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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法律压制穆斯林慈善事业?
发布时间: 2009/7/2日    【字体:
作者:弗莱库斯(美国)
关键词:  1  
 

                               
弗莱库斯(美国)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发表报告说,美国有关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联邦法律压制了穆斯林的慈善事业。但是,联邦检察官表示,一些慈善机构确实是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外围机构。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报告指出,美国政府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法律过于含糊,经常被不公平地用于穆斯林慈善组织。

    报告的作者珍妮弗·特纳说,在2001年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之后不久实施的一些政策需要改变,因为,“911之后制定的反资助恐怖主义的法律和政策阻碍了美国穆斯林通过慈善捐助从事他们的宗教活动。”

    特纳指出,伊斯兰教的五大支柱之一是慈善捐助。美国的一些针对慈善捐助的政策使美国穆斯林不能参与这部分重要的宗教活动。她还表示,这种政策是具有反作用的:

   “这些政策损害了美国在穆斯林世界的声誉,疏远了美国的穆斯林,而美国的穆斯林是打击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要盟友。这些政策扼杀了对世界一些地方的合法的人道主义援助,而在那些地方,慈善机构的工作恰恰是最能赢得人心的。”

    特纳说,为了撰写报告,她采访了120个人,其中包括至少两名美国政府前官员。在报告中,她批评美国财政部关闭了9个美国穆斯林慈善机构,而其中只有一个被发现向一个恐怖主义组织输送了资金。她说,这些慈善机构没有享受到法律的正当程序,也没有途径对政府行为提出上诉。

    特纳希望奥巴马总统能很快采取措施改变这些政策。

    但是,美国政府执法人员和一些检察官对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这些说法持怀疑态度。2008年联邦政府在达拉斯起诉圣地基金会的时候,吉姆·杰克斯担任该案的联邦首席检察官。他读了该联盟的报告,认为其中有许多事情说得不对:

   “该报告基本上没有从政府的观点提出什么证据。我们从来没有得到作者的接触联络,作者显然也没有做出这方面的努力。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不得不质疑这份报告的倾向性和真实性。”

    在财政部2001年12月下令它关闭的时候,圣地基金会是美国规模最大的穆斯林慈善机构。美国政府发现有证据表明,该基金会的资金被送给巴勒斯坦的哈马斯,而哈马斯组织被美国政府认定为恐怖主义组织。圣地基金会的五个领导人后来被判定有罪,并被判处长期徒刑。

    杰克斯说,美国政府的打击目标是恐怖组织的成员以及把他们的行动伪装为慈善事业的人。他说,受到指控的是策划阴谋的头面人物,而不是那些认为自己的捐款将用于人道主义项目的人:

   “从来没有任何人因为向圣地基金会捐款捐款而被起诉或制裁。那些受到起诉并受到惩处的是设立并经营圣地基金会、而且知道内情的人。”

    杰克斯说,他只能就他担任检察官的案件发表看法,而不能对美国政府针对穆斯林慈善组织的整体政策发表评论。但是,他说,在达拉斯案件中,联邦政府只是在接到一个在以色列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可靠信息之后才采取行动的。而且,在采取行动之前,政府也进行了调查,取得了有关圣地基金会领袖的证据。


      (本文转载自: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9-06-24-voa70.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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