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 >> 民间信仰和新兴宗教
 
论民间信仰的神灵体系
发布时间: 2010/10/10日    【字体:
作者:王守恩
关键词:  民间神灵 信仰  
 
 
                                        王守恩

  
[内容摘要]在民间信仰研究中,为了达到对民间诸神的整体认识和宏观把握,有必要为其构建一个体系。本文首先梳理了学界反映神灵等级、来源、礼制地位、流行范围等属性的已有体系,分析了其利弊,然后从社会史角度、以神灵职能为依据构建了一个新的民间神体系。它包括地理环境神、人口保障神、个人命运神、群体监护神和综合神五个大类,每一大类中又有若干小类。这一体系凸显了民间诸神的职司,揭示了其在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整合控制中的地位与功能。
 
关键词:民间神灵;信仰;神系

  
  中国的民间信仰具有极大的包容性和杂糅性,是一种多元化复合型信仰。这个特点导致了民间诸神的庞杂性,其数量之众多、神性神格之复杂非常突出,而且许多地方还有本地独有之神。为了达到对民间诸神的整体认识和宏观把握,学术研究需要构建和完善民间信仰的神灵体系,但学界对此课题的专项研究还很少见。笔者拟对中外学者已有的相关成果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新的民间神灵体系,以期抛砖引玉。
 
  一、主要反映神灵等级、来源等的体系
 
  民间神灵体系构建的基础是对诸神的定性与分类。由于人们采取了不同的角度和依据,因而出现了不同的结果。目前学界主要存在的几种体系各依其据、各有利弊。

  顾希佳认为:“近代太湖流域的民间信仰中,有一个庞杂的神灵体系”。这里祀奉200多个有名有姓的大小神灵,人们将其分别置于上中下三个神灵系列:(1)上界天仙,包括三世如来、三天上帝、玉皇上帝三位最高神;其下有观音、文殊、普贤、三官大帝、南极仙翁、真武大帝、文昌梓潼帝君、孔圣、关帝、张仙、值年太岁、八仙、财神、蚕神、药王等一批高级神灵。(2)中界云仙,是以城隍、土地、灶君为主的一大批地方守护神,如南朝圣众、刘王、金总管、李王、曹大将军、朱令公、施王、晏元帅、张六五相、田公地母、痘官老太、太钧仙娘、井泉童子等。(3)下界游仙,如职司阴阳二宅的土皇天子、地位低于上界天仙中之财神的五路财神等,另外还有马福总管、船主相公等凶神恶煞。“每个神灵左右,往往还有一大批部属随从。如玉皇上帝的扶从就有金童玉女、长庚太白金星、马赵温岳四大元帅、六丁六甲天神天将、日宫月府玉虬、瑶象、丰隆、望舒、飞廉、恶来、雷公电母、风伯雨师、检察神祗等”。这个由上中下三界神灵及其部属随从组成的体系,是依据诸神的等级地位对其定性分类的。它的主要特点是神灵高低有等、尊卑有序,既有三界之别,又有主从之分;诸神之间关系明确,各神地位排列固定。它包罗了太湖流域的民间神,凸显了其在当地民众心中的等级地位。
 
  传统时代的官方把对神灵的祭祀分为正祀与“淫祀”。国家礼制中定有祀典,列出了官方祭祀的神灵,对这些神灵的祭祀就是正祀。神灵入典的基本依据是《礼记·祭法》中的规定:“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历代王朝的祀典虽然不尽相同,但都以此规定为指导原则。列入祀典的神灵组成了一个代表正统思想的象征系统,因而被视为正祀之神,其中不少也受到民众的供奉。此外,民间还祭祀许多未入祀典之神,官方将其称为“淫祀”、不予认可。正与“淫”是传统时代官方意识对民间诸神的定性与分类,非官方的且不被官方认可的“淫祀”之神不具备正统性和合法性。实际上,在正祀与“淫祀”之间还有一些既受民众崇拜又为官方认可的神灵,他们被称为“私祀”、载入方志之中。王健认为:私祀“是祀典与淫祠之外民间神灵的第三种生存方式”;在此基础上,他把民间诸神分为三类,“即祀典之神、私祀之神以及淫祀”。赵世瑜也有同样的看法,不过他把私祀称为杂祀,并指出正祀是必须崇拜的,杂祀是允许崇拜的,淫祀是不允许崇拜的。由此分类,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包括正祀、私祀或杂祀、“淫祀”三类神灵的民间神体系。这一体系突破了传统国家礼制的分类,但其主要依据还是官方意识。它可以表明民间诸神在正统思想中的地位及官方对他们的态度,反映国家宗教与民间信仰的异同及官方与民众在信仰领域的关系。
 
