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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发布时间: 2013/6/15日    【字体:
作者:【法】托克维尔
关键词:  美国民主  
 
 【法】托克维尔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
 
    教条性信仰,因时代不同而有多有少。这种信仰的产生方式不尽相同,而且它们的形式和对象也可能改变。但是,教条性信仰,即人们不加论证而接受的某种信念,是人们无法使其不存在的。如果每个人都力图各自形成自己的观点,并独自沿着自己开辟的道路去寻求真理,则决不会有很多人肯于团结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
 
  因此,不难理解,一个社会要是没有这样的信仰,就不会欣欣向荣;甚至可以说,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这时虽然有人存在,但构不成社会。因此,为了使社会成立,尤其是为了使社会欣欣向荣,就必须用某种主要的思想把全体公民的精神经常集中起来,并保持其整体性。但是,除非每个公民时时从同一根源去汲取自己的观点,同意接受既有的信仰当中的一定数量的信仰,那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现在,我们就单独的一个人而论,也可以发现:他无论为了单独一个人生活,还是为了与他人共同行动,都不能不有教条性信仰。
 
  假如每个人都要亲自去证明他们每天利用的真理,则他们的求证工作将永远没完没了,或因求证先遇到的真理累得筋疲力竭而无法继续去求证后遇到的真理。人生非常短促,一个人不但没有时间去那样做,而且由于人的智力有限,也没有能力去那样做。因此,他还是要相信许多他没有时间和能力亲自考察和验证,但早已被高明人士发现或被大众接受的事实与真理。他只能在这个初始的基础上,去构筑自己思想的大厦。这并不是他自愿如此去受人指挥,而是限于他本身的条件不得不如此。
 
  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的哲学家不是通过相信别人的论断而认识许多事物,并接受非他本人所发现的大量真理的。
 
  这不仅是必然的,而且也是他所想望的。凡事只靠自己去认识的人,用于每件事上的时间和精力只能有限。这样的办法将使他的精神处于永无休止的忙乱状态,从而妨碍他深入研究任何一项真理和坚定不移地信守任何一项确定的事实。他的智力活动虽然是完全独立了,但却是软弱无力的。因此,必须先对人们议论的各种事物进行一次筛选,并不加论证地接受大多数早已存在的信仰,然后再择优地深入研究留待考察的少数问题。
 
  不错,凡基于听信他人的言论而接受某一观点的人,都要使自己的精神受到奴役,但这是一种能够使他正确利用自由的有益的奴役。
 
  因此,不管到什么时候,在智力和道德世界都要有某种权威存在。权威的所在处可能变化不定,但它必须有其所在处。个人的独立性可能有大有小,但它并不是漫无限制的。因此,问题不在于了解民主时代是不是有智力权威,而只在于知道这个权威的所在处和它有多大力量。
 
  我在上一章说过,身分平等使人们对超自然的东西开始采取一种出自本能的不相信态度,而对人的理性却作出非常高的而且往往是过分的评价。
 
  因此,生活在这个平等时代的人,不会把他们所信服的智力权威置于超人的位置,或到人类以外的地方去寻找这个权威。他们通常是从自己身上或从自己的同类那里汲取真理的源泉。这便足以证明,在这样的时代,不可能建立新的宗教,而建立新宗教的一切企图,不但要被人视为是邪恶的,而且要被人视为是荒谬的和不合理的。我们可以预言,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轻易相信神的使者,敢于嘲笑新冒出来的先知,并要从人类本身当中而不是到人类之外去寻找自己信仰的主宰。
 
  当身分不平等和人们之间有差别时,就会出现一些非常有见识、非常有学问和因智力高超而非常有能力的个人,而同时也会出现一大批非常无知和能力极其有限的人。因此,生活在贵族制度时代的人,自然要以某一个人或某一阶级的高超理性作为自己的思想指南,同时会不太愿意承认群众是永远正确的。
 
  在平等的时代,情形就与此相反。
 
  随着公民们日益平等和日益无差别,使人人都盲目相信某一特定的人或特定的阶级的倾向,将会减弱。于是,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逐渐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
 
  在民主国家,公众的意见不仅是个人理性的唯一向导,而且拥有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大的无限权力。在民主时代,由于彼此都相同,所以谁也不必信赖他人。但是,这种相同性却能使人人对于公众的判断怀有几乎无限的信任,因为在他们看来,如果公众的判断不与他们大家拥有的相同认识接近,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承认它是真理的。
 
  当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以个人与周围的所有人比较时,他会自负地觉得自己与每个人都一样平等;而当他环顾周围的同胞全体,拿自己与这个大整体比较时,他又会立即惭愧地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而是力量微不足道。
 
