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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外交决策中的宗教因素
发布时间: 2014/11/28日    【字体:
作者:王鸣鸣
关键词:  美国政府 外交政策 宗教因素 基督教 宗教信仰  
 
    美国作为惟一的超级大国和全球政治的主角,在国际互动中始终受到宗教因素的影响。除了执政者本身具有一定的宗教情感之外,在对外关系中也时时遇到宗教因素。美国遭受恐怖主义袭击和对外发动反恐战争都涉及到了宗教因素。从这个意义来讲,要分析美国的对外政策,了解宗教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这也是观察国际关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视角。 

    一、美国的宗教传统与民众的宗教意识

    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斯大林要求前苏联驻美国大使葛罗米科每个周末都要去教会。斯大林相信,听美国牧师的布道有助于了解美国式思维和价值体系,美国的教会促成了美国的国家定位,左右着美国的对外政策。事实也是如此。

    董小川认为,“宗教是美国民族的精神源泉;世俗化了的宗教是美国国家政治的基本依托。美国宗教与政治的关系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一定还是密不可分的。研究和探索美国宗教与政治及其相互关系是我们了解美国文化和美国文明的基础和钥匙。”(注:董小川:《20世纪美国宗教与政治》,人民出版社,2001。)

    1.宗教是美国的立国之本 
     
    16世纪后期,英国完成了宗教改革,但一些加尔文派(英国新教)教徒认为,改革后的英国国教仍然保留天主教旧制的陈规陋习,应该进行清洗,让教徒们都才“勤俭清洁”的生活。这些人被称为清教徒。英国政教合一的政府视清教徒为“异教徒”,进行了大规模镇压,导致大批不愿放弃宗教信仰的清教徒逃离欧洲,移居北美。1620年11月,102位英国清教徒乘坐“五月花号”船到达马萨诸塞湾,建立了新英格兰地区的第一块殖民地。 
     
    清教徒移居北美大陆,一方面是由于英国政府的迫害;另一方面,多数清教徒的真正动机是想在这块大陆上寻找它们实现宗教理想的“净土”。他们身带《圣经》到那里不是追求世俗生活或发财致富,也不是探险或寻求刺激,而是认为上帝选择了自己去另建一个“新”英格兰。正如法国学者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所说,在新英格兰海岸落户的移民“并非迫不得已离开故土,而是自愿放弃了值得留恋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他们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得胜利”。(注:[法]阿列克西·托克维尔(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第36页。) 
     
    1630年,北美移民清教徒领袖约翰·温斯洛普(John Winthrop)在其著名布道词中首先提出了“新教孤立”的观点。他说,“我们应该是一座山巅之城(a city upon a hill),人们的眼睛在看着我们。所以我们在承担上帝使命方面有任何差错,上帝都不会再帮助我们,我们也会成为世人的笑柄。”(注:John Winthrop," 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 in Mark Noll and Roger Lundin,eds.,Voices From the Heart:Four Centuries of American Piety,MI:Eerdmans,1987,pp.4-6.)随着新英格兰从一个早期移民定居点变成一个殖民地,又从一个殖民地成为美国的一个州,“山巅之城”的意义转变为美国是世界各国应该效法的模范国家。这就是不少美国人所津津乐道的“美国例外”论(American Exceptionalism)的由来。 
     
    清教徒所宣称的基督教理想成为他们开拓新大陆过程中的精神食粮,深深地影响了美利坚民族的形成,在思想意识上成为美国文化的“灵魂”。尤其是“上帝的选民”和“山颠之城”以及“美国例外”的概念,在美国立国之后,成为美国人把自己与世界其它地区的人在精神上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独立战争后,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在其就职演说中重申了上帝与美国的关系:“上帝统摄宇宙万物,主宰各国的治国大政,其神圣援助可以弥补人类的所有缺失。他的祝福能为合众国人民的自由和幸福赐授一个政府,这个政府由人民自己所组成,旨在实现上述根本性的目标,而他的庇佑则能使这个政府在治理中运用一切手段,成功地履行其所应尽的职责。窃以为,我在向这位一切公共和个人美德的伟大创造者表达敬意时,也同样分毫不差地说出了在场各位及我国全体同胞的心意。在各国人民当中,美国人民尤应向掌管人间事务的无形之手表示谢忱和虔敬”。(注:李剑鸣等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就职演说全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第4页。) 
     
    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为美国确立了政教分离原则。该原则为一句话(两个分句),即著名的“设立分句”和“自由实践分句”:“国会不得立法设立宗教,或限制其自由实践”。根据这了原则,美国政府中没有宗教组织的代表,国会中不设宗教组织的席位,司法系统与宗教组织毫无关系,国家财政也不负担与宗教有关的任何开支。 
     
