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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5政协报告宗教领域的6大重要变化
发布时间: 2015/3/13日    【字体:
作者:张玺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图片来源:大公佛教 摄影记者:姚勇) 

政协开幕式现场 (图片来源:大公佛教 摄影记者:姚勇) 


      【大公网记者张玺北京报道】3月3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公网记者细数今年的《报告》,全文有10处提到“宗教”,比2014年的15处,2013年的16处频率略低,但却首次提及与宗教领域相关的“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在保障宗教界权益方面更加详实具体,除了继续强调宗教界在我国政治协商、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的作用,本次《报告》还有五个“首次”和六大变化,将对我国宗教领域和政协宗教界别等产生重大影响。

  重大变化一:2014年《报告》当中的“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今年未提及。

  2014年《全国政协工作报告》中的“2014年工作部署”部分提出:“重视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联系,开展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题调研,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团结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其中的“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句话,在今年的报告中并未提及。这意味着,寺观被承包、借教敛财等现象未来或将在我国得到进一步遏制。

  重大变化二:去年《报告》中的“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在今年《报告》中被表述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2014年《全国政协工作报告》中的“2013年工作总结”中说:“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进行调研视察,举办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研讨会和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就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鼓励与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加强联系,促进民族团结与宗教和睦。”

  去年的“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在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今年被表述为:“鼓励少数民族界、宗教界政协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调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重大变化三:首次提出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进行视察调研”及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

  《报告》的“2015年工作部署”首次提出:“围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戏曲传承与发展等问题进行视察调研。”

  同时强调“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新闻报道等为载体,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有效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如实反映情况,坦率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其中,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进行监督,也尚属首次。

  这不禁让人想起春节前发生的,对中国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事件——今年2月18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书记习近平登上西安城墙,听取西安在城墙保护中所做的工作后,习总书记说:“这个传统要坚持下去。这是世界级的宝贝,要保护传承好。”2月19日,习总书记在参观西安博物院时,提出了有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十八个问题,并说:“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在传承祖先的成就和光荣、增强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同时,谨记历史的挫折和教训,以少走弯路、更好前进。”

  重大变化四:首提“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去年首次提及的“农村宗教事务管理调研议政”今年表述为“加强”,同时首次肯定和强调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近三十年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这些地区稳定的价值。

  报告在“2014年工作回顾”中提到:“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举办《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献计献策。”

  其中,对提及“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去年《报告》的“开展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专题调研”基础上,被表述为“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而“举办《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献计献策”一句,则首次肯定和强调了少数民族地区实施近三十年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对这些地区稳定的价值。

  重大变化五:对台交流表述首次增加了“宗教文化”、“中华传统道德伦理”。

  去年报告在对台交流部分表述为:“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组织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交流,加强同台湾岛内有关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友好交往,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以河洛文化、黄埔精神、书画艺术等为纽带,增进两岸民众的文化认同和民族认同。”

  而在今年的报告中对台交流方面,则增加了“宗教文化”和“中华传统道德伦理”两项,表述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完善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交流机制,就河洛文化、两岸农业合作、宗教文化、中华传统道德伦理等,加强与台湾岛内有关团体、代表人士和基层群众的交流,增进两岸合作民意基础。”

  重大变化六:对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重点更加明确,表述凸显强国自信。

  去年报告中,对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组织的工作职能表述为“继续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扩大在国际多边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努力为营造良好国际环境发挥积极作用。”而今年的表述则更加具体:“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继续发挥独特平台作用,就涉藏、涉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巩固和扩大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仅从宗教领域来看,本年度《全国政协工作报告》不但体现了中国的政治协商会议更加务实高效的制度走向,且将促使宗教界形成更好的信仰自觉和自信。

转自大公网,2015-03-03。
http://bodhi.takungpao.com/topnews/2015-03/2932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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