  这种原来使他觉得自己在每一个同胞面前都能自主的同一平等,现在把他孤立起来,不能反抗绝大多数人的行动。
 
  因此,在民主国家,公众拥有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公众不是用说服办法,而是以全体精神大力压服个人智力的办法,将公众的意见强加于和渗入于人们的头脑的。
 
  在美国,多数拥有向个人提供大量的现成见解和减轻个人构思己见的负担的义务。在哲学、道德和政治方面,还有一大套关于每个人应不加论证而接受公众的信念的理论。如果再仔细观察一下,还会发现宗教本身在美国主要是作为一种共同的见解,而不是作为一种神启的教条发生统治作用的。
 
  我知道,美国人认为政治法令就是能让多数对社会实行绝对统治的法律。这就使多数对智力活动自然发生的支配力量大为增加,因为人们总是惯于认为压其他们的人在智慧上高于自己。
 
  多数在美国的这种无限政治权威,确实在加强舆论原来就对每个人的精神发生的影响,但它并非这种影响的基础。应当到平等当中,而不是到平等的人们可能建立的或多或少得到人们拥护的制度当中去寻找这种影响的根源。一般可以认为,在由一个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里,绝大多数对智力的控制作用,也许不如在一个纯粹的民主国家里那样绝对,但毕竟是非常绝对的;而在平等时代,不管是什么政治法令统治人民,都可以预言人民对舆论的信赖将成为一种以多数为先知的宗教。
 
  因此,智力的权威虽然可能有所不同,但它决不会式微。
 
  我决不以为它会消失,反而预计它会容易强大起来,能把个人的理性限制在与人类的伟大和幸福很不相称的极小范围内。我清楚地看到平等有两个趋势:一个是使每个人的精神趋向新的思想;另一个是使人容易不去思想。我也看得出来,在某些法制的治理下,民主的社会情况促成的智力活动自由,也会被民主制度所取消,所以智力活动自由在打碎某个阶级或某些人以前加于它的羁绊之后,又将被大多数人的普遍意志紧紧地束缚起来。
 
假如民主国家把曾经过分妨碍或推迟个人理性飞速发展的各种强权推翻,而只受一个多数的专制权力的统治,那末,这只是换上了一个性质不同的邪恶而已。人们仍然没有找到独立自由生活的办法,而只会发现自己在做一桩蠢事,即又沦入新的奴役状态。因此,我不免要在这里再次强调,凡是认为智力活动自由为神圣事业的人,凡是不仅憎恨专制君主而且憎恨专制制度的人,都应当三思而行。至于我,当我感到权力的手在我面前挥舞的时候,我不必管这是谁要压迫我,而是最好去欣然听命,将自己的脑袋伸进枷锁,因为有千万只手在我面前举着枷锁。
 
 
在美国宗教是怎样得以利用民主的本能的
 
 
 我在前面的一章里已经证明,人要是没有教条性信仰是无法生活下去的,而且也非常希望有这样的信仰。我在这里再补充一句:在一切教条性信仰之中,我认为宗教方面的教条性信仰是人们最希望的。即使你只想重视现世的利益,也显然会得出这个结论。
 
  人的任何行动,不管人认为它有什么特殊性,几乎都来源于他对上帝、对他与人类的关系、对自己灵魂的本性、对自己的同类应负的义务所持的非常一般的观念。谁也不能不让这种一般观念成为其余一切事物所由产生的共同源泉。
 
  因此,人对上帝、对自己的灵魂、对造物主和自己同类应负的各种一般义务,都渴望形成一种确定不移的观念,因为如对这些基本问题持有怀疑态度,就将使自己的行动听凭偶然因素的支配,也可以说是任其混乱和无力。
 
  可见,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有确定不移的观念,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但遗憾的是,我们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只靠自己的理性努力去取得这种观念,因而又使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了。
 
  只有完全摆脱日常的生活琐事、洞察入微、工作细致和训练有素的人,经过长期和精心思考之后,才能发现这些如此不可缺少的真理。
 
  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的哲学家本身也几乎总是满腹疑团,他们每前进一步,启示他们的智慧的自然之光便会黯淡一些,甚至有熄灭的危险;尽管他们尽了一切努力,他们所发现的仍可能是为数不多的而且是互相矛盾的概念。千百年来,人们的思想就是在这些互相矛盾的概念当中荡来荡去,未能牢固地掌握真理,甚至未能发现新的错误。这样的研究远非一般人的能力之所及,即使一部分人有能力去做这种研究,他们显然也没有这种闲心和余暇。
 
