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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国际网络参与模式及其影响因素
发布时间: 2009/10/7日    【字体:
作者:李峰
关键词:  宗教NGO 国家  
 

                                        李峰
 

[内容摘要]社会网络分析在非政府组织研究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学界长期忽视其中宗教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随着世界范围的“社团革命”,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也通过国际社会网积极地介入国际事务。它们的组织性使其表现出与世俗组织相似的网络参与特征,但其宗教性却使其表现出诸多的独特参与模式。对于某些自由派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即便是政治机会结构缺乏时,它们也越来越主动、频繁地借助整体网和局部网的角色转变直接介入国际政治事务。它们的宗教性既是其作用优势所在,同时也是其局限性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网络参与;组织性;宗教性

 
    在国际政治问题研究中,不论是(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还是建构主义,均在不同程度上忽视宗教的作用。但从现实来看,根据2003年的数据,在联合国经合理事会的具有一般咨询地位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有18个,占此类总数的14.8%,具有特殊地位的有116个,占11.0%。在当今国际政治中,它们虽然还难称得上明星,但其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发展援助和人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当我们考察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史时,都可以在其中看到宗教的因素,根据国际协会联合会的统计,一直到1800之前,国际组织基本都是信仰类的;而以问题为意识的世俗类非政府组织在18世纪后期才逐渐产生,到19世纪中期才开始具有国际化的倾向。为此,许多学者呼吁将曾被“威斯特伐利亚放逐”的宗教重新引入国际政治的研究[1]。以至于连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家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也承认:“9·11事件表明,世界政治所有主流的理论在论及动机时均忽视了宗教的影响,尽管塑造世界的政治运动一直经常性地得到宗教的推动。”[2]

    宗教主要是通过无形的宗教思想和有形的宗教组织对国际社会产生影响。目前,相关的研究多集中于前者,其代表有托马斯的《宗教全球复兴与国际关系的转型》[3]和福克斯等人的《将宗教引入国际关系》[4]等;然而对后者,特别是对活跃在当代国际政治中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则较少。本文即基于此,从社会网络分析的角度,对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与世俗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网络进行初步比较研究,试图理清两者的异同,以及影响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网络参与的因素。
  
    一、国际社会网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网络参与

    在最近的三十年里,社会网络分析在社会学、人类学和社会心理学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长足的发展,“因为它抓住了社会结构的重要本质——社会单位间关系的模式,无论这些单位是人、集体还是位置”[5]。这种分析方法,逐渐为国际政治研究所借用,并展示出较强的研究适用性和解释能力。

    首先,不论是国际社会还是国内社会,不论是冲突、权利和制衡,还是规范、文化和共识,其本质都是关系。从这个意义来讲,与其说国际政治的行为体是嵌入国际社会,还不如说是嵌入各种关系网络中,因为“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与过程日益以网络组织起来。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6]。

    其次,网络分析有助于兼顾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所长,理性主义倾向于从动机、限制、战略、制度及规则等入手;建构主义讨论更多的是规范、关系、文化和主观共识等。网络分析则对这些层面都可以予以关注,既可能是关系、动态研究,也可能是利益、功能和文化层面的研究;同时还强调了两者之间的相互建构。

    最后,网络分析有助于弥合国际政治研究中微观探讨和宏观分析间的对立。在既有的研究中,普遍存在着诸如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的宏观探讨,同时也存在着对国家、国际组织内部的微观分析。前者常置于“全球治理”、“全球公民社会”主题下进行,后者则主要置于团体动力学的分析。正如社会网络分析的代表人物,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所言,社会网理论为“微观行为与宏观行为之间建立了一座桥”,国内政治如此,国际政治亦然。

    但与国内社会网不同,国际政治中的网络主体、内容及性质更为复杂。在此网络中,从主体来看,既有国家,也有诸如国际间政府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还有活动于其中的经济行为体、活动家和某些国内的团体及个人,等等;从内容和性质来看,既有政治、经济因素,也有文化、价值观因素。