  有些学者着眼于神灵的来源为其分类与建构体系。例如:西方学者武雅士、王斯福等人将汉族民间信仰的对象分为神、祖先和鬼三类,认为神是帝国官僚的化身,祖先代表自己人,鬼则是外人和危险的陌生人的超自然代表。台湾地区的林美容则把汉人民间信仰分为五大类,即祖先崇拜、人鬼信仰、神明信仰、自然信仰和巫术信仰。其中,前四类信仰的对象都属于民间神灵。第一类即祖先神灵。第二类是祖先以外的死灵鬼魂以及一些邪魔鬼煞。第三类包括“上界神”(“指天界的天公、天上圣母、观音等”)、“下界神”(“指派驻地上的神祗,如太子爷、土地公等”)和“草木神”(“指有应公、石头公、树神等自然界的神祗或是偶尔无意中会碰到的神灵”)。第四类指日月星辰、树木石头等神,如“太阳公、七星娘娘、太岁……天狗、大树公、石头公、石敢当等”。林美容的分法多出自然神一类,但其中的树木石头等神与第三类中的草木神是重复的,两者似无什么区别。
 
  美国学者韩森对中国民间信仰的神灵做了较细区分,将其分成8类:传统神祗、平民神祗、佛教神祗、儒教神祗、道教神祗、一般神祗、自然神祗、区域性神祗。传统神祗和平民神祗都是生前与某地有特殊关系者,但其身世不同。传统神祗生前通常为官员、将军或者君王,社会地位较高,曾为前代所承认。平民神祗生前并未出将入相,且多死于非命,因为灵验而受祠祀。一般神祗指以类而非以姓名相称之神,如城隍、土地等。这一体系主要反映了神灵的来源(一般神祗、区域性神祗除外),而且部分兼及流行范围,设定了区域性神祗的类别。此类神祗是与地方性神祗相对而言的。地方性神祗只在某个地方受到崇拜,如一些传统神祗和平民神祗就是这样的一地之神。区域性神祗则走出了其起源地,为更大地域的民众所崇拜。
 
  此外,钟敬文把民间信仰的对象分为灵魂(包括人、物之魂,如鬼、宅神等)、自然神、图腾、祖先神、生育神和行业神6类。吕宗力、栾保群则分中国民间诸神为5类,包括最高神、从自然崇拜发展而来之神、由鬼魂崇拜发展而来之神、社会性职能神、在民间影响较大的佛教道教之神。这两个体系除主要反映神灵来源、流行范围或等级地位之外,还部分兼及神之职能,使生育神、行业神、社会性职能神这样的类别出现在民间神灵体系之中。
 
  上述各种体系或简或繁,皆有其理据和意义,但也有一定的缺陷。
 
  从来源考察民间信仰的神灵,将其分为宗教神与民间神,这在神学上是有一些麻烦的。不少民间神灵在道教产生以前早已出现,大部分道教神来源于民间神。道教几乎全部接受了它产生之前就已存在的民间神,把他们加以系统安排,形成了其层级化的神灵谱系。在此后的传播中,道教仍然不断地纳入民间新出现的神灵。同时,道教的一些神仙也被民众吸纳,在民间信仰中逐渐成为俗神。例如:起源于闽南地区德化县石牛山的民间“法主公”崇拜被道士改造成道教神祗,此神又经道士的活动和移民传播到石牛山以外的区域并且民间化、俗神化,成为不同地点的道教神祗与村落信仰。佛教神与民间神也有密切的互动关系。佛教吸纳了民众信仰的关羽等神。民众则吸纳了佛教的一些佛、菩萨等,把他们改造成了民间俗神。
 