  有关上帝和人性的确定不移观念,虽然是人的日常生活实践所不可缺少的,但这个生活实践却在妨碍人去掌握这种观念。
 
  我认为,这是一个绝无仅有的问题。在一切科学当中,有些知识是对人人都有用的,而且其他们自己的能力也能学到;
 
  但另一些知识只有少数人能够理解,而非多数人能够研究的。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应用后一种知识是极其间接的。虽然他们无力进行研究这种知识,但这种知识对于他们的生活实践又是不可缺少的。
 
  因此,有关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观念,是一切观念中最适于使个人理性避免习惯性影响的观念。对于个人理性来说,承认一个权威的存在,是得之者多,而失之者少。
 
  宗教的首要目的及其主要好处之一,就是对这些重要问题中的每个问题,能够提供一项清楚的、确切的、人人都可以理解的和永久性的解决方案。
 
  有些宗教是非常可疑和荒谬的,但是可以认为,凡是属于我所指出的范围之内的宗教,只要它不脱离这个范围,并且不象若干宗教那样试图从各方面压制人们思想的自由翱翔,就能使智力活动得到有益的规范。也应当承认,即使宗教不能使人在来世得报,那至少它对人在今世的幸福和高尚化还是极其有用的。
 
  这对生活在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尤其是真理。
 
  当宗教在一个国家遭到破坏的时候,智力高的那部分人将陷入迟疑,不知所措,而其余的人多半要处于麻木不仁状态。每个人对于同自己和同胞最有利害关系的事物,只能习以为常地抱有混乱的和变化不定的概念。他们不是保卫不住自己的正确观点,就是把它放弃。于是,他们因为无力自己解决人生提出的一些重大问题而陷入绝望状态,以致自暴自弃,干脆不去想它们。
 
  这样的状态只能使人的精神颓靡不振,松弛意志的弹力,培养准备接受奴役的公民。
 
  一个民族沦于这种状态后,不仅会任其自己的自由被人夺走,而且往往会自愿献出自由。
 
  一旦在宗教方面也象在政治方面那样不复存在权威,人们立刻会对由此而产生的无限独立的情景感到惊恐。一切事物的这种经常动荡状态,将使人们心神不安和筋疲力竭。因为在精神世界一切已经发生动摇,所以人们想力争在物质世界建立巩固的秩序。但是,他们已不能再恢复昔日的信仰,而把自己交给一个人去统治。
 
  至于我,我怀疑人们能够永远既保持宗教的完全独立,又保持政治的充分自由。我一向认为,人要是没有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因此,宗教的这种巨大功用,在身分平等的国家比在任何其他国家都明显。
 
  应当承认,平等虽然给世界上的人带来了很大好处,但使人养成了一些我以后将要指明的非常危险的禀性。平等使人们彼此独立,使每个人自顾自己。
 
  平等还为人心敞开了喜欢物质享受的大门。
 
  宗教的最大功用,就是唤发与此相反的禀性。
 
  没有一个宗教不是把人的追求目标置于现世幸福之外和之上,而让人的灵魂顺势升到比感觉世界高得多的天国的。也没有一个宗教不是叫每个人要对人类承担某些义务或与他人共同承担义务,要求每个人分出一定的时间去照顾他人,而不要完全自顾自己的。即使是最虚伪的和最危险的宗教,也莫不如此。
 
  因此,笃信宗教的国家的长处,自然正是民主国家的缺处。这清楚地表明,人们在达到平等的同时又维护宗教,该有多么重要。
 
  上帝利用超自然的手段将宗教信仰注入人心。我对这种手段既无权考察,也不想考察。我现在是纯粹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宗教的。我想探讨宗教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民主时代用什么办法才能轻而易举地保持其影响力。
 
  我已经讲过,在文明和平等的时代,教条性信仰只有经过一番努力才能深入人的精神,而使人的精神感到迫切需要这种信仰的,则正是宗教。这首先说明,宗教在这样的时代要比在其他任何时代都更加慎重自持,不要越出本身固有的范围,因为宗教要想把自己的权力扩展到宗教事务以外,就有在一切事务方面失信的危险。因此,宗教应当注意规定自己的活动范围,只在这个范围内对人的精神施加影响,而在这个范围之外则任其完全自由。
 