    西方学界近年来沿着这种思路,从网络分析的角度对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当代国际政治中的作用、影响方式等进行许多开拓性的研究。
 
    对于任何国际非政府组织来说,它们最终依靠的是各国的民众、政府及相关力量对目标施加影响,因此,相关国家内部和国际社会政治机会结构的有无是决定它们采用何种网络参与的关键因素之一。据此,我们可以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网络参与分为两大类型:直接的网络参与;间接的网络倡议。

    一般而言,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网络参与主要有操作性参与倡议性参与。前者多是涉及人道主义救援和发展援助等,因为这较少触及国家主权和意识形态,为此,这种网络参与较易获得足够的政治机会结构,它们通常会以联合国、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为中心开展相关的活动。而倡议性参与则更多会涉及到价值层面的内容,因此,这种网络参与常具有抗议和要求变迁的特征,在现实中,它多表现为跨国社会运动[7]。与国家、政府间组织相比,单个或少数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不仅势单力薄,而且从现行的国际法来讲,它们还被排斥在国际政治正式体制外。为此,在许多时候,它们会就某些议题结成跨国网络,发动跨国动员,利用体制外的途径实现自己的主张。因此,这种跨国社会运动实质是国际非政府组织网络化、制度化发展的形式,它大大提高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行动能力和议题影响力。

    从倡议网络参与的有利条件来讲,全球化为国际非政府组织创造了较为充足的政治机会结构。二战后,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全球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全球化首先通过经济一体化将世界各国组建为一个“地球村”。在此过程中,一些具有共性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某些具有普世性的观念也得以扩展。这些在全球化进程中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问题成为跨国社会运动的主要刺激和抗议源。同时,政治系统的适度开放和政治联盟内部的稳定程度是主权国家所具备的最为重要的政治机会机构。从这个角度出发,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具备了包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政治机会结构[8]。它们一方面通过分布在各国的分支或运动盟友发动国内社会运动,对所在国政府施压,让其赞同或放弃某项主张、行动;另一方面,跨国社会运动也会通过制造舆论、直接干预其行动等方式利用国际环境中的政治机会结构,向国际政府间组织等施压。

    但这些结构便利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存在,而且当今国际政治的现实是国际社会的政治机会结构要多于国内。如果国内的政治机会结构受阻,国际非政府组织通常采取另一种网络参与模式——玛格丽特·E·凯克(Margaret E. Keck)等人的提出的“回飞镖模式”的跨国倡议[9]。它是一种以道德理念或价值观为核心要素,由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等彼此发生互动关系而形成的跨国网络。非政府组织往往是运动的发起者,在整个网络中处于核心地位。此后,托马斯·瑞斯( Thomas Risse)在分析发展中国家内化的阶段性发展时,还提出了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网络参与的“螺旋模式”[10]。两者虽然在具体的过程描述上有所区别,但它们的参与方式却是相同的:当国内政治机会受阻时,地方非政府组织会绕开所在国家寻求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帮助,而国际非政府组织则利用国际机会结构建立跨国倡议网络,并借助信息政治、象征政治、杠杆政治和责任政治,通过外部力量对所在国政府施加影响。
  
    二、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网络参与的模式及运作

    一般来说,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是指建立在某一宗教信仰之上,主要致力于社会关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这种组织和宗教的双重属性使它们的网络参与模式还表现为以特征:

    首先,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网络参与和建构模式会受到自身组织结构的影响,而它们的组织结构又常常与其宗教性密切相关。依照宗教背景及组织原则,当前活跃于国际社会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多采用三种结构模式: (1)单一的垂直结构。它多有一个核心权力机构,既制定政策,同时又监督和支持任务的完成,这类多为天主教背景的组织,如天主教救济会(Catholic Relief Service)等。(2)联邦式。这种模式通常由其成员代表构成的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大多数决议由此产生,大会再选出相关的部门机构人员,指导但非强制成员的工作,这类多为基督新教、佛教等非政府组织,如世界基督教协进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世界路德会联合会(Lutheran World Federation)等。(3)邦联式。与联邦式大部分决议由一个核心机构做出不同,此模式则具有多个权力中心,而且权力基本在各成员手中,这类组织多由一些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联合组成。其中,单一垂直结构的组织直接参与倾向最明显,联邦式组织次之,邦联式则很少采取这种方式。