  自然神与人物神、社会神的区分存在同样问题。自然神源于原始的自然崇拜。但在后世的演变中,随着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日趋复杂,人们对社会的关注和需求日益增加,许多自然神逐渐人物神化、社会神化,被附会于历史人物、赋予社会属性和职能。例如,福禄寿三星和灶神的演变就是如此。同时,不少神灵兼具自然与社会两种属性和职能,如龙王、河神等既掌管水资源、又惩罚恶人,不论将之归入自然神还是归入社会神都有失偏颇。至于神鬼两分的做法,也有可能面临尴尬。
 
  依据神灵的等级地位将其分为上中下三界,依据传统时代的官方意识将神灵分为正祀、私祀或杂祀、“淫祀”三类,依据流行范围把一些神灵分成地方性神与区域性神,都不能反映神灵性质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而部分兼及职能的混合分类对一些神灵采用一种视角、对另一些神灵采用另一种视角,则既有上述不足,又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混乱之嫌,其结果也不令人满意。
 
  二、主要以神灵职能为依据的体系
 
  笔者以为,民间神灵性质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是神之职司与功能,它构成了民间诸神互相区别、分门别类的本质特征。
 
  就信仰主体而言,民众之所以崇拜某神,是因为该神具有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职能。民间信仰有着世俗功利的动机,拜神必有所求,而其根本用意不外求吉避凶、祈福禳灾。民众不去追求神圣的情感体验和精神的高尚升华,而是执着于物质生活的改善、满足和精神的慰藉、愉悦。他们对神的选择以实用、灵验为标准,有用则近,无用则疏,有灵则祭,不灵则弃。在其心目中,神灵的等级、来历等并不重要,具有并能履行满足世俗需求的职能才是关键所在。
 
  从社会史角度来看,对民间信仰的学术研究主要应当揭示其社会根源和社会效应。各司其职的民间诸神存在于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整合控制的方方面面,发挥着多种多样的社会功能。因此,对民间诸神的考察最应注重的是其职能;以此作依据为神灵分类和构建体系,更有助于我们看到民众生活的实况和需求,认清民间信仰的社会地位与作用。目前,学界已有如下两个基本以职能为依据的神灵体系。
 