    美国开国元勋们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的原则,实际上培养出了更强大的宗教势力,只不过这个势力是多元化的。这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运作也带来了帮助。正如法国的阿列克西·托克维尔说的那样,“宗教在美国不直接参与社会政治,但它却被看成是国家政治机构最主要的部分。”(注:转引自R.G.哈切森:《白宫中的上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第35页。)阿列克西·托克维尔在其两卷本著作《美国民主》中指出,基督教是美国民主政治必不可少的基础。在摆脱了欧洲专制主义和宗教迫害之后,美国社会中的居民和移民的宗教可以很确切地描绘成“一种民主共和的宗教。”(注:[法]阿列克西·托克维尔(董果良译)《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8,第100页。)由于偶然的历史原因,美国的基督教采取了世俗政治的结构模式。国家与教会分离,强调信仰自由意味着无数教派和宗派是与政治领域的多党民主竞争相对应的。宗教避开了政治冲突,并提出了政治行为的基本准则。 
     
    法律上的政教分离不能阻止宗教对政治的影响,美国政府在宗教问题或宗教事务方面还是有作为的。例如,1952年,国会通过一项法律,要求美国总统每年确定一个日期为全国祈祷日。1988年,国会对该法律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全国祈祷日为每年的5月7日。1955年,国会通过法案确定将“我们信赖上帝”(In God We Trust)印在美钞上;1956年,又通过一项法案把这句话定为全美国的座右铭。至今美国是世界上惟一在货币上印有“上帝”字样的国家。冷战初期,为了抵御无神论的共产主义渗透,1954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法令,在全美中小学升旗誓词中增加“上帝保佑的国家”(One Nation Under God)。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这一法案时特别说:“从今天起,在每一个城镇、每一个乡村学校的教室里,数百万我们的学童将会天天诵读,我们的民族和人民对万能上帝的珍爱”。 
     
    美国宪法是立国的法律基础。在美国宪政主义发展的整个历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是契约思想。现代意义上的宪法(constitution)在概念上起源于中世纪罗马的神学法学和宗教法律,有浓厚的基督教神学背景,故宪法在早先被看成是神法的一部分,是人与上帝的契约。多数美国人是从《圣经》中得知这一思想的,他们通常从“摩西律法书”(Mosaic Covenant)中获取上述知识。书中写道,如果以色列人遵循上帝在“十诫”(Ten Commandments)中制定的诫律,上帝便对他们做出某些承诺。在这些契约中,上帝与人们订立协议或合同,并以特定好处回报人们所付出的特定代价。如果上帝都愿意接受如此限制,统治者(政府)也必须接受宪法的限制。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一种契约关系,统治是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之上的。
       
    2.宗教是美国的社会基础 
     
    理论上讲,美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民族国家。美国人没有共同的历史、共同的祖先、共同的文化,有的只是共同的信仰。在某种程度上,维系美利坚民族的纽带和基础是上帝。在美国,每个周末,至少有一亿四千万人去教会活动,成为美国公众生活的一大风景线。尽管这些人有着不同的语言、肤色、年龄、生活习惯和社会背景,但对上帝的敬仰将他们聚集到一起。宗教社会学家威尔·赫伯格(Will Herberg)指出:“美国人民建立认同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到新教、天主教或犹太教这‘三个民主宗教’之一中去当教徒。”(注:转引自托马斯·F.奥戴著(刘润忠译):《宗教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第29页。)由此可见,基督教在美国社会中具有重大的群体认同作用(基督教新教、天主教、犹太教统称为基督教)。 
     
    美国有多少人认为存在上帝或者一个超自然的普遍精神呢?盖洛普(Gallop)民调机构最近一次(1999年)得出的结果是:94%的被调查者认为有一个全能的上帝或者一个主宰宇宙的精神力量(86%)。根据盖洛普从2000到2004长达4年的持续跟踪调查,有45%的美国人每周至少去一次教会,参加礼拜和主日学;59%的人说宗教在他们的生活中很重要;26%人认为宗教比较重要;只有15%的人认为宗教不是很重要。64%的美国人是教会成员。61%的美国人认为宗教可以“解决当今世界的所有或大部分问题”,只有24%的人认为宗教是“老派过时的东西”。在教派归属方面,有50%的人说自己是基督教新教徒,25%是天主教徒,11%泛泛地认为自己是基督徒,3%是犹太教徒,另有7%认为自己没有宗教信仰。这样,在美国,自称基督徒的人达到80%以上。这个比例在密西西比、南达科他、路易斯安纳州超过了90%。在48个本土州中,只有8个州低于80%(但全在76%以上)。 
     
