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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教派与资本主义精神》导言
发布时间: 2013/3/29日    【字体:
作者:斯蒂芬·凯尔伯格(Stephen Kalberg)
关键词:  新教 经济  
 

    
                               斯蒂芬·凯尔伯格(Stephen Kalberg)

    本书中重印的“教派”一文(页127-48)是写于韦伯从美国返回德国后不久。以简写形式在1906年的两份报纸发表(注2),他现在试图让更多德国听众接触到他。通过1904年与美国近距离接触[得到]的看法,韦伯希望对德国流行的种种陈词滥调作一番影响。
 
    “教派”一文更没有《新教伦理》那么学术化。此文通过在美国中西部、南部、中大西洋各州及新英格兰地区的旅行,反映了韦伯敏锐的社会观察,不过其笔调没有那么正式。尽管如此,他轻快的评论并不应被视为仅仅是要提供碎片式的“美国生活印象”。相反,韦伯通过对美国清教信仰在其起源250年后的命运,向他的读者进行了追溯。
 
    一方面,《新教伦理》提供了一个对具有特定宗教教义的信仰者的历史调查,也通过对救赎的研究俯瞰了虔诚的内在心理动力与焦虑,还详细描绘了支配美国、英格兰、荷兰和德国十七、十八世纪经济行动之信仰和牧师实践的影响。另一方面,“教派”一文则在二十世纪的开端考察了美国禁欲新教主义对社会群体的影响。韦伯涉及了团体成员资格之获得与丧失的社会心理学,甚至还有它们与禁欲新教对工作与经济行动的影响之相互关系。资本主义精神现在甚至比福兰克林时代更加“入世”,韦伯希望简短地归纳其主要影响。通过这种方式,“教派”一文补充了《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精神起源的探讨,以及在有关信仰和行动之关系方面,天主教、路德教和清教之间的差异。因此,本书也将此文收入。
 
    韦伯在“教派”一文中保持了一个稳定的视角,把问题集中于“[美国社会中]一度在所有禁欲主义教派中广为流行的那些条件的直接派生物、剩余物和幸存物。”韦伯认为,“教派精神”具有多重遗产,它们构成了许多现象的社会学基础,如社会信托、对世俗权威的怀疑态度、自治的实践、还有美国人构筑公民团体的敏捷能力。
 
    在此文中只谈论了教派精神晚近的剩余物。韦伯强调,对于一个人加入某个社会团体的资格要检验其尊严、诚实和好的品质的观念,新教教派是这一观念最初的社会承担者。作为“排他性”的组织,最初的教派只有在纯粹的信仰基础上才允许成员的加入。在作出决定之前,对于成员的道德品质要做严格考察。所以,一个人要是有正派的名声的话,那自然就会拥有成员资格。教派能够对其成员施加直接的社会影响,使他们不至于受诱惑偏离正道,正因为此,教派具有了证明其成员高尚行为的资格。
 
    美国在1904年佩戴其标识所属的世俗俱乐部或社团的徽章与领针,韦伯认为,这些东西和教派成员资格的作用相似,在建立在社会荣誉和个人德性方面吸引着人们。加入某个民间社团甚至就意味着人的社会地位的提升;这些人现在具有了可信赖的资格和“绅士”的角色。事实上,如果人们希望能在一个社区里被充分接纳的话,这种成员资格是必不可少的。禁欲新教主义的影响在1904年作为“涉入”和“服务”社区的规范而明显存在,由此,它在遥远的国家和孤独的个体“之间”形成了形形色色的民间团体。教派精神的这一成就构成了美国社会的一种基础,使美国社会独一无二地偏好创建许多这样的团体。(注3)反过来,在其政治参与文化上和自治方面,这种能力构成其核心要素。
 
    今天,大量的“规则”和各式俱乐部开始部分地承担了宗教共同体的功能。几乎所有对自己考虑的小商人都在其领子上佩戴某种徽章。不过,作为对个人“荣誉”的保证,这种形式的所有原型实际上都是教会共同体。(注4)
 
    对于韦伯来说,“没有人会怀疑清教主义在美国生活方式上的决定性作用。”
 
    为了勾画出美国社会图景的这些特质,韦伯希望向德国普遍持有的那些陈腐之见挑战,并在更广的意义上,向德国人对于“现代社会”的共同观感挑战。在欧洲这样一种信念广为流行:资本主义、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将个人从“共同体”(Gemeinschaft)中割裂开来,使他们飘浮不定,并将其与“社会”(Gesellschaft)的其他人[的联系]切断。没有了活生生的社会联系,人们无目的地飘荡,就像“原子”一样互不联系。对于涂尔干(Emile Durkheim)来说,这种情况导致了社会的反常和自杀率的提高。另外有些人谈到了现代生活的“匿名”(anonymity)。
 
    欧洲人、尤其是德国人这样看美国,他们认为这个国家实现了资本主义的最快速发展,正因为如此,美国社会一定是由一群缺乏个性、与他人缺乏非市场式联系的个人组成的“沙堆”(Sandhaufen)。韦伯注意到美国中有组成社团的广泛倾向,尤其重要的是这些东西源于(由其独一无二的宗教传统而来的)成员资格,因此韦伯希望向欧洲人的这种陈腐观念径直挑战。此外,作为一个注重具体事实而非普遍“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家,韦伯希望可以在资本主义、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共同经验之外,另外找出,现代国家是如何作为系于宗教的特定历史遗产之结果而变迁的。通过对不同具体事实的分析,韦伯认为,每一个发展中国家都有其自身的道路。对于他的德国同胞而言,韦伯希望告诉他们,尽管德国人对于自己国家的“原子化”社会抱有梦魇般的情结,但是这种现象的根源不是别的,它部分地就是源于德国的特定历史与文化力量的聚合。
 
    (翻译:欧阳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释:

1. 这篇文章有个唯一的译本,就是本书中的,译者为Hans H. Gerth和C. Wright Mills。为了与《新教伦理》一书在术语上统一,少数用语作了修改。书目方面的信息见此文p. 263的第一个脚注。
2. 现在有早期文章的两个译本,这里所提供的版本是韦伯在1920年扩展的。此外还加了大量的注脚。
3. 当然,更早还有托克威尔强调美国社会的这一发达的能力。不过,就组建团体的倾向(这一点与美国有“多数人暴政”的倾向是相对立的)而言,他的解释在许多方面与韦伯有所不同;托克威尔强调平等主义、商业利益以及个人利益,而韦伯则指向禁欲主义新教的宗教遗产。 
4. 就某个人的社会地位而言,韦伯极端强调进入一个社区的教会和俱乐部的重要性(例如Rotary, Lion等),这会导致把美国描述为一种“好的封建主义”的社会。 


                                (本文转载自:中国艺术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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