  杨庆堃曾经考察了河北望都和清河、甘肃宝山和川沙、广东罗定和浮山、四川遂宁、湖北麻城的主要庙宇,据其主神的属性对这些庙宇做了如下的功能分类。
 
  (一)社会整合及福利组织
 
  A.家族组织
 
  1.婚姻:牛郎庙
  2.生育:观音、奶奶、娘娘、张仙等庙
  3.家族价值:节孝祠、孝悌祠、节烈祠
 
  B.社区保护:社稷坛及火神、海神、桥神、渡口、大路等庙和以村镇名称命名之庙
 
  C.国家

  1.公民与政治道德的象征

  a.公民与政治

  (1)历史人物:仰德、报功、名宦、乡贤等祠及其他有功德于民者之庙

  (2)传说人物:盘古、尧帝、三皇、三圣等庙

  b.武将:关帝、岳王、三义等庙及忠义、忠节等祠

  2.维护正义:包公、狱神、衙神、韦驮等庙

  3.士绅及文学传统保护神:文庙、文昌庙、魁星阁等
 
  (二)普遍的道德秩序
 
  A.天神:玉皇、老君、真武、三官、佛祖、菩萨、北斗等庙
 
  B.冥界神:邑厉坛及城隍、东岳、土地、五道、地藏等庙
 
  (三)经济功能
 
  A.农业神:神农坛、雷雨风云坛及龙王、河神、刘猛将军、虫王、树神、马王等庙
 
  B.手工艺和贸易保护神:鲁班、天后、吕祖等庙
 
  C.商业神与财神:财神庙
 
  (四)健康
 
  药师、药王、华佗、眼母、斗姥、瘟神等庙
 
  (五)公共与个人的福利
 
  A.先贤祠:祭祀所有神灵的全神庙、神祗坛
 
  B.驱魔神:鬼谷、三清、二郎、康大元帅等庙
 
  C.福神:观音、天仙、狐仙等庙和纯阳殿
 
  D. 泛指的庙宇:老庙、新庙、大庙、小庙、白塔庙、飞来庙、五神庙、九圣庙等
  
      (六)寺院与尼姑庵
 
  A.佛教
 
  B.道教
 
  这个分类的前五类以庙宇的社会功能为依据,对笔者很有启发。不过就构建民间神灵体系而言,它也有不适应之处。一是其中既有民间神庙又有官方祠祀,两者混在一起,一些不被民众信奉之神也包罗在内。二是祖先及一些庙中陪祀附祀乃至庙中没有但广受崇拜的民间神未被收入。此外,这个分类对某些神灵的定性还是值得商榷的。例如土地被定为维护普遍道德秩序之神,而笔者以为将他归入家庭及社区保护神更为适当再如关帝被定为象征公民与政治道德的武将、归入国家象征系统,这就忽略了此神其他方面的功能。明清以来,关帝不仅受到官方推崇、封赐屡增,而且在民间广为崇拜、权威无限,实乃无所不管、无所不能。对他应当如何定性归类,笔者将在后面详论。
 
  马书田把中国神灵分为佛教诸神、道教诸神、阴间(冥界)诸神和民间诸神,其《中国民间诸神》(团结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的结构形成了一个包括中华始祖神、爱神与婚姻神、生育神、福禄神、寿神、财神、生活保护神、生产保护神和行业神的民间神灵体系。这一体系除中华始祖神外基本依据职能对神灵定性、分类,只是笔者以为:生产保护神似宜并入行业神中;而把民间普遍信仰的龙王、山神、河神、冥界鬼神及源于佛教道教但被民众崇奉并俗化之神从民间神中排除,显然不能反映民间信仰的实际全景。尽管如此,这一体系对笔者亦有启发。
 
  三、笔者的粗略建构
 
  经过自己对民间信仰的调查研究,并吸收各种已有的相关成果,笔者构建了以下一个民间神灵的粗略体系。
 
  (一)地理环境神
 
  1. 气候神太阳神、风雹雷电等神
 
  2. 资源神龙王及江、河、湖、海、泉、井等水资源神田公、地母等土地资源神禽兽、山林、草木等动
植物神即生物资源神煤、石等矿物资源神
 
  3. 交通神道路、桥梁、渡口、关隘等神
 
   (二)人口保障神
 
  1. 婚姻神月神、和合二仙、牛郎织女等
 
  2. 生育神张仙公、碧霞元君、送生爷爷、送子娘娘、送子弥勒、三霄娘娘、奶母娘娘、各种奶奶及夫人等
 
  3. 健康神痘疹娘娘、风疹娘娘、瘟神等疾病神华佗、药王、吕洞宾、药师佛等医药神

  (三)个人命运神
 
  1.福神
 
  福星、赐福天官等
 
  2.禄神
 
  禄星、文昌、魁星等
 
  3.寿神
 
  寿星(南极仙翁)、王母娘娘、麻姑等
 
  4.财神
 
  比干、赵公明等
 
  5.吉凶神
 
  喜神、太岁、各种凶神恶煞及妖魔鬼怪

  6.死后归宿神
 
  阎王、判官及其他鬼吏鬼卒
 
  (四)群体监护神
 
  1. 家庭宗族监护神
 
  祖先、灶王、宅院土地、门神、床神、仓神、磨神、碾神、厕神、狐仙、姜太公、 石敢当等
 
  2. 社区监护神城镇的城隍与村落的土地五道、三官、真武、二郎及各种本地守护神
 
  3. 行业监护神谷神、蚕神、虫王、牛王、马王、羊王等农牧业神鲁班、杜康、老君、蔡伦、黄道婆、
吴道子、梅葛仙翁、天后、火神等工商业神其他行业之神(如行武神、梨园神、娼妓神等)
 
  (五)综合神
 
  1. 玉皇大帝、如来佛
 
  2. 关羽、观音
 
  社会处在一定的地域范围之中。地理环境(包括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山川、水土、物产、交通等)是社会存在发展的自然基础、物质条件。而民间信仰是民众在此环境中生活的经验的反映,是民众适应环境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手段。它为民众构筑了一个万物有灵的世界,形塑了其知识系统,包括其对生存环境的认识和解释。这种意识把人类与自然、自然与超自然融为一体,塑造了气候、资源、交通等地理环境神。这些神灵执掌地方社会存在发展的自然基础、物质条件,受到当地全体民众的崇拜。此类崇拜使民众敬畏自然、在利用自然的同时为了自身安全而注意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因而对地方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可以起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