    由于基督教教徒的人口数目庞大,《圣经》在美国是毋庸置疑的发行量最大、用途最广泛的书。调查表明,77%的美国人坚持《圣经》是上帝的话;三分之一的美国成年人每周阅读《圣经》。(注:刘澎:《当代美国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19-21页。) 
     
    祈祷是人们表达宗教感情和宗教愿望的最主要和最普通的方式,也是信仰各种宗教的人们的基本宗教实践。调查表明,大约一半的美国成年人每天都祷告,他们认为,祈祷能够使自己的生活得到改变,祈祷有益于生活,可以增强自信心、勇气和力量,最重要的是可以得到上帝的帮助。因此,不仅在宗教活动场所,而且在一切可能的场合,许多人都用祈祷的方式呼求上帝。除了个人祈祷外,美国还有各种各样的祷告会。布什在任总统之后十天举行的全国祈祷早餐会上说:“我相信祈祷的力量。我们欢迎所有的祈祷。这是我们的国家传统。” 
    
    也许有人认为,老派人信奉宗教的比较多,新生代会例外。事实是,在2004年4月的盖洛普调查中,87%的美国青少年希望有明确的生活目标,其中19%希望成为一个好的基督徒。在13-17岁的青少年中,34%为新教徒,23%为天主教徒,29%尚未作出选择。在自认为是新教徒的青少年中,59%认为自己获得了新生(born again)。 
     
    英国当代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米歇尔·阿盖尔(Michael Argyle)调查比较了英国和美国的基督教信仰状况之后说,虽然美国的基督教源于欧洲,特别是英国,但是基督教在美国已经本土化了。在美国,参加教会具有责任、身份及归属等含义,是美国人特别是中产阶级认同的一部分。“对于个体及家庭而言,参与宗教变成了肯定、维持文化上的出身和次文化认同的工具,只要加入某一种特定的教会,一个人就成为‘好美国人’,及某一宗教族群的好成员。”(注:米歇尔·阿盖尔(李季桦、陆洛译):《宗教社会心理学》,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96,第36、37页。) 
     
    国会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有参议员100名,任期6年;众议员438名,任期2年。绝大多数国会议员信仰宗教。首先,在美国这样一个宗教氛围中,信教的议员应该是成比例的;其次,如果不属于某一教派,就没有选民基础,说到底还是“民情”所导致的。据统计,95%的美国国会议员信仰上帝,其中绝大多数认为上帝的意志是不可改变的;80%相信人死后仍有生命;71%认为耶稣基督神圣;80%相信《圣经》是上帝的话;52%公开承认宗教在他们的生活中“相当重要”。而且,新教徒在议员中占绝对多数。(注:Robert Booth Fowler,Religion and Politics in America.转引自董小川:《20世纪美国宗教与政治》,人民出版社,2001,第126页。)
       
    3.对《圣经》预言的信奉铸就了美国基督徒的价值理念 
     
    多种全国性调查表明,相当多的美国人(超过40%)相信《圣经》所预言的世界末日的一系列征兆,包括战争、自然灾害、道德沦落、犹太人返回上帝对亚伯拉罕(以色列人的祖先)应许的土地等。在末日到来之时,所有真正信奉上帝的人都会被带到天堂。随后苦难将会降临,一个有超凡能力的恶魔会出现,攫取世界权力并在《圣经》“启示录”预示的“666”标示下施行暴政。7年之后,耶稣基督和圣徒们将会返回地上,在以色列海法(Hifa)附近的哈美历多(Har Megiddo)这个《圣经》上所讲的善恶决战地击败魔鬼撒旦的势力。随后,在耶路撒冷圣殿上,耶稣基督将宣布一个和平与正义的新千年的开始。 
     
    《圣经》的这些预言通过基督教媒体以及众多的传道人和牧师的解经宣讲,已经深入美国基督徒的信仰体系。以此为主题的各种书籍成为美国经久不衰的畅销书。对《圣经》预言的信奉铸就了美国基督徒对未来和周围世界的看法和态度。由于有这些预言,大量的美国人在看国际新闻时带着基督教色彩的眼镜。不了解这些预言,就无法了解美国外交政策的宗教环境。 
     
