教。

    1882 年沙俄政府颁布《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条例》, 其中第243~245 条规定: “鉴于这一时期吉尔吉斯人的宗教与伊斯兰教相比, 其实是一种多神教信仰, 因此, 希望他们中许多人皈依基督教。省长可以请求批准在草原上建立特别的教士团”,在哈萨克人中进行基督教教义的传播; “如果在某个州皈依基督的人数达到了1 000 人, 那么省长就一定要请准补助金,用于在那里建造学校, 以及决定作为当地神甫的津贴”。)1868 年沙俄政府颁布了《乌拉尔、图尔盖、阿克莫林斯克、塞米巴拉金斯克诸省临时管理条例》第6章“关于吉尔吉斯人的权利”第247~248 条中规定:“皈依基督教的吉尔吉斯人允许可以保留在自己的村社里, 也可以游牧到草原上的俄罗斯人村落, 在这种情况下, 赋予吉尔吉斯人的权利仍予保留”;“皈依基督教的吉尔吉斯人如果愿意的话, 可以编入城市公社和乡村村社之中, 而事先不需征得上述公社或村社的同意”。) 在具体措施的实施上, “给吉尔吉斯人土地上或其他方面的优惠, 给予那些新接受基督教的教徒们以金钱上的帮助”。)!在沙俄政府的不懈努力下, 一部分哈萨克人信仰了基督教。在奥伦堡省的一些农村中, 1833~1843年, 居住有62 名受过洗礼的哈萨克人, 他们被编入到哥萨克人中了。据奥伦堡边防委员会所作的统计, 仅1850 年就有61 名哈萨克人( 其中男性46 人, 女性15人) 接受了基督教。19 世纪60 年代, 在一些哥萨克村镇, 几乎一半的居民都是受过洗礼的吉尔吉斯人。例如在亚梅舍夫和哥斯达亚及其他一些地区都是如此。).从总的情况来看, 沙俄政府在哈萨克草原地区推广基督教的成效并不明显, 接受基督教洗礼的哈萨克人数也并不占优势, 但其对哈萨克民族宗教发展影响是深远的, 是哈萨克民族在宗教发展方面“俄罗斯化”的继续。

                    近代哈萨克跨境民族宗教发展的特点

  从18 世纪中期到20 世纪初期, 在清政府统治新疆一百多年的时期, 沙俄通过武力手段逐步统治了哈萨克草原并侵吞了中国西北大片领土, 成为中国西北最主要的邻国, 哈萨克则从一个独立的民族演变为分属中俄两国的跨境民族。这一时期的哈萨克跨境民族在中俄两国的分别治理下, 在民族宗教信仰方面, 走上了各自具有特点的发展道路。

  一、民族宗教出现同源异路的发展模式

  哈萨克成为跨境民族后, 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物质文化生活以及共同的心理素质等民族特征, 由于所处不同的地域和文化生活圈, 加上时间的延伸, 在某些特征中逐渐发生了量和质的变化。

  在宗教方面, 沙俄采取鼓励推广宣传伊斯兰教政策, 企图使哈萨克人完全摆脱对自己古老的萨满教的信仰, 其目的是博得哈萨克人的好感, 促使侵占的“草原边区的俄罗斯化”,并不是真心地去支持伊斯兰教。

  当这些措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后, 正如沙俄军官捷连季耶夫所认为的那样: 叶卡特琳娜二世采取的极度宽容信教自由、用俄国人的钱在防线各地建立清真寺等“所有这些措施都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后, 沙俄政府开始对伊斯兰教事务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的同时,则极力在哈萨克人中宣传基督教教义, 以促使更多的哈萨克人皈依东正教。)# 虽然最终的结果仍未能让沙俄政府满意, 但对于哈萨克民族而言, 民族内部出现了不同的宗教信仰, 必然会对民族的心理特征产生一定的冲击, 促使哈萨克民族宗教“俄罗斯化”。

  而此时的清政府允许伊斯兰教的存在, 对哈萨克人统治采取“札萨克制”,即通过任命部落首领, 管理本民族的行政、司法事务, 阿訇拥有主持婚礼、遗产分配和管理教育的权力, 政府通常不与札萨克管理下的部众发生直接关系。清政府对哈萨克采取“羁縻”政策, 使哈萨克拥有了一个比较友善宽容的政治空间,造成宗教信仰上伊斯兰教教义内容中反映出大量古 老的萨满教的浓厚色彩。诸如祖先崇拜、自然崇拜习俗; 打仗或者赛马、摔跤时各个部落都把自己祖宗的名字当做口号呼喊; 牲畜闹病时赶到祖宗坟墓上过夜, 祈求祖宗在天之灵为牲畜灭病; 崇拜天、地、日、月、星、水、火; 崇拜青草, 把春天鲜嫩的青草当做生命的象征; 认为马、牛、羊、骆驼都各有其主宰神等内容。). 萨满教巫师“巴赫希”的存在, 更能说明哈萨克民族仍然保持着萨满教教义的遗风。