  就信仰层面而言,灵魂信仰和祖先崇拜也使人们把传宗接代视为人生的神圣职责与义务;断子绝孙将使祖先和自己死后得不到祭祀,这是最为令人恐惧之事。同时,由于生产、抚育知识的贫乏,医疗卫生水平的低下,以及不可预测的危险因素和意外事故的存在,民众自然把无比重要而又十分神秘的人口繁殖归于神灵主宰,创造了与此有关的婚姻、生育、健康等神。他们可以合称人口保障神,也为全体民众所信仰。这类信仰表达了民众对生命的重视、关爱和社会对生命价值的珍惜、对生命繁盛的追求。
 
  民间信仰的基本功能之一即满足民众个人的生活需求,神灵是人创造出来为人服务的偶像。据此信仰,人一生的福、禄、寿、财、吉凶和死后归宿都有相应的神灵执掌。他们属于个人命运神,人们对之无不信奉。此类信仰为民众提供了以命运为核心的人生观,设定了以荣华富贵、健康长寿为主要内容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并通过死后转生赋予人生不朽的意义、使之跨越了短暂而契入了永恒。
 
  在传统社会中,个体依据包括血缘、姻缘的亲缘关系组成家庭与宗族,依据同居一处的地缘关系组成城乡社区,依据同操一业的业缘关系组成行业群体。这些不同规模的群体都有各自的监护神,受到群体成员的共同奉祀。群体监护神来自并反映群体成员共同的利益与需求,执掌对群体的保护、监管、教化、整合,维系群体的安全、凝聚、统一、秩序,从而可以促进社会的结构稳定、生活和谐。
 
  在传统社会的权力控制系统中,行政机构的长官权力集中、无所不管。与此相应,其文化控制系统中也有权力无限、无所不掌的神灵。民间信仰里这种职能无所不包故亦无人不信之神,可以称为综合神。其中,玉皇大帝与如来佛可谓法力无边、权能无限。他们地位很高,职司不大具体明确,主要是一种普遍秩序的象征,因而与民众距离较远、关系不太密切。不过,老百姓对之还是礼敬有加、虔诚供奉。关羽称为关帝、老爷等。此神也是权威无限、无所不能,且其职司具体而又广泛。“社会各阶层从关羽的事迹中不断地引伸出符合自己愿望的神力。尽管各社会集团对关羽这一神话人物的解释不尽相同,有时甚至互相抵触……但日久天长,这些神话互相融合,使关帝成为无所不能的万能之神”。在宗教信徒中,他是佛教的伽蓝护法、道教的伏魔大帝。在世俗世界里,他是护国保民的全能大神。官方意识将他塑造成国家机构的神圣代表者与保卫者、儒家伦理的杰出实践者与教化者,尊其为扶正统而彰信义、完大节以笃忠贞、植纲常扶名教的武圣。民间信仰也把他奉为忠义化身、人伦师表,视作国家与正统的象征、个人与群体的监管者、社会秩序的维持者,赋予其伸张正义、惩邪扶正、赏善罚恶的职责。民众最为看重他的神武、特别灵佑。各居民、各种群体都指望他提供保护、降福免祸,至于伏魔除怪、招财赐力等具体诉求更是形形色色、无所不有。在地理环境方面,他能够影响天气、降雨救灾,带来风调雨顺、时和年丰;还能守护交通、保佑行人。在人口保障方面,他能治疗疾病、消除瘟疫,致使生命繁盛。他既掌握个人命运,又保护家庭、宗族、社区及商人、军人、武士等行业群体。因此,他是地地道道的综合神。观音与关羽相似,可以降雨治病、送子送财、救人苦难、保护群体;其职能既关乎地理环境、人口保障,也涉及个人命运、群体监护,并与关羽一样在满足民众各种具体需求的同时也具有社会控制功能,起着维护社会道德、秩序的作用。所以,将之归入任何一类专职神灵都有失偏颇。
 