  穆罕默德自称从天而降,他不仅把宗教的教义,而且把政治的原则、民法、刑法和科学理论都放进了《古兰经》。反之,基督教的《福音书》只谈人与上帝和人与人的一般关系。
 
  除此之外,它什么也没有教导,也没有要求人们必须信什么。
 
  抛开其他许多理由不谈,只是这一点就足以证明这两种宗教中的前者不能在文明和民主的时代长期发生统治作用,而后者不管在这样的时代还是在其他时代,都注定会发生支配作用。
 
  如果我们进一步进行这项研究,则可以发现:从人的立场来说,宗教要想在民主时代维持下去,只是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活动局限于宗教事务的范围之内,也还是不够的;宗教的力量,在许多方面还取决于它所遵奉的信仰的性质、它所采取的外在形式以及它为信徒规定的义务。
 
  我在前面所述的平等使人们产生非常一般和非常广泛的观念的问题,主要应当从宗教方面来理解。彼此相同和平等的人,容易产生关于单一神的概念,认为这个神为每个人规定了同样的准则,授予每个人在来世以价值相等的幸福。关于人类的这个一致性的观念,不断地引导人们产生认为造物主也是一致的观念。反之,在人们彼此隔绝和相互差别极大时,有多少个民族、等级、阶级和宗族,就会随意创造出多少个神,并为各自绘出通向天国的无数条道路。
 
  毋庸讳言,基督教本身也在某些方面受到社会和政治情况对宗教信仰发生的这种影响。
 
  当基督教问世的时候,上帝无疑已为它的出世做好了准备,即把人类的大部分已经集结在一起,使他们象一支庞大的部队活动于罗马皇帝的麾下。这一大群人虽然彼此之间有很多不同,但他们之间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遵守同样的法制。每个人各自与皇帝的伟大来比,他们是软弱和微不足道的;而从他们全体与皇帝的关系来说,他们又全是平等的。
 
  应当承认,人类处于这种新的和特殊的情况,当然会使人去接受基督教宣讲的一般真理,而基督教之所以在当时能够顺利和迅速地深入人心,也正是来因于此。
 
  罗马帝国崩溃后,就出现了与此相反的情景。
 
  这时,罗马帝国垮台了,也可以说是四分五裂了,原先受它统治的每个民族又恢复了昔日的独立。不久以后,在这些民族的内部,一些阶层无限地壮大,出现了种族差别,而等级又使每个民族分成若干集团。各民族共有的这个动向,好象在尽其所想和所能,要把人类社会分成无数小块。在这种条件下,基督教也没有放弃它向人们宣扬的主要一般观念,而是要尽量准备适应人类分裂后出现的新趋势。人们继续崇拜创造和庇护万物的唯一的上帝。但是,每个民族、每个城市、甚至每个人,又相信自己能够得到某些特权,使至高无上的上帝成为自己的保护者。由于不能把一个神分成许多个,所以他们只好增加神的使者的人数,过分地提高使者的权力。于是,大多数基督徒把对天使和圣徒的崇敬,几乎变成了一种偶像崇拜,以致人们一时不无理由担心:基督教是不是也要蜕化为早被它战败的那几种宗教。
 
  显而易见,随着把人类中的各民族隔离开的障壁和把每个民族内部的公民隔离开的障壁的消除,人们自然会接受关于单一的而且万能的存在的观念,认为这个存在能够平等地和以同样方式将法律施于每个人。因此,到了这样的民主时代,最重的事情是不准把人对神的使者的崇敬同只应对造物主的崇拜混淆。
 
  在我看来,另一个真理也很清楚:即在民主时代,应使宗教的表面仪式给信徒带来的负担轻于其他任何时代。
 
  我在论述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说过,在平等的时代,人的精神最厌恶的,是使自己的观念服从于形式。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反对以图象渲染事物,认为象征的手法是一种儿戏,其目的是掩盖或粉碎真相,不让真相赤裸裸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对宗教仪式表示冷淡,认为礼拜的细节只有次要的意义。
 
  在民主时代负责规定宗教的外在形式的人,必须审慎考虑人们智力的这种自然本性,以免与其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我坚决地认为形式是必要的。我知道,形式可使人的精神沉于抽象真理的思考,助其坚定地追求真理,令其热烈地相信真理。我决不认为一种宗教能够无外在的仪式而维持下去。但是,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在我们正在踏入的时代,过分地讲究宗教的外在仪式是极其危险的;当然要有一定的仪式,但必须以延续教义本身所绝对需要者为限,因为教义才是宗教的本质,而礼拜只是它的形式。在人们越来越平等的时代,拘泥于细节、死板不化、迫使信徒遵守清规戒律的宗教,很快就会只剩下一群狂热的信徒,而大多数人将放弃对它的信仰。
 
