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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与宗教自由问题——以中国基督教为切入
发布时间: 2015/2/17日    【字体:
作者:王艾明
关键词:  自治 宗教自由 中国基督教  
 
     中美两国之间日益深化的友好关系,从历史的层面看,其实早就存在于基督教事务之中[1]。无论是在现实的国际政治领域,还是在精神和文化领域,基督教都是一个具有特别意义的议题。作为一个基督教的牧师和神学教授,我非常敬仰和怀念十九世纪以来一批又一批无惧太平洋风浪和艰险奔赴中国的美国传教士。他们远离父母家人,怀着向中国人民传播福音的心志,在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辛勤地耕耘。他们中间有不少终生未归,长眠于他们侍奉的中国,以其特殊贡献而名垂中国史册。今天的中国基督教,依然可以辨明出来自美国传教运动的痕迹和特征。从历史的和神学的角度来看,美国19世纪在华传教机构总体上的各类事工基本上可以归类为人道主义帮助型,即用教义神学的术语是属于Diakonia(服侍、服务)圣工,而非Kerygma(关于十字架真理的诠释和宣讲),因此,可以说,1949年之前,在真理诠释方面,西方传教士及其组织并未成功地上做出独特的建树。[2] 基督信仰关于真理的启示一直是其构成西方文明内在结构和基础的根本所在,即,今天中国学术界所追求和探索的普世价值或普遍真理。传教士们热爱中国,却没有从普遍恩典的创造神学层面去积极地发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普通民众的蒙福性,结果,施舍的心态不可避免地会被误解为种族主义的傲慢与偏见。
 
    对比一下利玛窦传统中的罗马天主教在华差会,特别是耶稣会,我们今天不得不承认,1949年之前在华新教传教机构在使用汉语进行圣经所启示出来的真理之解释方面是严重不够的。从教义神学层面来看,对真理的见证与对真理的解释,在这两种教会圣工和使命之间,若出现任何类型的失之偏颇,在现实的历史、政治、社会、文化等情景中,都会使得圣洁和崇高的目的无法收获预定的效果。这是我们应该在宣教学研究中应该研究和反思的基本课题之一。这里,我仅仅简单地描述为,在现代中国革命史上,留学德、法、俄的无神论中国学生,即,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在对真理的解释之实际效果上,超越和替代了留学美国的基督徒同龄人,即,1949年之前构成国民党政府中高层绝大多数职位和职衔的高级官员。尽管如此,作为中国教会的牧师,我依然对美国传教机构和组织在近代苦难深重的中国之辛勤耕耘和挚爱献身表示深深地敬意和纪念。 
 
    围绕着基督教,目前中美两国政界、报界和学界,始终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纷争、喧嚣,甚至敌视之见。在国际舆论界,最具影响力的团体往往是中国大陆移居美国的学者群体,他们从各自不同与中国现政府的理念和立场,时时关注和搜集一切信息和证据,表明基督教在中国正在受到来自政府的压制、管控或迫害。而同时,大批在美华人福音派组织也开始尾随美国大宗派教会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前往北京、上海和南京,争先恐后地与中国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及其属下的“中国基督教两会”建立友好互助关系。这样的景象的确令人眼花缭乱,甚至使我们感觉到若非圣灵奇妙的安排,怎么会出现如此相互交错的理解和认知。
 
    因此,从历史神学和教义神学的视野来看,存在着一种迫切性,即,中美教会的理智思考,究竟应该如何在中美两国间建立美好信任和关系上做出特殊的贡献?这就需要一种严肃的谨慎的神学思考。在此我愿意重申,中美两国的基督徒和神学家,无论其所持有的神学传统和现实政治理念如何,一定都坚信基督教信仰系统中所包含的真理具有普世性和大公性,绝非因时间、地域、种族、民族或社会、经济地位而发生变迁或增减。[3]此外,效法耶稣基督在俗世世界担负起责任和使命,亦为两国的牧师和信徒们所共同认信,即,基督的先知、君王和祭司三种职分。这样的描述,可以界定我们参与中美关于宗教自由和人权等具有争议性议题的基督教神学视野。
 
    就宗教自由问题中的基督教而言,在世界舆论和中美关系中,大量的议题与争端,主要涉及如何看待和解释目前存在于中国的天主教地下神职人员、新教各种各样的“家庭教会”和大量的带有基督教色彩的灵恩团体等。如何对此做可操作的神学思考将是一件诉诸理智和信念的尝试。而这样的思考所设计出的解决方案必须是既有益于中国的民族情绪主流、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主权,同时,也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并致力于赢得国际舆论,特别是美国舆论界的理解和敬意。这样的思路显然是符合中国政府未来发展方向和最高治国理念,即,法治中国与世界大国。
 
    我所提出的方案就是:自治。
 
    这就是说,在法律基础上,给予所有类型的宗教组织和团体以充分的自治权,将是解决中国目前具有争议性的一切宗教自由问题的唯一路径。这也将是宪政中国真正实施法治以保障宗教自由和人权的必由之路。只有如此,中国才能彻底摆脱纠缠甚久的各种误会、误解和不良印象,进而真正地赢得国际社会的真诚敬意。最终得益处的既是中国政府,也是每一位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国公民。
 
我论证将是从历史的视野中,就国家和教会形态关系的演变着手,最后以新教教会的非 “两会”系统中的城市新兴教会本土小群教会及中梵关系困境中的中国天主教为例,设计出一条实验性的路径。
 
注释:
 
 [1] 此文为参加美国伍德罗-威尔逊中心基辛格学会国际研讨会(20111013-14日)主题演讲稿(Kissinger Institute on China and the USA, Wilson Center, Oct. 13-14, 2011)。初稿仅仅是一篇演讲提纲,后经过三次修改,补充了许多诠释和论证。 
 
[2] 其实,大公教会的传统中,很早就开始重视对真理(Logos)的寻求和解释。自圣经正典化以来,耶稣基督作为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就成为基督信仰的终极目标。爱慕真理在Servais-Théodore Pincharers笔下被称之“在人类所有欲望中最具人性化的”。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Second Edition (Vatican City: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2000), 344.
 
[3] 李成确认:“很多西方人对中国的批评其实是善意的。在美国,没有人要求中国完全照搬美国的制度,也很少有人期待中国的民主转型明天就能实现。大多数美国的政治和知识精英是清楚这种转型的困难和现实风险的,他们也理解中国领导人的处境,同时对于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有着比过去更强的敏感性。很多时候,西方人强调普世价值和人权的重要性或是批评中国政治改革的迟缓,更多地反映了他们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领导人的希望。他们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人民能够建立一种既有中国特色、又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政治体制。美国有句名言,"人们对正义固有的认知使民主成为可能,而人们非正义的倾向使民主成为必要。"Mans capacity for justice makes democracy possible, but mans inclination to injustice makes democracy necessary.)。大多数美国人相信中国能够成为公认的民主法治国家,这实际上体现了对中国人民的敬意而不是相反。事实上,在西方,最敌视中国的往往是那些认为中国人不配享受人类政治文明成果的人。” 李成、闫健:“中国的政治改革、国际环境及未来”,《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3期,转引自《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ggcx/article_2013030878615.html.)
 
载于《自治中国基督教唯一合理的教制设计》第一章“导论”,标题为本网所加;
转自共识网,2013-05-23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shsc/article_2013052384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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