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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佛教事业的两岸化和国际化
发布时间: 2013/11/23日    【字体:
作者:杨惠南
关键词:  台湾 佛教  
 
 
    这一变化和解严后台湾人民出国观光政策乃至大陆政策的开放和松绑有关。戒严时期,出家僧人出国,必须经由中国佛教会的审查认可 [13] ;因此,出家僧人出国弘法、建立道场受到重重限制。解严后,僧人可以自由出入国门,国外弘法或建立道场的情形逐渐增多。佛光山在美国加洲创建西来寺即为一例。
 
    至于台湾佛教和中国大陆的交流则更频繁,这显然和大陆政策的松绑有关。1995年8月,内政部修正发布〈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第3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经向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申请,得许可进入大陆地区。」而第7条则规定:「台湾地区公务员……得申请进入大陆地区从事……宗教……等文教活动。」(内政部1996:33,37)在这种松绑、开放的情势下,1989年佛光山星云法师返乡(江苏)「祭祖」;1991年证严法师派遣慈济功德会脤灾小组,到中国大陆华东各省救济水灾难民。
 
    另外,1994年4月由内政部所颁布的〈大陆地区宗教文物间接输入台湾地区申请作业要点〉第2条规定:「大陆地区之法衣、法器、经书,限寺庙申请自用之佛神像与宗教石雕……应……申请核发输入许可证。」(内政部1996:53)2002年2月21日,佛光山的星云法师率领包括法智、晴虚(1931- )、达传、常开、慧顗、惟觉(1922- )、传孝、源灵、悟证等法师,以及吴伯雄、廖正豪、黄书玮、陈昭明等居士在内的「四大山头」、「九大门派」、「五大团体」,共180人,浩浩荡荡前往中国西安法门寺迎请「佛指舍利」 [14] ,即是这一〈作业要点〉下的新活动。 [15]
 
    其次,内政部于1994年间颁布的《大陆地区宗教人士来台从事宗教活动许可办法》第4条说:「大陆地区……宗教人士,经在台依法设立有案之寺庙教会(堂)或宗教团体邀请者,得申请来台从事宗教活动……。」(内政部1996:47-48)依据这条办法,而在台湾举办的各种两岸佛教活动,每年都有一、两场;其中尤以两岸佛教学术研讨会最多。这些活动则是中国大陆佛教人士来台活动的例子。
 
    游祥洲(1992)曾列举八条「台湾佛教人士访问大陆」的实例,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有:(a)1990年11月,台北佛教同修会,在会长游正华居士的推动下,前往中国大陆举办斋僧大会。(b)1990年,常州天宁寺举行传戒大典,台湾佛教界组团前往「护戒」。(c)1990年4月,台湾圆光佛学院师生40人,在教务长惠空法师(1957- ) [16] 率领下,访问中国大陆部分佛学院,为其后两岸佛学院合作建立了桥梁。 [17] (d)1990年6月,中台山惟觉法师率团访问扬州高旻寺、云居山真如寺等中国大陆禅宗道场。足见解严后,两岸佛教的来往有逐渐密切的趋势。
 
    另外,熊自健(1992)则将解严后台湾和中国大陆的宗教交流,归纳为下面四种模式:(a)妈祖模式;(b)星云模式;(c)惠空模式;(d)学术研究模式。 [18] 其中,星云模式指的一种政治混杂宗教交流目的的模式。1989年3月,具有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身分的佛光山星云法师,率领「国际佛教促进会弘法探亲团」三百余人,到中国大陆访问,并由「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接待,先后会见了中共国家主席、政协主席等领导人。并在广济寺举行法会,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机构,举办演讲弘法大会,最后回到扬州探亲。熊自健以为,这种模式由于容易卷入政治事件当中,影响两岸宗教交流的发展,从而丧失两岸宗教交流的宗教意义。星云的试图介入「六四事件」,以及其后许家屯的投靠美国佛光山分院──西来寺,因而触怒中共,即可证明这一模式不尽理想。
 