    对于中东事务,《圣经》专家们视以色列建国和1967年占领耶路撒冷旧城为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象征,视犹太人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建立定居点和在也是穆斯林圣地的地方重建耶路撒冷圣殿为上帝的未完成计划。对此,以色列鹰派当政者包括利库德集团由衷地感激。以色列前总理内塔尼亚胡1998年访问美国时,首先与宗教首领电话交谈,然后才会晤克林顿总统。基于这种信仰,他们提出了耶路撒冷分治计划。正如约翰·哈吉(John Hagee)在他的《耶路撒冷的最后曙光》中所说:“让我们基督教与犹太教精诚团结,我们在耶路撒冷问题上不能妥协,现在不能、今后也不能,我们正在走向现世的末日,以色列处在风暴中心。以色列是上帝主权造就的惟一民族,上帝发誓要保卫耶路撒冷——他的圣城。上帝造就并保卫以色列,挑战它就是挑战上帝”。这些持天定命运观的人反对以色列从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后退,因为这个地区是上帝在《圣经》“创世纪”中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从尼罗河到幼发拉底河的一部分。 
     
    信徒们还能从萨达姆20世纪70年代的重建巴比伦计划中看到《圣经》预言的世界末日和新千禧年的临近。古巴比伦城的废墟位于巴格达以南的幼发拉底河岸,是世界古代七大奇迹之一(空中花园)。尼布贾尼撒(King Nebuchadnezzar)二世国王曾经造就了巴比伦的辉煌并在公元前586年进攻以色列,占领并焚毁了基督教圣城耶路撒冷,被基督教认为是恶魔。在《圣经》“启示录”中,巴比伦代表世上的邪恶和淫靡,耶路撒冷则代表正义和廉洁,但后者如“启示录”中的预言所示,毁于大火。巴比伦的重建预示着将很快被再次摧毁,而那一天就是耶稣重回世上,信徒得救赎的日子。查尔斯·戴尔(Charles Dyer)1991年在其《巴比伦的重建:末日的标志》(The Rise of Babylon:Sign of the End Times)一文中说:“面对现代以色列和西方文明,巴比伦的重建证明了《圣经》预言的正确。当巴比伦最终被摧毁,以色列就迎来了持久的安宁与和平”。对于许多相信《圣经》是真理的美国基督徒来说,美国政府的对外政策,包括在巴以冲突中的立场和对伊拉克发动的战争,并不仅仅是从民主利益或反恐目的出发,而是上帝对这个世界的神圣计划的一部分。 
     
    当然,对于不同的基督徒来说,《圣经》预言的现实操作性以及对预言的理解是不同的。总的来说,保守派更愿意相信,而自由派较为灵活和注重现实可行性。不过,总起来看多数信徒将这些预言看作是上帝对人类未来的安排,而这种看法必然影响到处理不同民族、宗教、文化关系的思路和理念上,并最终在对外交往的态度和行为中有所体现。 

    二、基督教信仰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一国的外交政策除了现实的国家利益外,也是植根于其历史和文化的土壤之中,对于美国来说尤其如此,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美国会介入一些与国家利益没有直接联系的地区事务,进行所谓人道主义干涉(比如对索马里和苏丹)。从美国建国直至21世纪,宗教的善恶意识一直是美国外交哲学的核心价值。这是美国外交的与众不同之处。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独立宣言》要解放的不仅是美国人民,而且还期望解放整个世界。

    即使是对最现实、最直接的国家政治经济利益的追求,美国的外交语言也要穿上道德的外衣,似乎只有这样才符合神的心意,才能既说服别人也说服自己。美国第25届总统威廉·麦金利在谈到占领菲律宾的时候说:“事实上我从没有想占领,但当它作为一个礼物由神赐予我们的时候,我真的不知所措……我曾寻求帮助……在白宫的地板上踱来踱去,直到深夜,我可以问心无愧地告诉先生们,我曾不止一次地跪在地上向万能的上帝祷告,最后,终于有一天晚上,我得到了上帝的声音,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是怎样到来的,但它确实来了……那就是除了占领菲律宾之外我们别无选择,我们要教育菲律宾人,提高他们,开化他们,使他们归顺,用上帝的恩典为我们菲律宾的伙伴做我们能做的一切。”

    正如斯帕尼尔所言,要想唤起公众对国外冒险的支持,就必须把这种国家体系下争夺权力和自身安全的斗争,想办法说成是为实现最高理想和价值观念的斗争。美国从立国之始就自认为是一个后欧洲社会——即一个在民主、自由和社会公正方面堪称旧世界光辉楷模的新世界。所以,只要美国能把现实政治说成是理想政策,就可以去实现其现实政治,这也正好符合美国执行外交的国家风格。美国学者帕特森说:“美国在向海外经济扩张时,也在把美国文明向世界各地推广。美国人认为,改造信仰、拯救灵魂、攫取利润是并行不悖的目标”。(注:[美]托马斯·帕特森:《美国外交政策》(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292页。) 