  二、民族跨境的事实存在导致民族宗教教义内容的多元化

  对于哈萨克民族传统文化来说, 以汉民族为主的华夏文化和以斯拉夫民族为主的俄罗斯文化是一种异质文化, 必然有相互冲突的一面。但是, 不可否认,先进的华夏文化和俄罗斯文化通过文化的传播, 逐步渗入到哈萨克民族的社会生活中, 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清政府境内, 哈萨克伊斯兰宗教内容下的风俗礼仪受古老的袄教、佛教、萨满教和中原文化的熏陶影响。如哈萨克习俗, “如果丈夫去世, 其妻子立即头戴白布哭唱挽歌( 哀悼歌) 。”而且, “送葬时, 死者家属要哭唱送丧歌。”这与《布哈里圣训实录》载: “亡人家属为其啼哭亦当受惩”)% 的内容是格格不入的。这也充分体现了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境内后的华夏化。

  在俄罗斯, 虽然哈萨克人与鞑靼人、吉尔吉斯人、乌孜别克人有许多共同之处, 其文化上的认同感也更为强烈, 但由于哈萨克通过鞑靼人较早接触了俄罗斯和欧洲文明, 部分哈萨克人皈依了东正教, 接受了俄罗斯的文化思想。一些经过俄罗斯文化洗礼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哈萨克人也要求将传统的伊斯兰教社会融 入到当代社会之中, 改革伊斯兰教教义, 以适应沙俄统治下的政治环境。伊斯兰文化在代表俄罗斯文化的东正教的冲击、渗透下, 经过长期磨合, 逐步吸收融合了欧洲文化元素, 形成了具有俄罗斯化的伊斯兰教礼仪风俗, 体现了沙俄统治下的哈萨克民族宗教多元文化性质。

 
 三、宗教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剧

  清政府境内的哈萨克民族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宗教教育的发展是缓慢的, 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 生产生活方式没有变化。哈萨克民族内附后至清末近一百多年的时间内, 仍长期保持着古老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 无居室住所, 大部分时间生活于草原和高山峻岭之中, 气候严寒, 生存条件艰苦, 交通不便, 文化教育落后。2. 自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 清政府长期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社会发展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资本主义处于畸形发展之中。在这种大环境下, 新疆本身较内地落后, 保持着“逐水草而居”的哈萨克民族文化的发展更为滞后。3. 哈萨克民族以游牧为生, 生活单一, 经济严重落后, 致使宗教教育发展受到经济的制约。一些哈萨克人请毛拉到家教自己和亲友的孩子学习阿拉伯经文, 或送孩子到中亚布哈拉、萨玛尔罕、斜米、喀山等地的经文学院学习, 这也“只有哈萨克上层代表人物, 如苏丹、毛拉、霍加和富家子弟才能学习经文。与城市密切往来的上层人及为上层人士服务的子弟也能得到教育机会。平民子弟上经文学堂的为数不多”。)沙俄统治下的哈萨克民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长期受俄罗斯文化的熏陶, 从19 世纪后半叶, 一批在沙俄乌法、喀山、奥伦堡等地培养的哈萨克学生及老师回到哈萨克草原, 他们大力提倡宗教教育改革, 在宗教学校麦克台甫和麦德来斯中开普通教育课目和医学基础知识, 并将最初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带入了哈萨克人中。至20 世纪初, 沙俄境内的哈萨克民族已形成了以本民族知识分子为主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阶层, 并出现了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运动。民族宗教文化得到较大的发展。

    结束语在18 世纪中期至20 世纪初期清朝统治新疆的一百多年时间内, 正是世界和中国政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内, 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列强正向帝国主义过渡, 加快了侵略和瓜分世界的步伐; 中国由一个封闭的封建国家逐渐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哈萨克则从一个独立的民族变成了分属中俄两国的主要跨境民族, 造成了同源宗教发展的不平衡。
 
                   (本文转载自:《新疆地方志》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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