    而惠空模式,则指惠空法师,在任职桃园中坜圆光寺附属佛学院教务长时,曾多次到中国大陆,默默出资为中国大陆佛教的复兴而努力的模式。惠空超过五次到中国大陆,足迹遍及福建、江西、江苏、上海、北京、东北等地;并曾发下三大愿,其第三大愿是:「复兴大陆佛教:为汉传佛教的茁壮,耕耘于最滋美的土壤。」并拟有短、中、长程计划。其短程计划包括:「两岸佛学经验交流」等。长程计划则包括:「支持大陆僧伽教育」、「支持大陆青年学佛运动」、「恢复祖师道场,建立弘法寺院」、「规划未来大陆佛教复兴的蓝图」等。 [19] 惠空还将家人提供他出国深造的大笔经费,悉数捐给赴中国大陆参访的寺院。依据熊自健(1992)估计,惠空捐赠中国大陆寺院的金钱,前后大约两百多万新台币。
 
    不管是以什么模式来进行两岸的佛教交流,到目前为止,台湾方面似乎永远是输家。而问题的关键,则出在中共的宗教政策。1990年5月,中共「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宣传部」所编的《中共台联工作手册》,曾附有「关于宗教方面对台交往的规定」,其中第1条说:「应坚持以我为主、对我有利、做好工作、扩大我政治影响的原则,不允许台湾宗教团体或个人干涉大陆宗教事务……。」第9条说:「台湾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不得在大陆进行传教、发展教徒、建立组织和活动场所、散发宗教宣传品等活动。」(内政部1996:137-138,141)在这样的规定下,台湾佛教人士出钱、出力至中国大陆印经书、建道场,都只是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1988年4月访问中国大陆的法鼓山圣严法师(1930- ),即曾这样评论中共宗教政策下的中国大陆佛教:
 
 
 
——————————
注释:
 
[13] 台湾宣布开放观光后,笔者曾亲闻与中国佛教会关系相当不好的印顺法师说:「这下出国弘法不必中国佛教会的盖章同意了!」
[14] 这一「佛指舍利」,据说即是唐朝大文豪──韩愈〈谏迎佛骨表〉中,所提到的释迦牟尼佛手指舍利。
[15] 参见:《人间福报》,1992年2月20日,3版;《民生报》,1992年2月21日,1版。
[16] 惠空法师,1957年出生于屏东市空军眷村。毕业于师范大学国文系,随即到彰化执教国中两年。1983年礼三峡西莲净苑智谕法师出家。1991年,创办台北文殊院讲堂、受聘接任台中慈善寺住持,开办慈善佛学院,成立文殊院图书馆。1995年,接任台中慈光寺住持。1996年,开办慈光禅学院、慈光禅学研究所。为推动两岸交流活动,组织「中华禅净协会」。1997年,举办第一届「两岸僧伽教育交流访问活动」。1998年,举办第一届「两岸禅学研讨会」及第二届「两岸僧伽教育交流活动」。1999年,续办第二届「两岸禅学研讨会」及第三届「两岸僧伽教育交流活动」。2000年,促使「佛藏山网络」成立,续办第四届「两岸僧伽教育交流活动」,并举办2000年「二十一世纪比丘尼的角色与定位」研讨会。[详:〈佛藏山-慈光寺(http://www.fozang.org.tw/master.htm ).惠空法师小传〉。]
[17] 有关惠空法师的这一条,下文将有更详细讨论。
[18] 事实上,在这四种模式之外,熊自健还提到了以救济、赈灾为目的的「证严模式」,以及在两岸之外的第三地进行宗教交流的「第三地模式」。
[19] 详:〈佛藏山-慈光寺.三大志愿──为中国佛教而努力〉。
[20] 圣严〈从「样板」到「旅游」的大陆佛教〉;收录于:圣严《法脉血源》,台北:法鼓出版社,页158-159。
 
 
(本文节选自:2002.03,〈解严后台湾新兴佛教的现象与特质──以「人间佛教」为中心的一个考察〉,《「新兴宗教现象研讨会」论文集》:189-238。台北:中央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转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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