  我知道一定会有人反驳我说:宗教都以一般的和永恒的真理为其追求的目标,所以它不能随波逐流,跟着每个时代的特点的变化而改变其目标,从而不会在人们面前失去其可信性。我对此的回答仍然是:必须把一种信仰得以成立和神学家们所说的信条得以建立的那些主要观点,同由这些观点派生出来的从属概念严格区分开来。不管时代有什么特点,宗教都必须经常坚持前者;但在万事都在改变其位置,人们的思想已经习惯于人间事物的千变万化而不愿意死守陈规的时候,宗教也慎重地注意自己与后者的经常联系。我认为,表面的和次要的事物的不变性,只有在市民社会本身停滞不前的时候,才能有机会持续下去。在其他任何场合,我都认为这种不变性是一种危险。
 
  我们可以看到,在平等所造成的或促成的一切激情当中,有一种特别强烈并同时振奋人人之心的激情,这就是人人都有的喜欢安乐的感情。爱好安乐,是民主时代的突出的和不可消失的特征。
 
  可以认为,试图消灭这个主要的激情的宗教,最后会被这个激情所消灭。如果宗教想让人们完全放弃现世的幸福,而叫人们专门去追求来世的幸福,那末,我们可以预言,人们在精神上最后将摆脱宗教的束缚,并为了专门去追求眼前的物质享受,而离开宗教远远的。
 
  宗教的主要任务,在于净化、调整和节制人们在平等时代过于热烈地和过于排他地喜爱安乐的情感。因此我认为,如果宗教要试图完全压制和破坏人们的这种情感,那将大错而特错。宗教绝对无法使人放弃爱财之心,但它还是可以说服人们只用正当的手段去致富的。
 
  现在,我来进行最后一项考察。这项考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概括上述各项的考察。随着人们日益相似和平等,与每日都在变化的尘事慎重地保持一定距离的宗教,愈加需要不与一般人都接受的观念和在群众中起着支配作用的利益,进行没有必要的对抗,因为公众的意见越来越成为最主要的和最无法抵抗的力量,而除了这种力量以外,宗教是无法得到足以长期顶住其所受到的攻击的强大支持的。无论在被一个专制君主者统治的民主国家,还是在共和制的民主国家,基本上都是如此。在平等的时代,君主虽然常能使人服从,但能使人们信服的却是人民中的多数。因此,凡是不违背自己信仰的人,都要倾向多数的意见。
 
  我在本书的上卷说过,美国的神职人员是如何不问政治的。这是他们谨慎自制的明显例子,但还不是唯一的例子。在美国,宗教是一个专由神职人员统治的独立天地,而且神职人员从来不想走出这个天地;他们在这个天地内指导人们的精神,而在这个天地外,任其人们自主和独立,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本性和时代的要求去发挥他们固有的好动精神。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国家的基督教象在美国那样不讲究形式和不重视繁文缛节,但对人的精神却有最清晰、最简明和最一般的了解。尽管美国的基督徒分成许多宗派,但他们对各宗派都一视同仁。无论是对天主教,还是对其他教派,都可以这样说。任何地方的天主教神职人员,都没有象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那样不过问信徒的礼拜琐事,不采取格外的和特殊的礼拜方法,不拘泥于教义的文句而重视教义的精神。天主教的只对天主礼拜而禁止对圣徒礼拜的教义,在美国宣讲得最为清晰和遵行得最好。然而,美国的天主教徒却是最驯服和最虔诚的。
 
  可以适用于美国各教派神职人员的另一个特点是:美国的神职人员决不把人的视线引向和固定于来世,而是让人心更多地注意现世。在他们看来,现世的幸福在宗教上虽属次要,但仍不失其重要性。他们虽不从事实业活动,但对实业的进步至少还是关心和赞扬的。他们在不断向信徒讲述来世才是人们应当害怕和希望的伟大目标的同时,并不禁止信徒以正当的方法去追求现世的荣华。他们并不怎么多讲来世和现世的差别和不同,而是仔细地研究用什么方法使两者结合和联系起来。
 
  美国的全体神职人员都承认多数对人们思想的支配作用,并尊重这种作用。除非必要,他们决不反对多数。他们不参加党派的斗争,但随时接受全国和当代的共同意见,跟着振奋周围所有人的感情和思想的潮流前进,而不加抵制。他们致力于引导同时代人向善,而决不与同时代人搞对立。因此,舆论从来不以他们为敌,反而支持和庇护他们。他们布讲的信仰,通过他们本身的努力和借助多数的力量而同时发挥作用。
 
  因此,宗教通过尊重不与它对立的一切民主本能,并利用其中的一部分,便可以顺利地抵制它的最危险敌人即个人的独立意向。
 
         (本文节选自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第2章和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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