    其次,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信仰背景会直接决定其网络参与和建构的方式,另外,从现实来看,各宗教内部“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国际参与区别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要大于宗教间的差异。一般来说,对于某些以保守派或基要派背景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以及许多佛教、伊斯兰教类非政府组织而言,它们更多的是诸如人道主义救援等直接网络参与,而对政治问题的有限参与也多采用“回飞镖模式”或“螺旋模式”。但某些以自由主义神学为基础的基督教、天主教以及其他宗教类国际非政府组织,更倾向于参与各层次的国际事务,特别是国际政治事务,且多采用另外一种更主动、直接的网络参与模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国际政治事务中,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一方面具有一般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网络参与特征;另一方面,其宗教性,特别是具有较强干预主义倾向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还会采取一种更直接、更主动的参与方式,它们主动出击,并利用自身组织网络和国际社会网络,联合对影响对象施压,本文称之为“杠杆模式”。在这种网络参与模式中,与许多世俗国际非政府组织不同,其网络还具有结构化的区分:作为独立整体网络存在的自身的组织网络,以及嵌入国际社会网时扮演的局部网。

    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通常是以某一共同的宗教信念为基石,依托某种宗教,依照该宗教的地域分布进行创建和拓展。因此,与世俗性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际社会中的政治机会相比,即使是诸如冷战期间联合国等国际参与平台为美苏所把持的情况下,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仍能依托其宗教分布发挥起作用,而且这些分布还扎根于基层社区,这使得它们具有世俗性组织不可比拟的资源动员能力。这种宗教性特征使其从产生之始就是一个跨国网络,就是一个不断自我网络化的过程。在这种网络中,它们通常直接作用于成员,通过内部社会动员和整合的方式对所在国政府或者社会施加影响,因此,它们更倾向于内部跨国行动网络的建构和实施。

    同时,作为一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国际社会行为体,而且其宗教特征的敏感性,因此,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很少能独自解决相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会将自己作为一支局部网嵌入进更大的国际社会网络之中,联合其他国际行为体的力量,整合相关的权威,对行为对象施加压力和舆论影响。当然,在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利用其他权威的力量的同时,而其他行为体又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网络和宗教资源,双方在共同目的的前提下,基于信息的对称性联结而建构起一个大的跨国倡议网络。

    就当前国际政治的现实来看,除了国际非政府组织通常采用的利用标准、舆论等影响外,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还有着自己特有的影响方式:

    一是问题的发起。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分支的国际分布,以及与之紧密关联的分布于基层社区的教会组织,使它们更能及时地了解相关的信息。这些经过它们通过各种平台置于国际社会网络中,能够迅速使之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二是祷告。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有时还会联合相关教会,组织信众进行跨国祷告,这实质是一种舆论建构的方式,它会借用信徒对所在国施加影响。

    三是精神指导。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性使其在国际参与具有较为强烈的价值动机,许多组织的宗旨不仅仅是为改善民众的物质状况,而且还要改善它们的精神状况。与世俗组织相比,它们的宗教性更易建构起一种精神关怀的社会网络,从而产生出大量的社会资本,如在防治艾滋病的项目中,有些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除了采用通常的一些方法外,还从神学的角度对民众进行性教育;而在冲突调解中,它们更是大量适用宗教语言。

    总的来说,在这两种网络形式的运行过程,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广泛利用网络中的信息政治和象征政治,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对作用对象施压。在信息政治中,它们借助其网络资源,通过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会议等渠道,不断向其他国际行为体和国际社会网发布信息;同时将人权、平等等观念与宗教教义结合起来,投入大量的象征和符号资本,从神学上撤销和否定对方的合法性,并在国际和国内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运动潮流,向作用对象施加压力。
  