    (一)基督教新教的三个传统构成了美国外交思想的基础

    正如社会中的个人会根据自己的宗教信仰来确定自己的生活目标和愿望一样,一个多数人信奉相同宗教的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所追求的目标也会与其宗教理念相联系。民众和决策者的宗教思想会影响到外交理念,而外交理念是一国制定外交政策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是价值观和文化在外交决策上的集中反映。毫无疑问,美国的外交政策也追求国家利益,这与其它民族国家没有什么差别。但是美国外交具有明显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来自于宗教信仰。美国基督教新教的三个传统构成了美国外交思想的基础。

    首先是基督教孤立主义(Christian Isolationism)。1630年,北美移民清教徒领袖约翰·温斯洛普在其著名布道词中首先提出了“新教孤立”的观点。他说,美洲大陆即将建立的新社会是一座“山巅之城”,这个城市摆脱了欧洲的政教腐败,成为令世界仰慕的模范生活方式。这就是后来的“美国例外”论。美国与“旧世界”的相对隔离,在历史上的确培养出一种孤立主义传统,目光内向,对外界纷争不感兴趣。新教孤立主义直接导致了外交上的孤立主义,即在对外交往上以美国现实利益为基准,量力而行,少管闲事,置身事外(世外),拒绝充当救世主或世界警察的角色,以便专心享受上帝给他们的这个得天独厚、安全富饶的家园。美国能为这个世界做的最好事情就是展示自己的光明之处。从美国建国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外交思想的主流一直是孤立主义。一战后期,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进行了摆脱孤立主义的首次尝试,但战后随着国会否决国际联盟计划,因参战而一度中断的孤立主义外交路线得以延续。1941年日本袭击珍珠港导致的美国对轴心国宣战,是美国外交孤立主义结束的标志。但是,孤立主义作为一种传统仍然存在,一旦美国外交受到挫折,人们就很容易听到这种传统的声音。

    其次是“基督教普世主义”(Christian Universalism)。它源于十九世纪末的“基督教美国”运动,引领这一运动的人希望将美国理想,也就是基督教文明向境外推广。其开端和典型是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基督教普世主义认为,基督教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耶稣基督最终会拯救全人类。可以说,自威尔逊之后的历届美国政府的外交政策都有程度不同的“普世主义”倾向。与孤立主义一样,普世主义也认为美国与上帝有着特殊关系,享受上帝的特别祝福和对上帝负有特殊义务。但是,基督教普世主义相信美国是上帝的工具,甚至认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应该服从宇宙更高的道德律法。美国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遵从和执行这个最高律法,以便让这个世界更美好。建立国际机制、放弃经济利益以维护人权、提供大量对外援助、进行人道主义干涉等,都被认为是上帝的道义呼召。普世主义反映在外交思想上又被称作全球主义或国际主义,是美国自二战以来的一大外交特性。

    第三是“基督教现实主义”(Christian Realism)。这是20世纪 5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一种思潮,其代表人物是瑞因霍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乔治·坎南和迪恩·艾奇逊也受到了这种思潮的影响。“基督教现实主义”谋求在这个堕落了的世界中寻求秩序和正义。尼布尔在区分基督教现实主义和世俗现实主义时说:“将国家利益作为外交政策对错的试金石是错误的,自私和自利不能代替理想主义。其他群体和个人的生命和利益时常与我们的利益发生冲突,将自己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会导致对他人利益的漠视。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同时关注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尼布尔谴责法西斯和共产主义,赞美上帝的爱与公义。基督教现实主义虽然运用大量道德语言,但与普世主义还是有区别的。基督教现实主义认为,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上,人的行为都是从罪和自利的角度出发的,只有现实的、相对的公义才能在这个世界实现。而且,上帝的公义需要漫长的历程才能变成现实,人们能做的只是很短一个阶段的很少一部分。就美国来说,一方面应该相信权力政治,努力爬上超级大国的权力巅峰;另一方面,应该恪守基督教道德的原则。

    从历史上看,19世纪末之前,在美国还未成为世界一流国家的时候,其外交政策摇摆于孤立主义与普世主义之间,以孤立主义为主。到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使美国成为两个超级大国之一,外交理念中普世主义和现实主义兼而有之。进入21世纪后,美国成为惟一的超级大国,普世主义的成份越来越浓。需要指出的是,孤立主义与普世主义在美国总是共存的。孤立主义赞成外交政策中的道义原则,而普世主义也考虑国家的现实力量。实际上,不论是孤立主义还是普世主义,抑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现实主义,都是“天赋使命”的不同表现形式。孤立主义是以被动的方式展示“上帝选民”的魅力,希望世人效仿;而普世主义则是赤裸裸地推广美国的价值观,哪怕是使用武力也在所不惜。