  综上所述,地理环境神执掌社会存在发展的自然基础、物质条件,人口保障神负责社会构成的首要因素——人口的生殖,个人命运神安排人们的生活与地位,群体监护神管理、守护家庭、宗族和社区,并监督、保护各行业群体的生产、经营和运作;他们与控制社会、权能无限的综合神一起,组成了一个与社会的存在和运行、生产和生活、凝聚和秩序大致对应的民间神灵体系。这一体系凸显了民间诸神的职司,揭示了这些神灵在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整合控制中的地位与功能。此外,这一体系具有开放性和普适性。笔者没有列出的众多地方神都可依其职能归入此体系的某一类中。例如:山西民间有天地爷,其位上书“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真宰”,他是众神的总称或代表。“祭祀天地据说是要得到天地三界十方万灵各种神的护佑。平常祭祀总免不了有遗漏或是不周到的地方,难免得罪无名神祗。有这么一个天地神则可以包揽一切,凡是神祗都来享受。别的地方没有祭祀到,祭祀天地时就可以作为补偿了”。既然是众神的总称或代表,那么其职能必定是综合的,所以可把他归入综合神中。山西太谷的中药业制售补药之王龟龄集已有四百余年。因其工艺复杂、难度很大,所以工人塑造了他们特有的龟龄圣母神,求其保佑成功。“过去生产龟龄集以前必须焚香点烛,三跪九叩,参拜龟龄圣母像”。此神即可加入行业监护神之药行神中。简言之,不论各地有多少异彩纷呈的地方神,其职能也不会越出笔者体系的五类之外,因而这个体系对于全国来说都可适用。
 
  无需讳言,这一体系中非综合神之间的分工具有相对性。神灵职能的复杂化是民间信仰发展演变的趋势之一。在民众心目中,许多神灵的职能并不单一,而是既有所主又有所兼、既有一专又有多能。例如:水资源神龙王爷也维护着道德秩序,能要恶人的命。婚姻神和合可使家人团圆,兼为家庭监护神。土地爷为家庭、宗族、社区监护神,但有些村落有时还向他求雨,赋予他水资源神的职能。地理环境神山神爷同时又是一些山地丘陵村落的社区监护神和一些牧者、猎人的行业监护神。主司个人文运的魁星在一些村落也是可以驱邪辟煞的社区监护神。财神既主个人财运,又是家庭及一些村落和所有商行的监护神。此外,行业群体中数行皆奉某神的交叉现象亦有不少,如畜牧业、牲畜行及用骡马驮运货物的商行都供马王爷。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笔者只能依据诸神所主、所专来对其定性、分类,由此而来的体系自然会有不少大可推敲之处。笔者仅以它为一块引玉之砖,尝试一条从社会史角度认识民间神灵的新思路。
 
                  (本文转载自:《世界宗教研究》2009年04期)
 
【把文章分享到 推荐到抽屉推荐到抽屉 分享到网易微博 网易微博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搜狐微博
推荐文章
 
清代的乡里空间及其治理制度——一种法秩序的考察 \杨小凤
摘要:乡里空间作为清代社会形态的基本单元,基层社会治理的诸多实践在此体现,如宗族…
 
法人制度视域下的宗教活动场所财产制度研究 \李靖
摘要:随着国家逐渐加强对宗教事业的重视,宗教经济已经占据我国当今社会经济中的重要…
 
《教士公民组织法》的立法及其影响 \张露
摘要:18世纪末,伴随着大革命的爆发,法国宗教也开始了一场“大革命”。马迪厄指出:“…
 
北非新伊斯兰主义兴起的原因与特点 \刘云
摘要:新伊斯兰主义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阿拉伯之春”以来北非政治伊斯兰演进的新阶段…
 
宗教、法律和社会想象——1772—1864年英属印度盎格鲁-印度教法建构中的文本翻译 \杨清筠 王立新
摘要:前殖民地时代的印度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成文法典。殖民统治时期,为了对英属印…
 
 
近期文章
 
 
       上一篇文章:近30年来的汉代民间信仰研究
       下一篇文章:台湾民间信仰崇拜的潮汕移民特征
 
 
   
 
欢迎投稿:pushihuanyingnin@126.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Pu Shi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
声明:本网站不登载有悖于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共道德的内容。    
 
  京ICP备0505093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807号    技术支持:北京麒麟新媒网络科技公司