    三、小结

    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使其作为国际非政府组织整体中的一员,也表现出与世俗性组织的网络参与一致的一面,既有直接的人道主义参与,也有间接的倡议网络参与;但它们的宗教性也使其表现出与众不同的特征。不同的宗教背景和神学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它们的参与方式,对于某些保守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它们主要集中于对人道主义救援的直接参与,对政治议题较少的参与多是通过“跨国倡议网络”的模式实现;但对于某些自由派的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来说,即便是政治机会结构缺乏时,它们也越来越主动、频繁地介入各层次的国际政治事务。在具体参与时,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和宗教性还使其建构的网络具有动态性,这种动态表现为作为整体网络存在的独立作用和作为局部网存在的协作作用。

    而且与世俗性组织相比,在网络参与时,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性使它们在国际社会网中具有一定的优越性:首先是其超越性。由于宗教非政府组织可以不受传统国家政治的束缚,多出于社会道义和宗教信念去开展活动,因此,它们更易被接受。其次是其权威性。由于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的宗教性特征,宗教教义赋予这些组织以充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宗教信仰者来说,它们更具动员和号召能力。最后是其有效性。宗教非政府组织通过其世界性的分布,可以深入基层,了解问题的症结和性质,提供更为准确的信息;同时,由于成员的信仰背景,使得它们敢于在第一时间在最危险的地方进行人道主义活动。

    这些优势使其在当今国际政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实现了从遭遇“合法性”质疑到国际社会要求其承担起更多“政治责任”的角色转变[11]。与此同时,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作用的大小也要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这些既包括自身网络的质量,利用网络的能力,也包括它们建构和利用网络的边界。特别是近年来,许多以基督宗教为背景的西方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其资金来源越来越多的接受发达国家的政府拨款。此外,许多组织还是程度不同的干涉主义者,它们主张在危机和灾难时,西方国家应介入其中;而且在涉及人权、宗教自由和民主等问题时,它们往往站在自我信仰或西方价值观指责他国的内政。更有甚者,某些国际宗教非政府组织还可能利用自己的国际性和宗教性,通过影响他国信徒的政治立场实现草根动员,以期实现本组织主张的政治和宗教格局。这些使得它们不仅陷入自身的发展悖论,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西方国家外交政策的执行者,成为西方国家拓展“软实力”的重要工具。
 
________________
参考文献:
 
[1]Jonathan Fox and Samuel Sandler. Bringing Religion in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N.Y.: PalgraveMacmillan.2004.
[2]RobertO. Keohane,“The Globalization of InformalViolence, Theories ofWorld Politics, and the‘Liberalism of Fear, ’”[J]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 Dialog-IO,Spring 2002:29-43.
[3]ScottM.Thomas.The Global Resurgence of Religi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J],N.Y.:Palgrave Macmillan.2005.
[4]Jonathan Fox and Samuel Sandler. Bringing Religion in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N.Y.: Palgrave Macmillan.2004.
[5]乔纳森·特纳. 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下)[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200.
[6]曼纽尔·卡斯特. 网络社会的崛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567.
[7]刘宏松. 跨国社会运动及其政策议程的有效性分析[J].现代国际关系,2003,(10):19.
[8]徐莹.当代国际政治中的非政府组织[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75.
[9]玛格丽特·E·凯克、凯瑟琳·辛金克. 超越国界的活动家——国际政治中的倡议网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0.
[10]Thomas Risse, Stephen C. Ropp and Kathryn Sikkink. The Powers of Human Rights: International Norms and DomesticChange[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1-39.
[11]Alan Hudson. NGOs’Transnational Advocacy Networks: from‘Legitimacy’to‘Political Responsibility’?[J] GlobalNetworks, 2001,(4).
 
 
                      (本文转载自:《学术交流》2008年11月第11期总第1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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