    谈到武力,暴力和战争是国际关系与外交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美国基督教各派对于战争的看法,概括起来有两种,其一是和平主义(Pacifism),其二是正义战争论(Just War)。

    和平主义的观点认为:1.暴力不符合耶稣基督关于爱的法则。耶稣的死表明了他对我们每一个人的爱,战争会杀死他所爱的人。2.要忍受暴力而不是诉诸暴力。耶稣自己就没有制裁暴力,而是死在十字架上。他从未教导信徒去杀人,而是教导他们顺服。3.基督徒不是物质主义者,不需要用暴力去获取或者保卫什么。总之,使用暴力是缺乏信念和世俗的表现,耶稣基督的复活和升天不是以暴制暴,而是顺从上帝意志的结果。主张和平主义的基督教派反对任何战争和暴力行为。每当美国政府发动战争时,都会遇到来自它们的反对和抗议。

    正义战争论源自自然法则中的道德观,即所有人都知道某类行为是不道德的。这种道德标准是跨宗教、跨民族、跨文化、跨国家的。基督教的原则是正义高于一切,用战争对付邪恶是保卫无辜、捍卫正义,也是一种爱的体现。正义战争论有四个要点:1.由合法政府发起(不能是个人或团体);2.正义的理由(如自卫);3.最后手段(是穷尽了非暴力手段之后的行为);4.不伤害非战斗人员(不能以非战斗人员为目标)。就像国家权力有权惩罚国内罪犯以捍卫社会正义一样,国家也有权以正义战争打击损害自己或它国正当利益的国家。在美国,发起和支持战争的人都是以正义战争为标准或借口的。

    两种不同的战争观在美国有关战争和冲突的外交决策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正义战争论是美国发动或卷入战争最常见的理论依据,得到了多数美国人,特别是基督教保守派的赞同。同时,也应该看到,美国国内有着不可小视的反战力量,这股势力常常是由基督教自由派组成的。正是由于基督教和平主义思想和理念的存在,美国外交决策者才会在战争的手段和规模上十分谨慎。尽管美国拥有超常的军事能力,但军事行动的伤亡数量能否控制在尚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始终是美国外交决策者在决定是否发动战争时考虑的重大因素之一。 

    (二)布什总统的宗教信仰与美国外交政策

    美国总统是美国政府的最高首脑,拥有特殊的政治权利,是外交政策最主要的制定者。总统更是美国人的精神领袖、国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民族道德观的代表。从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到布什,美国43任总统中除4位之外,历任总统都信仰基督教。再除约翰·肯尼迪,其余38位都是基督教新教教徒。显而易见,美国的外交政策的历史和现实都不可能不被打上深深的基督教新教的烙印。

    1.布什的宗教信仰

    布什上台执政以来的言行表明,他是伍德罗·威尔逊之后最不隐讳自己宗教背景的美国总统。

    2002年2月22日,布什在清华大学发表演讲,整个讲演时间不长,但却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关系到宗教。他说:“美国,是一个受信仰指导的国家,曾经有人称呼我们是教会制衡的国度,有95%的人说他们信神,我便是其中之一。几个月之前,我在上海见到江泽民主席的时候,非常荣幸地跟他分享我的经历。也就是信仰是如何影响了我的一生,信仰是如何充实了我们国家的生活,信仰为我们指出一种道德的规范,它超越人间的法律,也号召我们承担比物质利益更为崇高的使命。宗教自由不仅不可怕,而且应当受到欢迎,因为信仰给我们道德的追溯,它教我们如何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如何爱其他人,如何为其他人,如何有责任地过我们的生活。”

    布什自幼成长于基督教家庭,但他的宗教信仰并不是始终如一的。在20世纪70和80年代,他试图在德克萨斯州开发油田,屡战屡败后开始酗酒。此后他遇见了一些宗教界人士,特别是1985年的时候,他与著名福音派牧师比利·葛培理(Billy Graham)有了一次“改变生命”的长谈。那次长谈在他心中“种下了种子”,并使他开始在奥斯汀参加卫理公会教派的聚会。他和他的那些朋友们也放弃了“星期一晚间”棒球俱乐部的经营,转而参加周一晚上的圣经学习,且从1986年之后滴酒未沾。布什说,到80年代末,他的生活与以前已经全然不同了。“这种转变并非政府的某个社会活动的结果,而是我受到了更高一层的呼召”。2000年的总统竞选辩论中,布什使用了重生(born again)这样的语句形容自己的变化;并称耶稣基督是自己最崇拜的政治哲学家和思想家,可以改变人们的心灵。

    美国学者保罗·肯戈(Paul Kengor)这样评价布什的基督教信仰:“在这个政治家的信仰普遍受到怀疑的当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布什的信仰就是他的生命指北针。”他当选总统前的论文集《持久奋斗》(A Charge to Keep)就是一首基督教赞美诗的题目。这首赞美诗强调基督徒要服侍现世的事业并按主的意愿行事,听从主的呼召去成就大事(calling to fulfill)。布什将这一事业当作自己的人生坐标,以此绘就的一幅油画就挂在他的德克萨斯州议会大厦办公室的墙上。布什也将这种对上帝的职责带到白宫椭圆形办公室。从第一天开始,他就每天早晨读经和跪下祷告。每次内阁会议也都以祷告开始。每周四和周二的中午12点到下午1点,白宫各部门的人员进行祷告和查经聚会。虽然布什本人并不参加,但显然他是支持这些聚会的。他经常感谢那些为他祈祷的人,并主张宗教信仰在政府中有一席之地。

    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中,虽然布什与戈尔所得选票持平,但统计表明,在基督徒的选票中布什完全战胜戈尔。在每周都去教会作礼拜的选民中,布什以57%比40%胜出;而在那些从不去教会的选民中,戈尔以61%比32%战胜布什。在自称是宗教右翼的白人选民中,布什以80%比18%胜出;在白人新教教徒中布什得票率是63%。

    在基督教保守派中,对布什的评价远高于其前任。每周有350万听众,由130个基督教电台联办的脱口秀节目主持人珍妮特·巴歇尔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基督教保守派听众如此持久地支持一位总统,他们给她打电话为布什祈祷。听众们喜爱布什并充满感恩之情。巴歇尔认为,这种爱戴源自作为基督徒的布什说到做到,敢做敢当的风格。正如布什的助手所说,他表里如一,被信念带领,并且从不讳言自己的信仰。

    2.宗教信仰是布什政府对外政策的基石

    评价布什上任以来的美国外交政策,从不同的角度观察有不同的说法。在美国国内比较流行的评价是“以道德为基础(morality-based)的政策”或者“以信仰为基础(faith-based)的政策”。原本,布什对外交事务是陌生的。在成年之后到任总统之前的几十年中,他只在国外旅行过三次。在他任德克萨斯州州长的八年中,在处理与他国的关系上也仅仅关注与墨西哥的自由贸易。但是,他的宗教信仰属于保守的基督教福音派,这也就决定了其作为总统所制定的外交政策的右翼保守色彩。

    布什的基督教保守主义外交理念形成于“9·11”之前,成熟于“9·11”之后。“9·11”使布什的外交思路基本上离开了追求权力平衡的现实主义。他认为,“我们对历史的责任十分明确,那就是回应攻击,消除邪恶世界。恐怖主义分子试图重塑这个世界,目的在于将他们的信仰强加于其他人。他们憎恨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选举自由。上帝在这场自由与恐惧,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不会保持中立”。

    基督教保守思潮作为一种政治思想比较复杂,但在政策层面上,则是把注重实利的传统右翼和理想主义的传统左翼结合起来,并推上一个神学高度。布什实际上就是这种思潮的领军人物。在遭受“9·11”恐怖主义袭击之后,布什政府表述了一种具有“道德清晰性”的国家政策:美国肩负在全世界传播自由民主繁荣的福音、维护现有世界经济、政治、文化格局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谁反对美国谁就是邪恶;谁不做美国的朋友就是美国的敌人(" you are either with me or against me " );美国有权利和义务摧毁邪恶国家(如“邪恶轴心”),在敌视美国的地方搞“政权更迭”(regime change,如伊拉克)和“国家重建”(nation-building,如阿富汗)。显然,这种以捍卫美国国家安全为名的进攻性外交政策,极大地冲击、动摇甚至瓦解了传统的国际法框架、国家主权概念和正义战争的基本准则,在美国国内和国际上都引发了广泛的忧虑和批评。

    在2003年1月的国情咨文和2月在全国宗教广播电台大会的讲话中,布什明确表达了美国的对外政策:

    (1)美国对这个世界有着特殊的责任。“我们必须记住,作为一个蒙福和蒙召的国家应该让世界更美好”。“美国被引领到这个世界来是要帮助受苦受难的人们制定保卫和平和挫败邪恶者的计划”。
    (2)美国外交政策是为了发扬和保护人们选择政府的自由和以合适的方式敬拜上帝的自由。“人们按照上帝的样子生而自由”,美国对自由的诉求并非基于一己私利,“因为自由不是美国施舍给世界的,而是上帝赐予全人类的礼物”。
    (3)外交政策的基石是相信上帝给予人类尊严。“信仰教导我们,每个人在上帝眼里都是平等的”,所以应该被平等对待。
    (4)“同情心是外交政策之源。我们在美国国内为之奋斗的同情的品德同样决定着我们在国外的行为。”
    (5)“维持和平仍然是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不惜拿起武器,我们蒙召将世界引向和平。”
    上述布什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归纳似乎更像一篇牧师的布道词。

    3.宗教信仰也是布什政府外交政策的目标之一

    引人注目的是,宗教信仰除了影响美国政府的外交决策的大政方针外,还直接成为美国外交目标的一部分,《国际宗教自由法》就是标志。1998年,在签署了该法案之后,时任总统的克林顿说:“我的政府已经把宗教自由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奥尔布赖特在1997年国会报告中指出,宗教自由是美国历史的中心内容,因为我们国家自创立之初就被选定代表普遍的容忍与自由的原则,世界上自由的人民站在我们一边,上帝选择了美国。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国务院需设立一个新的办公室,专管宗教自由问题。该办公室必须就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发表年度报告,列出那些违反宗教自由原则或进行宗教迫害的国家,并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国会据此拨专款实施。为此,国会设立“宗教自由委员会”作为监督国务院和总统的机构,确保该立法得到有效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法案虽然是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得到批准的,但真正开始运作和执行却是在布什任内。

    《国际宗教自由法》的出现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指向。在20世纪初,全世界85%的基督徒还居住在西方,但到世纪结束之时,基督徒已有60%以上居住在北美和欧洲以外。(注:引自任晓、沈丁立:《保守主义理念与美国的外交政策》,上海三联出版社,2003,第245页。)这种状况使得美国的宗教右翼极易在宗教问题上进行动员,将国会作为改变美国外交政策方向的筹码,以所谓反宗教迫害作为其外交政策或国别政策的目标。

    例如,美国和其它一些西方国家近年来对苏丹的关注,主要是出于一些基督教组织在苏丹的志愿者和救援组织提出的报告。在过去的20年里,苏丹的伊斯兰政权一直在迫害和残杀部落神灵崇拜者和基督徒以及其他非穆斯林居民。在苏丹的这些支援和救援组织与苏丹南部被困基督教社区取得联系,为他们运送物资,建立学校和医院,并把当局的暴行用电子邮件发送到美国国会议员和各个基督教会牧师的电脑里。于是,苏丹问题在美国备受瞩目。美国国会甚至通过了《2002年苏丹和平法》,授权总统在苏丹政府不停止针对南部非穆斯林居民的暴力行为并拒绝与反对派领袖谈判的情况下进行干预。

    美国福音协会副主席理查德·西兹克(Richard Cizik)曾专门与布什讲演稿的两个撰稿人商谈其它国家的宗教迫害问题,还有一些宗教领袖就相同问题游说布什的政治启蒙教师卡尔·罗夫,导致布什开始在讲演中表达对这个问题的关心。在2002年9月,布什总统强调其国家安全战略包括:“努力推进宗教自由和良心,反对侵犯这些权利的政府”。这是美国总统首次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明确提出保护宗教自由的内容。布什把他的战略称为鲜明的美式国际主义,结合了国家利益与价值观。

    从布什政府的言行看,利用宗教自由的招牌干涉别国内政,不惜动用武力推广美国式自由、民主和正义,已形成美国对外政策的一种模式。这并不是一种与以往美国对外政策迥异的模式,但确实有自己的特色。

    美国学者威廉·福布赖特(William Fulbright)曾把美国比作古希腊、罗马帝国、拿破仑和希特勒帝国,认为美国与它们一样会表现出“权力的傲慢”。他认为,当一个大国的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时,会认为其权力是上帝的恩宠,于是就有了一种特殊的责任——使其它国家更富裕、更幸福、更明智,也就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重塑它们。实际上,今天的美国早已超出上述四个帝国当初的世界地位。今天,当美国已在经济军事力量方面享有“山颠之城”的地位后,美国的基督教普世主义思想也向着前所未有的程度发展,试图在精神上也普照世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互相尊重等国际关系传统理念和准则受到了严重挑战。以基督教新教思想为代表的西方意识形态的扩张,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很可能成为继反对国际恐怖主义之后的国际社会新热点。
 
本文原载:《国际经济评论》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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